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反补贴法价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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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补贴税与反倾销税的异同点在哪

反补贴税与反倾销税的异同点在哪

反补贴税与反倾销税的异同点在哪一、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区别是什么反补贴税是按补贴数额进行征收的。

出口国为其出口商品提供补贴的目的是提高出口商品在国外的竞争力。

进口国征收反补贴税的目的则在于使得到补贴的商品失去人为因素的竞争效力。

进口商品被征收反补贴税后其价格就会提高,这样就抵消了它所享受的补贴金额,从而削弱它的竞争能力,使它不能在进口国市场上进行低价竞争或倾销。

反补贴税的征收期限和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补贴税有可能导致补贴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补贴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反倾销税是为抵制外国商品倾销进口,保护国内生产而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即在倾销商品进口时除征收进口关税外,再征收反倾销税。

1.计算公式反倾销税税额=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2.计算程序(1)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的税目税号;(2)根据反倾销税有关规定,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3)根据完税价格审定办法、规定,确定应税货物的完税价格;(4)根据汇率使用原则,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5)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应征反倾销税税款。

进口国政府为了保护本国产业免受外国商品倾销的冲击,就有可能考虑对实施倾销的产品征收反倾稍税。

反倾销税税额一般按倾销幅度征收,以抵销倾销商品价格与正常价格之间的差额;如果被指控倾销商品的出口商作出“价格承诺”(PriceUndertaking),愿意提高其产品的出口价格或停止低价倾销,进口国有关部门在认为这种方法足以消除其倾销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时,也可以暂停或终止反倾销调查,不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或者不予以征收反倾销税。

二、反倾销与反补贴的区别是什么?一、反倾销与反补贴的区别是什么?1、两者的实质不同:(1)反倾销的实质是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

(2)反补贴的实质是进口国主管当局根据其国内相关产业的申请,为了保护受损的国内产业,恢复公平竞争,调查补贴进口,并通过征收反补贴税或价格承诺抵消进口产品享受的补贴。

什么是指反倾销与反补贴

什么是指反倾销与反补贴

什么是指反倾销与反补贴反倾销与反补贴一、什么是反倾销反倾销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

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如美国政府规定:外国商品刚到岸价低于出厂价格时被认为商品倾销,立即采取反倾销措施。

虽然在《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中对反倾销问题做了明确规定,但实际上各国各行其事,仍把反倾销做为贸易战的主要手段之一。

二、什么是反补贴反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国际社会为了保护本国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秩序,或者为了国际贸易的自由发展,针对补贴行为而采取必要的限制性措施。

包括临时措施、承诺征收反补贴税。

三、反倾销与反补贴对维护对外贸易的重要意义(1)反倾销与反补贴是国家维护对外贸易秩序的重要法律手段,可以克服行政手段的任意性。

(2)由于倾销与补贴都是一种不公平的贸易做法,国家运用反倾销、反补贴的法律措施,可以制止不公平交易,规范贸易竞争行为。

(3)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的实施,可以维护国家宏观经济利益,促进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

(4)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的实施,可以限制进口,合理调节进出口贸易,避免对外贸易损失,保护本国工业。

(5)反倾销与反补贴也是适应国际间发展贸易关系的需要,对维护国际经济贸易新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反补贴的种类临时措施是为顺利进行继续调查而采取的预防性措施,也是进口国调查机关决定是否最终征收反补贴税的前序性非正式措施。

调查机关采取临时性措施,表明其对补贴的存在和补贴进口产品给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已经有了初步肯定性的结论,但采取临时措施并不表明一定要采取最终的反补贴措施。

承诺承诺主体包括产品的原产国政府或出口国政府,自愿承诺的情形一旦出现,则可以中止或终止调查,而不采取临时措施或征收反补贴税。

反补贴调查中承诺的形式不仅限于价格上的承诺,还包括补贴的取消或限制等情况。

反补贴税征收是指调查机关在仲裁时最终确定征收反补贴税。

第十三章 反倾销法、反补贴法与保障措施制度

第十三章 反倾销法、反补贴法与保障措施制度

三、美国保障措施立法 (一)美墨双边协定中的逃避条款 (二)美国1974年贸易法中的201条款主要 内容: 1、主管机关 2、采取保障措施的条件 3、调查、裁决和建议 4、总统采取行动 5、行动的监督、修改和终止 四、欧盟保障措施立法
第四节 反倾销、反补贴与保障措施的国际 立法

反倾销的程序规则 (一)发起和延续调查 (二)证据 (三)临时措施与价格承诺 (四)反倾销税的确定与征收 (五)反倾销税的期限与复审 (六)代表第三国采取的反倾销行动
二、 乌拉圭回合反补贴协议 (一)补贴定义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 公共机构?quot;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 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 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 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 (二)特定性补贴与非特定性补贴 (三)禁止使用的补贴:出口补贴和进口 替代行为 (四) 可申诉补贴 (五) 不可申诉补贴

四、欧盟反倾销法 (一)欧盟反倾销法的立法演变 (二)欧盟反倾销法的基本内容 1、正常价值的确定 2、出口价格 3、实质损害的确定 4、因果关系 5、共同体利益 (三)欧盟反倾销机构 (四)程序 1、提起反倾销调查 2、调查 3、采取临时税收措施 4、征收反倾销税 (五)反规避条款 (六)反吸收
第二节 反补贴的国内立法
一、补贴的概念及其作用 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公共机构向当地生产商或出口商提供 的现金贴补或财政上的优惠,以提高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 上的竞争力。补贴一方面可以鼓励出口的积极性,另一方 面可以提高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 二、各国反补贴的法律制度 (一)各国反补贴的目的 (二)各国反补贴的措施 1、征收反补贴税的前提条件及程序 2、美国的反补贴法 3、欧盟反补贴法

