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_T 944.2-2014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2部分管理要求
浙江制造认证实施细则
“浙江制造”认证实施细则编号:ZJM-001-4322-2015小型污水污物潜水电泵2015-09-14发布 2016-11-18修订“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发布目录0引言 (4)1认证范围 (4)2认证依据 (4)3单元划分原则及认证模式 (4)3.1 单元划分原则 (4)3.2 认证模式 (4)4认证实施的环节及要求 (4)4.1 认证申请与受理 (5)4.1.1 所需资料 (5)4.1.2 受理 (5)4.2 产品检验 (5)4.2.1抽样原则 (5)4.2.2 检验方案 (5)4.2.3 检验要求及检验结论 (6)4.3 初始工厂审核 (6)4.3.1 审核内容及要求 (6)4.3.2 审核时间及人日数 (6)4.3.3 审核结论 (6)4.4 认证结果评价与决定 (6)4.4.1 评价与决定 (6)4.4.2 认证时限 (6)4.5 获证后监督 (7)4.5.1 监督时间、频次 (7)4.5.2 监督内容 (7)4.5.2.1 监督审核 (7)4.5.2.2 抽样检验 (7)4.5.3 监督评价 (7)4.6再认证 (8)5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8)5.1 认证证书 (8)5.1.1 证书有效性的保持 (8)5.1.2 认证变更 (8)5.1.3 证书的暂停、撤销、注销 (8)5.1.4 认证范围的扩展、扩大 (9)5.2 认证标志 (9)5.3 证书和标志的使用 (9)6认证收费 (9)附件1 (10)附件2 (11)前言本细则由“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组织制定、发布,版权归“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所有,联盟内成员根据本机构的资质情况备案后使用,联盟外的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的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本细则附录1、附录2为资料性附录。
本细则由“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提出并归口。
本细则主要起草单位: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本细则2015年9月14日发布并实施,2016年11月18日本细则第一次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为:4.2.2检验方案。
DB33T944.4-2019“品字标”品牌管理与评价规范第4部分:“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评价要求
ICS03.120.99A00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 944.4—2019“品字标”品牌管理与评价规范第4部分:“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评价要求Management and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Defined Quality"brand—Part 4: Evaluation requirements for" Zhejiang Agricultural Products of DefinedQuality"2019-08-30发布2019-09-30实施前言DB33/T 944《“品字标”品牌评价规范》分为6个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第2部分:“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评价要求;——第3部分:“品字标浙江服务”品牌评价要求;——第4部分:“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评价要求;——第5部分:“品字标浙江建造”品牌评价要求;——第6部分:“品字标浙江生态”品牌评价要求。
本部分为DB33/T 944的第4部分。
本部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
本部分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姚晗珺、王群、刘彦林、曹伟、王子源、应珊婷。
"品字标"品牌管理与评价规范第4部分:"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评价要求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认定、基本要求、管理体系、生产管理、供应和服务管理、风险管理、人员管理、可持续发展、履行主体责任等。
本部分适用于“品字标浙江农产”生产经营主体和品牌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3/T 944.1 “品字标”品牌管理与评价规范第1部分:管理要求3 品牌认定3.1 品牌架构“品字标浙江农产”是“品字标”品牌在农业领域的子品牌,由“品字标”品牌管理机构负责品牌管理。
DB33T 944.1-2014 “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
6.1 总则 “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对产业及浙江经济发展具有带动作用。
6.2 要求 6.2.1 企业具有对相关产业的技术引领能力,有效带动标准、产品、工艺及技术的进步。 6.2.2 企业应主动建立互利共赢的供应商合作关系。供应链中的合格供应商 50%以上应源自浙江。
7 社会责任
7.1 总则 “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诚信经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I
DB33/T 944.1—2014
引言
0.1 总则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制造”的定义和内涵,并从品质卓越、自主创新、产业协同、社会责任四个方
面阐明了“浙江制造”的特性,提出了追求“浙江制造”企业所需要达到的基本条件。 0.2 基本理念
本标准建立在以下基本理念基础上,企业应运用这些理念满足“浙江制造”要求: a) 品质卓越 “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采用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标准,保证产品制造水平稳定,技术水平达到 国内一流,国际先进。 b) 自主创新 “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掌握产品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 c) 产业协同 “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对产业及浙江经济发展具有较好的带动作用。 d) 社会责任 “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诚信经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II
