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2020051917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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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保门诊规范化设置

儿保门诊规范化设置

1、儿童保健管理用房:房屋面积不少于格区分
流程合理,标示明确。环境温馨,童趣安全有空调设施。
3、儿童候检室:设有候诊坐位10张以上茶水供应,配置儿童活动
器具。
4、设立宣传橱窗或宣传版面,有育儿及疾病防治宣教版面和健康
处方。
5、室内有保暖通风,空气消毒设备,有流动水洗手池
6、配备诊查桌,小儿诊查床(盖有软垫及床单)
①儿童健康检查室
②体格测量室
③心理行为发育测评室
场地设备 ④儿童早期发展促进指导室(根据所开项目要求达到标准)
⑤五官保健门诊(听力,视力保健诊室,口腔保健门诊)
⑥健康教育室1间,不少于20平米(可与医院的孕妇学校共用)
规范化设置改进措施
场地设备
7、设备: ①儿童体格测查仪器,营飬评价设备 ②心理行为测评量表与软件,电脑。DDST测量工具及配套设施包 括小桌子,小椅子,阶梯等) ③标准的对数视力表灯光箱,儿童图形视力表,色盲检查图谱, 视动性眼仪,选择性注视检测卡,听觉评估仪,听力筛查仪,儿 童口腔保健相关材料和用品。 ④阅片灯箱 ⑤儿童早期干预辅助设备。 ⑥儿童玩具,电视,DVD投影仪。 1、儿童保健科科主任职责。 2、儿童保健科各级各类专业人员职责 3、儿童保健科工作制度 4、基层督导制度 5、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制度 6、儿童保健手册管理制度 制度职责 7、新生儿疾病筛查相关管理制度 8、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管理制度 9、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制度 10、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11、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12、院内保健相应各专科工作制度 13、各服务项目专业技术操作流程,技术规范,工作常规。 1、生长发育监测与营养评估指导 2、常见营养性疾病防治 服务要求 3、儿童心理卫生 4、高危儿保健 5、儿童视听口腔保健

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之欧阳化创编

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之欧阳化创编

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样稿)一、县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要求(一)儿童保健服务内容。

1、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和儿童健康档案(表、卡),记录及时、完整、准确和规范。

2、开展新生儿访视,访视内容包括询问和观察新生儿情况、全面健康检查、母乳喂养和科学育儿指导,发现异常,应指导及时就诊。

3、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工作。

4、为儿童提供定期健康检查,开展体格发育及健康状况评价,提供儿童喂养和营养膳食、早期综合发展、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保健指导。

5、对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窒息、病理性黄疸、中重度营养不良、单纯性肥胖、中重度缺铁性贫血、活动期佝偻病等高危儿童进行专案管理。

6、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的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和咨询指导,开展儿童智能测查和心理行为发育偏离或异常的识别、筛查,以及行为干预训练。

7、开展高危儿童筛查、监测、干预指导。

8、开展儿童眼、口腔、听力保健服务,重点对视力异常、龋齿、听力障碍等疾病进行筛查和预防。

9、在儿童保健过程中对于诊断不明确或疑难病例、不具有能力进行干预训练和治疗的疾病应及时转诊。

10、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11、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进行预防接种或指导预防接种。

(二)专业人员要求。

1、从事儿童保健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医生执业资格或护理执业资格,并接受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

2、在岗人员需定期接受儿童保健专业知识与技能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

3、专职儿童保健医生2-4名,护士1-2名,根据工作需要可按服务人群和服务项目增加相应的专业人员。

(三)业务用房、设置和设备设施。

儿童保健门诊应相对独立分区,流程与布局合理,诊室应有取暖设施,环境温馨,符合儿童特点,有体检流程图、宣传版面、儿童玩具;应设立预检与分诊处、候诊区,体格测量室、健康体检诊室、营养诊室、心理行为诊室、发育测评室、眼听力口腔保健诊室等,专业门诊用房根据所开展的专业需求确定(详见附表1)。

县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

县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

XX省县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
为落实《XX省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目标及《XX省儿童系统保健管理规范》要求,提高儿童保健质量,优化服务环境,制定本标准。

一、人员要求
(一)从事儿童保健工作的医护人员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助理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护士资格,并接受县级及以上卫健行政部门组织的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

在岗人员需定期接受儿童保健专业知识与技能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

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医德医风,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常规及有关操作规程。

(二)人员配备:县级开展儿童保健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根据开展的业务服务和业务量配备卫生技术人员,每一专业门诊至少配备医生、护士各1名。

