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陕西XXXX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发展”的方针,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明确公司领导和各职能处室的责任,保证运输经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条董事长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经理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负责本企业安全工作的具体部署安排;安全经理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检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负责本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协助其他安全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各从业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综合监督考核。
第二条责任要求
1.董事长负责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并将目标分解到各处室,与各处室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各处室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处室安全工作计划”,并与处室从业人员签订“岗位安全生产目标责
任书”。
3.各岗位根据“岗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岗位安全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
4.各级管理人员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对下属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以促使目标的完成,并根据考核结果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考核制度”给予员工相应的奖惩。
5.各处室要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不同人员、不同岗位和生产活动情况,明确规定其具体的职责范围。
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从业人员包括危险品运输驾驶员、押运员、安全员、监控员等。
第三条从业人员的资格及聘用:(1)、从业应有与驾驶车型相适应的驾驶证、相应类别的从业资格证。(2)、从业应身体健康,无不利于安全行驶的疾病及生理缺陷。(3)、从业人员须经相应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合格证件方可上岗。
第四条各岗位从业人员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在岗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或影响安全的行为,严禁脱岗。
第五条单位从业人员应参加单位组织的例会和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安全操作水平。
第六条单位从业人员应维护单位形象和利益,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单位各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均有权提出意见建议并监督整改。
第七条单位对从业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奖惩,对考核表现优秀的人员分别给予提升职务、奖金、表彰等奖励,对考核表现差的人员分别给予批评、经济处罚、降职、调离岗位等处分。
第八条对存在下列行为的人员,单位一律解聘并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追偿,列入黑名单不再聘用,触犯法律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1)、不服从单位管理、不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2)、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随意脱岗、在岗从事与工作无关行为妨碍安全经教育不改的;(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者。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的思想,防止运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安全督察处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组织管理处室。
第三条运输车辆出车前和回场后都必须对车况进行认真检查,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修理、勤洗刷,保持车况良好、整洁。
第四条装运特殊性物品时,保持运输前、运输中、卸车后与公司的紧密联系,保证公司正确指导运输任务顺利完成。
第五条完成运输任务后,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将车辆私自停放或在外过夜。
第六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第七条运输车辆出车时,必须持有行车证、营运证、驾驶证等相关有效证件,车辆在行车途中不得脱离押运人员的监管。
第八条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时和公司保持联系。
第九条每年要在“二季”“四节”(夏季、冬季、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进行车辆安全大检查。从组织管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教育、事故隐患等内容查找存在问题,并认真整改落实。
第十条各处室责任人要不定期对分管处室的安全情
况进行检查。从组织管理、劳动纪律、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测、隐患排查、安全教育等内容,查找存在问题,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公司根据不同时期运输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进行专业安全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并如实记录。
第十二条建立运输安全工作检查记录台帐和《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度。公司在每次安全检查中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逐项登记,并对较大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或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综合治理,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全面提高从业人员文化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增强其安全生产的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证守法经营、安全生产和优质服务,特制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二条安全教育培训对象
包括企业的各类安全管理岗位从业人员、经营者、企业聘用的驾驶员、押运员。
第三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1、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
法》等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安全行车知识。
2、经营服务技能培训:《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教材》等其它相关教育培训。
3、运输法规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安全生产法规,其它相关教育培训。
4、货物运输安全知识培训:《企业车辆安全例检制度》、《企业安全行车操作规程》《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安全行车操作规程》、安全行车经验等。
5、企业应当组织道路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学习货物运输、贮存、装卸技术标准,学习所承运货物的性质、包装物或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发生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行业安全规定培训:近一个时期以来,道路运输安全主管部门印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要求,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通报等。
7、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分析。
8、重大传统节假日、重要社会活动以及不同季节、特殊气候天气状况下安全行车告诫等。
第四条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方式
公司利用面对面教育、通过驾驶员网络学习系统、电话警示教育、安全知识测试、观看录像,办安全专栏、发送短信、监控提醒、业余学习、集中授课等多种形式,对从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