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高专音乐教育课程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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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高专音乐教育课程革新
新世纪以来为增强世界文化软实力竞争,我国高等师范专科学校音乐教育专业得到迅猛发展,但目前其课程结构及课程内容却不尽合理,为实现高职高专音乐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是根本和前提,本文根据当前高职高专音乐教育课程存在的问题,从专业基础课程的民族化、专业技能课程的师范化,以及职业课程的能力化三个方面探讨音乐教育课程改革。
一、当前课程存在的问题
(一)专业基础课程的严重西化
高职高专音乐教育专业基础课程包括《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中外音乐史及欣赏》、《音乐作品分析与儿童歌曲创编》等,现在《基本乐理》课程中,学生首先学习的是五线谱、简谱,而我国流传几千年的乐谱,如俗字谱、工尺谱等却没有纳入课程之中;同样西方的七声音阶大小调首先进入学生的乐理知识体系,而我国的民族五声音阶、民族调式则因西洋大小调的先入为主,常常被学生所忽略;目前《中外音乐史及欣赏》课程是将中国音乐史及欣赏与西方音乐史及欣赏二者合并,这样虽然有益于知识的综合贯通,但因受音乐教育西化的影响,很多老师授课中习惯安排大量的西方音乐史及欣
赏内容,然而尽管我国民歌、戏曲、曲艺,民族器乐等民族民间音乐中有很多精品,却很少被介绍到课堂来。另外,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还有很多优秀的民族音乐没有进入课程;同样《基础和声》课程因长期受专业音乐院校的影响,内容上以西洋传统和声学为主,关注和声理论,重视四部和声连接等,由于和声课程内容难度较大且枯燥乏味,学生学习和声课程的兴趣锐减,最终导致最简单的和声连接学生都掌握不了,进而影响了其即兴伴奏能力的形成。另外,新世纪伊始基础音乐教育已将世界多元文化音乐纳入课程之中,而目前高职高专音乐课程体系在这一领域却是空白,因此专业基础课程急需改革。
(二)专业技能课程缺乏师范性
多年来高等师范音乐教育一直套用音乐学院的课程体系,在技能课程方面向音乐学院表演系看齐,只重视技能课的训练而忽略了师范性。高职高专音乐教育专业技能课程有《钢琴与即兴伴奏》、《声乐》、《舞蹈》、《合唱与指挥》等,从专业技能课程的结构上看,目前高职高专音乐教育长期将钢琴作为唯一的必修乐器,我国民族乐器在高师课程体系中是缺失的,无疑极大地影响了我国传统音乐的传承和发展;另外在课程教学上很多学校的钢琴老师在教学上依然延续音乐专业院校的教学模式,教学上偏重于技能,关注大量练习曲、乐曲的训练,追求弹奏大型的乐曲或难度较高的练习曲,学生的钢琴技巧规范而娴熟,但简单的儿歌即兴伴奏能力却相当薄弱。从技能课程的内容结构
方面看,现在高职高专音乐教育技能课程缺乏师范性,以《声乐》课程为例,声乐课程教学中将美声唱法作为歌唱的标准,注重学生的嗓音、气息等声乐基本能力训练,以歌曲演唱的难度作为评判声乐水平的标准,在曲目选择上以演唱艺术歌曲或歌剧选曲为主等等,基础教育阶段的小学音乐课程中,歌曲难度并不大,且多为儿童歌曲,其歌曲形式多样,特别是民歌、戏曲、说唱等均占有一定的比例,但目前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这方面相关知识及歌唱能力都很欠缺。
(三)职业能力课程的欠缺
教师职业能力课程是音乐教育专业最为重要的课程,也是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不被重视的课程,然而学生所学习的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最终都必须渗透于职业能力课程中,通过教师职业能力课程产生作用。音乐教师职业能力课程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口语》、《现代教育技术》、《音乐课程与教学法》等,然而目前突出的问题,一方面体现在《现代教育技术》课程上,现代社会人们已经进入网络时代,高职高专学生在中小学阶段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电脑基本知识,如果教师依然传授学生在中小学阶段就完全掌握了的电脑基础知识,学生肯定不感兴趣。如果将计算机专业知识如编程、C 语言等作为这门课程的主要内容,对音乐专业学生则不具有针对性,因此怎样的《现代教育技术》课程更适合高职高专音乐教育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需要进一步在课程内容上多思考。另一方面体现在《音
乐课程与教学法》课程上,此课程强调理论而忽视了音乐课程与教学的实践内容,导致学生的音乐教育实践能力薄弱。以上是高职高专音乐教育专业课程方面存在的种种不足,以下将从课程结构和课程内容方面提出如下改革构想。
二、课程改革构想
(一)专业基础课程的民族化
面对高职高专音乐教育专业基础课程西化现象严重这一不争事实,建构突出民族性的专业基础课程迫在眉睫,建议在课程内容构成上作如下调整:《基本乐理》在讲述基本音阶时,从我国的五声音阶开始讲起,在乐谱的识读上,首先介绍我国传统的记谱法,如:俗字谱、工尺谱等,使学生了解我国简单的乐谱知识,并能识唱简单的传统乐谱;同样《视唱练耳》课程首先选用民族五声音阶的视唱曲为基础内容,在此基础上选用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经典音乐曲目;《基础和声》课程则需要降低难度,讲述各和弦的功能以及四部和声的简单连接等,新增我国传统音乐作品编配等相关内容,分析我国民族音乐简单的编配特征,培养学生欣赏、分析我国传统音乐作品的能力;《音乐作品分析与儿童歌曲创编》则需就我国音乐作品进行分析,鼓励学生采用民族民间音乐素材创编现代儿歌等。在《中外音乐史与欣赏》课程方面,为突出民族性特将其划分为两门独立的课程,即《中国音
乐史及欣赏》和《西方音乐史与欣赏》,并将重点放在《中国音乐史及欣赏》上,《西方音乐史与欣赏》放置于次要位置,另外,新增设《外国民族音乐》课程,以填补学生在世界民族音乐文化方面的欠缺。同时在开课的先后顺序上调整,使学生首先学习本国本民族的优秀音乐文化,并进而学习和理解世界各国的优秀民族音乐文化,以彻底改变此课程过去以西方音乐文化为主体的历史。课程开设的顺序和具有时间为:《中国音乐史与作品欣赏》开课时间为一学年,其后开设《外国民族音乐》课程,时间为一学期,最后开设《西方音乐史与作品欣赏》课程,时间为一学期;这样在音乐教育专业基础课程上树立我国民族音乐教育为先的理念,正如孙杰远学者所讲到的:“在此当下多元文化背景之下,推动本民族文化在跨文化语境下的适应生存,使本民族传统文化的生存与可持续发展以自己的独特方式融入时代洪流之中,并进而提升民族的创新能力是民族教育的职责之一。”[1]民族音乐教育从基础音乐教育的教师培养这一源头开始重视,进而对提高全民的多元文化音乐素养都很有裨益。这里就新增《外国民族音乐》课程作出特别说明,早在2001年我国实施的基础音乐教育新课标,已将世界不同民族音乐内容纳入到新课程之中,此后教育部印发[2006]12号文件,规定《外国民族音乐》为音乐教师教育专业的必修课程。“至2009年,全国已经有90多所院校开设了世界多元音乐文化课程”[2],此课程的开设使学生具备世界不同民族的音乐文化知识,也为他们进入小学从事世界民族音乐教学打下了基础,从更为深远的意义上理解,《外国民族音乐》的开设“可以增进对多元文化和人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