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

合集下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务服务中心筹建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62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务服务中心筹建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62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务服务中心筹建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务服务中心筹建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6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省政务服务中心筹建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组长:李云峰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副组长:张敬华省政府秘书长李一宁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肖泉省政府副秘书长江里程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成员:刘方省编办主任陈震宁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徐一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沈健省教育厅厅长莫宗通省民委主任XXX 省公安厅厅长侯学元省民政厅厅长柳玉祥省司法厅厅长刘捍东省财政厅厅长谭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李侃桢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陈蒙蒙省环保厅厅长周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游庆仲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吴沛良省农委主任李亚平省水利厅厅长XXX龙省商务厅厅长徐耀新省文化厅厅长王咏红省卫生厅厅长王元慧省人口计生委主任费少云省外办主任胡道新省国税局局长李小平省地税局局长佘义和省工商局局长刘大旺省质监局局长张建康省广电局局长周琪省新闻出版局局长殷宝林省体育局局长王向明省安监局局长唐庆宁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苏振远省民防局局长于爱荣省法制办主任周学东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苏少林省通信管理局局长翟武全省气象局局长丁仁杰省地震局局长李多宽南京海关关长王伟江苏检验检疫局局长曹苏民省科技厅副厅长程裕松省监察厅副厅长韩欲平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郑泽光南京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4月24日——结束——。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15•【字号】苏政办发[2011]80号•【施行日期】2011.06.15•【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8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省建设的组织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李学勇省委副书记、省长副组长:徐鸣副省长成员:陆志鹏省政府副秘书长赵永贤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周琪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曲福田省委农工办主任、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方省编办主任毛伟明省发展改革委主任陈震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沈健省教育厅厅长解畅省监察厅厅长潘永和省财政厅厅长谭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兼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夏鸣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陈蒙蒙省环保厅厅长周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游庆仲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吴沛良省农委主任吕振霖省水利厅厅长章剑华省文化厅厅长郭兴华省卫生厅厅长赵耿毅省审计厅厅长曹苏民省科技厅副厅长XXX 省公安厅副厅长佘义和省工商局局长靳道强省质监局局长朱晓明省统计局局长王咏红省旅游局局长唐庆宁省海洋渔业局局长孙如林省法制办主任徐山瀑省政府研究室主任朱铁军省太湖办主任周卫国省物价局局长夏春胜省林业局局长常高潮省军区后勤部部长赵挺省环保厅副厅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陈蒙蒙兼任办公室主任,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樊海宏、省环保厅副厅长赵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王翔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及厅业务处工作职能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及厅业务处工作职能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及厅业务处工作职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4.25•【字号】苏政办发[2006]28号•【施行日期】2006.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及厅业务处工作职能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2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现将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及厅业务处工作职能通知如下:一、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分工李小敏,在省长领导下协助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负责省政府办公厅工作。

协助做好人事、编制、监察、外事、应急管理、政策研究、信访方面工作。

联系省人事厅、监察厅、编办、外办、研究室、信访局、省政府驻外省(市)办事处。

韩庆华,协助做好工业、通信、能源、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方面工作。

负责省经贸委(中小企业局)工作,联系省国防科工办、通信管理局、邮政局、无线电管理局、盐务局、烟草专卖局、安全生产监管局(煤矿安全监察局),民航江苏安监办、江苏海事局、南京电监办、华东石油局,省总工会。

朱步楼,协助做好教育、卫生(血防)、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体育方面工作。

联系省教育厅、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人口计生委、劳动保障厅、体育局,省红十字会。

张大强,协助做好重点项目、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港口、航空)、民族宗教方面工作。

联系省建设厅、环保厅、交通厅、民委(宗教局)、人防办、铁路办、地震局、建工局,上海铁路局南京办事处、济南铁路局徐州办事处。

唐建,协助做好科技、文化、信息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社会科学、参事、文史、档案方面工作。

