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硕士(MF)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科目《431金融学综合》专用教材 金融学 金融监管(圣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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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金融监管

第一节金融监管理论

一、金融监管及其范围

1.金融监管的概念

金融监管是金融监督和金融管理的复合词。金融监管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金融监管是指金融主管当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授权对金融业(包括金融机构以及它们在金融市场上的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约束、管制,使之依法稳健运行的行为总称。

广义的金融监管除主管当局的监管之外,还包括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与稽核、行业自律性组织的监督及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等。

2.金融监管的范围

金融监管的范围涉及金融业的各个领域,如:对存款货币银行的监管、对非存款货币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对短期货币市场的监管、对资本市场和证券业以及各类投资基金的监管、对外汇市场的监管、对衍生金融工具市场的监管、对保险业的监管等。

二、金融监管的基本原则

1.依法管理原则

(1)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必须有法律、法规为依据;

(2)金融机构对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监管要求必须接受,不能有例外;

(3)金融管理当局实施监管必须依法行事。

2.合理、适度竞争原则

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重心应放在保护、维持、培育、创造一个公平、高效、适度、有序的竞争环境上:既要避免造成金融高度垄断、排斥竞争,从而丧失效率与活力;又要防止出现过度竞争、破坏性竞争,从而波及金融业的安全和稳定。

3.自我约束和外部强制相结合的原则

金融监管不能代替一切,监管应该注意使用有效的监管手段:一方面,消除被监管对象不正当的经营行为,化解其经营中存在的风险;另一方面,要把培养被监管对象自身管理能力作为监管工作之一。

4.安全稳定与经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要求金融机构安全稳健地经营业务及防范风险是金融监管的中心目标,但提高金融效率也是金融监管的基本要求,所以,金融监管当局要把二者协调起来。

5.监管内容、方式、手段等要适时调整的原则

金融监管的内容、方式、手段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金融监管当局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情况及时调整金融监管的内容、方式和手段。

三、金融监管的理论依据

金融监管理论,是在政府管制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对金融业特殊性的分析,发展和完善起来的。

1.社会利益论

该理论认为金融监管的基本出发点首先就是要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而社会公众利益的高度分散化,决定了只能由国家授权的机构来履行这一职责。只要监管适度,就可以在增进社会公众整体利益的同时,将监管带来的成本降到最低水平。

2.金融风险论

该理论主要从关注金融风险的角度,论述对金融业实施监管的必要性。金融业是特殊的高风险行业,有发生支付危机的连锁效应,金融体系的风险直接影响着货币制度和宏观经济的稳定。这些金融风险的内在特性,决定了必须有一个权威机构对金融业实施监管,以确保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

3.投资者利益保护论

信息不对称的大量存在,会导致交易的不公平。保护投资者利益,对整个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这就有必要对信息优势方(主要是金融机构)的行为加以规范和约束,为投资者创造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

4.管制供求论

管制供求论将金融监管本身看成是存在供给和需求的特殊商品。在管制的需求方面,金融监管是那些想从监管获得利益的人所需要的;在管制的供给方面,政府官员提供管制是为了得到对自身政绩更广泛的认可。是否提供管制以及管制的性质、范围和程度最终取决于管制供求双方力量的对比。根据管制供求论,监管者具有通过过度监管来规避监管不力的动机。

但这样却可能增加被监管者的成本,降低被管制行业的效率,并从而受到抵制。

5.公共选择论

强调“管制寻租”的思想,即监管者和被监管者都寻求管制以牟取私利:监管者将管制当作一种“租”,主动地向被监管者提供以获益;被监管者利用管制来维护自身的既得利益。与管制供求论相似,公共选择论也运用了供求分析法。

四、金融监管成本

金融监管成本,大致分为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两部分。显性成本主要表现为监管的直接成本,如金融监管当局的行政预算支出。隐性成本则主要表现为间接成本,如过度监管导致的效率损失和道德风险等。一般来说,金融监管越严格,其成本也就越高。

具体来说,金融监管的成本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执法成本、守法成本、道德风险。

1.执法成本

执法成本是指金融监管当局在具体实施监管的过程当中产生的成本,通常属显性成本。表现为监管机关的行政预算。

执法成本的一部分由被监管的金融机构承担,其余部分由政府预算来补充。由于金融监管当局关注的是监管目标的实现,从而有可能造成监管成本过高。

2.守法成本

守法成本是指金融机构为了满足监管要求而额外承担的成本损失,通常属隐性成本。守法成本主要表现为金融机构在遵守监管规定时造成的效率损失——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限制了新产品的开发等。

3.道德风险

金融监管可能产生的道德风险大致可以包括三个方面:

(1)由于投资者相信监管当局而忽视自己对金融机构的监督、评价和选择;

(2)保护存款人利益的监管目标,使得存款人通过挤兑的方式向金融机构的经营者施加压力的渠道不再畅通;

(3)金融机构在受监管过程中承担一定的成本损失,因而会通过选择高风险、高收益资产的方式来弥补损失。这显然和监管的初衷相悖,并会造成低风险金融机构补贴高风险金融机构的不良后果,导致金融机构间的不公平竞争。

另外,监管过度会保护无效率金融机构,从而造成整个社会的福利损失。这些无法具体量化的成本,构成金融监管隐性、间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金融监管失灵问题

虽然政府监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纠正市场缺陷,但政府同样也会面临着失灵问题。金融监管也一样。

导致金融监管失灵的主要原因有:

(1)监管者的经济人特性。从理论上讲,金融监管机关作为一个整体,是社会公众利益的代表者。但具体到单个的监管人员来说,由于也是经济人,也具有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动机,很容易被某些特殊利益集团俘获,并成为他们的代言人。

(2)监管行为的非理想化。尽管监管者主观上想最大限度地弥补市场缺陷,但由于受到各种客观因素的制约,并不一定能达到理想化的目标。制约监管效果的客观因素如: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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