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项制度”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项制”
以“五到位”建设为重点,推进乡级群测群防工作落实。 一是对辖区内居民建房的地质灾害简易评估到位; 二是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到位; 三是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到位; 四是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到位; 五是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监测员落实到位。
一 群测群防相关概念和工作要点
★“十项制度”:2013年
云南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宣传培训 主讲:袁忠玉
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 严格落实群测群防工作责任制
• 为了巩固多年来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取得的工作 成果,2013年1月28日,省政府下发了《进一步 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通知》(云政发 〔2013〕20号),对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 防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
一 群测群防相关概念和工作要点
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以县(市、区)为基本行政单元,以辖区内列入监测预警 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为监测点,按照县(市、区)、乡(镇、街 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组民小组(自然村)四个层次分 级落实责任,对每一个监测点逐一建立健全“十项制度”,形 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防灾减灾运行 体系。
• (7)组织实施县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做好紧急 情况下的临灾避险工作。
一 群测群防相关概念和工作要点
3 群测群防体系应具备的要素
构建一个能良好运行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必须具备六个要素:
• (4)确定群众监测员,开展监测员业务指导、技能培 训和监督考核等工作。
一 群测群防相关概念和工作要点
2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主要任务
• (5)通过实时监测和动态宏观巡查,掌握地质灾害隐 患点(区)的变形情况,在出现灾害前兆时,进行临灾 预报和预警。
• (6)建立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档案、隐患点监 测原始资料档案及隐患区宏观巡查档案,并及时更新。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十项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十项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08•【字号】昆政办[2009]32号•【施行日期】2009.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十项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办〔2009〕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昆明市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十项措施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八日昆明市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十项措施的实施意见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十项重大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08〕103号)精神和我市实际,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十项重大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地震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切实加大监测预报、防震减灾和紧急救援工作力度,全面提高应对地震灾害预防、组织指挥和综合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地震监测预报能力和水平(一)目标任务牢固树立“震情第一”的观念,充分发挥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和群测群防队伍在地震监测预报中的作用,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情动态跟踪、震灾预防工作,准确把握昆明及邻区强震活动趋势,提高短期强震危险性判定的准确性,力争在强震发生之前做出较为准确的短临预测预报。
(二)主要措施1.强化地震预测预报基础理论研究。
加大对昆明地区强震预测预报指标体系、小江断裂带和普渡河断裂带地震活动构造、地震前兆机理与短期预测、震后趋势判断及强余震预测、数字化地震学参数在地震预测预报中的应用、地震数据与信息服务等地震预测预警技术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为震情跟踪、地震短临预测和预警提供科技支撑,提高强震预测预报科技水平和快速应对能力。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的通知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昭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30•【字号】昭政发[2008]32号•【施行日期】2008.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的通知(昭政发〔2008〕3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2008年6月3日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十项重大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08〕103号),对全面加强我省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全面提升市、县区各级抗御地震灾害的综合能力,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地震监测设施的改造和建设,努力提高地震预警预报水平我市地处我国地震活动最强烈的南北地震带东翼,境内地质构造复杂,活动性深大断裂纵横交错,地震活动历来十分频繁,并具有频度高、强度大、灾害重、分布广、灾种多、灾害重叠的特点。
2003年11月15日至2006年8月25日,在不到3年的时间内,昭阳、鲁甸、巧家、盐津、大关先后发生了6次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8.0级特大地震波及昭通,再次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目前,全市防震减灾形势依然严峻。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牢固树立宁可有备无震,不可有震无备的观念,充分认识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完善措施,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本级政府和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直接抓,开展经常性的防震减灾督促检查,加强防震减灾指挥协调机构和地震工作队伍建设,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防震减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抓好防震减灾各项措施的落实,真正做到思想重视、组织有力、责任明确、工作到位。
地质灾害网防治格化管理十项制度
地质灾害网防治格化管理十项制度地质灾害是一种以地壳运动和地质结构不稳定为主要原因,给人类社会带来巨大损失的自然灾害。
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网防治格化管理制度。
下面列举了地质灾害网防治格化管理的十项制度。
1. 指定责任部门和人员:成立专门的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并指定专门负责人,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2. 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进行定期评估,制定相应的预警措施和应急预案。
