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药确证性研究临床研究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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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中药新药研究各阶段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中药新药研究各阶段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中药新药研究各阶段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11.02•【文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0年第37号•【施行日期】2020.11.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0年第37号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中药新药研究各阶段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下,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中药新药研究各阶段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见附件)。

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2020年11月2日附件中药新药研究各阶段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一、概述中药新药研究是一项涉及药学、药理毒理、临床等多学科研究的系统工程。

药学研究主要包括处方药味及其质量、剂型、生产工艺、质量研究及质量标准、稳定性等研究内容。

中药新药研究应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根据中药特点、新药研发的一般规律及不同研究阶段的主要目的,开展针对性研究,落实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中药传承与创新,保证药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

本指导原则主要针对中药新药申请临床试验、Ⅲ期临床试验前、申请上市许可及上市后研究各阶段需要完成的药学主要研究内容提出基本要求,为中药新药研究提供参考。

对于具体产品不必拘泥于本指导原则提出的分阶段要求,应根据产品特点,科学合理安排研究内容。

二、一般原则(一)遵循中医药理论指导中药新药药学研究应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尊重传统经验和临床实践,鼓励采用现代科学技术进行研究创新。

(二)符合中药特点及研发规律应根据中药的特点及新药研发的一般规律,充分认识中药的复杂性、新药研发的渐进性及不同阶段的主要研究目的,分阶段开展相应的研究工作,体现质量源于设计理念,注重研究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提高新药的研发质量和效率,促进中药传承和创新发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0.01.22•【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施行日期】2020.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1月15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第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肖亚庆2020年1月22日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20年1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注册行为,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以下简称《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药品上市为目的,从事药品研制、注册及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药品注册是指药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依照法定程序和相关要求提出药物临床试验、药品上市许可、再注册等申请以及补充申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基于法律法规和现有科学认知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等审查,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活动。

申请人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后,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

第四条药品注册按照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进行分类注册管理。

中药注册按照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同名同方药等进行分类。

化学药注册按照化学药创新药、化学药改良型新药、仿制药等进行分类。

生物制品注册按照生物制品创新药、生物制品改良型新药、已上市生物制品(含生物类似药)等进行分类。

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药品的细化分类和相应的申报资料要求,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注册药品的产品特性、创新程度和审评管理需要组织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化学药物结构确证研究的技术要求与案例分析王玉成

化学药物结构确证研究的技术要求与案例分析王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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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物结构确证研究的技术要求与 案例分析王玉成
晶型的研究:
a. 粉末X-射线衍射法 b. 红外光谱法、拉曼光谱法 c. 熔点法 d. 热分析 e. 光学显微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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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物结构确证研究的技术要求与 案例分析王玉成
无对照品和文献报道:
考察不同结晶条件下(溶剂、温度、结晶速率等)制备样品的熔点、红 外光谱、粉末X-射线衍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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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物结构确证研究的技术要求与 案例分析王玉成
构 型:
几何构型: 双键、环状化合物,常用顺-反(cis -trans)或Z-E表示
例:西尼地平 (±)-3-(2-甲氧基乙基)-5-[3-苯基-2
(E)-丙烯基]-2,6-二甲基-4-(3-硝基苯基)-1,4-二氢- 3,5-吡啶 二甲酸酯
除了目标化合物的结构外,缺乏其他支持性资 料,因此原则上应按全新化学单体要求进行全面的 研究,提供充分的试验图谱和数据,可结合其它研 究工作(例如合成工艺路线的确定)以进一步推论 化合物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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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物结构确证研究的技术要求与 案例分析王玉成
(三) 对特殊化学结构药品结构确证的 要求
比旋度测定 手性柱色谱 (手性HPLC和GC) 核磁共振 单晶X-衍射 圆二色谱 旋光光谱
化学药物结构确证研究的技术要求与 案例分析王玉成
b. 消旋体----有多个手性中心时要求 确定相对构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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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物结构确证研究的技术要求与 案例分析王玉成
g. 其他方法
对照品法——根据对照品的构型推定 化学关联法——利用合成工艺分析
例如, 左旋西替利嗪的构型确证:
手性柱色谱定位(与对照品对比)、 比旋度数据、 光学纯度分析

验证性临床试验中适应症及剂量的选择

验证性临床试验中适应症及剂量的选择

发布日期20050427栏目化药药物评价>>临床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标题验证性临床试验中适应症及剂量的选择作者卓宏部门正文内容审评五部审评十室卓宏摘要:本文根据“法规”关于临床研究的立法背景,讨论了“不同类型”药物临床研究的目的以及在临床研究中关键的阶段——疗效确认阶段、也即Ⅲ期临床研究中,适应症和剂量选择等关键问题。

按照我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目前在我国进行的新药注册的临床研究基本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它们是:创新性药物的临床试验、有一定上市基础的药物的验证性临床试验及生物等效性试验,其中验证性临床试验占很大一部分。

从我们的审评和咨询的过程中发现,部分申办人和临床研究者对此类临床试验的目的和设计理解不深,在临床试验的适应症及剂量选择上出现一些偏差,使得临床试验的效能降低。

本文通过对验证性临床试验的概念、目的和设计的讨论,来说明在验证性临床试验中适应症和剂量选择时应注意的问题。

所谓验证性试验,是对已经获得的初步的治疗作用进行确证的试验。

在创新性药物的临床试验中,Ⅲ期临床试验正是验证性的研究,是对Ⅱ期临床试验探索出的初步的治疗作用进行验证。

引深来说,注册分类3等药物的临床试验,是对有上市基础的药物治疗作用的验证。

当然,上述两者之间还存在着很大的不同,那就是Ⅲ期临床试验还有一个重要的目的是对药物的安全性的研究,因此它需要有更大的样本量。

由于不同类型临床试验的目的是不同的,因此试验设计也是不同的。

临床试验中的探索性试验是在对药物的治疗作用还不清楚的情况下,为了解药物的初步疗效、探索最佳剂量和疗程所进行的试验,所以试验中会设有不同的剂量组,有时还会设有不同的适应症组。

