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调查中讯问被告人要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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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被告人发问的技巧:六条辩护经验【经验,都建立在成功和失败的案例基础上】

向被告人发问的技巧:六条辩护经验【经验,都建立在成功和失败的案例基础上】

向被告⼈发问的技巧:六条辩护经验【经验,都建⽴在成功和失败的案例基础上】有经验的辩护律师,通过向⼰⽅被告⼈的庭审发问,让合议庭成员、旁听⼈员,了解全部的案件细节,帮助⼰⽅被告⼈向法庭阐释证明⽆罪或者罪轻的有利证据材料和观点,有效回应案卷中的各种不利证据,最⼤限度地帮助⼰⽅被告⼈澄清案件事实,以证明⼰⽅被告⼈⽆罪或罪轻。

辩护律师向⼰⽅被告⼈发问,需要做⾜庭前准备⼯作。

那就是在庭前与⼰⽅被告⼈充分沟通,让被告⼈充分理解本案涉及的法律知识、辩护策略和辩护律师所要问的问题提纲。

不⾄于让被告⼈在庭审中紧张慌乱,要让被告⼈能充分利⽤庭审发问这个机会,向法庭展现全部的案件细节,辩解充分。

⼀、帮助陈述案件事实向⼰⽅被告⼈发问,旨在通过庭审发问展现全案案件细节。

⽽被告⼈本⼈在陈述案件细节时,在逻辑性和与法律关联性上,均存在不⾜。

辩护律师以向被告⼈发问的⽅式,协助被告⼈将案件事实有逻辑、有重点、有层次地陈述出来,庭审效果会好很多。

例如,在莫某涉嫌受贿罪⼀案中,公诉机关指控莫某以分红的形式收受冯某的贿赂470多万元。

辩护律师经核实、研究发现,他虽然没有出资持有股份,但是与司法解释中的“⼲股”还是存在本质区别。

莫某、冯某从始⾄终都没有出资,这家公司是他们⼀起找垫资公司借钱垫资注册成⽴的,⽽且莫某有实际参与公司⽇常经营管理。

这是重要事实,辩护律师通过庭审发问,让被告⼈将这个重要案件细节,充分地向法庭展现出来。

辩护律师:当初你们谁提议成⽴XX公司?莫某:是冯某提议的。

辩护律师:当时你们有没有约定股份的⽐例?莫某:有的。

考虑到他负责具体管理,所以他占60%。

辩护律师:公司登记的原始股东是谁?莫某:冯某和我的家属林某。

辩护律师:当时公司注册资⾦300万元是怎么来的?莫某:我和冯某商量注册资⾦300元,找第三⽅会计事务所垫资,垫资⼀个⽉后,该第三⽅公司就抽⾛了注册资⾦300万。

辩护律师:林某名下的40%股份,是不是冯某送给你的?莫某:不是的,是⼀起合作做⽣意赚钱。

庭审讯问被告人技巧

庭审讯问被告人技巧

Legal S y st e m A nd Soci et y庭窜讯问被告人技巧胡光嵌殷凤斌摘要法庭讯问过程申公诉人对被告人讯问的程度对于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查清案件主要犯罪事实,增强庭审效果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本文探讨了庭审讯问的技巧并指出了庭审讯问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关键词庭审讯问被告人刑事诉讼中图分类号:D91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2-173.0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证据之一,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律中虽规定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但是,不轻信口供,并不等于轻视口供。

口供比其他证据更有力、更直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尤其是在证实犯罪动机、目的、心态、细节等方面,具有其他证据不可替代性的作用。

口供在司法实践中被称为“证据之王”,正因如此,法庭讯问过程中公诉人对被告人讯问的程度对于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查清案件主要犯罪事实,增强庭审效果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由于我国新颁布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法庭调查方式已由过去法官实施向公诉人实施进行转变,这一转变彻底改变了过去那种公诉人被动的局面,由此,公诉人承担起了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那么如何通过讯问,清晰地揭示犯罪事实,使被告人认罪服法,已成为公诉人面临的一个实际问题。

一、做好讯问前的准备,不仓促上阵“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讯问被告人同样如此。

在讯河前,了解讯问对象的情况,熟悉案情、证据,拟订有针对性的讯问提纲,是讯问成功的重要保证。

1.分清案件类型,摸清讯问对象的基本情况。

讯问被告人工作,实质是公诉人与讯问对象展开的一场攻心战。

俗话说知已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只有了解对手,知道对手的心态,才能取得制胜的先机。

要了解被告人的基本特点,还要了解采取措施后的心态变化、认罪态度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抓住症结,有的放失地进行发问,从而摧毁其心理防线,促使其如实供述。

法庭询问技巧

法庭询问技巧

法庭询问技巧
以下是四个法庭询问技巧:
1.明确询问目的:在法庭询问前,需要明确自己的询问目的,即希望通过询问获得哪些信息或证据。

这有助于在询问过程中保持专注,并
确保询问内容与案件相关。

2.简洁明了:在法庭询问时,需要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使用过于复杂的词汇或句子结构。

这有助于让对方更好地理解问题,并确保法官和陪审团能够清晰地听到和记录询问内容。

3.保持冷静:在法庭询
问过程中,需要保持冷静和客观,不要因为对方的回答而情绪激动或失去耐心。

这有助于确保询问过程顺利进行,并避免因为情绪波动而影响询问效果。

4.适时打断:在法庭询问过程中,如果对方回答的内容与案件无关或涉及隐私保护等问题,
可以适时打断对方,并要求对方回答与案件相关的问题。

这有助于确保询问内容与案件相关,并避免浪费时间和资源。

做好审查调查谈话工作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做好审查调查谈话工作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做好审查调查谈话工作要注意的几个问题审查调查谈话是指为了了解案件事实、查明真相,询问、调查、审查相关人员的工作。