联系省科技厅、文化厅(文物局)、信息产业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知识产权局,省社科院、科协、文联、作协、社科联、地方志办公室,省政府参事室、文史馆,省档案局、保密局。

江苏省政府关于王思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关于王思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关于王思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调配
【发文字号】苏政发[2015]80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5.07.09
【实施日期】2015.07.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政府关于王思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苏政发〔2015〕8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命王思源同志为省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任命汤明海同志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1年,免去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
任命洪流同志为省教育厅副厅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省教育厅副巡视员职务;
任命蒋洪同志为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省科学技术厅副巡视员职务;
任命陈志鹏同志为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省环境保护厅副巡视员职务;
任命陈浩东同志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试用期1年;
任命金凌同志为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免去其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职务;
任命方标军同志为省文化厅副厅长;
任命樊路宏同志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任命周国强同志为省统计局总统计师,试用期1年;
任命沈和同志为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免去其省政府研究室副巡视员职务;
任命王文斌同志为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1年;
任命张世祥同志为省能源局局长,免去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9.12•【字号】苏政办发[2014]70号•【施行日期】2014.09.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7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9月1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4〕3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4〕30号),设立省政府办公厅,为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挂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府参事室、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

一、职责调整强化政务服务职责,做好省级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及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监督工作。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省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起草省政府领导同志部分讲话稿和其他文稿。

(三)办理党中央、国务院及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送省政府的公文。

研究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县政府请示省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县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决定事项及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杨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2014)-苏政发[2014]4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杨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2014)-苏政发[2014]4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杨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2014)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杨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苏政发〔2014〕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经研究决定:任命杨勇同志为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免去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职务;任命陆永泉同志为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免去省水利厅副厅长职务;任命王元慧同志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任命李明耀同志为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免去省政府副秘书长职务;任命齐敦品同志为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免去省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任命吴剑铭同志为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任命苏春海同志为省教育厅副厅长;任命成坚同志为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省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任命相伯伟同志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试用期1年;任命黄武秋同志为省审计厅副厅长;任命俞强同志为省铁路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任命王辽宁同志为省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任命张小马同志为省水利厅巡视员,免去省水利厅副厅长职务;任命李荣荣同志为省审计厅巡视员,免去省审计厅副厅长职务;任命鞠桂富同志为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事务局副巡视员;任命XXX同志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任命吴君才同志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任命杨洪海同志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任命韩全林同志为省水利厅副巡视员;任命嵇亚林同志为省文化厅副巡视员;免去佘义和同志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职务;免去于青山同志的省政府副秘书长职务;免去陆志鹏同志的省政府副秘书长职务;免去顾瑜芳同志的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沈祖荣同志的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省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免去陈洪斌同志的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杨勇同志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免去宗晨阳同志的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副局长职务;免去赵光美同志的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职务;免去吴承亿同志的省交通运输厅巡视员职务;免去王鲁宁同志的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巡视员职务;免去黄佩华同志的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巡视员职务;免去孙大亮同志的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巡视员职务;免去戴苏生同志的省公安厅副巡视员职务;免去郁桂萍同志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职务;免去戴志新同志的省农业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免去张定同志的省农业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免去金嘉麟同志的省水利厅副巡视员职务;免去丁大纲同志的省商务厅副巡视员职务;免去申晓建同志的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免去文亚和同志的省地方税务局副巡视员职务;免去王延庚同志的省民防局副巡视员职务。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12•【字号】苏政办发[2008]61号•【施行日期】2008.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苏政办发〔2008〕6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省政府同意,对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主任:史和平副省长副主任:韩庆华省政府副秘书长徐郭平省安监局、江苏煤矿监察局局长XXX 省公安厅副厅长洪慧民省监察厅副厅长杨星云省总工会副主席庞士勇省军区副参谋长成员:陈贵希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德海省委宣传部部务委员魏然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周毅彪省经贸委副主任丛懋林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陶静省科技厅纪检组长刘广忠省民政厅副厅长周建省司法厅副厅长江建平省财政厅副厅长刘中省人事厅纪检组长陈励阳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杨维兴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徐学军省建设厅副厅长李先友省交通厅副厅长陈为保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陆永泉省水利厅副厅长祝保平省农林厅副厅长王润亮省外经贸厅副厅长马宁省文化厅副厅长胡晓抒省卫生厅副厅长秦亚东省环保厅副厅长黄佩华省国资委副主任李德田省广电局副局长杨卫东省工商局副局长陆正方省质监局副局长姚新中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张骥省旅游局副局长于国民省粮食局副局长吴以桥省海洋渔业局副局长王明君省人防办副主任高建新省法制办副主任张晓铃省铁路办副主任施民省地矿勘查局副局长于爱荣省监狱管理局局长王德善省盐务管理局局长徐顺年省农机局局长高学斌省建管局局长仲建民省地震局副局长潘敖大省气象局副局长韦之杰江苏海事局副局长张振宇民航江苏安监办主任宋志华江苏保监局副局长张怀廉南京电监办专员助理许二宁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陶伯刚省邮政管理局局长于汉宗南京铁路办事处主任盛放省编办副主任丁纯团省委副书记于铁民省武警总队副总队长牛跃光省消防总队总队长马苏龙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张有富南京禄口机场公司副总经理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徐郭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等工作分工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等工作分工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等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1.31•【字号】宁政办发〔2018〕13号•【施行日期】2018.01.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等工作分工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调整后的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等工作分工明确如下:翁国玖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

