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化医学中心的管理细则
转化医学机构的组织构架管理研究
转化医学机构的组织构架管理研究摘要】转化医学在世界范围内的蓬勃开展促进了转化医学中心的大量涌现。
分析了国内外转化医学中心组织管理机构的共同点,即通常由咨询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研究中心与技术平台、伦理委员会几局部组成,并对各机构的功能进行了具体阐述。
关键词转化医学;转化医学中心;临床与转化中心;组织架构近年来,转化医学蓬勃开展,成为国际医学领域的研究热点。
转化医学(B2B,fromBenchtoBeside)即从临床实践中发现和提出问题,带着问题到实验室进行研究,研究成果再用到临床上救治病人,二者相辅相成,循环往复,螺旋式上升。
转化医学致力于弥补根底实验研发与临床和公共卫生应用之间的鸿沟,为开发新药品、研究新的治疗方法开辟出了一条具有革命意义的新途径,是“从实验台到临床〞的一个连续、双向、开放的研究过程。
其开展的最终目的,是提高总体医疗水平,满足患者的健康需要,增进全人类的健康水平。
为更好地促进转化医学研究,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于2021年9月公布了由3个主题、28个子方案组成的NIH路线图方案,于2021年创立了临床与转化科学奖(CTSA),旨在国家范围内促进生物医学研究,加快药物研发,促进合作,培训成功的临床和转化研究者。
而且成立了临床与科研成果转化奖励委员会,以每年2~5亿美元的资助力度支持转化医学研究中心开展,至2021年已资助建立了62所转化医学中心。
在我国,开展转化医学是政府在生物医学领域的一个重大政策。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辅导读本指出:要以转化医学为核心,大力提升医学科技水平,强化医药卫生重点学科建设。
近几年,我国很多医疗科研机构陆续成立了不同规模的转化医学中心,推动了转化医学理念在中国医药界的广泛传播。
尽管国内外转化医学中心的规模、定位不尽相同,但其组织管理存在共性。
1转化医学的组织构架转化医学中心的组织构架通常由几局部组成:咨询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研究中心与技术平台、伦理委员会。
2024年转科转院管理制度(3篇)
2024年转科转院管理制度是医生在临床诊疗工作中遇到疑难、危重等特殊病人须转科、转院时必须遵循的制度.是临床医生完成对病人的转科、转院工作应遵循的系统规定,使病人得到最佳的诊疗服务转科制度当主管医生发现病人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专科治疗时,经科主任同意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才可以转科。
在会诊或转诊前,要进行必要的诊断性检验检查.但必须告知患者或家属知情同意。
转科前,由主管医生开出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按照预定时间转科,普通病人由责任护士/值班护士陪送到转人科室,危重病人按《危重病人转运规程》处理。
转科后,双方科室医护人员要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交接,填写交接记录并签字,具体操作按照《病人转运规程》和《危重病人转运规程》执行。
接诊后医生、护士应立即察看病人,评估病情,修订医疗护理计划,接诊医生在病人转人后半小时内,根据《医嘱制度》开出转科医嘱。
并按照《病历书写规程》要求写好转人记录转科时药物处理,病人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人科室负责病人交接的护士,应将病人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日交/接患者所带物品栏”中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
病人转人后,转人科室医生应详细了解病人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人时所带人的药品情况,根据病情下达转人医嘱时,临时医嘱未使用完的药品转出科室护士负责在当日退药处理。
病案要求,人院____小时以内转科者,转出科应书写抢救记录及会诊记录,不必写住院病案及首次病程记录,转科后由转人科写住院病案.如果病情危重,应在本科按疾病诊疗规范及时抢救治疗,不要转诊,并请有关科室会诊,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
同时详细记录抢救治疗情况。
人院后超过____小时转科者,均由转出科医生写“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相应的“病程记录”及“转科记录”。
除特别紧急情况外,转科前必须完成“转科记录”,.转人记录”应在病人转人科室后____小时内完成.住院____天(含____天)以上转科者,转出科须写主治医师查房记录。
医学管理中心的规章制度
医学管理中心规章制度一、总则医学管理中心规章制度是为了加强医学管理中心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医学中心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医学中心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学中心的全体工作人员。
二、组织架构医学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全面负责医学中心的工作。
医学中心设立办公室、临床实验室、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等部门,各部门设负责人一名,负责本部门的工作。
三、工作制度1. 医学中心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 医学中心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工作规程和操作流程,确保医疗安全。
3. 医学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遵守医疗伦理。
4. 医学中心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四、质量管理1. 医学中心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医学中心应当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 医学中心应当对临床实验室、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等部门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五、财务管理1. 医学中心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医学中心应当合理使用资金,节约成本,提高效益。
3. 医学中心应当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规范报销行为。
