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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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规范》

国家标准《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31 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653-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11、3.0.12、4.6.1、5.2.1、5.3.1、6.1.3、6.1.4、7.1.2、7.1.3、7.2.5(1)、8.4.2、10.1.1、10.2.3、10.2.4、11.2.3、11.7.4、11.8.1、11.9.7、12.4.2、12.5.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日期:2011年03月10日国家标准《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规范》GB50653-2011宣贯讲课内容一、国标《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规范》GB50653-2011起草制定背景、思路和发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1、原有色金属行业标准《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YSJ413-93)是1993年编制发布的,迄今已有二十来年。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井巷工程施工出现了许多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而且十多年来国家对施工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该行业规范已不能满足目前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的需要,因此组织制订国标《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是及时的和必要的。

根据原国家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6]136号)的要求,由十四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四冶金建设公司)任主编,会同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铜陵中都矿山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单位共同编制国标《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关于国标《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更改名称的说明。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规范》强制性条文解读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规范》强制性条文解读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规范》GB 50635-2011的强制性条文解读《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规范》规范共有13个章节,内裤涵盖了井巷工程施工的大部分工程,其中有20条是强制性规范。

整个新规范针对我公司目前的生产技术现状及我公司井下安全施工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制的要求》,凡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生健康、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和其他公共利益的部分条款应为强制性条款。

从新规范的强制性条文上来讲,我公司目前井巷工程施工技术条件大部分都符合新规范的要求。

由于不同矿山的矿石、岩石性质差异性和成矿条件的不同,所以矿山井巷施工的方法也是因实际而异。

现就从新规范强制性条文的角度结合我公司目前井巷工程施工现状,谈一谈强制性条文。

1、规范第三章“基本规定”第3.0.11条规定: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掘进穿过软岩、破碎带、老窿、溶洞、断层或较大含水层等不良地层不良地层前,应根据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针对不良岩层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并符合国家现行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说明:竖井、斜井、斜坡道、巷道、硐室、天井、溜井等井巷工程,穿过软岩、破碎带、,如不采取安全技术措施,极易造成片帮、冒顶、塌方、泥砂或水突然涌出等,影响施工,甚至造成硐毁人亡等事故。

因此强调应预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以保证安全。

由于我公司矿山围岩地质条件大都不明朗,因此我们在竖井、斜井、斜坡道、巷道、硐室、天井、溜井等其它工程设计过程中都考虑过本工程是否会穿过不良地层,但缺少对所属工程的地质情况的过详细地分析和论证。

当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不良地层情况时就临时做一些相应的施工设计。

2、规范第三章“基本规定”第3.0.11条规定:斜井、斜坡道、巷道、硐室的临时支护,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破碎围岩区域应采用管棚、预注浆等超前措施;(2)在较破碎围岩区域应采用金属支架或喷锚网支护,并及时封闭暴露面;(3)在膨胀岩区域采用先让后抗、喷锚网或金属支架支护;(4)支架之间相互连接可靠、牢固,背板和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接顶;(5)临时支护应紧跟作业面。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OC 46页)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OC 46页)

