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社会理论
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的基本内容
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的基本内容黑格尔的哲学是关于客观精神的哲学,客观精神实际上主要指社会意识,其包含抽象法、道德和伦理三个环节。
抽象法是人所享有的一般权利,道德是人内心主观意志的体现,伦理则侧重于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而道德与伦理既相区分又相统一的关系尤其体现在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之中。
首先,市民社会是由每个各自独立而又彼此相互依赖的特殊个人所构成的共同体或联合体。
市民社会具有两个主要原则:其一,作为特殊的个体,市民社会的成员本身都是相互独立的,每个人都是以自身为目的:“具体的人作为特殊的人本身就是目的;作为各种需要的整体以及自然必然性与任性的混合体来说,它是市民社会的一个原则。
”其二,由于市民社会的成员在本质上的相关性,个体以自身为目的,其它人作为“中介”,达到自身目的和满足需要。
为了欲求的实现,个体必须与他人合作、同舟共济、彼此互利,“我既从别人那里取得满足的手段,我就得接受别人的意见,而同时我也不得不生产满足别人的手段。
”其次,市民社会是“需要的体系”,是物质生活的领域。
黑格尔所说的“需要”,即指人们的物质生活、物质利益的“需要”,它是市民社会众多个体彼此联系的纽带。
“需要体系”中的人是通过相互依赖的生产劳动取得财富,来满足其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等各种需要的,而这种需要又是“人”的目的和活动,它和动物有着本质的区别。
人们通过劳动,把自然界所给予的原料改造成适合于满足他们多样化需要的形式,并且人还能对自己需要的情欲加以抑制。
第三,市民社会必须通过“警察和同业公会”组织,用“司法”维护市民所有权,以预防社会危险和保护个人的生命财产。
黑格尔宣称,对市民财产和人格的侵犯是有社会危险性的犯罪行动,应当通过警察和同业公会来预防这种社会危险和保障市民生命财产。
警察和同业公会是增进个人特殊福利的组织,“如果说警察主要地以外部的方式保护和保全特殊利益的话,那么,同业公会主要是以社会成员的内部方式实现和促进特殊利益。
试述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和国家观
试述马克思的市民社会和国家观一什么是市民社会?市民社会,马克思用“die 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和Bourgeoisgesellschaft”表达。
原主要指西欧中世纪末随着工场手工业出现的社会结构。
市民社会介乎国家与私人生活之间,是横向的经济、社会交往方式(区别于“管”与“被管”纵向结合方式),民众自主性社会组织和结构。
马克思对于市民社会的理解:市民社会这一名称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
“市民社会”这一概念实际上指称的是“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
马克思理解“市民社会”概念的变化: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等著作中较多使用“市民社会”。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也谈到,但明显减少。
此后,马克思主张“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
二马克思对黑格尔的市民社会观的继承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是在对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进行批判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黑格尔将市民社会从政治国家中分离出来,采取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二元划分。
马克思对黑格尔关于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二元划分是认同的,并继承了这一思想。
“在政治国家真正发达的地方,人不仅在思想中,在意识中,而且在现实中,在生活中,都过着双重的生活———天国的生活和尘世的生活。
前一种是政治共同体的生活······后一种是市民社会的生活······”马克思肯定了黑格尔的这一法哲学思想具有深刻的理论价值,“他处处从各种规定出发······的对立出发,并把这种对立加以强调”,并且“把市民社会和政治社会的分离看做一对矛盾”。
在中世纪时期,封建统治统摄一切,市民社会中个人的特性发展以及社会组织的多元化是不可能出现的,市民社会是依附于政治国家的,两者糅合为一体。
浅析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
浅析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摘要】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是关于社会中市民社会的发展和作用的理论。
本文首先对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进行了概述,介绍了其主要观点和研究重点。
然后探讨了市民社会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以及市民社会与政治参与、社会变革之间的关系。
最后分析了市民社会在当代社会中的作用和意义。
通过对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的讨论,可以更好地理解市民社会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价值。
【关键词】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形成、发展、政治参与、社会变革、作用、当代社会、引言、结论1. 引言1.1 引言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是一种关于社会组织和发展的重要理论,对于理解现代社会的运作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在当前社会形势下,市民社会的发展越发显得重要,而葛兰西的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独特的视角。
本文将对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进行浅析,探讨市民社会的概念、形成与发展、与政治参与的关系、以及对社会变革的作用等方面进行探讨。
通过深入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市民社会在当代社会中的作用,以及如何促进社会更好地发展和进步。
2. 正文2.1 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概述葛兰西(Alexis de Tocqueville)是19世纪法国的政治学家和社会哲学家,他对市民社会的理论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观点。
葛兰西认为,市民社会是一个由自发性的社会组织、自由结社和自愿参与构成的社会领域,其中市民通过各种社会团体和组织参与公共事务,发挥积极作用,实现个人和集体利益的共同体。
葛兰西强调了市民社会的自组织性和自治性,认为市民社会是政治权力之外的第三领域,对政府实施监督和制约,保障个人权利和社会公共利益。
他指出,市民社会的形成有利于个人的公民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的培养,促进社会的民主化和现代化进程。
葛兰西还提出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参与的关系,认为市民社会是政治参与的基础和支持,市民通过参与社会团体和组织来发声、表达诉求、实现政治权利,推动社会变革和改革。
