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建设中的信息公开与保密
电子政务中的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问题研究
电子政务中的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问题研究电子政务是指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实现政府与公民、企业之间信息沟通、业务交流、决策支持等目标的一种政府工作方式。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就像是一把锋利的利剑,电子政务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同时也带来了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方面的问题。
本文将就电子政务中的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问题进行研究。
一、电子政务中的信息安全问题信息安全是电子政务中必须关注的一个问题,由于政府部门业务范围广泛,牵扯到的信息种类繁多,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企业商业机密、国家重要机密等等,因此信息安全显得尤为重要。
电子政务中的信息安全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网络安全问题电子政务中,网络是政府部门与市民、企业交流信息的主要渠道。
但是,网络与信息安全问题一直是政府信息化管理面临的难题。
电子政务系统的网络攻击形式也越来越复杂,比如病毒、木马、黑客等,这些攻击可能导致电子政务系统的瘫痪、信息泄露等问题。
2. 信息泄露问题电子政务系统涉及到的信息种类繁多,其中有一些信息可能很重要。
但是不少电子政务系统的信息保护手段存在漏洞,使得信息泄露的风险加大,甚至可能引发重大事件。
例如,2018年中国一些地方政府网站被曝出个人信息泄露问题。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电子政务系统的信息保护措施,并完善应急预案,以避免信息泄露的风险。
3. 权限管理问题电子政务系统中的数据有时会存在权限不当问题,一些被授权的操作人员,往往能够访问一些与其工作无关的数据,从而可能泄露一些敏感信息。
因此,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权限管理体系,确保只有那些获得许可的人才能够访问重要的信息数据。
二、电子政务中的隐私保护问题除了信息安全问题以外,隐私保护问题在电子政务中也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机构要始终坚持"信息公开、个人隐私"之间的平衡,遵守个人信息保护原则,保障公民的隐私权利。
以下是几个相关的隐私保护问题:1. 个人信息保护问题随着社会嵌入式技术的不断发展,政府部门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储存、使用、传输等操作也会越来越多。
电子政务信息共享中的隐私保护问题研究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的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 : 以信息共享 、互联互通为重点,大力推进国家 电子政 务网络建 “
设, 整合提升政府公关服务和管理能力。 一方面,电子政务信息共享能够提高政府 的行政执行力、 策实施 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 ” 政
改善政府的管理和服务,另一方面,信息共享也带来了隐私保 护的问题。本文旨在研究电子政务 信息共享中面临的隐私保 护问题 ,
可以被认为是个人信息以及个人事务、个人领域的信息表现形式。
随着我 国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工作的不断深人开展 ,共享信息 的类型不断增多,共享信息的范围不断增大 ,一方面有效提高 丫
政府 的工作效率 ,但另一方面也随之产生了隐私保护的问题 。对于 电子政务信息共享中可能存在和需要解 决的隐私保护问题 『, 3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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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稿 时 间 : 02 7 1 2 1—0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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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 目: 国家社科基金 “ 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安全保 障机制”【7 OCTQ1 1 0】 作者简介:吕欣 ( 9 7 ) 17 一 ,男,河北,副研 究员,博 士,主要研究方向 :电子政务安全、信息安全评价体系 ;高枫 (9 4 ) 1 8 一 ,女,河南,博士,主
险。因此 ,我们首先 就电子政务信 息共享中涉及隐私的信息的 处理 规范 提 出几点 建议 ,其中包括信息共 享中隐私信 息处 理
的原则 、信息 的采集与 提供 、获取与使 用和管理 与维 护四个
将带来推断 隐私信息安全的问题 l。
3 )不 同管理 层 级 的机构 对 涉及 隐私 的信 息保护 力度 不 同产生 的问题 。当高级 别部 门对 涉及 隐私 的信息保 护力度高 于低 级别 的部 门时,如果高级 别部 门与低级 别部 门共 享相 同 层级 ( 或敏 感度 )的隐 私信息,则会对共 享信息 集合 的安 全 带来 风险。 4 平 级管理机构与上下级管理机构 在信 息共 享中权限 的 ) 问题 。通 常政 府部 门的高级 别部 门具有 高于低级 别部 门的权 限,但是 平级 部门之间对 相同信息的权 限可 能不同。当高级 别部 门与多个 平级 别的低级 别部 门共享 信息时,如果 高级 别 部 门暂 时授予各 个平级部 门相 同的权 限,则会 危及 隐私信息
电子政务监控系统中的信息透明与政务公开
电子政务监控系统中的信息透明与政务公开信息透明与政务公开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特别是在电子政务监控系统中。
电子政务监控系统作为一种重要的工具,可以追踪和监测政务活动,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深入探讨电子政务监控系统中信息透明与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并探讨如何提升其效果。
一、信息透明的重要性信息透明是指政府在运行和决策过程中对相关信息的公开与透明。
在电子政务监控系统中,信息透明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增加政务活动的可信度:信息透明可以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可信度,使公众对政府的行为和决策更加放心。
2. 降低腐败风险:透明的信息流通可以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政务活动的公开可以被更多人监督和评估,从而降低了腐败的风险。
3. 增强社会参与和民主决策:信息透明可以为公众提供充足的信息,使他们更有机会参与政务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这有助于提升民主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二、政务公开的重要性政务公开是指政府将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公开给公众的行为。
在电子政务监控系统中,政务公开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促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和互动:政务公开可以打破信息壁垒,使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更加顺畅和高效。
2. 增加政府的透明度和责任性:政务公开可以帮助政府实现透明运行和有效管理,使政府更加负责和可信。
