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标志和证书使用管理程序

合集下载

3C认证标志使用管理制度

3C认证标志使用管理制度

3C认证标志使用管理制度一、标志使用的准则1.产品符合认证要求:只有通过3C认证的产品才可以使用3C认证标志,符合相关认证要求。

2.标志使用明确:标志使用必须明确,避免模糊性,包括标志的放置位置、颜色、比例关系等。

3.标志不得有无关内容:标志不得使用与认证无关的内容,不得添加其他商标、广告语等信息。

二、标志申请流程1.产品认证:企业首先需要向相关认证机构申请产品认证,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支付认证费用。

2.认证评审:认证机构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包括对产品相关测试、检测等程序,确认产品是否符合认证要求。

3.审核结果:认证机构根据评审结果给出认证结果,如果通过认证,则颁发3C认证证书。

4.标志授权:认证机构将颁发的3C认证证书的编号录入认证标志数据库中,同时将标志授权给企业使用。

三、标志使用管理1.标志使用期限:标志的使用期限以3C认证证书上的有效期为准,过期的标志不得再继续使用。

2.标志使用范围:企业使用标志的产品必须与获得认证的产品一致,不得使用在其他产品上。

3.标志使用位置:标志应当明显易见,放置在产品外包装、主体部件、产品说明书、销售渠道等地方.4.标志使用要求:标志使用时必须完整、清晰、不得模糊或变形,标志的大小、颜色、比例关系等要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5.标志检查和监督:认证机构可以随时对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不符合标准的使用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四、标志使用管理制度的执行1.企业应认真学习和遵守标志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确保标志的正确使用。

2.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标志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规的标志使用行为。

3.对于不遵守标志使用管理制度或者存在标志滥用、变造等行为的企业,认证机构可采取警告、罚款、吊销认证证书等相应的处罚措施。

4.出现标志侵权行为的消费者可以向认证机构举报,认证机构应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总结:标志使用管理制度是保证3C认证标志权威性和可靠性的重要手段,通过确立标志使用的准则、标志申请流程、标志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落实标志的正确使用和监督,从而提高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信任度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CCC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和使用控制程序

CCC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和使用控制程序

1.目的为保证产品在生产,储存,交付时具有有效明确标识,特别是产品在交付使用时具有CCC认证有效标识,防止出现混用,误用,错发等事故并增加可追逆性而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采购零部件的标识管理和我公司内部成品的标识管理。

3.职责3.1 供方提供零部件产品进厂后其产品标识由库房统一接受和执行标识管理。

3.2 技检科人员和生产科人员共同负责组装生产过程中在制品,成品的产品标识管理。

4.管理规定4.1 供方提供零部件的标识与标识传递A 供方提供产品进厂后由技检科检验人员进行产品检验/验证,验收合格后入库由库管员并对其以“区域标记牌形”式进行标识,标识内容为:产品名称,产品数量,批号,生产日期,顾客名称等。

B 生产科领用供方提供的部件进行组装生产时要通知库房管理员办理领用手续,库房管理员一定要核对产品标识,做到发放准确无误,同时生产科要记录产品原标识状态和生产日期。

4.2 组装加工过程中在制品标识与标识传递A 组装车间在自己生产工作区执行流水线操作,每种特定的部件均放到相应的工位,并标明产品特定状态和属性。

B 对组装加工后的成品,车间主任以“专用塑料周转箱”存放,周转箱外加贴产品标签,具体内容为产品名称,材质,数量,生产日期,质量状态等。

4.3 成品包装,发运时的标识产品包装,发运时,一定要在包装箱上按顾客规定做好标记(如生产日期),并为顾客提供装箱单,检验记录及报告等。

仓库发运时应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发货。

4.4 CCC认证标志使用的管理A 我公司CCC认证的标记,由技检科设计确定并统一要求在注塑模具上刻印,这样在注塑成型时则由模具直接带出来,在塑料件上形成了永久性的CCC标志:B CCC认证标记发生更改或变化时,则由技术科重新设计并向认证机构申请批准和备案。

C 未经认证机构批准和同意,不得私自更改CCC认证标志的图形和颜色等信息。

5.相关记录各种标记牌,标签,流转卡等。

CCC证书和认证变更控制程序。

3C认证标志的管理程序三篇

3C认证标志的管理程序三篇

3C认证标志的管理程序三篇篇一:3C认证标志的管理程序1 目的确保加贴认证标志的产品保持与认证时的正确性和一致性,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强制性认证的质量要求。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单位对认证标志的管理。

3 职责3.1 质量负责人负责认证标志的申请和购买事宜,并监督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

3.2 采购中心指定专人负责所购买或印刷的认证标志的保管,并控制其使用。

3.3 质管部负责认证标志的使用、并予以记录和保存。

4 标志的使用管理办法安全认证标志只有在产品获得CCC/CQC产品认证证书后才可加贴;对于不合格产品、已更改但未取得认证机构批准的产品和超过有效期的产品不得加贴认证标志。

