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及其实现
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及实现
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及实现作者:王金香来源:《青年与社会》2019年第15期摘要:经济法的制定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公平公正而制定的社会法,其目的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交易公平,市场的宏观效率以及社会的公共福利。
所以这决定了经济法的价值取向是社会本位。
而在以社会利益为本位的经济法中,它要求不论是国家机关,还是作为个人或是社会组织,都需要本着对社会负责的原则进行经济活动。
经济法则作为必要的法律规范对社会的生产力发展以及社会的经济效益提供法律保障;同时协调社会集体利益与社会个人利益,从而达到使社会更好的发展的目的。
关键词:经济法;社会本位;社会公共权利关于“社会本位”这一理念,与之相对立的是“个人本位”而在二十世纪以前,不同的国家所采用的经济模式不一所以对于这两种理念的矛盾处理并不明显和及时,尤其是在二十世纪之前,更多国家强调的更多的是“个人本位”。
直到二十世纪以后,世界各地迎来大规模的社会变革,“社会本位”这一概念在法学当中开始频繁出现,这也预示着,在经济法中社会和个人地位逐渐发生变化。
随着现代化的社会不断发展,“社会本位”这一理念进一步成为了经济法中的核心理念。
一方面,“社会本位”的理念对较为传统的私法进行了更符合时代需求的改革,另一方面,这一理念也在法学领域指导着新一轮的改革之路,促使经济法等一系列的社会法的诞生,从而使这一理念不仅仅产生于思想层面同时还转变成了社会行动,转化为上层建筑服务于经济基础。
一、社会本位理念的法律化制度的有效建立是以合理适用的理念作为有力的理论基础的,同样的,制度作为理念价值观直接反应的载体,是理念得以发挥其作用的重要途径;任何理念只有通过制度展现出来,才能成为具体的社会活动,成为改造客观世界的力量。
作为经济法中的社会本位理念,与之前的个人本位观念是一种新鲜的理论基础,并通过不断的法律化以及法律手段实现其价值;在不断的法律实践中,细化社会本位中蕴含的社会规范。
经济法中的社会本位是指社会的公共权利作为经济法的首要保障权利,而社会公共权利又指社会公平和社会保障的权利,以及发展权,健康和生态平衡的环境权。
经济法社会本位理念与实现
经济法社会本位理念与实现岳彩申编著的《论经济法的形式理性》,从法律的形式理性角度,探究经济法的核心问题,并在结合现代社会与科学技术的背景下,探讨理性核心与形式理性的辩证关系,指出理性核心是形式理性的必然结果,二者存在严谨的逻辑发展关系。
强调运用形式理性研究经济法的必然性,在经济法形式理性前提下,通过经济法形式理性的价值与维度、经济法的基本命题与逻辑起点以及经济法的规范性等篇章,多角度、多层次地论证经济法与市场经济制度的本质关系,阐述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论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所具有的核心价值与时代使命。
社会本位理论是指以维护公共利益为宗旨的本位思想,分属于经济法学科领域,公共利益的满足程度取决于国家的社会分配、市场运动、经济行为以及宏观调控。
将社会本位作为我国经济法调整原则,有利于经济法在发挥固定资产投资、产业调节、货币发行、消费者权益、商品质量控制作用的同时,满足社会利益的基本需求。
作者强调经济法的形式理性在现行经济法中的作用与关联,通过深度结合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特征、市场经济增速放缓因素,以及我国社会经济地位,全面阐述形式理性与社会本位理论的交互关系。
岳彩申指出,理念是法律制度构建并运转的基础,只有使经济法基于某种理念,经济法才能焕发旺盛生命力。
经济法规要获得社会普遍接受,必须体现自身所代表的社会整体利益,社会本位理念正是经济法对公共利益的代表性表达。
经济法作为我国社会价值观的媒介,是观念和理论发挥效用的主要路径。
任何理论和观念只有通过经济法形式表现出来,才可转变为客观社会活动。
因而,社会本位理念与经济法存在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共生关系。
而形式理性则是指依托相关法律法规运作的法律体系,有效保障社会个体与其他主体,在特定法律体系内获取极大限度的相对自由。
总体而言,经济法的形式理性是社会本位理念制度化、法律化的法律保障,是将公共利益理念转化为经济法原则的有效途径。
因此,借助形式理性将社会本位法律化,是促使社会本位理念从思想转化为行动的必然结果。
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及实现
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及实现经济法是指国家为了调控和规范经济活动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制定经济法的过程中,社会本位理念是非常重要的,它强调法律规范应当以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和人的全面自由为目的,以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
本文将探讨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及其实现。
一、社会本位理念的内涵具体而言,社会本位理念在经济法领域的实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促进经济发展经济法应当促进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和法治环境,鼓励和保护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激励市场活力,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经济法要求企业在开展经济活动时遵守法律规范,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员工权益,保护环境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
2. 保障公共利益社会本位理念要求经济法应当以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加强对市场经济的监管和调控,防范和解决市场失灵和市场竞争不充分等问题,维护社会的经济秩序和公平正义。
在实际操作中,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规范市场经济的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保持金融市场的稳定等。
3. 保障人的权利和自由社会本位理念追求人的全面自由和全面发展,在经济法领域,就要求法律规范应当保障人的经济权利和自由,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防止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的劳动报酬、工作环境和社会保障等。
1. 完善法律体系要推进社会本位理念在经济法领域的实现,就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强化法律制度建设,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形成维护公共利益、保障人的权利和自由的法治环境。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法律的解释和适用,提高法律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2. 加强监管和调控3. 强化司法保护4. 提高社会参与要实现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需要提高社会各界对经济法的参与度,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和建议,集体智慧,形成共识,促进法治建设和经济发展。
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及实现
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及实现1、社会本位理念的提出社会本位理念是经济法发展的重要基础。
在过去,经济法对经济活动的约束主要是基于市场中的自由竞争。
然而,这种约束往往会使得经济活动失去社会目标,导致贪婪和独裁。
于是,经济学家和法学家开始关注社会效益,在法律领域提出了社会本位理念,即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标,让市场机制服务于社会利益。
这种理念的提出标志着经济法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
社会本位理念的提出,旨在使经济活动始终服务于社会利益。
社会本位理念的推行,反映出对社会合理秩序的追求和对公共利益的重视,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1)使市场经济由“利己”向“利他”转化。
在过去的市场经济中,企业为了保持利润,不顾消费者和社会的利益,采取虚假宣传和违法手段。
