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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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大高速石东段LMA合同段环保、水保管理制度

贵州大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黔大高速石东段LMA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0一四年三月

工程概况

黔西至大方高速公路是{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的“二联”项目起点黔西是“三横”和“五纵”的结点;项目终点连接杭瑞国家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在贵州西北部的扩展和延伸。黔大高速公路采用设计时速80公里的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为21.5米。LMA合同段的承建范围包含土建T1、T2、T5标的施工段落,主线起讫桩号为K0+940~K26+300及K39+640~K52+167.924,全长37.888公里(另含石板互通、林泉互通、六龙互通及大方北互通)。主要工程数量为:路面基层786455m2、底基层801557m2;路面上面层906168m2、中面层886459m2、下面层597776m2;路面透层723206m2、粘层1772908m2、稀浆封层723206m2;桥面及隧道防水层148613m2;小型预制构件6550m3;本合同段含通信管道预埋工程。

第一节总则

一、目的:为加强黔大高速石东段LMA合同段的环境保护管理,预防因公路施工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环保水保目标:环境保护目标:“保护环境、文明施工,节约资源、杜绝浪费”,周边环境协调、大气环境、保护水资源,“低噪音、少扬尘、零排污”。

三、本制度的环境保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废物污染:主要指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施工场地、各办公场

所、生活场所的污染;

2.水质污染:主要指施工中废水、废油及其他污染物对施工周边区域河流、居民饮用水源、灌溉水源的污染;

3.空气污染:主要是施工机械、车辆排放的有毒尾气及取料场粉尘颗粒对空气的污染;

4.噪音污染:主要是施工机械、车辆等工作时的噪音对周边区域的污染;

5.水土保持:由于乱填挖造成的水土流失;

6.生态保护:维持原有生态系统,在施工区域进行生态恢复等。

第二节环保水保组织机构

1.组长:唐建辉

2.副组长:陈坤杨炳怀

3.成员:易小波、陈申德、石怀仲、吴文涛、龙伟、胡佳、李坤阳

4.环保及水保组织机构框图如下:

第三节环保水保岗位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和地方有关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规定,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学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指导项目部管理人员、班组成员开展施工现场环境保护。

3.定期组织对项目全体人员的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

4.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自我保障体系,落实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支持环境保护管理人员的工作。

5.监督、检查项目现场施工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对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6.自觉接受上级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检查整改过程中的“三定”落实情况。

二、环境保护负责人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和标准,对现场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协助项目经理落实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3.协助项目经理编制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4.协助项目经理对现场人员进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考核,推广和使用环境保护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5.负责组织对环境保护设施的安装、维修、检查,保证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进行。

6.负责对施工噪声、烟尘的定期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7.负责落实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8.定期对现场污染源设施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复查,对违反环境保护制度、措施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三、施工作业队伍

1.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法规、制度,对本岗位施工中环境保护工作负责。

2.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参加项目部组织的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和考核,增强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意识。

3.现场作业过程中,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搞好大气污染、水污

染、噪声污染的控制。

4.从事沥青混凝土搅拌、混凝土浇筑、食堂炊事、油料油罐作业人员,应做好沉淀池、隔油池,防跑、冒、滴、漏的管理工作;进行水泥、白灰等易扬尘作业和垃圾清理,应按现场扬尘控制措施的规范操作。

5.严格控制噪声污染,防止施工扰民。遵守作业时间;控制机械噪声;做好电锯、振捣棒、地泵等强噪声机械的降噪工作;人为噪声控制;施工区、生活区内不大声喧哗,不抛掷、不敲击钢铁物件。

6.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执行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规定,立即整改。

第四节环保水保教育制度

1.把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工人的“三级教育”内容,教育覆盖面达到100%。

2.施工现场所涉及的污染治理岗位作业人员,未经教育、培训和考核,不得上岗从事管理工作。

3.施工现场必须定期对不同岗位班组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环境保护知识教育和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4.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

第五节环保水保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不少于一次定期检查,各施工班组每日班前班后普查。

2.检查要以防止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水污染为重点,查责任制落实情况,查治理措施执行情况,查治理措施运行情况,查污染治理效果,查现场违规情况。

3.每次检查以后必须进行全面评估,对违规行为提出批评或处罚,并做好记录,归档备查。

4.对检查出的问题,实现“三定”原则,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日期及整改负责人,并按期进行复查,填写检查整改记录表。

5.定期对施工噪声及烟尘进行检测,及时了解污染状况,加强噪声和烟尘治理工作。

第六节环保水保管理规定

1.贯彻国家及地方有关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及标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2.在施工过程中制定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并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及时补充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

3.施工现场必须平整坚实,主要道路要硬化处理,设专人清扫,洒水、降尘,工地大门应设专人检查进、出场车辆。

4.施工现场使用的锅炉等执行“三同时”手续。

5.砂轮锯、搅拌机、振动器、空压机等应控制噪声源,必须采取封闭式作业,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减少人为噪声。

6.搅拌机废水、食堂污水必须经沉淀、隔油后外排,现场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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