目录1总则 (1)2术语、符号 (2)2.1术语22.2符号53施工准备 (7)4 竖井井筒施工 (8)4.1 一般规定 (8)4.2 井筒表土施工 (9)4.3 井筒基岩施工 (10)4.4 盲井筒施工 (13)4.5 井筒穿过局部不良岩层施工 (13)5斜井与斜坡道施工 (14)5.1 一般规定 (14)5.2 斜井、盲斜井施工 (15)5.3 斜井反向施工 (16)5.4 斜坡道施工 (17)6巷道与硐室 (17)6.1 一般规定 (17)6.2 巷道施工 (18)6.3 硐室施工 (20)6.4 施工监测 (23)7 天井与溜井施工 (23)7.1 一般规定 (23)7.2 垂直天井、溜井施工 (24)7.3 分支溜井及溜井底部结构施工 (28)7.4 倾斜天井、溜井施工 (28)8 采切工程 (28)8.1 一般规定 (28)8.2 采切巷道、切割上山施工 (29)8.3 漏斗川、漏斗施工 (29)8.4 采场天井、溜井施工 (30)9 永久支护工程 (30)9.1 一般规定 (30)9.2 混凝土搅拌、运输 (32)9.3 钢筋制作、安装 (34)9.4 立模 (35)9.5 支护 (36)9.6 养护、拆模 (39)9.7 试件制作 (40)10 防水与治水工程 (41)10.1 一般规定 (41)10.2 探、放水 (43)10.3 注浆材料 (45)10.4 地面预注浆施工 (45)10.5 竖井井筒工作面预注浆施工 (46)10.6 斜井与巷道工作面预注浆施工 (47)10.7 后注浆施工 (48)11 辅助工作 (51)11.1 凿井井架及悬吊设施 (51)11.2 竖井凿井提升 (55)11.3 斜井凿井提升 (56)11.4 通风 (57)11.5 排水 (58)11.6 压风 (58)11.7 供电 (60)11.8 信号、通讯及监视 (61)11.9 井下照明 (62)12 工业卫生 (63)12.1 一般规定 (63)12.2 井下热害防治 (64)12.3 井下粉尘防治 (64)12.4 井下噪声的防治 (65)12.5 井下氡及其子体防治 (66)13 环境保护 (66)13.1 一般规定 (66)13.2 井下废碴排放 (66)13.3 井下废水排放 (67)13.4 井下废气排放 (67)13.5 地面污水排放 (68)13.6 地面噪声防治 (68)13.7 地面废物处理 (68)14 工程验收 (68)14.1 一般规定 (68)14.2 竖井工程验收 (69)14.3 斜井、斜坡道工程验收 (71)14.4 巷道、硐室工程验收 (73)14.5 天井、溜井工程验收 (75)14.6 采切工程验收 (75)14.7 防治水工程验收 (75)1 总则1.0.1 为统一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的技术要求,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提高效率,加快施工速度,促进有色金属矿山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规范正文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规范正文

1 总则1.0.1 为加强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1.0.3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井巷工程underground opening为采矿活动而在地下开凿的竖井、斜井、巷道、硐室工程等的总称。

2.0.2主要巷道major roadway主要巷道指主平硐,斜井,斜坡道,井底车场巷道,主要运输巷道,主回风巷道等使用功能重要,服务年限较长的巷道。

2.0.3一般巷道general roadway一般巷道指除上述主要巷道以外的,使用功能一般,服务年限不长的巷道,如采场工程和回风巷道、人行通道等。

2.0.4眼痕率percentage of blasthole vestiges眼痕率为可见眼痕的炮眼个数与不包括底板的周边眼总数之比。

炮眼眼痕大于孔长的70﹪,算1个可见眼痕炮眼。

2.0.5抗拔力(拉拔力) drawing force抗拔力指阻止锚杆从岩体中拔出的力。

2.0.6锚固力anchoring force锚固在岩体中的锚杆(或锚索)所能承担的最大抗拔力。

2.0.7井巷工程质量quality of underground opening反映井巷工程满足相关标准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2.0.8井巷工程质量验收acceptance of underground opening井巷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由工程质量验收责任方组织,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抽样复验,对技术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31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规范》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31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规范》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31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规范》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1.02.18
•【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31号
•【施行日期】2012.0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931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653-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11、3.0.12、4.6.1、5.2.1、5.3.1、6.1.3、6.1.4、7.1.2、7.1.3、7.2.5(1)、8.4.2、10.1.1、10.2.3、10.2.4、11.2.3、11.7.4、11.8.1、11.9.7、12.4.2、12.5.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规范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规范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规范是一项重要的国家标准,其编号为GB50653-2011。

本规范适用于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旨在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和环保等方面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规范的主要内容,以帮助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更好地了解和遵守该规范。

一、总则1.1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

1.2 施工单位应按照本规范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报请有关部门审批。

1.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二、施工准备2.1 施工前,应充分了解工程设计文件,掌握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和质量要求。

2.2 施工前,应完成施工场地、临时设施、施工道路、供水、供电等施工准备工作。

2.3 施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三、施工工艺与质量要求3.1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要求,采用合理的施工工艺,确保工程质量。

3.2 井巷工程的施工应遵循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确保施工顺序合理。

3.3 井巷工程的施工应严格控制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3.4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井巷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四、施工安全4.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职责。

4.2 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4.3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4.4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五、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5.1 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

