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核定征收应税合同比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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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核定征收应税合同比例表

22种合同不用交印花税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22种合同不用交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属于正列举,未列入印花税列举的征税范围的不征税。现对工作中常见的22种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 1.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1997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88 )国税地字第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天财会计网(https://www.360docs.net/doc/863127460.html,)和天财会计导航(https://www.360docs.net/doc/863127460.html,) 3.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1991] 第155 号、国税发[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1990]173 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88 )国税地字第025 号文规定,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8.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2006]162 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税三(1988)776 号文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购销合同不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汽)合同,这些合同不贴花。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例文

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例文 Example of payment of stamp duty on loan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例文 前言:本文档根据题材书写内容要求展开,具有实践指导意义,适用于组织或个人。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 签订借款合同后如何缴纳印花税应计征印花税的借款合 同的范围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 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也应按合同 贴花。借款合同的计税金额为借款金额。应纳税额=借款金额 ×0.05‰ 印花税计算方法 目前,对不同的借款形式,主要采取下列计税办法: 一、凡是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 填开借据的,只就借款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 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凡是 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所载金额计税,在借据上贴花。

如果双方在口头上达成借贷协议,在借款时通过借据作凭证,应按每次借据金额计税贴花。 二、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这种借款次数频繁,如果每次借款都要贴花,势必加重双方负担。因此,对这类合同只就其规定的最高额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 三、目前,有些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的抵押贷款,这种借贷方式属资金信贷业务,这类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其后如果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资产转移给贷款方时,还应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的有关规定计税贴花。 四、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亦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五、在有的信贷业务中,贷款方是由若干银行组成的银团,银团各方均承担一定的贷款数额,借款合同由借款方与银

印花税管理实行新规定 2017年1月1日起

印花税管理实行新规定2017年1月1日起 为进一步规范印花税管理,便利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将于2017年1月1日期施行。那么本次印花税管理规程都有哪些要点呢?实际财务工作 中需要注意哪些呢? 1.本规程适用于除证券交易外的印花税税源管理、税款征收、减免税和退税管理、风险管理等事项,其他管理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纳税人应当如实提供、妥善保存印花税应纳税凭证(以下简称“应纳税凭证”)等有关纳税资料,统一设置、登记和保管《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以下简称《登记簿》),及时、准确、完整记录应纳税凭证的书立、领受情况。 《登记簿》的内容包括:应纳税凭证种类、应纳税凭证编号、凭证书立各方(或领受人)名称、书立(领受)时间、应纳税凭证金额、件数等。 3.纳税人书立、领受或者使用《条例》列举的应纳税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时,即发生纳税义务,应当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对应的税目、税率,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

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 4.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纳税人可以采取将税收缴款书、完税证明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者由地方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 5.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可由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申报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申报缴纳的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6.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或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重新核定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据,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进行调整。 7.实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纳税期限为一个月,税额较小的,纳税期限可为一个季度,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期满之日起15日内,填写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纳税申报表申报缴纳核定征收的印花税。 8.印花税实行减免税备案管理,减免税备案资料应当包括:(一)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二)《登记簿》复印件; (三)减免税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9.多贴印花税票的,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内容整理自国家税务总局) 相关推荐: 央视财经报导财政部:到2020年培养3万名管理会计人才

购销合同印花税优惠_合同大全.doc

购销合同印花税优惠_合同大全 篇一销售的率 篇一印花税税率表 印花税税率表14 产权转移书据 转让金额100% 万分之五篇二印花税与购销合同 印花税与购销合同 印花税与购销合同印花税与购销合同印花税与购销合同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因其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的方法缴纳税款而得名。在我们单位中印花税缴纳最多的是购销合同时所缴纳的。在印花税中购销合同的范围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写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纳税人为立合同人,印花税按购销金额的003%贴花。由于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的归集问题和保管的部门多,对于征管带来了诸多不便。因此,有的省份采取核定征收的办法征收印花税,购销合同核定征收采购合同改按采购金额的一定比例计征、销售合同改按销售金额的一定比例计征,具体比例由各省地税局根据典型调查后确定的。在我们省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我们是 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来征收印花税的。 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当期实际销售(营业)收入、采购成本或费用等项目及确定的核定征税比例,计算征收印花税。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印花税税额=销售(营业)收入(采购成本、费用等)×核定比例×适用税率 规定的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控制比例如下1、工业企业

