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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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经验做法

近年来,市区深入学习实践、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民生政绩观,按照“全市争第一、全省争一流、全国争前移”的工作要求,以建设“全省城乡最充分就业区”和“全省社会保障全覆盖区”为目标,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破解失地农民的安居、就业和社会保障难题,构建了一个和谐、文明、共享的发展环境,实现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建设安置小区,破解失地农民安居难题

土地征用后,失地农民最迫切要求解决的是住房问题。近年来,为保障失地农民安居乐业,我们大规模地开展安置房建设,集中、统一安置被征地农民,今年又创造性地启动了“村为主”集体土地性质安置房建设,找到了一条解决失地农民住房的好办法。一是集中建设安置小区。从XX年开始,启动征地拆迁农民集中安置小区建设,目前已经建成安置小区5个,提供安置房4000多套。这些安置房经过小区规划、户型设计并征求农民群众意见后,均由各街道所辖的置业公司负责办理规划、建设、国土等手续,采取多种融资手段、多样化的建设模式进行建设。安置房仅面向征地拆迁群众,其销售定价由市物价部门核定,约为市场价的40%,亏损部分由政府进行补贴。这项政策深受群众欢迎,较好地

解决了拆迁群众“买得起房、买得到好房”问题。二是以“村为主”集中安置。近两年来,随着土地征用速度不断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很难做到征拆与安置同步。为破解这一难题,区对安置房建设用地性质进行了新的突破,启动了“村为主”集体土地性质的安置房建设工作。今年,有3个安置小区均是采用在集体建设用地上以村为主进行安置房建设,为实现征拆与安置同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预留用地安置。市政府出台了专门文件,明确安置留地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总面积的10%—15%确定。按照“定地址、定规模、定指标”的要求,落实了一批预留安置用地。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预留安置用地全部用于农民住房建设,并探索农民跨村跨组集中建房形式,目前1个村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已初步建成。

二、打造就业平台,破解失地农民就业难题

失地农民普遍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缺乏职业技能,失去土地后就业非常困难,仅靠自身难以解决长远生计问题。近年来,区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财政投入,打造促进就业的专业平台,探索了一条行之有效的失地农民就业之路。一是打造职业技能培训平台。缺乏职业技能是造成失地农民就业困难的主要原因。区把提供免费技能培训放在促进就业工作的首位,建立了短期技能性培训、长期系统性培训两个层次,与职业院校合作培训、与企业联合办班实习、自办培

训班三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在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方面,根据失地农民的就业意愿和市场需要,采取自办和联办的形式,面向失地农民免费开办了20多个专业方向的技能培训班,让他们迅速掌握一技之长。同时,因地制宜创新培训方式,通过开办夜校培训班、 SYB创业培训班,提高失地农民的文化素质,引导失地农民从“等就业”转向“争创业”。在长期培训方面,与4所职业技校合作,建立人力资源培训基地,与园区企业签订技能人才用工合同,选送失地农民到培训基地接受1—3年的专业教育,在全市首创了“职业院校+企业+失地农民”的订单式培训模式。同时,建立升学奖励制度,鼓励失地农民子弟提高文化素质,根据考取的不同类型学校,失地农民子弟升学可享受1500— 2500元不等的一次性升学奖励。二是打造就业服务平台。组建了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研究学会,政府、企业、职业院校共同研究解决失地农民培训、就业、保障中存在的问题,为促进就业提供适合的服务和政策;建立了失地农民信息管理系统,通过滚动式的用工需求信息库和求职人员档案库,实现了区、街道、社区就业服务机构与用人单位信息的互动交流,给失地农民及时提供专业化的就业指导服务;建设了“新区人力资源网”,开设政策咨询、求职、招聘、网上办公等栏目,通过网上平台为失地农民培训、求职与就业搭建了一个良好的信息沟通平台;与园区企业建立密切联系,定期举办现场招聘

会,推介失地农民就业。三是打造就业援助平台。鼓励企业招用失地农民,对用人单位与失地农民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奖励,对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兴办劳务派遣经济实体的用人单位给予专项资金支持。政府自身建设施工、市政维护、环卫保洁、公共后勤等方面的工作岗位中,优先招用失地农民,目前这些岗位失地农民比例达50%以上。特别是对失地农民中“零就业”家庭和“4050”人员,开展了大规模的援助活动。在今年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活动中,招聘了大量的失地农民“4050”人员从事市容环卫监督员、保洁员、卫生员等工作,较好地解决了失地农民中“4050”人员的就业问题。

三、构建社保体系,破解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难题

一次性货币安置政策,不能完全解决好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为全面解决失地农民迫切希望的养老、医疗等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今年,区大胆突破,全面启动和实施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率先在全省全面实施和启动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一是政策更加完善。出台了被征地人员就业培训和基本生活保障、被征地人员医疗保险等政策,在被征地人员养老、医疗、过渡生活补助、老年生活费等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放宽了失地农民参加农垦养老保险和企业养老保险的政策面,提供了幅度更大、时间更长的补贴。资金主要来源于征用土地中的集体土地补偿部分和各级政

府的财政投入。未来10年,区财政至少需支出15亿元用于被征地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区也将比较系统的、彻底地解决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实现最大限度和最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二是保障力度更大。在养老保险方面,被征地人员符合条件参加农垦系统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享受到最多15年的个人缴费补贴,补贴标准为个人缴费标准的75%,个人只须缴纳25%,目前全省仅区实行;其他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被征地人员,也可以享受到5—12年的缴费补贴。在医疗保险方面,被征地人员参加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个人承担缴费基数的2%,退休后或退休人员不再缴费,终生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其他方面,对第三年龄段人员设置了生活补助费制度,对未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老年人设置了老年生活费制度。三是群众反映更好。目前,有6500多人次被征地人员办理了各项基本生活保障业务,累计发放农垦养老金1290多万元,发放失地人员养老保险补贴、生活补助费、医疗费1400万元。群众实实在在地受益后,纷纷表示“感谢政府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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