本厂使用标志有以下两种方法:4 .1 从认监委标志管理中心购买,粘贴在产品的铭牌上,或在较显著的指定区域。

4 .2 向认证中心申请印刷在铭牌上的或模压在产品的指定位置上,经批准后印刷在铭牌上或模压在产品指定位置上。

4.3 认证标志购买回来以后,必须交由经本单位质量负责人授权的标志管理员进行统一保管及发放。

4.4 根据所生产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发放CCC标志或使用印刷/模压标志;并认真作好进、出的使用记录于《年度CCC标志使用情况一览表》中。

记录应包含获证产品的规格型号、年度总产销量,使用标志的方式、数量,该表由质管部负责报告。

4.5 产品获证后,对获证产品的变更的规定凡是涉及产品标准,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结构,工艺(作业指导书)等可能影响与相关标准的符合性或型式试验样机的一致性的认证产品变更文件,必须经过安全质量负责人批准后,由质量负责人负责向认证机构申报;只有在获得认证机构批准后方可由工程小组执行更改!否则,该产品不得继续加贴或是印刷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5 相关文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产品技术文件、图纸、工艺文件(认证机型)关键元器件一览表6 相关记录《CCC标志发放记录》篇二:3C认证标志的管理程序1.目的配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以下简称3C认证标志)的统一监督管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确保认证产品3C认证标志的申请、使用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专用车强制性认证标志管理使用控制程序

专用车强制性认证标志管理使用控制程序

专用车强制性认证标志管理使用控制程序1.目的为规范强制性认证标志(以下简称3C认证标志)的管理与使用,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公告内的各类整车的3C认证标志的发放与使用的管理。

3.相关文件4.职责4.1 质检部负责3C认证标志的购买、发放、使用、保管。

5.工作流程5.1 质检部根据申购标志申请书和认证证书的副本向指定的机构申请购买3C认证标志,购回后应妥善保管登记,发放时做好《CCC标志记录台帐》。

5.2 使用3C认证标志的人员即为整车终检人员,在产品(车辆)终检合格后,在车身规定位置粘贴3C认证标志,并按要求做好《CCC标志与合格证发放台帐》。

5.3 使用3C认证标志应符合规定要求,使用3C认证标志的产品须经确认,不合格产品或发生变更但未经过认证机构批准的产品不得使用3C认证标志。

5.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转让、转卖3C认证标志,否则给予行政处罚。

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5.5 在广告、产品介绍等宣传材料中应正确的使用3C认证标志,不得利用3C 认证标志误导、欺诈消费者。

5.6 标志加施5.6.1获得3C认证证书的汽车,应在汽车前风窗玻璃的右上角(按汽车前进方向)加贴规定的认证标志(应使用规格为S型60mm反帖的3C认证标志)。

5.6.2整车必须加施3C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

5.7 追溯5.7.1 若整车出厂后,由于粘胶不牢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需补贴3C认证标志的,由客户持该车的整车合格证及购车合同到质检部申请办理,质检部做好记录备案,由3C认证标志使用人员粘贴3C认证标志。

5.7.2 3C认证标志使用人员认真填写《CCC标志与合格证发放台帐》,注明每台粘贴3C认证标志的车辆自编号、底盘VIN号。

5.7.3 若发现3C认证标志在不合格产品或发生变更但未经过认证机构批准的产品上粘贴时,由质检部负责追溯。

6.质量记录序号编号记录名称1R.QA-QC001CCC标志记录台帐2R.QA-QC002CCC标志与合格证发放台帐1.3C认证标志申购1)依据已通过认证的产品申购。

CCC认证标志的管理和使用程序

CCC认证标志的管理和使用程序

1. 目的工厂为配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以下简称标志)的统一监督管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此程序,以确保认证产品标志的申请、使用等符合规定要求。

2.范围适合于本厂已通过认证产品的标志申请、使用和管理。

3.职责3.1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由办公室归口管理、负责标志的发放及登记。

3.2生产作业员负责按规定要求施加标志。

3.3质检员负责对认证标志的施加进行监督,并在有关记录中予以记录。

4.工作程序4.1认证标志的申请4.1.1工厂按照规定程序获得认证证书后,由办公室将有关资料如证书副本和申请书向指定机构申请使用认证标志。

4.1.2工厂申请使用认证标志,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认证机构缴纳工本费或者模压、印刷认证标志的监督管理费。

4.2认证标志的使用4.2.1获得认证的产品使用认证标志的方式可以根据产品特点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且必须加施在认证产品外体规定的位置上。

4.2.2获得认证的产品可以在产品外包装上加施认证标志。

4.3认证标志的监督管理4.3.1办公室负责对认证标志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强制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使用和管理,对标志的使用情况如实登记《认证标志使用情况表》,并存档。

4.3.2生产作业员负责领用和施加认证标志,确保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要求;不合格品,未经认证的产品以及认证产品变更未获得批准时都不得加贴认证标志。

4.3.3对超过认证有效期的产品,不得使用认证标志。

4.3.4质检员对认证标志的施加情况进行记录,并在有关检验报告中予以记录。

4.3.5主动接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各地质检行政部门和指定认证机构对认证标志使用情况的监督检验。

