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设审查要求

初设审查要求
初设审查要求

四、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要求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根本目的是要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投资效益。因此应紧紧围绕提高评审质量这一核心,推动评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评审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实施要有严格的规范,制定有关工作操作细则,建立评审规范;要进一步完善项目评审监督自律机制,保证项目评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科学性,通过严格的三级复核、专家评议等制度,层层把关,确保评审工作质量,为强化评审质量提供制度保障;要求评审人员在评审工作中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精益求精,不断提高评审工作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一)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范围、程序和基本要求

1、审查的范围。

初步设计审查的范围主要为国家或省限额以上国家出资和融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同时,受国家有关部门委托,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预审。

2、审查的程序。

(1)初步设计文件预审:审查部门接到上述齐全材料后,应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预审。

(2)审查准备工作:确定并落实会议时间、地点、与会单位和人员。重大项目应组织有关人员现场踏勘,收集资料,并阅读文件,进行内部初审。

(3)正式审查:政府投资项目以初步设计审查会议形式进行,由发改委主持,项目业主、政府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单位参加。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技术、经济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3、审查的基本要求。

(1)根据投资建设项目前期论证阶段效益评价的有关规范和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评审要求,依据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规范、标准、深度要求,遵循相关的评审技术规程。

(2)审查项目规模是否合理、工艺技术的选择和引进、主要设备选型和引进、施工技术方案、投资及资金筹措方案、节能措施及风险控制等,并对影响项目效益的主要因素进行多方案比较和评价,选择最佳经济方案,使其投资最省,效益最好。民用和公益性建设项目还要审查各类项目的建设标准,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方面论证项

目的投资效益或效果。

(3)初步设计附件主要涉及规划建设条件、技术条件、工程设计条件等,既是设计的依据之一,是工程建设外部条件是否具备的建设条件,又是审批的必需要件,是初步设计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求依据要件完备。

4、审查初步设计的内容。

勘察设计是否执行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规定的深度要求;重大技术方案是否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设计能否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图设计的需要;概算编制是否遵照国家、省及地区现行规定等。

5、审查初步设计编制深度。

应依据国家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初步设计的编制深度规范,结合项目实际,突出项目特点。包括初步设计文本编制深度和图纸深度。

6、初步设计总概算审查基本要求:

一是要真实反映设计内容和建设标准,其深度应能满足控制投资、安排计划和落实资金的要求;

二是概算的编制既要坚持原则,又要考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引人竞争机制,在国家和省的定额、取费标准限度内,努力降低工程造价;

三是总概算应包括静态投资、动态投资两部分。生产经营性项目还要考虑铺底流动资金;既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又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杜绝高估冒算;

四是初步设计总概算超原可研报告批准投资估算10%的项目,原则要重新报批可研。

(二)审查资源利用和建筑节能方面的内容

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是国家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重要战略决策,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是国家“十一五”规划目标之一。国家规划能源消耗在“十一五”期间总体下降20%·,每年目标是平均下降4%。我国当前的国情是:资源占有比世界平均人均占有低,源综合利用只占30%_;2004年GDP占世界4.3%,但用钢和用煤各占1/3和l/4,能耗很高。生态环境和资源利用是今后我国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因此,到2010年节能降耗20%r意义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具有公益性、基础性特点,尤其要贯彻项目建设节能、节地、节水、节材要求,按照相关建设规范和标准,控制建设标准和建筑指标,要把好资源节约、节能降耗这一关。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要注重资源利用即项目工程建设方

案节能降耗方面的审查;

公共建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要突出建筑节能审查要点。

(三)审查带普遍性的问题

在初步设计文件审查中,还应注意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如:设计文件总说明应重点写明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对设计方案比选则要着重写论证依据,推荐方案要提供确切合理的数据和理由;土石方表计列项目要齐全,表中未列项目而实际工程中必然发生的土石方应补充计人;取土和弃土数量计算要紧密结合现场的地形、地貌、地质条件。

除上述要求外,在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中,在项目外部条件、设计内容、设计深度(包括设计图纸深度)、设计概算、工程建设方案节能降耗等方面,应结合实际,根据不同类型项目、工程建设方案的不同要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另外,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要满足上述审查要求,达到规定的深度,首先应有足够的设计周期和合理设计费用,以保证初步设计在科学的设计周期内做出符合要求的设计文件。实践证明,赶出来的初步设计,往往达不到规定的要求,问题较多。

五、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评审初步设计审查的方法和要求

(一)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评审初步设计审查的方法

1、遵循规范、标准、科学的评审依据。

(1)工程建设初步设计审查主要设计建设管理部门各个行业、产业的各个专业的各种工程、技术规范、标准、规定、规程和工程建设、建筑指标标准体系。要与建设管理部门、经济管理部门沟通、衔接,研究建设标准、节能指标等,这是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初步设计审查的基本依据。

(2)按照科学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依据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政府投资相关行业、产业的建设标准及建设、建筑规范、标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和发展需要,严格执行规定的建设及工程规范、标准,合理确定工程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严格执行有关标准或规范。

(3)在规范、完善现行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研究建设标准,建立、完善相关的评价指标体系(量化指标和定性指标),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和评价方法,尽量使之量化,便于最终进行货币量化经济分析,使审查评价方法科学化。投资管理部门应与建设管理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合作,按照“十一五”规划二个目标要求,修改、完善已有的建设规范和