六、安全管理1. 医学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2. 医学中心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3. 医学中心应当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等物品的管理,防止丢失、损坏或被盗。
七、人力资源管理1. 医学中心应当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2. 医学中心应当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对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整。
3. 医学中心应当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激励,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八、附则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医学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下转医院规范管理制度
下转医院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管理行为,提高医院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下转医院全体员工,包含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医院运营的高效性、科学性和公正性。
第二章医疗服务管理第四条医院全部医务人员必需持有效执业医师证,并定期参加连续教育,提升专业技术水平。
第五条医疗服务流程必需确保患者的安全和隐私,医务人员应严格遵从患者知情同意的原则,不得擅自泄露患者信息。
第六条医务人员必需依照医疗操作规程进行医疗操作,确保操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医疗纠纷发生时,医院应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并为患者供应有效的解决方案。
医务人员在医疗纠纷处理中应乐观搭配,供应真实情况。
第八条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医疗质量监控、评估等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
第九条医疗设备必需经过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医院设立特地技术人员对医疗设备进行维护和修理和管理。
第三章行政管理第十条医院设立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医院行政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管理经验和本领,并接受定期培训和考核。
第十二条医院定期订立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并进行执行和监控。
第十三条医院订立人事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员工的权益。
第十四条医院设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全体员工进行绩效评估,依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第十五条医院设立内部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医院内部各项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六条医院实行诚信经营,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经济利益。
第四章患者权益保障第十七条医院应公开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向患者供应充分的知情权。
第十八条医院接诊患者应尽快供应初步诊断和治疗方案,并依照合理时间布置手术等进一步治疗。
第十九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对于患者的投诉和看法建议进行及时处理和回复。
第二十条患者的隐私权应得到严格保护,医务人员不得取得和泄露与患者隐私相关的信息。
转化医学中心制度模板
转化医学中心制度模板一、总则1.创立和建设转化医学中心是推进医院医学技术发展和加快医学科技成果临床转化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规范和加强包头市中心医院转化医学中心(以下简称“转化医学中心”)的建设运行管理,制定本制度。
2.紧密围绕研究领域疾病防治的重大需求和临床研究中存在的共性技术问题,提出本领域研究的规划和发展方向。
3.重点组织开展大规模,多中心的循证评价研究;开展防、诊、治新技术、新方法的开发和应用评价研究;开展诊疗规范和疗效评价研究;开展基础与临床紧密结合的转化医学研究等。
4.组织开展研究成果推广应用,提升本领域疾病诊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组织管理1.转化医学中心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具体负责转化医学中心的建设和研究工作;转化医学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方法学人员、管理学人员就特定研究项目的研究方案进行顶层设计;中心副主任负责协助委员会主任督导工作;学术秘书主要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2.转化医学中心专家委员会成员由省内外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医学科技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1)为转化医学中心的布局规划、运行管理和评审评估的工作提供建议。
(2)对转化医学中心提出的临床研究重点方向、任务及规划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3)协助转化医学研究中心的科研设计,临床会诊和患者就医等。
(4)承担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样本库管理转化医学中心需配备样本资源库专属工作人员,包括样本库人员、实验室人员、质量控制监督员、伦理委员会人员、标本运输人员及数据管理员,并明确其岗位职责。
1.样本库负责人全面负责样本库的工作。
负责人对下通过中心执行委员会管理样本库的所有部门,对上向上级主管机构汇报并受到监督。
负责人对样本库的所有事务有最终的审批权,一般的审批由中心委员会执行,受到样本库负责人的监督。
2.中心执行委员会成员行使样本库的综合管理职能。
中心执行委员会的成员由样本库负责人任免,报上级主管机构审核备案,并在样本库内部公示。
医疗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政策
医疗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政策
