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婚姻与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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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子直系三代,属于第一圈,从此往 长辈、晚辈、平辈依次推衍,递疏递减。 第二圈从祖至孙,包含堂兄弟,合为五 代;第三圈从高祖至玄孙,包含族兄弟, 合为九代。这种亲疏次序谓之“以三为 五,以五为九”。因为离开同心圆点 (自己)越远,关系越疏,谓之“杀”。 到第三圈之外,亲尽无服。 五服制虽以自己作中心,但这个中心不 是固定的定点,每个人都是一个中心点, 都构成一幅五服图。中国社会的族群结 构就是无数的五服图拼成的有机体,
在大功范围内,只包括父子两代者,人 类学家称之为“核心家庭”;包括祖、父、 己,直系三代者,称作“主干家庭” (stem family);包括祖、父、伯叔及其 子女者,称作“共祖家庭”(lineal family)。当然这也只是是大略的分法, 时代不同,分尚亦异,对于家庭的范围, 家族与宗族的差异,总有一点区别。 以上参看杜正胜:《编户齐民——传统的 家族与家庭》,载《中国文化新论 • 社会 篇——吾土与吾民》,三联书社,1992年, 第10—17页。
人格稳定化指家庭在情感上对成年家庭 成员所发挥的作用。成年男女之间的婚 姻是一种支持和保护成年人人格健康的 一种安排。 情感和陪伴 当代家庭的第二个功能是为 其成员提供爱和感情。感情对孩子就如 同学习一样重要,而且在人的整个一生 中都很重要。有证据清楚表明,一个缺 乏亲情关怀的孩子,其身体、智力、情 感的成长及其社会发展都会受到伤害。 成年人虽然不会因缺少爱就活不下去, 但也需要感情和他人的陪伴。
家庭的功能
社会化 帕森斯认为,家庭的两个重要功 能是初级社会化和人格稳定化。家庭为 孩子提供了一个学习环境,儿童在家庭 中完成初级社会化,学习所处社会的文 化规范。儿童在学习他们本人及其社会 赖以生存的必要的文化行为、信仰和价 值观的时候,家庭对他们起到了照料和 保护的作用。家长通常有很强的动力去 教育他们的后代。
经济合作 家庭被经常定义为一群人为 追求经济目的合作而形成的经济单位。 在乡土农业社会,家庭过去是,现在仍 然是生产的主要单位。 在现代社会,大多数生产性活动在家庭 之外进行,但是,家庭仍然是经济活动 的重要单位。这主要表现在消费方面。
家庭夫妻权力
郑丹丹:《中国城市家庭夫妻权力研究》 研究者发放问卷19512份问卷,分布于全 国30个省、市、自治区,404个县市,采 取入户访谈方式,回收问卷19496份…。 该研究从主观和客观两个维度,从家庭 事务决策、个人事务决策及主观评价三 个方面对中国城市家庭夫妻权力格局进 行了探讨,并分析其影响因素,发现夫 妻权力格局的主观和客观衡量存在很大
然而,扩大家庭有时是以同胞纽带联系 在一起的家庭组成的。这样的家庭可能 由两个已婚兄弟、他们的妻子和孩子组 成的。
主干家庭 (stem family)由一对夫妇与 父母和未婚子女聚居生活在一起的家庭。 联合家庭(joint family)是指由一对夫妇 和几个已婚子女以及孙子女组成的家庭。 世系与家庭 社会追溯世系并传承财产 的方式有三种。在父系继嗣中,人们通过 父亲的普系确立血统(世系)并传承财产。 在母系继嗣中,通过母亲一方来确定血统 (世系)并继承财产。在双系继嗣中,双方 家庭同样重要。
中国汉族的亲属网络 高祖 曾祖 祖 父亲 己 子 孙 曾孙 玄孙
五服的原则正如孔颖达(《礼记》[丧服 小记疏])说的:“同父则期,同祖则大 功,同曾祖则小功,同高祖则缌麻,高 祖外则无服。”这叫做“五属之亲”… 上图每种身份右肩上的数字表示亲等, 如果以自己作中心,画一同心圆逐层往 外扩充,秩序井然,而个人与族群的关 系便显露无遗。这种秩序,人类学家费 孝通称作“差序格局”,其实古人早已 说得非常清楚了。《礼记•丧服小记》曰: “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下 杀,旁杀,而亲毕矣。”关系最密切的 是父、