标准,补充新标准,研究新方法,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投资、建设、经济管理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要与综合性工程咨询公司、勘察设计单位协作或合作,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建立、完善适应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规范和标准,不断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评审技术规程。

2、设计概算投资控制要从前期评审的各个环节做起。

前期初步设计审查的重点和落脚点是控制设计概算投资。但投资项目到了初步设计概算阶段,要真正控制好投资,还是要从项目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各个阶段的评审工作做起,即从项目前期规划、立项和可行性研究开始,通过论证、评审项目产业与地方经济发展规划的关联性,通过资源、市场的供需分析预测,确定项目规模(产品和工程规模)、建设内容的合理性,通过产品、技术、工艺、生产、原料、设备、工程、建筑等建设方案的比选、优化,确定项目建设方案的可行性,结合前期各个阶段工程建设的外部条件(国家宏观政策及其项目实施建设条件)的不断落实,才能真正控制好设计概算投资。

3、工程(技术)方案是审查的重点。

在初步设计审查中,工程或技术方案是审查的核心和重点。工程

建设项目的核心内容是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建设方案根据项目不同包括产品、技术(含工艺)、生产、原料、设备、工程(含建筑)、投融资等各种建设方案。对初步设计审查的过程就是对各种建设方案进行比选、分析、论证的过程。审查工程(含建筑)或技术(含工艺)、生产方案(有的是资源或原料、有的是产品、设备等),只有通过建设方案的比选和论证,才能确定建设规模是否合理,确定工艺技术的选择和引进、主要设备选型和引进、施工技术方案、投资及资金筹措方案实施是否可行。具体要注意推荐方案提供的数据是否确切合理,理由是否充分;另外,设计方案比选要分析论证依据。

另外,在工程建设资源利用分析中,还应对节能、节水进行专题分析。通过对项目工程建设方案的能耗、水耗指标分析评价,审查工程建设方案是否符合节能、节地、节水、节材政策及有关专项规划的有关要求,并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资源消耗等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设方案应从选址、规划、单体建筑的设计等方面体现资源节约;在初步设计审查中,还应注重节能的技术、措施及投资安排。

4、注重项目的外部性。

国家经济发展宏观规划、项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行业、产业专项规划、项目地区城市(镇)发展总体规划、项目发展规划等都对工程建设带来外部影响(正面或负面影响)。另外,工程建设选址、工

程规划建设条件、资源环境条件、地质及地震灾害、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初步设计均要做充分的分析、论证,对外部因素可能对项目的影响和影响程度进行认真的分析、确定。如所需建设用地面积应根据当地城市规划确定的建筑容积率进行核算;取土和弃土数量计算要紧密结合现场的地形、地貌、地质(包括地质、地震灾害)条件考虑等,都需要提出依据和拟采取的工程措施,并且以已经落实的外部条件作为工程方案的依据。

5、审查意见要明确。

初步设计审查是一项科学、严谨的工作,技术审查为终身负责制,责任重大。在评审中,必须以客观、公正、科学、务实的态度,提出明确的观点和咨询意见。提出问题后必须随即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或方法及最优方案;不能提出明确解决方案的,提出建议方案或替代方案供商榷后确定;在多方案比选中,推荐方案或建议方案必须明确推荐或建议哪一个方案;

书面审查意见应明确同意什么,不同意什么,基本同意或原则同意,对某个问题,采用什么方法或方案,都应明确。审查意见要求提纲挈领、言简意赅,重点突出,评审报告应论据充分、数据准确、文字简练、结论明确。

6、组织高水平的评审专家是做好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的关键。

工程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不同于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专业分工比较细,初步设计各个专业要求达到一定的专业深度。没有高水平的各个专业的专家,专业审查就不能满足专业要求;达不到专业深度,就谈不上专业水平的审查。建议参照根据国家发改委投资项目有关部门聘请专家的管理规定执行,尤其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评审的初步设计审查,为确保评审项目的客观、公正,应严格执行这一管定,并注意对评审专家和建设单位的保密工作。

7、注重审查意见的归档和对成功案例的分析研究。

按照国家发改委投资项目评审档案归档要求(评审档案应提纲挈领,格式、内容、文字规范、完整),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分析研究成功的评审案例,作为相同项目的评审参考,以提高评审水平。

(二)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要点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要点是:工程(技术)方案审查、设计概算审查、节能审查。以下主要分析设计概算和节能(或建筑节能)审查的要点。

1、节能(或建筑节能)审查。

(1)初步设计方案建筑节能要求:前面已经提到,政府投资项目具有为社会发展服务、非盈利、公益性等特点。政府投资公益性建设项目的这一性质和特点,决定政府投资项目在工程建设中始终贯彻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原则。这是因为,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节能是国家的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作为“财政补贴或拨款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全部率先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也是政府投资项目的特点和初步设计审查的要点。

2005年7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贯彻实施《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国家发改委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通知精神,要在节减经费的原则下,严格执行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设部提出“凡属财政补贴或拨款的建筑应全部率先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指示,根据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针对政府投资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性质和特点,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提出“关于政府投资公益性建设项目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包括从土地利用、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规划布局和建筑的技术经济指标、建筑耗能和项目运行指标等二十一项内容。这是政府投资项目

前期评审初步设计审查需要把握的要点。

(2)公共建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建筑节能审查要点:根据国家建筑节能要求,在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初步设计方案审查时,应当对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中是否包含建筑节能的内容,以及在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中是否包括建筑节能所需费用列入审查范围。

