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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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常见问题解答

2024年度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常见问题解答

2024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常见问题解答1.我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每月销售额在10万元左右,2023年5月,为客户开具发票时无法确认当月总收入会否超过10万元,请问我要享受今年新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应如何开具发票?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您在无法确定当月销售额是否会超过10万元的情况下,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应先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申报纳税时,如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进行免税申报,如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减按1%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2.我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5月为客户开具发票时按照习惯开具了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实际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请问我能够享受免税优惠政策吗?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您的月销售额如未超过10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直接进行免税申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3.我是一家餐饮公司,为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对新出台政策不熟悉,2023年5月25日为客户开具了2万元的3%征收率增值税普通发票。

5月实际月销售额为15万元,均为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我公司客户为个人,无法收回已开具发票,请问我公司还能够享受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吗?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024年新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申报实务指南

2024年新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申报实务指南

随着中国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2024年新政策对小规模纳税
人免征增值税的效果也开始显现。

为了帮助小规模纳税人更好地理解和应
用免征增值税政策,本文将从申报实务的角度进行详细解析。

首先,什么是小规模纳税人?根据我国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年销售额
不超过100万元(具体以当年度为准)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为小规模纳税人。

这类纳税人原则上要缴纳增值税,但根据新政策,自2024年1月1
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免征增值税。

那么,怎样申报免征增值税呢?
其次,年终结算时,小规模纳税人需按要求申报免征增值税。

2.其次,填制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申报表。

小规模纳税人在年终结算时,需要填写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申报表(适用于免征增值税的企业),
该表格包括销售收入、购进成本、增值税额等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在进行免征增值税申报时,要确保填报
无误、资料齐全,并保留好相关申报凭证和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同时,根
据政策要求,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的增值税申报进行自
查和自评,确保申报的准确性。

最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是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但仍需遵
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定期进行申报并缴纳其他税费,如所得税、城市维
护建设税等。

综上所述,2024年新政策对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申报实务指
南包括注销纳税资格、年末结算申报、填制申报表及提交申报资料等环节。

只有小规模纳税人按照要求进行申报,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同时,小规模纳税人也要自觉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确保申报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法规类别】增值税【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日期】2018.04.20【实施日期】2018.05.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现将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选择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第二条的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选择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下同)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下同)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

应税销售额的具体范围,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表样见附件),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办理。

(二)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三、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转登记纳税人)后,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7.12.03•【文号】国税发[2007]123号•【施行日期】2008.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增值税,税收征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一)(发布日期:2012年6月14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1日)废止,废止日期为2012年7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规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订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申报表2.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汇总表3.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明细表4.小规模纳税人不予免税出口货物情况表5.填表说明国家税务总局二○○七年十二月三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92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

为规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小规模纳税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并持有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免税认定。

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办理出口货物免税认定的期限是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之日起30日内。

应申报以下资料:(一)税务登记证(由税务机关查验);(二)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2023年度湖南省税务系统-纳税服务模拟试卷(含答案)

2023年度湖南省税务系统-纳税服务模拟试卷(含答案)

2023年度湖南省税务系统-纳税服务模拟试卷(含答案)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0题)1.下列有关会计基础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基本准则规定我国所有单位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B.基本准则规定我国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C.事业单位会计除经营业务可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其他大部分业务采用收付实现制D.权责发生制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计入利润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2.《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自()起在全国施行。

A.2014年1月1日B.2014年10月1日C.2015年1月1日D.2015年3月1日3.突发事件发生时,首先发现的税务工作人员为第一知情人,( )为第一处置人。

A.办税服务厅负责人B.办税服务厅值班领导C.办税服务厅分管领导D.应急处置小组负责人4.因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可以追征。

A.3年内B.5年内C.10年内D.无限期5.下列交易中,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是()。

A.甲公司以公允价值为100000元的存货交换乙公司的原材料,并支付给乙公司50000元现金B.甲公司以账面价值为13000元的设备(非生产经营用)交换乙公司的库存商品,乙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价值为9000元。