有了一定的研究基础后,验证性试验的设计就不同于探索性试验,它是要扩大样本量对前期得出的较优的有效的结果进行验证,所以一般来说试验的适应症、剂量、疗程基本都是确定的。

任何临床试验的适应症和药物剂量的选择都必须有充分的依据。

对于创新性药物的Ⅲ期临床试验,其适应症及药物剂量的选择,应该是以Ⅱ期临床试验探索后确定的适应症和药物剂量为依据。

验证性临床试验中适应症及剂量的选择

验证性临床试验中适应症及剂量的选择

发布日期20050427栏目化药药物评价>>临床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标题验证性临床试验中适应症及剂量的选择作者卓宏部门正文内容审评五部审评十室卓宏摘要:本文根据“法规”关于临床研究的立法背景,讨论了“不同类型”药物临床研究的目的以及在临床研究中关键的阶段——疗效确认阶段、也即Ⅲ期临床研究中,适应症和剂量选择等关键问题。

按照我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目前在我国进行的新药注册的临床研究基本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它们是:创新性药物的临床试验、有一定上市基础的药物的验证性临床试验及生物等效性试验,其中验证性临床试验占很大一部分。

从我们的审评和咨询的过程中发现,部分申办人和临床研究者对此类临床试验的目的和设计理解不深,在临床试验的适应症及剂量选择上出现一些偏差,使得临床试验的效能降低。

本文通过对验证性临床试验的概念、目的和设计的讨论,来说明在验证性临床试验中适应症和剂量选择时应注意的问题。

所谓验证性试验,是对已经获得的初步的治疗作用进行确证的试验。

在创新性药物的临床试验中,Ⅲ期临床试验正是验证性的研究,是对Ⅱ期临床试验探索出的初步的治疗作用进行验证。

引深来说,注册分类3等药物的临床试验,是对有上市基础的药物治疗作用的验证。

当然,上述两者之间还存在着很大的不同,那就是Ⅲ期临床试验还有一个重要的目的是对药物的安全性的研究,因此它需要有更大的样本量。

由于不同类型临床试验的目的是不同的,因此试验设计也是不同的。

临床试验中的探索性试验是在对药物的治疗作用还不清楚的情况下,为了解药物的初步疗效、探索最佳剂量和疗程所进行的试验,所以试验中会设有不同的剂量组,有时还会设有不同的适应症组。

有了一定的研究基础后,验证性试验的设计就不同于探索性试验,它是要扩大样本量对前期得出的较优的有效的结果进行验证,所以一般来说试验的适应症、剂量、疗程基本都是确定的。

任何临床试验的适应症和药物剂量的选择都必须有充分的依据。

对于创新性药物的Ⅲ期临床试验,其适应症及药物剂量的选择,应该是以Ⅱ期临床试验探索后确定的适应症和药物剂量为依据。

创新药物临床试验中临床药理学研究的一般考虑

创新药物临床试验中临床药理学研究的一般考虑

发布日期20140404栏目化药药物评价>>综合评价标题创新药物临床试验中临床药理学研究的一般考虑作者张学辉卓宏王涛鲁爽部门化药临床二部正文内容临床药理学是研究药物与人体相互作用规律的一门学科,它以药理学和临床医学为基础,阐述药物代谢动力学(简称药动学)、药物效应动力学(简称药效学)、不良反应的性质和机制及药物相互作用规律等。

从药物的生命周期看,临床药理学贯穿于药物临床试验、药物上市后研究与评价、药物临床治疗等阶段。

从药物临床试验看,临床药理学研究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在I期进行,其他三期(II~IV期)中也进行很多此类研究[1]。

为理性开展和评价临床药理学研究,本文在综合国内外临床药理研究相关指导原则基础上,对创新药物临床试验中临床药理学研究相关内容进行了系统阐述,以期在监管机构、业界和学术界展开讨论并形成共识,为药物临床研发与评价提供临床药理学决策依据。

一、药物临床试验中临床药理学研究的基本任务药物临床试验中临床药理学研究的基本任务是,要应用符合法律和伦理要求的当前最佳科技手段,提供临床药理学和生物药剂学数据,支持药物在新药临床试验申请(IND)和新药上市申请(NDA)过程中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评估。

研究内容包括药物对人体的效应(药效学和不良反应)、人体对药物的处置(药动学)、剂量-暴露量-效应关系、药物相互作用、特殊人群的临床药理学、药物基因组学、定量药理学与统计分析等。

在不同临床试验阶段,临床药理学的研究任务和内容又各不相同。

为便于叙述,本文将临床试验分为早期临床试验阶段(I~IIa)和后期临床试验阶段(IIb~IV)。

二、早期药物临床试验中临床药理学研究早期(I~IIa)临床试验,几乎全部是临床药理学相关研究工作。

早期临床试验,承接药物非临床研究(主要指毒理学、药代动力学试验、药效动力学试验)的结果,转化到人体中开展耐受性试验、药代动力学试验和药效动力学试验。

其主要目的在于:1)对非临床研究的动物试验结果进行概念验证(Proof of Concept),并分析人和动物的种属差异;2)初步评估药物在人体上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做出是否继续研发的决策;3)若继续研发,为后期临床试验优化出能够平衡获益和风险的剂量和给药方案。

验证性临床试验中适应症及剂量的选择

验证性临床试验中适应症及剂量的选择

验证性临床试验中适应症及剂量的选择摘要:本文根据“法规”关于临床研究的立法背景,讨论了“不同类型”药物临床研究的目的以及在临床研究中关键的阶段——疗效确认阶段、也即Ⅲ期临床研究中,适应症和剂量选择等关键问题。

按照我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目前在我国进行的新药注册的临床研究基本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它们是:创新性药物的临床试验、有一定上市基础的药物的验证性临床试验及生物等效性试验,其中验证性临床试验占很大一部分。