2、初步设计投资概算审查。

初步设计概算是控制项目投资的重要依据,也是初步设计审查重点之一。

审查重点:

一是加强对建安工程和设备及工器具造价的审核。建安工程和设备及工器具造价是整个建设工程造价的主要部分,设计概算中该项的错误也比较多。如不按规定套用定额、工程量多算、定额子目错套、漏项较多、安装工程中的设备及材料价格与市场价格脱离等。在审核中要根据设计文件、图纸及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的计算方法、定额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取费标准等,按不同专业分别进行计算。对图纸标注不清楚的和在设计阶段尚未确定的设备、材料的定位等问题,要及时与建设单位沟通,了解他们的要求,并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及价格调整指数,考虑建设期的价格变化因素等,对设计概算进行调

整和修正,以使审核后的设计概算尽可能地反映设计内容、施工条件和实际价格,避免造成设计概算与工程预算严重脱节。

二是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计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从工程筹建起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期间,除了建安工程费用和设备、工器具购置费以外为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和交付后能正常发挥效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开支。由于有些设计单位对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收费规定不是很清楚,编制的设计概算往往出现漏算、少算,甚至不计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有的即使计算了,取费错误、重复计算的问题也比较多。概算审核中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计算,既要避免重复计算,又要防止少算、漏算,切实保证整个工程造价的完整准确。具体包括对工程量计算、预算定额选用、取费及材料价格、待摊和其他投资概算等。

一、政策性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1.是否按照规定实行了勘察设计招投标;

2.设计单位承担的工程是否在其资质等级和业务许可范围内;

3.设计文件的有效签署是否符合规定;

4.有无出卖或出借图签、图章和印章等扰乱设计市场秩序的行为;

5.设计文件是否齐全;

6.设计合同是否有效;

7.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减灾防灾、土地使用等规定;

凡是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图纸,一律不予受理,退回上报单位。

二、技术性审查的主要要求:

1.技术标准与建设规模应符合“工可”批复精神;

2.设计文件深度及内容应符合《**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以下简称《编制办法》);

3.勘察设计文件必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4.设计方案应符合安全、耐久、环保、经济、美观、节约资源的原则,并处理好相互关系;

5.工程勘察报告须达到规范要求的内容和深度,并能满足设计需要;

6.设计方案应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保证公众安全。

7.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

三、提交初步设计审查的资料

四、审查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必要的现场

踏勘和设计沟通,对全套设计文件进行全面、系统的审查,提出明确完整的审查意见和优化建议方案。

五、初步设计的咨询初审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分章节编写,具体内容和格式参照附件。

初步设计审查的重点内容包括项目的建设规模、标准、主要方案、设计概算及涉及经济社会、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重大问题等。

六、专家审查意见格式

1.专家审查意见包括概述、总体评价、正文及专家名单。

2.概述内容应说明主持单位、项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加单位和专家、审查程序等。

3.总体评价应对设计文件和咨询报告进行客观评价,对设计内容的安全性、符合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先进性及可操作性进行评价。

4.正文包括**********等5个部分,按顺序编写。

5.专家审查意见形成后应经组长签字生效。

6.专家名单签字后作为附件,附在正文后面。

监察管理制度

内部监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集团公司的监督、评价职能,确保公司政策及相关规定的贯彻与执行,维护市场秩序,防范经营风险,加强监察工作,维护行政纪律,改善管理,提高运行效能,促进员工遵纪守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监察,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总部总经理办公室设立督查室行使公司监察职能,负责对集团总部及其所属部门、子公司及其员工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政策、决定的情况及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监察。 第四条本制度是公司进行行政监督和市场监控管理的基本制度,公司根据本制度制定和完善有关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指引,实现各项监控检查工作的制度化、规划化。 第二章内部监察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总经理办公室设立督查室作为集团的内部监察机构,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内部监察工作。

第五条督查室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监察岗位,配备与内部监察工作相适应的监察人员。 第六条监察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政策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熟悉监察业务,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保守秘密。并且应具备与其从事的监察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善于处理人际关系,能够有效沟通监察结果。 第七条监察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履行监察职责,受国家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监察人员执行任务,不得对监察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三章内部监察机构的职能 第八条内部监察工作的主要职能有: 1、经济鉴证职能要求各管理部门和子公司按现有的政策、制度、规章开展工作,逐步改进和完善管理和营运机制,提高经济效益。并对管理部门、营运机构的情况和效益进行审查并给予公证。 2、经济监督职能其经济监督职能包括: (1)各项管理和营运指标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 (2)收入、支出的监督; (3)经济效益监督; (4)财产物资管理监督; (5)货币资金的监督;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

附件一: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的资格审查行为,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项目施工招标的资格审查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第四条资格预审分为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两种方法。资格后审均采用合格制。 合格制是指凡符合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规定资格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有限数量制是指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第五条资格审查的方式选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对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一般应当采用资格后审; (二)对于大型且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项目,可以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 (三)对于特大型且技术特别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项目,经招投标监管机构批准可以选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对有限数量制的使用应当严格控制。 第六条资格审查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潜在投标人,不得对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七条资格审查活动应当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并接受招投标监管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依法进行的资格审查活动。 第二章资格审查程序和要求 第八条资格审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资格预审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编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完整版)某某集团企业监察管理制度