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为我们理解和认识市民社会的内涵、功能和价值提供了重要思想参考,对推动社会进步、民主化和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浅析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
浅析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葛兰西(Alexis de Tocqueville)是19世纪法国的一位思想家和政治学家,他的代表作《论美国的民主》中提出了著名的市民社会理论。
葛兰西认为,市民社会是民主政治的基础,它能够培养公民的自由和平等意识,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本文将对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进行浅析。
葛兰西认为市民社会是政治社会的基础。
在他看来,政治权力的来源应该是社会的自发形成,而不是集权政府的授予。
市民社会是中间组织和公民社会活动的结合体,它由各种社会团体、组织和公民参与的社会互动组成。
这些社会团体和组织承担着培育公民素质、增强公民自治能力的重要功能,它们是公民社会的基石。
葛兰西认为市民社会能够培养公民的自由和平等意识。
他指出,市民社会通过让公民参与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激发公民对自己和社会权利的意识。
在市民社会中,公民可以发表意见、参与讨论,并通过社团组织来实现自己的利益和诉求。
这种参与意识可以增强公民的自主性和独立性,为其在政治领域中行使权力奠定基础。
葛兰西认为市民社会能够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他指出,市民社会通过培养公民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减少了政府对社会的干预,从而降低了社会的冲突与紧张。
市民社会中的各种社会团体和组织不仅能够代表公民利益,还能够制约政府权力的滥用,保护公民的自由和权利。
葛兰西强调市民社会的发展需要有一定的条件和保障措施。
他认为市民社会的发展需要建立一个公正、稳定、透明的法律和政治制度,保障公民的自由权利和社会参与的平等机会。
政府应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引导,为市民社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环境和条件。
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提出了民主政治的基础应该是自发的市民组织和活动,而不是集权政府的授予。
市民社会能够培养公民的自由和平等意识,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市民社会的发展需要有一定的条件和保障措施。
这一理论为我们理解市民社会的重要性和作用提供了有益的思考。
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及其当代价值的探析
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及其当代价值的探析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是20世纪中期发展起来的一种社会理论,它旨在探讨市民社会的本质、结构和功能,以及市民社会与政治、经济以及文化之间的关系。
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提出了一种全新的社会观念,深刻地影响了当代社会科学和政治理论。
在当代,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对于理解和解决当代社会问题具有重要的价值。
本文将从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的基本内涵、历史背景和当代价值三个方面进行探索和分析。
一、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的基本内涵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的核心观点是,市民社会是一个社会组织形式,具有自主性、公民参与和自治管理的特征。
在市民社会中,公民可以通过各种自由结社、言论自由和参与公共事务的途径,行使个人权利,参与公共决策,推动社会变革。
葛兰西认为,市民社会是政府和家庭之外的第三个领域,是公民自主活动的场所,是实现个人自由和集体利益的重要空间。
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的另一个重要观点是,市民社会是现代社会制度的基础和支撑。
在现代国家中,政府和市民社会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关系。
市民社会通过公共参与和自治管理,对政府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保障公民权利和社会公平。
政府也通过制定法律和政策,为市民社会提供保障和支持,调节市民社会的利益冲突,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还强调,市民社会是自发性和多样性的。
市民社会是由多种社会组织和公民团体自发组成的,它具有不同的目标、利益和理念。
在市民社会中,公民可以通过结社、群众行动和社会运动等方式,推动社会变革和进步。
市民社会的多样性和自发性,为社会发展和变革提供了重要的动力和资源。
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的基本内涵包括:市民社会是公民自主活动的领域;市民社会是现代社会制度的基础和支撑;市民社会是自发性和多样性的。
这些观点构成了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的核心内容,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影响。
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的形成和发展,与20世纪中叶的社会变革和思想启示密不可分。
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及其当代价值
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及其当代价值【摘要】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是其对现代社会的分析和批判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他看来,市民社会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特定形式,具有明确的定义、功能和作用。
随着时代的发展,市民社会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和探讨。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仍然对当代社会具有重要的启示价值,同时也提供了思考和借鉴的可能性。
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以应对当代社会的新问题和挑战。
【关键词】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当代价值、定义、功能、发展、问题、挑战、未来展望、启示、借鉴、社会问题。
1. 引言1.1 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及其当代价值概述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是他对现代社会结构和发展的重要思想之一,在当代社会依然具有重要的启示和价值。
市民社会是一个由市民自发组织起来进行自我管理和生产的社会形态,与政治领域和国家相互作用。
马克思认为,市民社会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最为活跃和具有创造性的领域,是实现社会进步和个人解放的重要场所。
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分析,揭示了市民社会的功能和作用,以及其发展现状和变化。