3. 提升公众对政府的监督能力:政务公开可以帮助公众了解政府的决策过程和执行情况,从而提升他们对政府的监督能力,促进政府的良性运行。
三、提升信息透明与政务公开的措施1. 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框架:政府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信息透明和政务公开的要求和标准,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监督和评估,促进信息透明和政务公开的落实。
2. 建设高效的电子政务监控系统:政府应投资建设高效的电子政务监控系统,确保政务活动的全程监控和记录。
这样可以增加信息透明度,并为政务公开提供基础数据。
3. 推动信息技术的应用:政府应积极推动信息技术的应用,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提高对政务活动和政府绩效的监控能力,并将相关数据用于政务公开。
电子政务下的信息公开与隐私保护研究
电子政务下的信息公开与隐私保护研究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政务正逐渐成为政府与公众之间沟通、交流的主要方式。
在这个过程中,信息公开与隐私保护成为了政府必须面对的两个重要问题。
在本文中,我们将就电子政务下的信息公开与隐私保护进行探讨,旨在为政府制定更合适的政策和措施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建议和思路。
一、电子政务下信息公开的现状与问题信息公开是电子政务的核心要素之一。
实现信息公开的目标是为了加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动交流,提升政府服务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在电子政务下,信息公开可以更快捷、更便捷地进行,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
首先,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不够。
虽然网上信息公开平台设立了多个板块,包括权力清单,公开预算,重大决策等,但这些板块对公众的吸引力不够。
即使有些信息得到了公开,公众也很少有实际了解和利用的机会。
其次,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存在一些问题。
政府的信息公开难以保证真实性,虚假信息的出现也使公众对信息公开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
政府应该切实做好公开信息的管理及控制流程,杜绝虚假信息的出现。
最后,信息公开的渠道有限。
虽然现在的政府网站已经能够让公众方便地获取一些信息,但是许多信息仍然需要到政府部门去查阅,而这对普通百姓来说是一种很大的时间和精力的浪费。
政府需要开发更多的渠道和方式,使公众能够方便地获取政府信息。
二、电子政务下隐私保护的现状与问题随着政府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公众的隐私保护也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在电子政务下,保护公众隐私信息的安全和私密性成为了政府必须面对的挑战。
首先,缺乏明确的隐私保护法律规定。
虽然我国已有《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保护隐私安全的基础,但其限制并不够严格,没有涉及到个人生活方方面面的需求。
同时,也不足以保证各个部门、企事业单位在搜集和使用公众个人隐私信息时的规范和标准。
其次,隐私泄露问题严重。
电子政务使得政府有更多的渠道获取公众个人信息,但也给隐私泄露带来了更大的风险。
目前,一些互联网企业收集信息的行为已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批评。
电子政务平台的信息安全保护措施与隐私保护策略
电子政务平台的信息安全保护措施与隐私保护策略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电子政务平台已经成为政府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的重要性。
为了确保电子政务平台的正常运作和公众信任,政府部门需要制定有效的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和隐私保护策略。
首先,对于信息安全的保护,政府部门应采取一系列技术措施。
其一是建立健全的防火墙系统。
防火墙可以有效阻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恶意软件的入侵。
其二是加强数据加密的使用。
敏感信息应采用加密技术,以确保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
其三是完善用户认证体系。
通过采用多因素认证、生物识别等技术手段,确保仅有授权用户可以访问电子政务平台。
其四是进行信息备份和灾难恢复工作。
定期备份数据,并建立灾难恢复计划,以确保在数据丢失或系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
除了技术措施,政府部门还需要加强内部管理和安全意识建设。
首先,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这一制度应包括信息安全责任制、信息安全培训和考核、安全漏洞报告和应急响应等内容,以确保每个人都能够对信息安全负责。
其次,加强对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监管。
政府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并明确信息的处理要求和责任分工。
同时,定期对供应商的信息安全能力进行评估。
最后,开展不定期的信息安全演练。
通过模拟各类安全事件,检验电子政务平台的应急响应能力,并及时修正安全漏洞。
隐私保护是电子政务平台不可忽视的另一个方面。
政府部门应确保公众的个人信息得到合法、正当的处理。
首先,政府部门应依法明确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范围。
在收集个人信息时,应向公众明确告知信息收集的目的、用途和范围,并取得公众的同意。
其次,建立健全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
这一制度应包括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访问和修改的权利、信息泄露的应急处理等内容。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限制个人信息的外部传输和访问,并定期对个人信息的处理情况进行审核和检查。
最后,加强对个人信息泄露的处罚力度。
加快税务电子政务建设的几点思考
加快税务电子政务建设的几点思考进入21世纪后,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应用,使电子政务的发展成为当代信息化的最重要的领域之一。
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已悄然兴起一股电子政务热,正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税务系统的电子政务也应运而生。
下面,本文拟就税务系统电子政务建设作一肤浅探讨。
一、税务系统电子政务的概念和内涵所谓税务系统的电子政务,就是税务机关应用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将管理和服务通过网络技术进行集成,上网实现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重组,超越时间和空间及部门之间的分隔限制,向社会提供优质和全方位的、规范而透明的、符合国际水准的管理和服务。
简言之,税务电子政务就是利用现有的IT技术进行涉税事项和行政管理。
政府电子政务的主要对象是G2G(政府-政府),B2G(企业-政府)、C2G(公众-政府)G2B(政府-企业)、G2C (政府-公众)。
作为一个重要分支,税务系统电子政务所服务和监管的对象自然就是”税务-税务”、”税务-纳税人”、”税务-政府”、”税务-工商、海关等”。
其内涵是电子政务必须借助于信息技术,处理的是与税收有关的公共事务,但并不等于简单地将传统的管理事务原封不动地搬到网络上,而是进行组织的业务重组和流程再造;也就是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打破原有的组织机构界限,构建一个电子化的虚拟组织,使得人们可以从不同的渠道获取信息和服务,而不是传统的经过层层关卡,书面审核的作业方式。