从我们的审评和咨询的过程中发现,部分申办人和临床研究者对此类临床试验的目的和设计理解不深,在临床试验的适应症及剂量选择上出现一些偏差,使得临床试验的效能降低。

本文通过对验证性临床试验的概念、目的和设计的讨论,来说明在验证性临床试验中适应症和剂量选择时应注意的问题。

所谓验证性试验,是对已经获得的初步的治疗作用进行确证的试验。

在创新性药物的临床试验中,Ⅲ期临床试验正是验证性的研究,是对Ⅱ期临床试验探索出的初步的治疗作用进行验证。

引深来说,注册分类3等药物的临床试验,是对有上市基础的药物治疗作用的验证。

当然,上述两者之间还存在着很大的不同,那就是Ⅲ期临床试验还有一个重要的目的是对药物的安全性的研究,因此它需要有更大的样本量。

由于不同类型临床试验的目的是不同的,因此试验设计也是不同的。

临床试验中的探索性试验是在对药物的治疗作用还不清楚的情况下,为了解药物的初步疗效、探索最佳剂量和疗程所进行的试验,所以试验中会设有不同的剂量组,有时还会设有不同的适应症组。

有了一定的研究基础后,验证性试验的设计就不同于探索性试验,它是要扩大样本量对前期得出的较优的有效的结果进行验证,所以一般来说试验的适应症、剂量、疗程基本都是确定的。

任何临床试验的适应症和药物剂量的选择都必须有充分的依据。

对于创新性药物的Ⅲ期临床试验,其适应症及药物剂量的选择,应该是以Ⅱ期临床试验探索后确定的适应症和药物剂量为依据。

而对于有上市基础的注册分类3的药物而言,国外已经上市的适应症和剂量就应该是需要验证的内容,在这类的临床试验中一般不应超出国外上市说明书的范围,否则就不是验证性试验了,试验设计就应完全不同于验证性试验的设计了。

中药新药临床研究一般原则(含目录)(2015)

中药新药临床研究一般原则(含目录)(2015)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中药新药临床研究一般原则等4个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5年第83号)为进一步指导、规范中药新药的临床研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中药新药临床研究一般原则》《中药新药治疗原发性骨质疏松症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中药新药治疗中风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中药新药治疗恶性肿瘤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中药新药临床研究一般原则2.中药新药治疗原发性骨质疏松症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3.中药新药治疗中风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4.中药新药治疗恶性肿瘤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5年11月3日附件1中药新药临床研究一般原则(2015年11月3日-CFDA发布)一、概述 (5)二、伦理学及受试者的保护 (6).三、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的特点 (7)四、中药新药临床试验计划的制定及研发风险的控制 (8)(一)药物的临床定位 (8)(二)临床试验设计方法的科学性 (9)(三)早期探索性临床试验 (9)(四)临床试验质量控制 (9)五、风险/受益评估 (10)(一)开展风险/受益评估的要求 (10)(二)风险/受益评估重点 (12)(三)风险/受益评估原则 (13)六、中药新药Ⅰ期人体耐受性试验设计 (15)(一)I期人体耐受性试验设计要点 (15)(二)不良事件/不良反应的观察与判断 (22)(三)Ⅰ期耐受性试验的总结要点 (22)(四)Ⅰ期耐受性试验中应注意的问题 (23)七、中药新药临床试验设计的一般考虑 (24)(一)试验目的 (24)(二)临床试验设计方法 (25)(三)受试者的选择与退出 (34)(四)对照的设置 (39)(五)样本量 (40)(六)给药方案 (41)(七)基线和均衡性 (43)(八)有效性指标观测与评价 (46)(九)安全性指标观测与评价 (53)(十)随访 (67)(十一)试验的中止 (69).八、中药新药临床试验质量控制 (69)(一)主观症状评价或量表应用的质量控制 (70)(二)实验室检测指标的质量控制 (71)(三)非实验室检查指标的质量控制 (72)(四)受试者选择及疗效评价的质量控制 (72)(五)临床试验原始数据采集的质量控制 (73)九、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用安慰剂研制的要求 (74)十、肝脏安全性评价要求 (75)(一)药物性肝损伤的发生机制 (75)(二)药物性肝损伤的诊断 (76)(三)药物性肝损伤的严重程度分级 (76)(四)肝脏安全性评价指标 (77)(五)药物性肝损伤的评价要点 (78)(六)决定停药的判断依据及处理 (80)(七)随访 (81)(八)再暴露 (81)(九)肝损伤病例应收集的内容 (81)(十)药物性肝损伤与“肝脏生化学检查异常”的区别 (83)十一、心脏安全性评价要求 (84)(一)中药导致相关药物性心脏损伤的可能原因 (84)(二)药物性心脏损伤的诊断 (84)(三)药物性心脏损伤程度的评价标准 (85)(四)心脏安全性评价指标 (85)(五)心脏安全性评价时的注意事项 (87)(六)受试者安全的保护措施 (87)十二、肾脏安全性评价要求 (88)(一)药物性肾损伤的发病机制 (89).(二)药物性肾损伤的诊断依据 (89)(三)药物性肾损伤的诊断与分级标准 (90)(四)肾脏安全性评价指标 (92)(五)药物性肾损伤的处理原则 (94)十三、参考文献 (94)十四、附录 (98).一、概述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为体现中医药特色,遵循中医药研究规律,继承传统,鼓励创新,进一步提高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的水平和质量,推动中药新药的研究与发展,特制定本指导原则。

《中药新药研究各阶段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解读

《中药新药研究各阶段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解读

·标准·规范·指南·DOI:10.13935/j.cnki.sjzx.201239作者单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北京100022通信作者:马秀瞡,Email:maxj@cde.org.cn《中药新药研究各阶段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解读顾杰 宋菊 李培 赵巍 刘乐环 马秀瞡【摘要】 为促进中药创新,提高中药研发质量和效率,药品审评中心于2020年11月4日发布《中药新药研究各阶段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

该指导原则作为总论性文件,是在新药研发的不同阶段对药材、饮片、生产工艺、质量研究及质量标准等研究需要达到的研究目标提出要求。

由于产品的具体情况不同,可不必拘泥于本指导原则的分阶段要求,结合产品特点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研究进度和研究内容。