他也指出了市民社会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如阶级分化、利益冲突等。
通过对市民社会的理论分析,马克思提出了对未来市民社会的展望,认为只有通过社会主义革命,才能实现市民社会的真正解放和发展。
在当代社会,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依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我们可以借鉴马克思的思想,深入分析当代市民社会的问题和挑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我们也需要认识到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局限性,结合当代社会的特点,不断探索适合当代社会发展的新理论和实践。
通过借鉴和发展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我们可以更好地应对当代社会的各种挑战,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2. 正文2.1 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定义马克思认为市民社会是指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经济领域,是一个由个人私有财产、自由竞争和市场交换构成的社会形态。
浅析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
浅析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葛兰西(Alexis de Tocqueville)是法国资深政治家和社会学家,他在1831年来到美国旅游,之后写下了《论美国的民主》一书,该书被认为是现代民主政治哲学的奠基之作。
在该书中,葛兰西提出了他的市民社会理论,强调了社会、政治及文化等领域的关系以及这些因素对个人和社会发展的影响。
市民社会理论是指某个国家中,个体与行政机关之间存在的一个社会领域,这个社会领域由各种社会组织、志愿者、非政府组织、职业团体等构成。
葛兰西认为,市民社会是一种基于自由和协作的社会形态,是现代民主政治成功的基础。
对于葛兰西而言,市民社会的存在需要依赖政治社会的保护。
他认为,在一个良好的市民社会中,政治社会与市民社会之间需要维持一种清晰、稳定的分界,政治社会不干扰市民社会的内部事务,而市民社会对政治社会维持监督和控制。
为了实现这种良性平衡,在葛兰西看来,政治社会必须能够保证市民社会的自由,同时市民社会需要保证自身的独立性和自主性,避免受到政治权力控制和干扰。
在葛兰西看来,形成一个良好的市民社会需要满足三个基本要素,即自治、互助和信任。
自治意味着市民社会是合法的自主性组织,它们的活动由市民自己决定,自我管理,不依赖于政治社会的行政干预。
互助代表着市民社会存在着相互合作、相互支持的生态环境,市民组织之间不仅保持着高效地协作关系,同时也与政府部门形成有效的对话。
信任是维系市民社会生态环境的重要要素,市民社会之间以及市民社会与政治社会之间相互信任,是市民社会能够长期发展的保障。
总而言之,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强调了个体和组织在社会中的自我领导和互助,这是实现资本主义民主社会的基础,同时也是社会稳定和公义的的重要保证。
市民社会生态系统在不断的演化和变革的过程中,需要政治社会的存在以及保证总体环境与秩序的稳定。
浅析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
浅析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1. 引言1.1 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简介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简介:葛兰西(Alexis de Tocqueville)是一位法国政治思想家和社会学家,生活在19世纪初。
他是市民社会理论的重要代表之一,其著作《论美国的民主》被认为是对市民社会理论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之一。
葛兰西在这部作品中深入探讨了市民社会的形成、发展和影响力,对市民社会的定义、特征、功能以及与政治社会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阐述。
葛兰西认为,市民社会是指一种自由平等的社会组织形式,是在现代国家制度和政治体系之外存在并与之互补的一个重要社会层面。
通过研究市民社会,可以深刻理解现代社会的运作机制和制约条件,同时也可以为解决社会问题和促进社会发展提供重要的参考和启示。
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对于我们深入了解社会现实、推动社会变革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
2. 正文2.1 葛兰西对市民社会的定义葛兰西认为市民社会是一个与政治社会相对应的独立领域,是在政治社会和家庭之间的一个中间层级。
他将市民社会定义为一个由自愿联合在一起的个人和组织所构成的社会网络,其中个人通过自主意志和互相协作来实现共同利益和价值的社会形态。
市民社会是一个自发的、非政治化的社会组织,其核心在于自愿参与和共同合作,而非强制性的制度或规定。
葛兰西认为市民社会是社会生活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公民参与以及实现社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他强调市民社会的自发性和民主性,并指出市民社会与政治社会之间应该相互独立而互相支持,两者之间的合作与协调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社会进步的关键。
【内容结束】。
2.2 市民社会与政治社会的关系市民社会与政治社会是两个相互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
在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中,市民社会与政治社会的关系被认为是一种相对独立但又相互渗透的关系。
市民社会是指由各种社会组织、组织和群体组成的社会领域,其中的资源主要来自于私人领域,各种非政府组织和群体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浅析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
浅析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摘要】葛兰西是20世纪法国著名社会学家,他提出了市民社会理论,认为市民社会是介于国家与家庭之间的社会领域。
市民社会是由自由结合的、自治的公民组织构成的,具有自发性和独立性。
市民社会的形成和发展源于公民的自愿参与和民主的政治制度。
市民社会具有社会互助、自治和自我规制的功能和特点,对社会起到了稳定和促进进步的作用。
但是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也受到了批评与争议,有人认为其过于理想化和排斥政府干预。
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启示我们要注重社会参与和公民责任,展望市民社会的未来应当重视社会组织和公民自治,重申市民社会的重要性。
【关键词】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定义、形成、发展、功能、特点、影响、启示、未来、重要性。
1. 引言1.1 葛兰西的背景葛兰西(Alexis de Tocqueville)是法国政治哲学家、历史学家和作家,生于1805年,逝世于1859年。
他是19世纪最杰出的政治思想家之一,被誉为“现代民主政治的先知”。
葛兰西出生于一个贵族家庭,但他的思想却深受法国大革命和美国民主政治的影响。
在葛兰西的时代,法国正在经历政治动荡和社会变革,他对这些变化进行了深刻观察和研究,并在其著作中提出了许多启发性的观点和理论。
葛兰西的著作《美国的民主》被认为是政治社会学领域的经典之作,其中详细探讨了美国的政治与社会制度,以及民主政治的优缺点。
他的思想被广泛引用和研究,对后人的政治社会观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葛兰西的背景和经历使他对市民社会的理论有着独特的视角和深刻的理解,他的市民社会理论被认为是对现代社会的重要思想贡献之一。