背景
医疗科技的快速发展和创新对医疗行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为了更好地促进医疗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政策显得尤为重要。
目标
本政策的目标是为了推动医疗科技成果的转化及其在临床实践中的应用,以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改善人民群众的健康状况。
主要内容
1. 技术评估:对医疗科技成果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包括临床效果、风险评估、成本效益等方面。
2. 转化项目管理:设立专门的医疗科技转化项目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的筛选、评估、协调和推进工作。
3. 资金支持: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医疗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通过资金奖励、补助和贷款等方式,激励科技创新和转化。
4. 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保护知识产权、加强
技术合同管理,提供法律保障和制度保障。
5. 人才培养与引进:加强医疗科技转化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提高专业人才的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
6. 信息共享与推广:建立医疗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平台,促进科
技成果的共享和推广,提高转化效率和推广速度。
落实措施
1.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明确政策的具体操作步骤
和要求。
2. 建立监管机制,加强对转化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
解决问题。
3. 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医疗机构和科研单位对政策的理解和知
晓程度。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医疗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结论
医疗科技成果的转化管理政策是促进医疗科技创新和应用的重要手段,通过科学合理的政策和措施,可以更好地推动医疗服务的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转科转院管理制度
转科转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内部的转科转院管理,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保障患者的权益,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部的医务人员进行转科、转院等行为。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转科转院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转科转院管理制度及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转科转院行为合法有序。
第二章转科管理第五条医疗机构内部医务人员进行转科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执行转科工作。
第六条转科医务人员应当了解被转科患者的病史和病情,并进行全面的评估和讨论。
第七条转科医务人员必须遵守医疗纪律,严格执行转科操作流程,确保患者安全。
第八条转科医务人员须在转科前及时向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并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后才能进行转科操作。
第九条转科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将转科操作进行记录,包括转科原因、转科时间、转科手续等内容。
第十条转科医务人员发现患者病情恶化或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向上级医务人员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三章转院管理第十一条患者或其家属提出转院申请时,应当向医疗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转院原因和目的。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申请患者的病情和要求,协助患者进行转院手续,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协助。
第十三条转院患者的病历和相关资料必须齐全完整并经过医务人员审核,确保转院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第十四条转院患者在转院前应当向接收医疗机构提供转院证明,并定期进行转院复诊,确保患者病情得到有效的控制和治疗。
第十五条转院患者的医疗费用应当由接收医疗机构和原医疗机构进行协商并签订相应的转院协议,明确转院患者的费用支付责任和原则。
第十六条接收医疗机构应当对转院患者进行全面评估和检查,并及时制定治疗方案和措施,确保转院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转科转院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转科转院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三级医院)
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我院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管理,规范医院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2.目标明确责任主体,完善工作机制。
鼓励全院科技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3.适用范围全院科研人员。
4.名词定义4.1 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主要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专利技术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非专利技术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试验结果、试验记录、工艺、流程、配方、样品和数据等非专利技术和信息。