反倾销法名词解释

反倾销法名词解释

反倾销法名词解释
反倾销法是指针对其他国家或地区对本国产品进行倾销行为所采取的应对措施,通常是指国家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以保护本国产业免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商品倾销所带来的损害。

反倾销法的主要目的是保护本国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防止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商品过度降价或倾销行为对本国产业造成不必要的压力和损害。

反倾销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调查和评估:国家政府会对倾销行为进行调查和评估,以确定是否确实存在倾销行为,并确定倾销幅度和影响。

2. 征收反倾销税:国家政府会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相应的反倾销税,以抑制倾销行为并对本国产业提供支持。

3. 限制进口:国家政府也会采取限制进口的措施,以保护本国产业。

例如,禁止进口某些商品或对进口商品实施高额关税。

4. 其他措施:国家政府还可以采取其他措施来支持本国产业,例如提供财政援助、减税等。

反倾销法的实施可以保护本国产业和消费者的利益,促进国际贸易的公平和可持续发展。

同时,反倾销法也需要遵循国际规则和法律,确保其实施过程中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16章 反倾销法与反补贴法

第16章 反倾销法与反补贴法

第二节 反补贴法
一、补贴 补贴Subsidy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 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 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 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 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 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
补贴其特征如下: 1) 补贴是一种政府行为:此处的政府行为是广 义概念,不仅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补贴行 为,而且还包括政府干预的私人机构的补贴 行为。 2) 补贴是一种财政行为:即政府公共帐户存在 开支。 3) 补贴必须授予被补贴方某种利益:一般认为 这种利益是受补贴方从某项政府补贴计划中 取得了某些它在市场中不能取得的价值。 4) 补贴应具有专向性:专向性补贴是指政府有 选择或有差别地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补贴。
球轴承是应用广泛的机械零配件,也是我国年 度对美出口超过1亿美元的大宗机电商品之一。美国 轴承协会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涉及我对美出口 商品金额逾3亿美元。此案败诉,我国球轴承商品进 入美国将被征收17%至246%的反倾销税,而且,此 后每年都要接受美国商务部对此案的年度行政复审。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刘丹阳处长介绍说, 各国实施反倾销调查的目的,不是追究有关当事方 的责任,而是限制其今后的“倾销”行为,针对的 往往是一类产品,而不是一个企业。因此,涉案企 业自动弃权,就意味着放弃了市场。
二、补贴的分类
1、禁止性补贴;
红灯补贴 2、可起诉补贴;
黄灯补贴 3、不可起诉的补贴; 绿灯补贴
三、《反补贴条例》限制的补贴
《反补贴条例》并不是限制所有的补贴,采 取反补贴措施的补贴,必须具有专向性。 在确定专向性补贴时除了考虑以上因素外, 还要组合考虑收补贴企业德数量,企业受补贴的 比例、数量、时间、及补贴的方式。
(二)倾销的种类:

反倾销法规定反倾销税是如何计算的

反倾销法规定反倾销税是如何计算的

Everyone has inertia and negative emotions. Successful people know how to manage their own emotions and overcome their inertia, and illuminate and inspire those around them like the sun.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反倾销法规定反倾销税是如何计算的计算公式反倾销税税额=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计算公式可以分解为:反倾销税额=(CIF价关税)×反倾销税税率。

进一步分解为:反倾销税额=CIF价×反倾销税税率关税×反倾销税税率。

在市场和国际的贸易中,也存在一些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存在,有的甚至存在倾销的行为。

为了规范市场的秩序,国家也出台了反倾销法,对于一些倾销行为进行的有效的遏制。

倾销行为严重损害了行业的根本利益,对市场的健康发展是非常不利的,反倾销也是势在必行,下面将详细介绍反倾销法的基本内容。

一、反倾销法规定反倾销税是如何计算的1、计算公式反倾销税税额=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计算公式可以分解为:反倾销税额=(CIF价关税)×反倾销税税率。

进一步分解为:反倾销税额=CIF价×反倾销税税率关税×反倾销税税率。

这是国际通行做法,但仍然存在疑问,凭什么征收“关税×反倾销税税率”。

价格比较的时候,出口价格和国内价格均被调整为出厂价,扣除了关税、运输费等,在出厂环节考察国外出口商的价格歧视。

2、计算程序(1)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的税目税号;(2)根据反倾销税有关规定,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3)根据完税价格审定办法、规定,确定应税货物的完税价格;(4)根据汇率使用原则,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5)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应征反倾销税税款。

国际贸易法中的补贴与反补贴措施

国际贸易法中的补贴与反补贴措施

国际贸易法中的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国际贸易法是规范国际贸易关系的重要法律体系,其中补贴与反补贴措施是其中重要的内容之一。

补贴是指政府为了支持国内产业发展而提供的财政或其他形式的援助,反补贴措施则是其他国家采取的保护措施来对抗补贴。

本文将从补贴与反补贴的定义、补贴的形式、反补贴措施的目的及效果等多个角度来详细探讨国际贸易法中的补贴与反补贴措施。

一、补贴的定义补贴是指政府为了支持国内产业发展而提供的财政或其他形式的援助。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规定,补贴可以包括直接补贴和间接补贴两种形式。