5.2 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噪音、粉尘、废水等污染物的排放。

5.3 施工单位应合理利用资源,降低能源消耗,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目录1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术语、符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术语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符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施工准备....................................................................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竖井井筒施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一般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井筒表土施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 井筒基岩施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 盲井筒施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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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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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准备...................................................................................................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竖井井筒施工............................................................................................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规范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规范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规范一、规划设计1.确定井巷位置:根据矿区地质条件、矿体形态和矿产分布等因素确定井巷的位置。

要保证井巷的布局合理,能够满足矿石的顺利运输。

2.确定井巷尺寸:根据矿石产量和运输要求确定井巷的尺寸。

井巷的宽度、高度和倾角应符合安全规范,能够保证矿石的安全运输。

3.确定井巷支护方式:根据地质条件确定井巷的支护方式,包括采用钢架支护、混凝土支护、木方支护等。

要保证井巷的支护结构牢固、稳定。

4.确定井巷排水系统:确定井巷的排水系统,包括排水井、泵站等设施。

要保证井巷排水畅通,避免水患事故的发生。

二、施工前准备1.准备施工人员:组织施工人员进行相关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有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2.准备施工设备:准备必要的施工设备,包括掘进机、钻机、支护设备等。

确保施工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3.准备施工材料:准备必要的施工材料,包括钢架、混凝土、木方等。

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数量充足。

4.制定施工方案: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掘进工艺、支护方案、排水方案等。

确保施工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三、施工过程1.开拓进尺:根据设计要求,在井巷的进口位置进行开拓进尺。

要按照规定的进尺标准进行掘进,保证进尺的精度和平整度。

2.进行支护工作:在掘进过程中进行支护工作,包括安装钢架、浇筑混凝土、设置木方等。

要保证支护结构的牢固、稳定。

3.进行排水工作:在掘进过程中进行排水工作,保持井巷内部的干燥。

要定期清理排水设施,确保排水系统的畅通。

4.进行通风工作:在井巷内部设置通风设施,保证空气的流通和新鲜。

要定期检查通风设施,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施工后管理1.定期检查维护:定期对井巷的支护结构、排水系统、通风系统等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2.制定应急预案:制定井巷工程的应急预案,包括应对事故和灾害的措施。

要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3.加强安全教育: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遵守规章制度的能力。

(GBJ-)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标第号)

(GBJ-)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标第号)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90)建标字第305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原煤炭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5月1日起施行。

原《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7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能源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建设部1990年6月2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施工准备 (2)第一节一般规定 (2)第二节井筒检查钻孔及巷道地质预测 (3)第三节施工准备的技术原则 (5)第三章立井井筒普通法施工 (7)第一节一般规定 (7)第二节表士施工 (7)第三节基岩掘进 (8)第四节永久支护 (10)第五节井筒注浆 (12)第六节井筒穿过特殊地层 (16)第七节工程验收 (18)第四章立井井筒特殊法施工 (20)第一节一般规定 (20)第二节冻结法施工 (21)第三节钻井法施工 (25)第四节沉井法施工 (29)第五节混凝土帷幕法施工 (32)第五章立井井筒的延深和恢复 (34)第一节一般规定 (34)第二节保护设施 (35)第三节自上向下延深井筒 (35)第四节自下向上延深井筒 (37)第五节井筒的恢复 (38)第六章巷道施工 (38)第一节一般规定 (38)第二节斜井和平硐的表土施工 (40)第三节巷道掘进 (41)第四节巷道支护 (42)第五节探、放水 (46)第六节工程验收 (47)第七章天井、溜井和硐室的施工 (50)第一节一般规定 (50)第二节天井、溜井施工 (51)第三节硐室施工 (53)第四节工程验收 (56)第八章立井井筒装备 (57)第一节一般规定 (57)第二节梁的安装 (58)第三节罐道的安装 (59)第四节梯子间和管道的安装 (60)第五节工程验收 (61)第九章辅助工作 (64)第一节凿井井架及悬吊设施 (64)第二节立井的临时提升设备 (68)第三节水平及倾斜巷道的运输提升 (69)第四节通风 (70)第五节排水 (72)第六节压风 (72)第七节信号与通讯 (73)第八节供电 (74)第十章工业卫生 (75)第一节一般规定 (75)第二节井下热害的防治 (76)第三节井下粉尘的防治 (77)第四节井下嗓声的防治 (78)第五节井下照明 (78)附录一水文地质条件分类 (78)附录二围岩分类 (79)附录三井壁混凝土强度超声检测法 (80)附录四喷射混凝土试块的切割制作法 (81)附录五混凝土、喷射混凝土强度和锚杆抗拔力的检查与验收 (81)附录六名词解释 (82)附录七本规范用词说明 (84)附加说明 (84)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劳动效率,加快施工速度,降低工程成本,缩短矿井建设周期,促进矿山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井巷工程施工规范最新

