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党政办公室职责和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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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党政办公室职责和工作事项

主要工作职责:

1、积极参与政务。做好上传下达,承上启下,内外联系,综合协调等工作。起草或审核以街道工委、办事处名义行文的文件、材料。调查研究,搞好有关工作的督查、落实。

2、管理机关事务,组织、安排街道机关的政治学习,协助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机关自身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

3、负责街道组织、宣传等党建日常工作。

4、完成上级领导机关和本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公文处理

(一)工作内容

通过机要、邮政、电传、网络等渠道收到或发出的公文、内刊、简报和其他文书材料的处理。一般信件、报刊等材料由机关收发人员处理。以本街道为收件人或发件人的文件、公函、电传、内刊等公文由办公室人员处理。

(二)工作程序

1、收文处理程序

(1)登记。对来文逐件清理签收,分类登记,发现差错即刻查询。

(2)批办。将登记后的公文附传阅单,并列传阅清单,送办公室主任批办,按照批办意见分送有关领导或科室传阅。

(3)交办。领导对来文做出办理指示的,按照指示送有关股室办理。

(4)催办。及时提醒领导阅示传阅文件;及时了解有关股室办理情况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5)归档。传阅完毕或办结的文件,连同传阅单一并收回归档。

2、发文处理程序

(1)拟文。街道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确定拟稿人员,提出拟稿要求。拟稿人员起草后送交办领导审查,按领导审查意见修改。

(2)审查。完成拟稿后,正式文件由办公室初审,再报主管领导审核签发;其他文件直接报主管领导审核签发。

(3)登记。拟稿股室将签发的文稿按公文格式规范打印并校对,正式文件随领导签发稿送办公室编号、登记。负责编号登记人员同时对文件格式进行审查。

(4)印刷用印。拟稿股室或领导指定的股室将已经签发的文稿交付印刷,送办公室用印,印章管理人员对用印文件进行再审查。

(5)分发归档。负责股室将文稿按要求文稿分发,领导签发的底稿并一份正式文件交办公室立卷归档;所有以本街道名义制发的公文由办公室保留一份电子档案。

3、工作标准

来文清点签收认真,登记处理迅速规范;发文审查严格,纠正不规范问题;

办毕文件收缴及时,整理规范,保管安全,保证领导和股室使用,无延误、失密、泄密问题。

二、档案管理

(一)工作内容

按照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开展街道机关并指导系统进行党务、政务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做好档案的检索、统计,保障档案的利用,实现管理规范化要求。

(二)工作程序

1、收集和整理:工作人员每年6月前将上年度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和业务档案进行整理,打印档案目录索引一并送档案室;档案管理人员将档案材料输入电脑,并按全宗号排列存放;编写档案索引,填写档案收进登记簿和总登记簿,全面系统记录档案的收进、移出情况和数量变化。

2、保管:采取防火、防水、防盗、防高温、防霉、防虫、防有害气体、防光等八防措施,防止档案损坏;建立档案室管理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查询制度等,严防档案泄密或丢失。

3、棱索:对档案信息进行加工、储藏,编制案卷目录、全宗文件目录、文号目录、人名索印运:全宗指南。

4、统计:依据档案总登记簿和收进登记簿,对档案收进、移出、销毁、实存数量等进行统计;定期检查清点并作详细记录,清点或交接人在记录上签名;清点记录归全宗卷,同时形成书面材料报有关领导。

5、利用:本单位内部借(查)阅档案,须在档案借阅登记簿上签字,注明借阅的时间、目的、卷数等,并限期归还,因工作需要,档案被暂时移出库外,必须填写档案代理卡; 外单位人员查询档案,必须出示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等证件;律师代理诉讼查询档案,查询人员必须出示律师资格证明和法院立案证明,经管理人员初审合格后,填写档案查询登记表,报经分管领导同意;档案利用完毕填写利用登记簿。

(三)工作标准

完善并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收集,认真整理,按时归档,方便查询;妥善保管各类档案,不破损、不丢失、不泄密;实现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科学化。

三、印信管理

(一)工作内容

依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信的规定》及有关规定对本用各类印章和介绍信、各类凭证进行管理和使用。

(二)工作程序

1、制发印章。街道及社区的印章由办公室统一制发,其他印章由办公室确定制发。印章的尺寸、样式和印章的名称、文字、字体、质料,按照《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执行;因机构变更、使用损坏而作废的印章,由制发单位收回,报领导同意后销毁。

2、印章管理。工委印章和办事处印章由办公室专人管理,财务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财税所专人管理,其他股室印章由相关科室专人管理。一般不得将印章携带出机关使用,确需在机关外使用的,要由印章管理人员携带印鉴到场监印。

3、用印审批。使用单位的印章要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重要文件经单位领导审批并签字。使用其他印章由有关科室、主管领导审批。

4、用印管理。印章管理人员在用印前应了解用印文件的内容和目的,确认符合用印手续规定,除留有存根的介绍信和有领导签发并存档的文件、有关负责人签字的报表,其他用印均进行登记。

5、对需留存的合同、协议、领导签批的信件草稿、印发的文件原件及文稿等,应在加盖印章后留存一份立卷归档。

6、业务部门以单位名义颁发凭证需要事先加盖相关印章的,要逐件编号登记,由领用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管理填发。

(三)信证管理程序

1、机关介绍信由办公室印章管理人员管理;各类行政许可、凭证由负责发放的相关业务科室管理。

2、使用介绍信需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批准。一般事项,由办公室负责人授权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处。

3、介绍信应当注明主送、被介绍人、介绍事由、开出时间、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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