家庭形式的多样性
核心家庭(nuclear family):两个成年 人与他们自己的或领养的孩子一起住在 一个家户里。在大多数传统社会中,核 心家庭乃是某种更大亲属关系网络的一 部分。如果一个家庭包括了三代及三代 以上成员,就叫做扩大家庭(extended family)。最常见的扩大家庭由一对夫妇 和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已婚子女组成,他 们全都住在同一房屋或家户之中。作为 扩大家庭组成部分的那些核心家庭是通 过父母—子女的纽带联结一起的。
如果一个丈夫去世了,留下一个妻子和儿 女,通常有这种风俗,这个妻子就与已故 男人的兄弟之一结婚。这种风俗称为夫兄 弟婚(levirate)。它不仅为寡妇及其儿女 提供了社会保障,而且也是这个丈夫的家 族维护其对于她的性权利和对于她未来儿 女权利的一种方法:它的作用在于保持先 前已确立的关系。如果一个男子与其已故 妻子的姐妹结婚,就称之为妻姐妹婚 (sororate) ;
差异,而且其影响因素呈现出不同的逻 辑。 从夫妻权力分配格局来看,在家庭事务 决策领域,以丈夫和妻子共同决策为主, 且丈夫和妻子各自侧重不同领域的决策 事务。然而,“男主外,女主内”的模 式依然清晰存在,在家庭日常事务方面 妻子比较能决策,而在家庭重大事务方 面则更多的依靠丈夫拿主意。在与经济 有关的个人事务方面,不论男女,被调 查者都很能做主。但是涉及他人的利益 时,个人能做主的比例下降,且男性比 女性
性规则 没有一个社会提倡性滥交。但是 支配性行为的观念在不同的社会、不同的 历史时期却有极大不同。 虽然全世界的性观念多种多样,但没有一 个社会将性看作是完全个人的事。社会对 性行为如此关注,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怀 孕的可能性。因为孩子需要得到多方面的 照顾,所以这是社会的最大利益,即一旦 一个婴儿诞生,他的生身父母就有明确的 责任为他提供食品、居所和爱。性行为的 制度化观念就是将保证儿童获得良好的照 顾和代际之间的平稳过渡作为其最主要、 最根本的目的。
婚姻的形式
一夫一妻制是我们最熟悉的婚姻形式。由 于经济而非道德的原因,它也是最普遍的 婚姻形式。在许多实行一夫多妻制的社会 里,一个男子必须足够富裕才负担得起一 夫多妻(polygyny)(即娶一个以上妻子) 的费用。在新几内亚西部的卡保库人中, 理想是尽可能多地拥有妻子,而且一个女 子鼓励她的丈夫花钱娶另外的妻子。如果 她能证明他有聘礼的钱而拒不再娶,她甚 至有法律上的权利与他离婚。
居所 不同社会中夫妇婚后居所也不同。 在从父居(patrilocal residence)社会中, 新郎和新娘婚后居住在丈夫家或其社区 中。相反的模式是从母居(matrilocal residence)。新居制(neolocal residence) 新婚夫妻建立独立于父母及亲属的新居 所。 权威 虽然男性或女性在家庭决策中的 权威取决于他们的人格特征,然而社会 规定了谁应该成为主导人物。
没有一个固定点,但处处都是定点。我 国社会人己对立的成分轻,人己和谐的 成分重,基本上就是五服造成的。推至 于国家,个人与国家这两极也不是绝对 的对立,其中夹着家族,将二者调和起 来。 依血缘而结合的族群有很多不同的名 称…五服内的亲疏以大功小功为界,也 由是否同居共财而定。…凡同居或共财 的称为“家庭”,五服之内的成员称为 家族,五服以外的共祖族人称之为宗族。
一妻多夫制(polyandry),一个女子同时 与两个或多个男子的婚姻,只在几个社 会里见到,部分原因或许是男子的预期 寿命比女子的短,而且男婴的死亡率高, 因而在一个社会里男子过剩是不大可能 的。在性别比例平衡的地方,如在拉达 克人社会,许多妇女可能一直不结婚。 一妻多夫制少见的另一个原因,是这种 婚姻形式比任何其他形式更加限制一个 男子的后代。
劝阻内婚制,因而鼓励外婚制(exogamy), 即在该群体之外的婚配。
然而,在某一级上实行外婚制的一个社 会,可能在另一级上实行内婚制。在特 罗布里恩德岛民中,每个人都必须在其 氏族或世系群之外婚配(外婚制)。然 而,由于合法的性伴侣可能在某人自己 社区内存在,所以一般也实行村落内婚 制,尽管这不是强制性的。在19世纪, 爱德华· 泰勒爵士提出一个命题:对于近 亲交配的抉择是,要么“在外嫁娶,要 么就灭绝”。