DB33/T 944.1—2014
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制造”的术语和定义,以及品质卓越、自主创新、产业协同、社会责任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总部在浙江的企业。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自我评价及认证等第三方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4年第2号(总第170号)--依法备案行业标准891项的公告
YD/T 1229.2-2010
2013-04-25
2013-06-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46
42825-2014
YD/T 1229.3-2013
可移动终端数据同步业务技术要求 第3部分:数据同步表示协议
YD/T 1229.3-2010
2013-04-25
2013-04-25
2013-06-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
42799-2014
YD/T 2458-2013
基于统一IMS的业务测试方法 个性化振铃音业务(第一阶段)
2013-04-25
2013-06-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21
42800-2014
YD/T 2459-2013
基于统一IMS的业务测试方法 IP Centrex业务(第一阶段)
互联网数据中心技术及分级分类标准
2013-04-25
2013-06-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2
42781-2014
YD/T 2442-2013
互联网数据中心资源占用、能效及排放技术要求和评测方法
2013-04-25
2013-06-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3
42782-2014
YD/T 2443-2013
防火墙设备能效参数和测试方法
宽带网络接入服务器(BNAS)业务备份技术要求
2013-04-25
201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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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42789-2014
YD/T 2450-2013
伪线技术要求 操作、管理和维护
2013-04-25
2013-06-01
“浙江制造”团体标准解读及申报的体会
“浙江制造”团体标准解读及申报的体会♦宁波高智创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陈亦辉王超凡 宁波大科创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秦全荣秦敏丰摘要:2014年浙江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打造“浙江制造”品牌的意见。
以打造“浙江制造”团体标准为先导,旨在通过政府、服务机构、企业联动,推进标准强省、质量强省、品牌强省战略。
深入实施知名企业、知名品牌、知名企业家培育工程,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
本文通过作者在浙江标准标准申报过程中的实践,加深了对标准的理解,并谈谈其中的一些体会。
关键词:浙江制造标准理解1引言2017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将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5个层次。
除了国家标准分强制性、推 荐性标准外,其他标准都是推荐性标准。
团体标准是在行业范围、专业领域内有影响力并具备相应标准化能力的协(学)会、产业联盟等专业组织制定并发布的标准,是一种市场机制下产生的标准。
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团体标准的制定进行规范、引导和监督。
浙江是制造业大省,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有相当一批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出口规模居全国前列。
但浙江省制造业总体仍处于产业链的中低端,存在诸多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知名品牌不多、质量效益不够理想等问题,亟待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如何引导广大企业更好地走技术创新、质量兴省、效益兴省的道路,高效地打造“浙江制造”品牌?浙江省政府高瞻远瞩进行布局:以标准和认证为抓手,通过高标准的运用实施引领“浙江制造”的高品质发展,对符合高标准、高品质要求的浙江产品进行“浙江制造”认证。
在浙江省政府倡导和关心下、经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由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制定的《“浙江制造”评价规范》(D B33/T 944-2014)于2014年11月27日起正式实施。
2浙江制造团体标准解读2.1标准的框架采用“产品标准+认证”的模式,但允许产品标准研制后不进行以后的产品认证。
DB33T944.1-2014“浙江制造”评价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
DB33T944.1-2014“浙江制造”评价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ICS03.120.99A00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DB 33/T 944.1—2014浙江制造”评价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Made-in-Zhejiang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2014-10-27发布2014-11-27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T 944.1—2014前言DB33/T 944 《“浙江制造”评价规范》分为两个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第2部分:管理要求。