3. 监测与预警制度:建立地质灾害监测与预警系统,实时监测地质灾害隐患,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前采取防范措施数减灾损失。
4. 技术规范和标准制度:制定地质灾害防治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明确防治措施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提高防治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5. 预防和修复工程制度:制定和落实地质灾害预防和修复工程的管理制度,确保工程的质量和效果。
6. 教育和宣传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
7. 资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的资金保障制度,确保经费的投入和使用。
8. 督查和检查制度: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督查和检查制度,对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9. 信息化管理制度: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的信息化管理制度,实现信息的共享和统一管理。
10. 绩效评估制度: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的绩效评估制度,对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防治措施。
通过制定和落实这十项地质灾害网防治格化管理制度,能够加强地质灾害的预防和防治工作,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地质灾害是一种常见而严重的自然灾害,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网防治格化管理制度。
下面将详细介绍先前提到的十项制度。
首先,指定责任部门和人员是地质灾害网防治格化管理的基础。
成立专门的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并指定专门负责人,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云南省地震局关于印发《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大措施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云南省地震局关于印发《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大措施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为全面加强和提高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有效使用10项重大措施的补助经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规范财务管理,经反复商讨、征求意见,修改完善,《云南省地震局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大措施项目管理办法(暂行)》于2009年5月8日经局务会审定通过。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九日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大措施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面加强和提高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大措施”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依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包括进一步提高地震监测预报能力和水平、全面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全面提高抗震救灾组织指挥和应急救援能力。
项目可细分为若干子项目。
第三条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和问责制。
第二章管理体制及职责第四条项目实行两级管理,云南省地震局为一级管理单位,承担单位为二级管理单位。
承担单位指承担项目的云南省地震局相关事业单位和州市地震部门或者机构。
一级管理包括:云南省地震局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大措施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决策制;项目实施管理组负责制。
二级管理实行承担单位责任制。
第五条项目的组织、协调、控制、监督体系由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实施管理组、审计监督组组成。
(参看云震计发…2009‟50号《云南省地震局关于成立落实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大措施组织管理机构的通知》)第六条领导小组职责(一)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10项重大措施部署及要求;(二)统一部署、指导,以及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控制、监督10项重大措施工作;(三)决策10项重大措施工作的重大事项。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1.28•【字号】云政发[2013]20号•【施行日期】2013.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3〕20号)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近年来,受自然灾害和人类活动加剧的影响,我省重特大地质灾害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
为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基层防灾减灾能力,现将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的重要性我省地质环境复杂、脆弱,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
全省有人居住区域已排查出隐患点近2.14万处、占全国的近1/10,受威胁人口226万人、约占全国的1/6。
在现有财力和技术条件下难以对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
充分发动并依靠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参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全面系统加强动态监测并尽可能做到临灾前提前转移避让,是目前减少灾害损失最重要、最行之有效的办法。
各地、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全民防灾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发动并依靠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参与群测群防工作,坚决把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严格落实群测群防工作责任(一)省直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全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安排、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等有关工作。
