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卫基层2018【5】号附件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10.25•【字号】•【施行日期】2018.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区卫生计生委,市健康促进中心:为进一步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质增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18〕35号,见附件,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一、各区卫生计生委、各有关单位应充分认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对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促进公众健康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及本市家庭医生制度相关文件要求,强化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进一步做实、做细、做好签约服务,不断提高居民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各区卫生计生委应做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相关人员的政策培训,对标《指导意见》,重点比照服务形式、服务协议签订和续约告知、服务内容、考核评价机制等内容,就本区签约服务规范化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与不足,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三、在做好市级签约服务配套措施的基础上,结合区域医联体建设,继续强化二、三级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资源支持和业务指导。
根据《关于下发〈本市进一步做实“1+1+1”签约居民双向转诊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卫计医〔2018〕81号),协调二、三级医疗机构进一步畅通转诊“绿色通道”,为经由家庭医生转诊的签约居民提供“优先预约、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便捷就医措施,推进分级诊疗。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10月25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

【A】符合“B”,并
配备使用自助查询、自助挂号、自助打印化验结果报告设备,使用门诊叫号系统。
1.4 人 员
配备
能力指 标
评价要点
【C】
1.达到《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发〔2006〕240号)要
求的配备。
2.人员编制数不低于本省(区、市)出台的编制标准。
3.卫生技术人员数不低于单位职工总数的80%。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1.1 功 能
任务
能力指 标
评价要点
【C】
1.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2.提供预防保健服务。
1.1.1基 3.提供综合性、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本功能 【B】符合“C”,并
具有辐射一定区域范围的医疗服务能力。
【A】符合“B”,并
承担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教学、培训工作。
【C】
1.提供当地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服务。
等。
1.2.3公 【B】符合“C”,并
共卫生科 或预防保 健科
1.设置听力筛查、智力筛查室。 2.预防接种门诊达到当地规范化门诊建设标准。
【A】符合“B”,并
1.增设心理咨询室、健康小屋,预防保健特色科室等。
2.预防接种门诊达到数字化门诊建设标准。
【C】
设有院办、党办、医务、护理、财务、病案管理、信息、院感、医保结算、后勤管理等专
3.对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进行中医药健康管理。
【A】符合“B”,并
1.能够积极运用中医治未病理论和方法,提供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
2.定期进行医疗质量分析和持续改进。
【C】
1.能对口腔科常见疾病进行识别和初步诊治。
2.能提供口腔预防适宜技术服务。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3.29•【文号】国卫办基层函〔2018〕209号•【施行日期】2018.03.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8〕2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现就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理确定签约服务的目标和任务(一)合理确定签约服务工作目标。
各地要结合服务能力及资源配置情况,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确定签约服务的工作目标。
在稳定签约数量、巩固覆盖面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向提质增效转变,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不断提高居民对签约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不要盲目追求签约率,不要层层加码,同时要采取措施避免签约服务数量下滑。
(二)优先做好重点人群签约服务。
要按照服务规范要求,做好老年人、孕产妇、儿童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管理服务,加强防治结合,分类施策,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要。
落实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要求,优先推进贫困人口签约,核实核准农村贫困慢病患者,有条件地区设计个性化签约服务包。
结合实际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鼓励有条件地区将基本康复服务纳入个性化签约范围。
继续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签约服务工作。
(三)规范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居民可以自愿选择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家庭医生团队按约定协议提供签约服务。
签约服务采取团队服务形式提供,鼓励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社(义)工等加入团队,发挥乡镇(街道)卫生计生专干、残疾人专职委员等在签约服务中的作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

九、加强签约服务的宣传与培训
(一)广泛开展宣传。各地要充分发挥公共媒体作用,加强对现阶段我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和特点的宣传,合理引导居民预期。要积极挖掘树立服务质量好、百姓认可度高的优秀家庭医生典型,发挥正面示范作用,增强家庭医生职业荣誉感,提高社会认可度,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基本医疗服务。涵盖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指导等。
(二)公共卫生服务。涵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三)健康管理服务。对签约居民开展健康状况评估,在评估的基础上制定健康管理计划,包括健康管理周期、健康指导内容、健康管理计划成效评估等,并在管理周期内依照计划开展健康指导服务等。
(六)优先转诊服务。家庭医生团队要对接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相关转诊负责人员,为签约居民开通绿色转诊通道,提供预留号源、床位等资源,优先为签约居民提供转诊服务。