【关键词】 中药新药;各阶段药学研究;指导原则【中图分类号】R285 【文献标识码】AInterpretationofTechnicalGuidelineforPharmaceuticalResearchatVariousStagesofModernChineseMedicine(TrialVersion)GUJie,SONGJu,LIPei,ZHAOWei,LIULe-huan,MAXiu-jing(CenterforDrugEvaluation,NationalMedicalProductsAdministration,Beijing100022)【Abstract】 InordertopromotetheinnovationoftraditionalChinesemedicineaswellastoimprovethequalityandefficiencyoftraditionalChinesemedicineresearchanddevelopment,CenterforDrugEvaluationissuedadocumentnamed“TechnicalGuidelineforPharmaceuticalResearchatVariousStagesofNewChineseMedicine(Trialversion)”onNovem ber4,2020.Asageneraldocument,theguidelinesetforthrequirementsfortheresearchgoalsintheresearchofmedicinalherbs,herbalpieces,productiontechnology,qualityresearchandqualitystandardsatdifferentstagesofnewdrugdevelop ment.Becausethespecificconditionsoftheproductsaredifferent,itisnotnecessarytosticktothephasedrequirementsofthisguideline,andrationallyarrangetheresearchprogressandcontent.【Keywords】 NodernChineseMedicine;VariousStagesofPharmaceuticalResearch;Guideline 中药新药研究是一项涉及药学、药理、毒理、临床、统计等多学科研究的系统工程,具有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等特点,有其自身研发规律,是不断探索、逐步深入的研究过程。

新规中要求的临床功效试验

新规中要求的临床功效试验

临床功效试验:新规要求与操作指南一、试验设计临床功效试验是新药研发过程中验证药物对特定疾病的疗效和安全性的重要环节。

试验设计应根据研究目的、试验场地、试验周期、样本量、试验方案等要素进行综合考虑。

设计时需明确试验的主要变量、对照组设置、随机化分组方法等,以确保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二、受试者选择受试者选择是临床功效试验的关键环节,应遵循公平、自愿、安全的原则。

在选择受试者时,应明确纳入和排除标准,并考虑受试者的年龄、性别、病情严重程度等因素,以确保受试者代表性。

同时,应充分尊重受试者的知情权和自主权,确保受试者在充分了解试验内容后自愿参加。

三、对照设置对照设置是临床功效试验中常用的方法,可通过对试验组和对照组的对比分析,验证试验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

在对照设置中,应选择合适的对照组,如空白对照、阳性药物对照等,以排除其他因素的影响。

同时,应确保对照组与试验组在基线水平上具有可比性,以提高试验结果的可靠性。

四、随机化与盲法随机化与盲法是临床功效试验中常用的技术手段,可减少偏倚和误差。

随机化是指在分组过程中确保每个受试者被随机分配到试验组或对照组的概率相等,以保证两组之间的可比性。

盲法是指使参与试验的人员在试验过程中不知道受试者所属组别的做法,以减少主观因素对试验结果的影响。

五、数据收集与分析数据收集与分析是临床功效试验的重要环节,应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数据收集过程中,应采用标准化的数据采集方法,确保数据质量。

数据分析时应采用适当的统计方法,对数据进行分析和解释,以得出科学可靠的结论。

同时,应注意数据的保密性和安全性,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

六、伦理审查与知情同意伦理审查与知情同意是临床功效试验必须遵守的伦理原则。

在进行临床功效试验前,应提交伦理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以确保试验符合伦理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同时,应充分尊重受试者的知情权和自主权,确保受试者在充分了解试验内容、风险和权益后自愿参加。

创新药确证性研究临床研究一般要求

创新药确证性研究临床研究一般要求

创新药确证性研究临床研究一般要求在医药领域,创新药的研发是一项充满挑战和机遇的工作。

而确证性临床研究则是创新药研发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它对于评估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药物的上市提供科学依据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那么,创新药确证性研究临床研究有哪些一般要求呢?首先,研究设计要科学合理。

这是确证性研究成功的基础。

常见的设计类型包括随机对照试验、非随机对照试验等。

在选择设计类型时,需要综合考虑药物的特点、疾病的特征、研究目的以及伦理等多方面的因素。

随机对照试验是确证性研究中常用的设计方法之一。

通过随机分组,最大程度地减少偏倚,保证研究结果的可靠性。

在随机对照试验中,要确保随机化过程的严谨性和公正性,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

非随机对照试验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被采用,比如在某些罕见病或特殊疾病的研究中,由于病例数量有限,难以进行随机分组。

但这种情况下,需要采取其他措施来控制混杂因素,以提高研究结果的可信度。

其次,研究人群的选择要具有代表性。

研究人群应该能够反映药物在实际应用中可能面对的患者群体。

这包括患者的年龄、性别、疾病严重程度、合并疾病等因素。

如果研究人群选择不当,可能会导致研究结果无法推广到更广泛的患者群体,从而影响药物的临床应用。

在确定研究人群时,还需要考虑纳入和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应该明确规定哪些患者符合研究条件,而排除标准则应列出那些不适合参与研究的情况。

这些标准的制定既要保证研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又要符合伦理原则。

再者,剂量的选择和确定也是一个重要方面。

在确证性研究中,需要找到药物的最佳有效剂量和安全剂量范围。

这通常需要在前期的临床试验中进行探索和初步确定,然后在确证性研究中进一步验证。

剂量的选择要基于药物的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特性,以及前期研究的结果。

同时,还要考虑不同患者群体对药物剂量的反应差异,以确保药物在不同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另外,疗效评价指标的选择至关重要。