4.4对认证标志使用不当或认证有效期内的产品不符合认证要求的,经认证机构或地方质检部门监督检查以及公司内审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在纠正未完成前,不得使用认证标志。

5.相关文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6.质量记录6.1《认证标志使用情况表》6.2《产品例行检验报告》。

3C认证标志使用和管理程序

3C认证标志使用和管理程序

3C认证标志使用和管理程序尊威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程序文件 3C认证标志保管使用管理程序文件W/QP08-受控状态版本页码共2页第1页目的:确保认证标志得以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保证所有加贴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产品均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要求,达到认证标准适用范围:所有加贴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产品职责:品质部: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要求,使未获证产品、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产品,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技术部:负责对获证产品强制性认证标志的申请、使用、监督与管理仓管课:负责妥善保管好认证标志及各车间:负责对认证标志的张贴使用进行管理销售部:负责对宣传及售后服务资料上的标志进行监制工作程序:代表公司持获证产品认证证书,申请购买认证标志并对购买的认证标志进行保管并做好标志的发放、领用、记录和归档工作认证标志的使用及管理:认证标志贴纸,必须加贴在获得认证产品表面规定的明显位置上,另外在内包装明显位置上也印有此标志当使用印刷、模压认证标志的,该认证标志应当被印刷模压在铭牌或产品外体的明显位置上加贴此标志的产品必须是获得认证的产品对超过认证标志有效期的产品,不得使用认证标志在广告、产品介绍等宣传材料中正确地使用认证标志,不得利用认证标志误导、欺诈肖费者认证标志只用于认证后的产品,严禁转让、买卖、伪造、变造、盗用、冒用认证标志,严禁在型号不同商标的产品上使用认证标志当产品变更时,应向认证监委申请变更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加贴认证标志认证标志的制作、申请和发放:当其需要在产品上加贴认证标志时,必须向国家认证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机构申请,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自行制作只有当申请获得通过,才允许进行认证标志的的制作,当需要使用标准规格的认证标志时,必须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印刷机构购买当使用认证标志,必须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应费用认证标志的制作、发放和使用应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认证标志及印刷认证标志的物料,按《监控和测量管理程序》进检验控制仓库在存储、发放时应给予区分并严格控制其数量,对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应如实记录和存档认证标志:对认证标志使用情况,进行如实记录和存档销售部在广告、产品介绍等宣传材料中,正确地使用认证标志尊威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程序文件受控状态版本页码共2页第2页3C认证标志保管使用管理程序文件W/QP08-认证标志由经理授权仓管员、或指定人员负责保管、统计收发认证标志的防护、加施认证标志的产品在包装、搬运、储存、过程中应对其加以保护相关文件:《监控和测量管理程序》应用表单:《认证标志使用状况记录表》文件更改记录第 0版更改次序更改形式更改通知单编号记录人更改日期。

3C标志管理控制程序文件三篇

3C标志管理控制程序文件三篇

3C标志管理控制程序文件三篇篇一:3C标志管理控制程序文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控制程序)发行版本:A/0受控状态:控制编号:1.目的配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以下简称3C认证标志)的统一监督管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确保认证产品3C认证标志的申请、使用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2.范围适合于公司已通过3C认证产品的标志申请、使用和管理。

申请3C认证标准标志(购买3C认证标志),申请3C认证非标准标志(印刷模压3C认证标志)3.职责3.1质量负责人是管理3C认证标志使用的主要责任人,负责3C认证标志的管理、实施。

3.2强制性产品3C认证标志由品质规范部归档管理,负责3C认证标志的发放及登记。

3.3生产部及车间负责按规定要求施加3C认证标志。

3.4质检室负责3C认证标志的施加进行监督检查,并在有关记录中予以记录。

4.程序4.1 3C认证标志的申请4.1.1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中关于3C认证标志施加方法,公司将采取向指定机构申请购买3C认证标志。

公司按照规定程序获得认证证书后,由企管部将有关资料如证书副本和申请书向指定机构申请购买3C认证标志或申请印刷模压3C认证标志。

4.1.2公司若委托他人申请购买3C认证标志或申请印刷模压3C认证标志的,企管部必须将相关资料及委托书交受委托人由其代为向指定的机构申请购买3C认证标志或申请印刷模压3C认证标志。

4.1.3公司若以函件或电讯方式申请购买3C认证标志或申请印刷模压3C认证标志的,必须向指定的机构提供申请书,认证证书副本以书面或电子文本,申请购买3C认证标志或申请印刷模压3C认证标志。

4.1.4公司申请购买3C认证标志或申请印刷模压3C认证标志,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认证机构缴纳工本费管理费等各项费用。

4.2 3C认证标志的使用4.2.1获得认证的产品使用3C认证标志的方式为统一印制的3C标准规格认证标志,加贴在获得认证产品外体规定的位置上,详见设计图样。

CCC认证标志合格证保管使用控制程序

CCC认证标志合格证保管使用控制程序

认证标志、合格证及一致性(COC)证书的保管使用控制程序1 目的为规范对本公司产品认证标志(以下简称认证标志)和合格证使用管理,确保标志和合格证及一致性(COC)证书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顾客利益,。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认证产品标志和合格证及一致性(COC)证书的使用和管理。

