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礼仪之争的文化反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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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礼仪之争的文化反思(一)

康熙在位年间,天主教在华传教士由于对中国传统礼仪和天主的译名看法不同而发生争执,导致康熙龙颜大怒,禁止传教,史称“礼仪之争”。自十七世纪中叶起,由耶稣会内部的争论发展为修会之间的争端,进而演变成清帝和罗马教廷之间的争执,历时一百年(1643-1742)。

礼仪之争起源于传教士内部,起初并不在传教士与中国皇朝之间进行,这是了解礼仪之争的基础。传教士是肩负神圣使命的文化使者,不是“殖民势力”。罗马教廷是宗教性机构,不是殖民国家,没有世俗商业利益。因此礼仪之争论不到“划分殖民势力范围”。宗教信仰和仪规是信仰者个人和教会内部的事,不是一国君主主权范围内的事。康熙皇帝越俎代庖,擅断宗教是非,干涉传教自由,恰恰损害了主权形象。教皇的通谕,只涉及奉教之人,不涉及一般士子和中国行政。礼仪之争开天辟地第一次把中国宗教礼俗与天主教加以比较。如果说它触动了中国的纲常名教,那毋宁说是一件好事。不能以为禁止教徒敬孔祀祖祭天就是反对中国文化。礼仪之争之后的百年禁教,不应归咎于传教士;禁教毁堂、驱逐教士,是清皇朝排外政策的必然结果,是基督教与旧礼教深刻矛盾的必然结果。一个进入风烛残年的老大帝国害怕窗外透过的风和光。以为外国传教士不应对中国礼俗评头品足,“如要乱说乱动,立即取缔,予以制裁”,是一种专制作风。礼仪之争有利于天主教在同中国传统文化的接触中,既融合旧文化,又排除有害迷信,保持信仰纯正,避免“穿西装的玉皇大帝”出现,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礼仪之争以中国封建皇建的表面胜利而告终。从此中国不与外国往来一百年。天主教在中国没有合法地位,其发展也受到很大挫折。但在中国朝廷的胜利中包含着极大的不幸和悲哀,使闭塞落后的中国更形孤立,积弱积贫日甚一日。中国更加远离世界文明发展的主流,与发达的文明国家更缺乏共同语言,处在较低的对话层次上。

汉语世界部分学者深受政治意识型态浸润习染,以政治话语论断学术问题,以其居高临下的优势,旁若无人(也确实无人)的气势和气魄,提出不少武断结论,不经证明,缺乏事实根据。本文试图就此争鸣一番。一、殖民势力争夺论

有些人以为礼仪之争纯粹起因于多明我会、方济各会与耶稣会各怀宿怨、互相嫉恨,争权夺利,贪得无压的恶劣本性,而他们的背后又分别是西班牙、法国与葡萄牙争夺远东传教权的斗争,因而是一场争夺殖民势力范围的斗争。顾裕禄武断地说:“西班牙多明我会、方济各会,特别是巴黎外方传教会竭力打破以葡萄牙为背景的耶稣会传教士,独占中国传教地盘的局面,建立由他们各霸一方的传教地盘。”他并声称:“这种争夺表明,他们不是单纯地写了传教,而是背后各有其本国企图谋求的利益。”不知作者是如何看到这些传教士“背后的各国图谋”的目的。“图谋”什么?顾长声也以为:“传教士内部的所谓礼仪之争,实质上反映了他们所代表的各自国家殖民势力在中国的争夺。”

天主教各国修会彼此有矛盾,这是事实。但这并不是礼仪之争的真正原因。这些修会在他们的欧洲母邦,本来就有不同历史背景和宗教成

因,因而存在着信仰分歧,在教理上各有偏重。他们对中国礼仪与名称的不同态度,主要出自个人或各个教派对基督教的不同认识,乘着个人的良心和理性能力作出判断。由于具有不同宗教倾向,各国修会都力图坚持自己的主持,因而在争论中不够冷静,甚至互相嫉恨,也是在所难免的。但争论的双方的确都深信灵魂的永恒幸福是至关重要的。决不能由此说礼仪之争的起因就是派别利益之争,更不能断言这是不同殖民国家争夺势力范围。传教士并不是殖民主义者,这是目前学术界公认的结论。至少,把传教士当作殖民势力的代表,是一个颇有争议,有待证明的前提。一旦这个前提缺乏支撑,则全部的议论便无效。