二、业务用房
(一)儿童保健管理用房:开展儿童保健群体工作和信息资料管理业务,房屋面积各不少于15平方米。

(二)儿童保健门诊用房:儿童保健门诊应相对独立分区、流向合理、符合儿童特点。

应设立分诊区和候诊区,面积不少于
1
60平方米;设立儿童体格测量室、健康检查室、其他专业诊室和健康教育室。

儿童健康检查门诊诊室不少于2间,专业门诊用房根据所开展的专业需求确定。

县级儿童保健专业门诊用房基本要求
三、设备要求
各机构根据开展儿童保健服务的内容,配备必需的基本设备
2
和设施。

3
说明:标“●”为必备;标“※”为可选。

四、业务部门设置
4。

儿保门诊规范化建设评分标准

儿保门诊规范化建设评分标准
宝鸡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评分标准
受检单位:
检查项目
1、严格执行医疗保健机构服务许可制 度,机构取得《医疗保健机构服务执业 许可证》。
标准分
检查日期:
考核方法与评分要点
5分
查验单位《医疗保健机构服务执业许可证》,无执 业许可证或证件过期不得分,取消其职业资格。
2、从业人员应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证》及《执业助理医师注册证》,参加 专项培训。
12、对高危儿、体弱儿进行初筛及转诊 13、及时上报各类信息报表
5分
查看高危儿、体弱儿登记册及转诊登记,酌情打分 。
5分
及时上报各类表、卡、册信息,未及时上报扣0.5 分,表卡册登记不全、空项、错项酌情扣分。
14、质量指标:共10分 指标名称
儿童保健手册建册率 儿童保健医师“三基三严”考核合格率 儿童保健门诊基础服务设施设备合格率 儿童系统管理率 高危儿、体弱儿转诊率 高危儿、体弱儿筛查率
标准
标准分
≥90% 2分,每减少10%,扣0.2分
≥85% 2分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90% 1.5分,每减少10%,扣0.1分
≥90% 1.5分,每减少10%,扣0.1分
≥90% 1.5分
≥15% 1.5分
检查结果
得分
宝鸡市妇幼项目管理办公室
4、建立健全科室各项工作制度
15分
查现场10分,至少开展4项儿童保健服务,缺少一项 服务扣2.5分。抽查工作人员对业务的熟悉程度,现 场询问,进行“三基三严”考核5分。
查工作制度,共3种,包括:儿童保健门诊工作制度
5分
、营养咨询指导工作制度、生长发育及体格检查工 作制度。缺一项扣1分,抽查工作人员对制度的熟悉

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之欧阳法创编

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之欧阳法创编

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样稿)一、县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要求(一)儿童保健服务内容。

1、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和儿童健康档案(表、卡),记录及时、完整、准确和规范。

2、开展新生儿访视,访视内容包括询问和观察新生儿情况、全面健康检查、母乳喂养和科学育儿指导,发现异常,应指导及时就诊。

3、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工作。

4、为儿童提供定期健康检查,开展体格发育及健康状况评价,提供儿童喂养和营养膳食、早期综合发展、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保健指导。

5、对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窒息、病理性黄疸、中重度营养不良、单纯性肥胖、中重度缺铁性贫血、活动期佝偻病等高危儿童进行专案管理。

6、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的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和咨询指导,开展儿童智能测查和心理行为发育偏离或异常的识别、筛查,以及行为干预训练。

7、开展高危儿童筛查、监测、干预指导。

8、开展儿童眼、口腔、听力保健服务,重点对视力异常、龋齿、听力障碍等疾病进行筛查和预防。

9、在儿童保健过程中对于诊断不明确或疑难病例、不具有能力进行干预训练和治疗的疾病应及时转诊。

10、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11、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进行预防接种或指导预防接种。

(二)专业人员要求。

1、从事儿童保健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医生执业资格或护理执业资格,并接受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

2、在岗人员需定期接受儿童保健专业知识与技能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

3、专职儿童保健医生2-4名,护士1-2名,根据工作需要可按服务人群和服务项目增加相应的专业人员。

(三)业务用房、设置和设备设施。

儿童保健门诊应相对独立分区,流程与布局合理,诊室应有取暖设施,环境温馨,符合儿童特点,有体检流程图、宣传版面、儿童玩具;应设立预检与分诊处、候诊区,体格测量室、健康体检诊室、营养诊室、心理行为诊室、发育测评室、眼听力口腔保健诊室等,专业门诊用房根据所开展的专业需求确定(详见附表1)。

数字化儿保门诊标准

数字化儿保门诊标准

一、儿童保健门诊标志的标准样稿使用统一“标识”二、儿童保健门诊装修标准大厅1、接待大厅顶面:采用石膏板吊顶,局部可以做些造型吊顶加顶部的层次感。

2、接待大厅的顶面光源:以筒灯为主,选用灯光为9——11W的节能灯管,局部以暖色T4灯管为顶面灯槽环境光,再以背景的射灯为点缀。

灯具的控制要分开分组的进行控制,便于节省电费和延长灯具的使用寿命。

3、接待大厅导医处有接待台,后有LOGO标志的背景墙背景墙和接待台规格:视大厅面积比例制定,样式和颜色自行选择。

材料:环保等级达到E1级。

油漆:“紫荆花”儿童清水油漆,符合欧洲标准。

大厅效果图走廊包括:墙、顶、门1、走廊顶面:采用石膏板吊顶,局部可以做些造型吊顶加顶部的层次感。

2、走廊墙面:刷彩色乳胶漆,三种色系可供选择其一。

建筑色卡为紫色,橙色,绿色紫色系墙裙双色间隔:0334、0333,墙面0331橙色色系墙裙双色间隔:0134、0133,墙面0131绿色系墙裙双色间隔:0814、0813,墙面0811墙裙高度1000mm,每间隔800mm更换颜色墙面效果图3、走廊地面地面可采用PVC地面PVC:ForboPVC浅灰色和米黄色拼花:3032.3173地面效果图室内1、顶面:采用石膏板吊顶,局部可以做些造型吊顶加顶部的层次感。

