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二讲 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

(三)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劳动立法
土地革命时期: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 共和国劳动法》
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晋察冀边区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 劳动保护堑行条例》。
解放战争时期: 1948年第六次全国劳动大 会 《关于职工运动当前任务的决议》提出 最低工资标准
二、新中国时期的劳动立法
二、劳动法的产生过程
▪ (一)劳工法规阶段(国家干预阶段或资本主义 原始积累阶段)
▪ 16世纪欧洲圈地运动 “羊吃人”
▪ 为吸引雇佣劳动者,稳固劳动关系,国家颁布了 一些规定最短工时、强迫劳动、限制工人结社等 为内容的法律规范。
▪ 英王亨利 对流浪者给予鞭打,再度流浪,则予 以逮捕,三度流浪,则处死。
第二讲 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一节 劳动法的产生
一、劳动法产生的前提 劳动法产生的前提——劳动关系 马克思——“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 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创造法律,不是在 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 劳 动 关 系 产 生 的 前 提 —— 劳 动 力 与 生 产 资料分别归属于不同的主体
3、国际劳工局
国际劳工组织的常设秘书处,对理事会负责。职 责:起草国际劳工公约、建议书及有关文件,负 责征聘和指导国际劳工组织在世界各地进行技术 合作的专家,与各国政府保持联系并进行合作等。
二、国际劳工组织的立法
国际劳工组织立法又称为国际劳工标准, 是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与劳动者有关的最 低标准。主要包括两种形式:公约和建议 书。公约184个,建议书194个。
三是保护平等权:1958年《歧视公约》、 1951年《同工同酬公约》
四是关于禁止使用童工:1973年《最低就 业年龄公约》、1999年《禁止和立即行动 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公约》
资本主义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

德国: 1919 年,《魏玛宪法》+ 《工作时间法》、《失业救济法 德、意、日法西斯政权建立后, 保障劳动者基本权利的劳动立法 》、《集体合同法》等 被完全废止 确立 8 小时工作日,允许工人 参与工厂管理,扩大被保险人 1934年《国民劳动秩序法》(主 仆关系、延长工时、取消休假、 的范围 强制劳动)
1802 年,英国
命,成为“世界工厂”
人类劳动进入新时期
《学徒健康 与道德法》 —— 标 志 着 现 代劳动法的诞 生
自此,人类劳动中形成 了相对稳定的关系:劳 动关系 不平等
真正原动力:工业革命蓬勃 发展VS工人运动此起彼伏
自由竞争阶段(19C后半期)的劳动立法
典型:英国
1.“工厂法” 的确立与完善
5.社会的进步,城市的发展也推动了劳动者的进步(权利意识 加强、素质提高等)
未来劳动法发展方向预测
法制化水平不断加强,劳动法体系进一步完善
劳资力量对比将由极不平衡向趋于平衡发展
中国的经济发展是劳动法逐渐成熟的极大推动力
工会将发挥更大作用
《集体合同法》将会最终推出
较大型企业将建立自己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
工人运动持续高涨
劳动法发展的趋势及启示
趋势:曲折发展,缓慢进步 启示:
1.劳动法发展并非一蹴而就,切勿急功近利 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权利斗争一直在 进行着,不可一方独大,而要追求动态平衡 3.工会要发挥其真正作用,代表工人的真正利益
4.世纪格局的变化,国家的强大,战争等因素对劳动法的发展 有着极大的
01
现代劳动立法的开端
自由竞争阶段的劳动立法
02
第二章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

4、柏林会议是第一次由各国政府正式派出 代表讨论国际劳动立法的会议。 5、1919年6月,国际劳工组织正式成立, 国际劳动立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柏林会议于1890年3月召开,有15个国家参 加。但由于所通过的议案内容过于空泛, 而且缺乏国际公约的效力,所以并没有付 诸实施,然而,柏林会议是第一次由各国 政府正式派代表讨论国际劳动立法的会议, 因此,对于促进国际劳动立法的产生仍然 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 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劳动法的产生 (一)前提 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分别归属于不同主体, 即劳动力的所有者和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或 占有者不是同一主体,双方主体为实现劳 动过程才会形成劳动关系。
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并不具备劳动法产生的 前提。到了资本主义原始积累阶段,农民被 驱出土地而成为除了载于自己人身的劳动力 以外一无所有的自由人,生产资料被集中于 少数人也即资本家手中。 无产者为谋生存,只得把自己的劳动力出卖 给资本家使用,以取得用于购买生活资料的 工资;资本家为使资本增值,就必须以支付 工资的方式购买无产者的劳动力,使之与其 生产资料结合,以实现劳动过程。至此,才 大量出现了劳动关系,从而具备了劳动法产 生的前提。