(七)出诊服务。在有条件的地区,针对行动不便、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签约居民,家庭医生团队可在服务对象居住场所按规范提供可及的治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健康指导及家庭病床等服务。
2018年9月29日
(二)签约服务费的来源及分配。签约服务费可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要积极争取财政、扶贫、残联等部门支持,拓宽签约服务费筹资渠道。依据各地实际情况,合理核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收费标准。签约服务费作为家庭医生团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组成部分,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用于人员薪酬分配,体现多劳多得。原则上应当将不低于70%的签约服务费用于家庭医生团队,并根据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等考核结果进行合理分配。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14•【字号】•【施行日期】2018.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其他规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市卫生计生委(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委直属(管)医疗机构:为加强医疗机构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辅助用药临床应用行为,提高合理用药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了《关于做好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1112号)。
根据文件要求,现就我区做好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明确责任,建立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是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的责任主体,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
要将辅助用药管理作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统筹管理。
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辅助用药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监测、评价等各环节的全程管理。
医疗机构在调整完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时,如需纳入辅助用药,应当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依据药品说明书和用药指南等,充分评估论证辅助用药的临床价值,按照既能满足临床基本需求又适度从紧的原则,进行严格遴选。
二、制订目录,明确医疗机构辅助用药范围(一)制订全国辅助用药目录。
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组织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将本机构辅助用药以通用名并按照年度使用金额(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由多到少排序,形成辅助用药目录,于2018年12月25日前由各市汇总后上报我委。
每个医疗机构辅助用药品种原则上不少于40个。
我委汇总各市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委管医疗机构上报的辅助用药目录,以通用名并按照使用总金额由多到少排序,将前20个品种信息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报送表格见附件)。
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石卫办基层函〔2018〕5号

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正文:----------------------------------------------------------------------------------------------------------------------------------------------------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石卫办基层函〔2018〕5号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为了规范和推进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签约机制,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8〕209号)和《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冀卫基层函〔2018〕4 号),为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保证履约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规范签约服务(一)家庭医生团队组建。
家庭医生团队主要由家庭医生、护士、公共卫生医师(含助理共公共卫生医师)等组成,二级以上医院应选派医师(含中医类别医师)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家庭医生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以及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和乡村医生等。
现阶段,城市签约服务的家庭医生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助理)医师为主,农村签约服务的家庭医生以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和乡村医生为主。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引进中医师、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等。
要明确家庭医生团队的工作任务及成员职责分工,强化岗位责任。
(二)签约项目选定。
根据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签约对象服务需求,一是合理确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具体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二是签约对象自愿签订签约服务协议书,自愿选定服务内容。
(三)签约服务重点。
现阶段,一是优先向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尤其是优先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慢病患者提供服务,全面落实健康扶贫“三个一批”中的“慢病签约管理一批”目标任务,做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全覆盖,贫困人口慢病患者“应签尽签”。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8.22•【文号】国卫基层函〔2018〕195号•【施行日期】2018.08.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8〕1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精神,持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决定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坚持新时期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在深入总结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的基础上,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以下简称活动)。