在办案过程中,进行审查调查谈话是非常重要的环节,然而,这个工作中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展开论述。

首先,审查调查谈话应该具备专业性和针对性。

办案人员在进行谈话时,应对案件进行充分的研究和了解,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案情信息。

只有这样,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询问,并从被询问人口中得到有用的情报。

在谈话过程中,还应该注意提问的方式和技巧,避免主观臆断和判断,确保调查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其次,在进行审查调查谈话时,应尊重被询问人的合法权益。

办案人员应该对被询问人做出口头或书面的告知,明确谈话的目的、内容和要求,保护被询问人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同时,办案人员在询问过程中,要注意语言的措辞和态度的把握,避免过度干涉和歧视,确保谈话的顺利进行,不伤害被询问人的情感和尊严。

第三,审查调查谈话应该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核实。

在进行谈话时,办案人员应当详细记录询问的过程和内容,及时制作笔录并签名确认。

同时,办案人员还应收集和保留其他的证据材料,如视频、照片、书面文件等,以备后续调查和审查使用。

在对谈话内容进行核实时,办案人员应与案件的其他证据进行比对和分析,确保谈话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最后,审查调查谈话应具备保密性和安全性。

办案人员在进行谈话时,应注意保护案件的机密性和涉案人员的安全。

要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谈话地点的安全,防止信息的泄漏和被询问人的威胁。

在谈话记录和材料的处理上,也应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定,确保案件信息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综上所述,做好审查调查谈话工作需要注意专业性和针对性、尊重被询问人的权益、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核实,以及保密性和安全性等几个问题。

只有在这些方面做到合理把握,才能确保审查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为案件的办理提供有力的支持。

法庭发问技巧

法庭发问技巧

法庭发问技巧1. 法庭发问可不能瞎问啊!就好比射箭,你得瞄准了目标才行。

比如说,当对方证人在证词上有漏洞时,你就得抓住机会,像猎豹一样迅猛出击,直接质问他,让他露出马脚!2. 你知道吗,法庭发问要讲究时机!就像一场足球比赛,得抓住那转瞬即逝的机会。

比如在对方陈述矛盾时,你就得立刻发问,“这怎么解释呢?”,让他们措手不及!3. 法庭发问技巧很关键啊!这就跟下棋一样,要步步为营。

假设对方在回避关键问题,你就得巧妙发问,“你为什么不正面回答呢?”,打乱他们的节奏!4. 注意啦,法庭发问得有策略!好比打仗,要懂得排兵布阵。

当发现对方证词有疑点,你就得果断发问,“这里是不是有问题呀?”,让真相浮出水面!5. 法庭发问可不能马虎啊!如同在迷雾中找路,得有方法。

要是对方的说法前后不一致,你就得马上追问,“之前可不是这么说的啊!”,让他们没法狡辩!6. 法庭发问技巧太重要啦!就像解一道难题,得找到关键。

当对方试图掩盖重要细节时,你就得尖锐发问,“这个细节为什么不提呢?”,让他们无处遁形!7. 你晓得不,法庭发问要有智慧!仿佛钓鱼,得有耐心和技巧。

比如对方在故意绕圈子,你就得直接发问,“能不能说重点?”,把他们拉回正轨!8. 法庭发问得掌握火候啊!好像炒菜,时机很重要。

若是对方在证词上闪烁其词,你就得严厉发问,“请说实话!”,让他们不敢再糊弄!9. 法庭发问技巧要牢记呀!如同在丛林中探险,得小心谨慎。

当对方试图误导时,你就得迅速发问,“这不是在误导大家吗?”,让他们的计谋破产!10. 法庭发问真的不简单啊!就跟攀岩一样,得一步一个脚印。

假设对方在关键问题上含糊其辞,你就得坚决发问,“必须说清楚!”,让案件水落石出!我的观点结论:法庭发问技巧是在法庭上取得优势的重要手段,只有熟练掌握并灵活运用这些技巧,才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简述讯问程序中应该注意的事项

简述讯问程序中应该注意的事项

讯问程序中应该注意的事项讯问程序是法律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在犯罪案件的调查和审判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讯问程序旨在获取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口供和证词,以便在法庭上使用。

然而,在进行讯问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以确保获取的证据合法有效。

以下是在讯问程序中应该注意的事项:一、尊重被讯问者的权利1. 依法讯问:在进行讯问时,需要确保依法进行,遵守相关的讯问程序和程序规定。

不得使用酷刑、暴力或恐吓手段对被讯问者进行讯问,也不得进行非法拘禁或限制人身自由。

2. 保障被讯问者的权利:被讯问者享有知情权、沉默权、辩护权等基本权利,讯问人员需要尊重和保障这些权利,确保被讯问者在讯问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确保讯问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1. 采取合法手段:在进行讯问时,需要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采取合法的手段获取证据。

不得使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否则可能导致证据的非法性和无效性。

2. 保持公正客观:讯问人员需要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不得偏袒任何一方,不得进行歧视或侮辱性讯问,确保讯问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三、记录和证据保全1. 记录讯问过程:在讯问过程中,需要对讯问的内容进行准确记录,包括被讯问者的陈述、讯问人员的提问和被讯问者的回答等内容。