疗效评价指标应该能够准确反映药物对疾病的治疗效果。

创新药确证性研究临床研究一般要求

创新药确证性研究临床研究一般要求

创新药确证性研究临床研究一般要求审评四部审评七室xx彩练一、目的本类研究的首要目的是论证或确定治疗利益。

本类临床研究设计是为了确证探索性临床研究的原始证据,证明药物对预期适应证和受试人群是安全有效的。

确证性研究目的在于为获得上市许可提供足够的证据,研究内容涉及剂量—效应关系的进一步确认,或对更广泛人群、疾病的不同阶段,或合并用药等情况的研究等。

对于预计长期服用的药物,药物延时暴露的试验通常在本期进行,尽管此类研究可能开始于早期临床试验。

确证性临床研究为完成药物使用指南(正式药品信息)提供了最后一份所需要的信息。

二、xx研究结果在本研究中的应用进入确证性临床研究阶段意味则在探索性临床试验的基础上,对目标适应症的疗效进行确证。

此时的研究在试验的设计、实施、分析、报告、评价等方面均已经有了探索性临床研究的基础,主要体现在:适应症目标人群,疗效和安全性主要观察指标,疗效评价标准,治疗指数和变异,可能影响疗效和安全性的重要因素,依从性和脱落率等方面。

在确证性临床研究阶段应该充分考虑和利用已经在探索性试验中收集到的各类信息,降低试验的风险。

三、一般要求(1)研究类型最常见的确证性临床试验采用平行组设计,而较少采用交叉、析因等研究类型。

一般应该采用多中心试验,主要有两方面的理由:首先,多中心临床试验可以加快病人入选的速度,加快试验的进程,其次是多中心临床试验可以使入选对象具有更好的代表性,更接近于上市后的使用人群。

(2)目标适应症人群选择受试人群应考虑到研究阶段和适应证,确证性临床研究的入选人群不同于早期临床研究的入选人群,在早期试验中被研究患者或健康志愿者的组群变异可以用严格的筛选标准限制在狭小的范围内,但当研究向前推进到确证性临床研究阶段时,受试人群应扩大以反映目标人群。

此时应该尽可能入选更宽范围的病人,包括不同年龄阶段、性别、不同严重程度、合并不同疾病、合并使用不同药物等人群。

育期妇女在参加临床试验时通常应采用高度有效的避孕措施。

精选-中药新药临床研究一般原则

精选-中药新药临床研究一般原则

附件1中药新药临床研究一般原则一、概述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为体现中医药特色,遵循中医药研究规律,继承传统,鼓励创新,进一步提高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的水平和质量,推动中药新药的研究与发展,特制定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为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的设计、实施和评价提供一般性方法学指导。

本指导原则是在2002年《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试行)》的基础上,基于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现状,结合近年来中医药学、现代医学、临床流行病学、医学统计学等的新进展,参考国内外相关指导原则而制定。

本指导原则强调中药新药的临床试验需符合伦理学原则,充分保护受试者的安全;强调中药新药临床试验是以研究药物的临床价值为目标;强调在启动临床试验时,根据药物的潜在临床作用制定整体临床试验计划的重要性;强调临床试验过程应具有逻辑性,应重视早期探索性研究,不同阶段的各项临床试验应具有明确、具体的试验目的;强调临床试验过程中应重视获取的阶段性研究数据,不断地进行风险/受益评估,及时调整下一步研究计划,以降低研发风险。

本指导原则强调客观地评价中药新药的临床疗效及其特点,确证性临床试验有效性应以临床结局指标或公认的替代指标进行评价。

强调重视中药新药的安全性研究,修订了心、肝、肾重要脏器安全性评价的具体要求,对于长期治疗不危及生命疾病的药物需延长疗程进行安全性研究。

明确了中药新药开展风险/受益评估的要求、风险/受益评估的原则以及临床价值在风险/受益评估中的重要性。

本指导原则强调临床试验设计与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列出了需要关注的影响临床试验质量的常见因素,提出了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用安慰剂研制的要求。

需要说明的是,本指导原则旨在提供一般性方法学指导,不排斥其他科学方法的合理应用。

申请人如果能够以充分的证据说明本指导原则以外的方法具备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样可以获得认可。

申请人还应关注疾病诊断、治疗方法的不断进步,药品注册相关法规的修订完善,在临床试验设计与实施过程中作出相应的调整。

中药新药临床研究一般原则

中药新药临床研究一般原则

附件1中药新药临床研究一般原则一、概述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为体现中医药特色,遵循中医药研究规律,继承传统,鼓励创新,进一步提高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的水平和质量,推动中药新药的研究与发展,特制定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为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的设计、实施和评价提供一般性方法学指导。

本指导原则是在2002年《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试行)》的基础上,基于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现状,结合近年来中医药学、现代医学、临床流行病学、医学统计学等的新进展,参考国内外相关指导原则而制定。

本指导原则强调中药新药的临床试验需符合伦理学原则,充分保护受试者的安全;强调中药新药临床试验是以研究药物的临床价值为目标;强调在启动临床试验时,根据药物的潜在临床作用制定整体临床试验计划的重要性;强调临床试验过程应具有逻辑性,应重视早期探索性研究,不同阶段的各项临床试验应具有明确、具体的试验目的;强调临床试验过程中应重视获取的阶段性研究数据,不断地进行风险/受益评估,及时调整下一步研究计划,以降低研发风险。

本指导原则强调客观地评价中药新药的临床疗效及其特点,确证性临床试验有效性应以临床结局指标或公认的替代指标进行评价。

强调重视中药新药的安全性研究,修订了心、肝、肾重要脏器安全性评价的具体要求,对于长期治疗不危及生命疾病的药物需延长疗程进行安全性研究。

明确了中药新药开展风险/受益评估的要求、风险/受益评估的原则以及临床价值在风险/受益评估中的重要性。

本指导原则强调临床试验设计与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列出了需要关注的影响临床试验质量的常见因素,提出了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用安慰剂研制的要求。

需要说明的是,本指导原则旨在提供一般性方法学指导,不排斥其他科学方法的合理应用。

申请人如果能够以充分的证据说明本指导原则以外的方法具备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样可以获得认可。