而社会本位理念提出后,企业被迫面对社会的监督和制约,从而转移自身利益的重心,使市场经济向着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2)使政府管理市场的方式更加科学,从而建立健全的市场机制。
社会本位理念让政府更加在意市场环境对社会效益的影响,调整和适应市场规律,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政策法规,为市场机制的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3)使经济法律制度更加完善。
社会本位理念使得经济法律制度在制定时更加注重法律效果之外的社会效应,更加注重市场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和合理性,从而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1、完善经济法律制度首先,为了强化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需要完善经济法律制度。
政府在制定经济法规时应该关注社会效益,通过社会监督和不断检验调整,建立更加适合市场发展的法律制度。
此外,要加强与国内外立法和法律规则的对接,提高立法水平和质量。
2、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其次,为了实现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需要提高市场监管水平。
政府要加强市场监管,从各个方面打击非法行为,紧盯中小企业、新兴企业和市场中的风险点,从根本上消除市场中的不公和不正当交易,建立高效秩序的市场。
3、加强社会教育最后,为了实现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需要加强社会教育。
论经济法的理念
论经济法的理念一、经济法概述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是法律体系中的一门重要学科,它与民法、商法、行政法等并列,是现代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经济法的理念1、合法性合法性是经济法的首要理念,它是指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经济法是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法律,它要求所有市场经济主体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同时,经济法也要求政府在履行经济管理职责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滥用职权干预市场经济活动。
2、公平性公平性是经济法的核心理念之一,它是指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必须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
经济法要求政府在经济管理过程中应当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各市场主体的平等地位,避免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确保市场经济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3、安全性安全性是经济法的又一重要理念,它是指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必须符合安全性的要求。
经济法要求政府在经济管理过程中应当加强监管和审查,确保各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经济风险和危机,保障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和社会的长治久安。
三、实践应用经济法的理念在实践应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例如,在现实生活中,经济法所倡导的合法性、公平性和安全性的理念在保障消费者权益、规范企业行为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得到了具体体现。
首先,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经济法通过制定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法律制度来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确保消费者可以获得更加优质、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此外,经济法还通过制定消费者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市场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其次,在规范企业行为方面,经济法通过制定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来规范企业的组织和行为,促进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企业的发展和创新。
同时,经济法还通过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来限制企业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以维护市场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及实现
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及实现经济法是规范经济活动的一门法律学科,其目的是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在现代社会中,经济法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社会人民的切身利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如何在经济法中贯彻社会本位理念,并在实践中加以实现,是当前亟需深入探讨的问题。
一、社会本位理念与经济法社会本位理念强调的是以社会福祉为中心,以实现社会的共同利益为宗旨。
在经济法中贯彻社会本位理念,首先要明确法律的宗旨和价值导向。
经济法的制定应当以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社会人民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
要在法律规范中体现社会本位理念,如在货币金融法中规定货币政策的目标是维护货币的稳定性和推动经济增长,同时要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在市场竞争法中规定市场秩序的形成和维护要符合社会整体利益等。
还需要通过司法实践和法律解释等手段来强化社会本位理念在经济法中的地位,确保法律的适用和执行能够真正造福社会、维护社会稳定。
1.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经济活动中,一些市场主体因为地域、行业、资源等各种原因,存在着信息不对称、资源不平等、机会不公等问题,导致市场竞争失真,社会资源配置不合理,造成社会不公平现象。
经济法应当借助法律手段,来纠正市场中的不公平现象,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如反垄断法规范市场竞争行为,保证市场的公平竞争;劳动法规定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等。
2. 保障社会稳定和安全社会本位理念强调的是社会的整体利益,经济法应当以此为出发点,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在经济活动中,一些市场行为容易导致市场波动,甚至引发社会风险,如金融风险、市场价格波动、社会治安问题等。
经济法应当通过法律手段来预防和控制这些风险。
比如金融监管法规定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食品安全法规范食品生产和销售行为,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等。
3. 保障社会人民的切身利益经济法的最终目的是服务于人民、造福人民。
小议经济法的社会本位
小议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经济法是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是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经济安全、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法律规范体系。
在这个法律体系中,社会本位是一个重要的理念。