国际劳动立法的形式包括( A.国际劳工组织章程 B.国际劳工公约 C. 建议书、区域性有关文件 D. 联合国有关文件
)。
国际劳工组织的组织机构主要有 ( )。 A.国际劳工大会 B.理事会 C.仲裁局 D.国际劳工局
在国际劳工各种组织和会议上,各国 代表团必须由( )各方代表组 成。 A.政府 B. 雇主 C.工会 D.工人
(7)关于疾病、年老、失业及综合性社会 保障方面的规定; (8)关于集体谈判与集体合同的规定; (9)关于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的规定; (10)关于劳动检查与劳动行政方面的规 定等。 (11)关于移民工人、土著工人、非本部 领土工人、海员、渔民、内河航运工人等 特殊问题的规定。
劳动法 第二章 劳动法概述

3.劳动法的兴起—— 独立劳动法阶段(20世纪以来)
法国《劳动法典》(第一卷,1910年)、 《苏俄劳动法典》(1922年)、美国《国家
劳动关系法》(1935年)等。
各国劳动法相继脱离民法,开始独立发 展,并在世界各国普及。
二、中国劳动立法
(一)旧中国的劳动立法
(二)新中国的劳动立法
(一)旧中国的劳动立法
(3)国际劳工公约的批准情况
(二)劳动服务关系
(三)劳动团体关系
(四)劳动争议处理关系
第三节
劳动法的地位
一、劳动法地位的含义
是指劳动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 位,即劳动法在法律体系中是否属 于一个独立法律部门以及它与其他 法律部门有何关系的问题。
二、关于劳动法地位的分歧
(一)劳动法是社会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二)劳动法是经济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二)国际劳工组织的劳动立法
1. 国际劳工组织简介
1919年成立。是联合国下属的负责
全世界劳工事务的专门机构 。
国际劳工组织的宗旨 :通过促进
全世界劳动条件的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提 高,最终在实现社会正义的基础上建立 世界的持久和平。
国际劳工组织的基本原则:
(1)劳动不是商品; (2)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是不断进步的必要条件; (3)任何地方的贫穷对一切地方的繁荣构成危害; (4)反对贫困的斗争需要各国在国内以坚持不懈 的精力进行,还需要国际间作持续一致的努 力,在此努力中,工人和雇主代表享有和政 府代表同等的地位,和政府代表一起参加自 由讨论和民主决议,以增进共同的福利。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 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 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 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 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 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四章 我国劳动法的历史

第四章我国劳动法的历史学习目的和要求:了解旧中国劳动立法概况,理解和掌握建国后劳动立法的发展经历了哪几个阶段以及各个阶段劳动立法的主要特点,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颁布对我国劳动立法的重要意义。
教学方式:以讲授为主教学时间:主要内容:第一节建国前我国的劳动立法第二节建国后我国的劳动立法第一节建国前我国的劳动立法一、国民党政府的劳动立法我国20世纪初期产生了劳动法。
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劳动法规定北洋军阀政府农商部公布的《暂行工厂规则》,这是旧中国第一部工厂法。
这个法规是“二七”惨案以后,军阀政府为了缓和工人斗争情绪而制定的,这一规则虽然公布了,但并未付诸实施。
1929年国民党政府颁布了《工厂法》作为调整劳资关系的基本法,但实际上也未付诸实施。
后又相继制定了《工厂法实施条例》、《团体协约法》、《工厂检查法》等。
这些法规虽然也规定了八小时工作、休假、劳动保护等制度,实际上在当时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里,这些规定是不可能真正贯彻执行的。
二、劳动立法运动的开始和继续中国共产党从成立时起就十分重视劳动立法工作。
1921年7月7日成立了全国职工运动的领导机关——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
自1922年至全国解放前夕,共召开了六次全国劳动大会,为争取劳动立法进行了长期斗争。
“劳动立法运动”开始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拟定了劳动立法原则和劳动法大纲,就劳动者的劳动权、罢工权、组织工会权、休息权、劳动保护与劳动保险权、劳动报酬权、受教育权等提出了原则要求。
1924年,在中国共产党的推动下,当时的广东革命政府颁布了《工会条例》,内容包括:承认工会地位、承认工会对雇主有团体契约权、要求雇主开联席会议承认工会有参与仲裁劳动争议的权利、承认工会有罢工权、承认工会对雇主有参与决定工作时间及改良劳动条件权,等等。
这个条例得到了工人群众热烈拥护,对推动当时的工人运动起了极大作用。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曾在当时的革命根据地颁布了许多保障工会权利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法规。
劳动法的起源和发展

劳动法的起源和发展工人阶级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产和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
