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处置业务流程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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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处置业务流程培训教材
固定资产处置业务流程
一、业务目标
1 战略目标
1.1 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处置闲置、效益低的固定资产,产生其应有社会效益和
经济效益。

1.2 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扩大公司规模,形成规模经营,提高社会影响,树立良好的
公众形象。

2 经营目标
2.1 及时处置闲置、效益低的固定资产,使资产优化组合,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2.2 固定资产投资决策正确,产生巨大经济效益。

3 财务目标
3.1 提高固定资产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经营成果。

3.2 正确反映处置损益,保证报告真实。

4 合规目标
4.1 遵守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避免公司承担法律风险。

4.2 遵守公司内部规章制度,避免产生内部舞弊行为。

二、风险评估
1 战略风险
1.1 不能及时处置闲置的固定资产,使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低。

1.2 固定资产投资决策失误,使公司权益受损,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局面。

2 经营风险
2.1 固定资产长期闲置或低效使用造成资产毁损,失去其原有的使用价值。

2.2 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3 财务风险
3.1 会计核算不规范,处置损益不实,利润失真。

3.2 未经审核,擅自变更合同标准文本中涉及权利、义务条款,导致公司承担违约风
险,发生额外的支出。

4 合规风险
4.1 不按照规定处置固定资产,导致处罚或索赔等。

4.2 转让合同不符合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造成损失。

三、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
1 提出、审定固定资产处置计划
1.1 分公司废旧固定资产报废
1.1.1 由分公司车间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结果向分公司生产技术科和设备动力科填制固
定资产报废鉴定申请表,提出固定资产报废申请,经分公司分管领导、计划财务
科长、分公司经理审批。

1.1.2 分公司相关领导审批后交物资采购中心设在各分公司的物资采购科(组),物资
采购科(组)人员应定期(三个月)对各车间、部、室的废旧固定资产情况进行
收集整理,完成报废固定资产的分类,并报物资采购中心综合计划价格组,以便
报废固定资产能及时报批和处理。

1.1.3 物资采购中心综合计划价格组将各分公司废旧固定资产情况整理资料报中心领
导审批后交公司生产技术部、计划财务部。

对于资产非正常报废的处理,资产使
用单位应向公司计划财务部提交资产报废(损)申报审批表,审核批准后资产进
入正常资产报废处理程序。

1.1.3.1处理A类大宗报废物资1中的固定资产,须先经公司总会计师、物资采购中心主
任、生产技术部经理签字确认后,由物资采购中心会同计划财务部、生产技术部
及资产使用单位进行处理;须留存的物资由物资采购中心建帐保管,由公司统一
安排再利用。

1.1.3.2处理B1类报废物资2中的固定资产,须经公司总会计师、物资采购中心主任、生
产技术部经理签字确认后,由物资采购中心会同资产使用单位进行处理。

B1类报
废物资按当地现行价格进行处理。

1.1.3.3B2类报废物资中的固定资产由各分、子公司制定相关办法自行处理。

1.2 提出固定资产处置计划
1.2.1拟对外进行固定资产转让或拍卖的,转让方应组织专门小组,编制固定资产处置计
划,依据其账面净值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订出转让或拍卖的底价,填写《固定资产转让申报审批表》,提交分、子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查,经分、子公司经理批准后以文件形式报公司生产技术部、计划财务部审批。

转让或拍卖的价格一般不得低于其账面净值(转让、拍卖前需要评估的,一般不得低于净值加评估和清理费用之和),特殊情况应说明理由。

对拟评估的固定资产,转让方必须提交立项申请(内容包括资产占有单位的名称、隶属关系、所在地址、评估目的、评估资产的范围、评估的基准日期、拟采用的评估方法、拟委聘的评估机构及资质证明等),并以文件形式报公司生产技术部、计划财务部审批。