4.2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服务、新标准,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5.内容5.1总则5.1.1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有利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有利于促进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维护国家安全。
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尊重市场规律,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享有权益,承担风险。
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
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5.1.2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权人为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的科技成果。
5.1.3医院职工、在院培养的学生和聘用人员所研发的科技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该成果的所有权人应为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5.1.3.1本院职工完成的发明创造及技术成果。
包括:因承担各级科研计划课题、企业合作项目(除特别约定外)、医院各类基金课题等完成的创造及技术成果,以及因承担自选课题、自筹经费课题所完成的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创造及技术成果;5.1.3.2履行医院在本职工作之外分配的任务所完成的创造及技术成果;5.1.3.3退休、调离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一年内做出的、与其在院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任务有关的创造及技术成果;5.1.3.4利用医院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科技成果;5.1.3.5其他知识产权归属于医院的情形。
2024年转运中心人资管理制度例文(4篇)
2024年转运中心人资管理制度例文医院临床血液转运管理规范依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及《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为保障输血安全,特制订本管理规范。
各科室应严格遵照执行以下规定:一、取血人员必须是本院正式在册的医护人员,并已签署样本留存协议(包括聘用人员)。
严禁由进修生或其他非在册人员代为取血。
二、各科室前往输血科领取血液时,取血人员必须随身携带有效的取血单,作为取血凭证。
三、必须严格执行输血过程中的“三查、八对”核对制度。
取血时,取血人员应与输血科工作人员共同核对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登记本及血袋标签上的所有信息,并检查血液外观是否符合标准。
四、核对无误后,取血人员应在输血记录单和交叉配血登记本上签字确认,并标注取血的具体时间。
五、签字确认后,取血人员应在输血科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将血液放入专用的血液转运保存箱中,并使用毛巾隔开血液与冰块,确保温度计探头放置在血液侧,防止血液直接接触冰块,以免损坏血液品质。
六、在血液的运输过程中,取血人员应小心轻放血液转运箱,避免剧烈震动,以防血液受损,并需密切关注箱内温度。
七、取血人员离开输血科后,应尽快将血液运送至所在临床科室,避免不必要的长时间停留。
八、临床科室收到血液后,应立即开始输注。
如患者因发热等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输注,不得打开血液转运箱,应立即将血液(连同输血记录单等相关文件)送回输血科,存放在专用储血冰箱内,并记录未输注原因、送回时间以及保存箱内温度等信息。
九、值班期间由输血科负责送血时,输血科人员必须遵守上述相关规定。
血液送达临床科室后,交接双方应仔细核对、签字确认并接收。
十、从血液转运箱中取出血液进行输注时,应遵循“一袋一取”的原则,避免一次性取出所有血液。
剩余血液应保持其在保存箱中,并持续监测箱内温度。
十一、血液转运箱内除待输血液、专用冰块和专用毛巾外,不得放入任何其他物品,以防血液污染。
十二、输血完成后,临床科室应尽快指派专人将血液转运箱送回输血科进行消毒和备用。
医疗科研成果转化管理制度
医疗科研成绩转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疗科研成绩转化管理工作,促进科研成绩的有效转化应用,提升医院的综合实力和服务本领,订立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以及医院的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科研单位和相关人员的医疗科研成绩转化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科研成绩:指医院从科研项目中获得的具有创新性、应用性和经济效益的理论成绩、试验成绩、技术成绩、工程成绩以及其他具有应用价值的科研成绩。
2.科研成绩转化:指将科研成绩通过合法途径转化为具有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的产品、技术或服务的过程。
第二章科研成绩的申报与评审第四条科研成绩的申报1.科研单位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将科研成绩进行申报。
申报内容应包含科研成绩的名称、重要创新点、实际应用价值等,并供应相应的证明料子。
2.科研成绩的申报料子应真实、准确,并经过科研单位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五条科研成绩的评审1.科研成绩的评审工作由医院的科研评审委员会负责。
评审委员会由医疗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成立。
2.评审委员会应当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家构成,对科研成绩的创新性、应用性、经济效益等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报告。
3.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结果,确定科研成绩的转化优先级,并将评审结果报告医院院务委员会进行批准和备案。
第三章科研成绩转化的管理第六条科研成绩的保护1.科研成绩的申报者享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医院将依法保护申报者的合法权益。
2.医院应建立健全科研成绩的保密制度,保护科研成绩的商业机密和专有技术。