然而,在工业化初期的社会中,工人们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没有足够的保障和权利。
于是,在人们的异化和反抗中,劳动法这一重要的法律体系开始逐步建立起来。
一、劳动法的起源在英国工业化的初期,工人处于严重的经济困境中。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法律安排开始形成,以确保工人的权利和利益得到保护。
1833年,英国通过了《工厂法》,这是世界上第一部保护工人的法律。
该法规定禁止雇佣儿童进行危险工作并规定工作时间。
此外,更多的法律规定接踵而至,逐渐保障安全,工资和劳动条件,这些应该是所有劳动者都有权利享受的。
在19世纪的欧洲,工人们联合起来,斗争并争取他们的利益和权利。
美国的劳动法历史可以追溯到19世纪中叶,当时一些工会组织一直在竭力争取雇主的相关议题,主要涉及工时安排和报酬水平。
美国《惠特尼劳工法》和《福鲁格劳工法》则是美国维护工作者权益之路的里程碑。
二、现代劳动法的发展随着工人队伍不断壮大,劳动法逐渐发展成为一项更加广泛的法律体系,其范围涵盖了劳动标准、雇佣和解除关系、薪酬等多方面。
这些法律实体旨在保护工人的权益,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条件,以及避免不公平的雇佣行为。
在全世界范围内,每个国家和地区都有自己的劳动法和相关法规。
例如,在中国,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期,劳动法不断完善和修订。
截至2019年,中国通过了四部《劳动法》(分别于1994年、2008年颁布),三部《劳动合同法》(分别于2007年、2013年颁布),为中国的工人阶级提供了广泛的保护和支持。
这反映出了不断提高工人福利、保障工人权益的劳动法发展趋势。
三、新兴劳动模式与劳动法的迎合随着信息技术的革新和全球化趋势的加速发展,劳动模式的内容也在发生改变。
新型的劳动力更多地倾向于无固定期限和无常规工作时间的自由职业工作。
这些新的劳动模式,如平台经济和分享经济,给劳动法的调整带来了挑战。
劳动法颁布时间

劳动法颁布时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与社会的不断进步,对于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自1988年正式颁布以来,已经成为我国劳动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从《劳动法》的颁布时间、历史背景及产生的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劳动法》颁布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在1987年12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于1988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
经历了多次修订,目前的最新版本是在2018年12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修订)》,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劳动法》颁布的历史背景1980年代初,我国经济改革进入了初期阶段。
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力市场相应地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如失业率高、劳动力流动性大、工资低等。
同时,劳动者在经济改革中的地位与权益也受到了严重侵害,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出现,劳动者在用工权利、工资待遇、保险福利等方面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劳动法》的颁布实施,正是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的迫切需求。
三、《劳动法》产生的社会影响1. 劳动者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劳动法》在用工权利、工资待遇、保险福利等方面对劳动者的权益作了详细规定,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劳动者在用工中获得更多的安全保障。
2. 促进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劳动法》对劳动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条件、安全保障等方面作了规定,解决了劳动者所需的基本条件,创造了更好的劳动环境和生活条件,使劳动者到工作岗位上更加积极、努力地工作,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3. 促进了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劳动法》规定的劳动条件和保障措施,能够促使企业改进和提高管理水平,保护企业经营和管理的合法权益,增强企业的活力和发展能力,进而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四、未来《劳动法》的发展趋势当前,我国面临着劳动力市场与经济形势的快速变化,劳动者权益保障面临新的挑战。
第四章 劳动法和保障法的历史沿革

其原因有二:(1)众多大垄断企业的影响。(2)经过20世纪20年代的经济危机,美国人开始意识到政府干预的作用。
(二)社会保障法的发展
1.《贝弗里奇报告》《贝弗里奇报告》提出社会保障制度的六项原则:
(1)建立统一的收益替代率;(2)建立统一的缴费率;(3)统一管理,费用的收缴和发放由一个社会保险基金会负责;(4)受益保障性,即在受益额和时间方面维持一个基本水平;(5)综合性,即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协调;(6)分门别类,对不同地区和类别的受益者区别对待。贝弗里奇教授因设计了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保障制度而被称为“福利国家之父”。