这些记录将作为证据在案件审理中使用。

2. 保全证据:讯问程序中获得的证据需要得到妥善保全,以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不得篡改、损毁或丢失讯问过程中获取的证据,否则可能影响案件的审理结果。

四、确保讯问程序的合规性和效果1. 坚持合规原则:在进行讯问时,需要坚持合规原则,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确保讯问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提高讯问效果:讯问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讯问技巧和交流能力,以提高讯问的效果和获取证据的质量。

通过科学有效的讯问方法,可以更好地了解案件的真相和获取有力证据。

讯问程序中应该注意的事项包括尊重被讯问者的权利、确保讯问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记录和证据保全以及确保讯问程序的合规性和效果。

审讯谈话方法技巧

审讯谈话方法技巧

审讯谈话方法技巧审讯谈话是执法机关、律师或调查人员与嫌疑人、证人或相关当事人之间的关键性沟通,技巧和方法的运用对于获取准确信息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审讯谈话的方法和技巧:建立信任:营造宽松、非威胁性的氛围,让被审讯者感到舒适。

听取他们的言论,表现出尊重和理解。

提问技巧:使用开放性问题,鼓励被审讯者提供详细信息。

避免使用引导性问题,以免干扰证词的真实性。

制定计划:在谈话前制定计划,了解要询问的重点问题。

确保对案件背景和法律事实有充分了解。

主动倾听:仔细聆听被审讯者的言辞和表情。

注意非言辞性的信息,如身体语言和情感。

避免威胁或暴力:不使用威胁、恐吓或暴力来胁迫证词。

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

避免陷阱和欺诈:避免使用欺骗性手法,以免破坏案件的合法性。

遵循法律规定和权益,确保谈话记录合法。

善用时间:确保审讯谈话的时长合理,避免过度延长。

谨慎选择合适的时间,以确保被审讯者不疲劳。

确保记录:记录审讯谈话的所有细节,包括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

使用录音设备或备忘录记录证词,以备日后使用。

引导对话:在必要时引导对话,以确保涉及案件的所有方面都得到详尽询问。

控制情绪:保持冷静和专业,不受情绪左右。

了解情绪可以干扰沟通和获取信息。

采用同理心:尝试理解被审讯者的观点和动机。

这可以帮助建立信任并更好地理解他们的证词。

认真分析证词:评估证词的可信度,与其他证据和信息进行比较。

了解证词的内在逻辑和一致性。

这些方法和技巧有助于进行高效和道德的审讯谈话,有助于获取准确的信息,同时尊重被审讯者的权益。

审讯谈话的法律和道德规范会根据不同的司法体系和情境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谨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一、试探话题这类话题主要目的是为了对被审人员的思想状态、心理障碍、抗审能力、智力水平等进行分析了解,对审讯的切入点和突破口进行寻找。

它一般用在以下几个方面:审讯初期:审讯初期的许多话题实际上都是试探话题,如你为什么被抓起来,你对自己的问题是怎么考虑的,你想想没有证据我们会随便抓人吗等等,这主要是为了了解被审人员的情况和特点,寻找双方可以交流的途径和渠道,为展开审讯打开通道。

公诉人在法庭上对被告怎么提问

公诉人在法庭上对被告怎么提问

公诉⼈在法庭上对被告怎么提问在刑事公诉案件中,案件的起诉⼈⼀般是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起诉犯罪嫌疑⼈,案件开庭后控辩双⽅就会相互讯问,讯问⼀般是围绕诉讼⽬的进⾏的,那么公诉⼈在法庭上对被告怎么提问?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公诉⼈在法庭上对被告如何提问1.掌握“明知故问”的技巧。

前⽂已经论及,公诉⼈在法庭上的讯问是⼀种“明知故问”,公诉⼈对被告⼈讯问的问题,应当知道已经具有充⾜的证据予以⽀持的答案,问话的⽬的,也是让被告⼈将这⼀答案说出来,所以公诉⼈在讯问时就要做到不露声⾊与痕迹地让被告⼈⾃⼰把答案说出来,⽽公诉⼈不要急于帮被告⼈将此话说出来。

2.不要⾯⾯俱到。

公诉⼈的讯问要做到详略得当,必要时根据被告⼈的答话及态度及时调整问话的内容,讯问要有针对性,简洁明了。

公诉⼈庭审讯问作为法庭调查的⼀部分,是为了配合法庭查清案件事实,所以,对于被告⼈认罪的部分没有必要再重复讯问,必要时,可以问:你在侦查阶段所做的供述是不是事实?或者对于⼀些案件的核⼼问题简单讯问:你说你认罪,并且说过去的供述都是事实,那么你确实收受了××送给你的8万元钱,是不是?等等。

对于不认罪的被告⼈,讯问应直接针对被告⼈不认罪、翻供及控辩双⽅可能存在争议的部分进⾏,这也是庭审讯问与侦查讯问的重要区别。

3.实则实之,伪则揭之。

被告⼈在刑事诉讼中处于被追诉的地位,案件处理结果对其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因⽽在供与不供、供多供少、如何供述⽅⾯经历了较长的思想⽃争,反映在法庭的供述⽅⾯,就是各被告⼈当庭的态度各有不同。

针对各种不同的情形,讯问时就要注意区别对待,能够如实供述的,要让其供述内容与起诉书认定的事实相吻合;对于不认罪的被告⼈,应找准要害情节展开讯问,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思路必须明确,要通过讯问让其不能⾃圆其说,或者陷⼊前后⽭盾、得出荒谬的结论,从⽽揭穿其谎⾔,使法庭和旁听⼈员对其产⽣不信任感,对其供述不加采信。