1.2 市民社会理论概述市民社会理论是法国社会学家葛兰西提出的一个重要理论。
葛兰西认为,市民社会是介于政府和家庭之间的一个独立领域,是由自愿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所构成的社会结构。
市民社会理论强调了个人在社会中的自主性和自治性,并认为市民社会的健康发展对于社会的稳定和民主政治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浅析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
浅析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
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主要包括社会结构、社会粘合力、社会秩序等方面的内容。
他认为,市民社会是一个由互助、合作和自发组织构成的广泛网络,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支持体系。
在市民社会内部,人们通过自愿参与各种组织和团体,共同打造一个更加美好和和谐的社会。
葛兰西认为,市民社会的形成和发展不仅是为了个人利益,更是为了整个社会的共同利益。
葛兰西认为市民社会是一个由自愿参与的组织和团体构成的网络。
人们在市民社会中主动选择加入各种组织和团体,通过自己的行动来实现社会的变革和进步。
这种自愿参与的行为是市民社会的核心特征,也是其重要的运行机制。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通过加入各种组织来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同时也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葛兰西认为市民社会是一个有序的网络。
在市民社会内部,各种组织和团体通过合理的组织和协调,共同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这种有序的运行机制有助于完善社会的管理和治理体系,提高社会的整体效率和运行效能,为社会成员提供更好的生活和发展条件。
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强调了市民社会在社会发展和政治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他认为市民社会是一个自愿参与的组织网络,具有社会粘合力和有序性。
市民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不仅需要政府的支持和引导,更需要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助合作和共同努力。
只有当市民社会充满活力和生机,社会才能得以稳定和繁荣。
我们应该积极支持和参与市民社会的建设和发展,让市民社会成为社会发展和政治稳定的重要支持体系。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及其意义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及其意义【内容提要】马克思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
他关于市民社会是“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的论断,是对市民社会本质的深刻揭露,是对市场经济社会中全数物质交往关系的整体把握。
在马克思那里,市场经济社会中的经济交往关系只是全数社会物质关系的本质。
可是,由于各种原因,马克思的这一理论却受到不同立场研究者们的误解。
只有消除这些误解,才能发现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中包含的庞大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关键词】马克思/市民社会/物质交往关系/市场经济【正文】近20年来,市民社会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的研究课题。
在不同的文化区域和社会背景下,人们纷纷用“市民社会”这一术语表达着不尽相同的理论诉求和现实关心。
有西方学者以为,关于市民社会问题的讨论已经在今世的政治哲学中形成了一个所谓“市民社会的话语体系”。
鉴于这场讨论的复杂性,这个话语体系是声音混杂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混杂的“话语体系”中,所谓“后马克思主义”者的声音分外响亮。
一些自称为马克思继承者的思想家,例如哈贝马斯、柯亨和阿拉托等人,着眼于今世垄断资本主义的特点,将市民社会视为存在于政治国家之外的文化批判领域,以为只有通过对这一“公共领域”的建设,才能抵抗今世垄断资本主义对人和社会所实施的新异化。
他们的观点在西方产生了相当大的反应。
“市民社会”是一个在马克思的初期高作中出现频率相当高的概念。
那么,这一概念与现今人们所利用的同一概念是一致的吗?哈贝马斯等人的观点是对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现代性拓展吗?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对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建设,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究竟具有什么样的意义?等等。
对这些问题的深切研究,是马克思主义研究的重要组成部份,也是我国现实的社会实践所迫切需要的。
一、马克思对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的批判和深化在黑格尔的法哲学中,市民社会是指由彼此需要的契约关系而将人们联系起来的市场交往体系及其保障机制。
黑格尔以为,这是一个区别于家庭和国家的社会领域。
浅析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
浅析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1. 引言1.1 引言葛兰西是20世纪德国著名社会学家,他的市民社会理论为我们理解社会发展和政治变革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参考。
通过对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进行深入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社会结构和社会变迁的规律,为建设现代化社会提供有益的借鉴。
本文将从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出发,探讨市民社会与政治社会的区别、市民社会的自我组织特点、市民社会对民主政治的影响以及市民社会与现代化进程的关系,旨在为我们深入理解市民社会作出一定的贡献。
2. 正文2.1 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概述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主要强调市民社会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和作用。
他认为市民社会是介于家庭和政府之间的一个独立领域,具有自我组织、自我规范的特点。
在市民社会中,个人可以通过参与各种社会组织和活动来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发挥自己的社会角色。
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还关注市民社会与现代化进程的关系。
他认为市民社会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推动社会变革和发展的作用。
通过自我组织和自我管理,市民社会可以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的变化和挑战,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作出贡献。
市民社会的发展不仅可以促进社会的现代化进程,还可以提升社会的文明程度和生活质量。