井巷工程施工规范最新

井巷工程施工规范是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劳动效率,加快施工进度,降低工程成本,缩短建设周期而制定的。

随着我国矿山建设的发展,井巷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应的规范。

本文将介绍最新的井巷工程施工规范。

一、总则1.1 为确保井巷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提高劳动效率,加快施工进度,降低工程成本,缩短建设周期,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煤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稀有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

1.3 井巷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二、施工准备2.1 施工前应进行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形地貌等情况,为施工提供依据。

2.2 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工艺、施工顺序、施工进度、安全措施等内容。

2.3 施工前应组织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2.4 施工前应准备好施工所需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三、井巷工程施工3.1 井巷工程的施工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2 井巷工程的施工应遵循先地质勘探、后施工的原则,确保施工安全。

3.3 井巷工程的施工应采取合理的施工工艺和施工顺序,提高施工效率。

3.4 井巷工程的施工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有序。

3.5 井巷工程的施工应做好工程测量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的问题。

四、工程验收4.1 井巷工程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4.2 工程验收应按照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

4.3 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向建设单位提交验收报告,办理竣工手续。

五、安全与环保5.1 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施工安全。

5.2 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环境保护,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5.3 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水和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精品管理资料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精品管理资料

1 总则1。

0。

1为统一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的技术要求,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提高效率,加快施工速度,促进有色金属矿山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1。

0.2本规范适用于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黑色金属、贵金属和其它非煤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可参照执行。

1.0。

3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1。

0.4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应实行项目管理,重视信息交流与沟通,运用网络技术进行方案优化,合理节约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建设周期.1。

0。

5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应采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符合环境保护要求、节约能源的工艺、设备和材料。

1。

0。

6 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和产品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1.0.7施工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工作条件,保护员工安全和职业健康,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

1。

0。

8施工中应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

做好各种检验测试、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工程图纸、地质编录等文件资料的记录和签证.工程竣工时应做好竣工验收资料.1。

0.9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2。

1 术语2。

1。

1项目管理 proiect management是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专业化活动。

2。

1.2表土 surface soil系指覆盖于基岩之上的土层和强风化岩层。

2.1.3不支护段 no support section指井筒或巷道工作面距永久支护端面之间没有支护的高度或长度。

2。

1.4临时支护 preliminary suport井巷掘进后,在易发生片帮、冒顶等现象的地段,为保证施工安全,而采取的非永久支护结构。

有色井巷施工规范

有色井巷施工规范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规范(2011年度)工程管理室出版社修订出版(限内部使用)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6]136号)的要求,由十四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的实践经验,吸取了相关行业施工规范成果,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3章和4个附录。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竖井施工、斜井与斜坡道施工、巷道与硐室施工、天井与溜井施工、采切工程施工、永久支护工程施工、防水与治水工程施工、辅助工作、工业卫生、环境保护。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十四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

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十四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站12号,邮政编码:65003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十四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铜陵中都矿山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张继斌方建铭赵君政李吉义徐何来丁志云王清来丁金刚刘福春主要审查人:刘育明梅源德刘文成许兆友安建英李淳中张俊文朱应林毕文秉徐进平《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规范》编制说明一、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规范的批准、公告及编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 931 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653-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14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安装工程施工规范》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14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安装工程施工规范》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14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安装工程施工规范》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0.11.03
•【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14号
•【施行日期】2011.10.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14号)
现批准《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安装工程施工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641-2010,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6.2.13、12.4.5、12.5.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冶金行业)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冶金行业)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 总则1.0.1 为统一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的技术要求,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提高效率,加快施工速度,促进有色金属矿山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