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5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销售收入的5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2、商业批发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4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销售收入的4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3、商业零售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2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4、建设施工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4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5、外贸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4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销售收入的7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因此对于我们单位应按照销营业收入或成本乘以50%再乘以003%来计算应纳的印花税,例如我们与乙公司签订轻卡销售合同,合同上注明的销售额300万则我们单位与乙单位应分别缴纳印花税3000000*50%*003%=450(元),但是可能会存在有些业务没有签订合同,有的签了合同的也没申报, 所以我们也可以以反映在报表上的销售额为依据计算购销合同印花税。对于购销合同中所包含的增值税应分情况进行处理1、凡是签订的购销合同,应分别填写价款、税款的,在计算缴纳印花税时,以价款数额计税贴花。2、在签订购销合同时,如价格内注明是含税价,在计算缴纳印花税时,应按增值税税率从价款数额中减除增值税后计算印花税。3、在签订购销合同时,如果没有注明含税价或增值税税款的,应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印花税纳税申报工作均由纳税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各项

银行借款合同印花税税率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银行借款合同印花税税率 篇一:借款合同印花税税率 咨询相关税务部门。可以参照:税目税率(税额) 一、购销合同0.3‰ 二、加工承揽合同0.5‰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0.5‰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0.3‰ 五、财产租赁合同1‰ 六、货物运输合同0.5‰ 七、仓储、保管合同1‰ 八、借款合同0.05‰ 九、财产保险合同1‰ 十、技术合同0.3‰ 十一、产权转移书据0.5‰ 十二、营业帐簿 1.记载资金的帐簿0.5‰ 2.其他帐簿每件5元

十三、权利、许可证照每件5元 十四、股票交易3‰ 篇二: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 篇一:借款合同印花税 借款合同印花税 问:按照规定,借款合同应当缴纳印花税。我想请教: 1、银行给予企业以信用额度的合同,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2、银行与企业之间签订的商业贴现协议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3、企业与企业之间签署的背书转让协议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4、银行与企业之间签署的承兑协议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5、信贷额度协议展期,及借款展期,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答:(1)根据《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1988]30号)的规定,“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此,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订新合同的,就不另贴

印花。 (2)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征税。”银行与企业 之间签订的商业汇票贴现协议、商业汇票背书转让协议、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必缴纳印花税。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 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问题:1.关联企业之间借款签订的合同用缴纳印花税吗? 2.车船使用税的船舶使用税是不是还在地税缴纳? 答复: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应 税的“借款合同” 仅仅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 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 第五条规定,“我国的其它金融组织是指除人民银行、 各专业银行以外,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书的单位”,所以非金融机构之间所签订的借款 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故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2、企业自有船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

河北省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

政策法规 河北省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规范征纳行为,堵塞征管漏洞,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应在我省境内缴纳印花税的单位和个人,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印花税实行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据实征收可采取“三自”纳税和汇总缴纳;核定征收可采取核定比例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征收方式由县以上地方税务机关审核确定并通知纳税人。征收方式一经确定,未经税务机关同意,纳税人不得自行变更。第四条财务制度健全、账簿资料完整、应税凭证保存齐全、《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管理规范的纳税人可采取“三自”纳税。第五条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县以上地方税务机关核准,发给“印花税汇总缴纳专用章”后,可汇总缴纳印花税。第六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以上地方税务机关有权取消其原定征收方式,按照核定比例征收印花税:(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二)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三)采用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送,逾期仍不报送的或者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四)纳税人申请核定比例征收的。第七条各市地方税务局应在《印花税核定征收范围及比例表》(见附件)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本地适用比例。对于《印花税核定征收范围及比例表》规定以外的其他应税凭证,应按件据实贴花完税。第八条对于记账确有困难或账簿混乱,购销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据实征收或者按核定比例征收的,县以上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按定期定额方式征收印花