在本文中,我将对经济法的社会本位进行探讨,以期达到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经济法的目的。
首先,什么是经济法的社会本位?在经济学中,社会本位是指所有公民的利益和福利应该是最优先的考虑因素。
具体到经济法领域,即法律制定和执行应该以保障公民经济权益为出发点。
这种理念的实现,既要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自由性,也要积极地维护消费者和社会的整体利益。
为什么要实行经济法的社会本位?首先,以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为基础进行经济活动,不仅可以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经济效益的提升,还可以保障企业的长期发展和市场的稳定性。
其次,从公民角度考虑,经济法的社会本位能够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利益,防止市场动荡或者产品降低质量给大众带来的损失,保证社会安全和稳定。
那么经济法的社会本位如何贯彻实施呢?首先,认真执行各种经济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惩罚。
其次,在立法过程中,要同时考虑市场竞争和消费者双重因素,确保立法的公正性、合理性和可实施性。
此外,在执行过程中,要强化社会监管,支持和鼓励公民和社会参与到经济法的执行中来,保障公民的参与权利。
最后,多措并举加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是一项长期的工作。
要通过增加宣传、提高司法效率、加强执法规范化、完善市场监管制度等措施,不断推动经济法在社会中受到更好的实施和认可。
总之,经济法的社会本位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既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又是保障公民和社会的基本权益的重要手段。
经济法的社会本位要求政府、企业和公民一起努力,共同促进市场稳定,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推动经济发展,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及实现
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及实现经济法是指对经济活动中产生的法律关系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法律体系。
在当今社会,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和经济发展的不断壮大,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是指在制定、实施和适用经济法规的过程中,必须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平,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从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及其实现方面进行探讨。
1. 社会公共利益至上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首先体现在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根本出发点。
在制定经济法规时,必须考虑到社会的整体利益,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确保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能够促进全社会的繁荣与稳定。
这就要求经济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在服务于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之上的,不偏袒某一特定群体或利益集团,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2. 维护公平竞争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还要求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通过规范市场行为,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产生,保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
只有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下,企业才能真正依靠自身的竞争实力和产品质量取得市场份额,才能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经济的持续增长。
3. 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消费者权益是经济法的一个重要使命。
经济法应当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市场主体利用垄断地位或不正当手段侵害消费者权益。
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这不仅有利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也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市场的良性发展。
4. 经济法与社会法律体系的协调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要求经济法规与社会法律体系的其他法律体系相互协调。
经济法与劳动法、环境法、安全生产法等其他法律体系要相互配合,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为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1. 加强立法保障为了实现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必须加强立法保障。
一方面需要通过立法,建立完善的经济法律体系,确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框架,明确各种市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要在立法时充分考虑社会公共利益、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并建立健全的立法标准和程序,确保立法过程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及实现
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及实现经济法是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旨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促进社会发展。
它的社会本位理念指的是以社会利益为中心,追求社会公正、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法律原则和体现。
社会本位是经济法的核心价值观之一,它强调社会的根本利益和公共利益高于个人利益。
在市场经济中,由于市场的自由度和竞争的存在,个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可能会损害社会的整体利益。
经济法以社会为本位,通过法律手段调整市场经济,保证社会利益不受损害。
经济法通过制定法律规范,规范经济主体的行为,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
经济法对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限制,防止市场失衡和资源扭曲分配。
经济法还规定了市场参与者的权利和义务,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公正性。
经济法通过设立法律制度,调整经济关系,促进经济发展。
经济法对企业组织、经营管理等进行规范,鼓励和引导企业创新、提高效率,促进经济增长。
通过制定并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等措施,经济法可以引导经济资源的配置,保障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经济法还倡导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追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经济法对资源的开发、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旨在保护环境、防止资源浪费,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利用。