甲公司设备的公允价值等于账面价值,并且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现金300元C.甲公司以账面价值为11000元的设备交换乙公司的库存商品,乙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价值8000元,公允价值10000元,并且甲公司支付乙公司4000元现金D.甲公司以公允价值为1000元的存货交换乙公司的原材料,并支付给乙公司1000元的现金6.以下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能予以代开的是()。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8.04.20•【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施行日期】2018.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增值税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现将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选择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第二条的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选择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下同)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下同)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

应税销售额的具体范围,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表样见附件),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办理。

(二)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布日期】2019.01.23•【字号】湘财税[2019]2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税收优惠正文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湘财税[2019]2号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税务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政策等其他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严格按照财税〔2019〕1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五、各级财税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重要意义。

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建立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一级督一级,确保责任落地、工作落地。

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创新方式,强化宣传辅导,优化纳税服务,增进办税便利,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应享尽享减税降费的政策红利。

要坚持问题导向,畅通问题反馈渠道,对反映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问题,要限定办理时限,查清问题根源,找准解决措施,及时予以回应。

湖南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

湖南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公章): 税款所属期: 项 目 (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 1 销售额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 2 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 3 不含税销售额 (二)销售使用过的应税 4(4≥5) 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 5 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接收人:
接 (三)免税销售额 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 7 额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栏次 本期数 应税货物 及劳务 应税 服务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本年累计 应税货物 应税 及劳务 服务
一 、 计 税 依 据
---
---
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其他免税销售额 (四)出口免税销售额
纳税人或代理人声明:
如纳税人填报,由纳税人填写以下各栏:
办税人员: 财务负责人: 本纳税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税 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填报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的,我确定它是真实的、可 靠的、完整的。 如委托代理人填报,由代理人填写以下各栏: 代理人名称(公章):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 经办人:
8 9 10(10≥11)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 11 通发票销售额 本期应纳税额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二 、 税 款 计 算 本期免税额 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
12 13 14 15
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16 17=12-13 应纳税额合计 本期预缴税额 本期应补(退)税额
18 19=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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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政策解答

2022年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政策解答

2022年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政策解答第一篇:《2022年小型微利企业最新税收政策汇总》小微企业享受增值税、营业税优惠政策具体操作,1、什么样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57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含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对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包含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免征营业税。

2、对于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如何确定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范围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57号)明确,对于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对于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季营业额不超过万元(含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93、本次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具体的执行时间是什么答:《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71号)明确,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4、兼营增值税应税项目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纳税人,如何适用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答:兼有增值税应税项目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纳税人,既属于增值税纳税人,又属于营业税纳税人,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57号)明确,纳税人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营业额,分别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和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增值税的减免政策及申请流程

增值税的减免政策及申请流程

增值税的减免政策及申请流程一、前言增值税是一种按照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价款和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计算的一种流转税。

在一定情况下,政府会对特定企业或特定商品的增值税进行减免,以推动相关行业的发展,减轻企业的负担。

本文将介绍增值税的减免政策及申请流程。

二、增值税减免政策增值税减免政策通常由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共同制定。

根据不同的行业和地区,减免政策的具体内容也会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增值税减免政策:1.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一定数额的企业。

根据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免征增值税,并且无需开具发票。

这一政策的目的是减轻小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其发展。

2. 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增值税优惠为鼓励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具体措施包括减按一定比例征收增值税,或者按照出口退(免)税的方式处理。

这一政策的目的是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推动科技创新。

3. 农产品销售税收优惠为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增长,政府对农产品的增值税征收和其他销售税收进行了优惠。

这些政策包括对农产品进行减按一定比例征收增值税,或者实施免税政策。

通过减免税收,促进农产品销售,提高农民收入。

4. 对进口商品的增值税减免针对特定商品的进口,政府可以对其增值税进行减免。

这一政策旨在促进国际贸易和进口业务的发展,减少关税对商品成本的影响,提高竞争力。

三、增值税减免申请流程在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之前,企业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以确保其符合减免条件。

以下是一般的增值税减免申请流程:1. 准备申请材料企业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财务报表等。

这些材料用于证明企业的合法身份和财务状况。

2. 填写申请表格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表格,企业需要填写详细的申请信息,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减免政策类别、申请期限等。