法庭调查询问流程和注意事项

法庭调查询问流程和注意事项

法庭调查询问流程和注意事项《法庭调查询问那点事儿》嘿,大家好呀!今天咱来聊聊法庭调查询问这个听起来有点儿严肃但其实特别有意思的事儿。

你想啊,法庭就像一个大舞台,律师和法官就是导演和主持人,而证人、被告啥的就是演员。

法庭调查询问的流程呢,就像是一场精彩的大戏!首先,法官会宣布开始,这就好比大戏拉开了帷幕。

然后律师们就开始提问啦,这时候就像演员开始飙戏一样,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可带劲了。

在这个过程中,可是有不少注意事项哦!比如说,律师提问可不能像乱开枪一样,得有策略,得打到点子上。

要是问了一堆没用的问题,那可就闹笑话了,就像演员说错台词一样尴尬。

证人呢,也得打起十二分精神。

回答问题要实事求是,不能吹牛,不然可就麻烦啦。

要是胡说八道,法官可不是吃素的,弄不好就得吃官司。

还有啊,说话得清楚明白,不能含含糊糊的。

有一次我就见到一个证人,说话跟蚊子哼哼似的,法官都急了,说:“你大声点儿,大家都听不见你说啥呢!”哈哈,当时全场都笑了。

说到这儿,我想起一个特别搞笑的事儿。

有个律师提问的时候太紧张了,居然把问题都给说错了,把证人都给听懵了。

证人一脸茫然地看着律师,心里肯定在想:“这大哥是咋回事儿啊?”还好法官反应快,及时纠正了错误,不然这场戏可就没法演下去啦。

总之,法庭调查询问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

律师和证人都得准备充分,就像演员要背好台词一样。

法官呢,得掌控好全局,让这场大戏有条不紊地进行。

咱普通人要是有机会去法庭看看,那可一定要好好感受感受这种紧张又刺激的氛围。

说不定还能学到不少知识呢,以后自己遇到事儿了也知道该怎么应对。

好啦,今天就给大家说到这儿啦!希望大家都能遵纪守法,别没事儿往法庭跑。

要是真去了,也别怕,记住这些流程和注意事项,咱也能演好自己的那出戏!哈哈!。

讯问措施规定

讯问措施规定

讯问措施规定一、讯问的目的和原则讯问是公安机关侦查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一种常用手段。

讯问的目的是为了获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调查了解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和事实、确认案情、查明犯罪的犯罪事实。

在讯问过程中,需要遵守一定的原则,以确保被讯问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1. 合法性原则所有的讯问行为必须在法律框架下进行,依法保护被讯问人的合法权益。

2. 尊重人权原则在讯问过程中,必须尊重被讯问人的人权,不得实施虐待、殴打、恶意侮辱等侵犯人格尊严和尊重基本人权的行为。

3. 自由意志原则被讯问人有权拒绝回答问题,无法强制要求其作出不愿意的回答。

4. 公正公平原则讯问过程中,必须公正、公平地对待被讯问人,不能有歧视、偏见或不正当的行为。

二、讯问程序和方式1. 讯问程序讯问程序是指在讯问过程中应该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提出讯问要求:公安机关应向被讯问人明确告知讯问的原因和目的,并要求其配合调查。

•讯问宣告:公安机关应当将讯问宣告的事实和目的告知被讯问人,明确其权利义务。

•讯问记录:讯问过程中,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书面记录,包括讯问事由、讯问过程、被讯问人的陈述、被讯问人的质疑和回答等内容。

2. 讯问方式讯问方式是指公安机关在实施讯问时可以采取的方式,包括:•面对面讯问: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与被讯问人面对面进行讯问,通过对话交流获取信息。

•电话讯问: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例如被讯问人身处异地或无法到达公安机关,可以通过电话进行讯问。

•书面讯问:公安机关也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被讯问人提出问题,让其书面回答。

三、被讯问人的权利和义务在讯问过程中,被讯问人也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1. 权利•知情权:被讯问人有权获得讯问的目的、事由等相关信息。

•拒答权:被讯问人有权拒绝回答可能自证其罪责或与案件无关的问题。

•申诉权:被讯问人如果认为讯问过程中有不当行为,可以向上级机关提出申诉。

2. 义务•配合义务:被讯问人有义务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讯问工作,提供协助和合作。

公诉人法庭讯问语言技巧_辩论赛_

公诉人法庭讯问语言技巧_辩论赛_

公诉人法庭讯问语言技巧公诉人的讯问不能流于形式,而应当掌控讯问语言,注意归纳总结和运用讯问的方法技巧。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公诉人法庭讯问语言技巧,希望对你有帮助。

公诉人法庭讯问语言技巧一:法庭讯问“败笔”实录当前公诉人庭审讯问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讯问走过场,没有目的性。

一些公诉人对庭审讯问不重视,认为反正后面还要举证证明,即使被告人当庭不认罪或者翻供,只要能够拿出证据来证明被告人构成犯罪,那么对被告人只能从重处罚。

对于认罪的被告人,则更是拿着起诉书随便问两句,没有体现出讯问的目的,成了让被告人简单的认罪表态。

固然,大部分不认罪的被告人,是可以通过下面的举证质证活动证明其构成犯罪的,但是,对不认罪或者翻供的被告人简单地问几句就匆匆收场不问,表示要通过运用证据证明犯罪,往往使人们产生疑虑:是不是公诉人没有制服被告人翻供或不认罪的本领?还是被告人有关翻供或不认罪的说法的确是真的?否则公诉人为什么不回应?如:公:被告人李某,刚才你向法庭说起诉书认定的不是事实,为什么不是事实?被:就不是事实。