申请人还应关注疾病诊断、治疗方法的不断进步,药品注册相关法规的修订完善,在临床试验设计与实施过程中作出相应的调整。

创新药确证性研究临床研究一般要求

创新药确证性研究临床研究一般要求

创新药确证性研究临床研究一般要求审评四部审评七室康彩练一、目的本类研究的首要目的是论证或确定治疗利益。

本类临床研究设计是为了确证探索性临床研究的原始证据,证明药物对预期适应证和受试人群是安全有效的。

确证性研究目的在于为获得上市许可提供足够的证据,研究内容涉及剂量—效应关系的进一步确认,或对更广泛人群、疾病的不同阶段,或合并用药等情况的研究等。

对于预计长期服用的药物,药物延时暴露的试验通常在本期进行,尽管此类研究可能开始于早期临床试验。

确证性临床研究为完成药物使用指南(正式药品信息)提供了最后一份所需要的信息。

二、探索性研究结果在本研究中的应用进入确证性临床研究阶段意味则在探索性临床试验的基础上,对目标适应症的疗效进行确证。

此时的研究在试验的设计、实施、分析、报告、评价等方面均已经有了探索性临床研究的基础,主要体现在:适应症目标人群,疗效和安全性主要观察指标,疗效评价标准,治疗指数和变异,可能影响疗效和安全性的重要因素,依从性和脱落率等方面。

在确证性临床研究阶段应该充分考虑和利用已经在探索性试验中收集到的各类信息,降低试验的风险。

三、一般要求(1)研究类型最常见的确证性临床试验采用平行组设计,而较少采用交叉、析因等研究类型。

一般应该采用多中心试验,主要有两方面的理由:首先,多中心临床试验可以加快病人入选的速度,加快试验的进程,其次是多中心临床试验可以使入选对象具有更好的代表性,更接近于上市后的使用人群。

(2)目标适应症人群选择受试人群应考虑到研究阶段和适应证,确证性临床研究的入选人群不同于早期临床研究的入选人群,在早期试验中被研究患者或健康志愿者的组群变异可以用严格的筛选标准限制在狭小的范围内,但当研究向前推进到确证性临床研究阶段时,受试人群应扩大以反映目标人群。

此时应该尽可能入选更宽范围的病人,包括不同年龄阶段、性别、不同严重程度、合并不同疾病、合并使用不同药物等人群。

育期妇女在参加临床试验时通常应采用高度有效的避孕措施。

创新药物临床试验中临床药理学研究的一般考虑

创新药物临床试验中临床药理学研究的一般考虑

发布日期20140404栏目化药药物评价>>综合评价标题创新药物临床试验中临床药理学研究的一般考虑作者张学辉卓宏王涛鲁爽部门化药临床二部正文内容临床药理学是研究药物与人体相互作用规律的一门学科,它以药理学和临床医学为基础,阐述药物代谢动力学(简称药动学)、药物效应动力学(简称药效学)、不良反应的性质和机制及药物相互作用规律等。

从药物的生命周期看,临床药理学贯穿于药物临床试验、药物上市后研究与评价、药物临床治疗等阶段。

从药物临床试验看,临床药理学研究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在I期进行,其他三期(II~IV期)中也进行很多此类研究[1]。

为理性开展和评价临床药理学研究,本文在综合国内外临床药理研究相关指导原则基础上,对创新药物临床试验中临床药理学研究相关内容进行了系统阐述,以期在监管机构、业界和学术界展开讨论并形成共识,为药物临床研发与评价提供临床药理学决策依据。

一、药物临床试验中临床药理学研究的基本任务药物临床试验中临床药理学研究的基本任务是,要应用符合法律和伦理要求的当前最佳科技手段,提供临床药理学和生物药剂学数据,支持药物在新药临床试验申请(IND)和新药上市申请(NDA)过程中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评估。

研究内容包括药物对人体的效应(药效学和不良反应)、人体对药物的处置(药动学)、剂量-暴露量-效应关系、药物相互作用、特殊人群的临床药理学、药物基因组学、定量药理学与统计分析等。

在不同临床试验阶段,临床药理学的研究任务和内容又各不相同。

为便于叙述,本文将临床试验分为早期临床试验阶段(I~IIa)和后期临床试验阶段(IIb~IV)。

二、早期药物临床试验中临床药理学研究早期(I~IIa)临床试验,几乎全部是临床药理学相关研究工作。

早期临床试验,承接药物非临床研究(主要指毒理学、药代动力学试验、药效动力学试验)的结果,转化到人体中开展耐受性试验、药代动力学试验和药效动力学试验。

其主要目的在于:1)对非临床研究的动物试验结果进行概念验证(Proof of Concept),并分析人和动物的种属差异;2)初步评估药物在人体上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做出是否继续研发的决策;3)若继续研发,为后期临床试验优化出能够平衡获益和风险的剂量和给药方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鼓励药品创新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鼓励药品创新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鼓励药品创新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12.21•【文号】食药监药化管〔2017〕126号•【施行日期】2017.12.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总局关于鼓励药品创新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食药监药化管〔2017〕1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加强药品注册管理,加快具有临床价值的新药和临床急需仿制药的研发上市,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的矛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优先审评审批的范围(一)具有明显临床价值,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注册申请:1.未在中国境内外上市销售的创新药注册申请。

2.转移到中国境内生产的创新药注册申请。

3.使用先进制剂技术、创新治疗手段、具有明显治疗优势的药品注册申请。

4.专利到期前3年的药品临床试验申请和专利到期前1年的药品生产申请。

5.申请人在美国、欧盟同步申请并获准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在中国境内用同一生产线生产并在美国、欧盟药品审批机构同步申请上市且通过了其现场检查的药品注册申请。

6.在重大疾病防治中具有清晰的临床定位的中药(含民族药)注册申请。

7.列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以及由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开展临床试验并经中心管理部门认可的新药注册申请。

(二)防治下列疾病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药品注册申请:1.艾滋病;2.肺结核;3.病毒性肝炎;4.罕见病;5.恶性肿瘤;6.儿童用药品;7.老年人特有和多发的疾病。