(二)州、市人民政府对本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听取群测群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群测群防工作存在问题,推动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主体,负责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和组织实施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群测群防工作制度,制定临灾避险应急预案,认真组织做好日常应急演练,动态跟踪掌握灾害监测情况,组织做好分析研判和预报预警工作,牵头做好监测员的业务指导、技能培训和监督考核等工作。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1.27•【字号】云政办发[2006]19号•【施行日期】2006.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06]19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六年一月二十七日云南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3 预防和预警机制3.1 预防预报预警信息3.2 预防预警行动3.3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4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5 应急响应5.1 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Ⅰ级)5.2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Ⅱ级)5.3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Ⅲ级)5.4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Ⅳ级)5.5 应急响应结束6 部门职责6.1 紧急抢险救灾6.2 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6.3 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6.4 治安、交通和通讯6.5 基本生活保障6.6 信息报送和处理6.7 应急资金保障7 应急保障7.1 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7.2 通信与信息传递7.3 应急技术保障7.4 宣传与培训7.5 信息发布7.6 监督检查8 预案管理与更新8.1 预案管理8.2 预案更新9 责任与奖惩9.1 奖励9.2 责任追究10 附则10.1 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10.2 预案解释部门10.3 预案的实施1 总则1.1 编制目的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云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地质灾害处置规定》等,制定本预案。
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 建设情况汇报**县位于云南省西北部,青藏高原南缘,横断山脉,腹地,全县面积11613平方公里,是云南省国土面积第一大县,全县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境内山脉南北走向,山高谷深,金沙江从西北入境,东南流出,**县既是一个以藏族为主体多民族杂居的边疆民族贫困县,又是我省地质灾害较为严重的县份之一。
受构造作用和河流切割作用的影响,域内分布着大小地质灾害点343个,其中泥石流沟178条,滑坡101个,崩塌22个,潜在不稳定斜坡42个。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设活动的加剧,在自然和人为双重作用的影响下,县域内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时有发生,我县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在我局的重视和积极开展下,自2003年以来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近年来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和《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通知》精神,积极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机制和体制建设,按照“十有县”(即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的标准,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使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得到有效提高,现就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情况作如下汇报:1、有组织:在县人民政府的重视下,及时成立以李树龙副县长为组长、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香政办发[2010]78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由罗星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孙甸昆、朱晓萍等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与各乡镇国土所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确保安全渡汛。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发云南省县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建设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发云南省县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建设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03.04.16•【字号】云国土资环[2003]66号•【施行日期】2003.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发云南省县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建设指导性意见的通知(云国土资环[2003]66号2003年4月16日)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为了认真贯彻我省地质灾害防治“三为主”方针和“四结合”原则,切实推进各地、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的建设,落实好国土资源目标责任制,现将《云南省县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建设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发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并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我省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份,近年来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居全国之首。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高度,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责任感,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大力推进县级群测群防系统建设。
二、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要尽快将《意见》下发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并按照《意见》提出的四点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将群测群防系统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三、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要结合《意见》的下发,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基层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群测群防工作的积极性和防灾意识,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的作用,尽可能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附件:1、云南省县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建设指导性意见2、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3、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二00三年四月十六日附件1云南省县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建设指导性意见我省山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认真贯彻“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和“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相结合”的“四结合”原则。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制度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制度**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制度为加强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责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度各镇、办事处应于每年5月20日以前完成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主要内容应包括:应急抢险的指挥机构、分工情况;抢险救灾人员的组织、应急、救援装备、资金、物质的准备;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行动方案;地质灾害发生后的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二、严格落实地质灾害“三查”制度制度规定:每年5月1日至5月30日、6月1日至10月30日、11月1日至12月10日,分别进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