3 职责3.1 集团质量管理部负责认证标志的采购、合格证及一致性(COC)证书的印刷并保管。

3.2 品质保证部部长负责监督认证标志/合格证/一致性(COC)证书的使用和管理。

3.3 品质保证部认证标志管理员负责认证标志/合格证/及一致性(COC)证书的领用、发放和归口管理,建立《合格证管理档案》。

3.4 品质保证部成车检验员按本规定正确使用认证标志。

4 工作程序4.1 认证标志的申请、购置4.1.1集团公司产品管理部先持申请书和认证证书的副本向指定的机构申请使用认证标志。

4.1.2 集团质量管理部按公司生产计划提出认证标志的购置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到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购置。

4.2 合格证/一致性(COC)证书的印刷技术部负责合格证/一致性(COC)证书排版,交集团质量管理部备案并安排试印样件交技术部确认后,由集团质量管理部提出批量合格证印刷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到指定印刷厂印刷。

4.3 认证标志/合格证/一致性(COC)证书的保管认证标志/合格证/一致性(COC)证书由集团质量管理部指定专人保管,同时建立纸质台帐和电子台帐,台帐应明确购买数量、编号、领用情况等。

认证标志/合格证应存放于干燥、通风、安全处,防止损坏和丢失。

4.4 认证标志/合格证的领用认证标志/合格证/一致性(COC)证书由品质保证部管理员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和结存数量到集团质量管理部领用,领用时应填写《认证标志领用登记表》/ 《合格证领用登记表》/《一致性(COC)证书领用登记表》(总经理批准),由品质保证部管理员和办公室认证标志/合格证/一致性(COC)证书管理员确认签字,合格证必须加盖合格证专用章。

22CCC认证标志和使用控制程序

22CCC认证标志和使用控制程序

22CCC认证标志和使用控制程序1.目的1.1 为了对产品“3,”标志进行控制及规范使用,特制定本程序;1.2 本程序规定了“3,”标志的管理及职责;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国家强制性认证范围的产品。

3.职责3.1质量技术部对通过范围内的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批准使用“3,”标志标识;对符合范围的合格品进行“3,”标志、标识的检查、监督。

3.2生产车间对符合范围内的制成合格产品进行“3,”标志、标识的钢化玻璃,只适用于具体通过认证品种。

4.作业内容:4.1 生产车间热弯工序、钢化工序在生产前严格把关,各自妥善保管“3,”标志的工具; 4.2“3,”标志只能对符合范围内的合格半成品进行使用;4.3 对已标识过的的不合格品及不能返工合格的产品,必须进行隔离或不得流入下道工序和入库,并粘贴不合格标识;4.4 成品库只能存放符合范围内带有“3,”标志标识的合格产成品;4.5 质量技术部负责对相关部门对“3,”标志的半成品、成品进行监督和检查。

5.相关文件,,/QP8.04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6.相关记录(无)附:1. 备案标志使用办法2. 印刷/模压标志设计方案公司根据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1 年第1 号)《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标志使用办法》,安全玻璃产品在获准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后,应在获准认证产品上使用认证标志和公司代码,其格式应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规定,并报国家指定的标志管理机构批准后使用。

在获准认证的安全玻璃产品上应印制清晰、永久的认证标志。

industrialization of coal industry development research, overall has a new improvement and change. 2, further standardizing services and Chief of the Conference reception, focus on improving the quality of service. For each municipal government held a meeting, we all take 公司持申请书、认证证书附表、认证标志图样等材料到国家指定的标志管理机构备案或购买。

3C认证证书和标志控制程序

3C认证证书和标志控制程序

程序文件Q/ATOPU001-2007 “3C”证书和标志使用管理程序发行版本:C修改码:0发放编号:2007年10月18日发布2007年10月31日实施*****消防器材有限公司中国·广东1. 目的对公司所有获得3C认证产品的认证证书和标志进行有效控制,确保认证证书和标志的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确保不合格品、未经认证的产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粘贴认证标志;确保超过认证有效期的产品,不使用认证标志。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获得3C认证产品的认证证书和标志的管理和使用。

3. 相关文件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启用CCCF强制性消防产品认证标志的通知,中消认秘[2002]109号。

3.2 CNCA-09C-046:2001消防类产品强制性实施规则喷水灭火系统产品。

3.3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强制性产品标志管理办法》。

3.4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4. 职责4.1 品质部负责认证标志的购买以及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保管、发放、以及日常监督管理,确保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要求。

4.2 生产部负责粘贴认证标志并对认证标志的使用进行记录和统计。

4.3 技术部负责公司认证标志的模压设计。

5. 工作程序5.1 “3C”标志的购买5.1.1品质部根据认证标志的库存情况,结合本厂实际生产需要,填写《购买标志申请书》报总经理批准后,持申请书和认证证书的副本向指定的机构申请使用认证标志,并对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和存档。