本部分为DB33/T 944的第1部分。
本部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
本部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质量技术审查评价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蒋建平、张利萍、王青、郦东、刘璇、朱明、吕晓思、陈前雪。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IDB33/T 944.1—2014II 引言0.1总则本标准规定了“浙江制造”的定义和内涵,并从品质卓越、自主创新、产业协同、社会责任四个方面阐明了“浙江制造”的特性,提出了追求“浙江制造”企业所需要达到的基本条件。
0.2基本理念本标准建立在以下基本理念基础上,企业应运用这些理念满足“浙江制造”要求:a)品质卓越“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采用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标准,保证产品制造水平稳定,技术水平达到国内一流,国际先进。
b)自主创新“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掌握产品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
c)产业协同“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对产业及浙江经济发展具有较好的带动作用。
d)社会责任“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诚信经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DB33/T 944.1—2014浙江制造"评价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浙江制造”的术语和定义,以及品质卓越、自主创新、产业协同、社会责任要求。
ZJM-010-4294-2019 -混凝土用螺杆型膨胀锚栓
“浙江制造”认证实施细则编号:ZJM-010-4294-2019 混凝土用螺杆型膨胀锚栓2019-03-15 发布2019-03-15 实施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发布目录前言 (3)0 引言 (4)1.认证范围 (4)2.认证依据 (4)3.单元划分原则及认证模式 (4)3.1单元划分原则 (4)3.2认证模式 (5)4.认证实施的环节及要求 (5)4.1认证申请与受理 (5)4.1.1所需资料 (5)4.1.2受理 (5)4.2产品检验 (6)4.2.1送样原则 (6)4.2.2检验方案 (6)4.2.3检验要求及检验结论 (7)4.3初始工厂审查 (7)4.3.1审查内容及要求 (7)4.3.2审查时间及人日数 (7)4.3.3审查结论 (7)4.4认证结果评价与决定 (8)4.4.1评价与决定 (8)4.4.2认证时限 (8)4.5获证后监督 (8)4.5.1监督时间、频次 (8)4.5.2监督内容 (9)4.5.3监督评价 (9)4.6 证书到期再认证 (9)5.认证证书和标志 (9)5.1认证证书 (9)5.1.1证书有效性的保持 (9)5.1.2认证变更 (10)5.1.3证书的暂停、撤销、注销 (10)5.1.4认证范围的扩展、扩大 (10)5.2认证标志 (11)5.3证书和标志的使用 (11)6.认证收费 (11)附录1 产品描述 (12)附录2 自我声明 (13)前言本细则由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组织制定、发布,联盟内成员根据本机构的资质情况备案后使用,联盟外的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的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本细则附录1、附录2 为资料性附件。
本细则由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提出并归口。
本细则为首次发布。
“浙江制造”认证实施细则——混凝土用螺杆型膨胀锚栓0 引言本细则基于“浙江制造”认证的质量与信誉保证制定,规定了混凝土用螺杆型膨胀锚栓产品认证的要求和程序。
浙江:《“浙江制造”评价规范》地方标准正式批准发布
浙江:《“浙江制造”评价规范》地方标准正式批准发布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标准导报》
【年(卷),期】2014(0)12
【摘要】近日,地方标准《“浙江制造”评价规范》(DB33/T944-2014)正式批准发布。
该标准将于11月27日正式实施。
《“浙江制造”评价规范》分为“通用要求”和“管理要求”两部分,明确了“浙江制造”的定义和内涵,从品质卓越、自主创新、产业协同、社会责任四个方面阐明了“浙江制造”的认证特性,并提出了“浙江制造”基本条件。
【总页数】1页(P13-13)
【关键词】地方标准;浙江;制造;评价;自主创新;社会责任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652.3
【相关文献】
1.《“浙江制造”评价规范》地方标准正式批准发布 [J], ;
2.浙江:我国首个城乡发展一体化地方标准规范正式发布 [J], ;
3.浙江省地方标准《山塘运行管理规程》批准发布 [J],
4.“浙江制造”团体标准《茶叶揉捻机》获批准发布 [J], 周仁桂;林丽娜
5.浙江:全国首个《海洋渔捞日志规范》地方标准正式发布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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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2部分:管理要求
应对品牌进行定位,确定品牌核心价值,制定品牌中长期规划,制定品牌传播推广的措施并有效实 施。
7.2 设计和开发
7.2.1 设计和开发策划
7.2.1.1 应制定年度产品开发计划,对产品的设计和开发进行策划。 7.2.1.2 产品设计开发时应采用先进质量工具,可包括质量功能展开(QFD)、失效模式和效果分析 (FMEA)、故障早期激发改进(FSI)等。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融入技术创新活动,积极开发拥有自主 知识产权的产品。
2014 - 11 - 27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3/T 944.2—2014
前言
DB33/T 944 《“浙江制造”评价规范》分为两个部分: ——第1部分 通用要求; ——第2部分 管理要求。 本部分为DB33/T 944的第2部分。本部分依据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 本部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质量技术审查评价中心、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前雪、丁德祥、汪钢、周坚锋、李臣、冀晓东、施建华、吕继响。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6.3 生产环境