经济法对于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行为进行限制,鼓励企业和个人采取环保措施,推动绿色经济发展。
要实现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需要政府的有力推动。
政府应该加强对经济活动的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法律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政府还需要制定和调整相应的经济政策,引导和支持市场经济的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的双赢。
社会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也需要不断提高。
经济参与者需要依法经营、守法纳税,遵守市场规则,树立诚信意识,维护市场秩序的公正公平。
公民应该增强对法律的意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学校、社会组织等应加强对经济法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通过推广经济法的知识,提高社会各界对经济法的认知度和理解度,促进经济法的实施和执行。
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及其实现研究
精 品JINGPIN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及其实现研究■赵云花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 100000摘 要:以社会整体为核心起点,在社会与个人间重新分配权利的法律思想即为社会本位理念。
将其视为目的而非手段,更加关注社会公共权利而非个人权利。
本文将以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概述为切入点,分析社会本位理念的实质意义与现状,进而对社会本位理念的实现途径进行具体研究,以期起到一定建议作用。
关键词:经济法;本位理念;法律基础引言我国是典型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发展与社会的运行都是以群众的基本利益为重。
因此,我国的经济法的运用与司法程序的展开都带有“社会本位”的色彩,在任何情况下其核心都更加关注社会的意志与利益。
如何把握经济法与社会本位思想的联系,如何正确使用经济法来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是非常值得思考的。
1.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概述马克思曾说“社会是以一定物质生产活动基础相互联系的人类社会共同体”,而“本体”就是指主体、中心的强调。
二者结合就是“社会本位”一词的总体概念,即为以公共利益为主要追求目标的思维模式,它通过保护社会公众的合法利益来维护社会的稳定秩序。
以国家为中心的是国家本位,法律是用来建立国家统治秩序;以个人为本位更加注重个人利益,通过法律来维护个人利益与自由秩序;社会本位的重点则倾向于以社会层面为重点,社会公共利益为中心,再通过法律协调社会的全面发展,从而保障整体、和谐、一致的社会秩序。
经济法最根本的目的就是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
以此为核心,若存在个别个体想要自由行使私有权利,则需在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才可执行;同时国家政府在经济市场中只能够起到适当干预、为社会服务的作用。
因此,经济法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公与私的权益。
经济效益与国家干预是存在矛盾的。
国家对经济市场干预不足或是干预不当会影响某些团体的整体经济效益,但追求短期的局部效益又会影响适度干预。
面对这情况,利用“国家的效益、公平等因素都以社会本位为前提下实现的”与“经济法的社会本位属性是以社会公共利益为中心的”两条原则,可以起到一定缓和与解决的作用。
经济法社会本位
经济法社会本位经济法作为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在于调节社会经济关系,保障社会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
经济法的社会本位,即以社会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灵魂。
经济法的社会本位体现在其立法宗旨上。
经济法的立法宗旨在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利益,防止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
它强调的是社会整体利益,而非个别利益或个体利益。
这一宗旨的实现,需要经济法对各类经济活动进行规范和调节,从而确保社会经济活动的公平、公正和稳定。
经济法的社会本位还体现在其调整对象上。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社会经济活动,包括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各个环节。
经济法通过对这些环节的调节和控制,实现对社会经济关系的调整,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再次,经济法的社会本位还体现在其法律实施上。
经济法的法律实施,需要依靠政府、市场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完成。
其中,政府的作用在于制定和执行经济法规,市场的作用在于依据市场规律进行资源配置,社会的作用在于监督政府和市场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只有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方面形成合力,才能实现经济法的有效实施。
经济法的社会本位还体现在其价值取向上。
经济法的价值取向是公平、效率和秩序。
其中,公平是核心价值,效率是重要目标,秩序是基本要求。
经济法通过实现公平、效率和秩序的价值取向,达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目的。
经济法的社会本位是其基本原则和灵魂。
它体现在经济法的立法宗旨、调整对象、法律实施和价值取向等多个方面。
只有坚持社会本位,才能更好地发挥经济法在调节社会经济关系中的重要作用,保障社会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持续发展。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经济法作为社会本位之法在国家治理和企业运营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经济法的重要性及其作为社会本位之法的必要性。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宏观经济关系和维护整体经济秩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的出现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当时西方国家开始面临一系列经济危机和社会问题。
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及实现
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及实现经济法是指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规则体系,是国家调整经济关系、保护经济秩序的主要手段之一。
在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全球化的趋势,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社会本位理念是指经济法应当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共同利益为宗旨,强调法律对社会责任的承担和对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本文将从社会本位理念的内涵、实现路径和关键要素等方面入手,探讨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及实现。
一、社会本位理念的内涵社会本位理念的内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侧重调整社会关系,二是注重促进社会效益。
第一,侧重调整社会关系。
经济活动是人们在社会条件下进行的活动,其中包括各种社会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
经济法以调整和规范这些社会关系为核心任务,通过设立各种法律制度和规则,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企业和市场的健康发展等,以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第二,注重促进社会效益。