通过活动开展,使广大群众能够就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为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和健康中国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活动遵循“分级负责、严格标准、全面覆盖、公开公正”的原则。
明确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的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措施;根据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定位,制定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动员和引导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加活动,对照标准提升服务能力和改善服务质量;主动公开活动流程和结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活动目标、范围和形式(一)活动目标。
通过活动,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的服务能力标准和评价体系。
力争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达到基本标准,部分服务能力较强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推荐标准。
面试成绩及职位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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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邻水县考核招聘基层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面试成绩及职位排名表
序号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姓 名 刘灿 邓道国 陈进南 朱亮 刘曜宁 张勇 卢显琼 张鑫 游磊 包林玉 韩雨妍 吴勘 龚小玉 王艺 杜米冬 鄢木云 刘荣宏 林红 张强 王惠蓉 叶钰梅 性别 女 男 男 男 男 男 女 女 男 女 女 男 女 女 女 男 女 女 男 女 女 报考职位 乡镇临床 乡镇临床 乡镇临床 乡镇临床 乡镇临床 乡镇临床 乡镇中医 乡镇中医 乡镇中医 乡镇中医 乡镇中医 乡镇中医 乡镇中医 乡镇中医 乡镇中医 乡镇中医 乡镇药学 乡镇药学 乡镇药学 乡镇药学 乡镇药学 职位 编码 0502 0502 0502 0502 0502 0502 0503 0503 0503 0503 0503 0503 0503 0503 0503 0503 0504 0504 0504 0504 0504 面试成绩 70.8 70.4 70 70 缺考 缺考 85 82.2 79.1 71.2 71.2 71 缺考 缺考 缺考 缺考 83.8 81.2 80.2 79.6 79 1 2 3 4 5 入围体检 1 2 3 4 4 6 入围体检 职位 排名 41 42 43 43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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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邻水县考核招聘基层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面试成绩及职位排名表
序号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姓 名 何强 张青容 徐小力 邓淼兮 袁杰 范勤丽 冯琳 曹诗悦 孙桃 王茜 蒲号文 刘芳 姜西 甘泽 冯慧丽 龚摇窑 杨倩 周妮 严茂芸 廖胜 甘宇 性别 男 女 女 女 男 女 女 女 男 女 男 女 女 男 女 女 女 女 女 男 女 报考职位 乡镇影像 乡镇影像 乡镇影像 乡镇影像 乡镇影像 乡镇影像 乡镇影像 乡镇影像 乡镇影像 乡镇影像 乡镇影像 丰禾检验 丰禾检验 丰禾检验 丰禾检验 丰禾检验 乡镇检验 乡镇检验 乡镇检验 乡镇检验 乡镇检验 职位 编码 0506 0506 0506 0506 0506 0506 0506 0506 0506 0506 0506 0507 0507 0507 0507 0507 0508 0508 0508 0508 0508 面试成绩 77.2 76.2 76 76 75.4 75 74.4 72.6 71.4 70.6 缺考 83.6 82.9 80.8 77.7 77 85.2 84.8 83.3 83 81.8 1 2 3 4 5 1 2 3 4 5 入围体检 入围体检 入围体检 入围体检 职位 排名 8 9 10 10 12 13 14 15 16 17 备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950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950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9.18•【文号】•【施行日期】2020.09.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950号建议的答复代表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健康保障体系的建议》收悉,经商教育部,现答复如下:一、基层卫生健康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卫生健康工作,将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基层医疗卫生健康工作取得明显的进展和成效。
(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健全。
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3.6万所乡镇卫生院、3.5万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61.6万个村卫生室,基本实现每个乡镇都有1所政府办的乡镇卫生院,每个街道都有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个行政村都有1个村卫生室,80%以上的居民15分钟内能够到达最近的医疗点,群众看病就医更加方便、可及。
(二)基层卫生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截至2019年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数达到416.1万人,其中,乡镇卫生院144.5万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61.1万人、村卫生室144.6万人。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结构持续优化,执业(助理)医师占比达35%。
(三)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45.3亿人次,占全国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的52%。
其中,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同比提高5.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人次同比提高8.2%。
患者首诊在基层、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解决的就医习惯正在逐渐形成。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一)关于完善基层卫生人才引进培养机制。
一是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
2010年以来,我委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培养项目。
乡镇卫生院优质服务基层行标准

附件1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在2018版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修订形成2022版服务能力标准。
一、适用范围(一)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适用,下同)。
(二)本标准共设置4章100条,用于乡镇卫生院自我评价与改进,并作为对乡镇卫生院实地评价的依据。
二、标准分类(一)基本条款。
根据乡镇卫生院服务功能,将普遍应该具备、应当做到的列为基本条款,适用于所有乡镇卫生院。
(二)推荐条款。