直接补贴指的是政府直接向受益企业或个人提供的财政援助,如补贴款、减免税收等。

间接补贴则是指政府通过其他方式对受益企业或个人提供的支持,如廉价贷款、税收减免等。

二、补贴的形式补贴的形式多种多样,根据其用途和方式可以分为生产性补贴和进口替代性补贴。

生产性补贴是指政府为了促进国内产业发展而提供的直接援助,如直接支付补贴款、提供免费土地等。

进口替代性补贴则是指政府为了减少进口而采取的支持措施,如对国内生产企业提供优惠条件、加强进口限制等。

三、反补贴措施的目的反补贴措施是其他国家为了保护自身利益而采取的措施,以对抗来自补贴国家的竞争优势。

其目的在于消除或减轻补贴国家对本国产业的不公平竞争。

常见的反补贴措施包括征收反倾销税、对进口产品进行数量限制以及采取技术壁垒等。

四、反补贴措施的效果反补贴措施旨在保护本国产业不受补贴国家的不公平竞争影响,但其效果也存在一定的争议。

一方面,反补贴措施可以帮助本国产业恢复竞争优势,保护就业和经济利益。

另一方面,过度使用反补贴措施可能造成产能过剩、市场壁垒增加以及国际贸易紧张局势升级等问题。

综上所述,国际贸易法中的补贴与反补贴措施是为了维护国际贸易秩序,避免不公平竞争而设立的。

补贴的形式多样,可以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国内产业进行支持。

而反补贴措施旨在保护本国产业免受补贴国家的不公平竞争影响,但其效果需要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上进行考量。

倾销和反倾销到底是指什么

倾销和反倾销到底是指什么

倾销和反倾销到底是指什么在现实⽣活中我国进⼝的商品是⾮常多的,向我国出⼝商品的,不得有倾销的⾏为,倾销⾏为对我国产品的损害是⾮常⼤的,那么倾销和反倾销到底是怎样的?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倾销和反倾销到底是指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价格进⼊中华⼈民共和国市场,反倾销是指对倾销⾏为采取的反制措施。

《中华⼈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条进⼝产品以倾销⽅式进⼊中华⼈民共和国市场,并对已经建⽴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调查,采取反倾销措施。

第三条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价格进⼊中华⼈民共和国市场。

对倾销的调查和确定,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负责。

符合商品倾销条件有哪些偶然性倾销通常指因为本国市场销售旺季已过,或公司改营其他在国内市场上很难售出的积压库存,以较低的价格在国外市场上抛售。

由于此类倾销持续时间短、数量⼩,对进⼝国的同类产业没有特别⼤的不利影响,进⼝国消费者反⽽受益,获得廉价商品,因此,进⼝国对这种偶发性倾销⼀般不会采取反倾销措施。

间歇性或掠夺性倾销是指以低于国内价格或低于成本价格在国外市场销售,达到打击竞争对⼿、形成垄断的⽬的。

待击败所有或⼤部分竞争对⼿之后,再利⽤垄断⼒量抬⾼价格,以获取⾼额垄断利润。

这种倾销违背公平竞争原则,破坏国际经贸秩序,故为各国反倾销法所限制。

长期性倾销是指⽆期限地、持续地以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在国外市场销售商品。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价格进⼊中华⼈民共和国市场,反倾销是指对倾销⾏为采取的反制措施。

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反倾销、反补贴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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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反补贴协议》第3条的规定,下列补 贴为禁止性补贴:(1)在法律上或事实上 对出口行为的应急补贴;(2)对使用国产 产品进行补贴,而对使用进口产品不予以 补贴。
禁止性补贴分为出口补贴和进口替代补贴。 出口补贴指法律上或事实上以出口实绩为 条件而给予的补贴。进口替代补贴指以使 用国产货物为条件而给予的补贴。
利缴款;(6)给予出口企业比内销企业更高的征
税基数折扣,以减少出口生产的征税额;(7)对
出口企业在生产与销售之间的间接税的征收上予
以较内销企业更优惠的减免、退还、缓缴待遇;
(8)在按生产流程分级征收的间接税上,给予出
口企业较内销企业更优惠的减免、退还、缓缴待
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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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对出口企业因生产出口产品所使用的进口 原材料实行进口退税超过进口关税实际征收额, 或者在已有部分进口替代之后仍继续实施进口关 税的退还;(10)以更优惠的条件向出口生产企 业提供信贷担保或保险,这些信贷担保或保险实 际上起到了降低出口产品成本的作用;(11)政 府给予出口企业的信贷利率低于市场实际利率; (12)对初级产品以外的任何出口产品给予直接 或间接补贴,导致其出口售价低于可比的内销价 格。对初级产品的补贴导致补贴国在世界出口贸 易中占有不合理的较高份额;(13)以任何形式 向出口经营活动和进口替代经营活动所提供的其 他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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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反倾销调查程序
(一)申请 1、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
人或有关组织,可以依规定向商务部提出 书面申请; 2、商务部自行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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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立案调查
商务部在60天内决定是否立案调查。
反倾销调查应当在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 日起12个月内结束,特殊情况可以延长, 但不得超过6个月。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格局中,国际贸易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国际贸易的舞台上,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犹如一道道关卡,影响着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

