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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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积极主动为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提供服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书刊资料的采集、分编、上架和借阅工作。
三、做好馆藏书刊的验收、登记、造册、借还等工作,保管好各类报纸、期刊、杂志,定期装订成册并编目归档。保持资料完整无损,便于读者查找。
四、帮助和指导学生借阅图书和查找资料,严格借阅手续,教育学生爱护图书,归还时做到不污损,不丢失,不无故延期。
五、做好图书室、阅览室的清洁卫生,防火、防盗、防尘、防晒、防虫、防潮等工作。
六、教职工调离学校、学生毕业、转学时需将所借的图书、借书证全部还清,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七、图书室所有图书、报刊、杂志不得擅自处理,需要处理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登记手续后方可处理。
八、科学分工,分项管理,各负其责,落实责任制。室内物品、读物及固定设施,物账记录清楚,来往手续完备,责任明确。定期与总务处核对,做到账物相符。
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要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得交谈讨论,更不准大声喧哗和打闹。
二、要爱护报纸、杂志,取放有序,不得涂抹、撕毁,违者除批评教育外,需照价赔偿。
三、室内一切报纸、杂志和各种用具,一律不准携出室外。
四、本室系学生课外阅读场所,不准在室内写作业或进行其他活动。
五、保持室内卫生,不得随地吐谈、乱扔杂物等。
六、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阅览规则。
七、阅览室按时开放,满足学生阅览需要。
图书借阅制度
为了发挥图书的作用,保证师生阅读,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本校师生可凭借书证借阅图书,每张借书证只能借一本书,每本书借出两个星期,如过期者没来办理还书手续,将不给予再借图书。
二、认真遵守借阅制度,凡借书者持证办理借阅手续,以免出现差错。
三、文学名著的小说等一次只许借一本,限期一个月,超期不还者罚款,超一天扣款五角,教学方面的工具书每人一次只许借两本,限期半学期,放假前收回。
四、辞典一类贵重书刊,只许在图书室内查阅,不准带出室外。
五、凡工作调离者,应还清所借的图书,应将此证交回本室注销,若发生冒借事项,概由持证人负责。
六、所借图书要保管好,如发现破损,应当场说明,还书时发现污损等情况,要给予罚款,属贵重书籍还要加三倍赔偿。
七、借书证若遗失,持证人应速来木图书室挂夫,挂失前若被他人冒借,则由持证人负责。
九、持证人不得将借书证转借他人。
图书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图书管理人员要具有高度自觉性和责任感,尽可能利用收藏图书为读者服务,为教学服务。
二、要做好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有的放矢地为读者和教学购进所需图书,做好购进图书的验收、登记、造册工作。
三、加强图书管理,所有图书都要进行分类、编目、目录组织、管理与排架。
四、所有藏书要进行财产登记,做好图书的统计与清点工作。
五、加强对图书流通工作的管理,做好图书的借阅工作,同时要提出图书的注销剔旧书目,列出名细,报校长审核。
六、科学组织和精心保管图书,做好图书室的清洁卫生工作,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要负责赔偿。
七、图书管理人员要加强自身修养,拓宽知识面,努力提高业务素质,更好地为教书育人服务。
阅览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
二、在教务处指导下,根据学校的指示、规定,做好阅览室报刊征订工作。
三、做好新到报刊的登记、分类、上架工作。
四、做好阅览室的管理、服务工作,热情接待读者,严格执行读者登记制度,保持室内安静,搞好清洁卫生。
五、阅览室上架的资料原则上不得外借,因特殊需要须经教务处分管领导批准,办理必要的手续方可借出。到期要及时催要。
六、搞好报刊资料重要内容的索引,主动向读者介绍、提供所需信息。
七、搞好过期报刊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贮藏和移交工作。
八、参加业务学习和进修,提高业务技能。
九、完成教务处交办的其他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