市局根据各镇、办事处上报的核查结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核实,对地灾点按危害程度、稳定状态划分等级,重新排序,指导调整群测群防措施。
三、健全完善“两卡”制度:“工作明白卡”要做到一点一卡;每个灾害点的“避险明白卡”要做到每户一卡。
四、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每年6月1日至10月31日的突发天气实行24小时值班。
通过执行汛期值班,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及时通报地质灾害发生情况,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准确依据。
五、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通过强化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及时掌握地质灾害点变化情况,为各级政府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提供有效依据。
六、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在地质灾害发生后,或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险情时,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有关技术单位对该地质灾害发生地点或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应急调查,查清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规模、影响的范围、发展趋势,有无继续发生灾害的可能,以及需要采取的防治措施等调查活动。
并根据调查情况,给各级党委、政府及时提供科学的防治措施和建议,七、认真落实灾情报告制度1、速报制度: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灾情上报管理工作,使各级领导准确、及时地了解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并及时有效地组织做好抢险救灾,发生一般地质灾害、较大级地质灾害和重、特大地质灾害后,镇(街道办事处)国土所、市局要在规定的时间,按规定的程序分别向上级及时报送灾害信息。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18•【字号】云政发[2010]172•【施行日期】2010.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0]172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我省地质环境复杂、脆弱,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
近年来,受气候、生态环境、人类活动等因素的影响,地质灾害呈现出多发易发态势,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危害。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具体行动,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也是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省人民政府决定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争“十二五”期间全省地质灾害年均损失比“十一五”降低15%,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口减少20%;“十三五”期间全省地质灾害年均损失比“十二五”降低 20%,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口再减少30%。
现就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坚持“以预防滑波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和“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的“四结合”原则,加快推进实施十项重大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投入设立专项防治资金。
按照争取国家支持一部分、省投入一部分、州(市)自筹一部分的原则,每年全省筹集不少于10亿元的专项资金,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其中,省每年安排5亿元,争取国家支持3亿元,州(市)自筹2亿元左右。
专项资金年初由省国土资源厅和省财政厅牵头落实到位,设立专户,专账管理,统筹安排,专款专用。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07年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07年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07.04.29•【字号】•【施行日期】2007.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07年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各州、市人民政府: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落实责任制,细化措施,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实施,对《方案》中提出的重要区、点加以防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2007年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二OO七年四月二十九日附件2007年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一、2006年度地质灾害概况2006年云南省发生地质灾害1203起,其中特大型地质灾害2起,大型地质灾害1起,中型地质灾害17起。
受灾严重的地、州有怒江、大理、昭通、临沧和红河,地质灾害造成46人死亡(不含盐津地震中诱发次生地质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11人失踪,交通、通讯、房屋、农田和水利设施破坏严重,直接经济损失约2.82亿元,属平灾年。
与2005年相比,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规模与频度处于同一水平。
年度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特点是:地质灾害高发期是6-10月,7月发生灾害21起,为全年最高,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与强降雨(雪)和地震关系较密切。
典型灾害:(一)盐津县崩塌、滑坡灾害7月22日上午9时10分,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发生5.1级地震,地震诱发大量崩塌、滑坡灾害,造成14人死亡,内昆铁路中断。
8月25日,盐津县再次发生5.1级地震,地震诱发的次生地质灾害导致2人死亡。
(二)建水县大箐沟泥石流灾害6月上旬,建水县境内出现连续降雨天气,6月9日下午大箐沟流域出现局地暴雨,激发大箐沟发生泥石流灾害,冲毁大货车4辆、小轿车1辆、骡马7匹、沟底矿工工棚;掩埋牛滚塘铅锌矿45号坑,并导致18名矿工困于坑道内。
云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云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云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规范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和《云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3-2020年)》(以下简称《综合体系建设方案》)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中央财政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并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治理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治理项目管理坚持以下原则:(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二)急重优先、逐步实施;(三)分级负责、属地为主。