(一)国际劳动立法的开端1900年,在法国巴黎成立了国家劳动立法协会。到2002年,国际劳工组织共通过了182个公约和193个建议书。
(二)国际劳工公约和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劳工公约是国际劳动立法的主要形式。
国际劳工组织的总部设在日内瓦,至今已拥有178个会员国,是世界上最具有代表性的国际组织之一。
公积金制度。
公积金制度源于新加坡。该制度以“个人储蓄、政府管理”为主要特点。
私营养老金制度。私营养老金制度源于智利。该制度以“个人储蓄、市场运营、政府监督”为主要特点。
(三)社会保障立法改革
此时期社会保障立法改革呈现出下列特点:
(1)强调社会保障立法必须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2)强调“公平加效率”的立法原则;(3)发展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建的多支柱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发展企业年金立法;(4)加强立法与政府监督,鼓励私营机构介入以促进竞争性养老基金投资市场的形成;(5)规范现收现付向完全积累或部分积累过渡的过程,保护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代际间的利益分配与协调。
3.美国建立了第三种类型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美国《社会保障法》是“雇员缴费制和政府扶助制”相结合的产物。
劳动法历史沿革及其国际立法

(一)国际劳工组织
❖ (1)国际劳工大会——最高权力机构; ❖ (2)理事会——执行机构; ❖ (3)国际劳工局——秘书处。
(二)国际劳工立法内容
❖ “核心劳动标准”,包括结社自由权、集体谈 判权、平等就业权、反对强迫劳动、禁止使 用童工及男女同工同酬等。主要有四类八项 国际劳工公约:
三、WTO中的“社会条款”问题
❖ 社会条款相对于环境保护中“绿色条款”,又被称为“蓝色 条款”,是指在WTO协议中写入关于保护劳动权的条款,缔 约方如果违反该条款,其他缔约方可以予以贸易制裁。目的 是通过贸易制裁来保证有关社会基本权利的实现。
核心内容是SA8000(social accoutability),内 容包括童工、强迫性劳工;健康与安全;组织工会谈 判的自由与集体谈判的权利、歧视、惩戒性措施、工 作时间、工资、管理体系等。
❖ (1)自由结社与集体谈判公约; ❖ (2)关于废除强迫劳动的公约; ❖ (3)关于平等权方面的公约; ❖ (4)关于禁止使用童工方面的公约。
我国批准的国际公约
《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195பைடு நூலகம்年,111 号);
《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约》(1951年,100号); 《准予最低就业年龄公约》(1973年,138号); 《禁止和立即行动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
❖ 社会条款主要针对“社会倾销”。
1.国际劳动公约不易得到各国普遍批准; 2.国际劳工立法性质属于资本主义立法范 畴,目的在于缓和劳资矛盾,以维护资本主 义制度; 3.公约和建议书的通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 政府和雇主代表的同意和支持,工人代表作 用较小。
第二节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二节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一、劳动法的起源现代意义劳动法起源于19世纪初期的“工厂立法”,是从以英国为首的西欧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开始的,“工厂立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劳动法对劳动者保护的要旨。
劳动法产生的则是工人阶级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进行长期斗争的结果。
国际劳动法思想发源于19世纪上半叶。
第一次由国家政府提出召开国际劳动会议、开展国际劳动立法的倡议是瑞士。
《国际劳动宪章》是国际劳动立法的重要依据。
1919年6月国际劳工组织正式宣告成立,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创始会员国。
1944年我国成为国际劳工组织常任理事国。
1944年6月在美国费城召开第二十六届劳工大会,通过著名的《费城宣言》。
第一次劳动立法会议展开地点-柏林。
1、劳动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时间较晚,一般认为是在20世纪初。
2、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是第一个限制工作日长度的法律,一般认为这是资产阶段“工厂立法”的开端。
3、北洋政府于1923年由农商部公布了《暂行工厂规则》,是我国第一个劳动立法。
4、政务院1951年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二、外国劳动立法概况(一)资本主义国家的劳动立法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是第一个限制工作长度的法律。
(现代意义上劳动法产生的标志)三、中国劳动立法概况(一)旧中国的劳动立法广州召开第一次劳动大会,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在哈尔滨召开。
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职工运动当前任务的决议》。
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劳动法是北洋政府于1923年由农商部公布了《暂行工厂规则》。
