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及其理解_舒茨与米德的社会学思想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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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 2006—07—11

作者简介: 范会芳(1976-),女,河南省宜阳县人,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南开大学博士生。

第23卷第1期 华 北 水 利 水 电 学 院 学 报 (社科版) Vol .23No .1

2007年2月 Journal of North China I nstitute of W 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 oelectric Power (Social Science ) Feb 12007

行动及其理解:舒茨与米德的社会学思想比较

范会芳,王文明

(郑州大学,河南郑州450001)

摘 要: 理解是社会科学特有的一种方法;它强调自然实在与社会实在之间的本质区别。这种方法向传统的科学

观所崇尚的感觉至高地位、认知必须从感觉出发、用自然科学的理想模式建构社会科学等观点提出了严重挑战。社会心理学大师米德与现象学社会学创始人舒茨都曾对理解的方法做过精辟独到的论述。文章的主要内容就是要从理解的不同方面:理解的对象———行动、理解的内容———意义以及理解的方式———主体间性等对米德与舒茨进行一次简要的比较;也试图就此理清米德的思想是如何、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影响了舒茨的。

关键词: G ・米德;A ・舒茨;理解;主体间性

中图分类号: C9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4444(2007)01—0038—04

理解是社会科学特有的一种方法,它强调自然实在与社会实在之间的本质区别。实证主义研究倾向却强调以自然科学的方法模式研究社会现象,它为了保证研究结果的客观性与科学性而忽略了社会现象所特有的主观性。正是针对这种倾向,反实证主义研究倾向(注重理解的方法)逐渐兴起并取得了巨大成就,米德和舒茨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乔治・赫伯特・米德(George ・Herbert ・Mead,1863-1931),是20世纪的一位重要思想家,曾是美国实用主义的

带头人之一,也是当代社会心理学的创始人之一。作为一个社会心理学家,他的社会心理学体系具有丰富的内容,蕴含着许多深刻见解。他关于人类自身如何出现在社会互动过程中的论述,是对社会心理学乃至一般哲学理论的最重要贡献,使他成为在有社会学背景的社会心理学家的传统中被引证的核心人物,被奉为著名的“符号互动学派”的创始人。也有人对此评论说,“米德是联结个人与社会的首要理论家之

一”。[1]

这一学派的主要理论假设有:人类以事物对他们所具

有的意义为基础对这一事物发生行动;意义产生在人际之间的互动过程中;通过解释过程这些意义不断得到修正。符号互动论反对实证主义社会学把社会事实作为社会学研究对象的观点,注重对社会中由以构成的行动者主观世界的分析。

阿尔弗雷德・舒茨(A lfred ・Schutz,1889-1959),是现象学社会学的创始人和最重要的代表。他批判地接受了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尝试着把生活世界、主体间性等概念引

入社会学,并把它与马克斯・韦伯的理解概念相结合,主张社会学回到生活世界,开辟了现象学社会学这个当代社会学理论研究中的新方向。

1939年舒茨移居美国,与其他许多水土不服的欧洲知识

分子不同,舒茨到美国后,并没有像其他许多流亡思想家那样深受文化震撼之苦,而是迅速地融入到新的生活环境。“这一方面是由于他的商务生涯使他更容易接触到美国的主流社会。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没有固守自己的欧洲思想传

统,而是和美国本土的思潮和观念展开了创造性的对话。”

[2]

这其中,米德的互动论思想成了舒茨打开社会学大门的钥匙之一。米德站在芝加哥大学的讲台上和蔼地对他的学生说:要关注个人与他周围人的切实可感的互动事件。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有了舒茨理论的中心概念:“生活世界”和“主体间性”,而其他的理论和概念都是围绕这两个核心概念而形成的。

这其中我们可以敏锐地察觉到米德的思想对舒茨的巨大影响。在舒茨写给那坦森的一封信中,他就高度评价了米德,并指出米德独立地发现了“理想类型、社会角色和舍勒对社会化的意识的解释”这些思想。“而米德对身体行为的分析,无疑是舒茨分析日常生活中人体可直接触及部分的重要意义时借助的一个主要思想来源。而且,舒茨通过将这些思想放在主体间性的‘我们关系’中来考察,成功地摆脱了米德思想中的行为主义倾向,将身体与社会现实问题紧密联系起

来,构成了社会理论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点。”[3]

下面,我

们就从理解的不同方面来简要地比较两人的基本思想,从中也可以窥探一下米德的思想是如何、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影响了舒茨的。

一、有关理解的对象———行动的比较

我们之所以先从行动这个概念来进行比较,是因为他们俩的学术活动都是从行动概念开始的。从《心灵、自我与社会》这本书中米德对心灵、自我与社会的详细分析,我们可以深入地了解米德的行动概念:其一,在对心灵的分析中,米德强调“行动(acti on)是一个冲动。这冲动是以选择它需要的某种刺激去维持生命过程。因此,生物创造了它的环境,刺激是冲动表达的需要。……理智是刺激的选择———有关使生命得以维持和帮助再建立自由的选择。”[4]与生理心理学不同,社会心理学只研究人的那些可被外在化的、由冲动和理智间的互动而产生的行动。惟有研究这种行动,人的反应性的理智才可把握。其二,在对自我的分析中,他认为如同冲动与理智的互动产生心灵一样,主我与客我的互动产生自我。而自我的本质又是通过主我与客我的互动结果———现实的行动表现出来的。这些行动包括主我与客我之间的对话、谈判等方式。主我提出要求、愿望,客我对这些要求、愿望加以裁定,哪些可行,哪些应中止。其三,在对社会的分析中,他认为作为社会内容的主体是由个人与集体互动构成的;这种互动体现为各种各样的符号,比如语言、社会组织等。因此,社会实际上是一个由人创造和使用的符号的总和。

