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最优税收理论的发展及其政策启示_1
西方经济学中的税收理论与政策

西方经济学中的税收理论与政策税收是任何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西方经济学中对税收领域的研究和理论也为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重要的指导。
本文将探讨西方经济学中的税收理论和政策,以及其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的影响。
一、税收理论1. 古典经济学税收理论古典经济学家如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认为,税收应当尽量简单、公平,并追求最大化经济的效率。
斯密提出了财富创造理论,主张个人自由追求经济利益,认为市场机制可以有效分配资源。
他主张对商品和劳动征收轻微税负,以鼓励生产和创造财富。
2. 凯恩斯主义税收理论凯恩斯主义强调政府的积极作用,通过调整税收来实现宏观经济的稳定和增长。
凯恩斯认为,政府可以通过调节税收水平来调整需求,以稳定经济周期。
在经济衰退时,政府可以通过增加支出和减少税收来刺激经济增长。
3. 新古典主义税收理论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认为,税收应当遵循效率和公平的原则。
他们主张税收应当以市场效应为基础,通过改变价格信号来实现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
税收应当依据供给和需求的弹性来决定税率,以实现最大的社会福利。
二、税收政策1. 所得税所得税是一种常见的税收政策,通过对个人和企业的收入进行征税来实现财政收入的增加。
所得税的税率通常是按照收入水平分段征收,高收入群体征收的税率较高,低收入群体征收的税率较低。
此外,所得税还可以通过优惠政策来鼓励创新和投资。
2. 增值税增值税是一种对商品和服务价值增加部分进行征税的税收政策。
增值税的税率通常是按照商品销售环节进行累加征收的,最终由终端消费者承担。
增值税的优势在于减少纳税人的税负和税收成本,同时也能够提供稳定的财政收入。
3. 财产税财产税是对个人和企业拥有的财产进行征税的税收政策。
财产税的征收对象包括土地、房产、车辆等。
财产税的目的是通过对财富进行重分配来实现社会公平。
然而,财产税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争议,因为征收方式可能会对经济活动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最优税收理论的政策启示

最优税收理论的政策启示由于最优税收理论标准模型是在严格的假设条件下得出的特殊结论,因此,它所提供的仍然只是“洞察力”,而不是具体的政策建议,不能被当作一般规则来使用。
最优税收理论的已有进展可以为我们提供如下的政策启示:1..我们需要重新认识所得税的公平功能,并且重新探讨累进性所得税制的合理性。
传统的观点认为:在改善收入分配公平方面,所得税具有商品税不可比拟的优越性;甚至于在实现效率方面,所得税也较商品税为优。
只是由于所得税在管理上的复杂性,才导致商品税的广泛采用。
然而,米尔利斯(Mirrlees,1971)基于其理论模型所做的数值分析表明,所得税在改善收入不平等方面的功能并不像人们设想得那么好。
这一认识的重要性在于,一方面,我们需要重新挖掘商品税的公平功能;另一方面,如果商品税和所得税在实现公平分配方面的能力都很有限的话。
那么,出于公平方面的更多考虑,我们是否应该把目光更多地投向那些小税种,如财产税、遗产与赠与税等?对累进个人所得税制,不仅在微观方面被寄予公平分配的厚望,而且在克服宏观经济波动方面也被委以重任。
但最优所得税的理论探讨和数值分析都表明:最优税收函数不可能是累进的。
最高收入者的边际税率不应最高而应为零;除端点外,最优税收结构应当近似于线性。
另外,根据弗里德曼的负所得税方案和米尔利斯的最优所得税的数值分析结果,负所得税方案不仅在实现公平方面有其诱人之处,而且在把效率问题同时纳入税制设计的范畴中时,它也仍然富有吸引力。
税制改革应综合考虑效率与公平两大目标。
最优税收理论的重要贡献之一是把效率与公平问题纳入经济分析框架之中。
在效率与公平之间的确难免会发生冲突,但是,效率与公平目标之间也并非总是互不相容的,比如米尔利斯的最优所得税模型就向我们展示了这一点。
我们有必要,也有可能通过对各种税收的具体组合,达到兼顾效率与公平的目的。
3.完全竞争经济是最优税收理论标准模型的主要假设条件之一,这种假设条件适合于市场机制发挥较为充分的西方发达国家,却可能不适合差异很大的发展中国家经济。
西方税收原则理论的演进及其对我们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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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最优税收理论及其对我国税制改革的政策启示

最优税收理论及其对我国税制改革的政策启示引言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调控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之一。
税收政策的设计至关重要,直接影响到经济增长、资源配置和社会公平等方面。
最优税收理论是研究税收政策的重要理论框架,对于指导税制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就最优税收理论进行探讨,并分析其对我国税制改革的政策启示。
1. 最优税收理论概述最优税收理论是由经济学家们在对税收政策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
最优税收理论的核心思想是在实现财政收入最大化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税收政策来实现经济效率最大化和社会公平最大化的目标。
最优税收理论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1 税收弹性和税收扭曲税收弹性是指税收相对于税基的变动程度。
它反映了税收政策对经济行为的影响程度。
最优税收理论认为,税收弹性会导致税收扭曲,即税收政策对资源配置产生副作用。
对于资源配置相对灵活的市场经济国家来说,应该尽量减少税收扭曲。
1.2 边际税率和效用最大化最优税收理论将边际税率与效用最大化联系在一起。
边际税率是指每增加一单位的税收所带来的效用损失。
最优税收理论认为,当边际税率等于边际效用时,税收达到最优水平。
1.3 税收公平原则最优税收理论认为,税收公平是税收政策设计的重要原则之一。
最优税收理论主张实现税收公平应该采取税收负担与收入或消费的关联,即税收应按照个人或企业的能力来确定。
2. 我国税制现状及存在问题中国的税制改革进入新阶段后,我国税制逐渐趋于成熟,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主要问题包括:2.1 多层次的税制体系我国税制体系由中央和地方两个层次构成,涉及税种繁多,征收、分配制度较为复杂。
不同税种之间的重叠和交叉使税制更加复杂。
2.2 部分税收扭曲现象由于税制本身的问题,我国税收扭曲现象较为突出。
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扭曲现象影响了资源的配置效率,使经济增长受到限制。
2.3 税收制度不完善我国税收制度在征收方式、纳税主体、税收征管等方面尚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
最优税收理论课件

