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海关审批流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审批范围

审批范围主要是辖区内外贸公司、工贸公司、三资企业及异地开展加工贸易业务

企业的备案合同审批,

办理相应的台帐手续,并办理原备案合同的变更、延期及分册的审批手续。

(二)操作流程

接单预审→预录入→单证初审→计算机初审→单证复审→计算机复审→开设台帐→台帐登记(保函登记)→异地口岸计算机传输→收到回执核发手册

(三)验厂

凡企业首次来海关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海关都将派员下厂进行实地查看,其主要

内容为:

1.了解企业生产能力。

2.了解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3.了解企业对加工贸易海关监管的知晓程度

4.了解企业生产设施、厂房、仓库、人员、财务帐册是否符合海关监管的要求。

(四)合同的登记备案

1.办理合同登记备案,企业应向海关经办人员递交下列单证:

a.《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1份;

b.进出口合同正本(副本)或订货卡片;

c.属于进口限制的商品,还应交验经贸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批件;

d.经营单位与加工单位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

e.外地(南京关区外)外工贸公司申请合同备案的,还须提供经营单位主管地海

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异地加工贸易申请表》;

f.为确定单耗而必需的样品或资料;

g.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单证。

若企业类别及进口货物符合国办发(1999)35号文规定须交纳保证金的,则须交纳相应的保证金,待手册核销结案后由海关退还企业。

2.凡符合海关总署规定的78种辅料且料件金额小于5000美元的可办理零星辅

料免税表。

3.加工贸易项下外商免费提供的机器设备(《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

品目录》所列

商品除外),海关依据外经委签发的《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申请备案清单》和经其批准的加工贸易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单证进行审批备案,核发《登记手

册》。

(五)加工贸易合同变更

已登记备案的合同如发生变化(延期除外),均须办理合同变更手续。办理合同变更企业应向海关经办人员递交下列单证:

1.变更合同,或中止原合同的同时提供新的有效合同;

2.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变更证明》;

3.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单证。

(六)办理分册

若企业认为有必要,可向海关申请办理分册,办理分册企业应向海关经办人员递

交下列单证:

1.办理分册申请;

2.填好的《加工贸易分册申请表》;

3.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单证。

(七)加工贸易合同延期

在海关给定的手册核销期内若合同没有执行完毕,须到海关办理延期手续,延期

时须向海关经办人员递交下列单证:

1.外经委批文;

2.外商有关延期交货的变更合同;

3.延期申请表;

4.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单证。

若海关认为必要(如二次延期),企业应交纳一定的风险担保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