1924年11月,孙中山以大元帅的名义颁布了《工会条例》,承认了公人与雇主团体立于对等之地位。
(二)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劳动立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农村根据地的最重要、最完备的劳动立法。
(三)新中国的劳动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劳动法发展1949-1956建立和形成期1957-1976复苏到低谷时期;1976-现在恢复到大发展时期。
我国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

《劳动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 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 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 者,依照本法执行。” 1. 《劳动法》的实施范围包括了我国各类 性质的企业的劳动关系 2. 对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 职工,《劳动法》的实施范围仅限于和这些 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 五、《劳动法》颁布实施的意义 1. 填补了我国法制建设的空白,成为法制
p8
建设的新的里程碑 2. 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有了法律保障 3. 为进一步实施劳动制度改革保驾护航 4. 全面地规范劳动工作,将劳动工作纳入法
制轨道 5. 有利于劳动争议的及时解决,避免恶性案
件的发生,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 6. 有利于建立良好的投资环境,在国际上展
❖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至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 前的劳动立法 在经济恢复时期,我国劳动法律的主要特 点
❖ 二、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的劳动立法 ❖ 199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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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的制定与颁布
❖ 一、《劳动法》的制定过程 第一次制定劳动法是在1956年。 第二次起草劳动法的工作始于1979年。 第三次起草劳动法的工作是90年代初开始的。
❖ 二、《劳动法》的立法指导思想 (一)充分体现宪法原则,突出对劳动者权益 的保护 (二)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三)规定统一的基本标准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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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坚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尽量与国际 惯例接轨
❖ 三、《劳动法》的框架和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1条至第9条。 第二章促进就业,第10条至第15条。 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16条至第 35条。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36条至第 45条。 第五章工资,第46条至第51条。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第52条至第57条。
《劳动法学》习题及答案集

《劳动法学》习题及答案集目录第一章劳动法学概述第二章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第三章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第四章劳动法律关系第五章附随劳动法律关系第六章促进就业制度第七章劳动合同第八章集体合同第九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制度第十章工资制度第十一章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第十二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十三章职业培训制度第十四章社会保险制度第十五章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第十六章劳动监察制度第十七章违反劳动法的责任第一章劳动法学概述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的是( C )。
A.劳动者甲与劳动者乙发生借款关系B.某公司向职工集资而发生的关系 C.某民工被个体餐馆录用为服务员 D.两企业之间签订劳务输出合同2.我国劳动法生效的时间是( C )。
A.1995年7月5日 B.1994年7月5日C.1995年1月1日 D.1995年7月l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用于( D )等劳动者。
A.国家机关公务员 B.现役军人C.家庭保姆 D.企业职工4.劳动关系的双方为( A )。