**集团企业监察管理制度 监察管理部(以下简称:“监察部”)作为服务于公司整体经营、管理、发展战略目标的部门,工作重点在于防范公司经营风险,规范公司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通过监察部工作,促进公司员工在公司制度规定的授权内自觉履行自己的职责;披露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在其运营管理中的隐患及重大违纪、违规、失职现象,分析问题产生的症结并提出合理化的整改建议,不断完善和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完整,促进企业高效安全发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逐步加强、完善和贯彻落实企业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监督管理职能,并使公司的管理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管理监察(以下简称:企管监察)是企业监察部门的一项基本职能,是通过对监察对象在管理工作中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公司规章制度及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是监察工作为公司不断壮大服务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廉政勤政、完善管理、提高效率和效益的重要手段。是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 第三条企管监察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事实求是、标本兼治的原则,以改善企业管理、提高管理企管为目的,以围绕本公司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管理制度为中心,深化企业文化建设,维护企业的稳定,促进企业的发展。 第四条企管监察的基本任务是:通过依法监督检查,增强企业自身及下属分公司的行政管理监控力度,帮助管理者查清和解决管理中

存在的问题,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效益,严肃处理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为公司的经济利益保驾护航。 第五条企管监察的原则。企管监察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与企业职业健康发展相结合,坚持监督检查与改善管理相结合,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坚持奖励和惩戒相结合,坚持专业部门与监督部门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本公司成立企管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管理监察工作。以集团公司总经理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集团公司公司监察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二章管辖 第七条企管监察的对象是本公司各部门和集团公司下属的各分公司。 第三章企管监察的内容 第八条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尽职尽责,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行政决定、决议和集团公司董事长的指示、指令,是否正确行使职权,科学决策,保证业务工作和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九条监督检查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管理工作中严重影响管理效果、效率、效益的问题,重点是:各分公司年度预算执行效果、集团公司制度执行力度、信息资源整合、项目研发与合作、物资采购、成果孵化、风险投资评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十条增强对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管理工作中薄弱环节的

实施方案审查意见

xxxxx实施方案报告审查意见主要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在总结以往实践经验和节水灌溉发展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农田高效节水灌溉,建立高效节水现代管理综合示范区,对缓解该区域水资源紧缺状况,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尽快实施该项目是十分必要的。 二、关于现状分析评价 基本同意《xxxxxxx实施方案》现状分析评价成果。 1、补充完善现状节水灌溉的节水效果、运行管理经验等内容。 2、进一步核实现状供用水量、灌溉面积及不同类型高效节水措施的灌溉定额等内容。 3、进一步分析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复核相关数据。 三、关于水土资源平衡分析 (一)原则同意《xxxxxx实施方案》水资源量及其可利用量分析成果。 1、补充细化项目区水资源量评价成果,水资源评价成果应与流域委和xxx省水资源评价成果相衔接,结合近年来相关统计资料,分析项目区水资源动态变化情况。进一步复核项目区水资源可利用量分析成果,重点论证地下水可开采量成果。 2、根据项目区实际情况及周边有关地区的灌溉试验资料,进一步分析定额合理性。合理确定不同灌溉模式下的灌溉制度和灌溉定

额,并对项目区灌溉需水量进行复核。 3、补充基准年水资源供需分析成果,可根据近期供水工程工况、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基准年项目区可供水量、缺水量及地下水超采 量等进行分析评价。 四、关于项目布局与发展规模 (一)原则同意《xxxxxx实施方案》项目范围及布局。 1、结合可供水水量分析成果及地下水超采区分布,进一步完善 项目布局论证。 (二)原则同意《xxxxx实施方案》提出的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的 发展规模。可结合不同的种植结构、不同节水灌溉模式等进行方案比 选方式进行发展规模论证。 五、关于建设目标与任务 基本同意《实施方案》提出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及建设目标与任务。 1、应分层次阐明建设目标及实现目标所要完成的任务等。 2、应在分类补充说明近年项目区节水灌溉工程实施情况及工程 状况、运行管理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实改建和改造的建设任务。

集团公司监察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监察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内部监察工作,促进廉政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监察部门是集团实行监察职能的专门机构,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集团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三条监察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在法律和行政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实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行政监察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第二章监察工作的组织、任务和权限 第四条集团设置独立的监察机构——审计监察部。审计监察部在总裁的直接领导下开展监察工作,对集团负责,并向总裁报告工作。 集团控股及控股以上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监察机构

或配备专、兼职监察人员,在本公司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监察工作。 第五条集团审计监察部的监察对象是集团聘任和管理的单位负责人及总部管理人员,集团控股及控股以上公司监察机构的监察对象是本公司聘任和管理的部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 第六条监察工作的任务: (一)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集团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调查处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集团规章制度的行为; (三)受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集团规章制度行为的检举、控告; (四)受理监察对象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申诉; (五)开展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宣传和教育; (六)协助监察机关办理其他监察事宜。 第七条监察工作的权限: (一)参加与监察事项有关的会议; (二)要求有关部门和个人全面、如实地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三)暂予扣留、封存能够证明违规违纪行为的文件、