确保填写准确无误,并在申请表格上签字。

3. 递交申请材料企业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和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递交给相关税务机关。

增值税的减免政策及申请方法

增值税的减免政策及申请方法

增值税的减免政策及申请方法增值税是一种按照商品和服务的增值额收取的一种税收制度。

为了支持特定行业的发展和减少企业负担,许多国家都实施了增值税的减免政策。

本文将介绍增值税的减免政策及申请方法。

一、增值税的减免政策1. 农业相关行业的减免政策在许多国家,农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鼓励农民的生产和发展农业产业,政府会对农业相关行业实行增值税的减免政策。

这些减免政策包括农产品销售税收减免、农资购买税收减免等。

通过这些减免政策,农民可以减少税收负担,提高生产效益。

2. 小规模纳税人的减免政策为了支持小型企业的发展,许多国家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增值税的减免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不超过一定金额的企业,具体标准因国家而异。

这些减免政策通常包括减免一部分增值税税率、简化纳税申报程序等。

通过这些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减轻税收负担,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3. 对特定行业的减免政策为了鼓励特定行业的发展,政府会针对这些行业制定增值税的减免政策。

比如,一些国家会对新能源行业、环保行业等实施增值税的减免政策,以促进这些行业的绿色发展。

此外,高新技术企业、文化产业等也可能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

二、增值税的减免申请方法1. 完善相关申请文件要申请增值税的减免政策,企业需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准备齐全的申请文件。

这些文件通常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纳税人资格证明、购销合同等。

2. 提交申请材料完成申请文件后,企业需要按照国家税务部门的要求,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当地税务局或相关部门。

在提交申请材料时,企业还需要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3. 审核与核准一旦税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将对申请进行审核,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审核合格后,税务部门会核准减免政策的具体执行和金额。

4. 申报与清算企业在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期间,仍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和清算工作。

企业需要定期向税务部门报告销售额、纳税额等信息,并进行相应的税务申报和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的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23.01.09•【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的解读1月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为确保相关政策顺利实施,税务总局制发本公告,就相关征管事项进行了明确。

一、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调整以后,销售额的执行口径是否有变化?答:没有变化。

纳税人确定销售额有两个要点:一是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

但为剔除偶然发生的不动产销售业务的影响,使纳税人更充分享受政策,本公告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下同),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也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二是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确定其是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举例说明:按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A在2023年4月销售货物取得收入10万元,5月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20万元,同时向其他建筑企业支付分包款12万元,6月销售自建的不动产取得收入200万元。

则A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二季度(4-6月)差额后合计销售额218万元(=10+20-12+200),超过30万元,但是扣除200万元不动产,差额后的销售额是18万元(=10+20-12),不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同时,纳税人销售不动产200万元应依法纳税。

二、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的多个月份的租金,如何适用政策?答:此前,税务总局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包括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的,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2024年小规模纳税人申报9个实操案例详解

2024年小规模纳税人申报9个实操案例详解

2024年小规模纳税人申报9个实操案例详解(仅供参考)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普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免征增值税A公司为按季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4年第一季度共开具1%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252500元。

A公司第一季度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为252500/(1+1%)=250000元,未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本期免税额为7500元(250000*3%)申报表填写将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行“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和第9行(免税销售额)中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除销售不动产外,自开普票季度销售额超过了30万元,缴纳增值税案例B公司为按季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4年第一季度共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353500元。

B公司第一季度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为353500/(1+1%)=350000元,超过季度销售额300000元,应全额缴纳增值税。

但可减按1%征收增值税,因此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应为7000元(350000*2%),应纳税额为3500元(350000*1%)申报表填写将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3行“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和第1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栏次中,对应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第18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了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那普通么专用发票部分应申报缴纳增值税发票部分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案例C公司为按季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4年第一季度自开了1%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01000元,开具1%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50500元C公司第一季度专票不含税销售额为100000元(101000/(1+1%)),即使未超过季度销售额300000元也应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为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增值税纳税人均应按照本公告的规定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二、纳税申报资料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一般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其他情况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6)《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9)《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服务,在确定服务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