不用交印花税的合同

印花税:有22种合同不需要贴花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现对工作中常见的22种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 1. 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1997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88 )国税地字第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 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 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 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 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以下内容需要回复才能看到 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1991] 第155 号、国税发[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 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1990]173 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88 )国税地字第025 号文规定,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8. 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2006]162 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税三(1988)776 号文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购销合同不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汽)合同,这些合同不贴花。

(借款合同)怎样缴纳借款合同印花税-3篇

怎样缴纳借款合同印花税 按照规定,借款合同应当缴纳印花税。有网友咨询了以下几个问题: 1、银行给予企业以信用额度的合同,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2、银行与企业之间签订的商业贴现协议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3、企业与企业之间签署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协议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4、银行与企业之间签署的银行汇票承兑协议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5、信贷额度协议展期,及借款展期,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1)根据《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1988]30号)的规定,“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此,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订新合同的,就不另贴印花。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征税。”银行与企业之间签订的商业汇票贴现协议、商业汇票背书转让协议、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必缴纳印花税。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的规定,“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的借款展期合同或其它凭证,按信贷制度规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 问:公司给公司借款,借款印花税怎么算,是根据借款合同还是根据具体的发生额,借款合同是一年期的,但发生的时候可能借了还,还了又借,每次发生的金额也不一定相同,这样一年根据发生额累加的金额就超出借款合同上的金额,请问一下公司应怎么算印花税? 答:关键是合同怎么签订的,如果是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是企业与银行,企业与企业之间较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1988]30号)的规定,借款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此,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印花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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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印花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 的通知 【标 签】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云南省印花税征收 【颁布单位】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云地税发﹝1998﹞13号 【发文日期】1998-01-14 【实施时间】1998-01-14 【 有效性 】全文废止 【税 种】征收管理 注视:自2004年5月20日起,全文废止。参见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地税发﹝2004﹞104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云南省印花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按照本《办法》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及时报告省局。 附件:云南省印花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简化纳税手续,确保地方财政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在我省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和书立、领受印花税应税凭证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为印花税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按本办法规定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第三条 纳税人对各类应税凭证应定期造册登记,统一汇总,按期向当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汇总的应税凭证在办理纳税申报的同时报送主管地方税务机关鉴别、审核。 第四条 印花税采取按应税凭证据实征收或按一定比例核定征收。

购销合同印花税分类登记表怎么填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购销合同印花税分类登记表怎么填 篇一:印花税核定比例表释义 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表释义 一、关于行业的分类 目前比例表中的行业类型依据国民经济代码 (gb/T4754-20XX)进行分类。 二、各合同的核定项目释义 1、勘察设计合同 勘察设计劳务经营纳税人,其对应的应税凭证计税项目为“勘察设计劳务收入”与“分包支出”两项。 非勘察设计劳务经营纳税人,其对应的应税凭证计税项目为“勘察设计劳务支出”。 2、建筑安装合同 建筑安装劳务经营纳税人,其对应的应税凭证计税项目为“建筑安装劳务收入”与“建筑安装劳务分包支出”两项。非建筑安装劳务经营纳税人,其对应的应税凭证计税项目为“建筑安装工程结算支出”,包括不限于与支出有关的“货

币资金、应付款项”的发生额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价值。 3、借款合同 金融机构纳税人,其对应的应税凭证计税项目为“借出款项”,包括不限于“贷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期发生额。 非金融机构纳税人,其对应的应税凭证计税项目为“借入款项”,包括不限于“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的本期发生额。 4、仓储合同 仓储劳务经营纳税人,其对应的应税凭证计税项目为仓储劳务收入和仓储分包支出。 非仓储劳务经营纳税人,其对应的应税凭证计税项目为“仓储劳务支出”。(计入材料采购的部分已随核定购销合同征收,所以只含费用类支出) 5、财产保险合同 保险业务经营纳税人,其对应的应税凭证计税项目为“财产保险收入”。 财产保险合同投保的纳税人,其对应的应税凭证计税项目为“财产保险支出”,(计入材料采购的部分已随核定购销合同征收,所以只含费用类支出),不能区分保险种类的,按所有保险合同支出确认。 6、技术合同