第七条科研成绩的评估与转化1.医院应建立科研成绩评估和转化管理的机制,对通过评审的科研成绩进行商业化、市场化的转化,推动科研成绩的转化应用。
2.医院应乐观与企业、科研机构等进行合作,通过技术转让、合作开发、联合研究等方式推动科研成绩的转化。
3.关于科研成绩的转化使用费用、收益调配等问题,医院将依照相关法规和政策进行规定,并与转化项目的合作方签订相应的合同。
转化医学中心管理细则
省转化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疾病防治技术发展,规和加强省转化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转化医学中心”)的规划布局与建设运行管理,参照《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根据临床需求按疾病领域建立转化医学中心,每个领域建立若干个转化医学中心。
各转化医学中心按照本领域疾病防治研究重点和实际需要搭建疾病研究协同网络(以下简称“协同网络”),联合二、三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等,协同开展疾病防控研究。
第三条建设转化医学中心和构建协同网络是整体推进我省医学科技发展和加快医学科技成果临床转化和普及推广的一项重要工作布局,各转化医学中心要发挥好引领、集成、带动、普及作用,努力建设成为整合集成临床医学研究资源和创新力量的重要依托,成为优化组织实施相关疾病临床研究和转化医学发展成果的主体研究力量,成为促进医学科技成果普及普惠的重要推广平台,为我省医学科技发展省转化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提供科技支撑。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省科技厅、省卫生计生委、军区联勤部卫生部是转化医学中心的宏观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研究制定转化医学中心的布局规划。
(二)组建转化医学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
(三)组织开展转化医学中心的申报评审、绩效评估等工作。
第五条卫生计生委、军区联勤部卫生部、各市科技、卫生主管部门及有关高校作为转化医学中心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一)组织推荐本部门或本地区转化医学中心的申报。
(二)推进本部门或本地区转化医学中心的建设与发展,提供相关政策和财政支持。
(三)协助管理本部门或所在地区转化医学中心所承担的省级医学科技研究任务。
第六条转化医学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由省外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医学科技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一)为转化医学中心的布局规划、运行管理和评审评估等工作提供咨询。
(二)对转化医学中心提出的临床研究重点方向、任务及战略规划等提供咨询。
转化医学中心管理细则
辽宁省转化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疾病防治技术发展,规范和加强辽宁省转化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转化医学中心”)的规划布局与建设运行管理,参照《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根据临床需求按疾病领域建立转化医学中心,每个领域建立若干个转化医学中心。
各转化医学中心按照本领域疾病防治研究重点和实际需要搭建疾病研究协同网络(以下简称“协同网络”),联合二、三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等,协同开展疾病防控研究。
第三条建设转化医学中心和构建协同网络是整体推进我省医学科技发展和加快医学科技成果临床转化和普及推广的一项重要工作布局,各转化医学中心要发挥好引领、集成、带动、普及作用,努力建设成为整合集成临床医学研究资源和创新力量的重要依托,成为优化组织实施相关疾病临床研究和转化医学发展成果的主体研究力量,成为促进医学科技成果普及普惠的重要推广平台,为我省医学科技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省科技厅、省卫生计生委、沈阳军区联勤部卫生部是转化医学中心的宏观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研究制定转化医学中心的布局规划。
(二)组建转化医学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
(三)组织开展转化医学中心的申报评审、绩效评估等工作。
第五条卫生计生委、沈阳军区联勤部卫生部、各市科技、卫生主管部门及有关高校作为转化医学中心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一)组织推荐本部门或本地区转化医学中心的申报。
(二)推进本部门或本地区转化医学中心的建设与发展,提供相关政策和财政支持。
(三)协助管理本部门或所在地区转化医学中心所承担的省级医学科技研究任务。
第六条转化医学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由省内外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医学科技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一)为转化医学中心的布局规划、运行管理和评审评估等工作提供咨询。
(二)对转化医学中心提出的临床研究重点方向、任务及战略规划等提供咨询。
医学检验科、转化医学中心消毒隔离制度
医学检验科、转化医学中心消毒隔离制度
Ⅰ目的
规范医学检验科、转化医学中心各项消毒隔离工作。
Ⅱ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学检验科、转化医学中心。
Ⅲ制度
一、工作人员进入工作间应穿工作服、裤、戴帽子、口罩、穿工作鞋,必要时穿隔离衣、戴护目镜,操作时戴手套,操作后认真执行手卫生。
二、剩余标本做到高压处理或消毒处理后,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按医疗废物处理。
三、标本收集台、操作台、检验台、桌面、地面及门把手每日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1-2次,如有污染及时进行消毒处理。
四、保持各操作室内整洁无污染,标本架定期清洁、消毒,不得有污迹、血迹。
物体表面、地面受到患者血液、体液等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清洁和消毒,参照《血液/体液溅洒处理流程》。
五、实验室每日用紫外线照射消毒1小时。
六、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分类放入利器盒和污物袋内,由专人回收,进行无害化处理。
七、试管架每日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
止血带用后交消毒供应中心处理。
八、特殊实验室应根据国家要求做好各项消毒隔离及生物安全防护。
九、检验单经过消毒后,发放给临床科室。
