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压支架工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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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压支架工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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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压支架工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第1条支架工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第2条液压支架工必须熟悉基本架、过渡架、前置端头支架、超前支架、液压支架(运输)的性能、构造、原理和液压控制系统,掌握本操作规程,并能够按完好标准维护保养液压支架,及懂得顶板管理方法和“工作面作业规程”。

第3条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岗位责任制等有关定。

第4条液压系统所用高压胶管、管接头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使用前要做耐压试验,试验压力不低于使用压力的1.5倍。

第5条液压系统管接头连接用U型卡子必须齐全,严禁用铁丝等其它材料代替,以严防操作时脱管使高压液体伤人。

第6条液压系统在截止阀、隔离阀关闭状态下,严禁操作支架。

第7条支架应保持完好状态,否则不准操作支架。

第8条液压支架工要与采煤机司机密切合作,移架时若支架与采煤机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应要求停开采煤机。

第9条掌握好支架的合理高度:最大支撑高度应小于支架设计最大高度的100mm,最小支撑高度应大于支架设计最小高度的200mm。

当工作面实际采高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应采取措施后再移架。

支架内各立柱机械加长段伸出长度应基本一致,其活柱行程应保证支架不被
“压死”。

第10条支架的管线必须吊挂排列整齐,不得有砸、压、挤、
埋和扭折现象,否则不准操作支架。

第11条更换胶管和阀组液压件时,只准在“无压”状态下进行,而且不准将高压出口朝向任何人。

第12条严禁随意拆除和调整支架上的安全阀。

第13条液压支架工操作时要掌握8项操作要领,做到“快、匀、够、正、直、稳、严、净”即:
13.1各种操作要快。

13.2移架速度要均匀。

13.3移架步距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13.4支架位置要正,不咬架。

13.5各组支架要排成一直线。

13.6支架、刮板输送机要平稳牢靠。

13.7顶梁与顶板接触要严密不留空隙。

13.8煤、矸、煤尘要清理干净。

第14条支架液压控制系统要连接高压过滤站和高精度过滤器
才可使用。

第15条所有工作面人员必须关注支架运行情况,且熟知有关联络信息的含意和规律,正确判断和观察支架的动态,确保人员安全。

2、端头支架
(一)、移架前的准备工作
第1条认真检查各液压管路、管接头、液压元件有无破损,丢
失或卡阻现象,进回液管路是否形成闭式循环通路。

第2条检查阀组有无漏液现象。

第3条检查液压缸与顶梁、体底座的连接是否牢固。

第4条检查各焊接件是否有变形、脱焊现象。

第5条支架的零件、管路系统及其辅助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原
设计要求,不得任意改动。

第6条应检查前、后刮板运输机是否推拉到位。

第7条检查运输巷两帮煤壁及顶板的破碎情况,如有破碎或冒
落时,应及时打切帮柱或抬棚进行支护。

第8条移架前要和四周人员打好招呼,移架的下方和前方不得
有其他人员。

(二) 、移架操作及注意事项
第1条在工作面完成一次工序循环后,即可拉过渡支架,等过
渡支架拉完支撑可靠后,方可拉端头支架。

第2条先移前置端头支架,将前置端头支架顶梁上的前、中、
后立柱同时降下,使顶梁与顶板保持在10--30mm的距离(如遇顶破碎,则应擦顶带压移架),然后将推移千斤顶的操作阀手把打到“伸”位,推移缸活塞杆推出推移前置端头支架,使前置端头支架移动一个移架步距。

第3条完成前置端头支架后,将前置端头支架前、中、后立柱
升起,使顶梁接顶严实(达到初撑力),支架达到不歪斜。

第4条完成前置端头支架移架后,再将后置端头前顶粱的前、后立柱和后顶粱的立柱、护帮千斤顶同时降下,使顶梁与顶板保持10--30mm的距离为宜(如遇顶板破碎、压力大时,则应带压擦顶移架),扳动推移千斤顶操作阀手把到“收”位,让推移千斤顶缸活塞杆收缩,使后置端头移动一个移架步距。

第5条完成后置端头移架后,将顶梁前、中、后立柱升起,同时扳动护帮千斤顶操作阀手把到“升”位,使顶梁接顶严实(达到初撑力),尾梁升起,支架达到不歪斜。

第6条操作移架动作完成后,将各手把打到“零”位,严禁手把处在工作处置。

第7条在降柱移架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前后左右,防止压坏前后刮板运输机的减速机、电动机或挂伤电缆、水管等。