关于借款合同印花税3.docx

编号:_____________关于借款合同印花税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应计征印花税的借款合同的范围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也应按合同贴花,借款合同的计税金额为借款金额。 企业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在印花税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11号)中所规定的借款合同,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并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作为《经济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中所规定的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包括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由于《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银发XXX号)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因此,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而作为征收印花税的借款合同虽然概念适用上也遵从《经济合同法》的规定,但是根据国务院令198811号文的规定,其征税范围为,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这里的银行是指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

印花税核定征收申请审批表与通知书

关于对银行业缴纳印花税实行核定征收的工作意见 为了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防止税款流失,确保国家税收收入足额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的规定,我局对银行业缴纳印花税情况进行了调研,本着既确保国家税收收入及时准确入库,又方便纳税人的原则,确定对银行业借款合同实行核定征收,具体办法如下: 一、印花税核定征收的对象:我局负责征管的银行业企业。 二、印花税核定征收应税凭证计税依据及范围:以银行业“业 务状况变动表”的借款发生额为计税依据。(包括:单位贷款、个人贷款、银团贷款、转贷款、委托贷款等) 三、按比例核定征收印花税的计算公式: 核定期应缴印花税税额=借款金额(本期发生额)×核定比 例(100%)×0.05‰-本年度已 交印花税额 四、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纳税人应在按季十 日内自行申报纳税,填写《印花税核定征收申报表》,准确计算并按时缴纳税款。 五、适用核定征收办法的纳税人,应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印 花税核定征收申请审批表》(附件1),经审核批准后,发予

《印花税核定征收通知书》(附件2)。 六、纳税人上期或本期因计算错误等原因,造成多缴的印花税可 在下一个纳税期内抵扣,抵扣不完的可延续抵扣;在法定扣缴单位已扣缴的印花税可从申报税款中抵扣。 七、对不属于核定范围的应税凭证,仍按《印花税暂行条例》有 关规定自行缴纳。 八、对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将按《印花税暂行条 例》及《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税管科 2008年3月19日

关于融资借款如何缴纳印花税_借款合同_范文大全

关于融资借款如何缴纳印花税_借款合同_范文大全 融资借款,借贷双方肯定要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按照中国现行税法,借款合同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需缴纳印花税的正列举的十项合同之一。其法定税率为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贴花。贴花是指在税法规定的合同、协议、发票、收据等凭证上贴据印花税票,并自行核销。所贴印花税票的金额是根据不同合同、不同协议等凭证按照法定税率计算得出的。印花税属于行为税,即企业有了税法规定的经济行为则必须缴纳印花税。在现实生活中,借款合同不同,其计税依据和贴花的金额不同,以下根据不同情况略作分析。 20xx年3月,K公司与甲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甲银行分批放款,每次放款时还填开了借据。同年5月,K公司向乙银行贷款,乙银行在只签订了借款合同之后就放款了。K公司在对与甲、乙两家银行的签署的借款合同贴花时,需要遵循以下税法的原则:一项信贷业务,如果既签订了借款合同,同时在一次性或分次放款时又开具了借据的,企业只需要就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金额贴花。不需要既对借款合同贴花,又对每次放款的借据贴花。如果有的信贷业务没有签署借款合同,只是在每次放款时签署一个借据,则就根据借据上约定的借款金额计算印花税,并在借据上贴花。 20xx年7月,丙银行给予K公司一年期1500万元的流动资金周转性贷款的授信额度,一年间,在1500万元限额以内,K公司可以在需要用钱时到丙银行随借随还。这种形式的借款合同,有时候一年滚动借款的额度不到1500万元,而有时候滚动借款累计金额大于1500万元,根据税法的规定,只需要按照1500万元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算印花税并贴花,如果在本项信贷业务内不再签署新的协议,就不需要另行贴花了。 20xx年6月,K公司将企业的一栋办公楼抵押给丁银行办理了2019万元的抵押贷款。这笔抵押贷款的合同需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缴纳印花税。如果K公司最终无力偿还该笔贷款,将这栋办公室的产权转移给丁银行的,则还要另行签订产权转移的合同,并按照产权转移合同适用万分之五的税率计算印花税并贴花。 20xx年xx月,K公司向D融资租赁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一条生产流水线。协议约定租赁期为6年,每年支付租金300万。对于K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融资租赁协议,按税法规定应根据协议所约定的租金总额即1800万元,按借款合同的适用税率计算印花税并贴花。 20xx年3月,K公司因业务需要筹建一处新厂区。由于厂区比较大,整个基建项目预计用时2年零6个月。根据基建用款计划,第一年3.8亿元,第二年2.2亿元,最后一年1.9亿元,贷款总金额为7.9亿元,K公司分几期与甲银行签署基建贷款协议。第一年签订了3.8亿元的借款分合同,第二年签订2.2亿元的借款分合同,第三年签订了7.9亿元的借款总合同。这种情况下,K公司该如何贴花呢?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K公司与甲银行签署的这类借款合同,第一年按3.8亿乘以万分之零点五贴花,第二年按照2.2亿计算贴花,第三年按照7.9亿-3.8亿-2.2亿=1.9亿元,即借款总额扣除已经贴花的借款分合同金额后的余额计算印花税并贴花。 由以上案例可见,印花税的贴花原则其实也很简单,既要疏而不漏,同时也不必重复计算。但是在此要提醒一下企业,由于印花税是行为税,因此企业只要签订了税法规定要缴纳印花税的合同就必须贴花,至于合同最终是否履行并不影响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如果已贴花的合同最终作废或未履行,已经缴纳的印花税将不予退还。所以,请企业谨慎签约。