提供和维护生产所需的环境,包括员工所处的环境,确保产品的符合性和顾客满意。
6.4 检验、试验和测量装置
应根据产品检测和工艺的要求,配置检验、试验和测量装置,并与所要求的检验、试验和测量能力 相一致。应定期检定或校准。并对其使用、维护、搬运、贮存等做出规定。
6.5 信息和知识
6.5.1 企业根据战略发展需要,收集来自市场、员工、供方、合作方等的信息,并及时传递,以提高 整体效率和反应能力。 6.5.2 应建立或逐步建立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可包括企业资源计划(ERP)、客户管理系统(CRM) 等,以推动企业在产品设计方法、生产工艺和管理模式的创新,提高管理的效率。 6.5.3 应营造学习知识的氛围,建立知识管理的信息平台用于学习和交流,收集和传递来自员工、顾 客、供方和合作伙伴的知识,可包括:图纸、文件、专利、攻关成果、技术革新、法律法规等,将知识 转化为效益,促进知识资产的不断增值。
“浙江制造”认证模式与认证要求
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宣讲课件(二)—“浙江制造” 标准制定与“浙江制造”认证实施讲义提纲一、《“浙江制造”评价规范》解读1、通用要求:什么是“浙江制造” ,“浙江制造”的主要内涵,以及追求“浙江制造”品牌的企业所需要达到的基本条件。
2、管理要求二、“浙江制造”产品标准的研制1、产品的选取:市场占有率高、技术国际先进、掌握产品核心技术、符合当前产业发展导向2、标准的申报3、标准制定的程序(八步)4、标准的要求5、企业的对标达标三、“浙江制造”认证的实施1、“浙江制造”认证介绍1)“浙江制造”认证的意义和特点2)“浙江制造”认证流程介绍2、“浙江制造”认证要求介绍1) 管理职责2) 资源管理3)过程管理4)测量分析改进创新3、“浙江制造”认证的责任和权利1 ) 认证机构的责任2 ) 证书和标志的使用权利和责任引言:2014 年,国家认监委发文明确支持我省人民政府采信第三方认证结果,积极支持以认证机构联盟形式开展“浙江制造”产品认证试点工作。
2014 年11 月,“浙江制造”认证联盟在杭州成立。
同时,已经有包括方太厨具、雅戈尔集团、杭州汽轮机股份和浙江菲达环保公司等四家试点企业成为“浙江制造”的首批获证企业。
下面,我们就浙江制造认证模式和如何认证实施方面展开重点讲解。
一、“浙江制造”认证介绍1、“浙江制造”认证的意义和特点GB/T 27000-2006 中对认证的定义是“与产品、过程、体系或人员有关的第三方证明” 。
而第三方证明又是需要针对认证对象满足规定要求的情况,对选取和确定活动及其结果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验证的,以证实规定要求已得到满足。
我们日常认识较多的为管理体系认证、自愿性产品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CCC 认证等。
从2014 年,国家认监委发文明确鼓励和支持省人民政府采信第三方认证结果,支持以认证机构联盟形式开展“浙江制造”产品认证试点工作后,我省对“浙江制造”认证模式进行了创新,赋予了“浙江制造”认证显著的特点和内容。
DB33T 944. 2-2014 “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2部分:管理要求.pdf
5.4.3.1 应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包括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在以下活动时应规避知识产权的侵权: a) 设计与开发; b) 采购产品、技术和服务; c) 来料加工、贴牌生产、委托加工; d) 产品出口或赴境外参展。
5.4.3.2 在进行知识产权Fra bibliotek进时,应审查知识产权的有效性与法律状态,并通过合同界定双方的权利 和义务。
6.3 生产环境
提供和维护生产所需的环境,包括员工所处的环境,确保产品的符合性和顾客满意。
6.4 检验、试验和测量装置
应根据产品检测和工艺的要求,配置检验、试验和测量装置,并与所要求的检验、试验和测量能力 相一致。应定期检定或校准。并对其使用、维护、搬运、贮存等做出规定。
6.5 信息和知识
6.5.1 企业根据战略发展需要,收集来自市场、员工、供方、合作方等的信息,并及时传递,以提高 整体效率和反应能力。 6.5.2 应建立或逐步建立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可包括企业资源计划(ERP)、客户管理系统(CRM) 等,以推动企业在产品设计方法、生产工艺和管理模式的创新,提高管理的效率。 6.5.3 应营造学习知识的氛围,建立知识管理的信息平台用于学习和交流,收集和传递来自员工、顾 客、供方和合作伙伴的知识,可包括:图纸、文件、专利、攻关成果、技术革新、法律法规等,将知识 转化为效益,促进知识资产的不断增值。
7.2.2 设计和开发的输入和输出
7.2.2.1 应确定设计和开发的要求。 7.2.2.2 设计和开发的输出应满足输入的要求,并可以进行验证, 并应在放行前得到批准。
7.2.3 评审、验证和确认
应依据设计和开发的策划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系统的评审、验证和确认,确保产品能够满足要求。在 评审、验证、确认时应关注技术创新的实现结果,发现的不满足应采取必要的措施。
DB33/T 944.2-2017 “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2部分:管理要求
ICS 03.120.10 A 00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944.2—2017
代替 DB33/T 944.2-2014
“浙江造”评价规范 第 2 部分:管理要求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Zhejiang Made
Part2: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8.2.1 顾客关系的建立与沟通 ....................................................... 12 8.2.2 产品和服务要求的确定 ....................................................... 12 8.2.3 产品和服务要求的评审 ....................................................... 13 8.2.4 产品和服务要求的更改 ....................................................... 13 8.3 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和开发 ......................................................... 13 8.3.1 总则 ....................................................................... 13 8.3.2 设计和开发策划 ............................................................. 