其他情况不填写该附列资料.(二)纳税申报其他资料2。

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

4.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税收完税凭证及其清单,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6。

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合法凭证及其清单。

(三)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为必报资料。

纳税申报其他资料的报备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三、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按规定需要在项目所在地或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的,需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表样及填写说明详见附件5至附件6。

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申报指南

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申报指南

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申报指南各位小规模纳税人,你们是不是还对差额征税如何申报一头雾水,今天我们就来说道说道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到底如何申报!O1哪些行业适用差额征税?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等政策所列:金融商品转让、经纪代理服务、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航空运输业务、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旅游服务、建筑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转让不动产、劳务派遣服务、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等适用差额征税。

02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如何申报?O1下面我们以劳务派遣业务为例,看看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假设按季申报的某小规模劳务派遣公司,2023年2季度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取得含税收入55万元,其中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共计40万元。

该公司已按开票系统的“差额开票"功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当季他应该缴纳多少税款?按照差额征税规定,其销售额为(55-40)/1.05=14.29万。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5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二条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我们可以看到,按现行45万元的标准下该公司是不用缴纳增值税的。

那差额征税申报表该如何填写?登录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加税一找到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申报表填写。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药用)附列资料税款所修期:2023-01-01至2023-03-31 境聂日媒:2023-04-16首先,我们需要填写附列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小微企业增值税减税新政指引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小微企业增值税减税新政指引

小微企业增值税减税新政指引发布日期:2019年02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以下简称4号公告)下发后,为便于基层税务机关及纳税人理解和操作,确保减税效果,省局就部分热点问题下发《小微企业增值税减税新政指引》,供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参考。

  一、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月销售额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计算月(季)销售额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月(季)销售额包括纳税人发生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的合计销售额(包括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

计算月(季)销售额不再区分营改增应税项目和原增值税应税项目。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合并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合并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其销售不动产取得销售额按现行规定申报纳税。

(三)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二、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选择纳税期限有何具体要求? 小规模纳税人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选择在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任何时间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选择纳税期限。

纳税人自选择纳税期限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不得再变更纳税期限。

如,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在2019年4月选择按季申报,那么从2019年4月至2019年12月31日不得再变更为按月申报,2020年可沿用按季申报或任一时间点再选择按月申报。

2019年5月新办小规模纳税人,首次选择按月申报,则2019年12月31日前不得再变更为按季申报,2020年可沿用按月申报或任一时间点再选择按季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操作指南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操作指南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操作指南一、适用对象小规模纳税人二、政策内容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三、操作流程1.享受方式纳税人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即可享受优惠。

2.办理渠道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3.申报要求(1)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2)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其中,企业享受本项优惠的,填写第10行“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享受本项优惠的,填写第11行“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4.发票管理(1)已经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自愿向税务机关免费换领税务Ukey开具发票。

(2)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但已就部分销售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仍可享受免征政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若要享受免征政策,需要按规定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或者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才能享受。

开具红字发票流程:开具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根据不同情况,由购买方或者销售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自动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若开具的是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除无需追回已经开具的蓝字电子专票外,其他流程与纸质发票流程一致。

小规模纳税人图书销售免税申报操作流程

小规模纳税人图书销售免税申报操作流程

小规模纳税人图书销售免税申报操作流程嘿,伙计们!今天我们来聊聊一个特别棒的话题:小规模纳税人图书销售免税申报操作流程。

你知道吗,对于那些喜欢读书的小伙伴们来说,这可是一个既能省钱又能满足自己阅读需求的好消息哦!废话不多说,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神奇的流程吧!我们要明确一点:小规模纳税人图书销售免税申报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图书时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这个条件是什么呢?很简单,就是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

只要你的销售额在这个范围内,就可以放心大胆地享受免税待遇啦!我们来看看具体的操作流程吧。

你需要在税务局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这个过程还是挺简单的,只需要带上相关材料,填写一些表格,然后等待审批就可以了。

如果你已经具备了一般纳税人资格,那就不用再办这个手续了。

办理好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后,你就可以在销售图书时享受免税待遇了。

具体操作方法如下:1. 在销售图书时,记得要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样一来,购买方就可以按照规定抵扣增值税了。