2、测量室和检查室墙面:刷彩色乳胶漆,三种色系可供选择其一。

建筑色为;紫色,橙色,绿色。

墙裙高度1000mm,每间隔800mm更换颜色紫色系墙裙双色间隔:0334、0333,墙面0331橙色色系墙裙双色间隔:0134、0133,墙面0131绿色系墙裙双色间隔:0814、0813,墙面0811测量室和检查室内效果图测量室和检查室内效果图测量室和检查室内效果图3、评估室墙面橙色色系01314、地面地面可采用地板或PVC地面PVC:浅灰色三、儿童保健门诊家具和设备标准规格:①办公桌,1450*700*730mm②检查床,1400*800*700mm③椅子2个,440*410*900\430mm,420*330*330mm④积木等若干,10个,300*300*280mm⑤资料柜,1600*400*1800mm⑥评估床 1200*1100*950(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⑦设备柜 900*400*1800⑧测评小桌椅(可自行设计)桌 800*800*550mm椅子350*290*470mm 坐高270mm材料:18厚密度板,环保等级达到E1级。

儿科门诊部设置标准

儿科门诊部设置标准

儿科门诊部的设置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科室设置:至少应包括儿科门诊、急诊室、预防保健科等临床科室,以及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等医技科室。

2. 人员配置: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每床至少配备0.25名护理人员。

至少有3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至少有4名护士和相应的放射、药剂、检验人员。

3. 房屋设施: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4. 设备配置:根据儿科门诊部的规模和业务需求,配置相应的医疗设备,如诊疗床、抢救设备、药品等。

需要注意的是,儿科门诊部的设置标准可能因地区、医院等级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具体标准可以参考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

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

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
1、心理行为诊室:≥15平方米
2、发育测评室:≥15平方米
3、行为训练室:≥15平方米。
心理咨询,心理行为发育测评、干预训练与指导,智能发育测查(如DDST、CDCC等)。
诊查床、诊查桌、心理行为测评量表及电脑、DDST与CDCC测查工具及配套设施(小桌子、小椅子、楼梯等)、心理行为干预辅助设备等。
婴儿泳疗中心
缓冲间:≥6平方米,
水疗室≥35平方米
婴幼儿洗浴、游泳、中医推拿。
泳缸、清洗池、操作台等。
康复训练室
≥35平方米。
康复训练、早期教育训练。
治疗床、康复设备等。
骨密度检查室
≥15平方米。
骨密度检查
骨密度检查仪。
视力筛查室
≥15平方米。
视力筛查、眼位检查与保健指导。
视力筛查仪、标准对数视力表(灯光箱)、儿童图形视力表、色盲检查图谱、点状视力检测仪、视动性眼震仪、选择性注视检测卡、聚光手电筒。
生长发育门诊
1--3号诊室:≥15平方米
2号诊室:≥15平方米
3号诊室:≥15平方米。
体格测量与评价,生长发育监测,体格检查,高危儿筛查,早期发展水平评估与指导,喂养咨询与营养指导,营养性疾病防治等。
诊查桌、诊查床、评价表、听诊器、软皮尺、测评用具、食物模型、食物量具、电脑、打印机等。
儿童心理行为门诊
口腔保健门诊
检查室:≥12平方米。
龋齿检查与保健指导。
儿童口腔预防保健示教用品等。
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
儿童保健门诊应相对独立分区,流程与布局合理,诊室应有取暖设施,环境温馨,符合儿童特点,有体检流程图、宣传版面、儿童玩具;应设立预检与分诊处、候诊区,体格测量室、健康体检诊室、营养诊室、心理行为诊室、发育测评室、眼听力口腔保健诊室等,专业门诊用房根据所开展的专业需求确定(详见附表1)。

儿童保健门诊创建标准

儿童保健门诊创建标准
查看保健册10本,一例质量不符要求扣1分。实地询问孕产妇,视情况酌情扣分。
5分
动员高危孕产妇转上级医疗保健机构高危产科门诊进行产检,对转诊的高危孕妇,及时掌握动态,做好随访、转归工作,并按高危程度实行分级管理。采取措施,预防早产、过期妊娠,督促高危孕妇提前住院分娩。
查20本孕产妇保健册,发现一例未进行分级管理扣2分;一例中重度高危孕妇未转诊的扣1分;一例失随访或未掌握动态扣1分。查看高危管理登记本记录不完整扣1分。
产后访视
5分
负责辖区内孕产妇的产后访视工作,每产妇访视不少于3次。了解产妇一般情况,测体温、血压、脉搏,检查乳房乳头;观察恶露、子宫复旧、伤口愈合情况。指导母乳喂养。每次访视及时做好记录。产后访视率达95%以上。
抽取保健册10本进行核对,记录不全、质量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电话核实产后访视率,1例未达标扣0.5分。
3、母乳喂养情况,每下降1%扣0.5分。
4、抽查体检册(表)10份,填写质量不符要求每份扣0.5分。
体弱儿管理
10分
1、按要求筛查体弱儿,同时有记录体弱儿专案管理记录表。体弱儿每月随访一次至好转或痊愈结案。
2、对于活动期佝偻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高危儿童,及时转诊至上级妇幼保健机构,并有转诊记录。
查阅体检册(表)50本和体弱儿管理登记本、体弱儿专案管理记录表进行核对,发现漏筛1例扣0.5分。
项目
子项目
分值
内容
方法
得分
扣分原因
一、业务用房
(10分)
儿童保健室
4分
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其中儿童检查室15平方米以上,智力筛查室15平方米以上。
总面积小于30平方米扣2分,布局不合理扣1分,少一室扣1分。
健康宣教室