13 8.3.3 设计和开发输入 ............................................................. 13 8.3.4 设计和开发控制 ............................................................. 14 8.3.5 设计和开发输出 ............................................................. 14 8.3.6 设计和开发更改 ............................................................. 14 8.4 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的控制 ............................................... 15 8.4.1 总则 ....................................................................... 15 8.4.2 控制类型和程度 ............................................................ 15 8.4.3 提供给外部供方的信息 ...................................................... 15 8.5 生产和服务提供 ................................................................ 16 8.5.1 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 ...................................................... 16 8.5.2 标识和可追溯性 ............................................................ 16 8.5.3 顾客或外部供方的财产 ...................................................... 16 8.5.4 防护 ...................................................................... 16 8.5.5 交付后活动 ................................................................ 16 8.5.6 更改控制 .................................................................. 17 8.6 产品和服务的放行 .............................................................. 17 8.7 不合格输出的控制 .............................................................. 17 8.8 应急准备和响应 ................................................................ 17
三定的宣贯的会议记录
三定的宣贯的会议记录第一篇:宣贯会议记录宣贯会议记录1、企业主体责任1)确保材料申报资料的真实性2)依法开展临床试验3)健全质量管理体系4)严格按要求组织生产5)定期自查质量管理体系6)立即采取整改措施7)严格落实委托8)开展不良事件检测9)配合不良事件调查10)开展问题产品召回11)按要求运输存储12)按要求试用产品2、设计控制必须形成文件3、检测不能缺项。
4、严格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5、一类备案资料是存档备案,但是所备案资料市局网站会公开6、产品检验要做全性能检验,检测机构对技术要求做预评价7、医疗器械责任主体是申请人,申请人承担最终法律责任8、注册证、生产许可证可分为不同主体,但是一个注册证职能落户一个企业,生产许可证按类别,附页列出品种细类,没有生产许可证产品不能上市。
且注册证不能转让9、注册审查中质量管理体系由省局检查10、临床豁免依据豁免目录,一类不需要临床,依据豁免目录描述功能只能减少不能增加11、医疗器械应试用通用名称,不同生产企业生产同类医疗器械应采用同一名称12、医疗器械注册编码由生产——流通——使用各个环节同一编码,形成编码追溯系统13、生产可以委托,但是注册申请人为主导,主导受委托企业生产对生产品质量负责14、社会公告,将不良企业公告公布15、一个注册证,办理一个生产许可程序16、产品技术要求是重要检测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强制性要求必须满足17、注册检测无菌都为二类,检测内容基本无变化,标准改为技术要求18、药监局——负责产品质量监管卫计委——负责对产品使用各个方面的监管19、出口严格备案、经营企业必须健全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强化可追溯管理销售终端的记录21、医疗器械运输、贮存要有严格要求,温度、湿度等22、产品研发设计过程不可少,产品研发、设计输入输出评审设计转化等等必须形成文件,研发设计转化的产品必须是安全有效的产品23、注册体系检查必须检查,延续注册不比体系检查24、注册申请人负责产品的出货,并对产品质量负责。
ZJM-002-4111-2020 -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用烧结钕铁硼磁钢
“浙江制造”认证实施细则编号:ZJM-002-4111-2020 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用烧结钕铁硼磁钢2020-06-02 发布2020-06-02 实施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发布目录前言 (3)0 引言 (4)1.认证范围 (4)2.认证依据 (4)3.单元划分原则及认证模式 (4)3.1单元划分原则 (4)3.2认证模式 (4)4.认证实施的环节及要求 (5)4.1认证申请与受理 (5)4.1.2 受理 (6)4.2产品检验 (6)4.2.2抽样原则 (6)4.2.3检验方案 (6)4.2.4检验要求及检验结论 (8)4.3初始工厂审查 (8)4.3.1审查内容及要求 (8)4.3.2审查时间及人日数 (8)4.3.3审查结论 (9)4.4认证结果评价与决定 (9)4.4.1评价与决定 (9)4.4.2认证时限 (9)4.5获证后监督 (9)4.5.1监督时间、频次 (9)4.5.2监督内容 (10)4.5.3监督评价 (11)4.6 证书到期再认证 (11)5.认证证书和标志 (11)5.1认证证书 (11)5.1.1证书有效性的保持 (11)5.1.2认证变更 (11)5.1.3证书的暂停、撤销、注销 (12)5.1.4认证范围的扩展、扩大 (12)5.2认证标志 (12)5.3证书和标志的使用 (13)6.认证收费 (13)附录1 产品描述 (14)附录2 自我声明 (15)前言本细则由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组织制定、发布,版权归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所有,联盟内成员根据本机构的资质情况备案后使用,联盟外的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的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本细则附录1、附录2 为资料性附件。