黑色金属、贵金属和其它非煤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可参照执行。

1.0.3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1.0.4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应实行项目管理,重视信息交流与沟通,运用网络技术进行方案优化,合理节约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建设周期。

1.0.5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应采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符合环境保护要求、节约能源的工艺、设备和材料。

1.0.6 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和产品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1.0.7 施工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工作条件,保护员工安全和职业健康,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

1.0.8 施工中应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

做好各种检验测试、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工程图纸、地质编录等文件资料的记录和签证。

工程竣工时应做好竣工验收资料。

1.0.9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2.1 术语2.1.1 项目管理proiect management 是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专业化活动。

2.1.2 表土surface soil 系指覆盖于基岩之上的土层和强风化岩层。

2.1.3 不支护段no support section 指井筒或巷道工作面距永久支护端面之间没有支护的高度或长度。

2.1.4 临时支护preliminary suport 井巷掘进后,在易发生片帮、冒顶等现象的地段,为保证施工安全,而采取的非永久支护结构。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施工组织规划项目施工及其验收规范标准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施工组织规划项目施工及其验收规范标准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 总则1.0.1 为统一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的技术要求,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提高效率,加快施工速度,促进有色金属矿山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

黑色金属、贵金属和其它非煤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可参照执行。

1.0.3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1.0.4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应实行项目管理,重视信息交流与沟通,运用网络技术进行方案优化,合理节约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建设周期。

1.0.5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应采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符合环境保护要求、节约能源的工艺、设备和材料。

1.0.6 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和产品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1.0.7 施工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工作条件,保护员工安全和职业健康,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

1.0.8 施工中应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

做好各种检验测试、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工程图纸、地质编录等文件资料的记录和签证。

工程竣工时应做好竣工验收资料。

1.0.9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2.1 术语2.1.1 项目管理proiect management 是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专业化活动。

2.1.2 表土surface soil 系指覆盖于基岩之上的土层和强风化岩层。

2.1.3 不支护段no support section 指井筒或巷道工作面距永久支护端面之间没有支护的高度或长度。

2.1.4 临时支护preliminary suport 井巷掘进后,在易发生片帮、冒顶等现象的地段,为保证施工安全,而采取的非永久支护结构。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规范(3篇)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规范(3篇)

第1篇一、总则1. 为确保矿山井巷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特制定本规范。

2. 本规范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包括立井、斜井、斜坡道、平巷、硐室等。

3.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应遵循以下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科学管理,持续改进;(3)合理布局,经济适用;(4)环保节能,绿色施工。

二、施工准备1.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等。

2. 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施工方案,确保施工人员掌握施工工艺和质量标准。

3. 施工现场应具备以下条件:(1)施工图纸、技术文件齐全;(2)施工机械、设备、材料齐全;(3)施工人员配备合理;(4)施工环境符合安全、环保要求。

三、施工工艺1. 立井施工:(1)井筒掘进:采用钻眼爆破法,选用合适钻头和爆破材料;(2)井壁支护:根据地质条件和井筒深度,选用合适支护方式,如锚杆支护、喷射混凝土支护等;(3)井筒施工:完成井筒掘进和支护后,进行井筒施工,包括井筒底板施工、井筒井口施工等。

2. 斜井施工:(1)斜井掘进:采用钻眼爆破法,选用合适钻头和爆破材料;(2)斜井支护:根据地质条件和斜井倾角,选用合适支护方式,如锚杆支护、喷射混凝土支护等;(3)斜井施工:完成斜井掘进和支护后,进行斜井施工,包括斜井底板施工、斜井井口施工等。

3. 平巷施工:(1)平巷掘进:采用钻眼爆破法,选用合适钻头和爆破材料;(2)平巷支护:根据地质条件和平巷断面,选用合适支护方式,如锚杆支护、喷射混凝土支护等;(3)平巷施工:完成平巷掘进和支护后,进行平巷施工,包括平巷底板施工、平巷通风、排水等。

四、质量控制1. 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2. 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

3. 工程竣工后,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劳动效率,加快施工速度,降低工程成本,缩短矿井建设周期,促进矿山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煤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稀有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应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应积极推广、应用电子计算机技术进行管理和优化施工方案,推行项目管理、目标管理、网络技术和全面质量管理。