儿保室要求

儿保室要求

儿童保健室建设标准儿童保健门诊应有相对独立的区域,可与儿童计划免疫门诊相邻,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和肠道病、结核病专科门诊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

应设有儿童活动室、儿童保健室、听力筛查室和宣教室。

乡镇卫生院可将儿童儿童保健室与听力筛查室、活动室与宣教室合二为一,不得将儿童保健门诊和普通儿科门诊合二为一。

一、机构资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房屋设施要求儿童保健门诊布置要求温馨、儿童化,设施上要充分考虑到儿童安全与防护。

在儿童保健室区域显著位置公示国家免费体检项目、自选项目收费标准、体检流程、工作制度、服务承诺和投诉举报电话。

每室必须规范配备空气消毒和冷暖空调.(一)儿童活动室(可与宣教室或计划免疫门诊合用)。

配备小型滑梯、木马、海洋球等适合各年龄组玩具,墙壁上悬挂宣传画,宣传科学育儿的科普知识,室内放置痰盂、垃圾桶等.(二)儿童保健室: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必备)1.健康检查室: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以上。

圆角办公桌、成人圆角椅子、儿童椅适量、污物桶;儿童诊查床、儿童身高体重仪(建议HL-B型),小年龄儿童卧式身高体重测量仪、软皮尺,听诊器、压舌板、聚光手电、儿童血压计、产后访视包(内含换药包一个,微型杠杆称一只、血压计、软皮尺一根、体温表、消毒棉签、碘伏等用品);固定视力灯箱、指棒、遮眼板、聚光手电筒;电脑(联网)、打印机、文件资料柜。

2.听力筛查室(有条件的医院开展):要求相对比较安静(环境噪音低于45分贝A声级(dbA)),通风良好,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配备检查床和办公桌椅,有专用听力筛查设备(筛查型耳声发射仪和/或自动听性脑干诱发电位仪,要求中心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乡镇卫生院可暂不设置)。

3.儿童保健宣教室(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有条件的医院,要求面积达20平方米(可以与其他宣教室合用),电视机、放像设备1套,实物示教橱2张,椅子若干,宣教画板若干,备有痰盂、垃圾箱。

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之欧阳引擎创编

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之欧阳引擎创编

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样稿)欧阳引擎(2021.01.01)一、县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要求(一)儿童保健服务内容。

1、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和儿童健康档案(表、卡),记录及时、完整、准确和规范。

2、开展新生儿访视,访视内容包括询问和观察新生儿情况、全面健康检查、母乳喂养和科学育儿指导,发现异常,应指导及时就诊。

3、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工作。

4、为儿童提供定期健康检查,开展体格发育及健康状况评价,提供儿童喂养和营养膳食、早期综合发展、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保健指导。

5、对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窒息、病理性黄疸、中重度营养不良、单纯性肥胖、中重度缺铁性贫血、活动期佝偻病等高危儿童进行专案管理。

6、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的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和咨询指导,开展儿童智能测查和心理行为发育偏离或异常的识别、筛查,以及行为干预训练。

7、开展高危儿童筛查、监测、干预指导。

8、开展儿童眼、口腔、听力保健服务,重点对视力异常、龋齿、听力障碍等疾病进行筛查和预防。

9、在儿童保健过程中对于诊断不明确或疑难病例、不具有能力进行干预训练和治疗的疾病应及时转诊。

10、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11、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进行预防接种或指导预防接种。

(二)专业人员要求。

1、从事儿童保健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医生执业资格或护理执业资格,并接受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

2、在岗人员需定期接受儿童保健专业知识与技能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

3、专职儿童保健医生2-4名,护士1-2名,根据工作需要可按服务人群和服务项目增加相应的专业人员。

(三)业务用房、设置和设备设施。

儿童保健门诊应相对独立分区,流程与布局合理,诊室应有取暖设施,环境温馨,符合儿童特点,有体检流程图、宣传版面、儿童玩具;应设立预检与分诊处、候诊区,体格测量室、健康体检诊室、营养诊室、心理行为诊室、发育测评室、眼听力口腔保健诊室等,专业门诊用房根据所开展的专业需求确定(详见附表1)。

最新儿童医疗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

最新儿童医疗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

最新儿童医疗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
背景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儿童健康意识的提高,儿童医疗门诊得到了更多的关注。

为了提高儿童医疗门诊的质量和服务水平,制定一套规范化的建设标准势在必行。

目标
本文档的目标是制定最新的儿童医疗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旨在提供一个统一的参考框架,帮助医疗机构进行规范化建设,促进儿童医疗门诊的发展。

内容
针对儿童医疗门诊,我们制定了以下规范化建设标准:
1. 建立儿童友好环境:医疗机构应提供适宜的环境,例如明亮
的诊室、装饰有儿童图案的墙壁,以及丰富多样的儿童玩具等,让
儿童感到温暖和愉快。