负责协调副秘书长工作。

负责市政府办公厅工作。

协助处理财政、审计、机构编制、外事、督查、接待、机关事务、应急管理、政府新闻方面工作。

联系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外事办公室(港澳事务办公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接待办公室、市政府参事室、市政府驻外办事处。

分管办公厅市长秘书处、人事处。

唐建荣协助处理发展计划、区域合作交流、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项目、财政、审计、统计、物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法制、政府政务、政务公开、机关事务、保密、商务、投资促进、外事、外经、外贸、外资、粮食、对台、侨务、现代服务业、开发区、服务外包、综合保税方面工作。

联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合作交流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新加坡·南京生态科技岛管委会、市商务局(口岸办公室、粮食局)、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市台湾事务工作办公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南京分会(会展业办公室)、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京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协助联系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南京市委,市总工会、共青团南京市委、市妇女联合会(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国家保密工作局、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南京仲裁委,市政府外事办公室(港澳事务办公室)、南京海关(金陵海关)、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烟草专卖局、市盐务管理局,南京台湾同胞联谊会、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
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7.30
•【字号】苏政办发[2008]71号
•【施行日期】2008.07.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成
人员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8〕7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省政府决定,对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李小敏副省长
副主任:于利中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继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成员:刘德海省委宣传部部务委员
潘宪生省经贸委副主任
丁晓昌省教育厅副厅长
秦军省公安厅副厅长
雷根娣省监察厅副厅长
张美芳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明祥省农林厅副厅长
陈华省卫生厅副厅长
赵挺省环保厅副厅长
杨勇省工商局副局长
孙春雷省质监局副局长
叶耀宇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朱勤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王建国省粮食局副局长
沈毅省海洋渔业局副局长
高晓珠省物价局纪检组长
樊剑峰省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陆永贵江苏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王永根省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
王杰南京海关副关长
周明勇省盐务管理局副局长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李继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8.10.30•【字号】苏政发[1998]97号•【施行日期】1998.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苏政发〔1998〕97号1998年10月30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1998年10月30日省政府全体(扩大)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1998年10月30日省政府全体(扩大)会议通过)总则一、为使省政府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国务院工作规则》的规定以及省政府工作的要求,制定本规则。

二、省政府组成人员在行政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以及省委的决定,贯彻执行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充分发挥省政府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作用,确保政令畅通;坚持解放思想,事实求是,按客观规律办事;坚持依法行政,忠于职守、服从命令、开拓进取、讲究效率;注重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加强廉政建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省政府各部门要认真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使职权。