反倾销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当一国的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并对进口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时,进口国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这其中的核心在于判断产品的出口价格是否低于正常价值。

而确定正常价值的方法通常较为复杂,可能会参考国内市场价格、向第三国出口的价格或者生产成本加合理费用和利润等。

反补贴措施则针对的是政府对出口企业提供的财政资助或价格支持。

这些补贴可能会使受补贴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获得不公平的竞争优势。

例如,政府直接给予的资金补贴、税收优惠、优惠贷款,甚至包括政府提供的低价原材料、能源等。

那么,为什么会有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的出现呢?从经济角度来看,当一国的产业受到低价进口产品的冲击时,可能会导致企业倒闭、工人失业,进而影响整个产业的发展和国家的经济稳定。

为了保护本国产业,进口国往往会采取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来限制进口。

从政治角度而言,贸易保护主义的思潮也会促使一些国家利用这些措施来保护本国产业,以迎合国内某些利益集团的诉求,从而在政治上获得支持。

然而,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的实施并非一帆风顺,也存在着诸多问题。

首先,在判定倾销和补贴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

对于正常价值的确定、损害程度的评估等,不同的国家和机构可能会有不同的标准和方法,这就容易导致贸易争端的产生。

其次,这些措施有时会被滥用,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

一些国家可能会出于保护本国产业的目的,过度使用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对正常的贸易往来造成不必要的阻碍。

再者,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的实施可能会引发贸易报复。

当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的产品采取限制措施时,被限制的国家可能会采取相应的报复措施,从而导致贸易战的升级,最终损害的是双方的利益。

为了应对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各国企业和政府都需要采取相应的策略。

美国目前正在实施的对华反倾销反补贴措施

美国目前正在实施的对华反倾销反补贴措施

对全球贸易体系的影响和挑战
破坏多边贸易体系
美国对华反倾销反补贴措 施可能破坏多边贸易体系 ,导致全球贸易体系的不 稳定和不确定性增加。
引发贸易战风险
美国对华反倾销反补贴措 施可能导致其他国家采取 类似的措施,引发全球贸 易战的风险增加。
挑战全球治理体系
美国对华反倾销反补贴措 施可能挑战全球治理体系 ,引发全球治理体系的变 革和调整。
03
美国对华反补贴措施
反补贴措施的定义和特点
反补贴措施
指进口国政府针对外国政府或企业对 其国内产业的补贴行为采取的限制措 施,以防止这种补贴对国内产业造成 损害。
特点
反补贴措施通常包括征收反补贴税、 发布反补贴令等,其目的是消除外国 政府或企业的不公平竞争行为,保护 国内产业的利益。
美国对华反补贴的历史和现状
美国目前正在实施的对华反 倾销反补贴措施
汇报人: 2023-12-21
目录
• 引言 • 美国对华反倾销措施 • 美国对华反补贴措施 • 美国对华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
影响和挑战 • 中国应对美国对华反倾销反补
贴措施的策略和建议 • 结论和建议
01
引言
背景介绍
中美贸易关系紧张
近年来,中美贸易关系日趋紧张,双 方在多个领域存在贸易争端。
影响。
03
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
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的实施加剧了全球贸易保护主义趋势,可能贸易关系的展望和建议
加强沟通与合作
推动多边贸易体系
促进产业升级和创新
寻求替代市场
中美两国应加强沟通与合作, 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贸易争端 。双方可以寻求达成共识,促 进全球经济稳定和发展。
历史
美国对华反补贴始于20世纪90年代,当时主要是针对中国政府的出口退税政策。近年来,随着中美贸易摩擦的加 剧,美国对华反补贴措施逐渐增多,涉及的产品范围也更加广泛。

反倾销什么意思_反倾销是好还是不好

反倾销什么意思_反倾销是好还是不好

反倾销什么意思_反倾销是好还是不好这篇反倾销什么意思反倾销是好还是不好是一篇神奇的文章,当你看到反倾销什么意思反倾销是好还是不好的时候,说明你的好运即将来临,为你加油!反倾销是什么意思?1、反倾销是什么意思反倾销(Anti-Dumping)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

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2、反倾销是一个金融术语,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

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3、反倾销(Anti-Dumping)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

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4、反倾销(Anti-Dumping)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低制措施。

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5、法律主观:反倾销指我国对倾销的外国商品实施的进行反制的相关措施,包括增加附加税等。

我国《反倾销条例》规定,终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倾销税。

征收反倾销税应当符合公共利益。

反倾销是什么意思反倾销是什么意思反倾销(Anti-Dumping)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

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反倾销(Anti-Dumping)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

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法律分析:反倾销是对外国产品在我国市场上的倾销采取的反倾销措施。