评价
埃奇沃斯模型的假设条件非常严格。社会可获得的收 入是固定的假设,意味着即使税率很高,对产出也没 有影响,现实并非如此;最大边际税率100%,说明当 收入达到一定等级时,所得的收入都将用来交税,这 样,非常大的可能性就是高收入者将放弃工作,选择 闲暇;而个人效用仅取决于收入的假定,忽略了闲暇 也是获得效用的一种途径。一旦考虑到个人效用不仅 取决于收入,而且还取决于闲暇,那么所得税就会扭 曲工作决策,带来超额负担。
• 在上述假设条件下,为了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每个人收入的边际效用必须相等。在个人效用函数 相同的情况下,只有当所得水平相同时,所得的边 际效用才有可能相等,这就要求税收制度应当使税 后所得尽可能地平等。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就应当 对富人的所得课以高税,这是因为政府征税使富人 损失的边际效用小于穷人损失的边际效用。如果在 所得分配已达到完全平等的情况下,政府还要增加 税收收入,增加的税收负担就应平均分配。 • 可见,埃奇沃斯模型意味着,所得税制要实行累进 程度很高的税率结构,即应从高收入一端开始削减 收入,直到达到完全平等。也就是说,最大边际税 率达到100%。
最优税收理论
optimal taxation
刘畅 2012年
最优税收理论概念
最优税收理论是以福利经济学为基础的一种税 制选择理论。该理论在个人效用能够加总、可 供选择的税收工具(税种)既定、政府税收收 入水平既定的约束下,研究如何选择税收工具 ,确定税制,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该理论实 际上是对税收效率与税收公平这两项基本原则 的综合和深化,它研究的是如何构建能够兼顾 效率原则与公平原则的税收制度。
最优税收理论的产生与发展
1776年,亚当斯密《国富论》,平等、确实、便利和最小征收费用 等四项税收原则
最新 西方最优税收实证理论发展述评-精品

西方最优税收实证理论发展述评一、西方最优税收实证理论在税收征管及相关内容上的拓展西方最优税收实证理论对未被涉及的税收征管及其相关内容给予了充分的关注,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并将其纳入最优税收分析中。
他们认为,传统的规范最优税收理论忽视了对以下几项要素的研究:(一)个人和公司的税收履行成本大量的税收都暗含着一个假定,即个人和公司的纳税成本等于零。
毫无疑问,这样一个假定是不恰当的,其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1.个人与公司纳税的税务执行费用是显然的。
2.没有人愿意让收入因纳税而流失,人们会采取行动避免(或减少)他们的纳税义务。
经济学中的标准结论指出,代理人的行为一直会进行到其边际收益(在这里是指被减少的税收收入)等于行动的边际成本(在这里是指税务执行费用)这一点才会停止。
3.最重要的一点是从各种研究中得出了一些关于个人与公司的税务执行费用的真实数据。
以美国为例,个人方面,斯莱姆罗德(Slemrod)、萨若姆(Sorum)和布罗曼索(Blumenthal)通过对纳税人的调查,估计个人所得税的履行成本可能接近个人收入的7%.皮特(Pit)和斯莱姆罗德(Slemrod)通过一种对个人纳税申报表进行计量经济分析的测算出,1982年因逐项列出扣减项目一项带来的税务执行费用就接近总收入的0.5%.公司方面,布罗曼索(Blumenthal)和斯莱姆罗德(Slemord)从一项对大公司的调查中得出,公司的税务执行费用超过了联邦和州公司所得税收入总额的3%①。
这些研究结果显示了税务执行费用十分重要,其规模通常也要比传统上对税收超额负担的估算更大。
因为以上结论,一些经济学家已开始将税务执行费用纳入到他们对个人纳税人的标准理论分析中;也有一些理论研究开始在最优税收纲要中考虑个人税务执行费用方面的因素。
(二)税收管理费用尽管从美国政府预算资料中可以得到证据表明,征收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和销售税的预算成本通常超过了这些税收收入的0.1%②,而且有时会更高,但对政府征税成本方面的研究仍十分缺乏,有关这些成本如何依各种政策工具变化而变化的信息也很少。
最优税收理论及其对我国税制改革政策启示

