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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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下文为大家整理带来的2020年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质上是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城市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0年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欢迎大家阅读!

【2020年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1】

为实现建设一个中心、四个怀化战略目标,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做好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部署要求,特制定怀化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目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高行政服务工作,确保完成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任务。

二、主要任务

根据《怀化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怀发〔2020〕3号)的要求,在巩固已有优势的基础上,围绕提高群众满意度,继续加强监督,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全面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确保文明优质服务

1、加强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每一名政务服务工作人员都要不断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真正让群众和企业满意。

2、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勤政,优质服务,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不得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以任何形式吃拿卡要,维护中心信誉和政府形象。

3、着装规范、仪态端庄、挂牌上岗,使用礼貌用语,服务热情,做到真心、诚心、热心、耐心、齐心;大厅内外环境整洁,便民服务设施齐全,指导办事群众办理业务文明有序。

4、严格遵守中心各项管理规定,按时上下班,不脱岗,不空岗,禁止在大厅内吸烟、吃零食、看视频、说笑打闹、QQ聊天、上网购物、看小说、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件发生。

(二)依法行政、规范审批,打造廉洁高效形象

1、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运转流程及工作运行机制,严格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理、责任追究等制度,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许可和审批行为。

2、积极实施并联审批制、全程代办制、绿色通道制、积极推行延时服务制、上门服务制。建设完善电子政务大厅平台,公开办事指南,减少群众和企业办事成本,切实优化全市发展环境。

3、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坚持高效务实、廉洁勤政的服务宗旨,实行规范化服务,真正做到便民、利民,方便群众办事。

(三)事项公开,加强监督,建设群企满意中心

1、各窗口一律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实行项目名称、审批依据、实施主体、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承诺时限八公开,并编印详尽的办事服务指南和办事流程图摆放在窗口办公台前,供服务对象查询、监督。

2、充分发挥网上电子政务及监察系统的平台作用,进行网上办理,实时监控行政审批的办理情况,检查督促各部门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杜绝出现黄牌、红牌。

3、完善群众监督制度。完善窗口服务评价机制,引导办事服务对象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业务能力、行政行为、廉洁办事等进行监督和评价。畅通监督渠道,完善投诉处理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务服务中心成立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二)精心安排部署

各科室、各窗口要按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对照检查,主动作为,切实抓好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加大对文明行为的宣传教育,增强城市主人翁意识,形成市政务服务中心文明城市创建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协调配合

市创建办是全市创建迎检的指导部门,加强与创建办的联系,及时掌握我市创建迎检的统一部署,落实本单位工作任务,及时

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信息。各科室、各窗口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做好省级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

(四)强化责任追究

全体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省级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如因工作不力影响创建工作的,将视情节扣减政务服务绩效考核分值,并取消季度评优评先资格。

【2020年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2】

2020年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胜之年,创建任务更加繁重艰巨。为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顺利实现,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加快创建文明城市步伐,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办发〔2020〕12号)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基本原则、任务目标和工作重点,按照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总体部署,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确定的各项目标和要求,结合单位职责,提高认识,抓好落实,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加强宣传,严格督查,落实奖惩,齐抓共管,以强化民主法制建设为目标,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和精细化水平,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幸福指数,提升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确保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完成。

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高境界、高标准、高起点、大作为的工作总要求,坚持创建惠民、日常测评、着眼长效、注重特色的原则,整合全社会创建资源,齐

心协力改善城市环境,营造优良秩序,提升市民素质,确保我市在2020年、2020年工作的基础上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为实施黄蓝两大国家战略、推动新一轮科学跨越提供有力保障,为实现市委、市政府制定的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作出积极努力。

三、工作任务

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广泛发动、细化责任阶段(3月)。

(一)根据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市政府法制办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在东营政府法制信息网上设立专栏,印发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口号,掀起共创文明城市的热潮。

(二)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创建重点,细化分解任务,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全办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和推进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调整充实以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科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具体负责本单位创城工作的组织、联系和协调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整改、全面提升阶段(4月至6月)。

按照任务分工,结合单位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道德实践活动和创建文明城市活动。

(一)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按照《全市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要求,集中力量,精心组织,细化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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