5.1.2技术部按《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公司产品特点设计标志模压图样,模压标志须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CC认证标志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制作。

5.1.3品质部应在每年的1月20号前向认证机构报告上年度“3C”标志使用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的认证标志领取计划。

5.2 “3C”标志的使用5.2.1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必须是经检验员检验合格的出厂产品。

对“3C”认证标志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对“3C”认证标志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对“3C”认证标志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于“3C”认证标志的使用和管理,存在以下规定:1.主管部门: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管理和监督“3C”认证标志的使用,根据国务院的授权,负责对相关标志的管理、推广和维护。

2.使用范围:只有通过“3C”认证的电子信息产品才可以在产品上使用“3C”认证标志,标志可以在产品本体、包装和使用说明等材料上使用。

3.标志外观:主要由一个圆形标志和五个字母“CCC”组成,圆形上部是“CCC”字母,下部是汉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4.标志尺寸和位置:标志的尺寸应当根据产品尺寸的大小合理确定,标志应当清晰、完整、饱满,不得模糊、错位或破损。

产品上的标志应当易于辨认,不易被涂改或遮挡。

5.标志颜色:标志一般采用红色、绿色和灰色进行组合,默认为红色字体,绿色外圈,灰色底色。

但标志颜色也可以根据产品的特殊要求进行调整。

6.认证编号:每个通过“3C”认证的产品都会被分配一个独立的认证编号,该编号应当与产品相关信息紧密相连,方便消费者查询和比对。

7.制造商责任:制造商需要确保其产品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并进行必要的测试和检测,确保产品合格后方可申请“3C”认证并使用认证标志。

8.监督抽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会对使用“3C”标志的产品进行定期抽查,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如发现不合格的产品,相关制造商将面临处罚和市场惩罚。

9.管理制度: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会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以保证认证标志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10.管理意识普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通过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制造商对“3C”认证标志的认知和理解,加强他们对标志使用和管理的重视。

总之,对于“3C”认证标志的使用和管理,相关部门将会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标志的有效使用和保护消费者权益。

制造商需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标志,并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和品牌形象。

对“3C”认证标志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对“3C”认证标志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对“3C”认证标志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3C”认证标志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为了加强对“3C”认证标志的准确使用及有效管理,特制订有关规定如下:一、“3C”认证标志的使用范围:公司获得认证的产品(见03-021技术通知单),使用国家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关于对“3C”认证标志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3C”认证标志的管理1.“3C”认证标志的购置,由生产制造部按生产计划向质量管理部报缺,质量管理部按规定到国家指定的机构购置认证标志标签。

2.“3C”认证标志购进后,按贵重物资管理办法由质量管理部指定专人验收登账,然后入银库保管。

3.“3C”认证标志必须与产品合格证同时领用和使用,由生产车间填写领料单(必须注明用途、数量、规格,),经产品质量检验员校核,报质量管理部负责人签字后办理领用手续,并在台帐上签字。

4.产品检验员在产品例行检验合格后,将认证标志交包装人员,并监督其加施在规定位置上。

5.质量管理部对每批“3C”认证标志的签发、使用必须如实做好记录、建立台帐,产品入库数量与标志领用数量按批次必须相符,并按规定存档。

6.凡由协作单位加工的产品总成件,由本公司产品检验员例行检验合格后发放“3C”认证标志,并现场监督其加施在规定位置上。

三、违规的处罚1.对标志的保存、领用及使用不得有遗失或遗留张贴,否则对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按100元/张给予扣罚,管理制度《关于对“3C”认证标志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

2.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转让认证标志,一经发现,给予扣罚50000万元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则追究法律责任。

3.未经批准而擅自领用认证标志的个人、部门,一经发现,给予罚款3000元/次的处罚,并扣所在部门当月经济责任制考核分30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记过、开除或辞退的处理。

4.凡违规后受处罚个人或部门,均由质量管理部提出处罚意见报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后执行。

四、本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实施。

中质3C认证之CCC证书及标志使用管理程序

中质3C认证之CCC证书及标志使用管理程序

1.目的:保证正确使用CCC标志和证书2.范围:本公司已通过产品认证的所有产品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之使用管理。

3.定义:CC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4.权责:本程序主要责任人为采购部。

材料仓库主管对标志的保管、发放负责,生产主管对标志的正确使用负责。

质量负责人:负责监督认证证书正确使用方式等。

5.内容:5.1 CCC标志由采购部统一向国家标志发放机构购买,由仓库进行保管,采购部需保存购买标志的相关记录及购买标志的发票复印件。

5.2材料仓应对进库认证标志进行登记,指定专人保管、发放。

5.3 对超过认证有效期或证书被暂停的CCC认证产品,不得在产品上使用CCC认证标志或出厂销售。

不合格产品、未获证产品以及获证产品变更未获得认证机构批准时也不得加贴和使用认证标志。

具体控制由品质部执行。

5.4 若公司采用自己丝印/模压标志,由管理部按<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及样关要求进行设计,报总经理审批后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递交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进行使用.印刷/模压标志.5.5认证标志发放使用时,生产部须向品质部确认生产的产品为已获得认证证书及在有效使用期内,按产品生产计划发放,记录发放日期、数量、产品型号、名称,生产部领用人签名。