最优税收理论及其对我国税制改革的政策启示摘要:最优税制理论指导了西方的税制改革,如何合理借鉴西方最优税制理论的成果进行我国经济转型时期的税制改革是我国面临的一个重要的问题。
最优税收理论主要包括最优商品税理论、最优所得税理论、商品税和所得税的组合理论三个方面。
本文旨在阐述、评价最优税收理论的主要内容,并在此基础上,得出对我国的税制改革的政策启示。
关键词:最优税收;最优商品税;最优所得税;启示一、最优税收标准谈及最优税收理论,首先要了解最优税收制度的评价标准。
历史上诸多的经济学家对税收制度的理想特征的看法中,备受关注的是亚当·斯密在其《国富论》中提出的平等、确定、便利、最少征收成本四原则,以及瓦格纳在其《财政学》中提出的四项九目原则等等[1 ]。
在效率与公平问题成为经济学讨论中两大主题的今天,理想的税收政策通常都是在马斯格雷夫所提出的三大标准的框架内,即:(1)税收公平标准;(2)最小行政成本标准;(3)最小负激励标准(效率标准)[2 ]。
二、最优税收理论的假设条件简单的说,最优税收理论是研究如何以最经济合理的办法征收某些大宗税款的理论。
最优税制理论是建立在系列严格的假设前提之下的,其中最重要的假设有三个:(1)完全竞争市场假设;(2)行政管理能力假设,即任何税收工具的使用都不受政府行政管理能力的限制(总量税例外),并且行政管理费用是相当低廉的;(3)标准福利函数假设,标准福利函数给定了衡量最优税制的目标,即实现福利最大化;[3] 最优税制理论的假设条件还包括其他一些方面的内容,如:个人偏好可以通过市场显示出来,公共支出与税制结构特征无关等。
在这些假设条件下,最优税收理论认为:政府不可能不费代价的征集到所需要的收入,这种代价集中的体现为税收干扰资源配置产生的经济效率损失。
故政府和税收理论都应致力于寻找一种最优税收工具,这种工具在能够征集到既定收入量的前提下,产生最低限度的超额负担。
三、最优税收理论的主要内容最优税收理论一般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最优商品税理论、最优所得税理论、商品税与所得税的组合理论。
最优税收理论

2.、科利特(E. J. Corlett)和黑格(D. C. Hague)在其论文 《互补性和税收的超额负担》中研究了政府如何对商品征收 间接税以取得收入的情况。文章的思路同拉姆塞,但是放宽 了拉姆塞关于商品之间不存在交叉效应的限制。最后得出 的结论是政府在不能对闲暇直接征税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对与 闲暇存在替代关系的商品征收较低税率的税收, 对与闲暇存在 互补关系的商品征收较高税率的税收,这样可以使征税所造 成的超额负担最小。 3、鲍莫尔(Baumol)和布来福特在《边际成本定价的最优偏 离》中进一步研究了逆弹性规则 。说明依据最优商品税理论, 对各种商品征税的税率应与应税商品的需求价格弹性成反比, 即应对需求价格弹性大的商品征收低税, 而对需求价格弹性小 的商品征收高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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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森认为解决最优商 品税问题需要对闲暇 课税,他看到了问题 的所在,但是直接对 闲暇本身课税是不现 实的。科 哈的理论较 接近现实,是最优税 收理论的一大进展。
理想税制应当对包括
闲暇在内的所有商品
按照从价税率课税。
但由于不能直接对闲
暇征税,可以提高与
闲暇互补性强的商品
的税率,可以间接地
降低人们对
最优商品税
最优商品税作为最优税收理论的一个方面,主要探讨这样 一个问题:如果政府只能以商品税作为筹集既定收入的工 具,怎样的一套商品税才能使超税负担最小化? 1、最早的解释来自拉姆塞( Ramsey)1927年的论文《对税收 理论的贡献》。拉姆塞在论文中考虑的只是一人经济, 即 只考虑效率, 不考虑公平,因此他也率先给出了如何按照 效率原则来设计税制这一问题的答案。文章的思路同样是 以政府取得既定的税收收入为约束条件, 求在该约束条件 下社会福利函数最大化的解。结论即我们熟悉的拉姆塞规 则和反弹性法则。拉姆塞规则即税率的设定应使得征税前 后消费者的消费结构(或生产者的生产结构)保持相对不变, 反弹形法则即最优商品税率应和该商品需求弹性成反比。 依据反弹性法则, 最优的商品课税应对生活必需品等需求 弹L性OG小O 的商品课以重税, 对奢侈品等需求弹性大的商品则
最优税收理论及对我国税制改革的启示

最优税收理论及对我国税制革新的启发[择要]最优税收评价的根本要领就是借助当代经济阐发本领,运用小我私家效用和社会福利的观点,在给予各个尺度差异权重的底子上,将这些尺度同一于唯一的一个尺度中以可计量的情势来举行经济阐发。
税制方案就是探求能在公安然平静服从间到达最正确平衡的税收制度。
社会福利取决于小我私家效用,但决不是小我私家效用的简朴累加,它还取决于小我私家效用的公正分派程度:当小我私家效用不服等加剧时社会福利会淘汰,从而社会福利也反响了税收制度的公正寄义——最大化社会福利同样蕴涵了公正尺度。
[要害词]服从公正最优税收从当代经济学理论来看,税收原那么可以归纳为三个重要方面:一是公正原那么,税收应由全部社会成员配合包袱,并有助于缩小贫富差距;二是服从原那么,税收应能促进资源的有用设置;三是经济不变和增长的原那么,即税收应能促进消费程度、代价程度的不变以及消费力的生长。
真正对付引导税制方案有帮助的,最优税收所表现的照旧公安然平静服从两个因素,所谓最优税收也就是分身了服从和公正的税收。
一、税收服从和公正的统合性根据一样平常的税收理论,要使税收到达最优,从服从原那么思量就要使税收造成的超额包袱最小;而从公正原那么思量应当使税收有助于实现社会所要求的收入分派公正。
税收遵照服从原那么,目的是为促进经济生长,让社会资源得到有用使用。
税收遵照公正原那么,目的是让税收包袱能尽大概公正地分摊到社会每个成员身上,使纳税人税后的边际效用雷同。
只有经济生长才气培养税源,只有丰富的税源,才谈得上税收怎样公正包袱。
同样假设税收不克不及比力公正地分管,产生较大的交换效应,那么势必影响纳税人的事情积极性,从而影响经济生长。
因此服从是公正的条件,公正是服从的包管。
服从原那么中的社会服从,夸大的是通过税收调治,维持社会分派格式的根本同等,焦点头脑就是维持社会公正;公正原那么中的量能包袱尺度,就是要使税收具有尽大概小的社会本钱,夸大的是税收自己的服从。
西方经济学派税收经济思想综述及对我国税收政策的启示