审计监察部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XX集团公司 监察审计部工作管理条例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内部监察审计工作,规范和保障企业各项管理规范运行,提高经济效益,规避经营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内部审计,是指集团内部监察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集团所属各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的工作。 第三条监察工作是指监察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据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要求,及时检查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任,纠正违规行为,检查内部控制程序的完整性和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第四条监察审计部的宗旨是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创造良好的秩序及环境。 第五条监察审计部的工作方向是帮助各管理部门履行职责、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完善机制、规避风险。帮助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完善行之有效的内控机制和预警机制,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第六条监察审计部的目标是努力使企业架构合理,机制健全,运行高效,良性发展。干部尽职履责,廉洁奉公,行为规范,令行禁止。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七条集团设立独立的监察审计部,配置专职审计、监察人员,在监事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出资人负责,同时接受各管理层的监督。董事会应支持内部审计、监察工作,保障审计、监察人员依章履行职责。 第八条监察审计部的审计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审计工作所必备的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监察审计部的负责人应当具备综合性的企业管理水平和经验。 第九条对监察审计部的考核由董事会以季度评价,评价依据主要包括: 1、审计部分:每月对各独立核算的单位经营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审计,提交审计报告。 2、监察部分:每月对各单位、部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一次综合分析和报告。干部工作纪律专项调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项。 第三章主要职责及其主要工作内容 第十条监察审计部履行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制定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和方法,编制公司内部审计部的年度工作计划,并

财务监督管理制度

财务监督管理制度 1、财务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秉公办事,严格财经纪律。 2、本校财务由财政局会计中心统一建账管理,不私设小金库。 3、提倡勤俭节约,严格财经纪律。凡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年度预决算以及群众关心的办公设备购置、招待、会议等大额开支,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 4、款项支出过程中,必须严格审批程序,实行联签会审,由经办人员、纪检监察干部、财务主管、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参与,各项支出经联签会审后,按照审批权限由“一把手”、财务主管人员签字审批入账。 5、各项财务开支必须定期公开。每月月初10日内将上月单位收开支情况报公开;会议费、招待费等大的开支每季度公开一次;特别是外出考察学习等费用随时公开;财务预算决算每年公开一次。 6、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重复报销费用,严禁以公务接待、购置办公用品、工程修建等名义开具虚假发票套取现金,中饱私囊或私分的,要严肃处理。 7、领导干部出国(境)、外出考察学习、公务接待等费用,要公开报销明细,实行“阳光票据”,接受群众监督。 8、出差费用报销严格按照规定如实填写差旅报销单,并在出差回来一周内结账,财务人员对报销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如无出入,按规定请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9、加强内部财务管理,注意节俭开支。

财务审计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加强会计核算,提高财务报告可信度,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校财务室每年年终编制的财务公开资料,应经全面审计后方可公开。须遵循会计十二大基本原则及国家相关的法规、条例和制度,才能使其更加准确、公正、恰当。 第三条须经财政局审批的各项收支,应按审批情况编制财务计划,事后将结果如实上报并在教师大会上公布,接受主管部门和群众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条财务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财务收支情况; 二、固定资产情况公布; 三、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公布; 四、其他需要审计评议的有关事项; 第五条在进行外部审计评议时,被审计评议的领导及校财务室应积极配合审计工作,为审计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资料。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1.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本章第2.1 款和第2.2 款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2.审查标准 2.1 初步审查标准 初步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审查标准 详细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3.审查程序 3.1 初步审查 3.1.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1.2 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2.3 项至第3.2.7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2 详细审查 3.2.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2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2.1 款、第2.2 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 l )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 2 )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 3 )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4.审查结果 4.1 提交审查报告 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3 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支持,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

采购监督管理办法

采购监督管理办法 名称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编号页数:3 编制部门编制日期审核人审核日期 批准人批准日期生效日期颁发部门 分发部门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 一、目的:加强采购管理,提升采购效率。 二、适用范围:采购活动过程 三、定义: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四、权责:全面监督检查采购流程的规范性 五、内容: 5.1采购流程执行监督 5.1.1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 物品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 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 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5.1.2采购会审、合同会签制度 物品采购,合同签订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高管审核。 5.1.3职责分离 货物的到库数量与质量验收采购人员不可参与。采购货物质量、数量、交货等出 现问题时,应由生产子公司通知采购部门进行处理。 5.1.4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采购的物品或服务必须与采购单所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在市 场条件不能满足采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 改采购单作参考。 5.2物资采购监督要重点把握关键环节 5.2.1采购计划的制定。编制采购计划的采购部门或人员可能在编制采购计划时超出实 际的物资需求和库存物资平衡,还可能将一些实际并不需要的物品加入到采购计