第1.0.5条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应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应用经过实践检验后成熟的科研成果,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施工机械化、自动化水平。

新技术的推广应结合国家和地区的实际,充分考虑技术的先进性、施工的可靠性和经济的合理性。

第1.0.6条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和工业“三废”处理等,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

处理“三废”,必须考虑综合利用和有利于农业生产、防止污染环境。

“三废”处理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

第1.0.7条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和构件,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和产品标准,并具有出厂合格证。

第1.0.8条工程施工中必须建立技术档案,做好各种测试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质量检查记录和工程图纸等文件资料。

工程竣工时应按规定做好竣工验收资料和施工总结。

第1.0.9条工程竣工后应按本规范的规定和国家及有关部门制定的管理办法,及时组织验收。

工程质量认证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1.0.10条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施工准备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1.1条井巷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审查矿井地质资料,检查钻孔资料,并绘制井巷工程地质剖面预测图;二、完成设计图纸会审,进行设计交底;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设计或作业规程;四、完成施工设施及设备的安装;五、立井、斜井、平硐开工前,尚应完成下列工作:1场地的测量、基桩埋设、场地平整及障碍物拆迁;2施工期间的交通运输、给排水、输变电、通讯、防火、防洪、防涝工程和必要的生活辅助设施;3立井的锁口,斜井、平硐的明槽及井口掘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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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规范》GB 50635-2011的强制性条文解读《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规范》规范共有13个章节,内裤涵盖了井巷工程施工的大部分工程,其中有20条是强制性规范。

整个新规范针对我公司目前的生产技术现状及我公司井下安全施工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制的要求》,凡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生健康、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和其他公共利益的部分条款应为强制性条款。

从新规范的强制性条文上来讲,我公司目前井巷工程施工技术条件大部分都符合新规范的要求。

由于不同矿山的矿石、岩石性质差异性和成矿条件的不同,所以矿山井巷施工的方法也是因实际而异。

现就从新规范强制性条文的角度结合我公司目前井巷工程施工现状,谈一谈强制性条文。

1、规范第三章“基本规定”第3.0.11条规定: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掘进穿过软岩、破碎带、老窿、溶洞、断层或较大含水层等不良地层不良地层前,应根据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针对不良岩层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并符合国家现行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说明:竖井、斜井、斜坡道、巷道、硐室、天井、溜井等井巷工程,穿过软岩、破碎带、,如不采取安全技术措施,极易造成片帮、冒顶、塌方、泥砂或水突然涌出等,影响施工,甚至造成硐毁人亡等事故。

因此强调应预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以保证安全。

由于我公司矿山围岩地质条件大都不明朗,因此我们在竖井、斜井、斜坡道、巷道、硐室、天井、溜井等其它工程设计过程中都考虑过本工程是否会穿过不良地层,但缺少对所属工程的地质情况的过详细地分析和论证。

当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不良地层情况时就临时做一些相应的施工设计。

2、规范第三章“基本规定”第3.0.11条规定:斜井、斜坡道、巷道、硐室的临时支护,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破碎围岩区域应采用管棚、预注浆等超前措施;(2)在较破碎围岩区域应采用金属支架或喷锚网支护,并及时封闭暴露面;(3)在膨胀岩区域采用先让后抗、喷锚网或金属支架支护;(4)支架之间相互连接可靠、牢固,背板和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接顶;(5)临时支护应紧跟作业面。

说明:斜井、斜坡道、巷道、硐室的临时支护型式,根据围岩条件确定。

对破碎围岩区域应采用管棚、预注浆法超前措施先加固围岩再进行施工。

管棚法施工有2种型式:一是只打管棚,另一种是先打管棚再注浆。

根据管棚长度分为小管棚法(长度小于3m)和大管棚法(长度大于3m)。

预注浆加固法常采用工作面预注浆。

对于较破碎围岩区域采用金属支架或喷锚网支护,并及时封闭暴露面,能发挥支护作用,保证施工安全;对于易分化的围岩采用喷射混凝土及时封闭(临喷),减少围岩在空气中的暴露时间,以及隔绝围岩与水的接触,提高围岩的自身稳定性。