2. 配备专业医疗设备:医疗机构应配备专门为儿童设计的医疗
设备,确保医疗过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 培训专业医疗团队:医疗机构应提供针对儿科的培训计划,
确保医疗团队具备丰富的儿科知识和经验,能够提供专业的儿童医
疗服务。

4. 制定完善的治疗流程:医疗机构应制定一套儿童医疗治疗流程,包括病历记录、诊断、治疗和随访等环节,确保医疗过程的有
效管理和规范化执行。

5. 加强沟通与交流:医疗机构应积极与儿童及家长沟通和交流,提供清晰明了的医疗解释和宣教,以增强儿童医疗门诊的亲和力和
信赖感。

6. 建立质量评估体系:医疗机构应建立一套儿童医疗质量评估体系,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改进,以确保医疗服务的持续改进和优质化。

结论
最新儿童医疗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的制定对提高儿童医疗门诊的质量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机构应根据本文档提供的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儿童医疗门诊的建设工作,为儿童的健康提供更好的保障。

儿童保健服务规范化建设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乡级,总分100分

儿童保健服务规范化建设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乡级,总分100分
4.抽查10份访视记英健康档案)
记录不全,缺1项扣0∙2分,电话
访谈两位家长每位不真实扣5分。
3.开展高
L高危、营养性疾病儿童管理一览表上墙并动态管理。
1.服务内容(高危儿管理、营养性
危儿、营
2.有相关儿童常见营养性疾病防治常规等。
疾病管理)每缺少一项扣2分。
养性疾病
15
3对所有高危/W养性疾病(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
1.查看资料,缺少一项扣1分。
2.开展
务技术规范等。
2.现场抽查4名体检儿童的《儿童
0-6岁儿
2.100%使用儿童保健手册、生长发育监测图。
保健手册》、生长发育监测图使用
15
童健康检
3.开设常日儿保门诊。开展体格测量、体格检查、生长
情况,1例保健手册登记不规范或

发育评估,进行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心理行为发育、
0〜6岁儿童血常规检测率60%o
高危、营养性疾病儿童管理率100%。
现场杳看资料:
1.现场抽查5名儿童查看儿童保健 手册使用情况,一名儿童未使用扣1分,共2分。
2.查阅报表,核实儿童建档率、健 康管理率、系统管理率及家庭访视 率,未达标各扣1分,共4分。
3.查阅5份电子档案(1岁以内2份,1-3岁2份,3岁以上1份, 现场核实儿童建档率、健康管理
实地察看
L布局、流程不合理扣0∙5分。
2.标识不醒目、环境不温馨扣0.5
分。
3.(宣传橱窗或宣传版面、育儿及 疾病防治宣教版面、健康处方3项 每缺少一项扣1分。
业务用房
5
童体检、儿童保健业务用房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
现场查看
项目


考核内容

福建省儿童眼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标准

福建省儿童眼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标准

福建省儿童眼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标准(试行)一、省级机构(一)科室及人员要求设有儿童眼保健科。

儿童眼保健科至少配备9名儿童眼科或儿童眼保健医护人员,其中眼科执业医师3—5名(至少1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验光员2名(医学专业,下同)、护士2名、专科医技人员2名。

科室负责人及验光师须从事儿童眼科临床诊疗或眼保健工作5年以上,掌握并执行国家有关眼保健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设施设备要求1.业务用房(1)有容纳30人以上的日常宣教室1间(可与家长学校合用,下同)。

(2)诊室3—5间,验光室2间(含角膜塑形验配),弱视训练室1间,视觉训练室1间,眼底检查室1间,视力检查室1间,一般检查室3间,治疗室1间。

总面积不少于250平方米。

(3)房间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

设计上符合儿童年龄特点,注重人文关怀,凸显温馨、安全感,减轻儿童恐惧心理。

2.设备要求详见附表。

(三)服务水平为儿童眼保健三级服务网络的省级管理和技术指导单位,配合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省眼保健服务体系,提高全省儿童眼健康水平。

1.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的相关管理和技术规范;协助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全省儿童眼保健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及技术规范,完成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儿童眼保健相关业务的培训、督导、质量控制、考核评估和健康宣传等工作。

2.儿童眼保健门诊及儿童眼健康筛查服务量大于5万人次。

开展新生儿眼病筛查,对发现眼病患儿进行早期诊断和干预。

开展0—3岁婴幼儿健康体检眼科检查,检查率达80%以上,并逐年提高。

对所辖3-6岁群体儿童进行视力评估和眼疾病筛查,筛查覆盖率达95%以上,对发现疾病的予以干预矫治。

并逐步将服务覆盖辖区内7—14岁中、小学生。

3.开展儿童眼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病例的预防和诊疗工作。

4,负责全省儿童眼保健适宜技术的推广和使用,为下级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儿童眼保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包括孕前、孕期眼健康优生与遗传咨询服务,早产儿及高危新生儿眼病筛,婴幼儿与学龄前儿童屈光不正、斜视及弱视的早期发现与矫治,近视防控及视觉功能评估等常见眼病筛查、干预、矫治和指导咨询等)。

儿童医疗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

儿童医疗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

儿童医疗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简介本文档旨在制定儿童医疗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以确保提供给儿童的医疗服务能够高效、安全、质量可靠地进行。