1.2.2 对外捐赠固定资产,应由资产使用单位在对外捐赠行为发生前,向公司生产技术
部、计划财务部提出捐赠报告。

1 A类大宗报废物资指批量或单件估价在5万元及以上的含废机器、设备、触媒及钢构件等的物资。

2
B类小宗报废物资指批量或单件估价低于5万元的物资。

包括:B1类报废物资指废设备、钢材、催化剂等。

B2类报废物资指废润滑油、煤渣、废包装物(纸包装、木包装物)、废旧电子设备等。

1.3 公司生产技术部、计划财务部对分公司固定资产处置计划进行审核、鉴定和研究,
提出具体审核或鉴定意见,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批,报分管领导、总会计师。

1.4 公司报废固定资产应由公司使用部门向公司办公室提出报废申请,由公司办公室
会同计划财务部审核,报分管领导、总会计师。

1.5 公司分管领导和总会计师依据生产技术部、计划财务部的审核意见和鉴定,审批
固定资产处置计划。

1.6 处置固定资产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2%以上至8%以内由董事会决定;超过8%
应由董事会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固定资产产权处置方案,应听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意见;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

1.7 内部固定资产调拨
1.7.1 公司内部资产调拨,由调拨双方提出资产调拨申请,填写《固定资产调拨、调剂
申报审批表》,经双方分管领导批准。

1.7.2 调拨、调剂双方同时以文件形式报公司办公室、计划财务部、生产技术部审批后,
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1.8 固定资产无偿划转或置换
1.8.1 公司及分、子公司存在以下情况的可无偿划转固定资产:管理体制、组织形式调
整,改变隶属关系,企业之间资产(产权或股权)的无偿划转或置换,组建企业集团,理顺集团内部产权关系,经批准的企业合并与分设等。

1.8.2 公司内部进行划转或置换的,划入、划出双方应签署划转交接协议,由划入、划
出单位计划财务部门分别同时提出申请,报公司计划财务部审批。

1.8.3 分、子公司与外部单位之间无偿划转固定资产的,由分、子公司计划财务科提交
申请(即:划转财务与资产关系的申请),并同时提交划转交接协议等资料,报经公司计划财务部、总会计师批准。

1.8.4 固定资产无偿划转后,划入、划出双方应依据有关划转文件,抓紧办理产权登记
和相应的账务调整。

1.9 若将固定资产租赁给系统外的单位或个人经营,必须对承租人的财务、资产和信用
状况进行审查,签订租赁合同,并应坚持租赁抵押制度。

租赁费计算方法按《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算、收取,若租赁费按规定标准计收有困难的,可根据情况适当降低,但最低不得低于出租资产的年折旧额。

2 资产复查与评估
2.1 固定资产处置计划经批准后公司计划财务部应组织进行固定资产复查,核实有关
账目,依据清查结果编制资产移交清册。

2.2 对外处置固定资产单项账面净值10万以上的,公司计划财务部应当聘请有相应资
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向公司办理资产评估申请立项手续,报总会计师、董事长审批。

2.3 评估立项获准后,公司计划财务部应当起草委托评估协议或合同文本,送法律顾
问室审核。

2.4 协议或合同经法律顾问室审核后报总会计师、董事长审批,由董事长或授权其他
人员签署。

2.5 资产使用单位计划财务、资产管理部门配合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工作,立项申请
单位对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填列资产评估备案表,公司计划财务部、生产技术部、审计监察室等同时对资产评估报告和结果进行确认。

评估机构可由公司推荐,也可由公司与分、子公司协商选定。

2.6 公司计划财务部将资产评估备案表报总会计师、董事长审定签字后,连同资产评
估报告和公司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一并备案。

3 编制、审定资产处置方案
3.1 公司生产技术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市场情况,提出资产处置的具体方案,经部
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送公司计划财务部审核。

3.2 公司计划财务部对资产处置方式及底价确定的合法、合理性以及款项支付方式进
行审核。

对拟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还应对受让方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和审核。

