浅谈南洋华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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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南洋华侨

最初是怎样的机缘,触发了对华侨华人的研究兴趣?

其实本来并不是研究华侨华人问题的。学的是历史,所关心的基本上也是历史问题。但是因为生长在南洋——出生在印尼,长在马来西亚,读书也是在那个地方,工作也是在新加坡的马来亚大学。正好去马来亚大学任教时,整个东南亚的局面非常复杂,可以说是一种巨变——从殖民地成为新兴的民族国家,都要建立自己的政权。在这种情况之下,过去那种“南洋华侨”的概念已经失去了原来的意义。因为所有在东南亚的华侨都要有所选择:你到底是要回中国去,还是要留在这些南洋国家?

这和殖民地时期的情况还是很不一样的。殖民地的华侨无所谓国籍问题,因为你入不了英法或荷兰国籍,所以大家还是中国人。之所以称之为“华侨”,就是因为他们没有别的国籍。但是二战之后,殖民地变成了新兴的民族国家,那么它就要求这些海外过来的人,不管是华人也好,印度人也好,都要有所选择——是留在本地帮助当地的国民,还是要维持你的侨民身份?当时大部分华侨都要考虑自己如何选择。有的国家会给你一段时间考虑,有的国家就要你立刻做出选择。

在看来,这是当时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因为涉及几百万人,几乎每一个华侨家庭,都要考虑去留。部分华侨自愿入了籍,因为有家人的问题或其他原因。而有些华侨被人家赶走了,因为你根本留不下,当地不要你。当时有各种理由,例如说你身份不对,或者用其他的说辞把你赶走。所以,有些华侨是没有选择的。但选择回国的还是少数,因为大部分华侨的财产、工作、生活习惯都已经本地化了。在那种情况之下,到马来亚大学去工作,就不得不关注这个问题,并且思考该如何解决才好。

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个缘由,那就是们二战以前的观念,都视南洋华侨为中国人,都是差不多的,甚至是一样的,开始注意到不是那么简单。事实上,各地华侨大不相同,不仅不同殖民地的华侨情况不同、环境不同,而且他们的生存经验也很不相同。他们有着不同的背景,分别来自不同的省份,当然大部分人是来自广东、福建两省,可是广西等地的也有。即便都是从中国来的人,如果他们待了两三代或者三四代以后,就会有很大的变化。例如广东人到越南、马来西亚,过了一两代之后,就有不少差异。而且即使是来自同一个家乡的人,其风俗习惯、语言甚至教育背景都会变得很不一样。这一点也使得对华侨华人问题特别有兴趣。

正是当时身处东南亚严峻的生存环境,了解到华侨家庭所遭遇到的选择问题,以及本人的华侨身份,让对华侨华人问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那么,经过这么多年的深入研究,发现了什么?

由此产生兴趣,就开始去注意和研究华侨或华人到底为什么不同,不同程度有多少,之所以那么不同的理由又是什么。例如西班牙或者美国的殖民地有其不同的影响,但泰国就完全不同,与新马也很不一样,它没有被殖民,没有成为英法的殖民地,是一个独立的国家、亚洲的一个王国,国王的地位一直没变。有些地方

还有另外一种变化,例如菲律宾,最早是华人到菲律宾去,西班牙人还未到,而且菲律宾岛很多、人很杂,各个岛都不相同。但是西班牙人把它占据之后,搞了另一套跟亚洲一点关系都没有的东西,很特殊。西班牙人信奉天主教,来了之后要求本地的人都要信,结果几十年之间菲律宾人都改信天主教了。有一部分人是从印度尼西亚南部过来的,原来信的是伊斯兰教,后来也不得不信天主教。在这种情况之下,华人不信教的话就很吃亏,因为西班牙殖民地政府规定,如果华人不信教,就不能做大的生意,当然小生意小买卖可以做,但不能买房子、买地。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华人只好都信了天主教。

还有另外一个问题也使得华人入教,因为当时中国有规矩,妇女不能出洋,只能男的一个人出去,因此男的就要跟当地妇女成立家庭。而菲律宾人都是信天主教的,你不是天主教徒,就不能娶妻。就因为华人没有选择,要继续生存下去的话只能如此。这样,两三百年之后,整个菲律宾华人社会都成了天主教的华人社会,过了几代之后都变成菲律宾人了。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于菲律宾殖民地的这种状况,出洋的华人有什么应对办法吗?