但姑表、舅表和姨表兄弟姐妹之间是允 许结婚的。所以婚姻法禁止三代以内的 旁系血亲结婚,其实际意义就是从优生 的观点出发,改变表兄弟姐妹之间结婚 的习俗,禁止表兄弟姐妹结婚。 除了涉及同胞兄弟姐妹的几个例外,乱 伦禁忌曾被认为是普遍的,这某种程度 变成对人类学家的挑战:既要解释乱伦 禁忌被信以为真的普遍性,也要解释乱 伦一般被视为那样令人厌恶的行为的原 因。
婚姻与家庭
婚姻 乱伦禁忌 内婚制与外婚制 婚姻的形式 家庭 家庭的形式 家庭的功能 中国人的亲属网络 关于家庭价值观的争论
婚姻
婚姻是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制度。在 任何人类社会,都存在社会承认的男 女结合的形式。婚姻是一个男人(男 人们)与一个女人(女人们)之间持 久的结合,赋予配偶互相专有的性权 利和经济权利,赋予由婚姻而生的孩 子以社会身份。(罗伯特•F․墨菲) 我们可以把婚姻(marriage)定义为 一个或多个男人(男性或女性)与一 个或多个女人(女性或男性)的关系,
家庭
家庭就是直接由亲属关系联结起来的一 群人,其成年成员负责照料孩子。亲属 纽带关系是指个体之间的联系,这种关 系或是通过婚姻而形成(夫妇关系), 或是通过联结血亲(亲子关系、同胞关 系)的血统关系而形成。
家庭成员(特别是父母及其未成年的孩 子)通常住在同一家户中,相互承担某 些互惠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在经济活 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一般来说,人的 一生至少归属于一个家庭——出生之家 (family of orientation),即其诞生的家 庭,和生育之家( family of procreation), 即人们通过婚姻又形成的一个新家庭。
对乱伦禁忌的各种解释
童年亲密理论(爱德华•韦斯特马克) 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 家庭破裂理论(马林诺夫斯基) 合作理论(爱德华•B•泰勒;克劳德•莱维 -斯特劳斯) 近亲繁殖理论
内婚制和外婚制
不管乱伦禁忌是由什么引起的,考察 它对社会结构的影响,我们可以看到 它的效用。与反对乱伦禁忌密切相关 是反对内婚制(endogamy), 即在特 定的个人(譬如堂兄规则。如果该群体只被定义为直 系家庭,那么社会一般禁止或至少
传统的家族与家庭
《仪礼•丧服传》以丧服的轻重和丧期的 久暂来显示生人与死者的亲疏关系。服 和期有某种程度的关联,一般来说,重 服必定长久,不过直系血亲虽三月之丧 也服齐衰的重服,如为曾祖父母服齐衰 三月,这是因为族群结构以父系作为骨 干的缘故。丧服和丧期表现的族群关系 很复杂,但大别则只有五类,所以称为 “五服”,即斩衰三年、衰期、大功九 月、小功五月和缌麻三月。它所涵盖的 亲属范围大略如下图所示:
从本质上说,“嫁妻”的家庭给“娶妻” 的家庭提供另一个配偶来代替死者的位置。 在当代北美社会,一种越来越普遍的婚姻 形式是连续一夫一妻制(serial monogamy),在这种婚姻形式中,男人或 女人连续与一系列配偶结婚。 某些专家推断,在美国,超过50%的初 次婚姻以离婚告终,而且,新近的婚姻有 三分之二将不会持久。
社会承认他们相互具有持续的性接触权 利。(威廉•A•哈维兰) 婚姻可以界定为两个成年个体之间为社 会所承认与许可的性的结合。(吉登斯)
乱伦禁忌
所有社会都对性伴侣的选择有所限制。 长时期以来,一直令人类学家以及人类 行为的其他研究者着迷的文化规则是乱 伦禁忌(incest taboo)。这种乱伦禁忌 至少在父母与相反性别的儿童之间,通 常也在同胞兄弟姐妹间禁止有性关系。 在中国,《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在中国 传统社会,同姓同宗的人都不能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