(三)其他1.在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中,需改变已批准工艺重新申报的补充申请;2.列入《关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5年第117号)的自查核查项目,申请人主动撤回并改为按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标准完善后重新申报的仿制药注册申请;3.临床急需、市场短缺的药品注册申请。

对申请增加新适应症的思考与医学一般性的技术要求

对申请增加新适应症的思考与医学一般性的技术要求

临床研究单位在设计研究方案时能够顾及各种因素,制订科学、合理及可行的研究方案,临床研究必须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如由于科学、伦理等原因需对研究方案进行修订,应详细阐述具体情况并报备修订后的研究方案,对申请增加新适应症的思考与医学一般性的技术要求张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审评四部)在原《新药审批办法》中规定,申请增加新适应症属5类新药:已上市产品增加适应症者,分为3种情况:需延长用药周期和/或增加剂量者;未改变或减少用药周期和/或降低剂量者;国外已获准此适应症。

对第二种、第三种情况的药理毒理要求一般为:因不存在安全性问题,只须提供药效学试验证明在动物的有效性。

第一种情况,鉴于存在安全性问题,须进行毒理研究,包括急毒和长毒试验。

临床研究要求进行至少100对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

在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对增加新适应症的技术要求未作规定。

有些申办人无所适从,没有从科学研究的角度思考应进行哪些工作,而是习惯于完成作业,导致申报资料存在许多问题,有的上报时已完成了临床试验(不符合要求),申办人走了许多弯路,浪费了人力、物力、资金和时间。

使我们审评很尴尬,同时也深感惋惜。

近来,申报增加新适应症的越来越多,以下谈谈本人对申请新增适应症的思考与医学一般性的技术要求,与大家共同探讨,期望对申办人以及审评工作有所帮助。

一、简述申请增加适应症的几种情况:合资企业根据国外最新修订的产品说明书(即国外说明书增加了新的适应症),申请修订国内产品说明书,增加新的适应症,同时申请免作临床研究。

根据国外报道的回顾性临床文献资料,发现某药物在长期治疗原有疾病的同时,还提示对其他疾病有益处,国内申办人申请用于治疗此疾病,增加新的适应症。

在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的同时,申办人根据前体药的作用机理,申请增加与其相同的适应症,对此剂型来说为增加新的适应症。

根据疾病的发病机理以及国内外临床使用(未经正式批准)的文献报道,申请增加适应症。

证候类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18)

证候类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18)

证候类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18)和研究设计临床试验应根据证候类中药新药的适应症和临床定位,确定合理的证候诊断标准和研究设计。

证候诊断标准应符合中医临床诊断标准,具有可重复性和可比性;研究设计应合理、科学、可行,包括研究类型、研究设计、研究方案、研究对象、研究指标等方面。

四、证候类中药新药的临床试验临床试验应按照XXX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严格遵循伦理要求,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可靠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应根据证候类中药新药的适应症和临床定位,确定合理的试验设计和评价指标,确保试验结果可靠、可比。

五、证候类中药新药的临床试验报告临床试验报告应按照XXX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写,内容应详实、准确、可靠,包括试验的研究设计、试验过程、试验结果、数据分析和讨论等方面。

试验结果应客观反映证候类中药新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六、证候类中药新药的药理研究药理研究应根据证候类中药新药的适应症和临床定位,确定合理的研究方法和指标,重点研究其药效物质基础、药理作用、药代动力学、药物相互作用等方面,为临床试验提供科学依据和指导。

七、证候类中药新药的安全性评价安全性评价应根据XXX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重点评价证候类中药新药的常见不良反应、严重不良反应、毒性、安全性监测等方面,确保证候类中药新药的安全性。

同时,应注重对潜在的药物相互作用、特殊人群(如孕妇、儿童、老年人等)的安全性问题进行评价。

八、证候类中药新药的质量控制质量控制应根据XXX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重点控制证候类中药新药的成分含量、质量稳定性、制剂工艺等方面,确保证候类中药新药的质量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同时,应注重对源材料的质量控制和药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为了开发一种新的中药,必须先确定与之相关的临床实践基础,并且遵循中医药理论。

中医证候诊断标准可以参照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等进行制定。

如果没有适用的诊断标准,可以自行制定并经专家论证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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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料推荐------------------------------------------------------ 创新药确证性研究临床研究一般要求创新药确证性研究临床研究一般要求审评四部审评七室康彩练一、目的本类研究的首要目的是论证或确定治疗利益。

本类临床研究设计是为了确证探索性临床研究的原始证据,证明药物对预期适应证和受试人群是安全有效的。

确证性研究目的在于为获得上市许可提供足够的证据,研究内容涉及剂量—效应关系的进一步确认,或对更广泛人群、疾病的不同阶段,或合并用药等情况的研究等。

对于预计长期服用的药物,药物延时暴露的试验通常在本期进行,尽管此类研究可能开始于早期临床试验。

确证性临床研究为完成药物使用指南(正式药品信息)提供了最后一份所需要的信息。

二、探索性研究结果在本研究中的应用进入确证性临床研究阶段意味则在探索性临床试验的基础上,对目标适应症的疗效进行确证。

此时的研究在试验的设计、实施、分析、报告、评价等方面均已经有了探索性临床研究的基础,主要体现在:适应症目标人群,疗效和安全性主要观察指标,疗效评价标准,治疗指数和变异,可能影响疗效和安全性的重要因素,依从性和脱落率等方面。

在确证性临床研究阶段应该充分考虑和利用已经在探索性试验中收集到的各类信息,降低试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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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要求(1)研究类型最常见的确证性临床试验采用平行组设计,而较少采用交叉、析因等研究类型。

一般应该采用多中心试验,主要有两方面的理由:首先,多中心临床试验可以加快病人入选的速度,加快试验的进程,其次是多中心临床试验可以使入选对象具有更好的代表性,更接近于上市后的使用人群。

(2)目标适应症人群选择受试人群应考虑到研究阶段和适应证,确证性临床研究的入选人群不同于早期临床研究的入选人群,在早期试验中被研究患者或健康志愿者的组群变异可以用严格的筛选标准限制在狭小的范围内,但当研究向前推进到确证性临床研究阶段时,受试人群应扩大以反映目标人群。

