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公共外交研究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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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公共外交研究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公共外交的提出与界定
虽然公共外交的具体实践活动可以追溯到拿破仑时代,但学术界普遍认为,“公共外交”这一概念,是在1965年由美国学者埃德蒙·格里恩首先提出。公共外交自其被明确地表述以后,受关注的程度可谓越来越高。
(一)有关公共外交的研究成果
到目前为止,有关公共外交的研究成果已积累甚多。
第一,西方学者对公共外交的研究。
公共外交的研究始自西方,其具体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其一,冷战时期,公共外交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对外交流的领域。
在冷战前期,西方公共外交的研究主要是为了配合美国对苏冷战的大战略的需要,集中于对苏的宣传策略的领域。1953年,美国国务院负责公共事务的前助理国务卿爱德华·W. 巴特雷出版了《真实是我们的武器》。他认为应该把宣传作为同苏联竞争的一个重要武器,在他眼里,公共外交等同于宣传[1]。同年,艾森豪威尔政府成立了“美国新闻署”,由其主管美国公共事务和对外宣传项目,并将“美国之音”收入旗下。
进入20世纪60年代,即公共外交概念正式提出后,对外宣传,跨文化传播等一系列的理念相继提出,丰富了公共外交的内涵,同时也对公共外交的实践发挥了指导性的作用。当时,一些美国外交官纷纷提议扩展美国新闻署的职能,并强调公共外交的目的主要是要说服自己的对手。由此,公共外交逐渐与对外宣传有所区别。
其二,进入20世纪90年代,公共外交的研究逐渐关注于国际互动。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社会正式步入多极化时代。随着政治多极化、经济一体化与科技信息化,和平、发展、合作日益成为国际社会的主题。这一时期西方的公共外交研究,逐渐向国家间的良性互动倾斜。许多学者们开始触及“形象管理”、“传播控制”等领域,把传播学引入了外交学研究,将公共外交定义为外交学、政治学与传播学的交叉学科。
其三,进入新世纪以来,公共外交的研究更多地侧重于构建国家形象。
新世纪之初的“9·11”事件,使得反对恐怖主义、树立国家形象成为美国新世纪的外交主题,而旨在改善国际舆论环境的公共外交研究因此受到了美国等西方国家的进一步重视。新世纪以来,西方的公共外交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国家形象构建”领域,并且侧重于以“公共关系”为路径的研究。
综上所述,西方对公共外交的研究主要以美国学者为代表,其具体的研究也经历了从外交领域的对外宣传研究到培育有利于国家交往的舆论环境,再到构建国家形象研究的一系列过程。
第二,国内学者对于公共外交的研究。
众所周知,中国公共外交的研究相对起步较晚,目前其某些领域仍处于空白阶段。它的具体发展可分为两个阶段。
其一,20世纪90年代,中国的公共外交理论初创。
根据学者赵可金的研究,国内最早有关公共外交的表述见于1990年周启朋教授等编译的《国外外交学》。
1997年,鲁毅教授在其所主编的《外交学概论》中,具体明确了公共外交的含义。该著作认为:公共外交包括对外传播和国际文化关系,并将“民间外交”和“人民外交”纳入了公共外交领域。
其二,进入新世纪之后,中国的公共外交研究全面地展开。
如上所述,新世纪之初,西方的公共外交研究加快。这种情况,对中国学者颇有影响。这一阶段的相关研究,以理论化、系统化为基本特色,并以唐小松、王义桅、赵可金等学者为代表。