在基本条款基础上,增加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拓展服务功能的条款,设为推荐条款,以“★”标注。
1三、条款分布章节基本条款推荐条款★第一章功能任务和资源配置110第二章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306第三章业务管理346第四章综合管理130合计8812四、条款评价结果表达方式(一)评价采用A、B、C、D四档表达评价结果采取累进式:达到B档者,须C档同时合格;达到A档者,须B档和C档同时合格。
(二)条款的性质档次A B C D情况表述有持续改进或成效良好有监管有结果有制度且能有效执行仅有制度或规章,未执行五、评价结果类别基本条款(88条)推荐条款(12条)C档B档A档C档B档A档达到推荐标准的机构100%≥60%≥30%≥90%≥60%≥30%达到基本标准的机构≥95%≥50%≥20%///2前置条件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结果机构名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一名称为乡镇卫生院,名称格式为:所在县(市、区)名+所在乡镇名+(中心)卫生院。
符合□不符合□医疗安全评价前一年及当年未发生过经鉴定定性为二级及以上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
符合□不符合□机构管理无对外出租、承包内部科室等行为。
符合□不符合□3目录第一章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1)1.1功能任务 (1)1.1.1基本功能 (1)1.1.2主要任务 (1)1.2科室设置 (2)1.2.1临床科室 (2)1.2.2医技及其他科室 (2)1.2.3公共卫生科或预防保健科 (2)1.2.4职能科室 (3)1.3设施设备 (3)1.3.1建筑面积 (3)1.3.2床位设置 (3)1.3.3设备配置 (3)1.3.4公共设施 (4)1.4人员配备 (4)1.4.1人员配备 (4)第二章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5)2.1服务方式 (5)2.1.1门、急诊服务 (5)2.1.2住院服务 (5)2.1.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6)2.1.4转诊服务 (6)2.1.5远程医疗服务★ (6)2.2服务内容和水平 (7)2.2.1医疗服务 (7)2.2.1.1疾病种类(见附件) (7)2.2.1.2急诊急救服务 (7)2.2.1.3内科医疗服务 (8)2.2.1.4外科医疗服务 (8)2.2.1.5妇(产)科医疗服务★ (8)2.2.1.6全科医疗服务 (9)2.2.1.7中医医疗服务 (9)2.2.1.8眼、耳鼻咽喉医疗服务★ (9)2.2.1.9口腔医疗服务★ (9)2.2.1.10康复医疗服务★ (10)2.2.1.11儿科医疗服务 (10)2.2.1.12老年人卫生服务 (10)2.2.1.13心理健康服务★ (11)2.2.2检验检查服务 (11)2.2.2.2检查项目 (11)2.2.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2)2.2.3.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12)2.2.3.2健康教育 (12)2.2.3.3预防接种 (12)2.2.3.4儿童健康管理 (13)2.2.3.5孕产妇健康管理 (13)2.2.3.6老年人健康管理 (13)2.2.3.7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13)2.2.3.8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14)2.2.3.9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14)2.2.3.10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14)2.2.3.11中医药健康管理 (14)2.2.3.12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15)2.2.3.13卫生监督协管 (15)2.2.3.14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及其他 (15)2.3服务效果 (16)2.3.1服务效率 (16)2.3.2满意度 (16)第三章业务管理 (17)3.1执业与诊疗规范管理 (17)3.1.1执业管理 (17)3.1.2规范诊疗 (17)3.2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17)3.2.1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17)3.2.1.1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17)3.2.1.2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8)3.2.2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落实 (18)3.2.2.1“三基”培训与考核 (18)3.2.2.2住院诊疗质量管理 (18)3.2.2.3首诊负责制度 (18)3.2.2.4查房制度 (19)3.2.2.5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19)3.2.2.6手术、麻醉授权管理★ (19)3.2.2.7病历书写规范管理 (19)3.2.2.8手术管理★ (20)3.2.2.9患者麻醉前病情评估和讨论制度★ (20)3.2.2.10输血管理★ (20)3.2.2.11放射或医学影像管理 (21)3.2.2.12临床检验管理 (21)3.2.2.14康复管理★ (22)3.2.2.15病案管理 (22)3.3患者安全管理 (22)3.3.1查对制度 (22)3.3.2手术安全核查管理★ (23)3.3.3危急值报告管理 (23)3.3.4患者安全风险管理 (23)3.3.5患者参与医疗安全 (23)3.4护理管理 (24)3.4.1护理组织管理体系 (24)3.4.2临床护理质量管理 (24)3.4.3护理安全管理 (25)3.5医院感染管理 (25)3.5.1医院感染管理组织 (25)3.5.2医院感染相关监测 (25)3.5.3手卫生管理 (26)3.5.4消毒及灭菌工作管理 (26)3.6医疗废物管理 (26)3.6.1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管理 (26)3.6.2医疗废物处置和污水处理 (27)3.7放射防护管理 (27)3.7.1放射防护管理 (27)3.8药事管理 (28)3.8.1药品管理 (28)3.8.2临床用药 (28)3.8.3处方管理 (29)3.8.4药品不良反应管理 (29)3.9公共卫生管理 (29)3.9.1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29)3.9.2落实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与经费补助 (29)第四章综合管理 (30)4.1党建管理 (30)4.1.1党的组织建设 (30)4.1.2党风廉政建设 (30)4.2人员管理 (30)4.2.1绩效考核制度 (30)4.2.2人才队伍建设 (31)4.3财务管理 (31)4.3.1财务管理 (31)4.4医保基金使用内部管理 (32)4.4.1医保基金使用内部管理 (32)4.5安全生产 (32)4.5.1安全生产 (32)4.6信息管理 (33)4.6.1信息系统建设 (33)4.6.2网络安全 (33)4.7行风与文化建设 (33)4.7.1行风与文化建设 (33)4.8信息公开 (34)4.8.1信息公开 (34)4.9县乡一体和乡村一体建设 (34)4.9.1县乡一体和乡村一体建设 (34)4.10部门协同 (35)4.10.1部门协同 (35)附件 (36)第一章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1.1功能任务能力条款评价要点1.1.1基本功能【C】1.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医院家庭医生签约方案