西方经济学派税收经济思想综述及对我国税收政策的启示【摘要】西方经济学派在税收经济思想方面有着丰富的探讨和贡献。
古典经济学派强调税收应当尽量简单和公平,避免干扰市场机制;凯恩斯主义提出了通过税收政策调节经济周期的观点;新古典主义则强调税收对资源配置和经济增长的影响;公共选择理论让我们重新思考政府在税收中的角色;供给学派则主张减少税收以促进经济活力。
对我国税收政策的启示在于要平衡公平与效率、促进经济增长与社会公平;未来发展方向应重视个人所得税改革、资源税改革和地方财政改革。
通过对西方经济学派的思想综述,我们可以为我国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完善提供有益的启示。
【关键词】西方经济学派、税收经济思想、古典经济学派、凯恩斯主义、新古典主义、公共选择理论、供给学派、税收政策、我国、启示、发展方向1. 引言1.1 西方经济学派的发展背景西方经济学派的发展背景可以追溯到18世纪的启蒙时代,当时欧洲各国开始逐渐摆脱封建制度,走向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社会。
在这一时期,诸如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等经济学家开始提出关于市场经济运作规律的理论,开创了古典经济学派。
古典经济学派主张自由市场经济,认为市场自由竞争能够自我调节,政府不应过多干预经济活动。
随着工业革命的兴起,马克思主义等新的经济学派也逐渐涌现出来,对古典经济学派的理论进行了批判和发展。
西方经济学派的发展背景可以概括为资本主义的兴起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理论在不同历史时期形成并不断演变,对后世的经济政策和实践产生了深远影响。
1.2 税收经济思想的重要性税收经济思想的重要性在西方经济学派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税收作为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可以为政府提供财政收入,支持国家运行和发展,还可以通过税收政策的调控来影响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
对税收经济思想的研究和探讨具有重要意义。
税收经济思想可以为我们提供不同经济学派对税收的看法和观点。
不同的经济学派对税收的理解和应用方式各有不同,包括古典经济学派、凯恩斯主义、新古典主义、公共选择理论和供给学派等。
最优税制理论述评(一)

最优税制理论述评(一)摘要]最优税制理论探讨税制结构应具有的形式。
早期最优税制理论关注的主要问题是最优商品税、最优所得税和生产效率。
在新增长理论发展的基础上,最优税制理论也有了新发展。
关键词]最优商品税;最优所得税;生产效率;新增长理论;技术进步一、早期最优税制理论1927年,年轻的剑桥经济学家(Ramsey)在解答老师庇古(Pigou)的一篇作业中天才地解决了一个关于最优商品税的问题:假定一次总付税不可行,对于征收给定的税收收入,最优的商品税率应该是多少,才能使税收造成的超额负担最小。
在一系列假设条件下,拉姆齐得出,对商品课税的最优税率与该商品的需求弹性成反比。
一般来说,生活必需品的需求弹性很小,而高档品的需求弹性相对较大,拉姆齐法则要求,有效率的税收应对生活必需品课以高税率,而对高档品课以低税率。
最优所得税问题是一个更古老的问题。
与最优商品税假定不存在公平问题相反,最优所得税最初的研究对效率采取了完全忽略的态度。
埃奇沃思(Edgeworth)提出,当每个人的边际牺牲相等时(纵向公平原则),社会效用损失最小,这就意味着最大边际税率为100%。
当收入达到某个等级时,当事人的所有增加的收入都将用以交换税收,这样,一个非常大的可能性是高收入者将放弃工作,选择闲暇。
由于损失了效率,政府的收入反而低于课征低税率的收入。
斯特恩(Stern)通过对税收与劳动供给的研究,得出最优所得税率与劳动供给弹性负相关,当劳动供给弹性小,即对工资率的变动表现为不敏感时,较高的税率不会对劳动供给决策,从而对经济效率产生大的影响,反之,若劳动供给弹性很大,对工资所得课以较高的税率则会导致实际工资率的下降,进而引起更大的劳动供给的减少。
197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米尔利斯(Mir-rlees)对激励条件下最优所得税问题作出了经典性研究。
在考虑了劳动能力分布状态,政府最大化收益,劳动者最大化效用,以及无不定性、无外部性等一系列严格假定的情况下,他得出了一系列引人注目的结论,其中二点就是对高工资率和最低工资率都应课以零(边际)税率。
税收职能的西方思想发展史及启示

