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食品流通领域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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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食品流通领域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食品流通许可共发证486户,换证162户,针对食品流通许可与监管,我局重在加强行政指导,规范经营行为,食品流通许可工作正常有序推进,流通领域食品监管也取得大进展,总的来说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食品流通大模底、大排查、大整治。突出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的整治力度,开展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儿童食品、白酒、食用农产品、农村食品市场、大型食品批发场所等关键环节的治理整顿。重点区域整治:对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及校园周边(主要是指学校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200米以内的范围),特别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学校及校园周边。重点环节整治:一是学校商店(小卖部)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摊点(门店),特别是校园周边的小商店(超市)、小食品店;二是校园周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三是学校饮用水设施,提供学生饮用桶装水生产企业;重点品种整治:粮油及米面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熟肉制品、面包、糕点、饮用水、饮料、儿童食品、“五角钱”食品、水产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即食食品、裸装食品,以免疫调节、缓解体力疲劳、辅助改善记忆、促进生长发育、缓解视疲劳功能保健食品等。

(一)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大检查,净化消费环境。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逐户进行执法检查,全面核查食品经营者主体证照,认真检查食品经营主体食品经营条件,坚决取缔查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

户,清理或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有效保障了校园及其周边的食品消费环境。

(二)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大排查,食品经营者责任意识显著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进行抽查,对食品经营者索取的食品或食品原料进货票证和相关记录逐项核查;对前店后厂经营单位后厂加工部分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重点检查原辅料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生产场所及人员卫生状况、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情况、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对保健食品重点检查经营者经营的保健食品名称标签、说明书与批准证明文件的相关内容是否一致。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未依法或按规定落实食品或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三)劣质食品大清查有成效。要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销售、加工区域,以及食品和原料库房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清查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三无”食品、未经批准宣传保健功能的产品以及召回、下架退市食品,并结合计划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重点加大对消费量较大的膨化食品、休闲食品、方便食品、保健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饮料、雪糕、糕点等食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力度,对发现的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劣质食品、“两超一非”(即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和其经营者,以及使用来历不明、过期原辅料、劣质原料加工、制作的食品和其经营者,坚决依法

查处。大整治共查扣劣质食品1.34吨,立案13起,罚12.8万元

二、开展食品冷库及冷冻冷藏食品专项整治,有效加强冷冻肉品监管工作。冷冻冷藏业是食品冷链物流业态的重要环节,是事关食品安全大局的重点行业之一,加强对流通环节冷冻库的监管,可以起到“把住源头、强化自律、规范市场”的良好效果。今年以来我局共出动568人次,重点检查海峡冻品批发市场,严查冷冻食品的来源、库存的食品、食品QS标记、食品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进销货台账及查验制度等相关事项。检查冷冻库贮存场所、设备是否保持整洁,是否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及个人生活用品,贮存冷冻食品的材料和容器、器具、工具是否安全、无害,是否符合保证冷冻食品质量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及环境等特殊要求,是否在贮存位置标明冷冻食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或者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一)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进一步加强。加强了与农业、海洋与渔业部门沟通协调,逐步建立食用农产品从入场到出场的全过程规范管理制度。督促海峡批发蔬菜市场等集中交易场所开办单位划定专门区域并挂牌公示“农民自产自销交易专区”,供农民自产自销食用农产品入市销售。

(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逐步实施。在批发环节,食用农产品交易多在凌晨进行,双方交易迅速快捷,在零售环节,食用农产品销售一般只进行简易包装,产品的信息不像预包装食品那样完整清晰,要完全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难度很大。目前,我

局按照农业部门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生猪和“三品一标”食用农产品追溯试点中先行开展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的可追溯工作,其他销售主体根据条件成熟情况分步实施,直至全面开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行动计划主要任务的要求,今年要有30%食用农产品经营企业建立台账,按照摸底阶段掌握的食用农产品经营企业数量和任务的要求,督促辖区确定需要建立的食用农产品经营企业建立台账。同时,积极配合农业、海洋与渔业部门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生产、收购、销售、消费全链条可追溯。

(三)监督和指导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和市场开办者履行责任义务。加强对集中交易市场开办单位、经营企业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档案、质量安全检测、质量安全状况公示和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退市、无害化处理与销毁等制度的监督检查,督促市场开办单位收集销售者相关信息,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把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四)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有序推进。我局在完成省、市局抽检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辖区实际,特别是批发市场等源头组织抽检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同时,要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或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要加大对进入集中交易场所农民自产自销食用农产品的快速检测筛查力度,发现涉嫌不合格的,及时抽样送法定

检测机构检验或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这次行动我局抽检了60批次食用农产品,发现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为98.34%。

今年以来我局流通环节共抽检136批次,合格133批次,不合格3批次,食品流通领域监督检查中共查处案件36起,罚没收入54.3万元。

2016年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工作思路

2016年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以食品安全可追溯为主线,以落实索证索票和实行痕迹化监管为重点,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为根本,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巩固成果,夯实基础,严格执法,守住底线,不断创新监管制度和机制,推动形成社会共治共管工作格局,奋力开创食品监管工作新局面。

一、深入开展治理整顿,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一)对重点品种进行专项整治

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整治。结合大中型商场、连锁超市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可追溯制度建设。

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巩固肉和肉制品质量检验抽检专项检查行动成果,进一步督导肉及肉制品经营企业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大对不合格产品跟踪检验和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肉类掺杂使假、非法添加瘦肉精等违法行为。

认真落实总局部署,开展食用油、食品添加剂、调味品、白酒、儿童食品、食品标签标识等专项治理,重点打击销售“三无”食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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