A.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B.工会与企业行政C.劳动者与劳动行政部门 D.工会与劳动行政部门二、多项选择题1.以下劳动关系中,适用《劳动法》的规定的是( ACDE )。
A.乡镇企业与其职工之间的关系B.某家庭与聘用的保姆之间的关系C.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工勤人员之间的关系D.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E.个体工商户与其雇工之间的关系2.以下社会关系中,属于劳动法的调整对象的是( CD )。
A.某作家将其书稿交出版社出版而形成的出版关系B.个体户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劳动所形成的共同劳动关系C.因处理劳动争议发生的关系D.工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E.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与人民法院之间的诉讼关系3.我国劳动法调整的其他社会关系有( ABCDE )。
A.管理劳动力方面的关系B.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C.处理劳动争议方面的关系D.工会组织与用人单位的关系E.监督劳动法执行方面的关系三、判断说明题1.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之间在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劳动法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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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法的公法化 私 法 公法
公法的私法化
私法 公法
新中国建立初期,为了防止新的失业发
生,对一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和职工实行“包 下来”的政策,埋下了固定工制度的根子。
第二节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劳动立法
我们不承认任何“私的东西”,在我们看 来经济领域的一切都属于公法范围。
第四章 中国劳动立法的产生
和发展
第一节 中国劳动立法的产生和发
一、建国以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 1、1949年—1966年:劳动立法的建立时期 2、1966年—1978年:劳动立法处于停滞的时期 二、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 1、改革初期(1978年—1985年):恢复行之有效 的劳动法律制度;开展劳动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 2、全面改革时期(1985年—1992年) 3、改革成熟时期(1992年至今):劳动立法出现 最重要成果——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颁布多部单行劳动法律、法规;劳动部颁布大量行 政规章。
国际劳工局长(总干事)
2012年5月国际劳 工组织副总干事居 伊·莱德接替提前离 职的胡安·索马维亚, 担任国际劳工组织 新一任总干事。
胡安·索马维亚提出的“体面 劳动”
所谓“体面劳动”,通过促进就业、加强 社会保障、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以及开 展政府、企业组织和工会三方的协商对话, 来保证广大劳动者在自由、公正、安全和 有尊严的条件下工作。为了保证“体面劳 动”这一战略目标的实现,必须从整体上 平衡而统一地推进“促进工作中的权利”、 “促进就业”、“社会保护”、“社会对 话”等四个目标。
劳动力租赁—私法
房屋租赁: 房东-所有权 房客-使用权
第一章 劳动法基本理论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第二版)PPT课件)

• 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 1 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 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 2 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 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 3 作任务 4 • 其他:学习法律和工会知识等
三、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一)用人单位在个别劳动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用人 单位 在个 别劳 动法 律关 系中 的权
劳动
5
得特殊培训
者在
个别
• 社会保险和福利权:平等享受保险福利、
劳动
6
获得社保待遇给付、获得利用公共福利
法律
设施
关系
中的 权利
•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依法自主选择争
7
议处理方式、请求依法受理争议、控告
不法行为
1 • 履行劳动合同、完成劳动任务
劳动 2 • 服从指示命令
者在 个别
3 • 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含 义
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特殊保护或者倾斜性保护
理论 基础
是劳动法的本质要求;由劳动关系从属性决定 ;劳动者权利的人权性质
具体 建立劳动者权利的内容体系;形成特殊保护的 体现 实体规范体系;设置特殊保护的程序规范体系
引申:为何劳动者相对是个“弱者”?