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要精简会议、公文,减少事务性活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切实贯彻落实省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

省政府组成人员的职责四、省政府组成人员包括:省长,副省长,秘书长,政府序列的各委员会主任,各厅厅长,各局局长,各办公室主任。

五、省政府实行省长负责制。

省长领导省政府的工作,副省长协助省长工作。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13•【字号】苏政办发[2008]32号•【施行日期】2008.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护正文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苏政办发〔2008〕32号)各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省政府决定对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的名单如下:主任:李小敏副省长副主任:徐国柱省政府副秘书长吴洪彪省民政厅厅长高晓平省残联理事长委员:刘德海省委宣传部部务委员丛懋林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程玉松省委农工办(省扶贫办)副主任胥乃香省编办副巡视员朱光远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赵芝明省发展改革委副巡视员李春江省经贸委副主任夏冰省科技厅副厅长王在郑省民委副主任秦军省公安厅副厅长方晓林省司法厅副厅长黄晓平省财政厅副厅长徐文宝省人事厅副厅长吴可立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顾小平省建设厅副厅长高云省文化厅副厅长黄祖瑚省卫生厅副厅长何小鹏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黄锡强省外办副主任顾长虹省地税局副局长李德田省广电局副局长戴伟省体育局副巡视员夏心旻省统计局副局长张振飞省工商局副局长蒋国星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张亚青省质监局副局长沈伟新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高建新省法制办副主任王金城省国税局总会计师李文森人行南京分行副行长陆永贵江苏检验检疫局副局长沈晓红南京海关副关长朱新煜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汪祝斌南京铁路办事处副主任顾显强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胡同军省总工会副主席丁纯团省委副书记季俊秋省妇联副主席徐勇南京禄口机场公司副总经理管怀明省农行副行长秘书长:高晓平(兼)副秘书长:蔡新成省残联副理事长张建平省残联副理事长肖敏省残联副理事长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省残联承担。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省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58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省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58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省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正文:
----------------------------------------------------------------------------------------------------------------------------------------------------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省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1〕5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有力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重新明确省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云峰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徐立省政府副秘书长
毛伟明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员:徐莹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戴跃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倪道潜省教育厅副厅长
洪慧民省监察厅副厅长
侯学元省民政厅副厅长
王汉增省财政厅副厅长
祖耀升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柏仇勇省环保厅副厅长
徐学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王永安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王春喜省农委副主任
李亚平省水利厅副厅长
章剑华省文化厅厅长
陈少军省卫生厅副厅长
李荣荣省审计厅副厅长
陈洪斌省国资委副主任
夏心旻省统计局副局长
李文森人行南京分行副行长
赵杰江苏银监局副局长
许二宁省通信管理局巡视员、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徐莹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一年五月七日
——结束——。

省政府副秘书长级别,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的区别

省政府副秘书长级别,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的区别

省政府副秘书长级别,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的区别
简单来讲,省委秘书长、省委办公厅主任、省政府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主任这四个职务都是正厅级,
省委秘书长,正厅级,负责整个省委大院的大管家,服务于所有常委而且是省委沟通省辖地级市的直接联系人,所以省委秘书长一般都担任省一级的常委,所以是副省级。

(类似于中办主任,是正部级,但是主任担任书记处书记或者是政治局委员的话就是副国级)。

省委办公厅主任,正厅级,一般由省委副秘书长兼任,服务省级常委的秘书,文字报告,文章,讲话等等。

省直的一部分部门一般也都是由省委副秘书长兼任(例如:兼任省委政研室主任,省信访局局长等的都是正厅级),没有明确正厅级的省委副秘书长,是副厅级。

省委办公厅副主任也是副厅级。

省政府秘书长,是正厅级,但是省政府秘书长一般情况下都是省政府党组成员,所以是正厅级享受副省级待遇。

省政府秘书长是省政府的大管家。

省政府副秘书长,明确正厅级的就是正厅级,正厅级的一般都有兼职,(例如:省政府办公厅主任,省委省政府接待办主任,省政府驻京办主任等都是正厅级),没有明确正厅级的,就是副厅级。