第四条治理项目管理包括项目核查筛选、勘查可研、投资评审、立项审批、施工设计、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后期管护、监督检查等各工作阶段的管理.各工作阶段的管理实施细则或规定,省国土资源厅另行制定.第五条治理项目技术工作实行资质管理制度,治理项目技术质量管理实行专家咨询和评审论证制度,治理项目组织实施实行项目法人、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信息公开、竣工验收和决算评审、审计、专项核查、责任追究等制度。
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持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与其承揽的治理项目级别、类型相对应的甲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相同的不同施工、监理单位,不得承担同一治理项目的施工和监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省级国土资源、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一)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职责1、省国土资源厅主要职责(1)组织制定和完善治理项目管理办法及配套的核查筛选、招投标、勘查可研、施工设计、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后期管护等实施细则或规定;(2)会同省财政厅编制省级年度治理项目与资金预算计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及时下达治理项目任务;(3)组织审查勘查及可行性研究、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技术报告,组织治理项目前期工作招标,制定施工、监理招标工作实施方案;(4)组织、协调、指导治理项目实施;(5)组织开展治理项目监督检查,上报督查报告;(6)协调解决治理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7)组织特大型治理项目的竣工验收.省国土资源厅成立省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指挥部,对治理项目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和协调指挥。
云南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项制度”[详细]
二 严格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项制度”
1 分级负责制度——层层签订防灾责任书
• (1)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 (2)签订防灾责任书。 • (3)总结及奖惩。
• 对及时发现地质灾害隐患,有效预警并及时上报,成 功避免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监测员,给予表彰 奖励。对责任心不强、不履行工作职责的监测员,应 给予及时提醒或由村民重新推选;对玩忽职守、工作 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其责任。
二 严格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项制度”
1 分级负责制度——谁诱发,谁负责
• 人为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企事业单位要主动接受当地 政府和国土资源等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认真落实地 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各类矿山企业要重点做好矿区及 其周边地区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工作,全面落实群测 群防工作要求,对因采矿诱发的地质灾害负全责。
一 群测群防相关概念和工作要点
基本背景
★ 起源: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八仙镇,开创先河
群众自发组织、落实监测人和责任人、制定具体的预警方式
★ 雏形:江西省 1998年
全省范围开展宣传和培训。对已调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区 插上小彩旗,以示警告。
★ 推进:1999年
开展县(市)调查以来,开始有组织、有计划地探索推进地质灾害群 测群防体系建设与运行模式。
群测群防网络是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一种组织形式。
群 测 群 防 体 系 构 成
一 群测群防相关概念和工作要点
2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主要任务
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责任主体,负责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和组织实 施工作,群测群防体系主要任务:
• (1) 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建、水利、 铁路、交通运输、教育等部门结合地质环境状况组织 开展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调查,查明地质灾害发育 状况、分布规律及危害程度,确定纳入监测巡查范围 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区),编制监测巡查方案。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的十项重大措施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的十项重大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02•【字号】云政发[2008]103号•【施行日期】2008.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的十项重大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08]103号)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现将《关于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的十项重大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对于有效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思想,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项措施,真正做到思想重视、组织到位、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全面提高应对地震灾害的组织指挥水平和综合处置能力。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分析本地、本部门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此基础上,根据省人民政府确定的事项重大措施方案,切实将各项任务分解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人,扎扎实实抓好工作落实。
省级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落实各自职责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务必于2008年6月底前报省人民政府。
云南省人民政府二00八年六月二日关于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的十项重大措施今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县境内发生8.0级特大地震,给当地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