印花税规范管理工作流程

印花税规范管理工作流程

印花税规范管理工作流程 目录 一、印花税岗位职责及对口处室 二、印花税征管工作的总体思路 三、印花税管理要求及流程 四、印花税管理关键点 五、印花税核定征收工作程序 六、印花税税收优惠政策管理

一、印花税岗位职责及对口处室:负责印花税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印花税优惠政策及其他涉税相关事项的审核、审批、上报;组织开展印花税税核定征收工作;负责分管税种的调研工作。市局对口处室是税收管理一处。 二、印花税征管工作的总体思路: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信息化管税”为切入点,大力做好征管软件的深度应用,在深化管理上下功夫,重点抓好印花税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税源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分税种规范管理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提高税收执法规范和税收执法风险防范能力。 三、印花税管理要求及流程 印花税管理的基本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提高印花税核定征收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要进一步强化基础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印花税基础资料库,充分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模型,强化对印花税涉税信息的运用、分析和处理功能。 工作体现:根据“大集中”系统对符合要求的进行印花税税种鉴定。 2、日常管理 纳税人应妥善保存、如实提供应税凭证等有关纳税资料,按照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的要求,由财务部门统一设置、登记和保管《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并制定符合纳税人实际情况的合同

登记办法,确保财务部门及时掌握应税凭证的书立、领受情况,及时、准确、完整、真实地进行登记。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准,实行印花税核定征收: (一)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纳税人未按规定建立、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二)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照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对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纳税人,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当期实际销售(营业)收入、采购成本或费用等项目及确定的核定征税比例,计算征收印花税。 对实行印花税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下达《印花税(变更)核定征收通知书》(见附表),并在纳税人税种登记资料中将印花税征收方式变更为核定征收。 实行印花税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书立、领受未核定征收印花税应税凭证的,仍应按规定据实计算、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地税发[2008]47号 颁布时间:2008-6-24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现将省局制定的《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市(地)局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印花税核定征收的具体管理办法,并报省局备案。 2008年6月24日 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规范合同类应税凭证征收和缴纳行为,简化纳税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印花税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书立、领受《印花税条例》所列举应税凭证时,应按实际发生额计算贴花。并应设置《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确保及时、准确、完整、真实地登记应税凭证书立、领受情况。 第三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合同类印花税计税依据: (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二)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照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第四条对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的纳税人,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当期实际销售(营业)收入、采购成本或费用等项目及确定的核定征税比例,计算征收印花税。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印花税税额=销售(营业)收入(采购成本、费用等)×核定比例×适用税率 第五条核定征收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和核定比例: (一)购销合同 1.工业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30-6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销售收入的50-7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河北省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4-9-290:0来源:法律教育网【大中小】【我要纠错】 发文单位: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文号:冀地税发[2004]67号 发布日期:2004-9-29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河北省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市局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河北省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并在本办法规定的比例幅度范围内合理确定本地适用的核定比例,规定出纳税人设置《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的具体期限并做好宣传辅导工作。 附件: 河北省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规范征纳行为,堵塞征管漏洞,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应在我省境内缴纳印花税的单位和个人,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印花税实行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据实征收可采取" 三自"纳税和汇总缴纳;核定征收可采取核定比例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征收方式由县以上地方税务机关审核确定并通知纳税人。