Ⅳ参考依据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
医疗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手册
医疗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手册1. 简介本管理手册旨在指导医疗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工作。
医疗科技转化是将科技成果应用于医疗领域,从而提高医疗服务和患者护理质量的过程。
本手册包含了关键步骤、策略和注意事项,以确保医疗科技成果能够有效地转化为实际的医疗应用。
2. 关键步骤医疗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2.1. 技术评估在医疗科技成果转化之前,需要进行全面的技术评估。
这包括评估技术的可行性、效果以及与现有医疗设备和流程的兼容性。
技术评估的结果将对后续的工作决策和规划产生重要影响。
2.2. 商业化策略为了有效地将医疗科技成果转化为商业应用,需要制定合理的商业化策略。
这包括市场调研、竞争分析、产品定位等。
商业化策略的目标是确保医疗科技成果在商业环境中具有竞争力和可持续性。
2.3. 产品开发与注册在确定商业化策略后,需要进行产品开发和注册工作。
这包括技术改进、临床试验、注册申请等步骤。
产品开发与注册的过程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4. 市场推广与销售一旦产品通过注册审批,就需要进行市场推广和销售。
这包括制定推广计划、与医疗机构合作、开展宣传活动等。
市场推广和销售的成功与否将对医疗科技成果的转化起到关键作用。
2.5. 追踪与评估医疗科技成果转化并不是一次性的过程,需要进行追踪和评估。
通过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可以了解医疗科技成果的实际应用效果、市场反馈和用户满意度。
根据评估结果,可以进行进一步的改进和调整。
3. 策略与注意事项在医疗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策略和注意事项:- 保持技术与法律的同步发展,确保医疗科技成果的合规性和可靠性。
- 积极寻求与医疗机构、行业组织以及投资方的合作和支持。
- 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确保医疗科技成果的独立性和商业价值。
- 加强与临床医生和患者的沟通与合作,确保医疗科技成果能够真正满足临床需求和提高患者护理质量。
- 追求简单而有效的转化策略,避免过多的法律复杂性和技术风险。
转化医学主管工作职责
转化医学主管工作职责
转化医学主管是一种新型的职业,其职责主要是在研究实践中推进转化医学的发展。
具体的工作职责包括:
1. 制定转化医学研究计划。
转化医学主管需要根据市场需求、公司战略和技术研究现状等因素,制定转化医学研究计划。
该计划需要包括研究目标、方法、实验条件、预算、项目计划等内容。
2. 协调研究人员和机构。
转化医学主管需要协调公司内部和外部的研究人员和机构。
这包括寻找合适的合作伙伴、分配资源和任务,调度协调项目进程等。
3. 确保项目达到质量标准与时间表。
转化医学主管需要确保项目达到质量标准,并按计划完成。
他们需要监测研究进度、质量、预算和人员使用情况。
同时,他们也负责报告研究进展、开展讨论并提出解决方案来完善研究。
4. 管理实验数据和文件。
转化医学主管需要管理实验数据和文件,包括合规和数据保护方面。
他们需要确保数据安全和隐私,并参与开展相关合规和审计工作。
5. 与业内专家和行业组织交流。
转化医学主管需要与业界专家和行业组织建立联系,保持关注新技术和观点,以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同时也为企业塑造出正面形象并参加业内活动。
6. 协助产品推广。
转化医学主管需要协助公司在市场上推广产品,并制定相应的方案,开展市场调研,产生广告和宣传材料,以支持产品的推广。
总之,转化医学主管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工作,他们需要在科技、商业和法规方面有着精深的理解。
他们主要负责合理安排和整
合研究资源,确保研究达到既定目标和监测设计的流程和结果,同时又要适时应变和实现适度创新,以适应现代转化医学的超越性发展。
医学科研成果转化管理制度
医学科研成绩转化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加强医学科研成绩的转化工作,推动医院科研成绩在医疗实践中的应用,提高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和科研创新本领,特订立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各个科室、研究团队、科研院所,包含医院内部研发的医疗技术、药物、器械等医学科研成绩。
3.全部科研成绩的转化过程必需遵守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科研伦理委员会的审核标准。
4.本制度包含成绩申报、评审、转化推广、收益调配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
二、成绩申报要求1.医院的各个科室、研究团队在发现具有转化潜力的科研成绩后,必需及时向医院研发管理部门提出成绩申报。
2.成绩申报必需供应认真的科研成绩报告,内容包含科研背景、技术原理、试验数据、临床应用价值等信息,并供应相关的支撑料子,如专利证书、数据图表等。
3.成绩申报时需要提交科研成绩的评估报告,由医院科研伦理委员会对科研成绩进行伦理和法律审核,确保申报的成绩符合伦理和法规要求。
4.成绩申报应注明成绩所属的科室、研究团队的名称,申报料子中需附上相应的科室、团队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三、成绩评审1.成绩申报经过初审合格后,由医院成绩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2.评审委员会由医院内学有专长的专家构成,成员应具有相关领域的研究经验和专业背景。
3.评审委员会依据科研成绩的科学性、创新性、应用性、推广应用前景等指标进行评分,并提出评审看法和建议。
4.评审结果依照成绩的评分和评审看法,评定成绩的转化推广紧要性和优先级。
四、成绩转化推广1.成绩评审通过后,医院科研成绩管理部门负责依据评审结果,订立科研成绩的转化推广方案,并建立成绩转化推广项目。
2.医院科研成绩管理部门负责与科研成绩的科室、研究团队合作,确定成绩的转化推广范围和目标。
3.成绩转化推广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需对成绩进行临床试验和实践应用,并依据实践应用效果进行迭代优化。
4.医院科研成绩管理部门负责对转化推广项目进行定期评估和管理,确保项目依照计划进行。
医学研究中心科研平台管理制度
医学研究中心科研平台管理制度为充分发挥转化医学研究中心的科研平台作用,规范各类人员的实验室行为,构建安全、卫生、规范、和谐的科研环境,以促进本中心良性运转和科研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1、转化医学研究中心为开放性的科研平台,本校科研人员、研究生及外单位的科研人员均可以申请进入本中心进行科研工作。
2、本中心欢迎外单位同行参观学习,参观人员必须在本中心管理人员陪同下参观,且需严格遵守本中心的有关规定。