2.2 市民社会与政治社会的区别市民社会与政治社会的区别在于其组织形式和运作方式。
市民社会是由民间个体、团体和组织自发形成的社会网络,其成员通过自愿参与和合作来实现共同利益和目标。
市民社会的组织形式多样化,包括各种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志愿者团体等,其运作方式以自组织、自主和自愿为特点。
市民社会的目的在于促进社会民主化和建立公共领域,强调个体的自治和自由。
相比之下,政治社会则是由政府和政治组织主导的社会结构,其权力和资源控制集中在政府机构和官员手中。
政治社会的组织形式相对集中和垂直,决策权和资源分配由政府来决定,参与者通常是被动的接受者。
政治社会的运作方式以权力、控制和官僚主义为特点,缺乏市民参与和监督机制。
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的经济学本质
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的经济学本质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是他在《法哲学原理》中的一个重要观点,旨在探讨市民社会在现代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黑格尔认为,市民社会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组织形式,它代表了个人自由的发展和追求利益的空间。
市民社会是在国家与家庭之间的中间领域,它包括了各种经济、社会和文化组织形式。
其中最重要的是经济组织,因为经济活动是市民社会的基础。
探讨市民社会的经济学本质,就是探讨市民社会中经济活动的特点和规律。
黑格尔认为市民社会的经济活动是以私人利益为基础的。
在这里,个人根据自身的利益和需求来进行各种经济活动,追求个人的财富和幸福。
这种自利的行为导致了市场经济的形成,市场成为个人追求利益的场所。
在市场经济中,个人通过交换商品和服务来满足自身需求,从而达到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市民社会的经济活动是以私人利益为导向的。
黑格尔强调市民社会的经济活动需要受到法律和道德的约束。
尽管个人在市场经济中可以自由追求利益,但个人的行为不能违反法律和道德规范。
法律和道德是维护市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石,对个人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
个人在追求利益的同时要尊重其他人的权利和利益,遵守契约和诚信原则,遵守公平竞争的规则。
只有在法律和道德的约束下,市民社会的经济活动才能正当合理地进行。
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的经济学本质可以总结为:市民社会的经济活动是以私人利益为基础的,但同时也是公共利益的基础;个人的经济活动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助于社会的繁荣和发展;市民社会的经济活动需要受到法律和道德的约束。
这些观点揭示了市民社会中经济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对我们理解和分析现代社会的经济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浅析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
浅析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葛兰西是众所周知的市民社会理论的奠基人之一。
市民社会理论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独立于政治或经济权力的空间。
它提倡一个由自发组织起来的、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公民组成的社会集体。
这篇文章将从葛兰西理论的基本原则、市民社会的三要素和现代市民社会的实践三个方面对其理论进行浅析。
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主要强调以下三个基本原则: 去中心化和自治、自由结社和相互支持。
他认为市民社会是一个自我管理的社会集体。
其目的是通过公民社会的参与促进社会正义和民主。
在葛兰西的理论中,市民社会是由三个要素组成的: 公共领域、协会和市民良心。
公共领域是指所有公共事务的范畴,包括政治、文化和社会问题。
协会是指公民自主组织的社团,包括政治组织、慈善组织和教育组织等。
市民良心则是一个人的自我意识,是一个人在市民社会中的必要精神特征,包括对自由和民主的爱和对公共利益的关注。
在现代市民社会中,葛兰西的理论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实践。
社会组织已成为自发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活动日益增加,尤其是在政治上,其参与日益广泛,包括通过抗议游行、抗议集会和网络空间等方式表现出来。
然而,市民社会在实践中也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
市民社会的力量不足、自发性的不稳定性和市民不够积极等问题,都制约了其发展。
综上所述,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公共事务,促进社会正义和民主。
市民社会的重要性愈加凸显,而其三要素则为市民社会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
然而,在实践中,市民社会面临各种限制和困难,需要更多的关注和研究。
浅析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
浅析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葛兰西(Robert D. Putnam)是一位享有盛誉的美国学者,他以其关于市民社会理论的著作《社会资本》而闻名于世。
在这本书中,葛兰西深入研究了社会资本的概念以及其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探讨了市民社会对社会和政治发展的重要性。
本文将对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进行浅析,并探讨其在当代社会中的意义。
葛兰西在《社会资本》中将市民社会定义为一种由群体组成的社会网络,这些群体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交活动和互动来促进社会合作和社会联系。
他认为,市民社会是社会资本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葛兰西通过大量的实证研究数据和案例分析,阐述了市民社会对社会福利、民主政治、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影响,成为了市民社会理论的重要代表人物。
葛兰西认为市民社会对于社会福利具有重要的影响。
他指出,一个充满活跃市民社会的社会,更容易形成社会共识和社会合作,人们更愿意互相帮助和支持,为社会福利事业做出更多的贡献。
相反,缺乏市民社会的社会容易出现社会福利的问题,人们的信任度和合作意愿较低,社会福利事业容易出现滞后和不公平的情况。
葛兰西强调了市民社会对社会福利的重要作用,提出了加强市民社会建设的必要性。
葛兰西认为市民社会对民主政治的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
他指出,一个健康的市民社会能够促进政治的参与和决策的民主化,通过各种社会组织和社交网络,人们能够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参与政治决策的过程。
相反,缺乏市民社会的社会容易出现政治的精英化和权力集中,民主政治难以得到发展和巩固。
葛兰西强调了市民社会对民主政治的重要性,提出了在发展民主政治的过程中需要重视市民社会建设的理念。
在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中,他还提出了一些关于市民社会建设的具体策略。
他强调了政府在市民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政府应该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规,推动市民社会的发展。
