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的程序及提交的材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的程序及提交的材料
一、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向工商局提交的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在合营期满,终止合营合同时;或者合营各方协商一致,认为有必要提前终止合营合同时;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提交的文件、证件: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法院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或吊销设立许可的决定。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4、经公司权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
至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公司的董事会、外商合资的股东会、外商独资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或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清算报告应包括刊登清算组清算报告的报纸报样,清算报告应对公司清缴所欠税款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包括海关、税务的完税及注销情况)、批准证书的缴销及已经收到商务部门回执的情况予以说明。
5、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7、其他有关文件。
二、外商投资企业注销在商务局应提交的材料:
1、清算报告(各部门盖章);
2、董事会决议;
3、公告原件;
4、原批准证书原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审批部门需要的其它材料。
三、外商投资企业注销向税务局提交资料:
1、《涉税事项申请单》;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或国税收缴证件证明;
3、其它涉税证件:发票购领簿、发票专用章、未使用的发票等(发票专用章当场刻划名称后退回);
4、企业和单位主管部门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以及他有关证明文件;
5、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工商执照的决定书;
6、属破产的纳税人应持有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民事裁定书等证件资料;
7、如已在CA数字证书
8、国税申请注销或者办理注销的提供国税部门的相关文书;
9、税务、会计中介机构为纳税人出具注销税务登记税收清理报告的,可一并附报。
注:在注销申请前需将税款缴清,如在地税领购发票的需将发票资格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