(四)劳动法基本原则——劳动协调原则 含义 既是目标状态,也是调整方法
• 会计、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
• 基金会
引申: 1.自然人用工的 法律调整? 2.“高管”的界 定与法律调整
地域上的 适用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劳动法调整的用工 主体与劳动者形成的劳动关系
四、劳动法基本原则
(一)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标准
(二)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一)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标准
《劳动法第四章》

(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 利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劳动者在丧失劳
动能力或劳动机会时的基本生活而依法强制 实行的一项物质帮助制度。 第70条,第73条的规定;此外,第九章还对 社会保险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来源和监督、 社会保险层次等作了规定。
(五)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 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 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 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 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发展学前教育。”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是劳动者受教育的一个 重要方面,①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文化素质和
1、未婚女工在2年内不得结婚,否则予以辞退, 并赔偿损失;
2、工作年限内生老病伤由职工自行负责; 3、职工应按照公司生产要求服从加班加点的指
令,平均一周加班4次,每次4小时左右 4、完成工作定量,否则被计件扣薪
请同学们结合刚才的知识,来审核针织公 司与女工们签订的聘用合同有哪些问题?
本例中,聘用合同的有关约定违反劳 动法,侵害劳动者基本劳动权。
(二)取得报酬的权利
1.劳动者有依法获得合法收入的权利
“合法”——来源正当、依法纳税 2.等量劳动,获得等价报酬 (“等量劳动”——是指在同等劳动性 质、劳动强度和劳动效率下,劳动者具 有相等熟练程度时所提供的劳动量) 3.同工同酬
——同样数量和质量的工作应得到同 样报酬
(三)休息休假的权利
《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 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未婚职工2年内不得结婚的规定——违反 婚姻法,劳动者享有婚姻自由权; 生老病伤由职工自行负责的规定——侵害 了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任意加班加点——侵害了劳动者的休息休 假权; 不合理的工作量及扣减计件工资——侵害 了劳动者取得劳动提高职业技能 三、执行安全卫生规程 四、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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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劳动立法
• 1、《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 • 2、《陕甘宁边区劳动保护条例》 • 3、“关于解放区职工运动的任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劳动立法
• • • • • • • 1、4个立法阶段 1949——1966; 1966——1976; 1976——199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 ——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现阶段劳动法制建设的新发展 3、我国现行劳动立法的不足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 背景及立法目的
• 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者和用 人单位之间订立、履行、变更、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权利义务 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 法规、地方性规章及相关的劳 动政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于2007年6月29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国家主席胡 锦涛同日签署第六十五号主席令予以 公布,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这 是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中, 贯彻科学发展观,合理调整社会关系, 促进社会和谐的一个重大步骤。
某国有企业为中层以上个别培训后 感慨:“不能向职工宣传,否则,企业 就不稳定了。” 为什么?该企业的现状 是: 1、大部分职工的工作时间超过法定工作 时间。“星期六加班是正常,星期天加 班不确定” 成为职工的流行语,且一线 职工加班加点都是“自愿奉献”,没有 补助和加班费。
2、同工不同酬。全民工、集体工、临时 工,工资待遇分三六九等,全民工是集 体工的4-5倍。 3、福利差别大。全民工的福利由主业工 会发放,集体工、临时工没有。 4、歧视现象严重。主业岗位招聘、提干、 评劳模只有全民工的分。