3.3 公司计划财务部将审核方案和意见以及受让方的资信情况报总会计师、分管领导
或董事长审定。

3.4 公司计划财务部将处置资产的评估结果等信息,在当地媒体上对外公布或在规定
的交易市场挂牌广泛寻求受让方。

4 签订资产处置交易合同
4.1 处置资产原则上均应签订资产处置交易合同。

资产处置交易合同由公司生产技术
部拟定,送法律顾问室审核。

4.2 法律顾问室根据职责对合同进行审核,并按授权报总会计师或董事长审定签字,
由董事长或授权人员签订。

4.3 转让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在签订产权转让合同时,转让方应当
与受让方协商提出公司重组方案,包括在同等条件下对转让标的企业的职工优先安置方案。

5 清点资产、办理资产产权转移手续
5.1 资产使用单位、公司生产技术部按合同规定清点资产,填写资产移交清单。

5.2 公司计划财务部对资产移交清单进行审查核对。

5.3 公司计划财务部依据合同付款条件,核查款项到账情况,并通知资产使用单位点
交资产,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6 收款开票和核销资产
6.1 公司计划财务部按合同约定收取资产处置款项,并开具发票,编制录入收款和资
产核销(转让)相关会计凭证;无偿划转资产依据划转双方协议及交接手续,编制资产核销会计凭证;A类与B1类报废物资中的固定资产处理资金由公司计划财务部统一收取;B2类报废物资中的固定资产处理资金由分公司财务科收取,并出具收款收据。

分公司财务科收取的资金在公司指导下支配。

6.2 分公司计划财务科进行帐务处理,经授权的会计主管复核相关会计凭证,记账人
员记账。

6.3 分公司计划财务科通知分厂设备科、分公司设备动力科、资产使用单位注销相关
资产明细卡片/管理台账。

对有价值报废设备由所在分厂库房保管,并由分厂设备科和分公司设备动力科登记实物账,分公司计划财务科登记明细账,并及时核对,保证账账相符。

6.4 各分公司门卫须凭财务收款收据、物资采购中心出具的废旧物资处理出门凭证放
行。

7 清结账款、提出资产处置建议
7.1 公司及分公司计划财务部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清收账款,未按约定收回款项的,应
及时通知资产管理部门采取措施予以追收。

7.2 对于人为造成资产盈亏、毁损的,要认真查明原因,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投保期间,如果固定资产遭到损失,公司应协同保险公司的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明确造成损失的原因,编制分析报告,待保险公司核实批准后进行索赔。

7.3 计划财务、设备动力、生产技术等部门应定期清理核对相关资产。

对闲置、无效
需要及时处置的资产,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

8 固定资产处置监督及检查
8.1 公司将对固定资产处置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也可结合财务检查、审计等工作进行。

各分公司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内部检查制度。

8.2 对固定资产处置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8.2.1 固定资产处置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相容职务混
岗的现象。

如固定资产的保管与清查;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处置的审批、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合同的起草、审核与审批。

单位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固定资产处置的全过程业务。

8.2.2 固定资产处置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在办理处置固定资产业务
时是否有健全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8.2.3 固定资产处置制度的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处置固定资产是否履行审批手续,作价
是否合理。

8.2.4 固定资产处置决策责任制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责任制度是否健全,奖惩
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8.2.5 各类款项支付、收取制度的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评估费、其他费用的支付是否符
合相关法规、制度和合同的要求,处置款是否及时收取、入账。

8.3 审计监察室对公司及分公司固定资产处置业务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
督、检查的情况上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同时审计监察室应当监督有问题的单位的整改情况。

8.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监察室上报的检查情况通报公司各部门,对存在以下问
题的单位,在公司内部通报批评,下达整改通知,有关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属相关人员工作不力的应及时调离岗位。