而且,为了避免重复开票,你还可以申请开具电子发票哦!2. 在每个纳税期内,你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这个过程也很简单,只需要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下载相应的申报表模板,然后填写相关内容即可。

如果你对税务方面的知识不太了解,也可以请专业的会计事务所帮忙处理。

3. 在每个纳税期内,你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这个过程也很简单,只需要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下载相应的申报表模板,然后填写相关内容即可。

如果你对税务方面的知识不太了解,也可以请专业的会计事务所帮忙处理。

4. 如果你的销售金额超过了3万元,那么在第二个纳税期就需要缴纳增值税了。

这时候,你需要在税务局办理增值税预缴手续。

具体操作方法是:在每个纳税期末次月的15日前,将上一个纳税期的应纳增值税额预缴至税务局指定的银行账户。

这样一来,你就可以确保按时足额地缴纳增值税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解读:“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须用好免税政策-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解读:“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须用好免税政策-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会计实务类价值文档首发!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解读:“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须用好免税政策-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4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以下简称23号公告),该公告对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有关税收征管事项进行了明确。

23号公告第六条第(二)项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初看此项规定,只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规定在营改增后的延续,但细读23号公告第六条第(二)项的上述规定,却可发现,该项规定是把原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分别给予的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平移并且合并到营改增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从2016年5月1日起,兼有的原增值税业务与营改增后的增值税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应注意将原增值税业务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汇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汇编

附件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本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以下简称本表及填写说明)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一、名词解释(一)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货物”,是指增值税的应税货物。

(二)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劳务”,是指增值税的应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是指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四)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扣除项目”,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在确定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允许其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项目。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本表“货物及劳务”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各项目应分别填写。

(一)“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二)“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

(三)“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

(四)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填写本期销售货物及劳务、服务和无形资产的不含税销售额,不包括销售、出租不动产、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不含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查补销售额。

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本栏填写扣除后的不含税销售额,与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数据一致。

(五)第2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合计。

(六)第3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货物及劳务、服务和无形资产的普通发票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七)第4栏“销售、出租不动产不含税销售额”:填写销售、出租不动产的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5%)。

销售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本栏填写扣除后的不含税销售额。

(八)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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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申报指南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为确保上述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我们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编写了《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申报指南》,供广大纳税人参考。

 根据《财政部  例一、销售货物及劳务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申报? 某超市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按月申报。

2019年1月份销售商品取得含税收入10.3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业务分析 :纳税人取得不含税收入为10.3÷1.03=10万元,未超过免税标准,免征增值税。

报表填写:销售货物开具普通发票相应收入应填写主表“货物及劳务”列第9栏“(四)免税销售额”、第10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为个体纳税人,填写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同时对应的免税额填写主表第17栏“本期免税额”、第18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如为个体纳税人,填写第19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例二.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申报?某餐厅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按月申报。

2019年1月份提供餐饮服务取得含税收入10.3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业务分析:纳税人取得不含税收入为10.3÷1.03=10万元,未超过免税标准,免征增值税。

报表填写:提供餐饮服务开具普通发票相应收入应填写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四)免税销售额”、第10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为个体纳税人,填写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同时对应的免税额填写主表第17栏“本期免税额”、第18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如为个体纳税人,填写第19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例三、混业经营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申报? 某酒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按月申报。

2019年1月份提供餐饮、住宿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8万元,开具普通发票;销售商品,取得不含税收入2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业务分析:纳税人合计取得不含税收入合计10万元,未超过免税标准,免征增值税。

报表填写:销售商品,提供餐饮、住宿服务相应收入应填写主表“货物及劳务”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四)免税销售额”、第10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为个体纳税人,填写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同时对应的免税额填写主表“货物及劳务”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17栏“本期免税额”、第18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如为个体纳税人,填写第19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例四、代开或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申报?某汽修厂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按月申报。

2019年1月份提供修理修配劳务取得不含税收入9万元,其中:开具普通发票3万元,代开专用发票3万元,未开具发票3万元。

业务分析:纳税人取得不含税收入合计9万元,未超免税标准。

但因其中3万元代开了专用发票,根据政策规定,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只有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才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否则应当缴税。

