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t起重机技术协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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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技术要求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甲方)和(乙方),就乙方为甲方制造试验室中使用的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事宜,达成如下技术协议:
1.使用条件
1.1 海拔高度≤1000m
1.2 环境条件
电源:交流,三相380V±10%,50HZ±1%;
环境温度:0℃~45℃;
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85%。
1.3 安装场地
甲方试验室(武汉)室内。
2.标准
GB/T 3811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5905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GB10051.1~5 《起重吊钩》
GB4315 《起重机电控设备》
GB 14405 《通用桥式起重机》
GB3323 《钢熔化焊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等》
其它相关的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
3.基本参数
该设备用于电机试验室中设备吊装,50吨全车变频调速桥式起重机起吊设备。
3.1全车变频调速主要性能参数
起重量:Gn=50/10t 主起升50t,副起升10 t
跨度:S=13.5m 大车轨距13.5m
起升高度≥10m
工作级别:A5
速度
起升:主起升0.2~1.75m/min
副起升0.62~6.04m/min
小车运行:0.5~48.1 m/min
大车运行:1.9~18.24m/min
导电方式:H型单极安全滑触线
大车最大轮压:≤396kN;小车最大轮压:≤175kN
小车运行机构车轮轨距:2.5m
起重机高度(轨道面至起重机顶端距离):≤2.8m(含小车高度)
轨道中心线至吊车端部≤300mm
大钩起升最大高度时,吊钩中心线距离轨道面≤1.0m
操作方式:操纵室+遥控器。
3.2设备组成
设备应包括起重机的机械、电器电控及安全防护系统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箱梁结构桥架系统
大车、小车运行装置
主、副起升机构
司机室及全套操作系统
电控柜及其电控系统
全套安全防护装置
大车道轨及安全滑线
安装用的所有附件和辅件,随机备件和附件。
3.3电气设备
起重机应设置总断路器。
进线处应设置主隔离开关。
必须设置紧急断电开关,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切断起重机总控制电源。紧急断电开关应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
起重机必须设失压保护和零位保护。
必须设置超速保护。
应设置正常照明和可携式照明,当主断路器切断电源时,照明不应断电。
大车安全滑线长度120米,滑线型号为YH-L2-800A(武汉友安滑线)
3.4基本配置要求
电机采用SEW公司产品。
减速箱采用SEW、南京高精齿轮集团有限公司产品。减速箱齿轮为硬齿面。
制动器为采用河南焦作制动器厂“金箍牌”(正宗)产品。
吊钩采用广东韶关锻造总厂产品。钢丝绳采用贵阳钢丝绳厂产品。
轴承选用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产品。
大车运行机构在极限位置或相邻起重机的防碰撞装置采用聚胺脂缓冲器,小车在极限位置的防碰撞装置采用聚胺脂缓冲器。
车轮采用锻造车轮,全车带自动润滑系统,钢结构抛丸除锈St2.5,富锌环氧底漆
司机室采用型钢骨架和全视野型结构全封闭型式,装有大幅面有机玻璃。司机室设计符合GB/T11407《通用桥式起重机和门式起重机司机室技术条件》,并设有上下前后可调式航空座椅、空调、电控操作系统和限载、超重显示及控制系统。超载限制器称重精度为5%FS。联动台控制器采用天水长城控制电器厂产品。
主要电器元件采用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产品,其余电器元件采用天水长城控制电器厂产品。
钢板采用武钢、邯钢、安钢或宝钢产品。
其它结构及部件和外购件均按以上相关的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设计、制作和选购名牌厂家的正宗产品。
4.起重机的审图与验收
4.1乙方在合同签定后,必须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完成后通知甲方进行施工图纸审查,审查后方可投入生产,但并不表示该设备由甲方承担技术责任。
4.2 设备监造
4.2.1 乙方在设备投料前前通知甲方人员检验检验钢板材质,乙方按炉批号提供钢厂的材料化学成份和机械性能报告及出厂合格证。
4.2.2 乙方在起重机主梁封箱前通知甲方人员去现场进行检验,检验内焊缝及主
梁盖板、腹板对接焊缝质量;乙方提供X光焊缝射线和超声波探伤检查报告。
4.2.3 乙方在大车成装前通知甲方人员进行成装验收。
4.2.4 乙方在设备出厂前通知甲方人员检验各机构空载运行及外观,检查各机构配置,查验实物与要求是否相符。
4.3最终验收在甲方现场,由乙方报当地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所检验,取得安全准用证。由甲方作最终验收。
4.4 测试验收
4.4.1 验收方法按测试方法中的规定执行。
4.4.2 测试验收内容
(1)调试好的所有设备应通过24小时不间断正常运行的考核。
(2)如因场地辅助设施故障(电源等)和环境不符合设备正常工作的要求而造成测试验收中断,甲方立即修复,确保设备正常工作的条件。
(3)在安装验收期间,乙方的工程师负责对合同项下的货物进行操作、调试及执行必要的维护。
(4)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设备有短缺、损坏或不符合合同条款和质量标准的情况,乙方将负责补齐、更换,由此引起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设备保修期由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4.4.3 验收失败
在验收失败的情况下,乙方工程师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说明验收失败的原因,排除故障后重新开始测试验收。如果测试验收失败次数超过三次或测试验收时间超过合同规定的有关期限,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并按乙方违约处理。甲方除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外,还有权追索因乙方造成工期延误而给甲方产生的经济损失。如果导致合同不能继续执行,甲方有权按退货索赔程序处理。
当甲方认为验收失败而拒绝验收后,乙方工程师须与甲方验收人员共同签署验收失败的备忘录,明确、详细地写明验收失败的原因、存在的问题、甲方的要求以及解决问题、重新测试验收的期限,并由双方签字后开始生效。若双方对验收结果发生意见分歧,则按合同的相应条款解决,合同条款未能涉及的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该备忘录是双方所签订合同的正式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的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