8.4.1 未按规定审批程序,擅自将本单位资金支付外单位。

8.4.2 在评估、审计、签订合同等业务中接受贿赂,影响公平、公正、公开交易原则。

四、相关制度目录
1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
2 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固定资产》
3 股份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处理管理办法(试行)(物资采购中心管理制度汇编P15-P16)
4 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汇编[一]P89-P93)
5 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管理制度汇编[一]P70-P72)
6 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汇编[一]P94-P97)
7 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控制制度(管理制度汇编[一]P163)
8 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汇编[一]P210-P249)
9 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制度汇编[一]P139-P143)
10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和加强财务及会计管理的若干规定(管理制度汇编[一]P149-P154)
11 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五、主要控制点相关资料
1 固定资产处置申请文件
2 固定资产处置申报审批表
3 固定资产处置批准文件
4 对外出售、转让或拍卖固定资产处置方案
5 资产处置会计凭证
6 固定资产捐赠报告
7 固定资产盘点表
8 固定资产调剂表
9 固定资产报废申请技术鉴定审批表
10 固定资产报废鉴定、审批明细表
11 资产评估申请表
12 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13 资产评估报告
14 对《评估报告》的审核意见
15 资产处置交易合同和相关协议
16 资产移交清单
17 资产明细卡片/管理台账
18 资产处置发票
19 固定资产调拨、调剂申报审批表
20 固定资产转让申报审批表
21 固定资产报废(损)申报审批表
六、固定资产处置业务流程表
七、固定资产处置业务流程图
....................................分隔............................................分隔.............................
固定资产处置业务流程培训教材
固定资产处置业务流程
一、业务目标
1 战略目标
1.1 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处置闲置、效益低的固定资产,产生其应有社会效益和
经济效益。

1.3 公司生产技术部、计划财务部对分公司固定资产处置计划进行审核、鉴定和研究,
提出具体审核或鉴定意见,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批,报分管领导、总会计师。

1.4 公司报废固定资产应由公司使用部门向公司办公室提出报废申请,由公司办公室
会同计划财务部审核,报分管领导、总会计师。

1.5 公司分管领导和总会计师依据生产技术部、计划财务部的审核意见和鉴定,审批
固定资产处置计划。

1.6 处置固定资产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2%以上至8%以内由董事会决定;超过8%
应由董事会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固定资产产权处置方案,应听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意见;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

1.7 内部固定资产调拨
1.7.1 公司内部资产调拨,由调拨双方提出资产调拨申请,填写《固定资产调拨、调剂
申报审批表》,经双方分管领导批准。

1.7.2 调拨、调剂双方同时以文件形式报公司办公室、计划财务部、生产技术部审批后,
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1.8 固定资产无偿划转或置换
1.8.1 公司及分、子公司存在以下情况的可无偿划转固定资产:管理体制、组织形式调
整,改变隶属关系,企业之间资产(产权或股权)的无偿划转或置换,组建企业集团,理顺集团内部产权关系,经批准的企业合并与分设等。

1.8.2 公司内部进行划转或置换的,划入、划出双方应签署划转交接协议,由划入、划
出单位计划财务部门分别同时提出申请,报公司计划财务部审批。

1.8.3 分、子公司与外部单位之间无偿划转固定资产的,由分、子公司计划财务科提交
申请(即:划转财务与资产关系的申请),并同时提交划转交接协议等资料,报经公司计划财务部、总会计师批准。

1.8.4 固定资产无偿划转后,划入、划出双方应依据有关划转文件,抓紧办理产权登记
和相应的账务调整。

1.9 若将固定资产租赁给系统外的单位或个人经营,必须对承租人的财务、资产和信用
状况进行审查,签订租赁合同,并应坚持租赁抵押制度。

租赁费计算方法按《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算、收取,若租赁费按规定标准计收有困难的,可根据情况适当降低,但最低不得低于出租资产的年折旧额。

2 资产复查与评估
2.1 固定资产处置计划经批准后公司计划财务部应组织进行固定资产复查,核实有关
账目,依据清查结果编制资产移交清册。

2.2 对外处置固定资产单项账面净值10万以上的,公司计划财务部应当聘请有相应资
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向公司办理资产评估申请立项手续,报总会计师、董事长审批。