他提出了加强社会组织和社交网络的建设,鼓励人们参与各种社会活动,促进市民社会的形成和发展。
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
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摘要: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应从市民社会的地位、“二原则”和“三环节”三个维度进行认识和理解,经历了几个世纪的洗礼,这一理论直至今日依然大放异彩,堪称哲学界里的一朵奇葩。
关键字:黑格尔;市民社会黑格尔给出的市民社会的概念是“各个成员作为独立的单个人的联合,也就是在形式普遍性中的联合,这种联合是通过成员的需要,通过保障人身和财产的法律制度,和通过维护他们特殊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外部秩序而建立起来的”。
具体来说,我们应该从以下三个维度进行理解:一、市民社会的地位1.市民社会是现代社会的产物“市民社会是在现代社会中形成的,现代世界第一次使理念的一切规定各得其所”。
黑格尔所认为的市民社会是经济意义上的,指称商品经济这一人类社会经济历史形态。
在这一历史形态中,有个人、个人利益,有个人的人格独立性,并通过市场交换进入普遍交往的历史关系。
“这个历史形态有着完全不同于既往的理论关系及其秩序”。
2.市民社会在家庭和国家中的地位黑格尔清楚地认识到市民社会是一个独立领域的同时,他也认识到了市民社会是一个不自足的领域。
他说:“市民社会是处在家庭和国家之间的差别的阶段,虽然它的形成比国家晚。
其实,作为差别的阶段,它以国家为前提,而为了巩固地存在,它必须有一个国家独立的东西在它面前。
”黑格尔认为市民社会的前提存在是国家,在此,国家并不是实然意义上的国家,而是在应然的意义上而言的,不是指传统国家,而是指近代以来意义上的政治国家。
因此,黑格尔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应理解为“市民社会的健康存在,离不开超越于市民社会的东西,离不开某种超越于原子式存在的个人之上的、作为公器的东西的存在,这个超越于市民社会的公器,就是国家”。
这个国家不是传统意义的国家,而是现代的国家。
总的来说,市民社会是在伦理阶段从个别性(家庭)过渡到特殊性(市民社会)再升华到普遍性(国家)的正、反、合的过程中起到的是“中介”的作用。
二、市民社会的“二原则”黑格尔将辩证法引入到市民社会的理论中来。
简析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中唯物史观对当代启发
简析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中唯物史观对当代启发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是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分析和批判,目的是揭示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和弊端,以期推动社会主义革命。
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理论之一,它强调人类社会的发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同时也受到上层建筑的影响。
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对当代有以下几点启示:第一,唯物史观提醒我们要从物质层面来认识社会的发展。
马克思认为,社会的发展是由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推动的。
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就会出现矛盾,这就是社会发展的动力。
在当代社会,我们需要从经济领域来理解社会变迁、社会矛盾及其解决的途径,而不能仅仅从政治或文化层面进行分析。
第二,唯物史观提醒我们要关注阶级矛盾和社会利益分配问题。
马克思认为,社会的进步是由阶级斗争推动的,而阶级斗争的核心是社会财富的分配问题。
在当代,贫富差距显著扩大,社会不平等问题日益突出。
唯物史观告诉我们,解决社会矛盾、推动社会进步的关键是要解决好利益分配问题,确保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
唯物史观提醒我们注意社会结构和意识形态的相互作用。
马克思强调,上层建筑对于社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反作用。
特定的经济结构会产生特定的意识形态,而这些意识形态又会反过来影响经济结构。
在当代社会,我们需要认识到社会结构和意识形态的相互作用,从而更好地理解社会发展的动力和路径。
第四,唯物史观提醒我们关注历史进程中的人的创造性作用。
马克思强调人的劳动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并认为人类社会进步的关键在于人的全面发展。
在当代,我们需要重视人的主体性和创造性,培养人力资源,提高人们的素质和能力,从而进一步推动社会的发展。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和唯物史观对当代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通过关注物质层面的发展、阶级矛盾和社会利益分配、社会结构和意识形态的相互作用以及人的发展和创造力,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当代社会的发展规律,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的经济学本质
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的经济学本质黑格尔作为德国古典哲学的代表人物之一,对于市民社会以及其经济学本质进行了深刻的思考与阐述。
在其著作《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首次提出了“市民社会”的概念,并试图通过探讨市民社会与国家、家庭等其他社会形态的关系,深刻揭示了市民社会的经济学本质。
本文将通过对黑格尔对市民社会的理解以及其经济学本质的阐述进行全面的分析。
黑格尔对于市民社会的概念进行了深刻的塑造和阐释。
在《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将市民社会定义为“个体的权利和私利的领域”,并指出市民社会是一个以私有制和合同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形态。
在黑格尔看来,市民社会与国家、家庭等其他社会形态相对应,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黑格尔认为,市民社会是一个以自由为核心的社会形态,个体在市民社会中可以自由地追求自己的利益和幸福,而不受外部的强制和限制。
黑格尔还从辩证的角度深刻揭示了市民社会的经济学本质。
在黑格尔看来,市民社会的经济活动既具有积极的一面,也存在着消极的一面。
积极的一面表现在市民社会的经济活动通过促进生产和创造财富,为整个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消极的一面则表现在市民社会的经济活动往往容易导致个体的利益和社会的利益之间的冲突和矛盾,甚至会出现利益的偏颇和不均。
在黑格尔看来,市民社会的经济活动具有辩证性和矛盾性,需要在政治和道德的引导下得到合理的调节和平衡。
黑格尔还对市民社会的经济学本质与国家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思考。
在黑格尔看来,市民社会与国家是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的。
市民社会在追求经济利益和满足物质需求的也需要依靠国家的政治和法律制度来保障自己的权利和利益。
国家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也需要依靠市民社会的经济活动来支撑自己的发展和运转。
在黑格尔看来,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二者需要相互合作和共同发展,才能够实现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在总体上看,黑格尔对市民社会的理论贡献了丰富的思想资源,深刻揭示了市民社会的经济学本质及其与其他社会形态的关系。