云南地处印度洋板块与欧亚板块碰撞带东侧,部分县(市、区)处在地震断裂带上,地震活动较为频繁,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的任务十分艰巨。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江市继续深入推进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江市继续深入推进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地质矿产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丽政发[2013]10号【发布部门】丽江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02.27【实施日期】2013.02.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江市继续深入推进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丽政发〔2013〕1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现将《丽江市继续深入推进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丽江市人民政府2013年2月27日丽江市继续深入推进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工作方案(2013-2017年)为继续深入推进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大措施,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云南省继续深入推进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和《丽江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背景(一)10项重大措施取得的主要成就2008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十项重大措施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丽政发〔2010〕1号,以下简称10项重大措施)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呈现持续科学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
主要表现为:地震监测预报基础进一步夯实,抗震设防工作深入开展,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全面实施,农村地震民居安全工程顺利实施,道路抢通保通工作有效开展,水利设施除险加固工作全面实施,救援物资保障工作得到加强,各专业应急队伍基本组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稳步推进,灾害应急救援体系逐步完善,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不断涌现。
10项重大措施实施以来,先后成功应对了2012年宁蒗“6·24”5.7级地震和多次有感地震、以及发生在周边的宾川平川5.0级等地震,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地震抢险应急、恢复重建工作,积累了地震应急工作经验,提升了应急工作水平,有效减轻了地震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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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有手段: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了简易监测仪器,监测人员配备了预警工具。
10、有警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大隐患点设有警示标志、帖有宣传画,前兆发生 时群众能得到预警信息。
一 群测群防相关概念和工作要点
• 地质灾害监测员的选定条件:
• (1)具有一定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能较快掌握简易 测量方法;
• (4)确定群众监测员,开展监测员业务指导、技能培 训和监督考核等工作。
一 群测群防相关概念和工作要点
2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主要任务
• (5)通过实时监测和动态宏观巡查,掌握地质灾害隐 患点(区)的变形情况,在出现灾害前兆时,进行临灾 预报和预警。
• (6)建立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档案、隐患点监 测原始资料档案及隐患区宏观巡查档案,并及时更新。
二 严格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项制度”
2 应急预案制度——地质灾害隐患点(区)的撤销
• 已经实施工程治理、搬迁、土地整治和经监测反 映已稳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区),应当报经原 批准机关批准撤销。
二 严格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项制度”
3 监测员管理制度——地质灾害监测员的选定条件
• 以有地质灾害隐患的自然村为单位,采取公开推选的办法, 每个村由村民推选2名责任心强、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群众 公认的村民,经村(居)委会认可,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 办事处审批同意后,担任地质灾害监测员,村民对监测员工 作有监督权。
一 群测群防相关概念和工作要点
2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主要任务
• (2)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明确各部门在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建立防灾责 任制。
• (3)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隐患点(区)防灾 预案,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 组织日常应急演练,建立各项防灾制度。
在哪干? 谁来干?
干什么? 怎么干
一 群测群防相关概念和工作要点
4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当前的工作重点
深入贯彻2013年1月2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 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 作的通知》(云政发〔2013〕20号),认真落 实“十项制度”。
主要内容
一、群测群防相关概念和工作要点 二、严格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4、有预案:对本县级辖区内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应急预案。
5、有制度:有地质灾害汛期值班、灾(险)情速报、应急处置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有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
6、有宣传:在“地球日”、“土地日”、和“防灾减灾日”,有针对群众和中小学 生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7、有预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气象部门联合开展了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 并通过电视等传媒和通讯手段向有关人员传播。
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听取群测群防工作情 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群测群防工作存在问题,推动防治 工作顺利开展。
二 严格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项制度”
1 分级负责制度
• 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主
体,负责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和组织实施工作,并结合本地 实际,建立健全群测群防工作制度,制定临灾避险应急预 案,认真组织做好日常应急演练,动态跟踪掌握灾害监测 情况,组织做好分析研判和预报预警工作,牵头做好监测 员的业务指导、技能培训和监督考核等工作。
二 严格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项制度”
2 应急预案制度——地质灾害隐患区的确定
• (1)居民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的坡肩及坡脚地带; • (2)居民点邻近自然坡度大于25°的斜坡及坡脚地带; • (3)居民点上游汇水面积较大的沟谷及沟口地带; • (4)有居民点的江、河、水库侵蚀岸坡的坡肩地段; • (5)受人类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潜在威胁的地带。 • 已经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区)由县级人民政府在当