征收方式一经确定,未经税务机关同意,纳税人不得自行变更。 第四条财务制度健全、账簿资料完整、应税凭证保存齐全、《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管理规范的纳税人可采取" 三自" 纳税。 第五条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县以上地方税务机关核准,发给" 印花税汇总缴纳专用章" 后,可汇总缴纳印花税。 第六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以上地方税务机关有权取消其原定征收方式,按照核定比例征收印花税: (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二)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三)采用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送,逾期仍不报送的或者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四)纳税人申请核定比例征收的。 第七条各市地方税务局应在《印花税核定征收范围及比例表》(见附件)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本地适用比例。对于《印花税核定征收范围及比例表》规定以外的其他应税凭证,应按件据实贴花完税。 第八条对于记账确有困难或账簿混乱,购销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据实征收或者按核定比例征收的,县以上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按定期定额方式征收印花税。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年纳税定额。个体工商业户的年纳税定额不得低于10元。 第九条印花税的核定期限一般为一年。遇有特殊情况需要重新认定或调整的,由县以上地方税务机关调整确定。 第十条实行汇总缴纳和核定缴纳的纳税人应按月计算应纳税额,按月进行纳税申报,并于次月10日前缴纳税款。 实行" 三自" 纳税和汇总缴纳的纳税人应按月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报送印花税完税情况报告和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 第十一条县以上地方税务机关可以委托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及相关权利许可部门代征印花税。 第十二条县以上地方税务机关可以委托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单位或个人代售印花税票,并按规定付给代售手续费。

常见的22种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

常见的22种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属于正列举,未列入印花税列举的征税范围的不征税。现对工作中常见的22种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 1. 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1997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88 )国税地字第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 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 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 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 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1991] 第155 号、国税发[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 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合同示范文本)

STANDARD AGREEMENT SAMPLE (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28108 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合同示

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合同示范文 本) 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 签订借款合同后如何缴纳印花税应计征印花税的借款合同的范围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也应按合同贴花。借款合同的计税金额为借款金额。应纳税额=借款金额×0.05‰ 印花税计算方法 目前,对不同的借款形式,主要采取下列计税办法: 一、凡是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就借款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所载金额计税,在借据上贴花。 如果双方在口头上达成借贷协议,在借款时通过借据作凭证,应按每次借据金额计税贴花。 二、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这种借款次数频繁,如果

每次借款都要贴花,势必加重双方负担。因此,对这类合同只就其规定的最高额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 三、目前,有些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的抵押贷款,这种借贷方式属资金信贷业务,这类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其后如果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资产转移给贷款方时,还应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的有关规定计税贴花。 四、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亦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五、在有的信贷业务中,贷款方是由若干银行组成的银团,银团各方均承担一定的贷款数额,借款合同由借款方与银团各方共同书立,各执一份合同正本。对这类合同,借款方与贷款银团各方应分别在所执的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贷金额计税贴花。 六、有些基本建设贷款,先按年度用款计划分年签订借款合同,在最后一年按总概算签订借款总合同。总合同的借款金额包括各个分合同的借款金额。对这类基建借款合同,应按分合同分别贴花,最后签订的总合同,只就借款总额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额后的余额计税贴花。 购销合同印花税 借款合同印花税税率 小微企业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要不要征收印花税 借款合同印花税计算 关于借款合同印花税最新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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