税收职能的西方思想发展史及启示吴茵茵(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611130)【摘要】本文从西方经济发展史的角度观察税收职能的西方思想发展史,简要提及了重商主义、古典主义、新古典主义、凯恩斯主义以及新自由主义,并从中获得了一些有意义的启示。
【关键词】税收职能;保护性关税;效率与公平一、税收职能的西方思想发展史1、重商主义的税收职能思想重商主义主要是从政治职能即抵御外国侵略保护国民的角度以及保护国内贸易的角度阐述税收的作用。
如托马斯·曼主张“重税无害论”,认为国王征收重税不仅是不得已的,是正当的,而且还是有利于国家的,因为国家在经常性收入不足以蓄积抵御外国侵略所需的财富时就需要在平时课征重税,来积存现金和军火充当国防之用。
托马斯·曼还强调保护关税,即国家应当采取有效政策和措施,实行关税保护政策,奖励输出,限制输入,由此可知税收(关税)具有保护本国对外贸易的职能。
霍布斯首次提出赋税的“利益交换说”,他认为,“人民为公共事业缴纳税款,无非是为换取和平而付出代价,分享这一和平的福利部门,必须以货币或劳动之一的形式为公共福利做出自己的贡献。
”斯图亚特也指出赋税必须使人民的年收入公平分配,不妨碍产业的发展和能够低于外敌的侵犯。
2、古典经济学派的税收职能思想古典经济学派开始研究税收对资本主义生产领域的经济作用。
斯密在税收理论方面最大的贡献在于,发展了霍布斯的“利益赋税”说。
,有史以来第一个视“税收为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
威廉·配第作为英国古典经济学派的创始人提出赋税的经济效果,他认为过分的征税会使国家资本的生产力相应地减少,因而是国家的损失,但如果对于无益于增加货币和生产力的挥霍行为征税,并将其用于产业经营,则加速资本生产力的发展,对国家有利。
李嘉图持有消极的赋税观,认为赋税都有”减少积累能力“的意味,任何形式的赋税都只是流弊与流弊之间的选择问题,它若不是影响利润或其他收入来源,就一定会影响支出。
最优税收理论

最优税收理论我国烟草消费税的优化詹杨向婧谭微张雅慧一、最优税收理论的基本内涵最优税收理论的开端,最早可以追溯到重商主义的经济思想。
历史上,西方经济学家一直致力于研究如何建立最优税收体制。
其中,英国古典学派的创始人威廉·配第是最早提出税收原则的人。
在17世纪中叶,他在其代表作《赋税论》和《政治算术》中,提出了著名的公平、简便、节省三原则理论。
其后,英国古典学派代表人物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一书中系统地提出了公平、确定、便利和经济的税收四原则,影响深远。
在德国,社会政策学派的代表人物瓦格纳主张,税收不仅要有纯财政的目的,而且要具备一定的社会功能,用以干预和调节国民所得及财产的分配。
在《财政学原理》中他总结提出了财政政策原则、国民经济原则、社会正义原则和税务行政原则。
1973年,马斯格雷夫在《财政理论与实践》中,继承和发展了前人的理论成果,提出自己的六项税收原则理论:①税收分配应该是公平的;②税收的选择应尽量不干预有效的市场决策;③如果税收政策被用于实现刺激投资等其他目标,那么应使它对公平性的干扰尽量地小;④税收结构应有助于以经济稳定和增长为目标的财政政策的实现;⑤税收制度应明晰而无行政争议,并且要便于纳税人理解;⑥税收的管理和征纳费用应在考虑其他目标的基础上尽可能地较少。
在当代,对于理想税收制度的讨论往往都在马斯格雷夫思想框架内。
二、拉姆齐法则英国剑桥大学的福利经济学家拉姆齐于1927年对优化商品税理论作了开创性的研究。
拉姆齐法则包括五个假设前提:①市场是完全竞争的;②除商品税收,政府不征收其他扭曲性的税收;③劳动的形式只有一种且劳动是唯一的投入品;④每一生产部门只生产一种产品,且生产的规模报酬不变;⑤经济中的每个家庭都具有相同的偏好结构,因此可以假定经济中只存在一个家庭。
上述第五个假设,即“一个家庭”的假设,对于我们理解拉姆齐规则实质上是效率原则而非公平原则,是关键性的。
萨缪尔逊在1986年发表的《最优税收理论》中对“一个家庭”假设做过解释。
西方税收改革趋势及启示

西方税收改革趋势及启示内容摘要:销售税取代所得税是近年来西方国家税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思潮,本文认为销售税的公平、简便、效率三大特点符合税制建设的原则,并从对消费、投资、政府财政收入、净出口等四个方面研究了销售税较之所得税的优势,并分析了西方销售税取代所得税的趋势对中国税制改革的影响。
关键词:税制改革销售税所得税在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每年的纳税期都让人寝食难安。
因为需要填写大量复杂的表格,需要花大量的时间与金钱来与税务咨询人员进行讨论、筹划等。
这在无形中增加了税收的成本。
所得税税收条款的复杂性使得一些经济学家及一些致力于促进税收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的人们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与尝试,提出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销售税取代现行的所得税。
中国的税收体制在建设与完善的过程中,研究美国、加拿大等国的税收改革趋势,可以避免中国的税收制度改革走弯路,以减少制度建设成本。
关于销售税的定义及其特点分析本文所指的销售税是指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在最终购买消耗品时向消费者征收单一税率的销售税,并对那些属于必需品所征的税收进行税收返还,也有些专家称为支出税。
销售税较之现行的税收制度,在设计上更加公平,实施过程中更为简便、有效和成本最少,能更好地体现税收设计的基本原则。
(一) 公平销售税较现行的主要税收制度而言更具有公平性。
本文主要是指所得税,如没有特别指出,一般以所得税代替现行的税制。
其公平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销售税规定了征税的起点(一般是贫困线),只对贫困线以上的消费征税,以确保每个家庭均有能力消费他们的生活必需品,这一点可以通过精确计算后以退款的形式退还给每个家庭,可以按每月逐步退款。
退款按家庭规模、结婚与否等作为参数进行计算。
另外,销售税还与个人的生活方式、支付能力有密切的联系,消费越多,缴税越多,消费越少,缴税越少。
现行的所得税复杂,规定繁琐,影响到公平的实现。
对于小企业而言,由于没有大量的时间与资源(人力、物力、财力)来深入研究税收法典,而当他们不能执行税法时,会受到惩罚;这种复杂的税制不公平地鼓励了那些有能力进行税收筹划及避税的人;现行的税制对不同企业、不同纳税人而言税收待遇不同,加大了税收的不公平性。
最优税收理论及其对税收政策的指导