年的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中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 系。当年新发现并确定的隐患点(区),由县级人民政 府国土资源部门明确并纳入下年度的年度防治方案。
二 严格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项制度”
2 应急预案制度
• 列入群测群防网络体系中的每一个监测点应编制单项 应急预案,预案主要明确监测人员、报警信号、转移 路线、安全避灾场所等事项,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前 兆或出现险情,要立即启动单项预案,即时报警,快 速转移受威胁群众至安全地带。
二 严格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项制度”
2 应急预案制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主要内容
• 县级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由县级国土资源部 门会同水利、交通运输、住建、气象等相关部 门编制,主要内容包括:
• 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情况 • 地质灾害威胁的主要对象和范围 • 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 地质灾害监测、防灾责任人。
★ “十有县”建设:2009年
以“十有县”建设为重点,推进县级群测群防工作落实。
一 群测群防相关概念和工作要点
“十有县”
1、有组织:成立以分管县(市、区)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 作领导小组。
2、有经费规划已经县(市、区)政府批准实施。
一 群测群防相关概念和工作要点
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以县(市、区)为基本行政单元,以辖区内列入监测预警 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为监测点,按照县(市、区)、乡(镇、街 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组民小组(自然村)四个层次分 级落实责任,对每一个监测点逐一建立健全“十项制度”,形 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防灾减灾运行 体系。
群测群防网络是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一种组织形式。
群 测 群 防 体 系 构 成
一 群测群防相关概念和工作要点
2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主要任务
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责任主体,负责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和组织实 施工作,群测群防体系主要任务:
• (1) 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建、水利、 铁路、交通运输、教育等部门结合地质环境状况组织 开展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调查,查明地质灾害发育 状况、分布规律及危害程度,确定纳入监测巡查范围 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区),编制监测巡查方案。
• (7)组织实施县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做好紧急 情况下的临灾避险工作。
一 群测群防相关概念和工作要点
3 群测群防体系应具备的要素
构建一个能良好运行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必须具备六个要素:
(1)确定监测点(区) (2)建立防灾责任制 (3)选定群众监测员 (4)编制预案 发放“两卡” (5)实施监测 临灾避险 (6)建立档案和信息系统
二 严格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项制度”
1 分级负责制度——谁诱发,谁负责
• 人为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企事业单位要主动接受当地 政府和国土资源等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认真落实地 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各类矿山企业要重点做好矿区及 其周边地区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工作,全面落实群测 群防工作要求,对因采矿诱发的地质灾害负全责。
各地要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 害群测群防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3﹞20号)的安排 部署,在系统分析、总结2003年以来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 防工作取得经验教训基础上,健全完善分级负责制度、应 急预案制度、监测员管理制度、“两卡”发放制度、巡查 监测制度、汛期值班制度、灾(险)情速报制度、宣传培 训制度、应急演练制度、经费补助制度等地质灾害群测群 防“十项制度”,并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 试点:江西宜丰县 2000年
以县(市)调查区划成果为基础,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试 点示范。
一 群测群防相关概念和工作要点
★ 标准:2001年
制定发布《县(市)地质灾害调查实施细则》,明确规定 在开展调查的县(市)建立群测群防体系。
★ 预警:2003年
以县市地质灾害调查成果为基础,建立地质灾害预警预报 体系,并与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密切结合。
“十项制度” 三、地质灾害监测员监测及避险工作
二 严格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项制度”
1 分级负责制度
• 省直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全
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按照职能职责做 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安排、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等 有关工作。
• 州、市人民政府:对本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统一管理本地
地质灾害监测员,组织做好本地灾害隐患的动态监测预 警工作,及时收集上报隐患点监测记录和群测群防有关资 料,组织做好紧急情况下的临灾避险工作。
二 严格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项制度”
1 分级负责制度
• 地质灾害监测员:负责本村(自然村)地域内隐患
区巡查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监测预警工作,认真做 好监测数据记录汇总并及时上报;向受灾害威胁的村民发 放避灾明白卡,规定预警信号,配备预警器具,落实并熟 悉临时避灾场所和撤离路线;一旦发现危险情况,及时向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报告,并指挥村民做好自救 互救,危急情况下可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群众转移避灾。
主要内容
一、群测群防相关概念和工作要点 二、严格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十项制度” 三、地质灾害监测员监测及避险工作
一 群测群防相关概念和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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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 县(市)、乡(镇)两级人民政府和村(居) 民委员会组织辖区内受地质灾害威胁或造成地 质灾害隐患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在国土资 源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下,通过开展 宣传培训、建立防灾制度等手段,组织群测群 防人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调查、巡查、简 易监测,发现险情及时报警,实现临险、临灾 条件下有效避险、避灾的一种主动减灾措施。
二 严格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项制度”
1 分级负责制度——层层签订防灾责任书
• (1)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 (2)签订防灾责任书。 • (3)总结及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