目标1. 确立儿童医疗门诊规范化建设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2. 规范儿童医疗门诊的各个环节和流程,包括预约、接待、诊疗、收费等。

3. 提供儿童医疗门诊建设的参考标准,以便医疗机构进行自我评估和改进。

儿童医疗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以下是儿童医疗门诊规范化建设的标准要求:1. 儿童友好环境- 医疗门诊应提供舒适、安全、干净的环境,包括等候区、诊室和洗手间。

- 提供符合儿童喜好和安全要求的家具、儿童专用座椅等设施。

- 给予儿童带来欢乐和安全感的装饰,如贴纸、壁画等。

- 提供适宜儿童年龄的娱乐活动、游戏设施等。

2. 儿童专用服务- 提供儿童专用的接待窗口,包括专门的服务台和工作人员。

- 为儿童提供儿科医生的就诊服务,确保医生具备儿科专业知识和经验。

- 提供儿童专用的医疗设备和检查设备,以适应儿童身体特征和需求。

- 为儿童提供专属的医疗用品,如儿童专用药物、注射器、尿布等。

3. 儿童健康宣教- 定期开展与儿童健康相关的宣教活动,包括儿童日常保健、疾病预防等方面内容。

- 通过图文、动画等多种形式向儿童和家长传达健康知识。

- 提供儿童健康手册、宣教资料等,以便儿童和家长获取健康信息。

4. 儿童保障措施- 建立儿童疾病预约制度,确保儿童能够及时获得诊疗服务。

- 为儿童提供优先就诊和优先检查的服务。

- 提供适当的护理和照顾,包括分诊、陪诊等。

- 实施儿童隐私保护措施,保障儿童个人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结论本文档提出了儿童医疗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旨在提高儿童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医疗机构可根据这些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和改进,以提供更好的儿童医疗服务。

儿科门诊设置标准

儿科门诊设置标准

儿科门诊设置标准一、场地要求1. 儿科门诊应设在医疗综合楼的一楼或独立建筑的一层,方便患儿和家属出入。

2. 门诊应有良好的自然采光和通风条件,确保就诊环境舒适、宽敞、卫生。

3. 门诊区域应设有独立的患儿候诊区和就诊室,并应配备相应的座椅和设施。

4. 儿科门诊应设有独立的抢救室和观察室,并配备相应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5. 门诊区域应设有卫生洗手设施,方便患儿和家属使用。

二、科室设置1. 儿科门诊应设置独立的儿科门诊室、抢救室、观察室、治疗室、检验室等。

2. 各科室布局合理,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保证医疗安全。

3. 儿科门诊室应配备相应的诊疗设备,如诊疗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等。

4. 抢救室应配备相应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如氧气、吸引器、心电监护仪、急救药品等。

5. 观察室应配备相应的观察设备和设施,如观察床、床头柜、座椅等。

6. 治疗室应配备相应的治疗设备和药品,如注射器、输液器、急救药品等。

7. 检验室应配备相应的检验设备和试剂,如显微镜、生化分析仪、血液分析仪等。

三、设备配置1. 儿科门诊应配置独立的供电和供水系统,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

2. 门诊应配备相应的医疗设备,如诊疗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等。

3. 抢救室应配备相应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如氧气、吸引器、心电监护仪、急救药品等。

4. 观察室应配备相应的观察设备和设施,如观察床、床头柜、座椅等。

5. 治疗室应配备相应的治疗设备和药品,如注射器、输液器、急救药品等。

6. 检验室应配备相应的检验设备和试剂,如显微镜、生化分析仪、血液分析仪等。

7. 其他必要的办公设备和辅助设施,如电脑、打印机、电话等。

四、人员要求1. 儿科门诊应配备相应的医师和护士,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工作经验。

2. 医师和护士应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沟通能力,为患儿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3. 医师和护士应定期接受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技能。

4. 其他必要的行政和管理人员,如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等。

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

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

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样稿)一、县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要求(一)儿童保健服务内容。

1、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和儿童健康档案(表、卡),记录及时、完整、准确和规范。

2、开展新生儿访视,访视内容包括询问和观察新生儿情况、全面健康检查、母乳喂养和科学育儿指导,发现异常,应指导及时就诊。

3、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工作。

4、为儿童提供定期健康检查,开展体格发育及健康状况评价,提供儿童喂养和营养膳食、早期综合发展、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保健指导。

5、对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窒息、病理性黄疸、中重度营养不良、单纯性肥胖、中重度缺铁性贫血、活动期佝偻病等高危儿童进行专案管理。

6、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的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和咨询指导,开展儿童智能测查和心理行为发育偏离或异常的识别、筛查,以及行为干预训练。

7、开展高危儿童筛查、监测、干预指导。

8、开展儿童眼、口腔、听力保健服务,重点对视力异常、龋齿、听力障碍等疾病进行筛查和预防。

9、在儿童保健过程中对于诊断不明确或疑难病例、不具有能力进行干预训练和治疗的疾病应及时转诊。

10、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11、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进行预防接种或指导预防接种。

(二)专业人员要求。

1、从事儿童保健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医生执业资格或护理执业资格,并接受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