公:你以前不是供认过的吗?被:以前供认是公安逼我说的,我不说,他们硬记的,也不给我看材料。

公:被告人李某,希望你在法庭上如实供述。

被:我说的是实话的。

公:审判长,由于被告人当庭不认罪,公诉人将在举证阶段通过证据证明他有罪。

在这里,被告人既然已经翻供,且说公安人员逼供,就应当问清公安人员如何逼供、其对笔录看过没有、在审查起诉阶段是如何说的,起诉书认定的事实其是否了解,是根本不知道,还是知道或者参与而只是能行为性质有异议等,而不应当急于退出讯问,显得底气不足。

2.讯问针对性不强,泛泛而问,隔靴搔痒。

一些重大案件,应当围绕案件的核心事实以及犯罪构成要件进行详细讯问,从而使旁听人员和法庭全面了解案件的情况,如果泛泛而问,则达不到此效果,会让人听得云里雾里,不得其详。

3.讯问不讲究方法,“强行”讯问,带来抵触情绪。

有的公诉人在法庭上企图让所有被告人都当庭认罪,对于那些不认罪的被告人高声指责训斥,语气生硬,甚至威胁被告人,这种讯问方法往往不但不能起到良好的讯问效果,反而会造成被告人及其旁听的亲属对公诉人产生对抗、对立情绪,影响讯问效果,也影响公诉人的形象。

公诉人怎么讯问被告人

公诉人怎么讯问被告人

公诉⼈怎么讯问被告⼈在公诉案件⾥⾯,检察院作为原告,担任公诉⼈,在诉讼庭审前后,公诉⼈都可以向被告讯问,这是必须要经过的流程,问法不⼀样,所得到的结果也会是不⼀样,那么,公诉⼈在庭审前后的时候应该如何讯问被告⼈呢,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公诉⼈怎么讯问被告⼈公诉⼈讯问被告⼈,是指在法庭调查中,公诉⼈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相关情况对被告⼈依法进⾏发问的诉讼活动。

从刑事诉讼⾓度看,讯问是收集证据的过程;从⼼理学⾓度看,讯问是讯问者与受讯者之间特殊的⼼理接触;从信息论观点看,讯问⼜是收集对案件有意义信息的过程;作为⼀种社会活动,讯问还具有进⾏法制教育和宣传的作⽤。

修改后的我国刑事诉讼法,使公诉⼈成为讯问被告⼈的主⾓。

因此,⽴⾜于我国的⽴法和司法实践,研究公诉⼈讯问被告⼈的基本规则和⽅法,对于正确履⾏公诉职能,完成指控犯罪任务具有重要的意义。

讯问被告⼈的基本规则(⼀)关联性规则所谓讯问的关联性是指讯问的内容与案件事实是否有客观联系,是否能够对案件的待证事实有揭⽰作⽤。

关联性规则要求公诉⼈讯问应有针对性,讯问内容必须与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关。

凡是与指控的事实没有某种联系的问题都不能讯问,这种联系不能局限于有因果关系的事实,关键在于对查明案件有⽆作⽤。

如果讯问内容与案件⽆关,将可能受到审判长的制⽌或辩护⼈的反对。

但对辩护⼈或被告⼈以“与犯罪⽆关”⼲扰公诉⼈必要讯问的,公诉⼈应简要地向审判长说明讯问的⽬的,继续必要的讯问。

为了确定讯问的内容,除在庭前拟写好讯问提纲外,还必须仔细聆听被告⼈在公诉⼈讯问之前当庭所作的陈述。

公诉⼈在这⼀活动中,要特别注意分辨出被告⼈的陈述与起诉书的指控是否有差异、有何差异,因为被告⼈当庭对起诉书指控的态度如何,对公诉⼈乃⾄诉讼参与⼈在整个庭审中的诉讼活动⾛向都有重要的影响。

公诉⼈应当根据被告⼈陈述的情况,及时调整讯问提纲,列出重点讯问的问题,并调整证据的使⽤⽅案。

法庭调查的全部任务在于查清事实,以确定被告⼈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罪、适⽤何种刑罚。

公诉人在庭审中对被告人的讯问方法

公诉人在庭审中对被告人的讯问方法

公诉人在庭审中对被告人的讯问方法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其目的是通过审判机关对案件的审理,确定被告人有罪并科以刑罚。

当庭讯问被告人是庭审中查明案件的重要环节。

公诉人在法庭上对被告人进行讯问的目的,除为验证被告人的供述是否有证据效力以外,还在于引导庭审活动的展开,根据被告人的供述情况,有针对地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活动,为最后论证被告人犯罪奠定基础。

公诉人讯问被告人的效果如何,对于庭审活动能否顺利进行,往往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公诉人在法庭上讯问被告人,必须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在吃透案情、熟悉证据、认准法条的基础上,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策略和方法,达到讯问的目的。

基于此,结合工作实际,根据现行刑诉法的规定,对一些具体应用的讯问方法,谈一下自己的粗浅理解和看法,与大家共同进行探讨。

一、直截了当概括讯问对于犯罪事实单一、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分子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的案件,在庭审中可直接向被告人提出实质性的问题,明确要求其就全案的主要犯罪事实、情节当庭供述。

