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及流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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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通桥区人民医院关于
修订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及流程的通知
各科室:
为加强手术期间医疗安全与质量管理,现将《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及流程》修订如下,请各科室认真组织学习并执行。
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可参照执行。
三、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四、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或手术室护士主持,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
五、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一)麻醉实施前:由手术医师主持,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手术知情同意书及手术麻醉同意书、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
(二)手术开始前:由麻醉医生主持,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识,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
(三)患者离开手术室前:由手术室护士主持,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四)三方确认后分别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名。
1.麻醉实施前的核查内容,由手术医师填写以下项目: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正确;手术方式确认、手术部位与标识正确;手术知情同意;患者是否有过敏史;术前备血;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由麻醉医生填写以下项目:麻醉知情同意;麻醉方式确认;麻醉设备安全检查完成。由手术室护士填写以下项目: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正确;静脉通道建立完成;抗菌药物皮试结果。
2.手术开始前的核查内容,由手术医师填写以下项目: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正确;手术方式确认、手术部位与标识正确;手术医师陈述预计手术时间、预计失血量、手术关注点、应对方案;是否需要相关影像学资料。由麻醉医生填写以下项目:麻醉医师陈述麻醉关注点,应对方案。由手术室护士填写以下项目:手术护士陈述物品灭菌合格,仪器设备完好,应对方案,术前0.5-2小时内给予预防性抗生素。
3.患者离开手术室前的核查内容由手术护士填写。
六、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依次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
七、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由麻醉医师或手术医师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与麻醉医师共同核查。
八、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归入病历中保管,非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由手术室负责保存一年。
九、手术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的负责人是本科室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十、医院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本机构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与管理,提出持续改进的措施并加以落实。
十一、原《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五人医办[2011]10号)同时作废。
附件:五通桥区人民医院手术安全核查流程
附件: 五通桥区人民医院手术安全核查流程
注:手术安全核查表的归档:(1)住院病人:入病历保存。
(2)门诊病人:由手术室保管一年。
手术安全核查人的
确定 具有执业资格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手术室护士
1、“麻醉实施前”由手术医师主持
2、“手术开始前”由麻醉医师主持
3、“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巡回护士主持
确定手术安全核查
主持人 麻醉实施前 1、手术医师主持,对照《手术安全核查表》中对应“麻醉实施前”内容与麻醉医师、巡回护士共同核对
2、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规定,逐
项填写各自内容
3、三方核对确认后签字
手术开始前 患者离开手术室前 1、麻醉医师主持,对照《手术安全核查表》
中“手术开始前”内容,“三方”共同再次核
对。按规定逐项填写各自内容
2、三方确认签字
1、巡回护士主持,对照《手术安全核查表》
“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内容,“三方”共同
进行第三次核对 2、巡回护士逐项填写完整,三方确认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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