5.6在广告和产品介绍等宣传材料中使用认证标志时,不得利用认证标志误导及欺诈消费者,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5.7当产品出现不合格或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的确认不得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5.8工厂对CCC证书和标志的管理及使用应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等规定。

对于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CCC标志或采用印刷、模压等方式加施的CCC标志,工厂应保存使用记录。

对于下列产品,不得加施CCC标志或放行:(a)未获认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b)获证后的变更需经认证机构确认,但未经确认的产品;(c)超过认证有效期的产品;(d)已暂停、撤销、注销的证书所列产品;(e)不合格产品。

《3C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保管使用控制程序》(共5篇)

《3C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保管使用控制程序》(共5篇)

《3C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保管使用控制程序》(共5篇)第一篇:《3C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保管使用控制程序》3C认证标志和证书的使用控制程序1.目的对工厂所有获得3C认证产品的认证证书和标志进行有效控制,确保认证证书和标志的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确保不合格品、未经认证的产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粘贴认证标志;确保超过认证有效期的产品,不使用认证标志。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工厂所有获得3C认证产品的认证证书和标志的管理和使用。

3.职责3.1质量负责人负责认证证书和标志的发放、以及日常监督管理,确保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要求。

确保认证证书和标志的正确使用。

3.2 供销部负责认证标志的购买和保管。

3.2成品检验员负责粘贴认证标志并对认证标志的使用进行记录和统计。

4.认证标志的管理和使用 4.1认证标志的购买4.1.1 供销部负责认证标志的购买,当认证标志库存量低于1000枚时,供销部应及时通知质量负责人,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由供销部进行购买。

4.1.2 供销部依据相应程序到认证中心指定处购买标志,并保存申请购买标志的申请文件和发票,填写《“3C”标志购买登记表》。

4.2认证标志的保管本厂的认证标志由仓库管理员专人保管,对新购进的标志,保管员依据发票核对标志数量、规格,填写《“3C”标志进出存帐》,未经质量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领用。

4.3标志的使用4.3.1标志的施加方式:从标志发放管理中心处购买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的标志。

4.3.2标志的图案规格尺寸必须是国家统一印制标准规格的认证标志,由指定机构发放,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变形认证标志。

4.3.3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必须是符合认证要求的合格品。

234567-第二篇:QP6。

2材料保管、发放和使用控制程序材料(零部件)保管、发放和使用控制程序HC/QP6.2-2014 版次/修订号:2/0材料(零、部件)保管、发放和使用控制程序1目的为确保材料的保管、发放和使用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最新ccc认证标志的保管、使用控制程序

最新ccc认证标志的保管、使用控制程序

认证标志的保管、使用控制程序1、目的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标准要求,并妥善保管认证标志。

2、范围适用于对获证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和管理。

3、工作程序3.1认证标志的保管3.1.1 获证产品的认证标志(标签、模制式或铭牌),质量负责人对其来源情况进行登记,填写TB-3C-08《认证标志来源记录表》,并负责保管。

3.1.2 车间和相关部门需领用认证标志时,由其负责人填写TB-3C-09《认证标志使用记录表》,保管认证标志的人员同时填写TB-3C-010《认证标志发放记录表》,对不符合相应领取规定的,保管人有权拒绝发放。

3.1.3 如有特殊原因,领取的认证标志未用完,必须及时上交保管人,由保管人作出相应记录TB-3C-11《认证标志回收记录表》并纳入保管记录。

3.1.4 所有领用的认证标志,如有损坏不能使用的,必须交回领取处,由保管人员列入TB-3C-12《认证标志损坏、销毁记录表》后进行销毁。

3.2认证标志的使用3.2.1 所有使用认证标志的部门和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原则:a、不合格的产品不使用认证标志;b、不属于获证产品范围的不使用认证标志;c、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确认的不使用认证标志;d、不在认证期限内的产品,不使用认证标志。

3.2.2 所有使用认证标志的部门和人员应对其行为负责。

3.3对认证标志的管理,如须形成记录的,相关人员填写时必须字迹清楚、准确全面,如错写、漏写需更改时,只可用划改,并签全名和日期,填写人员应对所记录的数据、文字负责。

3.4所有形成的记录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实施。

3.5质量负责人对认证标志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除制止并纠正不符合规定使用外,有权就其行为向公司提出处罚意见。

《3C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保管使用控制程序》

《3C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保管使用控制程序》

认证标志和证书地使用控制程序1.目地对工厂所有获得认证产品地认证证书和标志进行有效控制,确保认证证书和标志地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确保不合格品、未经认证地产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粘贴认证标志;确保超过认证有效期地产品,不使用认证标志.b5E2R。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工厂所有获得认证产品地认证证书和标志地管理和使用.3.职责质量负责人负责认证证书和标志地发放、以及日常监督管理,确保使用认证标志地产品符合认证要求.确保认证证书和标志地正确使用.p1Ean。