最优税收理论及其对税收政策的指导税收是维持国家财政收入和实现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然而,在税收政策的制定中,如何确保税收收入最大化,同时避免对经济的不利影响,一直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最优税收理论通过研究税收对经济行为的影响,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建议,对于指导税收政策的制定有着重要意义。
1.税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最优税收理论认为,在一定条件下,税收对经济效率有着显著的影响。
根据这一理论,税收的影响可分为两种:供给侧效应和需求侧效应。
供给侧效应主要是指税收对经济主体的生产行为产生的影响。
高税收率可能会降低个人和企业的激励,抑制创新和投资,从而对经济增长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在设计税收政策时,政府应尽量避免对企业生产能力和个人创造力的抑制,并促进资源的最优配置。
需求侧效应则主要是指税收对消费和投资的影响。
通过差别税率的调整,可以引导消费者的消费结构和行为。
例如,对烟酒等非必需品征收较高的消费税,可以有效降低不良消费行为的发生。
对于投资来说,通过调整资本利得税的幅度,政府可以激励或抑制资本的流动,从而对经济增长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
2.税收公平性的考量除了经济效率外,最优税收理论还强调税收的公平性。
在社会中,财富的分配不均问题一直是关注的焦点。
税收政策应当考虑到财富的再分配问题,以减轻社会贫富差距。
在这一方面,最优税收理论推崇纳税能力原则,即税负应当与个人或企业的能力水平相适应。
根据纳税能力原则,税收应当采取渐进税率,即随着个人或企业的收入水平增加,税率逐渐提高。
这种设计可以确保社会财富的再分配,降低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然而,在实施渐进税率时,也需要考虑到资本的流动性和国际竞争力等因素,避免高税率导致资本外流,影响经济增长和国家财政收入。
3.税收结构的优化最优税收理论认为,税收结构的合理设置对于税收政策的有效执行至关重要。
优化税收结构可以促进经济增长、提高税收收入和维持社会稳定。
首先,税收结构应当考虑税基的广度和税率的合理分配。
专题一最优税收理论

最优商品课税理论一、最优商品课税理论的产生理论上讲,凡是满足一次总付税特性的税制并不是最优税制,因为它不能在收入分配方面发挥调节作用,即不能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但从税收征收效率的角度看,一次总付税的课征效率最高。
一次总付税有两个特性:税收数额固定和纳税人的任何行动(除了移居国外或自杀)都不能改变他或她的纳税义务。
在历史上,具有一次总付税特性的例子是人头税,但人头税是非常不公平的税。
所以,一次总付税性质的税不是最优课税理论所涉及的税。
然而,一次总付税理论在研究最优课税理论时是有用的。
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人头税是一次总付税仅有的可行的形式,由于人头税不能与支付能力相匹配,或不能在有一次总付税的性质下用来实现财富收入的再分配,但一次总付税可以做一个参照物,依据它可以测度通常遇到的次于最优的税收,这是一次总付税理论的意义所在。
正因为如此最优商品课税理论就是要阐明,应如何课征商品税,才能使税收额外负担最小。
以个人能力、财富、收入和支出为依据设计的税制显然不具有一次总付税的特性。
因为能力被隐藏;财富被消费;收入和闲暇具有代替关系;储蓄和消费支出也同样具有代替关系。
所以,当人们采取这些行为时,都会使税额发生变化或改变个人的纳税义务。
现在假定财政支出一定,需要用税收收入来满足开支,再假定税收收入必须对不同的商品征税来筹集。
二、最优商品课税理论的发展1、最优商品课税分析假设个人A只消费两种私人物品:X和Y,此外A还享受闲暇。
商品X的价格为Px,商品Y的价格为Py,工资率(也可看成闲暇的价格)为W,A的闲暇时间为I,最高工作时数为T-I,收入为工资率与工作时数之积W(T-I),再假设所有收入都是用来购买商品X和Y,没有储蓄。
这样,A的预算约束线的代数式为:W(T-I)= PxX+PyY等号左边表示收入,右边为支出。
若把式子变形,则有:WT= PxX+PyY+WI等号左边的WT表示,如果一个人除了睡觉之外,其他所有的时间都在工作,能够取得多少收入。
最优税收理论对中国税制设计的启示

