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白居易的诗歌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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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白居易的诗歌理论

【摘要】白居易不仅是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还是一位著名的文艺理论家、美学家。他主张文学创作要有明确的政治目的,明显带有功利主义文艺美学思想。文章先简单介绍其生平思想,然后主要从诗歌的产生、诗歌本体、诗歌功用及对诗歌的评论四方面来论述他的诗歌理论。

【关键词】白居易;生平思想;诗歌创作缘起;诗歌本体分析;诗歌之功用

白居易是唐代继李白、杜甫之后又一位伟大的诗人,同时也是一位杰出的诗论家。他继承并发扬了《诗经>、汉乐府到陈子昂、杜甫的现实主义传统,写下了许多揭露社会黑暗、同情人民疾苦的讽谕诗,以及《与元九书》、《新乐府序》、《序洛诗》、《读张籍古乐府》、《寄唐生》、《伤唐衢》、《采诗官》、《题浔阳楼》、《策林》、《策问》等诗文,系统阐述了自己的诗歌理论,其核心是强调诗歌创作要有为而作,用诗歌来反映现实,裨补时阙,对推动当时的新乐府运动具有巨大的指导作用,而且也对以后的文学创作产生了积极影响。

一、白居易的生平与思想

白居易(772~846),唐代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醉吟先生。原籍山西太原,祖上迁下陕西渭南,出生于河南新郑。德宗贞元十六年进士及第,后任翰林学士,左拾遗,因敢说直谏触怒权贵。贬为江州司马,思想亦趋消沉。后历任中州刺史、中书舍人、杭州刺史、

苏州刺史等职,晚年官至秘书监、太子少傅,谥号“文”,世称白傅,白文公。

白居易的思想,综合儒、释、道三家,立身行事,以儒家“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为指导思想。其“兼济”之志,以儒家仁政为主,也包括黄老之说、管萧之术和申韩之法;其“独善”之心,则吸取了老庄的知足、齐物、逍遥观念和佛家的“解脱”思想。少年时代的自居易家境比较贫困,因避战乱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使他得以接触社会,了解民生疾苦。担任谏官后,他刚正不阿,仗义直言,敢于同宦官权贵斗争,因此受到排挤打击,多次遭贬。前期思想激进,积极进取,希望为唐室中兴干一番事业,反映了“兼济天下”这一儒家思想的积极方面。后期则因屡遭挫折,政治热情消退,思想较为消极,转而走向“独善其身”。

二、白居易的诗歌理论

白居易不仅留下近3000首诗,还提出一整套诗歌理论。他把诗比作果树,提出“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与元九书》)的观点,他认为“情”是诗歌的根本条件,“感人心者莫先乎情”(同上),而情感的产生又是有感于事而系于时政。因此,诗歌创作不能离开现实,必须取材于现实生活中的各种事件,反映一个时代的社会政治状况。他继承了《诗经》以来的比兴美刺传统,重视诗歌的现实内容和社会作用,强调诗歌揭露、批评政治弊端的功能。他在诗歌表现方法上提出一系列原则:“辞质而径”,辞句质朴,表达直率;“言直而切”,直书其事,切近事理;“事核而实”,内容真实,有案可稽;“体

顺而肆”,文字流畅,易于吟唱”(《新乐府序》)。他的这种诗歌理论对于促使诗人正视现实,关心民生疾苦,具有进步意义。

1.诗歌创作的缘起——发于情、深于思、长于问

“天地间有粹灵气焉,万类皆得之,而人居多;就人中,文人得之又居多。盖是气凝为性,发为志,散为文。粹胜灵者,其文冲以恬;灵胜粹者,其文宣以秀,粹灵均者,其文蔚温雅渊,疏朗丽刚,检不扼,达不放,古淡而不鄙,新奇而不怪。”(《故京兆元少尹文集序》)白居易强调外在的物质条件与主体的性意情志的统一,即作家的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他将此前的感物言志提高到了艺术哲学的地步。