浅析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
浅析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葛兰西(Alexis de Tocqueville)是19世纪法国的一位杰出的政治学家、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他以其著作《论美国的民主》而闻名于世。
在这部著作中,葛兰西深刻地分析了民主制度下的社会问题,并提出了市民社会理论。
本文将对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进行简要分析,探究其思想对现代社会的影响。
一、葛兰西的生平和背景葛兰西生于1805年,成长于法国贵族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
他曾在法国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担任过重要职务,因此对政治和社会问题有着深刻的理解。
1831年,葛兰西前往美国进行为期9个月的考察,他以其深入的社会观察和敏锐的洞察力,写下了《论美国的民主》。
这部著作被认为是对美国政治和社会制度的最为深刻的分析,对后人的政治哲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市民社会的定义及特点葛兰西提出的市民社会概念主要是指在一个国家中,独立的社会团体和组织所构成的社会网络。
这些独立的组织包括家庭、宗教团体、行业协会、慈善机构、社会团体等,它们在自主自由的基础上参与社会生活和政治活动,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于政府的社会空间。
市民社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自由和独立:市民社会的组织和团体是自由独立的,不受政府控制和干预。
2. 公民参与:市民社会中的团体和组织有自己的利益和诉求,他们通过参与社会和政治活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和诉求。
3. 多样性:市民社会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空间,包括不同的社会组织和团体,构成了一个丰富多彩的社会网络。
4. 独立性:市民社会对政府和市场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可以作为政府和市场的监督者和平衡者。
市民社会的出现和发展对于民主政治和社会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它可以有效地推动民主政治的发展,维护公民权利和社会公正。
三、市民社会的重要性及作用在葛兰西看来,市民社会对于政治和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市民社会可以作为政府的监督者,通过参与社会和政治活动来监督政府的行为,保障公民的权益和利益。
市民社会可以作为政府和市场的补充和调节者,通过其独立性和自主性,对政府和市场的行为进行平衡和调节。
市民社会理论及其当代价值
市民社会理论及其当代价值在当今社会,市民社会理论作为一个重要的学术领域,对于理解社会结构、政治运行和个体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市民社会这一概念源远流长,其内涵和外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学术流派中有着多样的解读。
市民社会的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
当时,城邦中的公民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形成了一定程度上的自治和公共参与。
然而,那时的市民社会与现代意义上的概念存在较大差异。
在近代,随着资本主义的兴起和发展,市民社会的概念得到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
思想家们如黑格尔,将市民社会视为一个独立于国家的经济领域,强调个人在经济活动中的自由和利益追求。
马克思则对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进行了批判和超越,他认为市民社会是经济基础的反映,决定了政治和意识形态等上层建筑。
现代市民社会理论强调其是一个多元化的领域,不仅包括经济活动,还涵盖了社会组织、文化机构、志愿团体等多个方面。
市民社会被认为是介于家庭和国家之间的一个空间,个体在这里能够自由地交往、合作和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
那么,市民社会理论在当代具有哪些重要价值呢?首先,市民社会有助于推动民主政治的发展。
在一个健康的市民社会中,各种社会组织和团体能够充分表达民众的意愿和诉求,对政府权力形成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公民通过参与社会组织和公共事务,培养了民主意识和参与能力,为民主制度的运行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市民社会促进了社会的自治和自我管理。
它为个体提供了参与公共事务的平台,使人们能够共同解决社区内的问题,分担社会治理的责任。
这种自治能力的培养有助于减轻政府的负担,提高社会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再者,市民社会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
各种民间组织和志愿团体往往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通过开展慈善活动、法律援助等方式,为那些处于不利地位的人们提供帮助和支持,推动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
此外,市民社会丰富了文化的多样性和创造力。
文化机构、艺术团体等在市民社会中蓬勃发展,为人们提供了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和活动,促进了思想的交流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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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领域发生变化并经历考验
公共领域作为一项原则被削弱了。不过,与这一倾向形成对照的是, 有一些基本权利却得到了扩张。让全体公众都有机会获取信息,这一 要求从国家机关扩展到了与国家打交道的一切组织。当这一要求得到 满足时,一个由有组织的私人个体组成的公共团体就取代了那个业已 失去作用的由众多个别地联系起来的私人个体组成的公共团体。只有 这些有组织的个体才能有效地参与公共交往的过程中去;只有他们才 能利用存在于形形色色的党派社团内部的公共领域的种种渠道,才能 利用程序公开化的过程,而程序公开化的目的正是要使各个组织能够 比较顺畅地与国家打交道。政治上的妥协必须通过这一公共交往的过 程而予以合法化。在实行大众民主的社会福利国家中仍然保存着公共 领域的概念,它要求通过私人个体之间的公共讨论而将权利理性化。 然而,随着公共领域自身的结构性转变,这一概念正面临着瓦解的危 险;在今日,它只有在一种变化了的基础上才能实现。这意味着,社 会和政治权力必须在各个互相竞争的组织共同支配下加以理性的重组 ;并且,这些组织无论是在它们与国家,与它们相互间的关系方面, 还是在他们的内部结构方面,都必须对公共领域作出承诺。
查尔斯-泰勒:三层意义上的市民社会
最基本意义的:当存在着不受国 家力量支配的民间团体时,这就 是市民社会。 较严格意义的:当透过不受国家 支配的民间团体,社会可以完全 自我建设及自我协调时,这才是 民间社会。 作为对第二重意义的替代或补充 ,当这群民间团体能够有效地左 右国家政策的方向时,这就是市 民社会了。
(详细见后页)
中古国家与社会分离的社会观
