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共*************有限公司委员会
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贯彻从严管党治党要求,推进公司各级党建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强化党组织和党员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发挥,根据职责分工和年度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1.党建工作考核对象:公司党委成员、各支部及支部书记。
2.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对象:公司两委成员;各支部班子及支部书记;各分公司领导班子及分公司负责人。
二、考核时间
每季度末对各考核对象的党建工作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一次阶段检查督促;每半年对各考核对象进行一次小考核;年末进行综合考评考核。
三、考核内容
1.党建工作:党组织日常工作、年度党建工作安排内容、专项党建工作安排内容及上级和公司党委各项党建工作制度规定内容。具体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为准。
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廉政教育与谈话、权力运行、作风纪律、“三重一大”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的落实与执行等内容。具体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为准。
四、考核办法
1.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办法,对各考核对象分类制定详细的考核计分细则,分别进行考核。
2.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为分项考核,综合汇总。为每次的考核汇总得分结果。
3.年度考核结果的形成:半年考核结果占年度考核的50%,年末考核占年度考核的50%。
4.考核成绩分四个等级:85分(不含85分)以下为“不合格”;85分至90分(不含90分)为“合格”;90分至95分(不含95分)为“良好”;95分以上为“优秀”。
五、考核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六、考核形式
听取报告、查看资料、个别座谈、走访调查和民主测评、综合评定打分。
七、考核机构
由公司党委组织成立考核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办、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工会等部室人员担任。
八、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
2党风廉政建设实得分
党建考核实得分+
1.对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兑现挂钩:经公司党委会议确定的考核结果传送至企业管理办公室,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兑现的依据(班子成员兼任支部书记的考核结果以对本支部的考核结果为依据,班子成员属总公司的考核结果以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结果为依据,班子成员属分公司的考核结果以对分公司的考核结果为依据,各分公司负责人的考核结果以对分公司的考核结果为依据,同时记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2.与党员星级评定、评先评优、干部推荐挂钩:
(1)与党员星级评定挂钩。考核结构为“不合格”的,根据实际情况,当年评星标准只能为“二星级”以下。对评为二星级的党支部和党员,取消当年一切评先评优的资格;若连续两年被评为“二星级”(含二星级)以下的党员,列入不合格党员处置范围。
(2)与干部推荐挂钩。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优先向上推荐。
3.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或排位末位的支部和分公司,综合工作不能被评为本年度先进集体,由公司党委书记对其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
4.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数达30%以上的领导干部,由公司党委书
记或纪委书记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5.考核情况存入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和党建工作档案。
6.考核结束汇总后,考核组将考核情况向公司党委汇报并向各支部书记、总公司各部室分管领导及各分公司负责人作出意见反馈,存在明显问题的责成被考核对象进行整改。
附件:1.落实党建工作百分制考核细则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百分制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