(3)用人单位利用自己在劳动关系 中的强势地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
有些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以劳动者 在试用期内“未达到录用条件”为“理 由”,试用期满不予录用。由于劳动者 在试用期内的工资待遇较低,又没有其 他劳动保障,有些用人单位便通过设定 较长时间的试用期,规避对劳动者的法 定义务。
有些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拖 延、克扣工人工资,不按国家规定缴纳 社会保险费。有些用人单位不执行劳动 定额标准,随意延长劳动时间,不支付 加班费。有的用人单位甚至对劳动者实 行强迫劳动,致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 到严重侵害。如此等等。
一、制定劳动合同法的背景和 意义
1、立法背景:
(1)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出现 劳动争议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得不到有效保护。
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劳 动法执法检查中发现,中小型企 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劳动合同签 订率不到20%,个体经济组织的 劳动合同签订率更低,即使在东 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非公有制 经济组织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也很 低。有些企业只与管理人员、技 术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而不与一 线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节中国劳动立法概述
• 一、旧中国时期的劳动立法 • 二、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劳动立法 •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劳动立法
一、旧中国时期的劳动立法
• 1、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1922年《劳动 立法大纲》、《劳动立法原则》、《劳动 法案大纲》。 • 2、北洋政府——1923年《暂行工厂规则》 • 3、广州武汉国民政府——《工会条例》 • 4、国民党政府的劳动法令
一、劳动法产生的过程
• 劳工法规→工厂立法→劳动法 • 1、劳工法规:保证工场劳动力的来源;苛 刻的劳动条件。 • 2、1802年《学徒道德与健康法》是工厂立 法的开端。 • 3、工厂法内容不断丰富,形成独立的劳动 法律部门。
二、劳动法产生的原因
• 1、劳动法的产生是大工业时期“人类理性 的体现; • 2、劳动法的产生是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的 客观要求; • 3、劳动法的产生是资本主义制度发展过程 中,国家为协调劳雇双方利益而颁布的某 些改善劳工条件的法律。
三、初期劳动法的特点
• 1、初期劳动立法多数是从改善女工和未成 年工的立法开始; • 2、初期劳动立法适用范围很小; • 3、初期劳动立法一般也缺少监督条款、责 任条款。
第二节当代各国劳动法的发展
• • • • 一、各国普遍颁布适合本国特点的劳动法律法规; 二、劳动法适用范围不断扩大; 三、劳动法已成为完整而系统的法律体系 四、各国劳动法加强了责任条款及处理劳动纠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的机构; • 五、各国劳动法一般均规定了各项最低劳动标准; • 六、国际劳动立法的发展对各国劳动立法的影响;
第一章 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
主要内容
劳动法的产生 当地各国劳动法的发展 中国劳动立法概述 国际劳动立法
第一章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
• • • • 第一节 劳动法的产生 第二节 当代各国劳动法的发展 第三节 中国劳动立法概述 第四节 国际劳动立法
第一节劳动法的产生
• • • • • • 一、劳动法产生的过程 二、劳动法产生的原因 三、初期劳动法的特点 劳工法规→工厂立法→劳动法 1、劳工法规 2、1802年《学徒道德与健康法》是工厂立 法的开端
(2)劳动合同短期化, 劳动关系不稳定。
• 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是社会和谐稳定的 重要方面。只有和谐,才能稳定。稳 定又是和谐的一个标志。全国人大常 委会劳动法执法检查显示,已签订劳 动合同的,60%以上是短期合同,多 的是一年一签,有的甚至是一年几签。
•
有些企业花最低的用工成本使用 青年工人最有活力的“青春期”。劳 动合同短期化的主要原因是用人单位 试图通过短期劳动合同,最大限度地 自由选择劳动者,并最大程度地降低 用工成本。这种状况不仅损害了劳动 者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劳动者的职 业稳定感和对企业的归属感,影响了 他们为企业长期服务的工作热情。
•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在国内 外引起了广泛关注,普遍给予高度评 价,认为:这部重要法律在制定过程 中经过广泛听取,认真吸收社会各方 面的意见,合理地规范了劳动关系, 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又一典范, 为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 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必将对我国经 济社会生活产生深远影响。
特别注意: 管理者面对《劳动合同法》的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