一、欧洲中世纪时期的社会观 这是对西方历史发展产生重要作用的 许多观念之一。可以说,这观念要紧之处,是在于其否定式的论述形 式:社会并不是依靠其政治组织来建立的。“建立一个社会”背后的 问题是:一个社会的“身份”(identity)是谁赋予的?什么是一个 社会所必需,否则不成其为社会,或者完全变成另一个社会?在许多 文明和许多时代里,人们对这些问题的答案都离不开政治结构。在古 希腊和罗马时代,人们认为,社会的身份是靠它的政治制度( politeia)而建立起来的。在罗马帝国,大一统局面是帝国政权压制 所有境内社会力量的结果,但却美其名曰天与人归。可见,只要人们 认为社会要依靠其政治组织来建立,则仅这一点,已足使政权在原则 上可以向社会渗透。这样,面对皇朝政权的入侵时,社会便缺乏一种 抵抗的理论基础。当然,古希腊城邦的历史已证明,皇朝力量之所以 能征服社会,并非仅仅因为“社会要依靠其政治组织来建立”这种看 法。问题毋宁在于:一旦条件成熟,皇朝力量向社会逼近时,社会找 不到一种理论基础来制约皇权。欧洲中世纪的社会观,则不同于其古 代版本。在这里,政权只是众多机构之一,且并不显得太重要。例如 ,皇朝就其本身而言,是独尊的;但就宇宙而言,却是次要的。社会 并不等同于其政治组织,这是极重要的分离。这是其后民间社会理论 的起源之一,也是西方自由主义的根源之一。
以上各页见哈贝马斯:《公共领域》
哈贝马斯2000年在上海
市民社会理论探源
查尔斯-泰勒的阐释
市民社会的历史因素
欧洲中世纪的社会与国家分离的社会观 基督教的二元世界观:一个是世俗的皇权统治; 一个是精神的神权统治。彼此都不能取代对方。 法律上的主体权利观,确定宗主与藩属间各有权 责的契约关系 相对独立的城邦自治体 皇帝与诸侯的二元政治局面
宗主藩属制/城市自治/封建政治局面
三、法律上的主体权利观(legal notion of subjective rights) 我们应把这一点和欧洲封建制度里权力关系的独特性质联系起来。在 欧洲的封建制度中,对于宗主和藩属的关系,人们是当成契约来看待 的。宗主和藩属双方均有权责。宗主和藩属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或不 负责任,都会被视为同等的罪过。因此,藩属是基于一系列权责而效 忠于宗主,藩属所享有的特权,被视为一种财产。这就是西方的主体 权利观念的起源。最初,它只是成文法(positive law)的观念,直 至十七、十八世纪才被“天赋权利”(natural rights)的原则取代 。而这就意味着:欧洲中世纪皇帝所面对的社会,在某种程度上是权 利和义务的混合体,这就迫使他们在采取重大行动前,必须得到藩属 的同意。 四、相对独立的城邦自治体的存在 五、中世纪的脆弱政治局面 综合三及四点所描述的特点,就形成了 欧洲中世纪的典型政治局面:为了徵得足够的资源来维持统治和发动 战争,皇帝只能动辄召集诸侯,但诸侯的支持是间歇和不稳定的。于 是,不仅在观念上社会和政治结构形成二元对立,在现实政治结构中 ,也出现皇帝/ 诸侯的两头政治局面(dyarchy)。
市民社会理论的两大传统
洛克传统
其中心特色在于:一方面它视社会为一个外在于政治的实体,人 们把社会当成一个“经济体系”,即由许多互相关联的生产、交易和 消费行为构成的总和,它有自身的内在动态和不受外界影响的规律。 另一方面它视社会为一个表达公共意见的所在,它在历史上是前 所未有的:它既是完全在政治结构的渠道以外发展出来的,同样独立 于欧洲社会的第二个权力核心——教会。
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
二、基督教的二元世界观 欧洲中世纪社会观念中社会和 其政治组织的分离,在基督教教义中又得到进一步的强化 。这是因为基督教视教会为一个独立的社会。原则上,基 督王国的子民都是基督徒,但这同样一群人却被两个社会 组织起来,一个是世俗的,受皇权统治;一个是精神的, 受神权统治。彼此都不能轻易取代对方。这自然开启了一 场永恒的斗争,其间,双方都曾提出过分的要求,包括教 皇英诺森三世(Innocent III, 1198 –1216)时教廷宣称 拥有全权(plenitudo potestatis)。尽管如此,教皇格 拉修斯一世(Gelasius I ?- 496)的双剑论(Two Swords),却成为双方的共识:上帝为不同目的而赐予人 类两个权力中心。出于某些原因,彼此都从属于对方,出 于另一些原因,彼此又超越对方。基督王国在本质上是“ 二心”的(bi-focal)。
SOCⅠ130099.1
西方社会思想史
于海 复旦大学社会学系
10 市民社会理论
本章重点
本章再次以一当代学者的阐释为据,展开西方市民社会理 论的源流和核心观点,此为叙述方法的重点。 市民社会在西方既是历史经验又是规范原理,学生须把握 这两向度的区别;市民社会理论发源于西方历史,但并没 有统一的理论,多少派多少家向来见仁见智,所以本章取 查尔斯-泰勒的洛派与孟派的二分法,只是简明而非唯一 的分析理路,在此进路下重温托克维尔、黑格尔和马克思 的贡献及后来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是为一综合 话语和方便说法,重点仍在原典内容的把握,而非一固定 的叙述程式。
自由主义的公共领域模式: 公共权威/私人领域/公共领域
在最早的几部近代宪法中,有关公民应享有的基本权利的 那些条款极好地勾勒出自由的公共领域的轮廓。它们确保 社会成为一个私人自主的领域,并将公共权威限定在少数 几个职能上。在这两个领域之间,宪法进一步确保了一个 私人领域的存在。这些私人个体集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公 共团体。他们以公民的身份将资产阶级社会的种种需要传 达给国家,其目的是要以这个领域为中介,从观念上将政 治权威转变为“理性”权威。公众的一般利益成了衡量理 性权威的标尺。当私人个体的活动在市场上摆脱了社会强 制,在公共领域中摆脱了政治压力时,这种一般利益便根 据一个实行自由的商品交换的社会的种种预设前提而获得 了保障。
福利国家的公共领域模式
由于报刊宣传的广泛普及,公共团体不断扩展,终于越出了资产阶级 的范围。公共团体不仅失去了其社会的排他性,同时它还失去了资产 阶级社会制度以及相对较高的教育水准所造成的内聚力。迄今为止一 直局限于私人领域内的冲突闯入了公共领域。那些不能指望在一个自 我调节的市场中获得满足的群体需要现在倾向于由国家来进行调节。 公共领域现在必须对这些不同的需要进行居间调停,它成了不同利益 相互竞争的一个场所,而这类竞争往往又以暴力冲突的形式表现出来 。那些显然在“街头压力”之下形成的法律已经很难再被理解成是出 自私人个体通过公共讨论而达成的共识了,它们或多或少不加掩饰地 成了诸多冲突的私人利益相互妥协的结果。与国家打交道的社会组织 无论是以政党为中介,还是直接介入政府的行为过程,均在政治的公 共领域内活动。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彼此交织在一起,在这种条件下 ,不仅政治当局开始在商品交换和社会劳动领域内发挥某些特定的作 用,而且相反地,社会力量也承担起了各种政治的功能。这就导致了 公共领域的“再封建化”。各大组织竭力与国家、并且也在它们彼此 之间达成政治上的妥协,只要有可能,就将公共领域排除在外。但是 ,与此同时,各大组织表面上又必须摆出公开性的姿态,以确保自身 从广大民众那里获得至少是全民表决式的支持。
黑格尔对洛克和孟德斯鸠的综合
Hegel: 市民社会是独立而不 自足的领域。不仅构成市民 社会的经济活动过程需要接 受调节,而且市民社会本身 只能通过与国家这更高层的 组织结合,才能避免被毁灭
托克维尔用公民社团生活领域界定市民社会
托克维尔把“civil society”界定为介 于国家与个人之间的活跃的公民社团生 活领域,实际上提出了一种“civil society”理论的三分法。托克维尔对强 大的国家和多数人的暴政都保持警惕, 并且认为社团是对抗它们的最强有力的 堡垒。建立一种由自我管理的社团组成 的活跃的公民社会是必要的。那样一种 公民社会培育公民意识,监督国家行为 。它有利于权力分配并且可以为公民直 接参与公共事务提供相应的机制。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41-42页
公共领域:哈贝马斯的市民社会论
“公共领域首先意指我们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领 域,在该领域中,我们能够形成某种类似于公 共舆论的东西。凡是公民都享有参与该领域之 活动的充分保障。不同的私人个体通过交谈行 为集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公共团体。在他们之 间的每一次交谈活动中,都产生出公共领域之 一部分。因此,他们既不像商业人士或专业人 士在处理私人事务时那样行事,也不像一个立 宪秩序中的成员那样在国家科层组织的法令制 约下活动。当公民们不受任何限制地——亦即 在集会、结社自由以及表达和发表意见的自由 得到保障的条件下——就大家共同关心的事情 进行交谈时,他们便是以一个公共团体的身份 在活动,那就需要有某种特定的手段来传播信 息,并对信息接受者施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