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筹划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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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筹划案例
分合筹划
假定某工业企业,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140万元,会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适用增值税率为17%,但该企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只占销项税额的10%,而且企业管理层估计,在未来一段时间,企业规模不会有太大增长。
经营项目也不会有太大的改变。
如何筹划?
增值税筹划案例
正常纳税:
企业年应纳增值税=140*17%-140*17%*10%=21.42 (万元)
纳税筹划思路:
将企业分设为A、B、C三个工业企业,各自作为独立核算单位,销售额分别为45万元、45万元和50万元,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
分设后:
A、B、C三企业年应纳增值税总额=140*3%=4.2(万元)
减少纳税额=21.42-4.2=17.22(万元)
结论:如果分立后企业规模扩大,达到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或者一些业务增值率高于税负均衡点,其他业务增值率低于均衡点,可以将两个公司之间的业务分类安排,增值率高于均衡点的业务由小规模纳税人经营,增值率低于均衡点的业务由一般纳税人经营。
这样安排能从总体上降低税收负担。
增值税筹划案例
巧妙选择供应商
某企业属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其所使用的原材料有两种进货渠道:一种是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进货,价格为10元/千克,可以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另一种是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进货,价格为8元/千克,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企业从2006年度一直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进货,一共进货10万千克。
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增值税筹划案例
该企业2006年度进货的总价款为10元/千克*10万千克=100万元。
同时可获得进项税额100*17%=17万元。
进货的成本为100-17=83万元。
如果该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进货,进货的成本就等于进货的总价款:8元/千克*10万千克=80万元
筹划效果:降低进货成本:83-80=3万元。
因此,该企业应当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作为供货商。
增值税筹划案例
进一步筹划:
假定取得普通发票的购货单价为X,取得17%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货单价为Y。
因为专用发票可以抵扣Y÷1.17*17%的进项税,以及10%进项税额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Y- Y÷1.17*17%*(1+10%)=X
Y=1.19*X
也就是说,如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的进价为Y,从小规模纳税人处的进价为Y÷1.19,两者所导致的增值税税负就是相等的,如果大于Y÷1.19,则从小规模纳税人采购货物所导致的增值税负担较轻。
如果取得13%增值税税率的专用发票,依此道理,可求出Y=1.14*X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能请税务机关代开3%的专用发票,则要减去3%的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Y- Y÷1.17*17%*(1+10%)=X-X÷1.03*3%*(1+10%)
Y=1.15*X
综合考虑,选择标准如下:
上表的使用方法是“由低求高用乘法,由高求低用除法”,即原来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处进货的价格较低,当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进货需要提高价格时,用原来的定价乘以相应的系数,即可得出最高的定价是多少.
例如,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进货,价格为10元,只能取得普通发票,如从一般纳税人处进货,能取得17%的增值税钻用发票,那么定价为10*1.19=11.9元就是从增值税处进货的最高价格,低于此价格,可以考虑进货,高于此价格,不予考虑。
增值税筹划案例
销售方式筹划
某商场销售商品,售价100元,成本为60元,毛利率40%
某人购买1000元。
商场有三种销售方式可供选择:
(1)7折销售
(2)满100送30
(3)满100送30元现金
如何抉择?
增值税筹划案例
(1)7折销售
增值税=(700-600)/(1+17%)*17%=14.5
利润:700-600-14.5=85.5
企业所得税:85.5*25%=21.4
税后利润=85.5-21.4=64.1
增值税筹划案例
(2)满100送30
增值税:(1000—600)/(1+17%)*17%=58.1
送的商品视同销售需要交纳增值税:(300—180)(1+17%)*17%=17.4
赠送商品对于消费者来说是偶然所得,商场应按照偶然所得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300/(1-20%)*20%=75
利润: (1000-600-180)/(1+17%)-75=113
企业所得税: (1000-600)/(1+17%)*25%=85.47
税后利润:113-85.47=27.53
增值税筹划案例
(3)满100送30元现金:
增值税:(1000—600)/(1+17%)*17%=58.1
个人所得税:300/(1-20%)*20%=75
企业所得税: (1000—600)/(1+17%)*25%= 85.47
利润:(1000-600)/(1+17%)-300-75=-33.1
税后利润:-33.1-85.47=-118.57
增值税筹划案例
大型生产设备生产销售纳税筹划
大型设备生产企业的一个主要特点是,既销售设备又负责安装,是典型的混合销售行为。
企业向购买方收取的价款,包括设备价款和安装费两部分。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对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其销售额分别为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
某市电梯生产企业,主要生产销售电梯并负责安装及保养和维修。
2001年取得含税销售收入936万元,其中安装费约占总收入的20%,保养费、维修费约占收入总额的10%,假设本年度进项税额50万元,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936÷(1+17%)×17%-50
=136-50=86(万元)
如何筹划?
筹划思路:
如果企业投资设立一个独立核算的安装公司,由工厂负责生产销售电梯,安装公司专门负责电梯的安装、保养与维修,那么工厂和安装公司就可以分别纳税,而且由于电梯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对客户而言无需取得增值税发票,这样工厂和安装公司分别开具普通发票对购买方并不产生任何影响。
国税函[1998]390号文件规定,电梯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范围,但安装运行之后,则与建筑物一道形成不动产。
因此,对企业销售电梯(自产的或购进的)并负责安装及保养、维修取得的收入,一并征收增值税;对不从事电梯生产、销售,只从事电梯保养和维修的专业公司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进行的保养、维修取得的收入,征收营业税。
按照上述规定,设立电梯安装公司后,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电梯生产企业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936×(1-30%)÷(1+17%)×17%-50
=95.2-50=45.2(万元)
安装公司应纳营业税额=936×20%×3%+936×10%×5%
=5.62+4.68=10.3(万元)
比方案实施前节省增值税和营业税合计=86-(45.2+10.3)=30.5万元;节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3.05万元[即30.5×(7%+3%)]。
增值税筹划案例
进一步筹划:
上述筹划方案一般适用于电梯、机电设备、发电机组等大型设备生产企业。
对于这类企业,根据需要还可以再分设独立核算的运输公司,因为对既销售又负责货物运输的混合销售行为也要按收取的全部价款计算增值税。
在实际操作中,还应当注意两点:一是安装公司与制造企业存在关联关系,安装公司必须合理地确定安装费,而不能一味地为降低税负任意抬高安装费降低货物销售额,否则税务机关将有权调整;二是设立安装公司所增加的费用必须小于或远远小于所带来的收益。
企业所得税筹划案例
1.分散经营筹划
某生产企业拥有员工120人,资产总额为5000万元,适用所得税率为25 % , 2008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如何筹划?