自2008年中国主办奥运会以来,中国公共外交研究日益着眼于文化传播与国家形象的塑造。唐小松的《中国公共外交的发展及其体系构建》、赵启正的《向世界说明中国》、赵可金的《公共外交的理论与实践》等著述,可被视为近年来中国公共外交研究的标志性成果。
(二)有关公共外交的定义
“公共外交”(Public Diplomacy),在国内曾被译为公众外交[2]。对其具体的内涵,不同的学者有着各不相同的表述。
公共外交的首位提出者格里恩将公共外交具体定义为:“超越传统外交范围以外的国际关系的一个层面,它包括一个政府在其他国家境内培植舆论、该国国内的利益团体与另一国国内利益团体在政府体制以外的相互影响、以通讯报道为职业的人如外交官与记者之间的沟通联系,以及通过这种过程对政策制定以及涉外事务处理造成影响。”[3]
根据美国新闻署对公共外交的界定,公共外交是通过理解外国公众、为外国公众提供信息,以及影响外国公众的方式来促进美国国家利益的实现[4]。
在英国,学者们则通常将公共外交称为“文化外交”[5],即认为一国政府所从事的对外文化关系。文化外交的目的是在其他国家塑造自己的良好形象,以获取国外舆论的理解、支持,从而为外交政策的实施铺路搭桥。
国内较早关注公共外交的学者唐小松所给出的关于公共外交的具体定义是:“一国政府通过对外信息传播和对外文化交流等方式,对他国民众进行说明、说服工作。”[6]
赵启正曾明确表示:“公共外交也叫做公众外交,就是面对外国公众,以文化的交往或日常的往来为主要方式,在交往中表达本国文化、国情和政策。”[7]
曲星将公共外交解释为“政府向国外公众提供信息并施加影响的行为”[8]。
纵观国内外学者对公共外交的界定,其主要区别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就公共外交的主体与客体而言,有广义定义、狭义定义之别。
学术界有关公共外交的定义,目前有着广义与狭义的区别。
其一,广义的公共外交定义。在广义的公共外交定义里,其主体包括了政府、精英以及公众等三个层面,其中政府是主要的部分。其客体则既包括目标国的公民社会,也包括主导国自身的公民社会。
给出广义的公共外交定义的学者,可以中国学者赵启正和印度学者拉纳为代表。赵启正认为:“公共外交的主体包括政府、社会精英和普通公众三个方面,其中政府是主导,社会精英是中间,普通公众是基础”[9]。拉纳则提出:“公共外交常常被作为一个国家用来影响本国和国外的公众以达到制造舆论向对手施压的目的。”[10]
其二,狭义的公共外交定义。在狭义的公共外交定义里,则强调其主体为一国政府,其客体则是目标国的公民社会。
目前,狭义的公共外交定义已被学术界广泛接受。其代表者是美国学者格里恩与中国学者唐小松。例如,格里恩就曾明确:公共外交即“政府向国外公众提供信息并施加影响的行为”[8]。
第二,就公共外交的路径而言,有民间路径与精英路径之别。
所谓公共外交的路径,即公共外交主体与客体之间形成联系的方式与渠道。学者们对于通过民间路径或精英路径来操作公共外交的具体看法往往有着不同的侧重。
其一,民间路径。所谓民间路径,包括公共媒体、社会组织、民间团体等。
唐小松认为:公共外交主要表现为“对外宣传、国际交流和传播活动”[6],主张“通过独立于政府本身的机构和网络来施展公共外交”[9],他强调利用媒体战略,如“集中打造几家有影响力的媒体,针对这些大国的右翼媒体发起攻势,做到有的放矢”[6];他还强调发挥民间的力量,认为应让“越来越活跃的非政府组织……商品的品牌、侨民等来发挥作用,这样比政府本身充当发言人更有利于建立信任平台”[9]。
赵启正的主张是:“在各国的公共外交中,传媒都是十分突出的重要角色,在中国,这不仅包括专门面对外国公众的各种传媒,中文媒体也在其中,它们每天把国外信息译转给中国受众;外国媒体每天也会把中文传媒的中国信息译给外国受众。”[10]
在美国国务院所编纂的《国际关系词典》里,公共外交则被诠释为:“政府发起的交流项目,利用电台等信息交流手段,了解、熟悉和影响其他国家的舆论。”[11]
其二,精英路径。所谓精英路径,在此包括主导国与目标国的精英交流渠道,以及现有的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