对于膨胀岩区域采用先让后抗、喷锚网或金属支架支护的施工方法。

膨胀岩体吸水已膨胀,对支护体破坏较大,处理不当,常危及工程安全和人生安全。

要采取治理涌水和淋帮水的措施,并及时进行喷锚网支护。

对于金属支架支护,支架之间相互连接可靠、牢固,背板和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接顶,严禁支架后有空区;若支架之间相互连接不可靠、牢固,背板和顶帮之间的空隙没塞紧、不接顶,则地压来或爆破时,易造成支架倒塌,甚至发生伤亡事故。

采用喷射混凝土作为临时支护,为尽早使混凝土发挥作用,在混凝土中添加速凝剂。

临时支护紧跟作业面,才能发挥临时支护的作用,保证施工安全。

在实际工作中,因未严格按照本条规定执行,常发生片帮、冒顶,危及施工人员安全,甚至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教训深刻。

在实际工作中,大家应该严格执行。

3、规范第三章“竖井施工”第4.6.1条规定:井筒延深时,必须设置与上部生产水平隔开的保护设施。

本条款本矿山不适用。

4、规范第五章:“斜井与斜坡道施工”第5.2.1条规定:斜井、盲斜井施工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提升矿车时,井口应设与提升机连锁的阻车器;(2)井口下20m内及掘进面上放30m内,应分别设保险杠,并由专人看管。

(3)斜井内人行道侧,应每隔30~50m设躲避硐室。

说明:此处的保险杠就是指斜井施工日常说的捞车门。

(二矿充填斜井安装)当提升容器通过阻车器进入斜井后,还有可能发生跑车。

因此,在斜井口下20m和工作面上方15 m~30m,应分别设保险杠,由专人或信号工负责看管,以防跑车冲入工作面发生伤人事故。

斜井内人行道侧,应每隔30~50m设躲避硐室。

是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第6.1.3.3条的规定。

5、规范第五章:“斜井与斜坡道施工”第5.3.1条规定:斜井、盲斜井施工,工作面与井底必须设置信号装置。

就我公司目前作业面采用“红区管控措”,红区管控措施斜坡道施工都做到了。

在这个问题上,工作面与井底必须设置信号装置,是否需要,须探讨。

6、第六章“巷道与硐室施工”第6.1.3条规定:用钻爆法贯通及斜交及立交巷道时,应准确测量贯通距离。

当两个作业面距离15m时,必须停止一个掘进作业面施工,爆破前应在通向两个作业面的通道中设置安全警戒,待2个作业面人员全部撤离至安全区域后,方可起爆。

说明:钻爆法施工就是:采用爆破方法进行巷道掘进。

当两个作业面距离15m时,必须停止一个掘进作业面施工,爆破前应在通向两个作业面的通道中设置安全警戒,待2个作业面人员全部撤离至安全区域后,不论贯通、斜交,一个工作面放炮爆破,对另一个作业面施工人员带来安全威胁,这种威胁容易震落巷道墙部、顶帮的石块,严重时会崩塌巷道,另一方面,突然爆破,强大的爆破声容易伤害、惊吓人员。

本条是根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第5.3.2.1条的规定制定的。

7、第六章“巷道与硐室施工”第6.1.4条规定: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任一工作面进行爆破前,应通知相邻巷道工作面的作业人员撤出安全区域后方能进行。

说明:根据井下爆破作用原理和井下施工爆破实践经验,认为爆破作用的安全间柱为20m。

在20m以内的两条平行巷道,一个工作面爆破,会对另一个工作面造成影响,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在爆破前应通知相邻工作面的人员撤至安全区域后,才能进行爆破作业。

本条是根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第5.3.2条的规定制定的。

应当说明的是如果两个平行巷道相距20m,但它们的作业点相距很远就没这个必要。

这里所说的20m是作业点的20m。

本条是根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第5.3.2.2条的规定制定的。

8、第七章“天井与溜井施工”第 7.1.2条规定:天井、溜井施工,应采用导爆管、磁电雷管起爆器起爆,严禁使用普通电雷管起爆。

说明:天井、溜井掘进施工,本身安全威胁就较大,施工照明及施工设备易带杂散电流,杂散电流容易引爆电雷管,发生早爆,造成人员伤害事故。

因此不得采用电雷管起爆。

9、第七章“天井与溜井施工”第 7.1.3条规定:天井、溜井掘进爆破后,必须通风,工作面必须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说明:天井、溜井掘进时,爆破产生的炮烟多集中于工作面附近,并且容易造成人员中毒的有害气体往往集中在工作面顶部,必须经过通风。