本细则由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提出并归口。
本细则为首次发布。
“浙江制造”认证实施细则——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用烧结钕铁硼磁钢0 引言本细则基于“浙江制造”认证的质量与信誉保证制定,规定了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用烧结钕铁硼磁钢产品认证的要求和程序。
DB33/T944.2-2017“浙江制造”评价规范第2部分:管理要求
DB33/T944.2-2017“浙江制造”评价规范第2部分:管理要求ICS03.120.10A 00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 944.2—2017代替DB33/T 944.2-2014“浙江制造”评价规范第2部分:管理要求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Zhejiang MadePart2: management requirements2017-08-29发布2017-09-29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T 944.2—2017目次前言................................................................................ IV 引言 (V)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组织环境和战略 (3)4.1 战略制定 (3)4.2 理解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 (3)4.3 确定管理体系的范围 (3)4.4 管理体系及其过程 (4)5 领导作用 (4)5.1 领导作用和承诺 (4)5.1.1 总则 (4)5.1.2 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5)5.2 方针 (5)5.2.1 制定方针 (5)5.2.2 沟通方针 (5)5.3 组织的岗位、职责和权限 (5) 5.4 组织治理 (5)5.5 社会责任 (6)6 策划 (6)6.1 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 (6) 6.1.1 总则 (6)6.1.2 环境因素 (6)6.1.3 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7) 6.1.4 合规义务 (7)6.1.5 控制措施策划 (7)6.2 目标及其实现的策划 (7) 6.2.1 战略目标 (7)6.2.2 目标部署和措施的策划 (8)6.3 变更的策划 (8)7 支持 (8)7.1 资源 (8)7.1.1 总则 (8)IDB33/T 944.2—20177.1.2 人力资源 (8)7.1.3 基础设施 (9)7.1.4 过程运行环境 (9)7.1.5 监视和测量资源 (9)7.1.6组织的知识 (9)7.1.7 信息和安全 (10)7.2 能力 (10)7.3 意识 (10)7.4 沟通与信息交流 (11)7.5 成文信息 (11)7.5.1 总则 (11)7.5.2 创建和更新 (11)7.5.3 成文信息的控制 (11)8 运行 (12)8.1 运行的策划和控制 (12)8.2 产品和服务的要求 (12)8.2.1 顾客关系的建立与沟通 (12)8.2.2 产品和服务要求的确定 (12)8.2.3 产品和服务要求的评审 (13)8.2.4 产品和服务要求的更改 (13)8.3 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和开发 (13)8.3.1 总则 (13)8.3.2 设计和开发策划 (13)8.3.3 设计和开发输入 (13)8.3.4 设计和开发控制 (14)8.3.5 设计和开发输出 (14)8.3.6 设计和开发更改 (14)8.4 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的控制 (15) 8.4.1 总则 (15)8.4.2 控制类型和程度 (15)8.4.3 提供给外部供方的信息 (15)8.5 生产和服务提供 (16)8.5.1 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 (16)8.5.2 标识和可追溯性 (16)8.5.3 顾客或外部供方的财产 (16)8.5.4 防护 (16)8.5.5 交付后活动 (16)8.5.6 更改控制 (17)8.6 产品和服务的放行 (17)8.7 不合格输出的控制 (17)8.8 应急准备和响应 (17)9 绩效评价 (18)IIDB33/T 944.2—20179.1 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 (18)9.1.1 总则 (18)9.1.2 合规性评价 (18)9.1.3 顾客满意 (19)9.1.4 分析与评价 (19)9.2 内部审核 (19)9.3 管理评审 (19)9.3.1 总则 (19)9.3.2 管理评审输入 (20)9.3.3 管理评审输出 (20)10 改进 (20)10.1 总则 (20)10.2 不合格、事件调查、纠正措施 (20)10.3 持续改进 (21)附录A(规范性附录)竞争能力评价标准 (22)附录B(规范性附录)自主创新能力评价标准 (23)附录C(规范性附录)产业协同能力评价标准 (24)附录D(规范性附录)社会责任评价标准 (25)附录E(规范性附录)采信其他管理体系认证、评审和检验结果(26)附录F(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与GB/T19001、GB/T24001、GB/T28001、GB/T19580、GB/T29467条款对照 (28)IIIDB33/T 944.2—2017IV 前言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ZJM-003-3756-2020- 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浙江制造”认证实施细则编号:ZJM-003-3756-2020 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2020-11-24 发布2020-11-24 实施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发布目录前言 (3)0 引言 (4)1.认证范围 (4)2.认证依据 (4)3.单元划分原则及认证模式 (4)3.1单元划分原则 (4)3.2认证模式 (5)4.认证实施的环节及要求 (5)4.1认证申请与受理 (5)4.1.1所需资料 (5)4.1.2受理 (6)4.2产品检验 (6)4.2.1产品要求 (6)4.2.2检验方案 (7)4.2.3检验要求及检验结论 (7)4.3初始工厂审查 (8)4.3.1审查内容及要求 (8)4.3.2审查时间及人日数 (8)4.3.3审查结论 (8)4.4认证结果评价与决定 (9)4.4.1评价与决定 (9)4.4.2认证时限 (9)4.5获证后监督 (9)4.5.1监督时间、频次 (9)4.5.2监督内容 (10)4.5.3监督评价 (11)4.6 证书到期再认证 (11)5.认证证书和标志 (11)5.1认证证书 (11)5.1.1证书有效性的保持 (11)5.1.2认证变更 (11)5.1.3证书的暂停、撤销、注销 (12)5.1.4认证范围的扩展、扩大 (12)5.2认证标志 (12)5.3证书和标志的使用 (13)6.认证收费 (13)附录1 产品描述 (14)附录2 自我声明 (15)前言本细则由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组织制定、发布,联盟内成员根据本机构的资质情况备案后使用,联盟外的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的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本细则附录1、附录2 为资料性附件。