经济法的目标不仅仅是保障市场秩序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要追求社会整体利益。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私人利益与社会效益之间存在着内在的矛盾,但经济法可以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市场主体在追求自身利益的也能够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
二、实现路径实现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需要探索多种途径和手段,包括法律制度的构建、法治精神的培育、社会责任的强化等多个方面。
第一,构建健全的法律制度体系。
法律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维护秩序的重要手段,只有制定健全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才能有效实现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
在此基础上,还要不断完善和发展法律制度,使之能够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第二,培育法治精神。
法治精神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经济法实现社会本位理念的重要支撑。
在经济活动中,法治精神要求各方当事人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依法经营,遵守合同,维护市场秩序。
政府部门也应加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推动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及实现
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及实现经济法是指在经济活动中规范相关主体行为的法律体系。
在当今社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趋势,经济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作为社会管理的一部分,经济法也需要与社会本位理念相结合,以实现社会公平、公正、和谐的目标。
本文将围绕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及其实现进行深入探讨。
一、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经济法作为社会管理的法律体系,其立法和执行应当以社会本位为核心。
所谓社会本位,是指以社会的整体利益为导向,保障经济活动的规范与公平,推动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具体来说,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服务社会公正经济法的立法和执行应当为社会公正提供保障。
通过规范市场经济活动,维护公平竞争,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
还应当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防止市场失灵和利益过度集中,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促进社会公正。
2.保障社会安全经济法的立法和执行应当为社会安全提供保障。
经济活动的规范和合法化,可以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
加强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和预防,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3.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经济法的立法和执行应当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通过规范经济活动、保护环境资源、促进创新与发展,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
提供法律支持,鼓励和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以上就是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的相关内容,通俗来说就是在立法和执行经济法时,要以最大化满足社会整体利益为目标,维护公平、公正、和谐的经济秩序,并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接下来就是如何实现这一理念。
如果我们要实现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就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努力。
下面就对实现这一理念的方法进行详细探讨。
1. 完善法律体系首先要实现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就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包括制定和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填补法律的空白和漏洞。
只有通过规范完善的法律体系,才能够有效地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平,保障经济活动的稳定健康发展。
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及实现
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及实现经济法是指在经济活动中规范人们行为的法律制度。
它是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门学科,具有社会本位的理念。
社会本位的经济法理念是指经济法应以社会利益为中心,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障人民民主、自由等权利。
实现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需要从法律制度构建、行政和司法实施三个方面进行。
在法律制度构建方面,要从社会本位的角度出发,合理确定经济法的法律目标和价值导向。
经济法要以促进社会发展、保障人民权益为目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经济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市场交易的自由和公平竞争。
还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形成覆盖经济各个领域的法律规范,确保经济活动在法律约束下进行。
在行政实施方面,要加强对经济活动的监管和管理,维护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政府应该加强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制定和实施更加科学合理的经济政策,防范和解决经济风险,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
行政机关还要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处理经济纠纷,保障市场主体的正当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的公平和有序。
在司法实施方面,要提高司法机关对经济案件的审判实效。
司法机关要严格依法审理经济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
还需要加强对经济法官员的培训和专业素养的提高,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还需要加强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
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是指以社会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确保经济活动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要实现这一理念,需要从法律制度构建、行政和司法实施三个方面进行。
只有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加强行政管理和监管,提高司法实效,才能真正实现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
论经济法上的社会本位