×××县×××医院×××年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年是我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开展的第×年,在去往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省卫基层发【2017】7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双向转诊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省卫基层发【2017】3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省卫基层发【2018】5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实做细2018年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48号-×××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医改办等部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办发【2017】57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发【2018】46号-家庭医生信息化服务要求,采取本年度签约工作分为六个大组平行推进,各组相对独立地完成工作的方法。
在六个工作组中,贯彻执行各组的相关工作,平时管理使用组内少数服从多数,民主讨论为主,组长有权独立决定的方式开展。
经本医院×××年月日院务会议讨论后,决定按如下方案进行实施:一、基本做法1、医院以通过召开职工大会、×××县乡村医生大会形式为主的相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宣传与动员活动,凡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院的家庭医生签约团队:(1)具备××县政办发【2017】57号等文件规定的资格;(2)承诺能够参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各项具体的工作,并完成相关任务。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设置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设置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8.27•【文号】国卫办科教发〔2018〕21号•【施行日期】2018.08.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设置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18〕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号),加强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提高全科医生培养质量,我委组织制定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设置指导标准(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为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设置工作,充分发挥全科医学科作用,现提出以下要求:一、认定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综合医院必须承担全科医生培养工作任务。
最迟在2019年12月底前,各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均应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人员配备符合标准要求。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设置全科医学科,按诊疗科目登记有关规定执行。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应当建立和完善对全科医学科的激励机制,在培训基地内部分配中,合理核定全科医学科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水平,全科医学科医护人员收入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同级别人员收入平均水平,并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吸引和稳定优秀专业人员从事全科医教研工作。
三、严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动态管理,将全科专业基地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作为培训基地考核评估的核心指标。
到2020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仍未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或未达到设置指导标准要求的,取消其培训基地资格。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卫基层函〔2018〕195号文件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卫基层函〔2018〕195号文件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11.16•【字号】•【施行日期】2018.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卫基层函〔2018〕195号文件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各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8〕19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精心安排部署,积极开展活动(一)部署启动。
2018年底前,各市要按照《通知》要求启动本地区“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
(二)自评培训。
2018-2019年,全面组织开展培训和机构自评工作,调整完善相关指标及评价方法。
2019年底前,指导所有机构完成自评和整改提升工作,并至少分别达到《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基本标准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基本标准。
(三)评审评价。
结合机构自评情况,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批次开展审核和复核工作。
2019年6月底前,各市报送第一批达到推荐标准的机构名单。
淄博市、泰安市作为乡镇卫生院评价工作试点市,要在乡镇卫生院评价工作基础上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审评价,2019年6月底前完成达到推荐标准机构的市级审核和省级复核工作。
二、全面开展机构自评,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2018-2019年,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辖区内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自评,分别对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山东省乡镇卫生院建设与管理标准(2018年修订)》《山东省乡镇卫生院评价办法(试行)》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强化内涵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6.13•【文号】国卫基层发〔2018〕18号•【施行日期】2018.06.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局、中医药管理局:现就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抓好工作落实(一)明确工作任务目标。
2018年,各地要继续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12类项目(以下简称12类项目),在完成2017年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着力提高工作质量,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弄虚作假,合理确定农村地区乡村两级任务分工,把各项任务抓实抓好。
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健康素养促进两个项目具体工作部署另行通知。
(二)做好年度重点工作。
1.稳妥推进基层高血压医防融合试点。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已经在贵州、云南2省开展基层高血压医防融合试点,并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培训。