同时,税务电子政务既有别于税收信息化建设,却又密可分。
当前,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工作重点是在”一体化”的原则下打基础、抓应用,实现的目标是实现信息集中与信息共享,而电子政务则是在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实现税务部门之间及其与公众间进行双向的信息交换,及时传递信息。
江泽民同志指出:”四个现代化,哪一化也离不开信息化”。
税务系统电子政务的发展既是我国税务管理现代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也是加快我国税务管理现代化进程的一个新的机遇。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2003年9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是为进-步提高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维护公众利益和国家安全,促进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而提出的。
具体意见有以下几点:一、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二、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加强以密码技术为基础的信息保护和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四、建设和完善信息安全监控体系五、重视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工作六、加强信息安全技术研究开发,推进信息安全产业发展七、加强信息安全法制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八、加快信息安全人才培养,增强全民信息安全意识九、保证信息安全基金十、加强对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国省国家保密局对部分省级机关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保密检查根据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有关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保密检查的通知要求,根据国家保密局和省国家保密局有关涉密计算机和上国际互联网计算机使用保密管理的规定、标准要求,省国家保密局在各地以及省直机关单位自查的基础上,于7—8月对部分省直机关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抽查检查工作。
从目前已抽查的部分省直机关单位重要部门、要害部位的保密检查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目前,我省大部分单位的内部局域网还没有经保密部门审批。
省局多次发文,各单位内部办公局域网的保密问题仍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2、按中办发〔2003〕17号文规定,电子政务网络划分为涉密网和非涉密网,即电子政务内网和电子政务外网。
有部分单位对网络的划分不明确,所有的网络接在INTERNET上。
3、有的部门的涉密计算机随意通过电话线就可上国际互联网;有的在自检自查后,还有部分计算机中有过上国际互联网的历史;少数部门还存在上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存储涉密信息的严重问题。
事业单位电子政务内网保密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电子政务内网保密管理制度
一、电子政务内网为涉密网,电子政务外网为非涉密网;电子政务内网必须与电子政务外网以及国际互联网等公共信息网络实行物理隔离,不得直接或间接互联。
拉入电子政务内网的计算机为涉密计算机,应专机专用。
二、禁止电子政务内网上的计算机通过拔号方式上网;笔记本电脑不能接入电子政务内网。
三、机密级、秘密级以及不宜对外公开的重要内部工作信息可以在政务内网上采集、运行、处理、储存。
禁止在政务外网上处理涉密信息和不宜对外公开的重要内部工作信息,不得通过政务外网发送含涉密信息的电子邮件。
四、绝密级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电子政务内网上运行处理。
绝密级文件(包括密码发电)应在保密屏蔽室内或装有微波干扰器的单机上的软盘上制作,制作完毕后再将软盘格式化,以确保计算机软盘上的绝密件内容永久删除。
五、电子政务内网中的涉密信息,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信息承办人员确定并标明密级,密级标识不得与正文分离。
处理多种密级信息时应按最高密级采取保密措施。
电子政务中涉密网络建设有关问题的探讨
电子政务中涉密网络建设有关问题的探讨2000年,美国、英国、日本、新加坡都分别提出了“电子政府”计划。
欧盟和东盟也分别提出了“电子欧盟”和“电子东盟”计划。
今年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国家计委提出的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九项主要任务的第四项中提出:“积极推动信息技术在各行业的广泛应用,着力发展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推进企业信息化。
”正式提出发展电子政务的任务。
电子政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政府的办公效率和质量;有利于政令的统一和打破地区条块分割;有利于政府的精兵简政和廉政建设;有利于社会的民主建设;有利于民族信息产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
在发展电子政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简称涉密网络)的建设是十分重要的课题。
下面就电子政务中涉密网络建设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处理好“密”与“非密”的关系1、电子政务的业务性质与“密”的关系电子政务要解决政府决策、社会化管理、为公众服务这三个业务过程的办公自动化、网络化,即信息化的问题。
(1)政府决策过程通常是涉密的,即涉及国家秘密。
(2)社会化管理有的是涉密的,有的属于内部事项不宜公开,有的也是公开的。
(3)为公众服务则是公开的。
2、正确划分“密”与“非密”“该保的保住,该放开的放开。
”由于涉密网与非涉密网管理要求不同,经费投入不同,各部门涉密程度不同,在网络的建设时,也要区别对待。
比较典型的有下列几类:(1)大量涉密如中办、国办、外交部、国防科工委等。
国防科工委的网络构建为一个大的涉密网供全委人员使用,一个小的非涉密网连接Internet 供部分工作人员使用。
(2)少量涉密如国家体委、文化部等,这样的部门可构建一个大的非涉密网,供全部人员使用,一个小的涉密网供部领导、办公厅等相关人员使用。
(3)上层涉密,下层不涉密。
如国家统计局,市县级统计局的统计数字是局部的非密的,而国家统计局的汇总统计数字反映国家经济运行状况,就是涉密的。
有的银行系统在下级银行是商业秘密,在总行就可能形成国家秘密。
电子政务的公开与透明化
电子政务的公开与透明化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政务得到了广泛推广和应用。
电子政务的核心理念是公开、透明、高效和服务,它将政府部门与公民、企业和其他利益相关方连接在一起。
公开与透明化是电子政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可以帮助政府实现公开透明,还可以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增强政府的合法性和民主性。
一、电子政务公开的意义切实推行电子政务公开,可以促进政府工作的公开透明,改进政府工作方式,提高政府管理和公民监督的效率,增强政府的合法性和民主性。
公开和透明是电子政务的基本要求,公众有权知道政府的行政管理和政策制定过程,并参与其中。
通过公开交流和透明度,改善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关系,增进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二、电子政务公开透明的实践电子政务公开透明的实践分为两个层面:政府部门的公开和管理过程的公开。
