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理论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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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总论
1.1研究的问题与背景
1.1.1问题的展示
“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机制与模式研究”是2002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的研究课题。本研究的基本定位是:以农村经济为中心,以农村金融为重点,以协调发展为主线,通过理论与实证分析,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机制与模式。选择和研究本课题主要基于:(1)我国农村经济与国民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农村经济发展是经济发展理论和发展中国家普遍面临的一个不可逾越的根本性问题。理论逻辑和历史事实清楚地表明,中国国情下①的农村经济发展,对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始终具有特殊②的重要意义③。
但中国农村经济在推动中国经济以独特的“中国模式”④创造“中国奇迹”⑤的同时,20世纪90年代,尤其后半期以来,农村经济发展出现了与国民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景象。突出表现为:农业经济发展速度放慢;农民收入增长幅度减缓;城乡收入和消费差距扩大;农业劳动生产率相对下降;农业对农民收入增长贡献降低;工业化与城市化发展不相协调。农村经济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不相适应,不仅使农村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矛盾,而且,使“三农”问题成为影响全体社会成员利益,制约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关键问题,最终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理论研究的难点和政治决策的重点⑥。
(2)发展滞后的农村金融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当前农村经济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很大程度上是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关系失调所致。“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⑦”。“金融制度是社会资源配置的先导。如果金融交易机制的市场化改革不能完成,即使其它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已经先行,也必将被滞后的金融改革所拖累”(何广文,2004)。金融与经济关系的理论成果和历史事实,尤其是过去20多年的经济发展史实表明:“金融与经济协调发展在经济发展中始终具有重要意义”(孔祥毅,2004),“保持金融与经济协调的金融改革已经普遍成为世界各国推行经济市场化的核心步骤”(周立,2004)。
但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农村经济改革以及由此推动的中国经济改革,是在没有触动“金融”的背景下
①本研究认为中国是一个农业文明悠久,农业传统深厚,既有漫长的封建历史和近30年的计划经济经历,又有100多年追求现代化的艰苦摸索和20多年渐进式市场化改革的成功实践,经济、社会呈现典型“二元”特征,正在全面“转型”,但仍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小农大国。之所以称小农大国,主要是强调中国自明清以后就不是农业大国,而是一个在不同时期具有不同内涵的小农占主体的人口大国。解放前,是一个小农占主体,饱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压迫和剥削、积弱积贫、没有任何国际地位的人口大国。建国初,是一个以小农为主体,人民当家作主,社会经济发展百废待兴,刚刚站立起来的社会主义人口大国。当前,是一个弱势小农、弱质农业和落后农村在国民经济中占据较大比重,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际地位和影响迅速提高,经济总量居世界前列,正沿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向不断崛起的发展中人口大国。
②中国不仅13亿人口近8亿在农村,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不可动摇的基础产业,农村经济发展对国民收入的形成和结构,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构成重要影响。而且,特有的人口状况与资源禀赋、经济结构和经济制度、文化背景和价值观念、社会制度与意识形态以及独特的发展历程,使得中国农村经济问题既不同于亚洲、非洲和拉美的发展中小国,也不同于印度、巴西等非社会主义的发展中大国,更不同于欧美等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与发展经济学的理论假设和经典结论也相差很大,既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移植,也没有现成的理论可以套用。
③其重要性可以从中国自古号称“以农立国”,以及历史上的革命和现实中的改革都开始于农村的事实中找到答案。
④指中国1978年以来成功进行的越来越得到国际社会赞誉的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渐进式转轨。
⑤20世纪60-70年代西方发展经济学曾经论断:任何一个国家(地区)的经济发展都不可能以超过7%的速度长期发展下去。但中国经济1980-2004年年均GDP增长速度远远超过7%。
⑥1982-86年中共中央连续5年出台关于农村问题的一号文件。18年后,2004-05年又再度连续出台针对农村问题的一号文件。