而天井、溜井掘进时的通风,多采用压气吹风,通风量的大小及通风时间长短,决定了通风的效果。

因此,应经过现场检查确认,检查人员不应少于2人。

经检查合格后方准作业,以免造成炮烟中毒,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10、第七章“天井与溜井施工”第 7.2.5条规定:提升机房与停罐水平和吊罐之间,必须设置信号装置;信号线不得设置在吊罐钢丝绳绳孔内;吊罐升降时必须保证信号畅通。

说明:吊罐(吊桶)升降过程中,信号特别重要,信号不畅通、不可靠时,禁止升降吊罐,否则会发生人生伤害事故。

因此提升机房与停罐水平和吊罐之间,设置的信号装置必须畅通。

信号线不得设置在吊罐钢丝绳绳孔内,以防钢丝绳升降过程中损害信号线而导致信号失灵。

是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第6.1.4.2条的规定。

11、第八章“采切工程施工”第8.4.2条规定:采场天井、溜井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相距30m以内同时施工的天井、溜井,应错开爆破时间并设警戒。

任一工作面进行爆破前,应通知相邻工作面的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区域后,方能起爆;(2)天井、溜井施工距上水平巷道小于7m时,应在贯通位置设明显标志,爆破时设警戒哨。

贯通距离不应小于2m,若围岩条件较差,则不应小于3m。

说明:采切工程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天井、溜井较多。

根据矿山经验,相邻工作面相距30m 以内时,一个工作面爆破,另一个工作面会震掉浮石,尤其在较松散的岩石中更易掉落。

因此应错开爆破时间,爆破时必须事先通知附近天井、溜井的施工人员撤离工作面。

在与上水平贯通处,爆破前设警戒哨和标志的目的,是为避免恰好在爆破时有人员通过贯通处造成伤害。

本条是根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规定制定的。

12、第十章“防水与治水工程施工”第 10.1.1条规定:当掘进工作面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先探水后掘进:1 接近溶洞、水量大的含水层;2 接近可能与地表水体或地下水系、含水层等相通的断层、裂隙;3 接近被淹井巷、老窿;4 接近水文地质复杂地段;5 接近隔离矿柱;6 掘进工作面或其它地段发现有突水预兆。

说明:金川矿区无以上情况。

本条是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的规定。

13、第十章“防水与治水工程施工”第 10.2.3条规定:在探、放水钻孔施工前,必须考虑邻近井巷的作业安全,并应预先布置避灾路线,必要时设置防水闸门。

说明:在进行探水钻孔施工前,应根据探放水施工与井下生产、基建之间的位置关系,预计探放水后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及后果,必须考虑邻近井下生产、施工的安全。

应预先布置避实路线,包括水的流经通道、排水设备,和紧急情况下人员的撤离路线。

在预计探水危险较大的地区探水前,还应设置防水闸门,以防万一。

那么,在钻探探水前,应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包括(1)收集必要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2)检查探水钻孔附近巷道的稳定性;(3)核定排水能力,做好排水准备工作;(4)在有突然大量涌水的区段,应先做好防水闸门;(5)确定并熟悉避灾路线,沿途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和照明条件;(6)制定探水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二矿区地表~1150下料溜井进行放水。

14、第十章“防水与治水工程施工”第 10.2.4规定:根据水文地质资料,在静水压力大于1.6MP的地区进行探水钻进前,必须先安装孔口管、孔口阀、三通、压力表等,采取防止孔口管和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金川矿区很少放水15、第十一章“辅助工作”第11.2.3条规定:吊桶提升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每人所站吊桶底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0.12m2,吊桶净高不得小于1.1m;(2)人员井筒内检查设施、设备时,吊桶提升降速度不得大于0.3m/s;(3)稳绳终端和钩头连接装置上方,应设缓冲装置;(4)提升钩头必须设有防止罐梁脱出的安全闭锁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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