最优税收理论对中国税制设计的启示发布人:圣才学习网发布日期:2010-06-19 09:44 共 16人浏览[大] [中] [小] 我们对最优税收理论从实际运用的角度进行梳理,总结其指导税制设计的政策含义。
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我们可以得出若干启示。
(一)政府税制设计目标的差异。
从理论上讲,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只是在充分就业的长期均衡方面存在着少量未经矫正的市场失灵。
最优税收理论就是建立在这样的市场经济基础上,其标准模型的主要假设条件之一是完全竞争,此时政府的目标是筹集财政收入和改善收益分配。
因此,最优税收标准模型更适合市场经济,而不适合差异很大的发展中国家经济。
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学家认为,发展中国家的主要目标应该是扫清影响发展的障碍,动员各种资源提高经济增长率。
这与发达国家的改善收入分配、平衡公平和效率的目标存在着区别。
也就是说,发展中国家的目标应该是提高未来消费水平上,而不是主要关注再分配。
所以,我国借鉴最优税收理论进行税制设计时,应该特别注意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这一基本国情,以社会福利函数度量的公平和效率选择方面与西方存在着差别,具体地讲,选择社会福利函数方面应该与西方有所不同。
(二)税收工具的可行性。
最优税收研究了消费者的选择如何被运用到税制设计中来,这取决于政府可获得的信息。
即使政府消除了市场失灵、保证了竞争行为从而保证了生产效率,但政府也不可能拥有关于每个人的能力、秉赋、偏好以及生产可能性的信息。
因此,政府只能根据消费者在选择他们的工作时间、职业以及收入、消费方式的过程中所显示的信息,设计最优税收工具。
所以税制设计灵敏地依赖于可获得的信息,进一步地讲,依赖于具体可行的税收工具。
也就是说,政府可获得的信息的微小变化对于可使用的税收工具、税制设计都具有深远的影响。
在我国关于个人收入的信息很少而且不可靠,非货币工资性的收入所占的比重过大,工资以外还有各种福利性分配,这些都游离于所得税的税基之外,所得税的功能受到很大的限制。
西方经济学派税收经济思想综述及对我国税收政策的启示

