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院线行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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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院线行业分析
第一节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设立以来变化情况
金逸影视公司是国内著名的院线发行和电影放映企业,其拥有的金逸院线处于中国电影院线五强的地位。
金逸影视公司自2004 年成立以来,公司一直致力于在中国各级城市进行电影院投资经营管理。
发行人设立以来自有和加盟影院的情况如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已开业影院75 家,在建影院30 余家,经营区域跨北京、上海、广州等30 余个城市。金逸院线共有103 家影院,包括金逸股份直接投资的75 家影院以及28 家加盟影院。
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院线发行和电影放映业务,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
二、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一)所处行业概况
公司属于文化产业中的电影行业。电影产业主要分为三个环节:制片、发行和放映,发行又分为发行商发行和院线发行两部分。从细分市场来看,公司属于院线发行及电影放映企业。
(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和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
(1)中宣部
中宣部是中共中央主管意识形态方面的综合职能部门,对电影行业的管理体现在宏观管理方面,主要包括:负责指导全国理论研究、学习与宣传工作;负责引导社会舆论;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受党中央委托,会同中央组织部管理国家广电总局的领导干部,负责提出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定政策、法规,按照党中央的统一工作部署,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2)国家广电总局
国家广电总局为电影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管理职能由国家广电总局下设的电影管理局负责,其主要职能为:拟定电影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管理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指导并平衡电影题材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组织审查各类影片,发放或吊销影片摄制、公映许可证;承办有关审批电影制片单位和跨地区发行、放映单位的建立与撤销的工作;负责电影技术管理;管理对外合作制片、输入输出影片等国际合作与交流事项;指导电影专项资金的收缴和管理。
国家广电总局在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地方管理机构即地方广播电视局负责所在地文化广播影视事业的行业管理,并履行国家广电总局赋予的行政审批权等。
2、行业法规政策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电影行业的监管体制正在由单一计划经济的监管体制,逐步转向适应市场经济的监管体制。目前对本公司电影业务的开展较为重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如下:
3、行业监管政策
(1)发行放映监管政策
2001 年12 月18 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文化部联合颁发了《关于改革电影发行放映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1519 号文,提出了实行以院线为主的发行放映机制,减少发行层次,改变按行政区域计划供片模式,变单一的多层次发行为以院线为主的一级发行,发行公司和制片单位直接向院线公司供片。
根据《关于改革电影发行放映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一个影院只能加入一家院线,签约期满,可以重新进行选择;鼓励跨区域影院间的合作经营,各省区域性院线和跨省院线都可以平等地同影片著作权人或发行权拥有者交易影片,而不受行政区域市场的限制;院线和影片著作权人之间或发行权拥有者之间拥有相互选择权;院线购买的影片,其发行放映权只限本院线的发行放映权,而不是本区域或其他院线的发行放映权。
按照目前的监管政策,电影发行公司与各院线公司就影片的放映业务达成合作,然后由各院线公司负责对其所属的影院就影片放映做出统一安排及管理,院线公司是电影发行公司与影院之间的桥梁。
(2)经营资质监管政策
从事院线发行及电影放映业务均需要取得国家广电总局的准入资格行政许可。
根据《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组建省(区、市)内院线公司的,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并报广电总局备案;组建跨省院线公司的,由广电总局审批。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影院线公司机制改革的意见》,组建电影院线公司条件为:10 家以上以资本或供片为纽带的影院,可组建一条省内电影院线公司,其中,实行计算机售票的不少于8 家,年度票房不低于800 万元且电影专项资金如实上缴;15 家以上以资本或供片为纽带且分布在不同省级区域的影院,可组建一条跨省电影院线公司,其中,计算机售票不少于10 家,年度票房不低于1,000 万元且电影专项资金如实上缴。
根据《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经营电影放映业务,须报县级以上地方电影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在影院完成投资建设后,即向电影行政部门申领《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并开始经营,《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
根据《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外商不得设立独资电影院,不得组建电影院线公司。中外合资合作影院公司的设立,需首先履行省级商务行政部门的审批,通过后报国家商务部、国家广电总局和文化部备案审批。经批准允许设立的,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凭此办理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在影院完成建设、改造且验收合格后,可向省级广电局申领《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然后方可从事电影放映业务。除香港、澳门特区投资者可以独资形式新建、改建影院外,其他地区境外投资者在合资合作影院公司注册资本中的投资比例不得高于49%。
(三)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1、我国电影行业发展概况
近年来,得益于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以及国家对于文化产业的支持,整个电影文化与产业环境持续改善。作为文化娱乐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的电影市场已连续多年实现电影票房的快速增长,同时,吸引了各类社会资本(国有、民营、外资)积极进军电影业,从而进一步推动了电影业的良性快速发展。
国家广电总局统计数据显示,2010 年,我国城市票房收入达到101.72 亿元人民币,较2009 年增长63.9%,位居全球电影票房市场的前十名。2011 年度,我国城市票房收入达到131.15 亿元,同比增长28.93%。
中国电影院线制改革10 年以来,城市票房以年均40%以上的速度增长,与改革之初的2002 年相比,全国城市电影票房增长了将近13 倍。2012 年一季度,我国城市票房收入达到37.17 亿元,同比增长3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