⑦1991年1月邓小平在视察上海时指出“金融很重要,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着棋活,全盘皆活”(《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67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2002年2月江泽民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指出:“金融在市场配置资源中起核心作用;金融是调节宏观经济的重要杠杆;金融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核心。”
展开的,并因此产生了与其他国家经济市场化次序迥异的“中国之谜”(Mckinnon,1993)。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国外金融危机的不断爆发和国内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化,尤其是加入WTO,金融开放程度不断加大后,面对日益显露的金融问题,以商业化、股份化、市场化为特征的国有金融改革,使农村国有商业金融在改革中逐渐显露出“嫌贫爱富”的本性,大规模撤出农业和农村;政策性金融发展不到位;合作基金会被取缔;农村信用社为了脱困,也走上了规模经营,撤并集中,权限上收,业务非农化之路(林毅夫,2003;何广文,1999、2002、2003;张杰,2003;夏斌,2003;章齐,2004);农村小额信贷过度依赖财政和外援,大都以具有期限的项目为基础,缺乏持续发展能力(何广文,2001、2004;吴国宝,2001;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003;杜晓山,2004),而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又受到严厉的制度限制,始终处于“黑市”和“非法”状态(张杰,2003)。发展滞后的农村金融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关系失调的矛盾日益暴露并不断激化。直接表现为:农村金融缺少农村经济支撑→农村金融脱离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经济发展缺乏金融支持→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关系落入不协调的恶性循环。如不及时纠正,将导致农村资金分散、闲置、外流→农村资本积聚、集中效应低,农村经济效益降低→农村金融“城市化”、“非农化”→农民贷款难、农村经济发展缺少资金投入→农村经济增长乏力、农村金融需求不足→农民收入下降、农村金融资源短缺→需求和资源的双重约束制约农村金融发展→农村经济和金融制度变迁被锁定→农村资源利用不充分、就业不足,农村经济政策效应降低→农村民间金融、非法集资和高利贷泛滥→农村金融风险,伴随着农村经济徘徊→停滞→衰退,而不断增加→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关系恶化→最终危及整个金融和经济体系,引发金融和经济危机。
(3)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关系尚未完全清楚。解决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发展不协调问题,关键在于从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关系原理及其协调发展机理出发,找到导致问题的原因,借鉴成功的国际经验,探索出实现协调发展的机制与模式,制定其发展战略,切实提出具有理论和实证支持的政策措施。
但遗憾的是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关系及其协调发展机理至今尚未完全清楚。在国外,虽然,自20世纪中后期,金融与经济关系就成为理论研究热点,并形成了“金融结构论”、“金融深化论”、“金融抑制论”、“金融阻滞论”、“金融约束论”,以及“需求追随”与“供给领先”等金融与经济关系理论,在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领域也相应产生了“农业信贷补贴论”、“农村金融市场论”、“不完全竞争金融市场理论”和“局部知识论”等一系列理论成果。这些理论成果几乎无一例外地表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World Bank,2001,2002;Levine,1997)。健全的金融制度能有效地动员储蓄并引导到投资上来,促进经济发展;活跃和增长的经济又可以提高国民收入和金融需求,刺激和推动金融发展;有效的金融制度能使经济和金融保持互动的良性循环,否则二者将会因金融制度缺失,而陷入恶性循环,即僵化、缺乏效率的金融制度制约经济发展,落后停滞的经济又无法为金融提供生存基础和发展空间。
毫无疑问,既有理论成果,为研究和探索中国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关系原理,提供了理论借鉴和逻辑起点。但这些理论成果不仅未能完全实现内在统一和协调,甚至存在一系列冲突。正如戈德史密斯指出的那样,“探索和说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的研究因“令人头痛地缺乏充分的原始数据”和“被普遍接受并得到检验的理论概念”“只能说是一个开头”,还“不可能在这一领域得到明确的答案”(W. Goldsmith,1973)。而且因其严格的前提条件在现实中难以满足,实践上遇到了真实世界的有力挑战。2000年2月24日美国农业研究中心副主席达本斯特(Mark Drabenstott)和美国联邦 Kansas储备银行经济学家巴克曼(Alan D.Barkema)在“2000农业发展论坛”上共同发表了题为“Rural Credit Markets of the Future:Obstacles and Opportunities”的报告,指出农村金融组织必须加紧实施改革,以适应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FSMA)所带来的变化。拉美及加勒比海地区发展银行则于2001年6月发表了“美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