供销部负责认证标志地购买和保管.成品检验员负责粘贴认证标志并对认证标志地使用进行记录和统计.4.认证标志地管理和使用认证标志地购买供销部负责认证标志地购买,当认证标志库存量低于枚时,供销部应及时通知质量负责人,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由供销部进行购买.DXDiT。

供销部依据相应程序到认证中心指定处购买标志,并保存申请购买标志地申请文件和发票,填写《“”标志购买登记表》.RTCrp。

认证标志地保管本厂地认证标志由仓库管理员专人保管,对新购进地标志,保管员依据发票核对标志数量、规格,填写《“”标志进出存帐》,未经质量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领用.5PCzV。

标志地使用标志地施加方式:从标志发放管理中心处购买统一印制地标准规格地标志.标志地图案规格尺寸必须是国家统一印制标准规格地认证标志,由指定机构发放,不得使用任何形式地变形认证标志.jLBHr。

使用认证标志地产品必须是符合认证要求地合格品.粘贴认证标志地产品,由质量负责人进行产品一致性检查合格后,仓库管理员根据《“”标志使用登记表》地具体数量进行发放.检验员填写《“”标志使用登记表》.xHAQX。

不合格品不得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获证后发生变更,但未经认证机构确认地产品不得粘贴标志.对超过认证有效期地产品不得使用认证标志.已暂停、注销、撤销地证书所列地产品不得粘贴标志.认证有效期内地产品不符合认证要求,在纠正期限内不得使用认证证书.自觉接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各地质检行政部门和指定认证机构认证标志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如实汇报使用情况.在广告、产品介绍等宣传资料中正确使用认证标志,不得利用认证标志误导欺诈消费者,未经认证地产品不得使用认证标志.LDAYt。

3C认证标志的保管使用控制程序

3C认证标志的保管使用控制程序

3C认证标志的保管、使用控制程序1.目的和适用范围1.1目的为确保“3C”认证标志的保管、使用处于严格受控状态而制订。

1.2适用范围适用于“3C”认证标志的保管及使用。

2.相关文件《产品变更控制程序》3. 职责总师办负责“3C”认证标志的申请及保管,质管部负责认证标志的领用,最终放行员负责“3C”认证标志的施加。

4.购买、领用和施加4.1 由总师办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按照规定的统一认证标志规格,到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机构购买3C标志,总师办应对每次的购买填写《3C标志购买单》。

4.2 按生产任务单,最终放行员根据产品出厂检验的实际合格数量,在总师办领取等量的“3C”认证标志,并填写《认证标志台帐》。

4.3 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由经总师办授权的最终放行员对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检验,在确认符合3C产品的一致性后,方可施加“3C”认证标志。

施加位置应在产品铭牌的正上方1~5厘米处,“3C”认证标志底边与产品铭牌平行;每台产品只能施加一只标志。

4.4 最终放行员施加完标志后,如有多余的标志,应退回总师办,并在《认证标志台帐》上注明退回,并签字;如有不足,需到总师办办理增补手续,并在《认证标志台帐》上注明增补,然后按4.3要求,对产品标志进行施加,并填写《认证标志使用记录表》。

4.5 凡出厂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和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批准的产品,不得施加“3C”认证标志。

4.6 对超过认证有效期的产品,不得使用认证标志。

4.7 产品外包装上不施加标志。

4.8 其他遵照国家认监委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执行。

5.保管5.1“3C”认证标志由总师办妥善保管,注意防潮、防盗,防止遗失,无关人员不得领取“3C”认证标志。

5.2 当“3C”认证标志破损等因素不能使用时,应及时报告总师办,由总师办负责收回,并在《认证标志台帐》上作相应的损坏注明,并保管好损坏标志。

5.3 当“3C”认证标志遗失而不能追回,应及时报告总师办,并追溯遗失的原因。

3C标志和证书使用管理程序

3C标志和证书使用管理程序

3C标志和证书使用管理程序1 工作程序(一)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1.1认证标志使用的申请1.1.1 本公司使用认证标志的方式为购买标准规格的认证标志。

1.1.2质量负责人或授权人持申请书、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和企业授权书向指定的认证标志购买发放中心购买认证标志。

1.1.3购买的标志只限于在该标志号段对应的产品上使用。

2.1认证标志的保管规定2.1.1认证标志购买回来后,由质管部专人保管,并进行登记,确保认证标志不外借,不流失,并保留原始购买发票的复印件和标志共同存放备查;2.1.2生产车间根据检验合格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领用该标志号段同等数量的CCC标志,领用人必须在《强制性认证标志使用登记表》中签字确认;3.1认证标志的使用规定3.1.1生技部负责负责认证标志张贴,张贴的位置必须明显,便于检查,本公司生产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产品贴在铭牌的右上角。

3.1.2生技部对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和存档,并填写《强制性认证标志使用登记表》3.1.3生技部应对符合认证标准要求的产品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3.1.4 生技部对不合格产品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3.1.5生技部对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3.1.6当认证证书被暂停、撤消/注销时,生技部立即停止使用认证标志。