这种讯问方法能够在较短时间内查明案件事实,缩短庭审时间,达到满意的讯问效果。

如被告人魏某收购赃物案,公诉人在宣读起诉书后,根据全案事实,简要概括地直接讯问被告人:你从刘某那里买了辆什么车?答:八成新的桑塔纳轿车。

问:花了多少钱?答:九千元。

问:有没有手续?答:什么手续也没有。

问:为什么还要买?答:主要是图便宜,也没问什么来路就要了,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构成犯罪)。

公诉人只用这样简单的几句问话,便使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再现于法庭之上。

二、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公诉人讯问被告人,要根据不同案情、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可能的辩解方向,有重点的准备询问内容,有针对性的讯问,不必事无巨细、面面俱到。

如1999年震惊全国的重庆綦江‚虹桥‛垮塌案开庭时,主要被告人林世元在法庭调查中将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企图逃避罪责。

公诉人根据被告人的辩解情况,抓住重点,有针对性的讯问了几个问题,步步紧逼,使其就范,将林在虹桥工程中的失职行为全部展示在法庭面前:诉:是谁出面与段浩签定总承包合同的?林:是我。

公诉人庭审讯问的基本原则与常用方法

公诉人庭审讯问的基本原则与常用方法

公诉人庭审讯问的基本原则与常用方法一、概述公诉人在诉讼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他们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较高的法律水平,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庭审讯问技巧。

公诉人庭审讯问的基本原则和常用方法是公诉人在庭审中进行讯问时需要遵循的规范和技巧。

本文旨在探讨公诉人庭审讯问的基本原则和常用方法,为公诉人在诉讼活动中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二、公诉人庭审讯问的基本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公诉人在庭审中的讯问必须遵守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不能违反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能使用非法手段和逼供方法进行讯问,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 公正公平原则公诉人在庭审中的讯问必须公正公平,不能偏袒一方当事人,不能主观臆测和妄加揣测,必须客观公正地进行讯问,尊重事实真相,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安全保障原则公诉人在庭审中的讯问必须重视安全保障,不能使用过激言辞和行为,不能采取威胁和恐吓等手段进行讯问,必须保证庭审的正常秩序,维护法庭的安全稳定。

4. 文明礼貌原则公诉人在庭审中的讯问必须文明礼貌,不能使用粗鲁的语言和行为,不能侮辱和羞辱被告人,必须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维护庭审的文明和谐。

5. 保密保护原则公诉人在庭审中的讯问必须严守保密,不能泄露案件的机密信息,不能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必须严格遵守法律保密规定,维护案件的保密性。

三、公诉人庭审讯问的常用方法1. 提问方法公诉人在庭审中的讯问需要善于运用提问方法,通过提问来引导被告人陈述事实和意见,掌握案件的相关情况,了解案件的相关线索,揭示案件的真相。

2. 交叉质询公诉人在庭审中的讯问需要善于进行交叉质询,通过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进行交叉质询,发现矛盾和漏洞,查明案件的真相,形成对被告人的有效质询。

3. 认罪引导公诉人在庭审中的讯问需要善于进行认罪引导,通过充分调动被告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被告人自觉认罪,主动悔过,积极改过,促使案件的顺利侦办。

4. 证据求证公诉人在庭审中的讯问需要善于进行证据求证,通过详细询问当事人,搜集相关证据,查明案件的相关情况,发现案件的相关线索,揭示案件的真相。

审讯谈话技巧廖

审讯谈话技巧廖

审讯谈话技巧廖首先,调查人员应该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

他们应该善于运用合适的语言和方式与犯罪嫌疑人进行交流,让嫌疑人信任并愿意合作。

在审讯过程中,调查人员需要注意语气的使用,既要坚决有力,也要保持礼貌和耐心。

同时,调查人员需要灵活运用非语言表达手段,如肢体语言、表情和眼神等,以更好地与犯罪嫌疑人进行沟通和交流。

其次,调查人员应该具备良好的观察力和洞察力。

在审讯过程中,他们需要仔细观察犯罪嫌疑人的动作、表情和语言,在嫌疑人的非语言表达中寻找线索和暗示。

同时,调查人员需要注意听取嫌疑人的陈述和回答,对其言辞和措辞进行详细分析和判断。

通过对嫌疑人的观察和听取,调查人员能够更好地了解其心理、意图和动机,从而更有针对性地进行提问和追问。

第三,调查人员应该具备善于引导和控制对话的能力。

在审讯过程中,调查人员需要运用各种问答技巧,巧妙引导嫌疑人的回答和陈述,使其逐渐揭示案件的真相。

一方面,调查人员可以采用开放性问题引导嫌疑人发表评论和描述,以获得更多的信息和细节。

另一方面,调查人员可以采用封闭性问题追问嫌疑人的关键细节和矛盾之处,使其难以逃避和回避。

在与犯罪嫌疑人对话时,调查人员还要注意控制对话的节奏和气氛,既要及时回应嫌疑人的言辞,也不能过度干涉和打断嫌疑人的表达。

最后,调查人员应该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案件背景。

只有了解案件的相关信息和背景,调查人员才能更好地从容应对犯罪嫌疑人在审讯过程中的各种陈述和推论。

另外,在审讯谈话过程中,调查人员还可以通过展示一些证据和材料,引导嫌疑人的回答和陈述,从而获得更多的证据和证明。

同时,调查人员要保持冷静和客观的态度,避免情绪化和主观偏见的干扰,确保审讯谈话的公正和权威性。

综上所述,审讯谈话技巧是调查人员在犯罪案件调查和证据采集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通过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观察力和洞察力、引导和控制对话的能力以及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案件背景,调查人员能够更高效地与嫌疑人对话,获取更多的信息和确凿的证据,为案件侦破提供有力支持。