此时应该尽可能入选更宽范围的病人,包括不同年龄阶段、性别、不同严重程度、合并不同疾病、合并使用不同药物等人群。

育期妇女在参加临床试验时通常应采用高度有效的避孕措施。

对于男性志愿者,应考虑试验中药物暴露对其性伙伴或子代的危害。

当危害存在时(例如,试验涉及有诱变效力或有生殖系统毒性的药物),试验应提供合适的避孕措施。

---------------------------------------------------------------最新资料推荐------------------------------------------------------ (3)剂量根据探索性试验的结果,选择合适的剂量进行研究,并在此期研究中确定药物对于适应症的量效关系。

此期临床研究结束后,应该能为药品上市准备一份清晰的指导医患使用的用药方法,其中至少应该包括剂量范围和给药方法。

A)确定合理的起始剂量,最好根据患者的身材大小、性别、年龄、合并疾病以及合并治疗做出具体的调整(或提供可靠的依据表明不需要作任何调整),需要综合考虑已知的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变异。

根据具体情况(疾病、药物毒性反应),起始剂量的范围可以从有一定有益作用的小剂量至全效或接近全效的剂量。

B)确定合理的、以治疗反应指导的剂量调整步骤以及应当采用的给药间隔,同时还应当根据患者的特征进行相应的调整。

如果有个体的量效数据,应当根据典型个体的量效曲线的形态(对于疗效和不良反应)进行调整,如果没有个体的量效数据,应当根据群体(组)平均量效反应曲线的形态和需要检测出这些作用变化所需的时间进行调整。

C)确定最大受益剂量:超过此剂量患者疗效不能进一步增加,或不良反应的增加不能被接受。

(4)对照组试验应选择适宜的对照组,包括安慰剂、无治疗对照、活性对照或受试药物不同剂量组间的对照,对照品的选择取决于试验目的。

确证性临床试验大多应该包含阳性药物对照,以比较新药与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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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治疗的疗效和安全性。

对新药与现行标准治疗药之间的比较研究,可以观察到与现有药物相比,新药的相对疗效和特点,这种研究一定要采用合适的方法分析试验的敏感性。

有多种办法可以帮助分析试验的敏感性,如在用于观察有效性的长期研究(也可了解长期用药的安全性)中,在给药末期可采用安慰剂对照的随机撤药研究以了解试验的敏感性,并评价可能的撤药反应。

另一种办法为阳性药对照的长时间试验在开始时即将患者随机分为三组进行治疗(试验药、阳性对照药和安慰剂),这种有安慰剂对照的试验也可支持试验敏感性,安慰剂组试验时间的长短要考虑伦理方面的问题。

(5)样本量试验规模受研究疾病、研究目的和研究终点的影响。

样本大小的统计学评价应该根据治疗作用的预期量值、数据的变异度、指定的错误发生概率和对信息、人群子集或次要终点的期望。

在一些条件下,确定药物的安全性需要较大的数据库。

探索性试验的结果为此期临床试验样本量的计算提供了基本的数据。

---------------------------------------------------------------最新资料推荐------------------------------------------------------ (6)主要研究终点研究终点是用于评价与药物动力学参数、药效学测定、药物疗效和安全性等药物作用有关的效应变量。

主要终点应反映临床相关作用,并应根据研究的主要目的选择;次要终点评价药物其他作用,可以与主要终点相关或不相关。

研究终点及其分析计划应在设计方案中预先特别指明。

研究的终点因药物开发的不同阶段而不同,可以预期这些终点的量效关系可能是不同的。

对于上市申报必须研究的终点的选择因具体情况而异。

替代终点是与临床重要结果相关的终点,但其本身并不是临床利益的衡量指标,合适的时候,替代终点可以作为主要终点(当替代终点极可能或已知可以合理地预测临床结果时)。

用于评价研究终点的方法,主观或是客观,都应经确证并符合准确度、精密度、回收率、可靠性及响应(不同时间的灵敏度)的合适标准。

应预先定义终点观察和定量方法,观察方法应客观、适时、适地。

(7)给药周期应该根据探索性试验的结果确定合适的给药周期,对于观察长期给药的疗效和安全性的试验,应该根据主要的试验目的和需要获取的数据信息,决定合适的治疗周期。

(8)安全性观察确证性临床研究应该基本确定药物在受试人群中可以接受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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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适应症可能需要不同的安全性数据库,应特别着重研究该药物由于作用机制而可能发生的潜在副作用或不良反应。

对于危险性高的病人组—老年病人、肝肾功能不全等患者,应特别关注。

一般而言,对于长期用药,通常需要 1500 名患者(其中应该包括 300-600 个患者 6 个月, 100 个患者 1 年)的安全性数据。

(9)试验结果分析与总结对试验结果采用合适、正确的统计学方法进行分析,有助于试验结论的得出。

针对不同的试验设计类型可以采用不同的分析集进行分析,期目的是是偏倚达到最小,并控制 I 类错误的增加。

所选择的统计模型应能反映目前医学和统计学关于所分析的变量及试验设计的知识。

在不同试验中要注意结果的稳健性,在一系列试验开始时,即采用疾病通用的诊断标准、共同定义医学参数、采用共同的疗效判断标准、统一实验室生物样本分析方法、统一试验的管理模式等,对于数据进行整合分析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10)获益/风险评估确证性临床研究要能为药物的获益/风险评估提供上市前的最后依据,不同严重程度的
---------------------------------------------------------------最新资料推荐------------------------------------------------------ 疾病,获益/风险平衡的掌握可能完全不同。

在临床研究中监视和证明药品独特的作用机制、优良的剂型特点、依从性更好的给药途径和方法、与标准药物相比更好的疗效和/或安全性都将有助于评价研究药物的获益/风险比。

在获益/风险评价中是否需要进行以临床终点(非替代终点)为目标的临床研究,需要根据不同的疾病和各适应症相关的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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