反倾销协定是世界贸易组织合法的贸易保护措施。

国际贸易法中的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

国际贸易法中的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
• 最终裁定与实施措施:调查结束后,调查机关将根据调查结果作出最终裁定。 如裁定存在倾销和损害的事实,将采取相应的反倾销措施,如征收反倾销税、 实施价格承诺等。涉案各方如对裁定结果有异议,可向相关机构提出申诉或进 行司法审查。
02
反补贴措施概述
反补贴定义及目的
反补贴定义
反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国际社会为了抵消或防止另一国政府 对本国产业实施的直接或间接补贴行为,采取的一系列贸易 救济措施。
国际贸易法中的反 倾销与反补贴措施
contents
目录
• 反倾销措施概述 • 反补贴措施概述 • 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比较 • 国际贸易中反倾销与反补贴实践 • 企业应对反倾销与反补贴策略 • 总结与展望
01
反倾销措施概述
反倾销定义及目的
定义
反倾销是指进口国政府为了维护本国 产业和市场竞争秩序,对外国倾销行 为采取的限制性措施。
05
企业应对反倾销与反 补贴策略
了解并遵守国际贸易规则
熟悉WTO规则
企业应深入研究世界贸易组织(WTO )相关协议,特别是《反倾销协议》 和《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确保 自身行为符合国际规则。
关注国际贸易动态
加强内部培训
对企业内部人员进行国际贸易法规培 训,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和应对贸易 争端的能力。
各国实施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情况
01
02
03
04
美国
频繁使用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 ,保护国内产业和市场。
欧盟
对进口产品实施严格的反倾销 和反补贴调查,维护公平竞争

中国
积极应对国外反倾销和反补贴 调查,加强国内产业调整和升
级。
其他国家
如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也 加强了对进口产品的反倾销和

经济法解读贸易法的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

经济法解读贸易法的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

经济法解读贸易法的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在国际贸易中,存在着各种不公平竞争行为,其中包括倾销和补贴。

为了保护国内产业的利益,维护市场秩序,各国普遍采取了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

这些措施的法律依据和解读主要涉及到经济法和贸易法的内容,本文将就这一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一、倾销的定义和法律依据倾销是指企业将产品出口到其他国家,并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销售,从而损害进口国产业的行为。

倾销的法律定义主要出自各国的防倾销法和世界贸易组织(WTO)的相关规定。

比较著名的防倾销法包括美国的《1974年关税法》和欧盟的《欧盟防倾销法》等。

而WTO的《关于实施倾销应对措施的协定》则对成员国在实施倾销应对措施时的要求进行了规范。

从经济法的角度来看,倾销的法律依据主要涉及到反垄断法和价格法。

各国的反垄断法律法规禁止企业通过少数垄断、固定价格等行为进行不正当的竞争。

而价格法主要规定了企业在市场上的定价原则和范围。

二、反倾销措施的实施和影响针对倾销行为,各国通常会采取反倾销措施来保护本国产业。

这些措施包括对倾销产品加征关税,限制倾销产品的数量或者质量等。

反倾销措施的实施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原则,并且需要进行调查和证明倾销的存在和损害。

反倾销措施的实施对于贸易有着重要的影响。

一方面,反倾销措施可以保护本国产业免受倾销的冲击,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

另一方面,反倾销措施也可能引发贸易争端,导致贸易壁垒的出现,给国际贸易带来不确定性和阻碍。

三、补贴的定义和法律依据补贴是指国家或地区为了促进本国产业的发展而提供的经济支持措施。

补贴的种类和形式多种多样,在各国的法律中有不同的定义和界定。

比较著名的反补贴法规包括美国的《1979年关税法》和欧盟的《欧盟反补贴法》。

从经济法的角度来看,补贴的法律依据主要涉及到国家财政法和金融法。

财政法规定了国家财政支出的范围和原则,金融法规定了金融机构的运作规则和贷款政策。

四、反补贴措施的实施和影响针对补贴行为,各国通常会采取反补贴措施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和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进口产品以倾销方式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并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查,采取反倾销措施。

第二章倾销与损害第三条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

对倾销的调查和确定,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负责。

第四条进口产品的正常价值,应当区别不同情况,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一)进口产品的同类产品,在出口国(地区)国内市场的正常贸易过程中有可比价格的,以该可比价格为正常价值;(二)进口产品的同类产品,在出口国(地区)国内市场的正常贸易过程中没有销售的,或者该同类产品的价格、数量不能据以进行公平比较的,以该同类产品出口到一个适当第三国(地区)的可比价格或者以该同类产品在原产国(地区)的生产成本加合理费用、利润,为正常价值。

进口产品不直接来自原产国(地区)的,按照前款第(一)项规定确定正常价值;但是,在产品仅通过出口国(地区)转运、产品在出口国(地区)无生产或者在出口国(地区)中不存在可比价格等情形下,可以以该同类产品在原产国(地区)的价格为正常价值。

第五条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应当区别不同情况,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一)进口产品有实际支付或者应当支付的价格的,以该价格为出口价格;(二)进口产品没有出口价格或者其价格不可靠的,以根据该进口产品首次转售给独立购买人的价格推定的价格为出口价格;但是,该进口产品未转售给独立购买人或者未按进口时的状态转售的,可以以外经贸部根据合理基础推定的价格为出口价格。

第六条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幅度,为倾销幅度。

对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和正常价值,应当考虑影响价格的各种可比性因素,按照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比较。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际贸易的日益繁荣,各国之间的贸易关系变得越来越密切。

然而,贸易摩擦和不公平竞争问题也随之而来。

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和公平竞争的环境,各国采取了一系列的贸易保护措施,其中包括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

反倾销是指一个国家采取措施,限制或禁止进口国家对其国内市场进行倾销行为。

倾销是指一国企业以低于市场价格出售产品,从而获得不正当的竞争优势。

当进口国发现其国内产业受到倾销行为的影响时,可以采取反倾销措施来保护本国产业。

这些措施包括对进口产品征收关税、实施配额限制或采取反倾销税等。

反倾销措施的实施对于保护本国产业和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可以防止不公平竞争,保护国内产业的利益。