而舒茨对行动的分析是通过与行为的比较来进行的。舒茨认为,从现象学角度来讲,行为是“通过自发的行动”赋予意义的意识经验,而在行为的发生或者进行过程中,这种自发活动不过是发挥(定义)构造作用的客观性得以给定的意向性方式。从这种意义上说,行动不过是行为的一个子集而已。舒茨指出,行动指的是具有自我意识的个体行动者根据一个预先设计的方案所进行的,取向未来某一目标的人类行为。它来源于个体的意识经验,最突出的特征是其计划性与目的性。它不同于个体单纯的幻想过程,因为前者包含了一种把行动作为有意图的东西确立起来的自愿选择。我们可以把意图的幻想过程称作“实行”,但却不能称为一种行动。行动既可以是隐蔽的(如科学家苦思冥想科学问题),也可以是公开的,即实施于外部世界。它既可以是个体行动者努力达到既定目标的行为,也可以是放弃某个目标的行为。因此,公开的行动只不过是整个行动综合体的一个部分,隐蔽的行动则包含了多种否定性的决定方式,行动者通过这些决定形式就可以有意识地选择制止某种公开行为。但是,无论是公开还是隐蔽,肯定还是否定,行动的决定性特色就是它的有意图性及设计特色。行动的源泉存在于行动者的意识之中。

由此可见,尽管两位思想家都曾经关注过行动,但在他们那里,行动的概念还是有所区别的。作为社会行为主义代表的米德,尽管他的思想与早期行为主义者,如华生等人的思想已经有所不同,但从他的理论中,我们还是能够看到行为主义的影子。对于行动概念的强调更多地是作为其理论分析的隐含概念而出现的。另外,对于米德而言,“行动”和“行为”是未加区别的。而继承了韦伯关于“社会行动”的主要成果的舒茨,他对于社会行动的强调甚至超过了韦伯。在某种意义上,舒茨正是从对于社会行动理论的补充和完善的立场上进入社会学的研究领域的。他对于“行动者赋予其行动以意义”的过程进行了现象学的追问,为行动意义的获得奠定了一个坚实的现象学的基础,同时也对于社会学的行动理论做出了他自己的独特贡献。

二、有关理解的内容———意义的比较

比较过行动概念之后,我们再来看一下他们关于意义的见解。之所以关注意义,是因为就像上面所说的,行动的决定性特色之一就是它的有意图性。米德关于意义的理解是跟符号或姿态联系在一起的。米德认为达到理解目的的一个必要条件就是符号或姿态必须成为表意的符号或姿态。个体必须知道他要做什么;知道他自己,而不是只知道那些对他做出反应的人,必须能够解释他自己的姿态的意义。从行为主义的角度看,这就是说,生物个体必须能够在他自身唤起他的姿态在他人身上唤起的反应,然后利用这一他人的反应来控制他自己下一步行动。这样的姿态是表意的符号,通过使用这些符号,个体在调整他自己行动的过程中“扮演了他人的角色”。人在本质上是扮演角色的动物。在自我和他人身上唤起同一反应,为意义交流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共同内容。心灵是表意的符号在行为中的所在,它是使意义得以出现的社会交流过程在个体身上的内在化。它是向人的自我表明他的姿态所引起的他人的反应(以及涉及的对象)、并根据这些来控制反应本身的能力。表意的姿态,本身是社会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使那些在姿态交流的早期非表意阶段出现的意义内在化,并使组成该过程的生物个体获得这些意义。

而在舒茨看来,意义包括主观意义和客观意义两个部分。而主观意义和客观意义所涉及的又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前者是“我”如何确定意义的问题,而后者则涉及“我”与他人如何建立“主体间性”的意义问题。前者主要涉及的是时间问题,而后者主要涉及的是符号和沟通问题。而舒茨对意义构造是这样论述的:“当‘我’处于‘行动’的状态时,‘我’就沉浸在绵延的时间流中,是不可能发现任何清晰的、可相互分辨的经验的。而一旦当‘我’意识到这一绵延,这种意识本身就使我脱离了这种时间流,使我借助时间的回溯,通过反思的态度,关注‘我’的体验,区辨、挑选、勾画经验,从而使持续的意识流转化为冻结的、空间化的完成状态,将‘行动’构成‘行事’,最后从中构成行动的意义。”[5]而他在对理解的研究中发现,“我赋予你的经验的意义,不可能与你在解释这些经验时所赋予的意义完全一样”。[6]也就是说,自我的意义确立过程和对他人经验的理解涉及的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意义,即基于人与人之间不同的生平情境所形成的不同的经验图式和解释图式。那么,不同的人之间又是如何进行沟通的呢?舒茨又发现,当我们在理解他人的行动(比如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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