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工程分包合同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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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当地政府制定的有关规定,甲方拟将工程委托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及施工范围:
工程施工范围:即甲方与省送变电建设公司签订该项目合同的全部施工范围。
二、工程地址:
三、计划施工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四、承包方式:
4.1总包: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材料、包工、包施工车辆、临建、差旅、伙食、包水电、包现场接待等。
五、工程总承包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暂定元,采用固定单价不变合同,结算工程量具体按甲方与业主方
公司结算工程量计算,合同价含税。
2、工程款支付方式:本合同无预付款,甲方收到业主方支付的工程款及乙方提交的收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合格的发票,资料无异议后,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部分工程款。
3、在施工过程中或即使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若甲方未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款,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对此乙方无条件同意,乙方不得据此不支付该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材料供应商或
台班费等应属于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且乙方完全同意放弃对甲方的法律追索权,甲方可配合乙方向业主或建设方依法追讨其应付工程款,但费用由乙方负责,若乙方违反该项目规定,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除此外,乙方还应每次向甲方支付为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由甲方根据乙方违约的实际情形予以确定,金额的幅度为万元以上,但不超过
万元,乙方对甲方收取违约金的行为无异议,允许甲方在对乙方的应付款项中直接扣取。
六、甲方责任:
按时提供本合同外出施工许可证,但乙方需提前4个工作日通知甲方。
七、乙方责任:
1、工程安全: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国家、省、州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乙方的安全由乙方全部负责。
2、乙方服从业主、监理的施工领导,按时完成业主、监理的工作计划。
3、乙方熟悉施工图纸,及时提出图纸会审意见,必须严格按图施工。
4、乙方在合同期间发生的全部安全生产事故产生的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乙方雇请人员的人身损害、设备故障、交通事故、以及对外造成全部赔偿事故等。
5、乙方需为其施工人员配置安全带、安全帽、防护镜等劳动防护用品。
八、工程质量及验收要求:
乙方须遵照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
九、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提前离场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5至10万元的违约金,且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对本条约定清楚无异议。
2、工程已具备进场条件,如乙方未按时进场,甲方有权单方取消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另安排人员施工,且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乙方须向甲方赔偿5-10万元违约金,乙方对本条约定清楚无异议。
十、其它:
1、本合同所有条款均为打印文字。对任何条款所作的修改应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注明并在盖章确认后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商议另作补充条款,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约代表签字与盖章时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附件1
工程项目廉洁合同
工程项目名称: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洁经营建设,规范工程项目承包、发包双方的活动,防止发生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在工程建设中开展反对腐败和不正当竞争的要求,特订立本廉洁合同。
第一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施工和市场经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廉洁经营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本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者外),双方人员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就工程费用、材料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合同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甲方的廉洁责任
甲方的负责人和从事该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分包或劳务分包管理中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索取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不正当利益,难以拒收的,必须按有关规定登记上交。
(二)不得在乙方报销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国内外旅游活动。
(四)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人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提供的方便或好处。
(五)不得介绍或允许配偶、子女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人从事与乙方承包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供
应、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等经济活动。
(六)不得向乙方推荐分包方或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和服务等。
第三条乙方的廉洁责任
乙方应与业主方、项目管理单位或甲方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程序开展业务活动,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向业主方、项目管理单位或甲方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人,下同)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不正当利益。
(二)不为业主方、项目管理单位或甲方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支付的费用。(三)不为业主方、项目管理单位或甲方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安排宴请、高消费娱乐、国内外旅游等活动。
(四)不为业主方、项目管理单位或甲方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人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提供方便或好处。
(五)不得在工程施工中偷工减料和工程量结算中弄虚作假。
(六)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擅自与业主方、项目管理单位或甲方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规定行为的,甲方应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乙方主动举报甲方当事人向乙方索取不正当利益问题,经甲方查实的,由甲方责令当事人退赔乙方。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规定行为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与乙方的项目分包合同;乙方获取的非法所得应予退赔或由甲方予以追缴;并按非法所得的50%向甲方缴纳违约罚款;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将乙方纳入不合格分包方名册并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