划中,以谋求部门或个人的私利。所以,在监督采购计划时应关注所采购物资是否必需以及怎样实施采购、采购的数量多少等。 5.2.2供应商的选择。在目前市场下,绝大多数物资品种数量多、产品质量参差不 齐、供应商资信等级差异,使采购部门有较大的选择余地,并可能成为牟取私利的空间。按照什么原则择优选用供应商,由谁来最终决定等问题都是监督的重点。 5.2.3供应商的约束。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是监督的重点。主要体现在其是否遵守 公司采购制度的各项规定,是否按公司采购制度的流程进行,是否各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是否贿赂采购经办或其他采购相关人员等方面。 5.2.4采购价格的确定。采购价格的形成受多种因素变量的影响,物资产品质量等级、 材质配置、技术配置、交货条件、税率额度等原因,都会使同样一种物资产品的采购价格不同。什么样的性价比对企业最有利是监督的关键点。 5.2.4验收物资质量与数量。实际到货的物资数量与质量存在短缺和质量不能满足 要求的情况,这需要验收人员把关。验收人员责任心和质量检测标准的把握成为监督的控制点。 5.2.5货款的结算。采购合同签订并开始执行后,采购货款何时支付、支付金额大小、 以何种方式支付是一个复杂的决策过程。货款结算及支付流程的有效执行是监督的控制点。 5.3物资采购监督要重点关注核心人员 5.3.1要从制度上规范采购人员的行为。对采购员实行采购物资质量保证制度, 对采购物资的质量实行"谁采购、谁负责",对采购过程实行透明作业。严防采购人员有意无意地将不应该透露的采购信息提前透露给供应商,编写采购审核表带有明显的倾向性,任由申购部门自行上报其需求数量和品目等,导致一些不必要的采购需求,也给供应商的推销游说大开方便之门;不顾具体情况、实际用途,盲目攀比,追求名牌,造成“不求最好,但求最贵”的现象,未将应当进行招标采购的项目擅自缩小金额分批采购,为个人目的拒签或延迟签订采购合同等。 5.3.2要从管理体制上加强对采购决策者的监督。实行统一采购、统一管理。实行 集体决策原则,接受监督检查,重点确定采购的质量、性能、价格,尽量减少物资采购中可能造成的损失。对于重大物资、设备采购要经流程审核,方可付诸实

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项目建设市场,建立工程建设领域监督检查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建设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工程项目的优质、安全和廉洁高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监督检查机构 二、监督检查职责 (一)监督检查小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被监督检查单位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纪律等行为,有权责令被监督检查单位停止该行为,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二)监督检查小组对被监督检查单位执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各监督检查小组牵头单位及时向建设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小组汇报监督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内容 (一)项目前期工作监督检查内容 1、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的监管; 2、加强节能评估审查,规范和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监管; 3、依据《招标投标法》,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4、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的管理,严格依法征地拆迁,坚持合理工期、合理标价、合理标段,科学组织施工,规范设计变更; 5、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规范招标方式确定、招标文件编制、资格审查、标段划分、评标定标、招标代理等行为。

以上监督检查由发改委组织实施,并制定相关监督检查办法。 (二)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查内容 1、加强工程建设质量过程的监管,推行管理骨干基本固定、职责明确、规范运作的劳务管理模式; 2、严格合同订立和履约,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 3、完善质量管理法规制度,明确质量标准和管理目标,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落实工程质量各方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范试生产管理; 4、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和实施监管,严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5、加强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和规划实施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大规划行政执法力度。 以上监督检查由建设局组织实施,并制定相关监督检查办法。 (三)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小组内容 1、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建设重要设备、材料采购; 2、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监管,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严格概、预算管理,控制建设成本,确保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等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 3、对中央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严格按建立专户、专款专用、专款核算、专人管理的要求监督检查。 以上检查由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并制定相关监督检查办法。 四、监督检查方式 监督检查小组牵头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检查。

审查工作方案

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首先,感谢贵院给予我公司一次参与贵院科研楼核工大厦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机构竞标的机会!我公司多年来一直从事着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项目的竣工结算审计工作,每年都承 接了多项大中型项目的竣工结算审计任务。本公司一直秉承质量第一、信誉至上宗旨,在执业 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没有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和重大失误,多次受到建设单位好评。多年的审计工作经历,也使我们积累很多经验,并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一、审计指导思想 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以及省、市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有关工程造价审核的有关规定,对贵院科研楼核工大厦建设项目 竣工结算进行客观、公正、独立分析和判断,准确计量工程量,如实确 定该工程价、费水平,剔除其中不合理的部分,将整个工程造价控制在 公正、合理的范围内。 二、审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49 号》 3、《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4、《安徽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5、本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三、审计人员分工、安排 我公司对于本次投标项目非常重视,如果我公司能顺利中标,有幸 参与该项目的竣工结算审计工作,我公司将成立一个由分管所长和技术 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协调、管理该项目的竣工结算审 计工作。在确定的审计任务下达后,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任务专业性质、 规模大小、复杂程度、审核范围、时间的紧迫程度以及委托方的特别要

求等成立项目审计小组,审计小组人员的专业和数量视具体情况确定, 审计人员组成和分工如下: 1、审计业务操作人员分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助审人员等三 个层次。 1.1 项目负责人:鉴于该项目体量较大、涉及土建、安装、装修专 业分类较多、造价较高,我公司拟选派审计理论和实践经验均丰富的、 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王华胜副主任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主 审工程师,负责审计业务中的技术协调、组织管理、质量管理工作以及 与委托方、承建方等外部协调工作。 1.2 专业负责人:由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造价从业资格的人 员担任,负责本专业的审查业务实施的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助理人 员的工作;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本专业助理人员拟订实施方案。 鉴于该工程的实际情况,我公司拟选派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王华 胜副主任和孙承水副主任担任土建、装饰工程的审核工作;选派陈之俊、 戴云鹤两位造价员担任安装工程审核工作,选派侯再豹担任该工程的钢 筋审核工作。 1.3 助审人员:由具有注册造价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依据审查业 务要求,执行作业计划,遵守有关业务的标准与原则,协助专业负责人 对所承担的审查业务开展工作;根据审查业务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本职 工作。我公司将根据拟审工程的实际情况,拟安排具有注册造价从业资 格的朱丽和凌梅两造价员担任助审人员。 2、项目负责人接受任务后,立即与委托单位联系收集资料,接受 资料人应与资料提交人签署工程造价咨询项目资料接收清单,审计过程 中要建立与委托方主动的经常性的信息联系关系。 3、项目负责人组织各专业负责人踏勘现场,主持编制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咨询业务概况、委托 要求、咨询依据、咨询原则、咨询方式、专业分工、时间计划、质量目