3、所有人员在进入本中心工作前,必须填写《转化医学研究中心门禁申请表》和《大学转化医学研究中心科研平台安全管理责任书》,经导师或课题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名(外校人员应附上单位证明)后,报本中心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按中心规定支付科研平台使用费及门禁卡押金,方可进入中心。
4、中心将于每学期开学后集中组织相关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各科研平台及预约使用相关科研仪器设备。
5、所有人员结束在本中心的科研工作前,需填写《离开转化医学研究中心申请表》,清理、带走自己的全部实验标本和试剂等,并交还中心的所有财物(含门禁卡),经中心管理人员审核批准后按时离开中心。
二、安全管理制度(一)保密安全中心保密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实验室材料、菌株、实验记录、专有技术、技术资料、实验数据、科学研究课题的思路、技术路线等未经中心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同意,全体人员均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和提供。
(二)防火防盗防水安全1、严禁吸烟,严禁私人使用电炉取暖、烧水、做假。
2、电热设备用完后应立即切断电源,未经中心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装接新电源。
3、盛装氧、氢等气体的气瓶应与实验室相应设施隔开。
使用电炉、酒精灯等要远离化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4、中心预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管理。
5、防盗是中心全体人员的义务和责任,所有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和增强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重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下班或节假日,各研究室或科研平台负责人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火源、水管开关,关窗、锁门。
医院转化医学设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转化医学设备的规范化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有效、合理使用,提高转化医学研究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转化医学研究所、实验室及其它相关科室的转化医学设备。
三、设备管理职责1.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转化医学设备的采购、验收、安装、调试、维护、维修、报废等工作。
2. 转化医学研究所(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设备管理工作,确保设备安全、有效、合理使用。
3. 使用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操作、保养和维修,并做好设备使用记录。
四、设备采购与管理1. 设备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
2. 设备采购前,需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了解设备性能、价格、售后服务等信息。
3. 设备采购计划需经设备管理部门、转化医学研究所(实验室)负责人及院领导审批。
4. 设备采购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工作。
5. 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建立设备档案,并做好设备的使用、维护、维修记录。
五、设备使用与维护1. 使用人员应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设备安全、有效使用。
2. 使用人员需对设备进行日常保养,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 设备出现故障时,使用人员应及时联系设备管理部门,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4. 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六、设备报废与更新1. 设备达到报废条件或因技术落后需更新时,由设备管理部门提出报废申请。
2. 报废申请需经设备管理部门、转化医学研究所(实验室)负责人及院领导审批。
3. 报废设备需由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处置,确保设备资源得到合理利用。
七、奖惩措施1. 对在设备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设备损坏、丢失或安全事故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设备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医学科研与成果转化管理制度
医学科研与成绩转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医学科研与成绩转化管理工作,促进医学科研成绩的转化与应用,提高医疗质量和科研水平,特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院全部科研工作及相关成绩转化和应用过程。
第三条定义1.医学科研:指医院内开展的各类医学研究,在科学研究过程中收集和分析医学数据,开展医学试验和研究,以推动医学科学的发展。
2.成绩转化:指医学科研成绩经过技术开发、转让、应用等环节的过程,使其变成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产品、技术或服务等。
第二章医学科研管理第四条科研项目立项1.全部科研项目需提前经过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并立项,明确项目的研究目的、方法、期限和预期成绩,订立认真的研究计划。
2.科研项目立项需有批准文件,并按要求建立相应的科研管理档案。
第五条科研数据管理1.科研人员应按要求建立科研数据管理系统,记录和存储全部相关科研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2.科研数据的使用和共享应遵从科研伦理和法律法规,并保护研究对象的隐私和权益。
第六条学术论文发表1.科研人员在发表学术论文前,应经过科研管理部门的审查,并确保论文内容符合科学研究规范和学术伦理要求。
2.科研人员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将学术论文用于商业目的。
第七条科研经费管理1.科研经费的使用应符合相关财务制度和法律法规,预算、审批、使用、监督等环节应进行严格管理。