政府部门的公开:政府通过互联网和其他技术手段提供对政策、法律、程序、程序和预算等信息的公开渠道。
政府部门要通过明确的法规或规章制度,制定信息公开标准和程序,并对公众向政府提交的文件和材料进行公开审查。
在公示信息内容上,应该注重时效性、精准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使公众能够便捷地了解并参与到政府公开的各个方面。
同时,政府还需要通过不同渠道主动向公众发布有关政策和地方情况的信息。
管理过程的公开:政府鼓励地方政府和部门提高管理程序和效率,并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展示这些作为,以增强市民的信任和支持。
政府部门应维护公众对公共事务的参与权利,促进信息的公开透明和合作共同建设。
三、电子政务公开透明的意义公开透明的电子政务可以帮助政府部门满足公众信息需求,增强公众参与决策和监督的机会。
同时,电子政务公开透明可以实现数字化管理和公开透明,提高政府执行效能,增强政府的合法性和民主性。
此外,由于数字化信息的开放与共享,电子政务公开透明进一步促进政府部门的内部协作和数据分析,提升公共服务的整体水平。
总之,电子政务公开透明是提高政府治理水平、促进民主进步的重要因素。
部门电子政务与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案
部门电子政务与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案第一章总体规划 (3)1.1 项目背景 (3)1.2 项目目标 (3)1.3 项目原则 (3)第二章需求分析 (4)2.1 用户需求 (4)2.1.1 部门内部用户需求 (4)2.1.2 公众用户需求 (4)2.2 功能需求 (4)2.2.1 基础功能 (4)2.2.2 业务功能 (5)2.3 功能需求 (5)2.3.1 响应速度 (5)2.3.2 可靠性 (5)2.3.3 安全性 (5)2.3.4 可扩展性 (5)2.3.5 兼容性 (5)第三章系统设计 (5)3.1 系统架构设计 (5)3.2 技术选型 (6)3.3 系统模块设计 (6)第四章信息安全与保密 (7)4.1 信息安全策略 (7)4.2 信息保密措施 (7)4.3 应急预案 (7)第五章平台建设 (8)5.1 基础设施建设 (8)5.1.1 网络设施 (8)5.1.2 硬件设施 (8)5.1.3 数据中心 (8)5.2 软件系统开发 (8)5.2.1 系统架构设计 (8)5.2.2 功能模块开发 (8)5.2.3 系统集成与测试 (8)5.3 数据库建设 (9)5.3.1 数据库设计 (9)5.3.2 数据库实施与维护 (9)5.3.3 数据库安全 (9)第六章系统集成与测试 (9)6.1 系统集成 (9)6.1.1 集成概述 (9)6.1.3 集成方法 (10)6.2 系统测试 (10)6.2.1 测试目的 (10)6.2.2 测试内容 (10)6.2.3 测试方法 (10)6.3 系统优化 (10)6.3.1 优化目标 (10)6.3.2 优化内容 (11)6.3.3 优化方法 (11)第七章培训与推广 (11)7.1 培训计划 (11)7.2 推广策略 (12)7.3 培训与推广效果评估 (12)第八章运维管理 (13)8.1 运维组织架构 (13)8.2 运维制度与流程 (13)8.3 运维技术支持 (14)第九章项目评估与监控 (14)9.1 项目评估体系 (14)9.1.1 评估目的 (14)9.1.2 评估原则 (14)9.1.3 评估内容 (14)9.2 项目监控机制 (15)9.2.1 监控目标 (15)9.2.2 监控原则 (15)9.2.3 监控手段 (15)9.3 项目风险控制 (15)9.3.1 风险识别 (15)9.3.2 风险评估 (15)9.3.3 风险应对 (15)9.3.4 风险监控 (15)第十章政策法规与标准 (16)10.1 政策法规保障 (16)10.1.1 政策法规制定 (16)10.1.2 政策法规执行 (16)10.1.3 政策法规监督与评估 (16)10.2 标准制定与实施 (16)10.2.1 标准制定 (16)10.2.2 标准实施 (16)10.2.3 标准修订与完善 (16)10.3 政策法规宣传与培训 (16)10.3.1 宣传工作 (17)10.3.2 培训工作 (17)第一章总体规划1.1 项目背景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政务已成为提高部门工作效率、优化公共服务、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
行业电子政务与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案
行业电子政务与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案第1章项目背景与建设目标 (4)1.1 电子政务发展现状分析 (4)1.2 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需求 (4)1.3 建设目标与意义 (4)第2章政务信息资源规划 (4)2.1 信息资源梳理与分类 (5)2.1.1 政务信息资源梳理 (5)2.1.2 政务信息资源分类 (5)2.2 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机制 (5)2.2.1 共享机制 (5)2.2.2 交换机制 (6)2.3 信息资源安全与保密 (6)2.3.1 安全保障措施 (6)2.3.2 保密措施 (6)第3章平台架构设计 (6)3.1 总体架构设计 (6)3.1.1 架构层次 (7)3.1.2 架构特点 (7)3.2 技术架构设计 (7)3.2.1 技术选型 (7)3.2.2 架构特点 (7)3.3 数据架构设计 (8)3.3.1 数据模型 (8)3.3.2 数据流转 (8)第4章信息公开子系统设计 (8)4.1 信息公开栏目设置 (8)4.1.1 政策法规栏目 (8)4.1.2 政务动态栏目 (8)4.1.3 公告公示栏目 (9)4.1.4 数据发布栏目 (9)4.1.5 互动交流栏目 (9)4.1.6 便民服务栏目 (9)4.2 信息公开流程设计 (9)4.2.1 信息采集 (9)4.2.2 信息审核 (9)4.2.3 信息发布 (9)4.2.4 信息更新 (9)4.2.5 信息反馈 (9)4.3 信息公开安全保障 (9)4.3.1 网络安全防护 (9)4.3.2 数据备份与恢复 (9)4.3.4 安全审计 (10)4.3.5 法律法规遵守 (10)第5章电子政务服务子系统设计 (10)5.1 政务服务事项梳理与整合 (10)5.1.1 政务服务事项分类 (10)5.1.2 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 (10)5.1.3 政务服务事项整合 (10)5.2 在线办事流程设计 (10)5.2.1 设计原则 (10)5.2.2 设计内容 (11)5.3 政务服务渠道拓展 (11)5.3.1 网站渠道 (11)5.3.2 移动应用渠道 (11)5.3.3 自助终端渠道 (11)5.3.4 人工服务渠道 (11)第6章数据资源中心建设 (11)6.1 数据资源中心规划 (11)6.1.1 建设目标 (11)6.1.2 建设原则 (11)6.1.3 建设内容 (11)6.2 数据采集与整合 (12)6.2.1 数据采集 (12)6.2.2 数据整合 (12)6.3 数据存储与管理 (12)6.3.1 数据存储 (12)6.3.2 数据管理 (12)第7章平台安全体系建设 (12)7.1 网络安全防护 (12)7.1.1 网络架构安全设计 (12)7.1.2 访问控制策略 (13)7.1.3 安全运维管理 (13)7.2 数据安全保护 (13)7.2.1 数据加密存储 (13)7.2.2 数据备份与恢复 (13)7.2.3 数据安全审计 (13)7.3 应用安全措施 (13)7.3.1 应用系统安全开发 (13)7.3.2 应用系统安全防护 (13)7.3.3 应用系统安全更新 (13)7.3.4 应用系统安全运维 (14)第8章系统集成与测试 (14)8.1 系统集成策略 (14)8.1.1 总体规划与分步实施 (14)8.1.3 集成技术与工具 (14)8.2 系统测试与优化 (14)8.2.1 功能测试 (14)8.2.2 功能测试 (14)8.2.3 安全测试 (14)8.2.4 用户体验测试 (15)8.3 系统验收与交付 (15)8.3.1 系统验收 (15)8.3.2 系统交付 (15)8.3.3 后续支持与维护 (15)第9章项目实施与运维管理 (15)9.1 项目实施计划 (15)9.1.1 实施目标 (15)9.1.2 实施原则 (15)9.1.3 实施步骤 (15)9.1.4 项目进度安排 (16)9.2 运维管理体系构建 (16)9.2.1 运维管理组织 (16)9.2.2 运维管理制度 (16)9.2.3 运维人员配置 (16)9.2.4 运维工具与平台 (16)9.3 运维服务与保障 (16)9.3.1 系统监控 (16)9.3.2 故障处理 (16)9.3.3 数据备份与恢复 (16)9.3.4 安全防护 (16)9.3.5 系统优化与升级 (16)9.3.6 用户支持与服务 (16)9.3.7 定期评估与改进 (16)第10章项目评估与持续优化 (16)10.1 项目效果评估 (16)10.1.1 评估目标 (17)10.1.2 评估方法 (17)10.1.3 评估指标 (17)10.2 用户满意度调查与反馈 (17)10.2.1 调查方法 (17)10.2.2 调查内容 (17)10.2.3 反馈处理 (17)10.3 持续优化与升级策略 (17)10.3.1 技术升级 (17)10.3.2 功能优化 (17)10.3.3 服务优化 (18)10.3.4 管理优化 (18)第1章项目背景与建设目标1.1 电子政务发展现状分析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政务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推广与应用。