关于招投标的资格审查你不得不知的知识

关于招投标的资格审查你不得不知的知识 资格审查是招投标过程中一个重要环节,这个环节,对保障招标人的利益,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今天就跟中国比地招标网小编一起重点看看招投标中的资格审查。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既是招标人的一项权利,也是大多数招标活动中经常采取的一道程序。资格审查时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那什么是资格审查呢? 资格审查是指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的经营资格、专业资质、财务状况、技术能力、管理能力、业绩、信誉等方面评估审查,以判定其是否具有参与项目投标和履行合同的资格及能力的一项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两种方式: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区别如下:

无论是预审还是后审,都是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资格审查主要步骤 1、确定资格审查办法,即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一般采用合格制,当潜在投标人过多时,可采用有限数量制。

2、制定审查标准(包括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标准); 3、进入具体审查程序:资格审查委员会应进行初步审查、详细审查和澄清,通过评分排序确定合格投标申请人。 4、得出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审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向招标人提交审查报告,招标人审定合格投标人)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1、《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了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十三条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采购代理机构在获得采购人的委托授权后,也可以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2、评标委员会难于完成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需要审查的事项很多,某些事项的审查还需要求助外部的调取证据和查询相关数据,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的有限时间内很难完成。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则可以利用自身的条件更好完成,如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查询证书的效力等。

监察管理办法

监察管理办法 辽宁华翔(集团)有限公司 2005年1月机密

监察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华翔集团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严格执行集团预算及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特殊说明外,本办法中的“集团”是指辽宁华翔(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是指华翔集团下属的子公司。 第三条集团对子公司的监察采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一般每个季度至少对每个子公司监察一次。 第四条监察人员由集团总裁指定,其职责如下: 1.按照《监察情况汇报表》(见附表)中所列的指标对子公司的 经营活动进行监察; 2.在《监察情况汇报表》中记录子公司经营活动的真实情况, 并就发现的问题与子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交流,提出整改建议; 3.根据监察结果,向集团提出对子公司的奖惩建议。 第五条子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认真对待监察工作,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资料和文档,并如实回答监察人员提出的问题,不得隐瞒实情。 第六条监察人员应尽职尽责,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滥用职权、营私舞弊、知情不报。 第七条对于监察过程中发现的子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闪光点”,集团将通报表扬;对于监察过程中发现的子公司经营活动中的“漏洞”,集团将责令限期整改,并根据给集团造成的损失,依据集团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八条本办法由集团总裁审批后发布。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监察情况汇报表 子公司名称 监察时间监察人员姓名 指标类别指标名称应达到的标准实际情况整改建议 定量指标销售(经营)费用预算中规定的数字管理费用预算中规定的数字财务费用预算中规定的数字销售回款率% 产品质量合格率% 定性指标现场管理 服务质量 及时交货情况 客户满意度 员工满意度 工资发放情况如:是否一岗一薪等培训工作 评语及奖惩建议 监察人员签字: 年月 日

公司效能监察管理办法

XXX公司效能监察管理办法(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管理,有效发挥效能监察的监督、预防、保证、参谋、促进作用,建立和健全公司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提高公司效能,推进公司廉政建设,使公司效能监察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效能监察是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对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及其质量、效果、效率、效益以及各职能部门、项目、及其管理人员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履行职责行为及其正确性和效果开展监督检查,发现管理缺陷,纠正行为偏差,促进公司规范管理和自我完善,提高公司效能的综合性管理监控工作,是管理的再管理,是监督的再监督,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廉政勤政建设的重要手段;是党风廉政建设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有机结合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公司效能监察的对象是各分(子)公司、项目(海外项目),总部各职能部门。 第四条公司效能监察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生产经营管理为中心,促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通过监督检查,查找公司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管理,

堵塞漏洞,降低管理成本和生产成本;查处失职渎职行为,促使监察对象认真履行职责,廉政勤政,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保证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增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促进公司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第五条效能监察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科学发展原则。围绕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心工作,服务公司改革发展大局,促进建立节约型企业,持续发展,不断提高效益。 (二)依法监察原则。有章必循、违章必纠、执纪必严,激励守法合规行为。 (三)实事求是原则。重调查研究、重证据,客观公正。 (四)协调统一原则。纪检监察与其他部门相协调;监督检查管理人员履职行为与服务经营管理目标相统一;勤政监察与廉政监察相统一,促进制度建设与提高企业效能相统一;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控制机制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教育与奖惩相统一。 第二章效能监察工作领导体制和责任体系第六条公司效能监察工作实行由总经理负责,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效能监察工作领导体制。实行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直接对总经理负责,部门、项目对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负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doc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1.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本章第2.1 款和第2.2 款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2.审查标准 2.1初步审查标准 初步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2详细审查标准 详细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3.审查程序 3.1初步审查 3.1.1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1.2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2.3 项至第3.2.7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2详细审查 3.2.1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 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2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2.1 款、第2.2 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2)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

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 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 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和审查委 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4.审查结果 4.1提交审查报告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 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4.2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如果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不足 3 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管理制度-效能监察管理办法 精品

