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传销违法犯罪的危害特点和打击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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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传销违法犯罪的危害特点和打击对策
摘要:通过分析传销活动的危害和主要特点,提出处理的方法与策略,力求早日将传销这种破坏经济秩序和人文环境的不良活动清除。
关键词:传销特点处置方法彻底清除
当今的中国,经济高速发展,日新月异,网络化、信息化的大市场经济格局日益成熟,法制化的市场秩序日益完备,然而,仍然有一些既想发财又想不劳而获的人,沉迷于一年或几年爆富,打着所谓纯资本运作的幌子,变换着花样钻空子,企图通过传销实现所谓的自我发达,其最终结果可想而知。其危害却不容忽视。它在破坏市场经济正常秩序的同时,更破坏者人心与公道。所以必须妥善处置。
1 传销活动的危害和当前传销活动的主要特点
(1)传销参加人员均为外地人员。传销团伙将窝点设在远离家乡的外地,从我市查处的传销人员来看,外来传销人员涉及贵州、湖南、湖北、安徽、四川、陕西、甘肃、新疆、山东、江苏十余个省份,他们在贵溪的传销窝点主要分布在市区和城郊结合部的空闲房内。
(2)传销形式已从当初的商品网络营销演变成通过发展人员数量来缴纳人头费用牟取利益。在利益的驱使下,不择手段的发展下线数量,诱骗亲朋好友加入,有的女孩甚至通过QQ以谈情说爱的方式诱骗入伙。传销组织者为逃避法律制裁,身在外地以电话遥控指挥,银行卡
计酬结算等方式控制传销活动。同时对反抗者采取恐吓、威逼、控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逼其就范。
(3)查处难度较大。在查处工作中执法部门面对的是传销组织最低层的人员,也是受害者,传销组织者打着“直销”“网络营销”等“合法的理论”的幌子,对上当受骗的传销人员进行虚假宣传,使参加传销人员认为其行为是合法的。对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的查处工作产生抵触心理,而且法律意识淡薄,又存在侥幸捞回本钱的心理,给查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度,极容易造成群体性暴力抗法事件。
(4)房屋出租户受到利益驱使,积极为传销提供便利。传销窝点大多数在城区及城郊周边的民房内,房主受到经济利益驱使,房主对租房者信息不了解清楚,便提供房屋出租,这为传销活动提供了聚集培训场所和隐蔽条件。
(5)传销重复人员多。从2012年,我局7次集中查处的传销人员中,有3次被查处的20余人,2次被查处的65人。这些人员被查处后,虽然受到了一定的教育,但遣散后,由于没有回家的路费,处于传销上级人员的控制,存在想捞回钱的心理。
(6)传销组织灌输对付查处传销的方法。传销教材中讲授如何对付有关职能部门的查处的方法,如何应付公安人员的询问等方法。如被查获,就讲是被人用网名骗来本地的,刚来没有几天,家长等情况不清楚。其行为不是传销是直销,直销国家是允许的,其行为既不偷,又不
抢,公安机关不应该管等。
2 打击违法传销的几点对策
(1)成立打传机构,保障专项经费。在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成立打传大队和中队。平时打传人员可以随时收集和掌握情况,统一行动原则上以设区市部署为好,防止传销人员就地周旋,又便于摸清传销头目,以实现打击一次,收效一片。同时,建立打传长效机制,保障专项经费,这样可以全力保障打击传销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传销基础信息的收集,提高打击效能。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是一项系统工程,公安、工商部门要加强打击传销工作档案的建立工作,经常保持密切的沟通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年度打击传销工作,发现掌握传销活动的新情况、新动向、新问题。公安机关组建打传专业队伍,信息在公安内部要与辖区派出所保持畅通,一有情况,能立即出击。遇到集中行动,办理重大、特大传销案件,可以抽调人员联合办公,保证打击传销有力有效。
(3)发动群众,打一场禁止传销的人民战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以《禁止传销条例》为重点,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打击传销成果,揭露传销违法性质和欺诈本质。在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搞好宣传的同时,充分发挥短信、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广泛采取公布典型案例、开辟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张贴画等多种形式,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形成全社会携手抵制、共同打
击的良好局面,使传销活动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4)深化打击,始终保持对传销的严打高压态势。对于传销人员不能简单的遣散了事,要用足法律法规,本着“捣点、破网、打头、断线”的原则,以打开路,以打促防。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优势,必要时要采取一些超常规的方式,打入传销组织内部,获取一些深层次的内幕信息,对组织策划等骨干分子决不手软,坚决予以打击。如接到关于被骗人员要求解救的报警时,不能简单的仅仅做解救工作,而是要深入的调查是否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或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案件,从而形成时刻打击的高压态势。打击传销要抓住一个“狠”字,“狠”有两方面意思:一是高强度、加大深度打击传销;二是作好长期艰苦作战的思想准备,要有韧性、耐心,这点非常重要。
(5)规范出租房屋管理、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让传销组织无安身和立足之地。要从根源上治本,户政部门、房产部门、计生部门、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要联手抓好出租房屋特别是房主的管理。从根本上切断传销活动的土壤和空气。
(6)加大对传销活动资金流转的侦查力度。传销活动是以发展人头牟利为目的,为何传销人员驱而不散、打而不死,传销组织的成员绝大部分是一些境况不好、急于改变现状的人。他们都是事业不成功、经济不宽裕,梦想着一夜暴富,从而赢得他人的尊重。而传销组织正是利用了他们的这些想法,对他们“洗脑”,使他们中的一部分成为该组织的骨干分子。要从资金流入手,对相关银行账户及时查询,特别是对走
款数额相对一致的帐户进行重点跟踪。工作中,要全面、认真、反复地查询传销人员的电话、住所、银行账户(银行账户查询是工作重中之重)等,从所获取的证据中研判传销人员结构。传销组织的反侦察能力越来越高,施行人、账分离,账、账分离等,这要求办案人员必须多动脑筋,从传销组织的人员、资金两条线来收集固定证据。
(7)建立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的联动机制,加强地区合作。从我市查处的传销人员看,传销人员大多来自西部和中部不发达省区,加强传销人员输出地和流入地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尤为重要。查处地公安机关在查处传销案件后,应当将对传销人员的处理情况通知传销人员所在地公安机关,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建立传销人员档案,列为重点人员管理或重点帮教对象,在社区对其进行教育矫正。
综上所述,对于传销如能长抓不懈,那么在风清气正的大环境下,一定能彻底清除。
参考文献
[1] 黄永建,刘辉光,等.规范直销发展严打网络传销——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双管齐下力促行业健康发展[J].知识经济(中国直销),2011(8):16-35.
[2] 传销为何久打而不消[J].今日中国论坛,201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