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140000 JBSW008-2014Doctor Yang 抑菌凝胶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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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Doctor Yang 抑菌凝胶

2019-10-01发布2019-10-01 实施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产品组成与原料 (1)

4 技术要求 (1)

5 检验方法 (2)

6 检验规则 (3)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制定时,主要技术指标参考了GB 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2002年版)和《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WS628-2018)》。

本标准2014年12月10日首次发布,2019年01月01日第一次修订,2019年10月01日第二次修订。本次修订版本代替2019年01月01日发布版本,同时2019年01月01日发布的版本作废。

本标准由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建、薛蕾、孙丹丹。

Doctor Yang 抑菌凝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Doctor Yang 抑菌凝胶的产品组成与原材料、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Doctor Yang 抑菌凝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 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829-2002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表。

GB 15979-2002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WS628-2018)》

《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产品组成与原材料

3.1 该产品主要成分为卡波姆、甘油、三氯生等。

3.2 装在塑料推注器、玻璃瓶或软管中。

3.3原料级别及纯度: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要求,不得使用工业级原料。

4 技术要求

4.1 感官和一般性能

4.1.1 感官:为均匀半透明或乳白色粘稠状凝胶,用肉眼观察应无可见异物、无杂质、无质块,气味清香。

4.1.2 推注器、玻璃瓶或软管,外观应清洁无异物;不得有毛边、毛刺、缺损等缺陷。

4.1.3包装密封性:密封性完好,不得有内装物渗出。

4.2 理化指标

4.2.1净含量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4.2.2 pH值 4.0~6.0。

4.2.3汞≤1mg/kg。

4.2.4铅≤10mg/kg。

4.2.5砷≤2mg/kg。

4.3 微生物指标

表1 微生物污染

检测指标标准值

细菌菌落总数(cfu/mL)≤150

大肠菌群不得检出

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

铜绿假单胞菌不得检出

溶血性链球菌不得检出

真菌菌落总数(cfu/mL)≤100

4.4 抑制微生物指标

对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白色念珠菌的抑菌率≥50%或对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白色念珠菌抑菌环直径>7mm。

5 检验方法

5.1感官和一般性能取本品,用正常视力或矫正视力观察,嗅觉和手动感觉,结果应符合本标准

4.1.1和4.1.2的要求。

5.2密封性取出样品,将其倒置24小时或放置于真空干燥箱中,抽真空到-0.06MPa以上,放置3分钟,结果应符合本标准4.1.3的要求。

5.3 净含量

按JJF 1070进行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4.2.1的规定。

5.4 pH值

取供试品按《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2002年版2.2.1.4进行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4.2.2的规定。

5.5 汞、铅、砷

5.5.1 汞取样品适量,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四章理化检验方法 1理化检验方法总则1.2汞的检验方法测定,结果应符合4.2.3的规定。

5.5.2 铅取样品适量,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四章理化检验方法 1理化检验方法总则1.3铅的检验方法测定,结果应符合4.2.4的规定。

5.5.3 砷取样品适量,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四章理化检验方法 1理化检验方法总则1.4砷的检验方法测定,结果应符合4.2.5的规定。

5.6 微生物指标

依据《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2.1.11,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附录B 方法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4.3的规定。

5.7 抑制微生物指标

依据《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2.1.11、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标准》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4.4的规定。

6 检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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