倾销行为可能导致国内产业的衰退和失业率的上升,通过反倾销措施,进口国可以有效地遏制倾销行为,保护本国产业的发展。

其次,反倾销措施可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环境。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国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如果不加以限制和监管,倾销行为可能会破坏市场秩序,导致市场失衡和经济不稳定。

然而,反倾销措施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首先,过度使用反倾销措施可能导致贸易保护主义的倾向。

一些国家可能滥用反倾销措施,以保护本国产业为名义,限制进口和扭曲市场竞争。

这种行为可能导致贸易壁垒的增加,阻碍自由贸易的发展。

其次,反倾销措施可能对进口国消费者产生负面影响。

由于反倾销措施可能导致进口产品的价格上涨,消费者可能面临更高的购买成本和较少的选择。

因此,需要在制定和实施反倾销措施时,权衡各方利益,确保公平竞争和市场效率。

与反倾销措施相似,反补贴措施也是一种贸易保护措施,旨在限制或禁止进口国家对其国内市场进行补贴行为。

补贴是指国家对本国企业提供经济支持,以促进其出口或提高其竞争力。

当进口国发现其国内产业受到补贴行为的不公平竞争影响时,可以采取反补贴措施来保护本国产业。

这些措施包括对进口产品征收反补贴税、实施配额限制或采取其他限制措施。

解读国际贸易法中的反倾销与反补贴

解读国际贸易法中的反倾销与反补贴

解读国际贸易法中的反倾销与反补贴国际贸易法是规范国际贸易行为的法律体系,其中的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是保护国内产业免受不公平贸易行为侵害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对国际贸易法中的反倾销与反补贴进行解读,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相关规定。

一、反倾销措施的解读反倾销是指国家通过对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或采取其他限制措施,以应对其他国家出口产品价格低于其正当价值、且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的情况。

在国际贸易法中,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反倾销协定》是最主要的规范性文件。

反倾销的核心目的是防止其他国家或地区通过不正当手段倾销产品,破坏本国产业的竞争力。

反倾销税作为其中的一种措施,可以使进口产品的价格提高,减少竞争压力,促进本国产业发展。

同时,反倾销措施也需要遵守相关国际规则,以确保措施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在反倾销措施的实施上,国际贸易法要求各成员国进行充分的调查,以明确倾销的事实、倾销幅度和对国内产业的损害程度等相关情况。

只有在确有不正当行为存在且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时,成员国才能采取反倾销措施。

此外,反倾销措施必须符合非歧视原则,不能对特定国家或企业实施歧视性对待。

在反倾销争端解决方面,国际贸易法规定了一套争端解决机制,即通过WTO成员之间的谈判和争端解决机构的介入来解决争端。

这为各成员国在争端解决过程中提供了法律和程序保障。

二、反补贴措施的解读反补贴是指国家针对其他国家或地区向本国企业提供补贴导致国内产业受损的情况,采取的反制措施。

WTO的《反补贴协定》是国际贸易法中关于反补贴措施的重要法律文件。

反补贴措施的目的是防止其他国家或地区通过提供补贴导致本国产业无法与其竞争。

补贴可能包括直接给予财政援助、减少税收负担、提供低成本贷款等方式。

反补贴措施可以通过针对进口产品征收反补贴税、实施数量限制等方式实施,以恢复本国产业的公平竞争地位。

反补贴措施的实施也需要遵守相关的程序和原则。

各成员国需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确定补贴的事实、性质和对本国产业的损害程度。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关于制止低价倾销工业品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规定》和加强行业价格自律的通知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关于制止低价倾销工业品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规定》和加强行业价格自律的通知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关于制止低价倾销工业品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规定》和加强行业价格自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计划委员会(已更名),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1998.11.16•【文号】计价格[1998]2330号•【施行日期】1998.11.25•【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平贸易正文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关于制止低价倾销工业品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规定》和加强行业价格自律的通知(计价格〔1998〕23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经贸委,信息产业部、国内贸易局、国家冶金局、国家建材局、国家有色局、国家建材局、国家有色局、国家石化局、国家机械局、国家煤炭局、国家纺织局、国家轻工局:为制止低价倾销的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维护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和正常的价格秩序,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制定了《关于制止低价倾销工业品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发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定》是国家对工业品市场价格进行调控所采取的重要措施,是制止低价倾销工业品的重要规章,具有法律效力。

《规定》的发布实施,对维持正常的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促进整个工业行业的健康发展,形成良好的竞争环境将产生重要影响。

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规定》,依法制止低价倾销,规范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价格行为。

二、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规定》第八条的有关规定和有关产品低价倾销情况,研究提出有关具体品种的行业平均成本,经国家计委同意后,定期向社会发布,作为企业价格自律的警戒线,以约束企业定价行为,防止企业低价倾销。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工业品,仍要严格按照政府规定的价格执行。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受理举报案件,从严查处低价倾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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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法律制度⏹一、倾销与国际反倾销法(一)倾销的概念经济学: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大量抛售商品。

《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反倾销守则》):如果一项产品从一国出口到另一国,该产品的出口价格在正常的贸易过程中,低于出口过旨在用于本国消费的同类产品的可比价格,也即低于正常价格进入另一国的商业,则该产品被认为是倾销。