做案件询问的技巧

做案件询问的技巧

做案件询问的技巧案件询问是刑侦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通过询问可以获取到嫌疑人的口供和相关证据,为案件侦破提供重要线索。

而对于办案人员来说,掌握一定的询问技巧是十分必要的。

下面将介绍一些做案件询问的技巧,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要做到充分准备。

在进行案件询问前,办案人员应该对案件有充分的了解,包括案发经过、嫌疑人的背景信息等。

这样可以使询问更加有针对性,提高询问的效果。

同时,还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和材料,以便在询问过程中进行引导和核实。

要注意询问的时间和地点。

选择一个安静、私密的环境进行询问,避免外界干扰和嫌疑人的心理压力。

同时,要选择一个合适的时间段,避免嫌疑人疲劳或情绪不稳定时进行询问,影响询问效果。

第三,要注意询问的态度和语言。

办案人员在询问过程中应保持专业的态度和语言,不要使用侮辱、威胁或恐吓的方式。

要尊重嫌疑人的权利,给予其合理的解释和阐述机会。

通过与嫌疑人的平等交流,可以建立起一种信任和合作的关系,有利于获取更多的信息。

第四,要善于运用开放性问题和封闭性问题。

在询问过程中,办案人员可以运用开放性问题引导嫌疑人进行自由表述,获取更多的信息。

例如,“请您详细描述一下案发当天的情况。

”而在核实和确认某些具体细节时,可以使用封闭性问题。

例如,“您是在几点离开现场的?”这样可以使嫌疑人给出具体的回答。

第五,要注意观察嫌疑人的非语言表达。

除了嫌疑人的口头回答外,还要注意观察他们的面部表情、身体语言和声音变化等非语言信息。

这些信息常常会透露出嫌疑人的真实情感和态度。

例如,紧张的面部表情、不自然的身体姿态或是声音的颤抖等都可能是嫌疑人在掩盖真相。

第六,要善于引导和追问。

在询问过程中,办案人员可以通过引导和追问,帮助嫌疑人回忆细节或揭示真相。

例如,当嫌疑人回答模糊或不清楚时,可以通过追问来获得更具体的回答。

同时,还要注意嫌疑人的矛盾之处,及时进行追问和核实,以发现潜在的破绽。

要注意记录和整理。

在询问过程中,办案人员应及时记录嫌疑人的口供和相关信息,以便后续的分析和比对。

审讯中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审讯中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在审讯中,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保护受讯人的权益:审讯人员应该确保受讯人的权利得到充分保护,包括权利告知、避免刑讯逼供等。

保持公正客观:审讯人员应该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不应该带有偏见和个人情感。

倾听和理解:审讯人员应该耐心倾听受讯人的陈述,并且尽可能理解其立场和观点。

提问合理:审讯人员提问应该合理,避免问题过于主观或导向,尽量让受讯人自由表达。

记录准确:审讯人员应该记录准确,包括审讯内容、时间、地点等,以备后续使用。

采用合理手段:审讯人员应该采用合理手段进行审讯,不得采用刑讯逼供或其他非法手段。

保护隐私:审讯人员应该尊重受讯人的隐私权,不应该泄露个人信息或在公开场合公开审讯细节。

以上是在审讯中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审讯是法律程序中重要的环节,应该尊重法律和人权,确保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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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法庭调查中讯问被告人要注意哪些问题我国新颁发的《刑法诉讼法》实施以来,法庭调查方式已由过去法官实施向公诉人实施进行转变,这一转变彻底改变了过去那种被动式的局面,由此,公诉人承担起了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举证责任。

出庭难度也随着加大了。

刑诉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那么如何通过讯问,清晰地揭示犯罪事实,使被告人认罪服法,已成为公诉人面临的一个实际问题。

笔者就法庭调查阶段的讯问技巧谈点浅显看法。

一、法庭调查中讯问的作用法庭调查是法庭审判的中心环节,也是出庭公诉的中心环节,案件事实能否确认、被告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关键在于法庭调查的结论如何,而讯问被告人则是法庭调查阶段的重要环节,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查清案件主要犯罪事实。

刑诉法修改以后,开庭前的实质性审查改为程序性审查,使庭审活动“实质化”,被告人也以当庭供述为准。

公诉人通过讯问被告人犯罪时间、地点、动机、手段、认罪态度等,将案件的主要犯罪事实展示在大家面前,使大家对案件中的犯罪情节,案件性质有了全面了解。

(二)为公诉人提供辩护方向。

被告人在回答公诉人讯问时,带有明显的倾向性和很强的目的性,这些往往就是其在辩论阶段自我辩护的观点。

因此在讯问时应密切注意被告人的回答,从中获取辩题信息。

例如在审理姜某盗窃案时,姜某为某医药公司装卸工,利用自由出入仓库的有利条件,将贵重药品藏在衣服内盗出。

在公诉人讯问被告人的职责时,被告人回答他具有装卸和保管仓库的双重职责,并且声称他与医药公司形成了保管和被保管的合同关系。

公诉人意识到他要将案件性质辩为职务侵占,果然不出所料,在法庭辩论阶段,被告人辩称自己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物。

(三)对法庭举证和法庭辩论起基础性作用。

根据讯问被告人的情况,公诉人可以及时改变策略,调整事先准备好的举证重点和辩论焦点,为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在法庭举证和法庭辩论中占据主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例如在上述案件中,举证阶段公诉人不再拘泥于原来的证据目录,经审判长允许,补充出示了一份姜某所在医药公司经理关于姜某职责范围的证言,有力地驳斥了被告人利用职务之便的辩解。