省政府办公厅主任是正厅级,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兼任。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是副厅级,1名副主任各自负责一名副省长的的日常工作,办公厅内设各处室负责文字起草,收发,下达省政府文件等等工作。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禁毒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禁毒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禁毒委员会组成人
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5.12
•【字号】苏政办发[2009]69号
•【施行日期】2009.05.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禁毒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

(苏政办发〔2009〕6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政府决定,调整省禁毒委员会组成人员。

具体名单如下:
主任:李小敏副省长
副主任:于利中省政府副秘书长
孙文德省公安厅厅长
委员:刘德海省委宣传部部务委员
屈建国省法院副院长
陈剑虹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顾显强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
王汉春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戴跃强省经贸委副主任
杨湘宁省教育厅副厅长
王琦省公安厅副厅长
陈军省安全厅副厅长
刘广忠省民政厅副厅长
于爱荣省司法厅副厅长兼省监狱管理局局长
张美芳省财政厅副厅长
徐惠中省农林厅副厅长
笪家祥省外经贸厅副厅长
秦基春省文化厅副厅长
黄祖瑚省卫生厅副厅长
柏仇勇省环保厅副厅长
李德田省广电局副局长
张振飞省工商局副局长
叶耀宇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赵建军省安监局副局长
万连生省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张鸿生省总工会副主席
张国梁团省委副书记
唐卫民省妇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司永胜南京海关副关长兼缉私局局长
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承担省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王琦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

秘书长与办公厅(室)主任有什么区别?

秘书长与办公厅(室)主任有什么区别?

秘书长与办公厅(室)主任有什么区别?我国各个层级的四套班子“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都设置办公厅(室),其正职领导有秘书长和办公厅(室)主任两种。

那么,二者有什么区别呢?首先,介绍一下两个职务名称的差异。

以省政府为例,秘书长一职的全称叫做“省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一职的全称叫做“省政府办公厅主任”。

可以看到,秘书长的职务前面不加“办公厅”的前缀,而是直接冠以“上级机构”的称呼。

但是,秘书长的编制明确属于“办公厅”,是办公厅的一把手、主要负责人,同时兼任办公厅党组书记。

同理,市委办公室设“市委秘书长、市委办公厅(室)主任”两个职务。

其次,介绍一下各级党委、政府的职务设置。

1、中央层面设办公厅,其中,中办只设办公厅主任、不设秘书长,国办只设秘书长、不设办公厅主任。

2、省级党委、政府设办公厅,并且,设置秘书长、办公厅主任2个职务。

3、副省级城市党委、政府也设办公厅,有秘书长、办公厅主任2个职务。

4、地级市(州、盟)党委、政府设办公室,有秘书长、办公厅主任2个职务。

5、县(县级市、市辖区)党委、政府设办公室,但是,法律规定县级两办只能设置办公室主任一职,不能设置秘书长,就算是直辖市的市辖区也是如此。

6、乡、镇、街道合设“党政综合办公室”,仅设办公室主任一职。

在省、市两级,虽然设置了秘书长和办公厅(室)主任两个职务,但是,有些地区是兼任的,由一人独占两职。

当然,也有些地区是分设的,秘书长和办公厅(室)主任分管不同的工作,此时,二者有什么区别呢?先介绍一下二者的级别差异。

首先要明确一点,二者都是办公厅(室)的正职领导,职务本身的级别是一样的。

例如,地级市的市委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在三定方案中都是正处级职务,但市委秘书长通常都由市委常委担任,属于市委副职领导,个人的级别是副厅级。