(国家间的价格歧视)⏹美国《1974年贸易法》:如果某一产品在出口国或在原产国的国内市场上亏本经营,即使该产品的出口价不低于国内市场销售价,但只要出口价格低于该产品的生产成本,同样视为倾销。

----成本倾销。

⏹*案例47(二)倾销的影响从出口国、进口国、第三国考虑⏹有害论⏹有利论(三)国际反倾销趋势⏹从倾销的规模来看,由过去的几个贸易大国指控倾销转变为反倾销全球化趋势。

⏹从反倾销运用的手段来看,由过去单一的关税壁垒转变为以反倾销为主导的多元化的非关税壁垒。

⏹从反倾销的应诉情况来看,由过去怠于应诉转变为积极应诉。

(四)反倾销法⏹反倾销法是进口国为了保护本国经济和本国生产者的利益,维护正常的国际经济贸易秩序,对倾销行为进行限制和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际反倾销法⏹1947年关贸总协定(GATT)第6条----第一个反倾销保护的国际规则。

⏹1967年《反倾销守则》、1973年东京回合多边谈判⏹1994年乌拉圭回合制定《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WTO反倾销规则)WTO的基本原则是法制的统一性。

但世界许多国家没有制定反倾销法律,尤其是发展中国家。

二、我国反倾销现状⏹(一)现状分析1、反倾销调查对象也是重要的贸易伙伴;2、出口产品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品;3、国内企业短期行为较多,容易引发反倾销指控;4、国内企业应诉、起诉少。

(二)法律体系⏹1994年《对外贸易法》⏹1997年《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2002年颁布、2004年修订《反倾销条例》我国对倾销的调查由商务部负责,涉及农产品的会同农业部进行。

三、倾销认定标准⏹(一)反倾销案件申请人资格⏹1、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2、申请者生产的产量总和必须占该相同或类似产品在国内的大部分。

在表示支持申请或者反对申请的国内产业中,支持者的产量占支持者和反对者的总产量的50%以上,应当认定为是由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提出,启动反倾销调查;但表示支持的国内生产者的产量不足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的25%的,不启动反倾销调查。

(17条)⏹(二)反倾销产品品质的认定,即倾销产品是否是相同或相类似产品。

如国内产品与进口产品在原材料、加工过程、外观、物理特征、产品用途及可替换性等方面相同或相似。

(三)倾销事实的认定,即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是否低于其正常价格,且符合关于倾销幅度的规定。

⏹1、出口价:1)实际支付价款;2)不能确定时,以该进口产品首次转售给独立购买人的价格或者商务部根据合理基础所推定的价格为出口价。

2、正常价⏹1)出口国市场价格为可比价格;⏹2)出口到第三国的价格为可比价格;⏹3)生产成本加合理费用、利润为正常价格。

全球已有36个国家相继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

由于欧美等一些国家尚不承认中国为市场经济国家,这样,在进行反倾销调查时,就不会采用产品的国内价格,而是采用第三国的价格来确定产品的正常价值。

3、倾销幅度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幅度低于2%的不认为是倾销。

(四)损害的认定⏹1、倾销产品的数量被调查产品在进口国同类产品的总进口量中所占比例不足3%的,可忽略;但,低于3%的若干国家(地区)的总进口量超过同类产品总进口量7%的除外。

⏹2、倾销产品的价格是否存在大幅度削价,或是否严重压制了进口国相似产品的价格。

⏹3、倾销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国内同类产品的产量、市场占有率、失业人数、工资增长等。

⏹4、倾销产品出口国的生产能力、出口能力和库存等。

⏹(五)倾销事实与危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倾销只需作为造成损害事实的原因之一即可。

四、反倾销调查程序⏹(一)申请1、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有关组织,可以依规定向商务部提出书面申请;2、商务部自行立案。

⏹(二)立案调查商务部在60天内决定是否立案调查。

反倾销调查应当在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结束,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6个月。

可以通过问卷、抽样、听证会、现场核查等方式了解情况。

⏹(三)初步裁定⏹1、临时反倾销税;一般不超过4个月,特殊可延长至9个月。

⏹2、提供担保(保证金或保函)。

⏹3、作出价格承诺(改变价格或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

⏹在作出初步裁定后4—9个月内必须作出终局裁定。

作出价格承诺后,反倾销调查中止或终止。

(四)最终裁定⏹1、征收固定的反倾销税(5年)。

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作出,海关执行。

⏹2、纳税主体: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

3、征税起算时间(1)对临时反倾销措施的期间追溯征收(43条)反倾销税高于临时反倾销税、担保金额的,差额不予收取;反倾销税低于临时反倾销税、担保金额的,予以退还。

(2)对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之前90日内进口的产品追溯征收反倾销税。

条件:1)倾销进口产品有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倾销历史,或者该产品的进口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出口经营者实施倾销对国内产业将造成损害的;同时2)倾销产品在短期内大量进口,并且可能会严重破坏即将实施的反倾销税的补救效果的。

但是立案调查前进口的产品除外。

(五)复审由商务部进行,复审时间为12个月。

⏹1、裁定征收反倾销税后一段时间内,应任何利害关系人的要求,进行复审,降低或提高反倾销税;⏹2、征税5年满后,应申诉方要求进行复审,决定是否继续征收。

(六)行政诉讼⏹1、当事人原告---与反倾销行为具有任何利害关系的个人或组织;被告---作出相应被诉反倾销行政行为的国务院主管部门。

(关税税则委员会)⏹2、受案范围1)有关倾销及倾销幅度、损害及损害程度的终裁决定;2)有关是否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以及追溯征收、退税、对新出口经营者征税的决定;3)有关保留、修改或取消反倾销税以及价格承诺的复审决定;4)依法可以起诉的其他反倾销行政行为。