二、法庭调查中讯问被告人应注意的问题公诉人在法庭上如何讯问,绝非单纯的技术性问题,它涉及到公诉人的素质、法学理论修养、审讯气质和熟悉案情的程度,还涉及社会知识、临场经验、应变能力等问题。

笔者认为公诉人讯问被告人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熟悉基本案情,全面掌握证据。

公诉人对将要起诉的案件要作认真审查,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综合分析证据材料,熟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熟悉能够证实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的各种证据以及证据之间的关联性、矛盾点,熟悉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可能在哪些问题上辩解。

在此基础上,才能有的放矢,公诉人才能胸有成竹。

当出现被告人翻供等意外情况时,公诉人才能应付自如。

(二)讯问要有针对性。

法庭调查的全部任务在于核实证据,查清事实,以确定被告人犯罪以及适用何种刑罚。

因此公诉人讯问被告人时必须紧紧围绕犯罪构成要件这一重点,突出本罪的犯罪特征,把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笔者通过实践认为讯问被告人一般应围绕下列问题进行讯问:(1)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是否为被告人实施,被告人是否承认起诉书指控的罪行;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手段、结果。

(2)共同犯罪案件中应问清楚同案被告人各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

(3)问清被告人的主观故意,查明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

(4)查明有无从重、加重、从轻、减轻的情节。

(5)查明作案工具的特征、去向及赃款赃物的来源、数量和去向。

除此以外,为了确定讯问的内容,除在庭前拟好讯问提纲外,还必须认真听取被告人在公诉人讯问前当庭所作的陈述,并结合分析其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所作的供述是否一致,发现不一致且直接影响指控的,应着重反复讯问。

如果被告人对犯罪的主要事实已陈述清楚,公诉人就没有必要再详细讯问被告人,只要求其简明扼要复述一下主要犯罪事实经过。

如果被告人陈述的内容十分简单,就必须按照犯罪构成的诸要素详细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三)讯问要讲究策略。

根据被告人的心理状态和表现,采取不同的讯问方式。

对那些自感罪行严重想交代又怕受到较重处罚,存有侥幸过关心理的,采取步步紧逼的讯问方法,环环紧扣,不给被告人以喘息的机会。

对于供述反复不定的被告人,发现其供述中的矛盾,抓住矛盾追问,使其难以自圆其说,迫使其不得不如实交待。

例如在审理王某和刘某盗窃案中,王某和刘某共同作案两次,盗窃汽车两辆,价值十万余元。

两被告人深感罪责深重,利用在看守所劳动的机会串供,每人承担其中的一起犯罪事实。

公诉人当庭讯问时被告人王某和刘某均翻供。

公诉人立即回忆起在以前的数次供述中,王某交待自己不会开车,均是刘某将车开走,并且公诉人亲自到盗窃现场看过,在汽车没有打火的情况下,一个人是不可能将车推过那么高的坡的。

公诉人出其不意地问王某:“你会不会开车?”王随口答道:“不会。

”公诉人进一步追问:“那你是怎样将车偷到平阴的?”王某慌了手脚,不能自圆其说,只有坦白交待了。

(四)讯问语言要通俗易懂同时又要规范,态度要严肃。

公诉人在讯问时,应考虑到被告人文化程度的高低、年龄上的差距、知识的不同,接受能力的好坏,尽量使用通俗规范的语言,发问要简洁明了,避免使用难以听懂的法律用语。

所提问题要具体、明确,切忌笼统或含糊不清,以便使被告人可以就所提问题作出清楚、明确的回答。

讯问语气要严肃,但不能盛气凌人,更不能使用辱骂、讽刺、威逼、引诱的语言。

(五)妥善处理被告人当庭翻供和沉默的问题。

公诉人讯问被告人遇到被告人翻供时,不能简单训斥被告人认罪态度不好,而应耐心地听取被告人是怎样翻供的以及翻供的理由。

在其翻供中找漏洞,抓矛盾,适时宣读其以前的供述或出示有关证据,驳回伪证。

共同犯罪中,出现了个别被告人翻供、推诿责任现象,可以采取面对面的讯问方式,让罪行较轻且认罪态度好的同案犯当庭质证予以确认。

例如在审理一起五被告人抢劫案中,当讯问被告人黄某时,黄某假装反应迟钝,说话结结巴巴,他不知道别人去抢劫,自己也没有参与抢劫,只以为别人是去打仗,他只是站在门口把门,门是关着的,里面发生的事他不知道。

经过审判长同意,公诉人请求同案被告人孙某当庭对质,迫使黄某承认不但自己明知抢劫,而且采用暴力抢劫了他人财物。

针对被告人无端指责侦查机关有逼、诱供等违法行为,借此达到翻供的目的,公诉人应首先阐明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和侦查活动的合法。

在明确上述观点后,再以翻供不成立及串供或伪证予以事实上、证据上的阐述和分析。

最后,还要指出捏造事实应负的法律责任。

对于用沉默抗拒讯问的被告人,公诉人应当告诉其沉默等于放弃自我辩护的权利,讲清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被告人享有沉默权,告知其没有被告人供述,只要证据确实充分,照样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促其主动交待。

司法实践中的讯问技巧不胜枚举,针对不同的案情应运用不同的策略。

作为一名公诉人,首先应热爱自己的职业,在工作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刻苦学习,多阅读,多观摩,多思考,充实各方面的知识,才能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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