白居易要求文学反映现实,必须遵循“直笔”、“直歌其事”的创作原则。他在《策林六十八·议文章碑碣词赋》中批评“书事者罕闻于直笔,褒美者多睹其虚辞”的现象,和元稹等一起创作新题乐府,直接实录其事,他认为新乐府“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新乐府序》)。他的《新乐府》、《秦中吟》写的都是现实中的真实事件,有许多都是他自己亲身经历的,正因为其诗“直歌其事”,指斥时政,抨击黑暗,因此遭到当权者的不满,甚至切齿愤恨。

白居易为时、为事而作的诗歌理论,是对古代儒家尚用文学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然而其诗歌创作和诗论中“为民请命”、揭露现实黑暗的斗争精神,则又是对儒家“温柔敦厚”诗教原则的重要突破。按照儒家诗教和《毛诗序》的精神,批评时政必须“主文而谲谏”,“发乎情,止乎礼义”,温厚平和,限于封建统治者所能允许的范围之内,而不

能过分激烈。白居易摒弃了儒家文论中保守、消极的内容,发展了进步积极的内容,《与元九书》说:“至于讽谕者,意激而言质。”白居易的这一思想以及其创作实践,显然超出了儒家“温柔敦厚”的诗论准则,具有新的理论内容和积极的现实意义,是他对儒家诗论的重要发展,对后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2.诗歌本体之分析——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白居易所谓的“根情、苗言、华声、实义”,即把作品的感情和思想内容比作“根”、“实”,把作品的艺术形式比作“苗”和“花”。这种比喻,反映了他对文学作品的内容和形式的关系的正确见解。白居易认为,“情”和“义”属于诗歌的内容方面,“言”和“声”属于形式方面。“情”是“根”,是出发点,“义”是落脚点。“系于意,不系于文”(《新乐府序》),这是他作为创作的思想指导,主张“去伪抑淫,芟芜划秽,黜华于枝叶,反实于根源”(《策林》六十八)。

白居易在理论上如此倡导,在艺术实践中也身体力行。他既努力做到“其言直而切”,又“患其意太切而理太周”(《和答诗十首并序》),总之,尽量要求自己能够使内容和形式比较完美地结合起来。正由于他要求诗的内容要反映“时”与“世”,所以为了配合内容的需要,在文采形式上就提倡真切自然,不雕琢粉饰,以助于诗歌的讽谏作用。白居易坚决反对用华美的辞采淹没诗歌的思想内容。在诗的语言形式方面,白居易积极主张质朴自然、通俗易懂,“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喻也”(《新乐府序》),目的是使诗取得广泛的社会效果,为内容服务。语言的浅切直白使他的诗歌大多通俗易懂,老少

皆喜读之。他的诗“自长安抵江西,三四千里,凡乡校、佛寺、逆旅、行舟之中,往往有题仆诗者;士庶、僧徒、孀妇、处女之口,每每有咏仆诗者”。

白居易在分析、评价文学作品的时候,也把内容放在首位。他对周衰秦兴直至唐兴一千年来的文学史作了概要的评述。他将那些于时于世没有关系的诗文,看得毫无价值。不仅是“嘲风雪、弄花草”的梁陈丽体,就连“多溺于山水”、“偏放于田园”的晋宋诗风,他也多有微辞。“稂莠秕稗生于谷,反害谷者也;淫辞丽藻生于文,反伤文者也。故农者耘稂莠,簸秕稗,所以养谷也;王者删淫辞,削丽藻,所以养文也。”(《策林六十八》)

基于对内容和形式问题上的正确见解,在作品的题材问题上,白居易虽提倡作家要写国计民生的社会问题,但绝没有陷入唯题材论的狭径。他批判梁陈间“嘲风雪、弄花草”的诗风,但他并不反对写风花雪月、田园山水之类的题材。“噫!风雪花草之物,三百篇中岂舍之乎?顾所用何如耳。设如‘北风其凉’,假风以刺威虐也;‘雨雪霏霏’,因雪以愍征役也……皆兴发于此,而义归于彼。”

白居易的诗歌理论,从真、善、美统一的基点出发,有主有次地说明了文学作品与社会现实、文学的形式与内容及作家的主观与客观一系列的关系问题。他的美学思想独具民族特色,在我们的文艺美学理论中应受到应有的重视。

3.诗歌之功用——“救济人病,裨补时阙”

在文学功能上,白居易强调诗歌要发挥“救济人病,裨补时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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