应纳税企业所得税额=50*25%=12.5(万元)
该企业内有两个车间,一个生产半成品,另一个生产产成品,其中半成品除了供应本企业生产原材料之外,还有少量外销。
该企业的产成品和办产品的价格及市场稳定。
筹划思路:将企业的两个车间分立为两个独立核算的生产企业,迎合微利企业的认定条件。
则可享受20%优惠税率。
减少所得税支出2.5万元(50*5%)
2.固定资产折旧筹划
直线折旧
加速折旧: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
缩短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折旧应综合筹划
3.借款利息筹划
某企业职工人数为1000人,人均月工资为1300元。
该企业2008年度向职工集资人均10000元,年利率为10%,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为年利率7%。
当年企业税前会计利润为30万元(利息支出全部扣除)。
由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银行金融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部分准予扣除,因此,超过部分不能扣除,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1000×10000×(10%-7%)=300000(元)。
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额=(3000 00+300000)×25%=150000(元)。
如何筹划?
3.借款利息筹划
筹划方案:可以考虑将集资利率降低到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即7%,这样,每位职工的利息损失为:10000×(10%-7%)=300(元)。
企业可以通过提高工资待遇的方式来弥补职工在利息上收到的损失,即将职工的平均工资提高到1600元。
筹划效果:
(1)职工:个人所得税减少至零。
(2)企业:
企业应纳所得税额=300000×25%=75000
节约企业所得税=150000-75000=75000(元)
4.捐赠筹划
某工业企业2008年度预计可实现会计利润(假设等于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元。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企业为提高其产品知名度及市场竞争力,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决定向有关单位捐赠200万元。
企业提出两套方案,第一套方案:进行非公益性捐赠或不通过我国境内的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作公益性捐赠;第二套方案:通过我国境内的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进行公益性捐赠。
并且在当年全部捐赠。
如何筹划?
4.捐赠筹划
分析:
第一种方案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条件,捐赠不能在税钱扣除。
该企业2008年度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25%=250(万元)
第二种方案,捐赠可在法定扣除限额内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企业应纳所得税额=(1000-1000×12%)×25%=220(万元)。
进一步筹划:
为了最大限度地将捐赠支出予以扣除,企业可将该捐赠分两次进行,200 8年捐赠100万元,2009年再捐赠100万元,则比第二种方案减少企业所得税支出:(200-120)×25%=20(万元)
企业所得税筹划案例
5.亏损结转筹划
某企业2002年度盈利(假定为应纳税所得额)为40万元,以前年度没有需要弥补的亏损。
接下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年度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应纳税所得额40 -40 -30 -20 10 20 30
5.亏损结转筹划
正常纳税:
该企业200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40万元,由于以前年度没有需要弥补的亏损,因此,2002年度应纳税额=40×33%=13.2(万元);2003-2005年度亏损,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006年应纳所得税额为10万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没有余额,无需缴税;200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此时,前5年尚有80万元亏损尚未弥补,因此,07年度也无需缴税。
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此时,前5年上有60万元亏损尚未弥补,弥补损失后,08年度企业也无需缴税。
所以,2002-2008年度企业应纳所得税额=40*33%=13.2(万元)
如何筹划?
5.亏损结转筹划
筹划方案:
这类企业的特征是先盈利后亏损,这种状况会导致企业在以后年度的亏损不可能用以前年度的盈利来弥补。
而企业能否盈利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预测到的,因此,如若企业已经预测到某些年度会发生无法避免的亏损,那么,就尽量将盈利放在亏损年度之后。
本案例中,企业可以在2002年度多开支40万元,也就是将2003年度的部分开支提前进行,而降某些收入放在2003年度来实现,这样,企业2002年度的应纳所得税额就变为0,以后年度的生产经营不变,2004-2007年度同样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2008年度弥补亏损以后剩余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额2.5万元(10×25%)。
筹划效果:减少纳税支出10.7万元(13.2-2.5)。
企业所得税筹划案例
6.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筹划案例
福建省某物流公司欲投资进行技术改造项目。
该项目需要大量设备,这些设备可以自己组织生产,同时也可以从国外厂家进口。
自己组织生产需要投入1.2亿元人民币,而从国外进口则需投入1.8亿元人民币。
基于纳税筹划角度出发如何选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9)290号”《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规定:“对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臵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企业每一年度投资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此设备购臵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时,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
后年度企业比设备购臵前一年新增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抵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
6.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筹划案例
该投资项目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并已取得当地经贸委审批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确认书”。
物流公司曾决定自行生产,但自行生产出的设备不符合“财税字(1999)290号”规定的“国产设备”的条件。
于是,公司决定投资设立设备制造厂,设备制造厂设产设备,然后以1.8亿元的价格出售给物流公司,这样就完全迎合了税法规定,公司也可以享受到给予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在未来五年内,抵免所得税7200万元(即投资额1.8亿元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