论经济法上的社会本位摘要:本文从四个方面来论述经济法上的社会本位,分别是经济法是社会法法域下的部门法;对经济法的价值进行阐述来反映经济法的社会法的本位原则;经济法的社会本位性是以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为目标,那么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界定就很重要;最后从确定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的现实意义的角度来阐述.关键字:经济法、社会本位、公共利益所谓社会本位,就是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主导的本位思想,而经济法的本质就是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对整体经济生活的介入,以消除自由放任和极端个人权利本位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的消极影响。
因此,"经济法具有社会本位性,即经济法立足于社会整体,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基本目标,具有社会法的基本属性。
"①一、经济法是社会法法域下的一个部门法从19 世纪后半叶起,在经济及其法律调整的实践中, 出现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间的隔阂渐次消弭,公法和私法互相渗透融合之趋势。
由此出现了所谓"私法公法化"(如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保护法等) 和" 公法私法化" (如金融及中央银行法、计划及产业政策法、国有企业法等) 现象。
法学界的反应则是许多学者认为出现了公私法形态混合, 既不属公法也不是私法的第三法域-社会法。
②经济法正是在私法社会化和公法社会化的趋势下形成的,是能充分满足社会化需求的法,在"私法-社会法-公法"的法律三元结构中是属于社会法范畴的。
经济法主体既不是纯粹的私人,也不是纯粹的行政机构,而是既要克服由于存在信息不充足、自然垄断、垄断、外部效应等"市场失灵"现象,又要防止政治国家一味介入市民社会导致的"寻租"等"政府失灵"现象的社会团体。
在团体社会中,各社团立足于社会整体利益,对经济从宏观把握,防止两极分化,对国家既不俯首称臣也不骄横跋扈,而是起到一种监督提醒的作用。
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及实现
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及实现经济法是指为了调整和规范经济活动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在经济全球化、市场化的今天,经济法的功能和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过去的经济法往往更多地以维护市场秩序和保障私人利益为出发点,忽视了对社会公平与公正的关注。
如何让经济法更加关注社会本位理念并且实现这一理念成为了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1. 社会本位理念的内涵社会本位理念,顾名思义,是指将社会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以社会公平公正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而构建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的社会秩序。
在经济法领域里,社会本位理念就是要求经济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应当以促进社会公平与公正为根本出发点,并以此作为评价经济法律规定和实践效果的标准。
实现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不仅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保护个人和私人利益,更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社会和谐稳定。
只有当法律与制度真正实现了社会本位理念,才能更好地引导经济发展方向,增进社会福祉,为人们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
二、实现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要实现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1. 完善经济法的立法过程要通过严格的立法程序和公开透明的立法过程,确保经济法律规定对社会公平与公正的关照。
在立法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要听取弱势群体的声音,确保法律规定不仅仅是维护少数人的利益,而是服务于全体社会成员。
2. 加强经济法的监督与评估在经济法律规定实施的过程中,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与评估机制,对经济法规定的实施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的不足和偏差。
还应当加强对经济法规定的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经济法规定得以切实贯彻执行,确保公平公正的经济秩序得以建立。
3. 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要实现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需要加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使人们自觉遵守法律,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只有当全体社会成员都能自觉遵守法律,认可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才能真正实现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
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
第24卷第2期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报 Vol 124No 12 2008年2月 Journal of J ilin Teachers I nstitute of Engineering and Technol ogy Feb 12008 收稿日期:2007-11-15作者简介:赵金玲(1977- ),女,吉林长春人,长春税务学院经济法学系在读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经济法学研究。
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赵金玲(长春税务学院经济法学系,吉林长春130117)[摘 要]法律本位是指法的基本理念、基本目的。
经济法的法律本位是以社会为基础的,将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其法益目标,以社会公平为社会公共利益的核心,合理分配社会资源,维护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经济法具有社会本位性。
[关键词]社会本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平;可持续发展[中图分类号]D91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042(2008)02-0058-02On the Co mm un ity -ba sed Econom i c LawZHAO J in -ling(D epart m ent of Econo m ic L aw,Changchun Tax College,Changchun J ilin 130117,China )Abstract:The legal standard is fingering the basic concep ts,basic pur pose .Legal standard ofeconom ic la w is based on s ociety,and regards s ocial and public interests as its objective of ben 2efit t o the community,takes s ocial justice as the core of public interest s o as t o make reas ona 2ble distributi on of s ocial res ources,maintain the econom ic and s ocial sustainable devel opment .So econom ic la w is the community -based la w .Key words:community -based;s ocial and public interests;s ocial justice;sustainable devel 2opment 法律本位是指法的基本观念或基本目的。