浅谈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ppt
(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 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五)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
(六)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
……
第四十九条 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发生重大泄密案件的,由有关机关、
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不适用处分的人员, 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保密审查的过程和结论应当有明确的文字记载、
201存9-9-档21 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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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法律责任比较
【信息公开条例】 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的,由
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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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内容划分,包括政治情报、军事情报、科技 情报、经济情报、文化情报。
按信息运行状态划分,包括连续性信息、间隔性信 息、常规性信息和突发性信息。
按信息表现形式划分,包括语言信息、文字信息、 数据信息、图形图像信息。
按信息传递方向和特点划分,包括上情下达信息、 下情上传类信息、横向沟通类信息。
失来作出选择。所谓“合法”,即依法保密,依法公开。
一是法律规定需要保密事项必须保密,不得以公开为由
擅自公开,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必须公开,不得以保密
为由不予公开或者拒绝公开;二是公开前必须依法进行
保密审查,公开事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切实做到公开
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三是保密事项要符合国
家范围和定密的规定,公开的程序和方式也必须符合法
电子政务建设与政府信息公开
电子政务建设与政府信息公开近年来,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电子政务建设成为了国家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作为一种政府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供服务的方式,电子政务的建设为政府机构和公民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同时也促进了政府的公开透明和治理能力的提升。
在电子政务建设中,政府信息公开是至关重要的内容之一,它体现了政府的责任和承诺,对推动政府机构向公众开放和提高行政效能起到了重要作用。
首先,电子政务建设为公民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通过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政府能够将各类信息和服务在线上提供,实现了政府部门的跨部门协同和信息的共享。
公民只需通过互联网就能够轻松办理各种业务,不需要像传统方式一样跑腿,大大提高了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
例如,政府可以提供在线申办各类证件、在线缴纳税费、在线查询行政信息等功能,极大地方便了公民的生活和工作。
其次,电子政务建设促进了政府的公开透明。
政府信息公开是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政府向公众提供信息的必然要求。
通过建立电子政务平台,政府可以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在网上,让公民随时随地都能够获取到所需的信息。
这种方式不仅方便了公民,也提升了政府机关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减少了信息的不对称性。
公民可以通过电子政务平台了解政府的工作进展、决策过程和政策解读,更加积极地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另外,电子政务建设提高了政府的行政效能和治理能力。
通过引入信息技术,政府可以对各类行政流程进行优化和自动化,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
政府机关之间可以通过电子政务平台进行协同工作,提高信息共享和决策效率。
政府还可以通过建立电子政务平台的大数据分析功能,及时了解民众的需求和反馈,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在紧急情况下,电子政务平台也能够快速响应并调动资源,提供应急服务。
通过提升行政效能和治理能力,政府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的发展和公民的需求。
然而,在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电子政务建设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
电子政务建设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及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也在不断向前发展。
虽然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也有些问题亟待解决。
本文从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现状、存在问题、“数字政府”建设等多个角度出发,希望解决立法工作滞后、业务系统应用服务范围窄、网络建设分离、信息资源缺乏共享等问题。
(一)电子政务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电子政务发展已有数十年时间,但是电子政务立法工作一直较为缓慢。
从宏观来看,能全面概括电子政务工作的法律体系文件还是空白,也没有指导电子政务具体工作的法律法规出台。
总的来说,我国电子政务立法还处于“无纲领性立法、无确定立法规则、无有效的立法评价及监督机制”的初级阶段。
现行涉及电子政务的法律法规有《电子签名法》、《行政许可法》,《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审批暂行办法》、《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与电子政务工作关系松散,效力层次低,无法涵盖现有工作,严重影响了我国电子政务发展。