2.涉及科研经费的使用,需由科研人员提交经费使用申请并经过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科研成绩评价1.对科研项目的成绩进行评价时,应考虑成绩的创新性、应用性、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等因素。
2.科研成绩评价应公正、客观、透亮,评价结果作为科研人员职称评定、嘉奖评比等紧要依据之一、第三章成绩转化管理第九条技术转让与应用1.科研人员在科研成绩取得后,应向科研管理部门申请技术转让或应用,认真说明转让或应用的目的、方式和预期效益。
2.科研成绩的技术转让与应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产权保护要求。
《国家医学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全文及解读(一)
《国家医学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全文及解读(一)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家医学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全文,这两项规章的出台将对我国医疗体系建设带来重要影响。
一、《国家医学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全文该规章主要针对国家级医学中心的管理进行了规范。
其中,关于医学中心的定义,该规章明确了国家级医学中心的标准,即需要拥有一定的规模和设备条件、有专业优势和特色、开展高难度和复杂疾病诊疗、有丰富的科研成果和临床经验、教育培训功能显著等条件。
对于医学中心的建设和管理,该规章提出了若干要求。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医学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服务和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全程全员质量控制和安全保障机制,并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安全评估制度。
对于医学中心的医务人员,该规章明确规定了其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同时也要求医务人员具有高水平的临床技能和丰富的临床经验。
此外,该规章还提出了医学中心的服务要素和质量评估标准等具体规定。
这些规定的出台,将有助于提升国家级医学中心的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推动我国医疗服务的整体提升。
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全文及解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管理办法试行》主要针对我国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设和管理进行了规范。
该规章的出台,将有助于引导各地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促进医疗服务的均衡发展。
在具体规定方面,该规章强调了区域医疗中心的基本要求,即要有独立的管理和运作机制、拥有一定的医疗服务能力和设备条件、有一定的专业优势和特色、能够为区域内医疗机构提供较高水平的医疗服务。
同时,该规章还要求区域医疗中心必须具备完善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制定科学、规范的医疗服务和安全保障制度,并加强医疗质量评估和安全管理。
除此之外,该规章还针对区域医疗中心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指标等方面制定了具体的规定。
这些规定的出台,将有助于规范和提升我国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水平,为推进整个医疗服务的升级和改善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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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转化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疾病防治技术发展,规范和加强辽宁省转化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转化医学中心”)的规划布局与建设运行管理,参照《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根据临床需求按疾病领域建立转化医学中心,每个领域建立若干个转化医学中心。
各转化医学中心按照本领域疾病防治研究重点和实际需要搭建疾病研究协同网络(以下简称“协同网络”),联合二、三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等,协同开展疾病
防控研究。
第三条建设转化医学中心和构建协同网络是整体推进我省医学科技发展和加快医学科技成果临床转化和普及推广的一项重要工作布局,各转化医学中心要发挥好引领、集成、带动、普及作用,努力建设成为整合集成临床医学研究资源和创新力量的重要依托,成为优化组织实施相关疾病临床研究和转化医学发展成果的主体研究力量,成为促进医学科技成果普及普惠的重要推广平台,为我省医学科技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省科技厅、省卫生计生委、沈阳军区联勤部卫生部是转化医学中心的宏观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管理部门”),主要
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转化医学中心的布局规划。
(二)组建转化医学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
(三)组织开展转化医学中心的申报评审、绩效评估等工作。
第五条卫生计生委、沈阳军区联勤部卫生部、各市科技、卫生主管部门及有关高校作为转化医学中心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推荐本部门或本地区转化医学中心的申报。
(二)推
进本部门或本地区转化医学中心的建设与发展,提供相关政策和财政支持。
(三)协助管理本部门或所在地区转化医学中心所承担的省级医学科技研究任务。
第六条转化医学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由省内外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医学科技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为转化医学中心的布局规划、运行管理和评审评估等
工作提供咨询。
(二)对转化医学中心提出的临床研究重点方向、任务及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