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及实现
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及实现经济法是指国家调控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在具体实践中,经济法应当遵循社会本位理念,即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终极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民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首先,经济法应当强化民生保障。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人权保障是最为核心的问题之一。
因此,制定经济法的首要责任就是保护人民的利益和福祉。
在实现社会本位理念的过程中,合理设置财产保护、债权与债务的认定和保障以及消费者保护等政策,旨在保障民众的合法权益。
同时,经济法还应该涵盖购房、劳动合同等方面的规范,保障民众的正当权益。
例如,种种契约以及小额诉讼法的制定都是中国经济法常见的民生保障手段。
其次,经济法应当注重生态保护。
随着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生态保护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的大热门话题。
在经济发展中,经济法应当追求生态经济,尊重地球环境。
在实践中,制定环境税法等环境类法律,规范企业的生产排放,确保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成为了帮助经济发展保护环境的重要法律工具。
最后,经济法应当加强反腐倡廉。
腐败和行政权力走私是制约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因此,反腐倡廉既是经济法的重要任务,又是社会本位理念实现的关键环节。
在中国经济法中,反腐法已经成为了常见的法律规范,旨在防范政府机关的腐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在实践中,加强对经济犯罪和违法行为的打击,填补法律制度上的漏洞,更好地打造一个廉洁、诚实和公正的事件。
总之,经济法作为法律制度体系每日越来越完善,它的实现深度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发展。
在实践中,应当注重维护民生、保护环境和加强反腐倡廉。
把人民放在经济法的具体实践中,使经济法与国家治理体系的建设与人民的福祉紧密相连并互敬为珍,体现公平、公正、安全和法制的意义,是一个新时代的任务。
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及其实现
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及其实现摘要:社会本位是以社会整体为中心和起点,要求在个人与社会之间重新分配权利的一种法律思想。
它将社会视为目的而非手段,坚持权利本位,但主要关注社会公共权利而非个人权利。
私法因其奉行个人本位理念而难以容纳这一权利。
社会公共权利的栖息地主要是经济法和其他社会立法。
在社会本位实现过程中,国家的作用至为关键,除立法机关应以社会整体为中心配置权利和义务外,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应当成为实现社会本位的重要力量。
键词:社会本位;个人本位;社会公共权利“社会本位”是20世纪以来法学中使用频率颇高的一个概念。
民法学者常将它与民法现代化联系在一起;经济法学者更是将它作为本学科的核心理念和安身之本。
显而易见,社会本位与20世纪的法学和法律有着紧密联系。
这是因为:它一方面对传统私法进行了纠偏式改造,使之适合现代社会之需要;另一方面,它成功指导了法律领域的新一轮变革,催生了经济法等社会法的诞生,使面临危机的传统法得以重新整合。
这说明,社会本位并没有停留在思想层面上,而是已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社会行动,其中以经济法为代表的社会法是这种思想转化的最大制度成果。
不过,虽然经济法等社会法将社会本位作为自己的原则和理念,但学界至今并未充分论证经济法等社会法的产生就是社会本位的当然结果,社会本位作为经济法的基本理念是理所当然;甚至,对何谓社会本位,人们的认识还有些模糊,生怕它成为义务本位在现代社会的代名词。
为此,要使人们从理性的角度认同由此产生的法律制度,从内心深处理解社会本位与经济法等社会法的关系以及实现过程,还需对社会本位进一步进行论证和分析。
本文即在阐释社会本位的基础上,试图说明这些问题。
一、社会本位的语境和语义分析“任何一个法律、法学的词语都没有确定、一成不变的意义,而是依其被使用的语境有着多重意义,只有弄清这些语境,才能确定它们的意义。
”社会本位的产生和使用同样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只有了解了这一背景,了解它所针对的问题,才能把握其内涵、真谛和意图所在。
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及其实现
作者简介 : 薛克鹏 (9 2一) 男 , 16 , 山西万荣 人 , 中国政 法大学 民商
经济法学院副教授 , 法学博士 。
92
维普资讯
薛克鹏 : 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 理念及其实现
社会法学 派的价值观 , 然提 出这一 概 念 的具体 年 代 虽
世纪初 的社 会 背景 联 系 在 一起 。社 会本 位 是 针对 这
一
时期 的社 会 制 度 和 由此 产 生 的社 会 问题 提 的 一
当我 们现在谈论社 会本 位井 试 图解读 它 时 , 首先必 须
想 到个人本位 和 与此相 关 的法律 制度 , 须将 它 与那 必 些个 人本位不 曾 想到后 来 却 不 断 困扰 着 人们 的社 会 问题联 系在一起 l『 如此 , 能 对社 会本 位进 行 除 | 隹其 才 当的定 义 , 更重要: 在 当下 的制度 重 建 巾才不 会 重 的是 蹈 前人 的覆辙 。 1 世 纪末之后 , 社会 本 位 ” 9 “ 开始 频 繁使 用 , 律 法 也按 照社 会本 位 的 预期 在悄 悄 发生 变化 。但 何谓 社 会本 位?人们对此语 焉不详 ; 有学 者将义务本位 、 权利 本位 和礼会本位: 为一 种历史 发 展 辑关 系 , 串列 甚
一
生 就是社会本位 的 当然结 果 , 社会 本 位作 为 经济 法 的
背景 , 了解它所 针对 的问题 , 能把 握其 内涵 、 谛 才 真
和意 图所 在 。而且 , 作为法 律变革 的思想前奏 , 会本 社
位 的提 出必 与一 定 时期 的社会 需 要或 社会 问题 相 关 ,
收 稿 日期 :0 6— 7 0 20 0 3 基 金项 目 : 国家 社 会 科 学 基 金 项 目“ 代 _ 转 型 期 的 发 明 以 社 当 l 1 国 会 研 究 ” 批 准 号 0 B X 3 ), ( 4 F 09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及其实现摘要:社会本位是以社会整体为中心和起点,要求在个人与社会之间重新分配权利的一种法律思想。
它将社会视为目的而非手段,坚持权利本位,但主要关注社会公共权利而非个人权利。
私法因其奉行个人本位理念而难以容纳这一权利。
社会公共权利的栖息地主要是经济法和其他社会立法。
在社会本位实现过程中,国家的作用至为关键,除立法机关应以社会整体为中心配置权利和义务外,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应当成为实现社会本位的重要力量。
键词:社会本位;个人本位;社会公共权利“社会本位”是20世纪以来法学中使用频率颇高的一个概念。
民法学者常将它与民法现代化联系在一起;经济法学者更是将它作为本学科的核心理念和安身之本。
显而易见,社会本位与20世纪的法学和法律有着紧密联系。
这是因为:它一方面对传统私法进行了纠偏式改造,使之适合现代社会之需要;另一方面,它成功指导了法律领域的新一轮变革,催生了经济法等社会法的诞生,使面临危机的传统法得以重新整合。
这说明,社会本位并没有停留在思想层面上,而是已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社会行动,其中以经济法为代表的社会法是这种思想转化的最大制度成果。
不过,虽然经济法等社会法将社会本位作为自己的原则和理念,但学界至今并未充分论证经济法等社会法的产生就是社会本位的当然结果,社会本位作为经济法的基本理念是理所当然;甚至,对何谓社会本位,人们的认识还有些模糊,生怕它成为义务本位在现代社会的代名词。
为此,要使人们从理性的角度认同由此产生的法律制度,从内心深处理解社会本位与经济法等社会法的关系以及实现过程,还需对社会本位进一步进行论证和分析。
本文即在阐释社会本位的基础上,试图说明这些问题。
一、社会本位的语境和语义分析“任何一个法律、法学的词语都没有确定、一成不变的意义,而是依其被使用的语境有着多重意义,只有弄清这些语境,才能确定它们的意义。
”社会本位的产生和使用同样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只有了解了这一背景,了解它所针对的问题,才能把握其内涵、真谛和意图所在。
而且,作为法律变革的思想前奏,社会本位的提出必与一定时期的社会需要或社会问题相关,因为“经济和社会就像生物物种那样演化着。
为了保证它们的生存和发展,它们必须解决随着系统演化而产生的一系列问题。