今年将选取积极性高、工作基础好的省份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各地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遴选工作基础好、信息化水平高的1—2个县(市、区)开展基层高血压医防融合试点工作,重点在医防融合服务模式、激励机制、健康教育方式、信息化应用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
请各地于6月30日前将本省(区、市)确定的试点县(市、区)名单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

附件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 年版)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要求,制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
一、适用范围(一)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本标准共设置 4 章 90 条,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我评价与改进,并作为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地评价的依据。
二、标准分类(一)基本条款。
将最基本、最常用、最易做到、必须做好的列为基本条款,适用于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推荐条款。
在基本条款基础上,针对医疗服务能力较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设推荐条款,以“★”标注。
三、条款分布四、能力结果表达方式(一)结果采用 A、B、C、D 四档表达方式。
A 档:代表“优秀”B 档:代表“良好”C 档:代表“合格”D 档:代表“不合格”(二)评判原则。
凡是达到B 档“良好”者,必须先达到C 档“合格”要求;凡是达到 A 档“优秀”者,必须先达到B 档“良好”要求。
(三)能力标准的性质结果。
五、能力结果前置条件目录第一章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1)1.1功能任务 (1)1.1.1基本功能 (1)1.1.2主要任务 (1)1.2科室设置 (1)1.2.1临床科室 (1)1.2.2医技及其他科室 (2)1.2.3公共卫生科或预防保健科 (2)1.2.4职能科室 (2)1.3设施设备 (2)1.3.1建筑面积 (2)1.3.2 床位设置★ (2)1.3.3设备配置 (3)1.3.4公共设施 (3)1.4人员配备 (3)1.4.1 人员配备 (3)第二章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4)2.1 服务方式 (4)2.1.1 门急诊服务 (4)2.1.2 住院服务★ (4)2.1.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5)2.1.4转诊服务 (5)2.1.5远程医疗服务★ (5)2.1.6 出诊服务★ (6)2.2服务内容和水平 (6)2.2.1医疗服务 (6)2.2.1.1 病种(见附件) (6)2.2.1.2急诊急救服务 (6)2.2.1.3全科医疗服务 (7)2.2.1.4中医医疗服务 (7)2.2.1.5口腔医疗服务★ (7)2.2.1.6康复医疗服务★ (8)2.2.2检验检查服务 (8)2.2.2.1检验项目 (8)2.2.2.2检查项目 (9)2.2.3公共卫生服务 (9)2.2.3.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9)2.2.3.2健康教育 (9)2.2.3.3 预防接种 (10)2.2.3.4儿童健康管理 (10)2.2.3.5孕产妇健康管理 (10)2.2.3.6老年人健康管理 (10)2.2.3.7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11)2.2.3.82 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11)2.2.3.9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11)2.2.3.10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11)2.2.3.11中医药健康管理 (12)2.2.3.12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12)2.2.3.13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12)2.2.3.14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13)2.2.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13)2.2.4.1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13)2.3 服务效果 (14)2.3.1 服务效率 (14)2.3.2 满意度 (14)第三章业务管理 (15)3.1执业与诊疗规范管理 (15)3.1.1 执业管理 (15)3.1.2 规范诊疗 (15)3.2医疗质量与安全 (15)3.2.1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15)3.2.1.1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15)3.2.1.2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6)3.2.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落实 (16)3.2.2.1“三基”培训与考核 (16)3.2.2.2住院诊疗质量管理★ (16)3.2.2.3首诊负责制度 (17)3.2.2.4医疗文书书写管理 (17)3.2.2.5 血液透析管理★ (17)3.2.2.6放射或医学影像管理 (18)3.2.2.7临床检验管理 (18)3.2.2.8 中医管理 (19)3.2.2.9 康复管理 (19)3.3患者安全管理 (19)3.3.1 查对制度 (19)3.3.2危急值报告管理 (20)3.3.3患者安全风险管理 (20)3.3.4患者参与医疗安全 (20)3.4 护理管理 (21)3.4.1护理组织管理体系 (21)3.4.2执行《护士条例》 (21)3.4.3临床护理质量管理 (22)3.4.4护理安全管理 (22)3.5医院感染管理 (23)3.5.1医院感染管理组织 (23)3.5.2医院感染相关监测 (23)3.5.3手卫生管理 (23)3.5.4消毒及灭菌工作管理 (24)3.6医疗废物管理 (24)3.6.1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24)3.6.2医疗废物处置和污水处理 (24)3.7放射防护管理 (25)3.7.1放射防护管理 (25)3.7.2放射防护设备管理 (25)3.8 药事管理 (25)3.8.1 药品管理 (25)3.8.2 临床用药 (26)3.8.3 处方管理 (26)3.8.4 药品不良反应管理 (26)3.9 公共卫生管理 (27)3.9.1 公共卫生管理 (27)第四章综合管理 (28)4.1 党建管理 (28)4.1.1党的组织建设 (28)4.1.2党风廉政建设 (28)4.2 人员管理 (28)4.2.1绩效考核制度 (28)4.2.2人才队伍建设 (29)4.3 财务管理 (29)4.3.1 财务管理 (29)4.4 后勤服务管理 (29)4.4.1 后勤安全保障 (29)4.5 信息管理 (30)4.5.1 信息系统建设 (30)4.5.2 信息安全 (30)4.6 行风建设管理 (30)4.6.1 医德医风建设 (30)4.7 科研管理 (31)4.7.1 科研管理★ (31)4.7.2 培训管理★ (31)4.8 社区协同和居民参与 (31)4.8.1 社区协同 (31)4.8.2 社会认同 (31)4.8.3 志愿者服务 (31)附件 (32)第一章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1.1功能任务1.2科室设置1.3设施设备1.4人员配备第二章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2.1服务方式2.2服务内容和水平2.2.1医疗服务2.2.2检验检查服务2.2.3公共卫生服务2.2.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2.3 服务效果第三章业务管理3.1执业与诊疗规范管理3.2医疗质量与安全3.2.1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3.2.