⏹3)管辖被告所在地高院和指定的中院⏹4)举证责任被告对所作出的反倾销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

五、反倾销措施⏹临时反倾销税⏹价格承诺⏹反倾销税反补贴法律制度一、补贴与反补贴⏹(一)补贴⏹1、补贴的概念及特点补贴是指出口国(地区)政府或者其任何公共机构提供的并为接受者带来利益的财政资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者价格支持。

补贴只有在满足下列三个条件时才成立:第一,补贴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提供;第二,政府提供了财政资助或任何形式的收入或价格支持;第三,补贴使产业或企业得到了利益。

⏹补贴具有几个明确的特点:首先,补贴必须是政府行为;其次,补贴的对象主要是国内生产与销售企业,但不一定仅指出口补贴,包括对国内各产业部门、行业、企业或地区、科研部门的财政捐助和政策信息;第三,被授予方必须实际享受到了利益;第四,补贴应具有专向性,即指成员方政府有选择地、有差别地而非普遍性地给予某一个企业、行业或地区等等⏹2、补贴的形式补贴的方式主要包括政府直接转让资金的行为,政府提供商品或服务或者政府购买商品,对本应征收的税收予以豁免或不予征收等。

WTO《补贴与反补贴协议》认为补贴主要包括●财政资助财政资助包括:(1)政府直接提供资金(如赠款、贷款和资本注入)、潜在的资金或债务的直接转移(如政府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2)政府应征税收的减免;(3)政府提供除一般基础设施之外的货物或服务,或者购买货物。

●收入或价格支持收入或价格支持是政府补贴的另一种形式。

这种支持可能是由法律限定某一种产品的最低价格,也可能表现为一种维持物价的物资储备制度。

●产业或企业得到利益衡量补贴的另一标准是,政府的资助、收入或价格支持使有关产业或企业获得利益。

这种利益是指产业或企业在正常商业条件下不能获得的条件、条款或优惠。

我国《反补贴条例》认为补贴的形式有⏹1)出口国(地区)政府以拨款、贷款、资本注入等形式直接提供资金,或者以贷款担保等形式潜在地直接转让资金或者债务;⏹2)出口国(地区)政府放弃或者不收缴应收收入;⏹3)出口国(地区)政府提供除一般基础设施以外的货物、服务,或者由出口国(地区)政府购买货物;⏹4)出口国(地区)政府通过向筹资机构付款,或者委托、指令私营机构履行上述职能。

⏹3、补贴的专向性1)由出口国(地区)政府明确确定的某些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2)由出口国(地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某些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3)指定特定区域内的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4)以出口实绩为条件获得的补贴。

⏹4、补贴的分类1)补贴分为国内补贴(产品主要用于国内销售)和出口补贴。

2)WTO《反补贴协定》把补贴区分为禁止性补贴、可诉性补贴和不可诉性补贴三种。

禁止性补贴⏹所谓禁止性补贴是指不允许成员方政府实施的补贴,一旦实施,任何受其影响的其他成员方可以直接采取反补贴措施,又称为“红色补贴’。

这类补贴实际上是很明确地专门用于影响贸易的补贴,因此最有可能对其他成员方的利益造成损害。

⏹根据《反补贴协议》第3条的规定,下列补贴为禁止性补贴:(1)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对出口行为的应急补贴;(2)对使用国产产品进行补贴,而对使用进口产品不予以补贴。

⏹禁止性补贴分为出口补贴和进口替代补贴。

出口补贴指法律上或事实上以出口实绩为条件而给予的补贴。

进口替代补贴指以使用国产货物为条件而给予的补贴。

⏹《反补贴协议》附件1具体列举了下列几项属于对出口的补贴行为:(1)政府对出口企业直接给予的现金补贴;(2)给予出口企业的外汇留成或其他类似的鼓励措施;(3)在运输上为出口货物运输提供更优惠的待遇;(4)在生产上和服务上为出口企业提供更优惠的待遇;(5)减免、退回或缓征出口企业应缴或已缴的直接税和社会福利缴款;(6)给予出口企业比内销企业更高的征税基数折扣,以减少出口生产的征税额;(7)对出口企业在生产与销售之间的间接税的征收上予以较内销企业更优惠的减免、退还、缓缴待遇;(8)在按生产流程分级征收的间接税上,给予出口企业较内销企业更优惠的减免、退还、缓缴待遇;⏹;(9)对出口企业因生产出口产品所使用的进口原材料实行进口退税超过进口关税实际征收额,或者在已有部分进口替代之后仍继续实施进口关税的退还;(10)以更优惠的条件向出口生产企业提供信贷担保或保险,这些信贷担保或保险实际上起到了降低出口产品成本的作用;(11)政府给予出口企业的信贷利率低于市场实际利率;(12)对初级产品以外的任何出口产品给予直接或间接补贴,导致其出口售价低于可比的内销价格。

对初级产品的补贴导致补贴国在世界出口贸易中占有不合理的较高份额;(13)以任何形式向出口经营活动和进口替代经营活动所提供的其他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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