2、在岗人员需定期接受儿童保健专业知识与技能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

3、专职儿童保健医生 2-4 名,护士 1-2 名,根据工作需要可按服务人群和服务项目增加相应的专业人员。

(三)业务用房、设置和设备设施。

儿童保健门诊应相对独立分区,流程与布局合理,诊室应有取暖设施,环境温馨,符合儿童特点,有体检流程图、宣传版面、儿童玩具;应设立预检与分诊处、候诊区,体格测量室、健康体检诊室、营养诊室、心理行为诊室、发育测评室、眼听力口腔保健诊室等,专业门诊用房根据所开展的专业需求确定(详见附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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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样稿)
一、县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要求 (一)儿童保健服务内容。 1、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和儿童健康档案(表、卡),记录及时、 完整、准确和规范。 2、开展新生儿访视,访视内容包括询问和观察新生儿情况、全 面健康检查、 母乳喂养和科学育儿指导, 发现异常,应指导及时就诊。
3、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开展新生儿 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工作。
附表 2: 乡级儿童保健规范门诊用房及设施设备要求
门诊名称
诊室名称及面 积
服务内容或功能
专业设备和设施
体格测量与评价,生
体格测量室: ≥ 长发育监测,体格检
健康体检门 诊
12 平方米,
查,高危儿简易五项
体检诊室: ≥ 15 检查,喂养咨询与营
平方米,
养指导,眼、口腔保
健指导,儿童常见疾
病预防等。
体重计(杠杆称或电子 称)、卧式量床、 身高计、 儿童血压计、体温计、听 诊器、诊查床、诊查桌、 聚光手电筒、评价表、软 皮尺等。
3、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开展或 / 和指 导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工作。
4、为儿童提供定期健康检查,开展体格发育及健康状况评价, 提供儿童喂养和营养膳食、早期综合发展、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 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保健指导。
5、开展高危儿童的筛查工作。 6、对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轻度窒息、营养不良、单纯性肥 胖、缺铁性贫血、 活动期佝偻病等高危儿童进行专案管理。对运动发 育落后、发育异常、病理性黄疸、极低或超低出生体重儿(少于 150 0 克)、重度窒息、中重度营养不良、中重贫血、中重佝偻病等高危 儿童及时转诊。 7、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的心理发育特点, 提供心理行为发育指导。 对疑有心理行为问题或疾病、智能发育落后的儿童及时转诊。 8、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进行预防接种。 (二)专业人员要求。 1、从事儿童保健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医生执业资格或护理 执业资格,并接受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 2、在岗人员需定期接受儿童保健专业知识与技能的继续医学教 育培训。 3、专职儿童保健医生 1-2 名,护士 1 人,根据工作需要可按服 务人群增加相应的专业人员。 (三)业务用房、设置和设备设施。 儿童保健门诊应相对独立分区 (最好与预防接种门诊相邻, 与疾 病门诊分隔),流程与布局合理,测量室和诊室应有取暖设施,环境 温馨,符合儿童特点;应设立体格测量室、健康体检诊室、听力筛查 室等,专业门诊用房根据所开展的专业需求确定(详见附表 2)。
7、开展高危儿童筛查、监测、干预指导。 8、开展儿童眼、口腔、听力保健服务,重点对视力异常、龋齿、 听力障碍等疾病进行筛查和预防。 9、在儿童保健过程中对于诊断不明确或疑难病例、不具有能力 进行干预训练和治疗的疾病应及时转诊。 10、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11、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进行预防接种或指导预防接种。 (二)专业人员要求。 1、从事儿童保健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医生执业资格或护理 执业资格,并接受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 2、在岗人员需定期接受儿童保健专业知识与技能的继续医学教 育培训。 3、专职儿童保健医生 2-4 名,护士 1-2 名,根据工作需要可按 服务人群和服务项目增加相应的专业人员。 (三)业务用房、设置和设备设施。 儿童保健门诊应相对独立分区, 流程与布局合理, 诊室应有取暖 设施,环境温馨,符合儿童特点,有体检流程图、宣传版面、儿童玩 具;应设立预检与分诊处、候诊区,体格测量室、健康体检诊室、营
高危儿管理记录本、 听力筛查记录本与可疑病例追踪记录本、 高危儿 童和发育异常儿童转诊记录本、 转诊记录单、 培训资料、例会记录本、 督导记录本等。
2、表册本的记录应及时、完整、准确、规范,资料定期归档整 理、统计分析等。 附表 1:
县级儿童保健规范门诊用房及设施设备要求