2.3 评估立项获准后,公司计划财务部应当起草委托评估协议或合同文本,送法律顾
问室审核。

2.4 协议或合同经法律顾问室审核后报总会计师、董事长审批,由董事长或授权其他
人员签署。

2.5 资产使用单位计划财务、资产管理部门配合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工作,立项申请
单位对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填列资产评估备案表,公司计划财务部、生产技术部、审计监察室等同时对资产评估报告和结果进行确认。

评估机构可由公司推荐,也可由公司与分、子公司协商选定。

2.6 公司计划财务部将资产评估备案表报总会计师、董事长审定签字后,连同资产评
估报告和公司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一并备案。

3 编制、审定资产处置方案
3.1 公司生产技术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市场情况,提出资产处置的具体方案,经部
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送公司计划财务部审核。

3.2 公司计划财务部对资产处置方式及底价确定的合法、合理性以及款项支付方式进
行审核。

对拟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还应对受让方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和审核。

3.3 公司计划财务部将审核方案和意见以及受让方的资信情况报总会计师、分管领导
或董事长审定。

3.4 公司计划财务部将处置资产的评估结果等信息,在当地媒体上对外公布或在规定
的交易市场挂牌广泛寻求受让方。

4 签订资产处置交易合同
4.1 处置资产原则上均应签订资产处置交易合同。

资产处置交易合同由公司生产技术
部拟定,送法律顾问室审核。

4.2 法律顾问室根据职责对合同进行审核,并按授权报总会计师或董事长审定签字,
由董事长或授权人员签订。

4.3 转让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在签订产权转让合同时,转让方应当
与受让方协商提出公司重组方案,包括在同等条件下对转让标的企业的职工优先安置方案。

5 清点资产、办理资产产权转移手续
5.1 资产使用单位、公司生产技术部按合同规定清点资产,填写资产移交清单。

5.2 公司计划财务部对资产移交清单进行审查核对。

5.3 公司计划财务部依据合同付款条件,核查款项到账情况,并通知资产使用单位点
交资产,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6 收款开票和核销资产
6.1 公司计划财务部按合同约定收取资产处置款项,并开具发票,编制录入收款和资
产核销(转让)相关会计凭证;无偿划转资产依据划转双方协议及交接手续,编制资产核销会计凭证;A类与B1类报废物资中的固定资产处理资金由公司计划财务部统一收取;B2类报废物资中的固定资产处理资金由分公司财务科收取,并出具收款收据。

分公司财务科收取的资金在公司指导下支配。

6.2 分公司计划财务科进行帐务处理,经授权的会计主管复核相关会计凭证,记账人
员记账。

6.3 分公司计划财务科通知分厂设备科、分公司设备动力科、资产使用单位注销相关
资产明细卡片/管理台账。

对有价值报废设备由所在分厂库房保管,并由分厂设备科和分公司设备动力科登记实物账,分公司计划财务科登记明细账,并及时核对,保证账账相符。

6.4 各分公司门卫须凭财务收款收据、物资采购中心出具的废旧物资处理出门凭证放
行。

7 清结账款、提出资产处置建议
7.1 公司及分公司计划财务部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清收账款,未按约定收回款项的,应
及时通知资产管理部门采取措施予以追收。

7.2 对于人为造成资产盈亏、毁损的,要认真查明原因,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投保期间,如果固定资产遭到损失,公司应协同保险公司的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明确造成损失的原因,编制分析报告,待保险公司核实批准后进行索赔。

7.3 计划财务、设备动力、生产技术等部门应定期清理核对相关资产。

对闲置、无效
需要及时处置的资产,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

8 固定资产处置监督及检查
8.1 公司将对固定资产处置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也可结合财务检查、审计等工作进行。

各分公司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内部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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