当然中国人也很有办法。例如闽南人,因为妇女带不出去,家也带不出去,他们基本上建立了一种新的制度,就是男性到菲律宾之前要先成家。许多当地的商人,要养一两个孩子之后才被允许出去;或者你出去之后要回来成家,生些孩子。就是说,出去的时候,你可以娶当地的妇女,信奉天主教;可是你家还是在福建。闽南人就这样保留自己的风俗习惯,这是一种政策也是一种策略,不然的话根就断了。这就可以同时维护他的家庭和生意关系,因为在菲律宾还是跟中国做生意,所以他就常常回去,两边都有家庭。与当地太太生的孩子不一定懂得生意,而且没有受教育的机会——当地女子不接受教育,如果可能的话就把男孩带回中国受教育,只有这样他老了以后才可以把生意传给儿子,因为这个关系,他们当地的子女也懂点中国话。

这个策略蛮有用的,好几百年的时间演变成了相当复杂的情况,但是很有效果,因此就变成一种制度了,就是两方面都维持很好的关系。但是过了几代之后,留在菲律宾的那些子女(华裔),也自然而然变成一种半华人半本地化的状况——风俗习惯基本上本土化了,信奉天主教,跟菲律宾人差不了多少,但是从血统上来讲还是华人血统。华裔之间也会通婚,他们不太愿意跟菲律宾的土著通婚,所以有些地区还是维持了相当久的华人社会形态。但是已经不完全是华侨,他们很多都入了籍。过了两三代,可能男性还懂一点中国话,女性就不需要了……这是特别感兴趣的地方。事实上,“南洋华人”或者“南洋华侨”的概念在看来是有问题的,它的定义不是那么简单。

造成“南洋华侨”或“南洋华人”这一概念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原因很多,往大一点说,是中国在变。明清时代,大部分官僚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完全不理会这些海外贱民、弃民。政府把他们当作罪犯——这些人本来是不应该出去的,因为没有允许你出去,你出去就是犯法。所以,这些人的死活对于当时的政府来说根本就无所谓,没有人理会他们,更谈不上保护他们,在国外他们就

是很自然地发展。但是到鸦片战争之后,尤其是第二次鸦片战争签订《北京条约》之后(1860年之后),中国开始跟外国例如与英国、法国、美国、西班牙等国家建交,与他们的殖民地多少有了点关系。此时,中国也培养了一批外交官——不管他们是否称得上是外交人才,但当时还是派了一些官员到国外。这些官员到欧洲去的话,就要经过新加坡,经过英法或荷兰的殖民地。他们到了这些地方之后,才知道这里有华侨,才开始真正了解有多少华侨在海外。不仅如此,他们还了解到,在东南亚有相当一部分华侨很富有,跟外国人打交道很有经验,可以为政府所用,而且这些华侨有本领、有能力,所以晚清的时候,清政府就注意到了海外华侨是一种资源。

此外,清政府一些官员还注意到,国外很多国家都有法律保护自己的公民,使得他们能够有所成就,而中国根本没有这样的制度。所以,他们就把这些情况报到北京,建议清政府在海外建立领事馆,以保护和帮助华侨。当时英法也同意这么做,于是1877年清政府在新加坡建立了第一个驻外领事馆——新加坡领事馆。由于清政府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关心华侨问题,也正因为如此,才会有后来孙中山“华侨乃革命之母”的说法。再后来的1909年,清政府确立了以血统主义为原则的国籍法,颁布了《大清国籍条例》,此举成为华侨对于中国具有特殊意义的开始。

与海外华侨一样,晚清中国,北方人跟南方人也有很大的不同——基本上北方人多多少少愿意接受清政府的控制,南方人则一直是反对的,尤其是福建、广东、广西、江苏、浙江等地,都有一点反清的苗头。因为这些地区的民众对外开放已经几百年了,很早之前就有人出去了,虽然出洋没有被正式承认,但是他们有经验,知道外国是怎么回事,知道外国人怎么做生意,他们对清政府可以说是毫无好感。所以,孙中山跟他的同志们到南洋去宣传,就发现在海外的广东人、福建人跟他们一样,也是反清的。在晚清政府注意到海外华侨这个资源的同时,反清的势力在海外也注意到了,华侨可以为他们反清出钱出力。于是,两边都开始争夺这个资源。清政府要求海外华侨去帮助他们对付外国人,去中国的家乡投资,乃至欢迎他们到上海等五口通商的地方去投资;孙中山也要他们出钱出力去反清反满,而且他们很愿意那么做,因为海外华侨大部分不是士大夫阶层,而普通民众根本是恨透了清朝的,所以对孙中山的宣传很接受,华侨变成“革命之母”的背景就是如此。这很有意思。

华侨资源可以说从19世纪晚期起就分成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支持清政府的,另一部分是反对清政府的。所以清朝垮掉后,无论孙中山也好,军阀也好,都是谈汉人的问题、汉人的政治,但是他们之间也四分五裂。孙中山跟其他革命同志也都有不同的意见、不同的要求,号召华侨都要去捐钱。许多华侨之间本来就有分裂,结果更分裂了。所以,中国虽然统称他们为“南洋华侨”,但是其实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不同华侨群体各有各的想法,各有各的利益关系。在那种情况之下,中国国内战争的影响也带到了国外。

中国国内战争是如何影响海外华侨社会的呢?

就拿军阀时代来说吧,每个地方都有军阀,无论是闽南的军阀还是广东的军阀,他们都有亲戚朋友在海外。孙中山有支持者,可是反对孙中山的也有支持者,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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