(二)总体部署和统筹协调机制仍需完善受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影响,各地政府、各部门电子政务发展状况也各不相同。
行政隶属各异的电子政务系统业务上互相平行偶有交叉,数据上有的建立有共享机制,也有信息孤岛。
有的省设立了统一的协调机构,如大数据局,有的省归口到发改委统筹协调。
电子政务的统筹协调机制的工作力度还有待加强,基础建设标准不统一、数据资源共享效率不高、信息安全防范机制不完善和业务流程衔接不畅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解决。
也间接造成各地政府在推进电子政务的各类创新应用时、各类机构、企业及人民群众的直观感受和参于感不强。
(三)数据资源共享体系和跨区域业务协同有待构建各部门电子政务服务相对独立,信息资源分散,政府各行政部门合作开展业务协同办理的意愿不足。
各地区电子政务信息共享互通缺乏顶层规划,各行政业务系统之间互联、互通程度不够,业务数据无法有效共享。
各地区均对于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互通下发了各类推动文件,但未有有效法律体系保障。
电子政务系统与信息公开机制
电子政务系统与信息公开机制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政务系统在各国政府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推广,成为提高政府效能、增进政府与公众之间沟通的重要工具。
与此同时,信息公开机制也逐渐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重视,作为一个理想的民主政治的基础,信息公开机制是电子政务系统的一个核心要素。
本文将探讨电子政务系统与信息公开机制的关系,以及如何提升其效能和公众参与度。
首先,电子政务系统和信息公开机制是相辅相成的。
电子政务系统是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政府效能和提供便捷服务的一种工具。
通过电子政务系统,政府可以实现办事流程的在线化、数字化和自动化,公民可以通过互联网获取政府提供的各种公共服务,如在线申请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这种电子化的服务形式不仅方便了公民群众,也提高了政府机构的效能。
而信息公开机制则是保障公民知情权的重要保障措施。
通过信息公开,政府机构必须向公众提供相关政策、决策和行政行为的信息,公众可以了解政府机构的工作情况,监督政府的行为,并参与到公共事务的决策过程中。
因此,电子政务系统和信息公开机制是相辅相成的,信息公开机制可以有效地提升电子政务系统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其次,电子政务系统和信息公开机制应该积极采取措施提升其效能和公众参与度。
首先,电子政务系统应该注重用户体验和易用性。
政府官网和其他相关平台应该提供简洁明了、易于操作的界面,尽量减少冗余信息和操作步骤。
此外,政府应该注重数据的精确性和及时性,确保公民能够获取及时可靠的信息。
其次,电子政务系统和信息公开机制需要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
政府应该建立健全的数据保护机制,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和管理。
同时,政府还应该加强对网络安全的防护措施,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和防护能力。
为了提高信息公开机制的效能和公众参与度,政府应该主动向公众公开信息,建立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平台。
政府可以通过建立信息公开网站、社交媒体账号等方式,将政府的决策、政策、行政行为等信息及时公开,方便公众进行监督和参与。
电子政务中的信息安全与隐私问题研究
电子政务中的信息安全与隐私问题研究第一章绪论电子政务的发展已经成为全球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趋势。
电子政务为人们的生活带来更多方便和效率,但同时也带来了信息安全和隐私问题。
电子政务的信息安全和隐私问题是亟需研究的重要问题。
本文将重点探讨电子政务中的信息安全和隐私问题的研究。
第二章电子政务中的信息安全问题电子政务的信息安全是保证电子政务可信度、可靠性和安全性的重要保障。
信息安全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网络安全问题在电子政务中,网络安全问题主要来自于黑客攻击、恶意软件的释放和木马程序的植入。
黑客攻击可能会导致数据泄漏、系统瘫痪和信息丢失的问题。
恶意软件和木马程序的植入也可能会导致用户信息泄露和资金被盗等问题。
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障网络的安全。
2.2 数据安全问题电子政务中的数据安全问题包括数据泄露和数据篡改等问题。
数据泄露可能会导致用户的隐私信息被泄漏,而数据篡改也可能会导致数据被篡改或丢失。
为了保障数据安全,必须在系统设计和维护过程中强化技术措施,如加密、防火墙等技术手段,以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篡改等情况的发生。
2.3 身份验证和认证问题电子政务中的身份验证和认证问题主要指用户身份的确认和验证。
为了防止用户身份被冒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用户身份进行识别和认证。
对于敏感信息的处理需要进行严格的身份验证和身份鉴别。
同时,网络安全法实施之后,政府部门在处理用户个人信息时除了遵循数据保护法外,也需要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
第三章电子政务中的隐私问题电子政务的隐私问题主要来自于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使用等过程中。
隐私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个人信息收集问题电子政务系统会收集用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和地址等相关信息。
这些信息在收集和处理过程中需要严格保密,以免泄漏用户的个人隐私。
同时,政府机关需要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保密和存储措施,防止该信息被他人非法使用和窃取。
3.2 个人信息处理问题为了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隐私,政府部门在处理用户的个人信息时需要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保持信息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电子政务管理办法
电子政务管理办法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电子政务成为了现代化管理的重要方式。
为了规范和促进电子政务的发展,各国纷纷制定了电子政务管理办法,以确保公共事务的高效运转和信息安全的保障。
本文将从电子政务管理的原则、内容和实施等方面进行论述,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一、电子政务管理的原则电子政务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政府的决策和行政活动应当公开透明,便于民众监督和参与。
电子政务系统应提供方便的查询与反馈渠道,确保政府信息的公开和便利获取。
2. 便民利民原则:以民众需求为导向,为人们提供便捷的在线政务服务,简化办事流程,减少行政复杂性,提高服务效率。
3. 安全保密原则: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隐私权,确保政府信息的安全、可靠和防篡改。
同时,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防范网络攻击和信息泄露风险。
4. 效能高效原则:推动政府机构信息化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实现精简高效的政府管理。
二、电子政务管理的内容电子政务管理的具体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电子政务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政府信息网络、数据中心、电子数据交换平台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以支持电子政务的正常运行。