值得注意的是,干部个人级别和职务本身级别并不划等号!市委秘书长这位干部之所以是副厅级,是由市委常委这个副厅级职务决定的,不是由市委秘书长这个正处级职务决定的。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禁毒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禁毒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禁毒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政办发[2009]69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9.05.12
【实施日期】2009.05.12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禁毒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9〕6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政府决定,调整省禁毒委员会组成人员。

具体名单如下:
主任:李小敏副省长
副主任:于利中省政府副秘书长
孙文德省公安厅厅长
委员:刘德海省委宣传部部务委员
屈建国省法院副院长
陈剑虹。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成员的通知(2009)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成员的通知(2009)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成员的通知(2009)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24•【字号】苏政办发[2009]22号•【施行日期】2009.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成员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2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省政府决定,对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充实。

成员名单如下:主任:罗志军省长副主任:赵克志常务副省长黄莉新副省长成员:蒋宏坤南京市市长阎立苏州市市长毛小平无锡市市长王伟成常州市市长刘捍东镇江市市长谢秀兰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刘国中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章剑华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文化厅厅长张大强省政府副秘书长徐立省政府副秘书长毛伟明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吉生省经贸委主任朱克江省科技厅厅长潘永和省财政厅厅长夏鸣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周岚省建设厅厅长游庆仲省交通厅厅长吕振霖省水利厅厅长吴沛良省农林厅厅长郭兴华省卫生厅厅长张敬华省环保厅厅长朱铁军省太湖办主任、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佘义和省工商局局长周乃翔省旅游局局长周卫国省物价局局长靳道强省质监局局长唐庆宁省海洋渔业局局长夏春胜省林业局局长杨根平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濮梅娟省气象局副局长沈秋潮省法制办副主任高朴省政府研究室副巡视员杨桂山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所长高振宁环保部南京环科所所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太湖办,承担日常工作,朱铁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消防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消防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消防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09•【字号】苏政办发[2009]44号•【施行日期】2009.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消防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4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省政府决定对省消防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主任:李小敏副省长副主任:于利中省政府副秘书长孙文德省公安厅厅长成员:朱光远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王琦省公安厅副厅长牛跃光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徐莹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周毅彪省经贸委副主任步锦坤省教育厅副巡视员洪慧民省监察厅副厅长张建平省民政厅副巡视员张美芳省财政厅副厅长刘中省人事厅纪检组长吴可立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顾小平省建设厅副厅长汪祝君省交通厅副厅长王明祥省农林厅副厅长吴坤平省卫生厅副厅长马宁省文化厅副厅长黄佩华省国资委副主任李德田省广电局副局长高林省体育局纪检组长杨卫东省工商局副局长韦顺和省新闻出版局副巡视员陆正方省质监局副局长张骥省旅游局副局长刘文华省安监局副巡视员王明君省人防办副主任高华省法制办副巡视员宋志华江苏保监局副局长蒋怀成民航江苏安监办副主任杨星云省总工会副主席徐水祥南京铁路办事处副主任省消防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公安消防总队,承担省消防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牛跃光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九年四月九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主
任副主任工作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政办发[2011]166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1.12.08
【实施日期】2011.12.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1〕166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因人事变动,现将调整后的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毛伟明,在省长领导下协助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

协助做好机构编制、监察、外事、应急管理、政策研究、信访方面工作。

联系省编办、监察厅、外办、省政府研究室、省信访局,省政府驻外省(市)办事处。

李一宁,主持省政府办公厅工作。

协助做好教育、人力资源、公务员管理、社会保障
方面工作。

联系省档案局、保密局,联系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局,省级机关管理局,省地方志办公室。

分管省应急办(值班室、会议处、应急协调处)、办公厅人事处。

朱步楼,协助做好科技、知识产权、卫生、食品药品监管、法制方面工作。

联系省科技厅、卫生厅(中医药局)、法制办、食品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省科协、红十字会。

徐国柱,协助做好民政、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残疾人、老龄和联系驻苏部队方面工作。

联系省民政厅、工商局、质监局、残联。

于利中,协助做好公安、司法、国土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