每一个问题都产生了对某种适应性特征的需要,那就是社会制度。
”社会本位属于社会法学派的价值观,虽然提出这一概念的具体年代和人物已无从考证,但人们普遍将它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社会背景联系在一起。
社会本位是针对这一时期的社会制度和由此产生的社会问题提出的一种法律改革思想,当时的社会制度与社会问题则构成了社会本位存在的主要环境因素。
众所周知,自17世纪中叶开始,各资本主义国家先后通过不同方式重建自己的法律制度。
经过100多年的努力,重建工程基本完成,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一整套近代法律制度。
与以往不同,指导这一法律工程的是洛克、卢梭和孟德斯鸠等启蒙思想家的古典自然法理论,由此形成的法律成为自然法思想的制度化形式。
古典自然法拥有理性主义、个人主义、激进主义、分权主义和社会契约论诸多主张,其中个人主义在整个理论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并在制度建构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3 ]。
个人主义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强调个人的终极地位,认为只有个人才是唯一的实体,社会仅仅是由个人组成的简单集合体,所以,个人不但优先于社会,而且具有目的性。
与此相适应,个人主义的立法认为,权利只能是个人的权利,个人权利与生俱来,并非政治权威或立法机关所赋予;而社会是个人的派生物,它不可能像个人那样享有权利。
20世纪前的欧美立法完全贯彻了自然法的这一思想,从宪法、行政法到民法,再到程序法,无不以个人和个人权利为目标,社会和国家、义务和权力都成为满足权利的手段,而且权力被当作个人权利的天敌时刻受到限制。
可以说,近代西方法律是个人本位或个人权利本位法,这些法律构成西方各国社会结构中最稳定的部分,并成为日后社会本位产生的前提条件。
个人本位符合人性的法律制度设计极大释放了个人的潜能和创造力,激活了个人这个决定整个社会活力的细胞,使人类社会在快车道上飞速前行。
考证近代社会进步的原因,无疑应首推个人本位及其法律制度的确立。
然而,这种个人本位的法律制度并非完美无缺,或者说它本身就先天不足。
因为自然法学派在批判中世纪法律的同时,将无辜的社会与国家等同加以否定和鞭挞,特别是在分配权利时仅仅看到了个人而忽视了在个人之外的社会整体的存在,以至在社会受到不断伤害时却无法获得救济。
所以,个人本位如同一把“双刃剑”,在为人类带来福音的同时也带来了痛苦。
19世纪中叶以后,垄断、环境、劳工和消费者等社会问题层出不穷,经济危机频繁爆发,社会秩序极度混乱。
其直接原因看似是法律制度的问题,但真正的罪魁祸首则是隐藏在法律背后的极端个人本位思想。
社会本位正是产生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
因此,当我们现在谈论社会本位并试图解读它时,首先必须想到个人本位和与此相关的法律制度,必须将它与那些个人本位不曾想到后来却不断困扰着人们的社会问题联系在一起。
惟其如此,才能对社会本位进行恰当的定义,更重要的是在当下的制度重建中才不会重蹈前人的覆辙。
19世纪末之后,“社会本位”开始频繁使用,法律也按照社会本位的预期在悄悄发生变化。
但何谓社会本位? 人们对此语焉不详;有学者将义务本位、权利本位和社会本位并列为一种历史发展逻辑关系[ 4 ] ,甚至有人将计划经济时期的国家本位与社会本位混为一谈。
可见,不同学者虽不反对社会本位,但却各自有各自的解释。
要真正理解社会本位以及由此产生的经济法等社会法,还需进一步分析社会本位的语义。
“社会本位”是由“社会”和“本位”构成的复合名词。
“本位”一词的涵义相对固定,它强调的是主导、中心、起点和重点之意。
对此人们分歧不大,所以,关键是如何理解和认识“社会”一词,也正是对“社会”的不同理解,才导致对社会本位的不同认识和不同的法律本位观。
在对社会的认识上,历史上一直存在着“唯名论”和“唯实论”这两个截然不同的观点。
“唯名论”认为,只有个人才是真实的存在,社会是一群“同心人”的集合体,是代表具有同样特征的许多人的名称,是空名而非实体。
相对于个人,“社会只是满足个人需要的工具,或只有工具性的价值。
”显然,近代大多数启蒙思想家持这种社会观。
“唯实派”或“实体派”则认为,社会不是简单的个人集合,而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东西,是真实存在的实体。
如同个人一样,社会是一个有机整体,“是一个由各种制度和规范构成的有机整体,社会外在于个人,并对个人具有强制性。
”[ 8 ]“唯实论”的思想渊源可以追溯到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近代许多社会学家承袭并发展了这一思想,并对社会法学派的诞生产生了重要影响。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关系总和起来就构成所谓的社会关系,成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社会,具有独特特征的社会。
”因而,马克思主义社会观也属于“唯实论”范畴。
我国学者沿用了马克思的观点,将社会理解为“以一定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而相互联系的人类社会共同体”; [ 10 ]或“是由共93薛克鹏: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及其实现同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而相互联系的人们的有机整体。
”社会是唯实还是唯名对社会本位的意义关系重大。
如果如“唯名论”所言,社会只是单纯的名称,只有个人才是真实的存在,那么,社会本位与个人本位并无实质差别,社会本位不过是个人本位的另类表述,从法律上区分二者也就毫无意义。
因为在“唯名论”看来,一切社会关系最终可以还原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法的本位也就只是在个人和个人之间选择以权利还是义务为主导的问题。
然而,社会虽然以个人为主体要素,但它是一个有机整体,是由自然资源、空间环境、公共物品、制度规范和精神文化系统等诸多要素构成的共同体,是“包括人类行为习惯、情操、民俗在内的遗产。
”对特定的个人来说,他只是暂时加入到社会中完成作为生物体一生的过客,从属于社会这个单位,从中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机会和条件,并将自己发展的成果归还给社会。
个人可以视社会为实现个人幸福和价值的手段和工具,但这种工具属于所有人共同共有,不为个人所独享。
“共同体是社会基础与价值本原,个人至少部分地受其所生存的社会共同体的决定。
作为共同体的成员,个人必然要分享共同体的文化传统、价值思想、物质利益乃至社会责任,其自由必然要受到限制。
”[ 13 ]所以,社会实际上是一个独立于个人的实体和共同体。
立法者只有将社会视为一个与个人并存的实体单位,所谓的社会本位才有实质意义,否则,法律只能停留在19世纪的水平上停滞不前。
为此,社会本位应当是以社会整体为中心和起点,要求在个人与社会之间重新安排权利和义务的思想原则。
它是个人主义或个人本位发展到极致的产物,是对个人本位的颠覆和反动。
不过,社会本位并非完全否定个人本位,它承认个人相对于社会的独立地位,反对将个人当作唯一目的,社会仅仅作为手段的个人本位观。
它要求承认社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独立地位,并将法律的重心适当向社会公共利益倾斜,从而使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趋向和谐。
由此可见,社会本位是与个人本位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是处理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一项原则和价值选择。
此外,社会本位与国家存在联系,但绝不等同于国家本位。
国家本位是一种国家至上、国家中心、国家意志决定一切、国家统筹一切的观念[ 14 ]。
它不仅抹煞个人的独立性,而且把社会也看作是国家的附属之物;它强调国家的目的性,将个人和社会均视为满足国家意志的手段和工具。
但是,由于国家常被视为社会公共利益的当然代表,特别是人们经常从人格化社会的角度使用国家一词[ 15 ] ,因而有人将社会本位与国家本位等同。
我国计划经济时期的立法大多体现的是国家本位思想,而非社会本位,但有学者认为这一时期的立法是“彻底的社会本位”[ 16 ]。
其实,国家与社会是两个既有联系更有区别的实体,所谓本位是各有所指。
为防止国家僭越社会,或者以社会名义行国家本位之实,我们必须科学理解社会与国家以及社会本位与国家本位的关系。
对此本文将在此后述及。
二、社会本位理念的法律化理念是制度建立并运行的理论基础,只有建立在一定理念基础之上的制度才具有强劲的生命力。
一种社会制度要想获得普遍接受,必须表明自己代表了全体或某些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观念原则正是社会制度对共同利益所具有的代表性的意义表达,也是具体规范的依据[ 17 ]。
相反,制度作为社会价值观的一种载体,是理论和观念发挥作用的重要途径,任何观念和理论只有通过制度这种形式表现出来,才能转化为具体的社会活动,成为改造客观世界的力量。
纵观人类发展史,各种思想和理论无不借助制度特别是法律这种形式进行转化和表现,从而实现对社会的改造。
离开法律这种形式,任何思想只能停留在口号和精神层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