2. 信息化能力建设:通过培训和技术支持,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信息化水平,推动政府机构的数字化转型,优化公共服务的提供。
3. 电子政务服务的提供:通过建立在线办事平台、政务APP等方式,提供全面的电子政务服务,包括政府信息查询、在线申报、审批等,方便民众办理相关事务。
4. 数据资源共享与开放:通过建立政府数据共享平台,实现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与集成,促进政务数据的开放共享,提供更多价值和创新。
5. 政府信息安全保障: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防止信息泄露和网络攻击等安全风险,确保政府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三、电子政务管理的实施为了有效地推进电子政务管理,需要采取以下实施策略:1. 制定政策法规:建立健全的电子政务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和职责,规范电子政务的运作。
(论电子政务中的信息安全)
引言我国电子政务在基础环境建设、业务系统应用和信息资源开发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为带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起到了积极作用。
以电子政务为代表的政府管理服务职能的电子化、自动化、无纸化,目前正在一些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中快速发展。
因此可以说政府信息化是社会信息化的先导,电子政务是信息化社会发展的必然。
随着信息化的推进,社会对信息与网络系统高度依赖,人们在日益享受信息带来的方便与迅捷的同时,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这种挑战主要来自信息安全.一些政府官员和信息安全专家近日大声疾呼,信息安全问题涉及经济、政治、国防、科技等各个领域,把握信息技术发展趋势,确保网络空间的顺畅与安全,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信息时代的重大战略问题,应当引起各界的高度重视电子政务的应用就不可避免的与互联网打交道。
电子政务涉及对国家秘密信息和高敏感度核心政务的保护,设计维护公共秩序和行政监管的准确实施,涉及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保证。
尤其电子政务是搭建在基于互联网技术的网络平台上,包括政务内网、政务外网和互联网,而互联网的安全先天不足,互联网是一个无行政主管的全球网络,自身缺少设防和安全隐患很多,对互联网犯罪尚缺乏足够的法律威慑,大量的跨国网络犯罪给执法带来很大的难度.对电子政务的安全威胁,包括网上黑客入侵和犯罪、网上病毒泛滥和蔓延、信息间谍的潜入和窃密、网络恐怖集团的攻击和破坏、内部人员的违规和违法操作、网络系统的脆弱和瘫痪、信息产品的失控等,应引起足够警惕,采取安全措施,应对这种挑战.第一章电子政务中信息安全的几个基本问题1。
1 电子政务电子政务是政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背景下,以提高政府办公效率,改善决策和投资环境为目标,将政府的信息发布、管理、服务、沟通功能向互联网上迁移的系统解决方案.同时也提供了结合政府管理流程再造,构建和优化政府内部管理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为政府信息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提供强大的技术和咨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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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建设中的信息公开与保密谢瑞霞(临沂师范学院图书馆,山东临沂276005)摘 要:在电子政府建设中,处理好政府信息的公开与保密是发展我国电子政府的关键性因素之一。
本文对政府信息的公开与保密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对电子政务的一般网络模型对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的范围进行了界定,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电子政府;信息公开;信息保密中图分类号:G 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7634(2005)1221852204On the Publicity and Security of the I nformation in theE lectronic G overnment A ffairsXIE Rui -Xia(Library o f Linyin Normal College ,Linyin 276005,China )Abstract :H ow to deal with the in formation publicity and in formation security is a key factor 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 formation g overnment affairs.This paper analyses the in formation publicity and in formation security ,and gives a definition of the range of the information publicity and information security based on the netw ork m odel of g overnment affairs.Als o ,s ome suggestions on the construction of g overnment affairs are put forward.K ey w ords :electric g overnment ;in formation publicity ;in formation security收稿日期:2004-05-21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60373113)作者简介:谢瑞霞(1973-),女,临沂人,硕士研究生,馆员,从事情报信息检索、信息隐藏技术研究.1 政府信息政府信息是一切产生于政府内部,或虽然产生于政府外部但却对政府业务活动有影响的信息的统称,是政府信息资源构成中的主要方面[1]。
政府信息涉及立法、司法、行政等各领域,覆盖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军事、科技等各个方面,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公民的生活和自我发展,影响着各类机关、单位的效率和企业、社会团体的利益。
这些信息不仅量大,而且常常比一般的信息更有价值,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状况和水平。
政府信息是信息资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目前政府部门大约集聚了全社会信息总量的80%。
国家机关是最大的信息收集者,其实施管理的过程就是信息的收集、整理、加工,并据此做出决策的过程,其职能的有效履行有赖于大量收集的全面而准确的信息;同时,国家机关又是最大的信息生产者,其颁布的法律、法令、法规、政策、办法,以及针对诸多具体问题做出的裁定等,均为其治理过程中产生的信息。
政务信息化建设也称电子政务,其最本质的内涵是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打破政府机关之间的组织界限,改变传统的经过层层关卡的书面审核的工作方式,使公众从不同渠道获得政府的信息服务,使政府机关之间,政府与社会各界之间通过网络进行第23卷第12期2005年12月情 报 科 学V ol.23,N o.12December ,2005沟通,同时向公众提供各种不同的服务选择,这是一个涉及政府多方面职能的非常复杂的信息管理系统,涵盖了政府职能业务的方方面面。
政府信息化的最终结果是建立高效可靠的电子政府,有力地推动我国政府办公自动化与政府网上便民服务。