本细则为首次发布。
“浙江制造”认证实施细则——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0 引言本细则基于“浙江制造”认证的质量与信誉保证制定,规定了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产品认证的要求和程序。
本细则与《“浙江制造”评价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浙江制造”评价规范第2部分管理要求》等标准和要求配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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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根据企业近几年的绩效趋势,收集竞争对手及标杆当前和以往的绩效数据,对数据和信息进行分 析,设定绩效具体值。
2
DB33/T 944.2—2014
5.4 社会责任
5.4.1 公共责任
企业应识别在产品使用、生产过程和提供服务时,对员工和公众健康安全、质量安全、环境保护、 能源和资源消耗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并采取预防、控制和改进措施 (见本标准7.6和7.7)。
7.2.2 设计和开发的输入和输出
7.2.2.1 应确定设计和开发的要求。 7.2.2.2 设计和开发的输出应满足输入的要求,并可以进行验证, 并应在放行前得到批准。
7.2.3 评审、验证和确认
应依据设计和开发的策划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系统的评审、验证和确认,确保产品能够满足要求。在 评审、验证、确认时应关注技术创新的实现结果,发现的不满足应采取必要的措施。
7.1.6 品牌建设
应对品牌进行定位,确定品牌核心价值,制定品牌中长期规划,制定品牌传播推广的措施并有效实 施。
7.2 设计和开发
7.2.1 设计和开发策划
7.2.1.1 应制定年度产品开发计划,对产品的设计和开发进行策划。 7.2.1.2 产品设计开发时应采用先进质量工具,可包括质量功能展开(QFD)、失效模式和效果分析 (FMEA)、故障早期激发改进(FSI)等。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融入技术创新活动,积极开发拥有自主 知识产权的产品。
GB/T 19001、GB/T 24001、GB/T 28001、GB/T 29467和GB/T 1958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基本要求
4.1 管理要求的策划和建立 企业应根据“浙江制造”认证的范围策划管理要求。管理要求应满足DB33/T 944.1在品质卓越、自
主创新、产业协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要求,同时也应满足本标准要求。 4.2 管理要求的实施和改进 4.2.1 应确定并配备实施管理要求所需的人员、技术、资金、设备等资源。 4.2.2 应建立内部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确保管理要求有效执行。 4.2.3 应评审并改进管理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4.3 文件要求 4.3.1 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和管理需要确定所需文件。文件应包括:
5 管理职责
5.1 高层领导的作用
5.1.1 确定和贯彻组织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 5.1.2 确定内外沟通的方式和渠道,可包括领导演讲、座谈会、网站、报刊等多种形式。 5.1.3 创造一个包括诚信守法、改进、创新、快速反应和学习等要点的文化环境。 5.1.4 推进品牌建设,积极创建企业名牌。 5.1.5 通过主持管理评审、经济活动分析会等形式,定期评价关键绩效指标,确定改进和创新的重点 并实施。 5.1.6 配置资源,确保技术创新、品牌建设等需求。
5.4.2 道德行为
5.4.2.1 企业应营造诚信经营文化,制定用于内部管理及与供方、合作方交往活动时的道德规范,并定 期沟通和强化。 5.4.2.2 应以质量诚信为导向,识别内外部质量承诺,分析各项承诺的可能性,确认履行和兑现的承诺 内容,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 5.4.2.3 应在设计、采购、生产、营销和服务等方面建立质量诚信日常管理机制,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
6.7 相关方管理
6.7.1 应与主要供方确立长期合作关系。在销售、质量、工艺、运输等多个环节建立紧密联系,共享 信息,共同抵御市场需求变化带来的风险。 6.7.2 企业产品标准的提升、新产品的开发、技术和管理的创新等应带动供方产品、工艺、技术和管 理的进步。 6.7.3 供方中浙江省内合格供应商比例应满足 DB33/T 944.1 规定的要求。
6.6 技术创新
6.6.1 应建立自主创新和协同创新的机制,对企业内外的现有技术进行评估,积极开发、引进和采用 适用的先进技术和标准,开展持续的技术创新。 6.6.2 应建设自主技术创新平台,设立省级以上技术研发机构,包括企业技术中心、设计中心、研究 院,或满足相关要求;应有计划引进和购置本行业一流的技术研究和实验装备,技术创新的投入强度应 随营业收入增长而同比增长。 6.6.3 应以市场、客户为导向,确定在产品、工艺、设备、营销模式和管理等方面的创新。 6.6.4 通过技术创新,掌握有产品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与产品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相关 的设计或制造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技术成果,包括专利等。
5.2 组织机构和职责
5.2.1 高层领导应根据管理的需要,明确管理层次,设置相应的部门和岗位。 5.2.2 规定各级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形成文件并传递到各管理层次。 5.2.3 高层领导应任命管理者代表,明确规定其作用、职责和权限。