西方经济学派税收经济思想综述及对我国税收政策的启示税收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工具,主要用于调节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障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等方面的需要。
在西方经济学派中,税收经济思想已经发展了几个世纪,并出现了许多经典理论和实践经验。
本文将概述西方经济学派税收经济思想的主要内容,并探讨其对我国税收政策的启示。
一、西方经济学派税收经济思想的主要内容(一)财政学理论:主要涉及公共财政、税制建设与税收分配。
1、公共财政:财政学认为,公共财政的核心目标是改善社会福利状况,并要遵循效率、公平、可行性的原则。
因此,国家应该充分发挥政府的经济力量,调动社会和市场的力量,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2、税制建设:财政学认为,税制应该规范、简化,以更好地满足公共需求和调控经济生活。
税收制度的建设要结合国家的实际情况和民意反映,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完善税收制度的结构和框架。
3、税收分配:财政学认为,税收分配应该遵循公平、合理、可行的原则,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对于收入差距大、社会福利较低的地区,应加大税收扶持力度;对于收入水平相对较高,社会福利较高的地区,应适度降低税收负担。
(二)公共选择理论:主要涉及税收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协调、预算决策和公共选择决策。
1、协调经济政策:公共选择理论认为,税收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协调能够促进经济稳定和增长。
这需要政府利用好财政政策和稅收政策的双重影响,适时调整并取得较好效果。
2、预算决策:公共选择理论认为,预算决策应该遵循公共参与、透明、审慎的原则,避免浪费和不当分配,提高公共财政使用效益。
3、公共选择决策: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应该根据公共参与和民意声音,采取合适的营税方式,实现更好的税收分配与社会福利。
(三)纳税行为和税收合规理论:主要涉及纳税人的行为和税收合规问题。
1、纳税人行为:纳税行为是一种经济行为,受到市场经济和社会文化的影响。
因此,政府应该采取多种手段,提高税收合规率,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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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最优税收理论的发展及其政策启示
提要:本文介绍了最优税收的基本思想和,以及最优税收理论的两大主体部分——最优商品税和最优所得税的主要理论进展及其政策含义。
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从所得税的功能及其税率设计、税收政策目标、假设条件、政策改革等方面了最优税收理论对我国税制设计的启示。
关键词:最优商品税最优所得税税制一、最优税收理论的基本思想和方法谈及最优税收理论,首先要对“什么是最优税收”进行概念上的界定。
上诸多学家对税收制度的理想特征的看法中,倍受关注的当数亚当。
斯密在其《国富论》中提出的平等、确定、便利、最少征收成本四原则,以及瓦格纳在其《财政学》中提出的四项九目原则等等(1)。
而对当代经济学家来说,由于效率与公平业已成为经济学探讨中的两大主题,因此,理想的税收政策通常都是在马斯格雷夫(2)所提出的三大标准的框架内,即:(1)税收公平标准(尽管公平对不同的人来说意义各不相同);(2)最小行政成本标准;(3)最小负激励效应标准,即税收效率标准。
困难在于,对一个特定的税种或某个税收政策建议来说,往往只能满足其中的某一标准而无法满足其他标准。
比如,累进的个人所得税易于满足税收公平标准,却会对劳动供给产生负激励;增值税总体上对劳动供给不会产生负激励,但却很难符合税收公平标准。
最优税收理论对最优税收评价的基本方法是,借助经济分析方法,运用个人效用和福利的概念,在赋予各个标准不同权重的基础上,将这些标准统一于惟一的标准之中。
在现代福利经济学中,社会福利
取决于个人效用的高低,以及这些效用的平等分配程度。
一般假定,当效用的不平等程度递增时,社会福利下降。
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福利可以反映税收公平的思想,即导致不平等程度降低的税收是公平的。
因此,最大化社会福利蕴含了税收公平标准。
就税收行政成本最小化标准来说,较高的税收行政成本意味着更多的税收收入用在政府服务方面,从而使个人效用和社会福利降低。
同样,就最小负效应激励标准来说,如负效应激励大,工作积极性就会减弱就会扭曲经济,使人们的效用水平和社会福利水平降低。
于是,马斯格雷夫意义上的最优税制的三大标准就可以转化为社会福利的不同侧面,不同的税收政策可以用统一的标准加以比较和衡量,也就是说,能够带来最大社会福利水平的税收政策就是最好的政策。
以上便是最优税收理论的主要思想之一。
由于很难将税率与税收行政成本之间的关系加以模型化,所以上述思想并非总是贯彻始终。
经济学家们往往在其分析中忽略税收行政成本问题,多把最优税收理解成兼顾效率与公平的税收。
然而,忽略税收行政成本的最优税收理论毕竟是一个重大的缺陷。
(3)二、最优商品税最优商品课税问题的现代分析最早起源于拉姆齐(Ramsey,1927)的创造性贡献。
根据对完全竞争市场中的单一家庭经济的分析考察,拉姆齐指出:最优税制应当使对每种商品的补偿需求均以税前状态的同等比例下降为标准。
这是拉姆齐法则的标准阐述。
通过对用来推导拉姆齐法则的经济施加进一步的约束,即假定课税商品之间不存在交叉价格效应,鲍莫尔和布莱德福特(Baumol and Bradford,1970)推导出逆弹性法则:比例税率应
当与课税商品的需求价格弹性成反比例。
这一法则的政策含义是十分明显的,即生活必需品(因为它们的需求价格弹性很低)应当课以高税,而对奢侈品则课以轻税。
但这样一来,就暴露了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它忽略了收入分配具有内在的不公平性。
为改变拉姆齐法则置分配公平于不顾的境地,理所当然应当对其加以适当的纠正。
戴蒙德和米尔利斯(Diamond and Mirrlees,1971)率先在最优商品税率决定中引入公平方面的考虑,并且将拉姆齐法则中的单个家庭经济扩展至多个家庭经济中。
他们指出:在需求独立的情况下,一种商品的最优税率不仅取决于其需求价格的逆弹性,而且取决于它的收入弹性。
这意味着,对许多价格弹性和收入弹性都较低的商品来说,应当将实行高税率的分配不公问题和实行低税率的效率损失问题进行比较,最有意义的改变应当是使那些主要由穷人消费的商品数量减少的比例比平均水平低。
或者说,基于公平的考虑,对于高收入阶层尤其偏好的商品无论弹性是否很高也应确定一个较高的税率;而对低收入阶层尤其偏好的商品即便弹性很低也应确定一个较低的税率(4)。
值得重视的是,对拉姆齐法则的修正需要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首先,对那些既非富人也非穷人特别偏好的商品,仍可以遵循拉姆齐法则行事。
其次,尽管有人辩称商品税无须承担收入分配职能,收入分配问题只应由所得税解决,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事实上,出于显示身份、自尊、习俗等多方面的原因,现实中确实存在着不少收入弹性高而价格弹性低的商品(如钻石、名画、豪宅等)这就提供了通过对这些商品课税以改进收入分配的可能性。
近年来,有关最优税收的开始
出现一种把理论分析于实际数据的趋向。
这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首先,最优税收理论所推导的税收规则仅仅表明了最优税收结构的一般情形,它们并没有明确的指导意义。
其次,税收理论分析的目的在于提供实际政策建议,为此,税收规则必须能够运用于数值分析,最终的最优税收值应可以。
最优税率的数值分析体现了执行上述计划在技术方面取得的进展。
有关最优商品税的数值分析仍处于起步阶段,所做的工作集中在针对数目较少的商品组别的分析上,而且还没有哪种数值分析的答案能够完全推广到一般的情形。
从已有成果看,有重要指导意义的结论主要有两个:一是最优税收能够通过对生活必需品实行补贴而实现有意义的再分配;二是对公平问题的关切越强烈,商品税率就越不是单一税率(5)。
三、最优所得税谈及所得税问题,我们立即面临有名的“做蛋糕”与“切蛋糕”之间的权衡问题。
一种观点认为,所得税是为满足公平目标而有效实施再分配的手段;另一种观点认为,所得税的课征是对劳动供给和精神的一种主要抑制因素,特别是当边际税率随着所得的增加而增加的时候。
最优所得税理论旨在分析和解决所得课税在公平与效率之间的权衡取舍问题。
关于最优所得税的主要论文出自米尔利斯(Mirrlees,1971),他研究了非线性所得税的最优化问题。
米尔利斯模型在所得税分析中的价值在于它以特定方式抓住了税制设计问题的性质。
首先,为了在税收中引入公平因素,米尔利斯设想无税状态下的经济均衡具有一种不公平的所得分配。
所得分配由模型内生而成,同时每个家庭获取的所得各不相同。
其次,为了引进效率方面的考虑,所得税必须家庭的劳动供
给决策。
此外,经济要具有充分灵活性,以便不对可能成为问题答案的税收函数施加任何事先的约束。
米尔利斯的模型是集合上述要素的一种最为简单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