门诊名称
诊室名称及面 积
服务内容或功能
儿童口腔预防保健示教用
品等。
健康教育
集体儿童 保健
健康宣教室: ≥ 育儿知识讲课,模拟
20 平方米。
示教,观看录像等。
办公室:≥ 12 平方米。
儿童保健资料,幼儿 园培训与督导资料, 示范幼儿园资料等。
电脑、电视、 DVD机、投 影仪、示教用具等。
办公桌、资料柜、电脑等。
相关医技设备:血球分析仪、尿分析仪、显微镜、酶标仪、微量元素测定仪等。
养诊室、心理行为诊室、发育测评室、眼听力口腔保健诊室等,专业 门诊用房根据所开展的专业需求确定(详见附表 1)。
(四)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1、工作制度:包括儿童保健科工作制度、体格测量室工作制度、 健康检查和生长监测工作制度、 心理行为门诊工作制度、 听力保健工 作制度、视力保健工作制度、 口腔保健工作制度、 疑难病例转诊制度、 集体儿童保健工作制度、健康教育工作制度等。 2、岗位职责:包括儿童保健科主任职责、不同职称的儿童保健 医师工作职责等。 (五)技术规范和诊疗常规。 1、技术规范:包括儿童体格生长发育测量技术规范、儿童体格 发育检查和评价技术规范、 儿童心理咨询技术规范、 儿童营养咨询和 喂养指导技术规范等。 2、诊疗常规:包括儿童营养不良诊疗常规、儿童单纯性肥胖症 诊疗常规、 维生素 D缺乏性佝偻病诊疗常规、 小儿营养性缺铁性贫血 诊疗常规、锌缺乏症诊疗常规、儿童心理行为偏离和疾病诊疗常规、 新生儿听力筛查常规、 儿童视力检查常规、 高危儿保健管理工作常规、 健康教育工作常规等。 (六)儿童保健信息与资料管理。 1、登记本、表和记录册:儿童保健手册、儿童健康档案、高危 儿管理记录本、 听力筛查记录本与可疑病例追踪记录本、 心理行为发 育测评与智能测查记录资料、 转诊记录本、 例会记录本、督导记录本、 培训资料、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记录等。 2、表册本的记录应及时、完整、准确、规范,资料定期归档整 理、统计分析等。 二、乡级(乡镇卫生院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门诊规范 要求 (一)儿童保健服务内容。 1、建立儿童保健册(表、卡)或儿童健康档案,记录及时、完 整、准确和规范。 2、开展新生儿访视,访视内容包括询问和观察新生儿情况、全 面健康检查、 母乳喂养和科学育儿指导, 发现异常,应指导及时就诊。
儿童心理 行为门诊
心理行为诊室: ≥ 12 平方米, 发育测评室: ≥ 12 平方米, 行为训练室: ≥ 15 平方米。
心理咨询,心理行为 发育测评、干预训练 与指导,智能发育测 查(如 DDST、CDCC 等)。
诊查床、诊查桌、心理行 为测评量表及电脑、 DDST 与 CDCC测查工具及配套 设施(小桌子、小椅子、 楼梯等)、心理行为干预 辅助设备等。
标准对数视力表(灯光
箱)、儿童图形视力表、
听力、视 力、口腔保 健门诊
诊察室:≥ 12 平方米, 检查室:≥ 12 平方米。
听力筛查与保健指 导,视力、眼位检查 与保健指导,龋齿检 查与保健指导。
色盲检查图谱、点状视力 检测仪、视动性眼震仪、 选择性注视检测卡、聚光 手电筒、额镜、耳镜、行
为测听仪、耳声发射仪、
专业量室: ≥ 12 平方米, 体检诊室:≥ 15 平方米, 营养诊室:≥ 12 平方米 。
体格测量与评价,生 长发育监测,体格检 查,高危儿筛查,早 期发展水平评估与 指导,喂养咨询与营 养指导,营养性疾病 防治等。
体重计(杠杆称或电子 称)、卧式量床、 身高计、 儿童血压计、体温计、听 诊器、诊查床、诊查桌、 评价表、软皮尺、访视包、 食物模型、食物量具等。
(四)工作制度、岗位职责。 1、工作制度:包括儿童保健科工作制度、体格测量室工作制度、 健康检查生长发育监测工作制度、 喂养咨询指导工作制度、 听力筛查 工作制度、高危儿童转诊制度、健康教育工作制度等。 2、岗位职责:包括儿童保健科主任职责、儿童保健医师工作职 责等。 (五)技术规范、诊疗常规。 1、技术规范:包括儿童体格生长发育测量技术规范、儿童体格 发育检查和评价技术规范、 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指导技术规范、 儿童营 养咨询和喂养指导技术规范等。 2、诊疗常规:包括儿童营养不良诊疗常规、维生素 D缺乏性佝 偻病诊疗常规、 小儿营养性缺铁性贫血诊疗常规、 新生儿听力筛查常 规、高危儿保健管理工作常规 、健康教育工作常规等。 (六)儿童保健信息与资料管理。 1、登记本、表和记录册:儿童保健手册、 0-3 岁儿童健康管理 档案、 0—6 岁儿童花名册、新生儿出生登记本、儿童死亡记录卡、
4、为儿童提供定期健康检查,开展体格发育及健康状况评价, 提供儿童喂养和营养膳食、早期综合发展、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 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保健指导。
5、对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窒息、病理性黄疸、中重度营养 不良、单纯性肥胖、中重度缺铁性贫血、活动期佝偻病等高危儿童进 行专案管理。
6、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的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心理行为发育评估 和咨询指导,开展儿童智能测查和心理行为发育偏离或异常的识别、 筛查,以及行为干预训练。
检查室:≥ 12 听力筛查室
平方米
听力筛查与保健指 导。
行为测听仪、 耳声发射仪 等。
健康教育
健康宣教室: ≥ 育儿知识讲课,模拟
20 平方米
示教,观看录像等。
电脑、电视、 DVD机、投 影仪、示教用具等。
相关医技设备:血球分析仪或血红蛋白测定仪、尿分析仪、显微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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