5.3 战略
5.3.1 战略制定
5.3.1.1 应收集内外部环境的数据、信息,分析内外部关键因素,确立战略和战略目标。 5.3.1.2 战略和战略目标的制定应根据自身的挑战和优势,涵盖品质、技术创新、产业协同、社会责 任等方面,同时均衡地考虑利益相关方的需要。
6.2 基础设施
3
DB33/T 944—2014
6.2.1 等。 6.2.2 6.2.3 6.2.4
提供的基础设施应是适宜的,适用时使用本行业先进或一流的设施设备,包括推动“机器换人”
应建立基础设施的管理制度,对设施设备的配置、选择、验收、安装调试等作出规定。 应制定基础设施维护保养的制度,明确保养要求,定期对基础设施进行保养。 适用时,应制定工装管理制度,对关键工装定期保养,在首次使用或保养维修后应进行验证。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T 19580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 GB/T 29467 企业质量诚信管理实施规范 DB33/T 944.1 “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1部分 通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I
DB33/T 944.2—2014
“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 2 部分:管理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制造”企业需要满足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制造”企业管理活动的自我评价及认证等第三方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ICS 03.120.10 A00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 33/价规范 第 2 部分:管理要求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Made-in-Zhejiang Part 2: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2014 - 10 - 27 发布
2014 - 11 - 27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3/T 944.2—2014
前言
DB33/T 944 《“浙江制造”评价规范》分为两个部分: ——第1部分 通用要求; ——第2部分 管理要求。 本部分为DB33/T 944的第2部分。本部分依据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 本部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质量技术审查评价中心、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前雪、丁德祥、汪钢、周坚锋、李臣、冀晓东、施建华、吕继响。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5.3.2 战略部署
5.3.2.1 应将战略和战略目标转化为相关的关键绩效指标并配置资源有效实施。 5.3.2.2 战略目标应制定长、短期实施计划,确定关键绩效指标,并在相关层次分解、细化,以实现 战略目标; 计划应包括技术创新、市场营销、生产运营、产业协同、社会责任等方面,应反映产品、服 务、顾客和市场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关键变化。
7.3 采购
7.3.1 采购信息
7.3.1.1 采购原材料、辅料、配件等应制定采购计划。采购合同中应明确采购的要求。 7.3.1.2 对工序有外包加工的,应制定委托加工协议,明确技术、质量和管理要求。
7.3.2 供方选择
7.3.2.1 企业应主动建立互利共赢的供方合作关系,合理选择供方。 7.3.2.2 应根据供方的能力评价选择供方。 7.3.2.3 应制定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的准则,确定对供方的管理类型和程度。
7.3.3 采购产品的验证
对原材料、辅料、配件等实施检验或验证。
7.4 生产过程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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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使命、愿景、核心价值观; b) 战略和战略目标、关键绩效指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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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浙江制造”认证的范围; d) 程序、规定和管理制度; e) 支持性文件; f) 管理的各项记录。 4.3.2 企业应建立并实施文件管理规定,规定文件评审、批准和发放等要求。
4.4 记录要求
企业应建立并实施记录管理制度,规定记录填写、标识、收集、保管、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等要 求。本标准中的过程或活动应形成适当的记录。
5.4.3 尊重他人知识产权
5.4.3.1 应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包括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在以下活动时应规避知识产权的侵权: a) 设计与开发; b) 采购产品、技术和服务; c) 来料加工、贴牌生产、委托加工; d) 产品出口或赴境外参展。
5.4.3.2 在进行知识产权引进时,应审查知识产权的有效性与法律状态,并通过合同界定双方的权利 和义务。
6.3 生产环境
提供和维护生产所需的环境,包括员工所处的环境,确保产品的符合性和顾客满意。
6.4 检验、试验和测量装置
应根据产品检测和工艺的要求,配置检验、试验和测量装置,并与所要求的检验、试验和测量能力 相一致。应定期检定或校准。并对其使用、维护、搬运、贮存等做出规定。
6.5 信息和知识
6.5.1 企业根据战略发展需要,收集来自市场、员工、供方、合作方等的信息,并及时传递,以提高 整体效率和反应能力。 6.5.2 应建立或逐步建立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可包括企业资源计划(ERP)、客户管理系统(CRM) 等,以推动企业在产品设计方法、生产工艺和管理模式的创新,提高管理的效率。 6.5.3 应营造学习知识的氛围,建立知识管理的信息平台用于学习和交流,收集和传递来自员工、顾 客、供方和合作伙伴的知识,可包括:图纸、文件、专利、攻关成果、技术革新、法律法规等,将知识 转化为效益,促进知识资产的不断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