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落实3.3患者安全管理3.4护理管理3.5医院感染管理3.6医疗废物管理3.7放射防护管理3.8药事管理3.9公共卫生管理第四章综合管理4.1党建管理4.2人员管理4.3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管理4.44.6行风建设管理4.8社区协同和居民参与附件医疗服务推荐病种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基本病种(66 种)(一)内科(26 种)高血压病(I10.x00)、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I25.103)、先天性心脏病(Q24.900)、心肌炎(I51.400)、脑卒中(I64.x00)、眩晕综合征(H81.901)、偏头痛(G43.900)、急性气管炎(J04.100)、支气管炎(J40.x00)、肺炎(J18.900)、肺气肿(J43.900)、慢性肺源性心脏病(I27.900)、急性上呼吸道感染(J06.900)、腹泻(K52.916)、胃肠炎(A09.901)、结肠炎(A09.902)、胆囊炎(K81.900)、泌尿道感染(N39.000)、急性肾小球肾炎(N00.902)、糖尿病(E14.900)、高脂血症(E78.500)、贫血(D64.900)、短暂性脑缺血发作(G45.900)、带状疱疹(B02.900)、皮炎(L30.900)、肺结核(A16.200)。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5.28•【文号】国卫疾控发〔2018〕13号•【施行日期】2018.05.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精神卫生正文关于印发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8〕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为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适应精神卫生工作发展需要,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对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委组织编制了《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
现印发给你们(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下载),请遵照执行。
原卫生部发布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卫疾控发〔2012〕20号)同时废止。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5月28日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严重精神障碍是指精神疾病症状严重,导致患者社会适应等功能严重损害、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现实不能完整认识,或者不能处理自身事务的精神障碍。
为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治疗、管理、服务,促进患者康复、回归社会,充分发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含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心理科,下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中的作用,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和工作流程,提高防治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规范。
本规范的服务对象为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六种严重精神障碍的确诊患者。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并经诊断、病情评估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限于上述六种疾病。
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汾市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汾市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临政发[2011]9号【发布部门】临汾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6.02【实施日期】2011.06.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汾市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发[201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组办公室制订的《临汾市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临汾市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推进我市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1〕4号)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实施范围(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着眼于人人享受基本医疗服务,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全面推进我市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牢牢把握公益性方向。
--坚持立足市情,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坚持综合改革,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并举,维护公益性与调动积极性相统一。
--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政府、卫生机构、医药企业、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实现改革成果共享。
--坚持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举办医疗机构,促进有序竞争,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
契约理论视阈下医保支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的模式探讨

锦州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19卷第1期Vol.19No.1【摘要】目的本研究在对X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服务现状研究的基础上,总结我国现阶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的典型筹资模式,从契约理论的角度出发分析不同主体之间的博弈关系,提出有关签约服务费的政策建议,以期为规范该项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方法政策分析、文献分析、访谈法、实地调研法。
结果X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两个方面疑惑:一是目前医疗收费项目里不含签约服务费,二是该地区医保资金对签约服务费不支持。
现阶段我国主要存在2种医保支持签约服务费的典型模式,一种是支持基础签约服务,另一种是支持个性化签约服务,我国部分地区的经验值得借鉴和思考。
结论我国各部门应该协同合作,从筹资渠道、筹资标准、分配机制、补偿机制、资金监管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签约服务费的模式。