第8条在操作过程中防止液压系统串液,以防发生其它事故。

第9条端头移架工作完成后,及时清理该处的杂物及浮煤,回收的单体柱和绞接梁码放整齐。

3、正常支架
1、移架
(一)移架前的准备工作
第1条检查支架有无歪斜、倒架、咬架,架间距离是否符合规定,顶梁与顶板接触是否严密,支架是否成一直线或甩头摆尾,顶梁与掩护梁工作状态是否正常等,若支架歪架、倒架、咬架时,应立即进行调整处理。

第2条结构件:护帮板、前梁、顶梁、掩护梁、尾梁、侧护板、千斤顶、立柱、推移杆、底座箱等有无连接脱落及螺钉是否松动等。

第3条液压件及控制件:高低压胶管等有无损伤、挤压、扭曲、拉紧、破皮断裂及操作支架时动作灵活可靠。

第4条千斤顶与支架、刮板输送机的连接是否牢固可靠。

前部刮板输送机严禁软联接且前、后部刮运输机是否推拉到位。

第5条照明灯、洒水喷雾装置等是否齐全且闭锁要灵活可靠。

第6条支架有无严重漏液卸载现象,有无立柱伸缩受阻使前梁不接顶现象。

第7条支架的立柱、千斤顶、活柱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时,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8条液压控制系统的所有部件和设备应保证不被水淹浸,不被煤或矸石掩埋,禁止用压力水或乳化液直接冲洗。

若工作发现不正常、故障或损坏的部件应及时处理、更换。

(二)移架
1.各支架操作应对照阀组上图标。

2.动作的维持必须靠手持续按住不松维持,松开则动作就停止。

3.移架前要和四周人员打好招呼,架的下方和前方不得有其它人员。

4.将所移支架前推移千斤顶活塞杆推出,使支架推杆推出。

5.收回被拉支架的护帮板、伸缩梁、侧护板,收回插板。

6.将所要前移支架降柱立柱,使顶梁与顶板保持10--30mm的距
离(如遇顶板破碎冒落现象,应带压擦顶移架或超前移架),同时收
尾梁。

7.抬底座并将所要前移支架的推移千斤顶活塞杆收回,使支架前移,完成移架过程。

8.支架移到位后,将其前后立柱升起,达到接顶严实,支撑有力,并升起尾梁,伸出插板缸及伸缩梁、侧护板和护帮板。

9.移架过程中,应及时微调支架,防止支架间距过大或咬架。

(三)移架注意事项
第1条在手控单动作控制或直接手动液压阀组操作时,绝不允
许相邻的两台支架同时卸压或降柱。

第2条移架前要和四周人员打好招呼,架的下方移和前方不得
有其它人员,特别是成组自动移架时所操作的范围内不得有其它人员。

第3条人员要较长时间停留的支架应实施就地闭锁。

第4条收或伸护帮板时,下方及左右不得有其它人员。

第5条在自动操作中发现故障或不正常,应立即按急停按钮,
立即采取必要措施。

第6条在进行维护、检查和修理时,要闭锁支架控制器。

若人员要在支架上工作,除实施电气闭锁外,还应关闭本架及邻架的截止阀,以防备直接由液压系统发生的误动作。

第7条人员在刮板输送机或采煤机上工作时,应将工作范围内(如采煤机为全长范围,或至少5架)的支架实施就地闭锁并关闭这些支架液路的截止阀。

2、推溜
(一)、推溜前的准备工作
第1条在检查中如遇中部槽脱节、刮板掉道或者支架与刮板机的连接销脱落,应及时处理。

第2条推溜前如发现底不平,推溜工应拒绝推溜。

第3条推溜应在采煤机割煤后15米以外进行。

第4条推溜时刮板输送机的弯曲度在水平方向不得大于1°,垂直方向不得大于3°。

第5条推溜时溜子和煤壁的间距符合本工作面“作业规程”的规定。

(二)、推溜
按照支架阀组上的操作图标直接按推溜键,即完成推溜。

(三)、注意事项
第1条采煤机割煤后,在15米外随机推溜,推移时,几组支架推移千斤顶同时渐次推进,输送机曲率半径不得小于10—15m,谨防出现死弯和脱节,推移后的输送机必须成一条直线。

第2条推移时,操作位置要准确,推移速度要平稳;在推移时,如果阻力太大,推不动输送机,应查明原因再次进行推移,以免损坏设备。

第3条移溜子时应按顺序推移,可根据工作面生产情况,由机头至机尾或机尾至机头,禁止从两头向中间移。

(八)综采维修电工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第1条维修电工必须持合格证上岗作业。

第2条维修电工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防爆标准(GB3836)》中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3条维修电工必须熟悉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设备分布、设备性能及电缆与设备的运行状况。