在网络上实现政府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诸多领域中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对于树立中国各级政府在世人面前的公开形象,提高办公效率,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勤政和廉政建设,丰富网上中文信息资源等有着划时代的意义。
2 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共享是人类追求已久的美好理想,它在充分重视个体潜力展现的同时,特别强调鼓励合作,减少资源的浪费和冲突[1]。
我国各级政府部门掌握了3000多个政府信息数据库,资源共享得以实现的最基本的前提条件是政府信息的客观、公正和尽可能充分的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让公众了解获取,并依法利用政府信息,不仅可以保障公民的权利,维护公众的利益,满足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利用,而且有利于强化民主政治,有利于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增加权力行使过程中的透明度,规范行政行为,防止腐败滋生,有效遏制腐败等等。
许多国家认识到信息,尤其是政府信息是不可估量的价值和力量,因此都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实现政府信息的流通、共享和利用,并把它作为建立高效、民主政府,促进国家整体发展,提高国际竞争能力的手段。
公开政府信息的做法由来已久,早在1776年,瑞典就颁布了《出版自由法》,此后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也相继出台了类似的法规,条例或准则,以确保公众和政府双方的利益均不受到不应有的伤害。
众多国家都把政府信息公开,让公众以便捷的方式,易于理解的语言获得政府信息作为建立电子政府的目标或原则。
美国是信息水平最高的国家,其电子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走在世界前列,具有典型和示范意义。
在其政府信息技术服务小组提出的《政府信息技术服务的远景》报告中强调建立以顾客为导向的电子政府,提供更有效、更方便的服务,给社会公众更多取得政府服务的机会与通道。
在英国,其提出的建立电子政府的原则之一是公开信息,除法律规定豁免公开的信息外,其他政府信息应尽可能以电子化形式公开,让公众更便捷地获得所需信息。
在日本,通过的政府信息化推进基本计划的重点之一是信息提供的高度化,发展线上服务,提供电子信息,力求达到信息的高度共享和充分利用。
政府信息公开必须纳入法制化轨道,这一点勿容置疑,只有以法制制度作为其运行的保障,否则,公开会因缺乏力度而流于形式,最终造成信息垄断、信息闲置、信息浪费。
许多国家也都制定有这方面的法律,美国的《信息自由法》有力地保障了美国电子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使其服务基本上纳入了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1]。
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在于促进公众对政府活动的了解,这是民主政治赖以建立的基础,也是政府对公众负责,受公众监督的具体措施。
信息公开的法律基础是公民的了解权或知情权,没有公民的了解权,公民就不能监督政府,民主失去基础,民主政治受到妨碍。
美国司法部长在说明情报法的目的时这样写道:如果一个政府真正是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人民必须能够详细地知道政府的活动,没有任何东西比秘密更能损害民主,公众没有了解情况,所谓自治,所谓公民最大限度地参与国家事务只是一句空话……当政府在很多方面影响每个人的时候,保障人民了解政府活动的权利,比任何其他时代更为重要[2]。
3 政府信息保密在强调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另外一个不容忽视的方面就是政府信息的保密问题,从表面上看公开与保密是一对矛盾,但实质上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公开是为了让公众共享政府信息和接受公众的舆论,保密则是在更高的层次上排除障碍,以确保特定对象对政府信息的有效共享和对政府行为的及时监督[3]。
政府部门的信息不同于平常的信息,政府部门通常珍藏了大量的具有一定密级的信息,这些信息的不适当公开有时会带来严重的恶果,如危及国家安全或政党利益,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引起社会恐慌等。
所以保密有时是直接关系到国家和政党的兴衰存亡的,其意义也是远非其他信息的保密所能比拟的。
即使在一个强调政务公开的民主和法制国家里,政府从来没有放松过对政府信息的保密,几乎所有的国家都设立了行使保密职责和对泄密、窃密等犯罪行为进行打击的国家保密局、安全部、公安部等类似机构。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信息都需358112期 电子政务建设中的信息公开与保密要保密。
美国的《信息自由法》曾列出了九类不适合向公众公开或者说应进行适度保密的信息[2];中国国家保密局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不得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递的信息主要是指“国家秘密”,这其中有相当部分是政府信息。
另一方面,政府所搜集、贮存公开的信息往往是个人或与个人相关的信息,当政府行政公开涉及到个人信息时理应遵循法定的规则,保障个人的隐私权[3]。
政府信息公开的动机和本质是保障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随着人类政治民主化,社会信息化,行政公开化的进一步发展,公众主体意识的增强以及公众对各种信息资源需求的日益扩大,人们认识到,政府行政在很多情形下是对个人做出的。
政府在行使行政权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公开,利用个人隐私信息不需要取得权利人的同意,不构成对个人隐私的侵犯。
个人隐私权只有在符合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范围内受到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个人利益服从于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这是各国立法所共同遵循的准则。
政府信息公开中固然要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权,但一旦发生国家或公共利益需要时,个人利益当然地服从于国家或公共利益。
总之,任何个人隐私必须是在合法的,或者是合乎道德准则和社会需要的范围内才能获得法律保护。
保证政府对个人信息处理的正确性,制止行政机关滥用个人信息侵犯个人隐私。
4 政府信息的网络模型政府信息是远非其他信息所能比拟的,在实践过程中,一定要谨慎行事,切不可怀着侥幸的心理。
信息公开是公众对所有国家机关活动进行监督的必要前提,信息保密是一个国家为保护其国家安全与利益而建立的重要的行政法律制度之一,可以说,政务信息化建设中的信息公开与保密是发展我国政务信息化的关键性因素之一。
下面我们从网络模型的观点来探讨如何界定信息公开与保密的范围问题[4]。
根据国际上有关规定,如图-1所示,电子政务网必须区分内网和外网,内网和外网需物理隔离,外网与因特网需要逻辑隔离。
政务内网有核心政务网和政务专网之分,这是电子政务保密管理工作的重点,主要运行政府内部的一些交换信息;政务外网是政府的业务专网,主要运行政务部门内社会的专业性服务业务和不需在内网上运行的业务,属于政务公开和网上交互式办公的内容,在因特网上运行。
图1 电子政务网络模型核心政务网是指对核心政务如公文、信息、档案、督查、值班等实现信息化和网络化。
通常为涉密网,网上运行的是政务部门大量的内部办公业务信息资源,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各个领域的国家秘密信息。
按照我国国家保密局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相连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不得在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这些秘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