耶稣会士初入东土时,就对中国礼议产生分歧。就是说,在耶稣会内部,一开始就对中国礼仪有不同看法。那时候,多明我会和方济各会还没有进入中国。1610年龙华民接替利玛窦管理中国教务,使联合熊太拔反对“天”和“上帝”的称呼。罗马一些著名神学家都赞同利玛窦所用的名称。耶稣会视察员与耶稣会总长也不同意龙华民的主张。1627年澳门会议曾作出有利于利玛窦的决议。1628年嘉定会议,对敬孔祭祖问题,决定沿用利玛窦的方案;对于译名,采用龙华民一派的意见。1633年再度集会,又允许采用“天”与“上帝”的名称。

多明我会士和方济名会会士于1632年前后进入中国,加入礼仪之争。这主要是因为他们认为“耶稣会士们掺合中国传统思想为一妥协行为。”他们认为,汉语的天是指“苍天”,“上帝”又是偶像的称呼,不宜用以指

称基督教的造物主。当然,这两个修会也可能“嫉视耶稣会士在中国的成功”。但主要是不满意利玛窦的妥协路线,及其容纳传统旧俗(如祭祀)的做法。1664年杨光先发起教权,各省传教士被拘押到广州,其中耶稣会19人、多明我会3人、方济各会1人。他们会开会讨论过传教问题,谋求妥协与统一。最后通过决议共42条,其中一条是遵守1656年教皇亚历山大七世的命令。与会的教士——签字同意。这说明虽有分歧,传教士仍然希望统一。只有多明我会的一名传教士闵明我不同意,回到欧洲,攻击耶稣会。耶稣会在欧洲本来名声不好,这一来更招致谴责。然而在中国去不同:“所有的方济各会、奥斯定会大都附和着耶稣会,即使站在反对地位的多明我会中也有替利玛窦当时的境地辩护的。”而在耶稣会中的法国人,既有赞成利玛窦的,也有反对利玛窦的。如果说传教士代表自己背后的国家的图谋,那么,同一国家同一修会的人为什么会有不同意见?

在康熙下令传教士只有领取佛教印票才能居留中国的命令后,领取印票的,即有耶稣会士,也有方济各会的主教,江西的奥斯西会主教。拒绝领取印票的,有巴黎外方传教会士,大部分多明我会士和少数方济各会士。

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内务府满文行文档案,1708年时,共有48名传教士领取印票,其中耶稣会39人(意大利6人,葡萄牙12人,法国18人,其余国家3人);方济各会9人(意大利4人,西班牙5人);此外还有5名葡萄牙人未发印票,也不准传教。被驱逐的,法国

人3人,西班牙8人,意大利2人。由此可见很难用传教士所属国别的利益,来解释他们在礼仪问题上的立场。

耶稣曾介绍孔子哲学到西欧,在宗教方面招致一片反对声。可见那些反对孔子宗教思想的人,却接受了孔子的哲学文化。赖赫淮恩说耶稣会把四书五经翻译出来,叫人学习,却不知道其中的道理恰好与基督教相反。尤其出人意料的是,他们不但介绍了中国哲学,也介绍了中国的实际政情,中国反而成了欧洲人心目中的“理想国”。法国启蒙思想家虽然反对耶稣会士,却欣赏中国的学问,这表明他们并没有以“本国利益”作为评价中国文化的标尺。他们反对耶稣会士,却一点儿也不仇视中国。

在礼仪之争中,既有不同修会之间的矛盾,也有同一修会内不同国籍的会士之间的矛盾,还有一国籍而棣属不同修会的传教士的矛盾。这些矛盾,有的不是由礼仪之争引起的,而是原来就存在着,更不是酿成礼仪之争的根本原因。把礼仪之争中不同意见的分歧说成是“无不从属于西方殖民地国家(原文如此,应为殖民主国家一引者),争夺远东利益,和罗马教廷与殖民主义世俗国家争夺东方教权两大主要矛盾”,“为了各自的利益,他们彼此勾心斗角”。是不合事实的,武断的。

有些人过分演染传教士之间的矛盾,漠视他们在艰难中相濡以沫的手足之情。1688年从广州逃到欧洲的那位闵明我,即navarrette(那瓦菜托)本来是反对耶稣会的,后来做了圣多明名的总主教,却非常信仰耶稣会士,邀请他们去他的教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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