其余6万元收入可以免税。

报表填写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万元部分正常填写主表“货物及劳务”列第1栏、第2栏,其余6万元可以免税,填写主表“货物及劳务”列第9栏“(四)免税销售额”、第10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为个体纳税人,填写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同时对应的免税额填写主表“货物及劳务”列第17栏“本期免税额”、第18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如为个体纳税人,填写第19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同时,代开专用发票时已提前预缴税款,在申报环节已预缴税款可以抵减应纳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为0。

例五、差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申报?某旅行社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按月申报。

2019年1月份提供旅游服务取得含税收入105万元,其中含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94.7万元,按规定开具了普通发票。

业务分析 :根据政策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免税。

本例中纳税人差额扣除后的含税收入为105-94.7=10.3万元,换算不含税收入为10.3÷1.03=10万元,未超过免税标准,免征增值税。

报表填写 :在填写申报表时应先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以下称附表),再填写主表,具体为:含税收入105万元填写附表第5栏“全部含税收入(适用3%征收率)”,扣除金额94.7万元填写附表第2栏“本期发生额”、第3栏“本期扣除额”、第6栏“本期扣除额”,差额扣除后的不含税销售额10万元填写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四)免税销售额”、第10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为个体纳税人,填写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同时对应的免税额填写主表第17栏“本期免税额”、第18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如为个体纳税人,填写第19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例六、有其他政策性免税项目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申报?某书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按月申报。

2019年1月份销售图书取得收入6万元,销售其他商品取得不含税收入4万元,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业务分析:销售图书取得的6万元收入符合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

合计销售额10万元,未超过免税标准,销售其他商品取得的4万元收入也应享受免税政策。

报表填写:销售图书6万元收入应填写主表“货物及劳务”列第9栏“(四)免税销售额”、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同时对应的免税额填写主表第17栏“本期免税额”,同时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相应栏次。

销售其他商品4万元收入应填写主表“货物及劳务”列第9栏“(四)免税销售额”、第10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为个体纳税人,填写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同时对应的免税额填写主表第17栏“本期免税额”、第18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如为个体纳税人,填写第19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例七、有销售不动产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申报?(一)某制造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按月申报。

2019年1月份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收入8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自建厂房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00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业务分析:虽然该纳税人取得不含税收入合计108万元,但根据政策规定,扣除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该纳税人销售货物取得的8万元收入可以免税,销售不动产取得的100万元收入应按不动产征免税政策确定是否为免税。

(本例报表填写中按应税处理) 报表填写 :销售货物收入应填写主表“货物及劳务”列第9栏“(四)免税销售额”、第10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为个体纳税人,填写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同时对应的免税额填写主表第17栏“本期免税额”、第18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如为个体纳税人,填写第19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销售不动产为应税应填写主表第4栏“(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第6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同时对应填写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第20栏“应纳税额合计”、第22栏“本期应补(退)税额”。

(二)某制造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按月申报。

2019年1月份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收入4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自建的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6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业务分析:该纳税人取得不含税收入合计10万元,未超过免税标准,其销售货物和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全部免征增值税。

报表填写 :销售货物和不动产对应收入应分别填写主表“货物及劳务”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四)免税销售额”、第10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为个体纳税人,填写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同时对应的免税额分别填写主表“货物及劳务”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17栏“本期免税额”、第18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如为个体纳税人,填写第19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三)某房地产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按季申报。

2019年1季度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取得不含税收入30万元,其中4万元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6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业务分析:该纳税人季度不含税销售额合计30万元,未超过免税标准。

但因其中4万元代开了专用发票,根据政策规定,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只有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才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否则应当缴税。

其余26万元开具普通发票收入可以免税。

报表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万元正常填写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1栏、第2栏,其余26万元可以免税,填写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四)免税销售额”、第10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为个体纳税人,填写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同时对应的免税额填写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17栏“本期免税额”、第18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如为个体纳税人,填写第19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同时,代开专用发票时已提前预缴税款,在申报环节已预缴税款可以抵减应纳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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