3.1.7各部门若发现标志出现非正常使用,要立即报告总经理,要及时采取措施,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确保做到标志的正确使用。

(二)国家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使用:4.1公司各部门对外宣传,或者使用认证证书时,应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及认证机构的有关要求。

4.2 供销部在宣传、广告、外包装、投标洽谈业务时使用认证证书,但应在宣传材料上同时清楚地标明获证的产品范围及依据的认证规则,不得蓄意或用暗示的方法误导消费者,也不能暗示本公司质量体系获得认证机构的认可。

《3C认证证书及标志保管使用控制程序》

《3C认证证书及标志保管使用控制程序》

3C认证标记和证书的使用控制程序1.目的对工厂全部获取 3C 认证产品的认证证书和标记进行有效控制,保证认证证书和标记的妥当保留和正确使用,保证不合格品、未经认证的产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粘贴认证标记;保证超出认证有效期的产品,不使用认证标记。

2.范围本程序合用于工厂全部获取 3C 认证产品的认证证书和标记的管理和使用。

3.职责3.1 质量负责人负责认证证书和标记的发放、以及平时监察管理,保证使用认证标记的产品切合认证要求。

保证认证证书和标记的正确使用。

3.2 供销部负责认证标记的购置和保留。

3.2 成品查验员负责粘贴认证标记并对认证标记的使用进行记录和统计。

4.认证标记的管理和使用4.1 认证标记的购置4.1.1 供销部负责认证标记的购置,当认证标记库存量低于1000 枚时,供销部应实时通知质量负责人,经质量负责人同意后由供销部进行购置。

4.1.2 供销部依照相应程序到认证中心指定处购置标记,并保留申请购置标记的申请文件和发票,填写《“3C”标记购置登记表》。

4.2 认证标记的保留本厂的认证标记由库房管理员专人保留,对新购进的标记,保留员依照发票查对标记数目、规格,填写《“3C”标记出入存帐》,未经质量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领用。

4.3 标记的使用4.3.1 标记的施加方式:从标记发放管理中心处购置一致印制的标准规格的标记。

4.3.2 标记的图案规格尺寸一定是国家一致印制标准规格的认证标记,由指定机构发放,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变形认证标记。

4.3.3 使用认证标记的产品一定是切合认证要求的合格品。

4.3.4 粘贴认证标记的产品,由质量负责人进行产品一致性检查合格后,库房管理员依据《“3C ”标记使用登记表》的详细数目进行发放。

查验员填写《“3C”标记使用登记表》。

4.3.5 不合格品不得加贴强迫性认证标记。

4.3.6 获证后发生更改,但未经认证机构确认的产品不得粘贴标记。

4.3.7 对超出认证有效期的产品不得使用认证标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C标志和证书使用管理程序
1 工作程序
(一)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
1.1认证标志使用的申请
1.1.1 本公司使用认证标志的方式为购买标准规格的认证标志。

1.1.2质量负责人或授权人持申请书、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和企业授权书向指定的认证标志购买发放中心购买认证标志。

1.1.3购买的标志只限于在该标志号段对应的产品上使用。

2.1认证标志的保管规定
2.1.1认证标志购买回来后,由质管部专人保管,并进行登记,确保认证标志不外借,不流失,并保留原始购买发票的复印件和标志共同存放备查;
2.1.2生产车间根据检验合格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领用该标志号段同等数量的CCC标志,领用人必须在《强制性认证标志使用登记表》中签字确认;
3.1认证标志的使用规定
3.1.1生技部负责负责认证标志张贴,张贴的位置必须明显,便于检查,本公司生产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产品贴在铭牌的右上角。

3.1.2生技部对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和存档,并填写《强制性认证标志使用登记表》
3.1.3生技部应对符合认证标准要求的产品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3.1.4 生技部对不合格产品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3.1.5生技部对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3.1.6当认证证书被暂停、撤消/注销时,生技部立即停止使用认证标志。

3.1.7各部门若发现标志出现非正常使用,要立即报告总经理,要及时采取措施,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确保做到标志的正确使用。

(二)国家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使用:
4.1公司各部门对外宣传,或者使用认证证书时,应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及认证机构的有关要求。

4.2 供销部在宣传、广告、外包装、投标洽谈业务时使用认证证书,但应在宣传材料上同时清楚地标明获证的产品范围及依据的认证规则,不得蓄意或用暗示的方法误导消费者,也不能暗示本公司质量体系获得认证机构的认可。

4.3 生技部不得把认证证书的认可标识不得加贴或者压膜到认证产品上。

4.4 误用认证证书、认证标识的处置
需对加贴认证证书标识的产品采取处置的主要情况有:
a) 质量负责人发现加贴认证证书标识的产品对消费者存在危险,应及时认证机构报告误用的范围,并立即采取回收的措施,对未出厂的产品进行整改使其满足产品规则的要求;
b)发现未经授权使用认证证书标识(如超范围使用),应在工厂、仓库、市场或用户处从产品上除去违规使用的认证证书标识。

5.记录
5.1 DXC/QR-29《认证标志保管和使用台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