效能监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管理,有效发挥效能监察的监督、预防、保证、参谋、促进作用,建立和健全公司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提高公司效能,推进公司廉政建设,使公司效能监察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效能监察是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对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及其质量、效果、效率、效益以及各职能部门、项目、场、站及其管理人员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履行职责行为及其正确性和效果开展监督检查,发现管理缺陷,纠正行为偏差,促进公司规范管理和自我完善,提高公司效能的综合性管理监控工作,是管理的再管理,是监督的再监督,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廉政勤政建设的重要手段;是党风廉政建设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有机结合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公司效能监察的对象是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场、站及其管理人员。 第四条公司效能监察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生产经营管理为中心,促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通过监督检查,查找公司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降低管理成本和生产成本;查处失职渎职行为,促使监察对象认真履行职责,廉政勤政,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保证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增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促进公司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第五条效能监察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科学发展原则。围绕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心工作,服务公司改革发展大局,促进建立节约型企业,持续发展,不断提高效益。 (二)依法监察原则。有章必循、违章必纠、执纪必严,激励守法合规行为。 (三)实事求是原则。重调查研究、重证据,客观公正。

实施方案审查意见

实施方案审查意见 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1】 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城乡规划的要求办理主体市规划委大兴分局 受理条件1、申报单位填写完整的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含正本、附件和附图)或者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含附件和附图)复印件1份; 3、建设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发改委、建委)有效期内的项目可研批复或项目核准或备案复印件1份(中央和部队在京项目为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4、建设单位需提供关于项目的申请函文件(须包含文号、签发人、单位印章等基本公文要素)原件; 5、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依法应当进行招投标的建设项目为中标设计单位)按照要求绘制的规划设计方案图1套(按A4规格折叠并预留装订线装盒;图纸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剖面图、各主要部位平面图;设计说明中应有抗震8度和无障碍设施设计说明; 总平面图应标明比例尺、指北针、各项经济指标(如绿地率、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等)、拟建建筑外轮廓尺寸、层数及现状建筑的间距尺寸等,住宅还要标注《套型结构比例明细表》;图签中须有三人

以上签名;图纸须加盖有效期内的年度图纸报审专用章、注册建筑师章,住宅项目还需加盖建筑节能设计专用章;另附相同总平面图2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其中:审查、决定时限为受理之日内20个工作日。制证和送达为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其中:审查、决定时限为受理之日内20个工作日。制证和送达为10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市规划委大兴分局建设工程管理科 办理地点大兴区兴政街23号 联系电话010-6**24 建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 “郑州社会学兴趣小组”——是一个由郑州网友自发创办的学习/学术交流小圈子,旨在联络本地的社会学业余爱好者,进行共同学习、话题讨论、学术交流和社会调研等活动。小组运作初步设想如下: 【学习班】每个加入“郑州社会学兴趣小组”的成员必须参加“学习班”,并顺利完成为期3个月的学习(之后方可参加调研),以掌握好有关社会调研的基本知识和理论。 学习班成员平时主要通过小组提供的学习资料和自学指导各自进行自己的学习,并按要求阶段性地向小组提交学习报告(或在线下活动时交流学习心得);学习班3个月一期,长期、持续、举办。

纪检监察工作管理办法

济青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办 纪检监察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济青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办(以下简称项目办)党风廉政建设,规范项目办纪检监察工作,保证资金安全、工程优质和干部廉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案件查处管理办法》,结合项目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办内部纪检监察事务。 第三条纪检监察管理的原则: (一)实事求是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二)从实际出发重证据、重事实的原则; (三)坚持群众路线的原则; (四)预防为主,教育和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工作部门职责 第四条项目办协调处作为项目办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项目纪检监察日常工作,监督工程项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具体包括: (一)监督检查党员和干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项目办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情况; (二)协助项目办党委抓好党风党纪建设,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三)受理党员和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举报; (四)调查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五)受理党员、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六)承办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有关纪检监察工作。 第五条项目办协调处因工作需要,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查阅、复制与调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 (二)要求有关部门或个人提供与调查事件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及对有关事项进行解释和说明; (三)经项目办党委会批准,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法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 (四)根据案情需要,经项目办党委会同意,对涉及案件的有关人员,可通知其暂时停职协助调查。 第三章纪检监察受理的范围与条件 第六条受理范围:主要包括项目办内部贪污受贿、营私舞弊、以权谋私、滥用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A.1工程设计招标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房屋建筑工程) (方案设计)

(2)技术分评分标准(80分) 建筑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投标技术文件得分表

总得分. 商务分和技术分之和为投标人的总得分 备注: 1、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工程设计合同或业主相关证明、设计图(含项目负责人签字)或其他相应证明材料等)。(已上传的扫描件为准) 2、获奖奖项以获奖证书或正式表彰文件日期为准。 3、按技术分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取平均值作为投标人得分,分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商务标得分,取评委的平均值作为投标人得分,分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4、百分率、得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5、每个投标人的得分为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得分的总和。若发生并列的情况,按(技术部分)得分排序,技术部分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1.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本章第2.1 款和第2.2 款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2.审查标准 2.1 初步审查标准 初步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审查标准 详细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3.审查程序

3.1 初步审查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 详细审查 3.2.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 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2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2.1 款、第2.2 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2)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在资格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行贿行为的。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4.审查结果 4.1 提交审查报告确定通过资格3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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