第4条维修电工必须忠于职守,精心维护,遵守劳动纪律和各种规章制度。

第5条维修电工必须清楚矿井及采掘巷道布置,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和瓦斯浓度,并熟悉出现事故时的停电顺序和人员撤离线路。

第6条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Ω。

煤电钻等手持式移动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电缆芯
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

2、操作及注意事项
第1条接班后对维护采区内电气设备的运行状况,电缆吊挂及保护设施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第2条巡检中发现设备失爆,保护失灵等问题时,要及时进行处理。

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必须停止运行,并向领导汇报。

第3条在采区内检查电气设备时要注意下列事项:
3.1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的风流中,方可停电打开低压电气设备的门(或盖)目视检查,使用电工仪表测试,用导体对地放电。

3.2检查高压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切断前一级开关电源后再进行工作。

3.3在有瓦斯突出或瓦斯喷出危险的巷道内打开设备盖检查时,必须切断前级电源开关后再进行检查。

3.4对带有电容补偿装置电网的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时,必须在停电15分钟后方可开盖,且要在检修前对电网进行放电处理。

第4条从事检修工作时,必须执行停送电制度。

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前一级开关电源,实行机械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标志牌。

送电时,指定专人送电。

禁止不联系盲目送电。

有两组人员在同一供电系统上工作时,要分别挂停电专用牌,要互相联系无误后,方可送电,严禁约定时间送电。

第5条电气设备开盖检查前必须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符合的验电笔验电,确认无电压后进行放电,放电完毕后工作。

第6条电气设备检修应在支护良好,周围环境瓦斯浓度在1 %以下时工作。

电气作业不少于2人、1人监护,1人工作。

第7条在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要保护好隔爆面,所更换的保护组件必须经矿测试组测试。

在检修有电气联锁的开关时,必须切断被锁开关中的隔离开关,实行机械闭锁,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标志牌。

第8条井下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后,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出故障后方可送电。

禁止强行送电或用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第9条发生电气火灾时,必须切断就近电源,用不导电的灭火
器材灭火,并向调度室汇报,按调度指令切断有关电源。

第10条胶带输送机的低速、跑偏、烟雾报警、煤位及温度等保护装置发生故障时应立即进行处理,严禁甩掉保护装置运行。

第11条电气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与检修:
11.1不准任意调整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11.2供电系统的检漏装置必须按规定试验,并填写好记录,严禁甩掉漏电保护运行。

11.3移动变电站低压检漏装置,要每班试验一次,并填写好记录。

11.4在采区内做过流保护整定试验时,应申请瓦检员监护进行。

第12条在采区内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2.1测试仪表由专人携带和保管。

12.2测量时,1人操作、1人监护。

12.3测试地点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

12.4测试设备和电缆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放电。

12.5测试电子元件设备的绝缘电阻时,应拨下电子插件。

第13条严禁带电搬迁设备。

第14条如需停电检修设备时,必须与调度室当班值班人员联系,并办理停电手续,听从调度员统一指挥,检修完毕后报告调度员联系送电。

第15条在特殊情况下,采区电工可以对采区10KV高压电气设
备进行停、送电操作,但不得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修理。

第16条本工作面供电电压为10KV和3300V、1140V,操作时必须按照《高压供电规程》及动力运行部制定的《采煤工作面供用电安全措施》执行。

第17条工作面煤电钻必须设有检漏、短路、过负荷、定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

第18条每天应对检漏装置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试验,有问题立即停电处理。

第19条移变配电点的设备、电缆要有三牌(标志牌、完好牌、责任牌),电缆应吊挂整齐,严禁将电缆置于地上或水中。

第20条拉移变列车时,必须将高压电源断开。

第21条移变开关漏电闭锁整定值,必须按照说明书的规定确定,严禁随意改动。

第22条电缆吊挂必须与高压水管和照明信号、控制电缆、通讯电缆分别挂开并保护0.1m的安全距离。

第23条电工操作高压开关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穿好绝缘鞋。

第24条工作面内的移变、开关及动力电缆的接线盒,都应装设局部接地极,要求用截面不小于50平方毫米的扁铁制成,并垂直打
入地下。

第25条严禁1140V电源与660V电源对接。

第26条设备列车的电缆敷设时必须穿管(橡胶管)加以保护,并挂在平板车侧的电缆钩上。

第27条发生火灾时,必须断开就近电源,用不导电的器材灭火并报调度室处理。

第28条如需停电检修时,必须与调度室值班员联系,并办理手续,听从调度员统一指挥,检修完毕后报调度室联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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