【关键词】契约理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疗保障机制【中图分类号】R19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3068(2021)01-0025-04契约理论视阈下医保支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的模式探讨张霄艳,王雨璇,杨诗雨,孙枫华(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62)【收稿日期】2020-09-23【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分级诊疗背景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激励机制研究”(编号:71704048)、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互联网+医养结合”智慧养老服务模式研究———以武汉市为例”(编号:S201910512072)和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级诊疗视角下家庭医生团队绩效考核体系研究”(编号:S201910512078)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张霄艳,女,1978年生,湖北宜昌人,副教授,博士。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家庭医生服务制度不断健全。
目前,全球50余个国家正在施行家庭医生服务,该模式已被证实能够切实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水平,改善全民健康状况。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核心政策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核心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7.12•【文号】国卫医发〔2018〕24号•【施行日期】2018.07.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关于印发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核心政策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为深入贯彻落实《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进一步完善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政策,保障人体器官科学公正分配,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我委对《卫生部关于印发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肝脏与肾脏移植核心政策的通知》(卫医管发〔2010〕113号)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心脏、肺脏分配与共享核心政策,形成了《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核心政策》(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下载,以下简称《基本原则和核心政策》)。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移植医院应当认真按照《基本原则和核心政策》,规范开展人体器官分配与移植工作。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人体器官分配与移植工作监管,确保《基本原则和核心政策》真正落实。
《基本原则和核心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卫生部关于印发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肝脏与肾脏移植核心政策的通知》同时废止。
附件:1. 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2. 肝脏分配与共享核心政策3. 肾脏分配与共享核心政策4. 心脏分配与共享核心政策5. 肺脏分配与共享核心政策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7月12日附件1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一、总则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应当符合医疗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二、基本原则(一)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应当符合医疗的需要。
(二)移植医院应当根据医疗需要,为器官移植等待者(以下简称等待者)选择适宜的匹配器官。
(三)肝脏、肾脏按照移植医院等待名单、联合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区域内的移植医院等待名单、省级等待名单、全国等待名单四个层级逐级进行分配与共享。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6.15•【文号】国卫医发〔2018〕19号•【施行日期】2018.06.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部署,在医疗领域持续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更好地发挥卫生健康行业主管部门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就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通知如下:一、全面推进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要把推进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作为深化医疗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加快建立审批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2018年6月底前,全国全面实施电子化注册管理。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电子化注册管理情况,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制作样式和技术要求,组织印制和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副本。
二、优化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登记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医疗机构可以委托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或者有条件的其他医疗机构提供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医疗消毒供应等服务。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以将该委托协议作为医疗机构相关诊疗科目的登记依据,并在诊疗科目后备注“协议”。
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的牵头医院应当符合相应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具备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消毒供应等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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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开展的宣传形式填写“无”。
3.其他形式的宣传,请各地自行填写。
填表人:联系电话:
电视、互联网等制作项目专题节目播放(次)
自主开发的宣传短片(个)
平面宣传
报纸、报刊刊登(期)
户外宣传广告或宣传栏(个)
标语、海报、横幅张贴悬挂(条)
采访报道
举行新闻发布会或主动向公众媒体介绍情况(次)
组织有关媒体记者实地采访(次)
现场宣传
现场宣传活动举办(场)
现场宣传材料发放(份)
其他形式
......
附件
2018年“世界家庭医生日”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
市卫生计生委(盖章)
宣传形式
市级
县(市、区)级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合计
家庭医生
典型事迹宣传
拍摄典型事迹宣传视频(个)
刊发典型事迹文字报道(篇)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发布(次)
视频宣传
播放家庭医生宣传片(次)
播放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