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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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县文化路至查尔城区道路延伸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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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日期: 2016年11月

目录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5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7

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及专家论证制度9

危险源辩识、评价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0

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12

事故应急预案14

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求 18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19

安全事故报告和追究制度 21

班前安全交底制度 23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23

文明施工、环保水保管理制度25

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制度26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36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38

机械设备、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39

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制度41

“三同时”制度43

门卫值班和治安保卫管理制度43

安全检查考核制度 45

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 46

起重机械、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施由有资质单位装

拆及检测、验登记制度47

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制度48

安全交接班制度51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52

安全装置、设施及个体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范 52 定期、不定期检查制度58

应急救援制度59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61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62

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65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67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69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责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规定,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结合我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对象

(一)凡属于相应管理范围的主要领导,包括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班组长。

(二)负责具体施工活动的负责人或临时指定的管理人员。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各级领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而未履行,或者未按照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履行,造成责任范围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

(二)发生重特大火灾及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

(三)特种设备、机械车辆、高空支架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

(四)因设计、施工、安装、改造等原因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五)因工作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

(六)在组织(施工)活动时,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未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发生责任事故的。

(七)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负责人加重处分:

(一)对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安排和要求不落实而发生

重特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隐瞒、谎报、迟报或故意拖延不报伤亡事故的,已发现重特大事故隐患或有重大事故预兆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重大伤亡的。

(三)对有关部门所提出的安全隐患不整改,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发生了重特大安全事故,未采取紧急救援措施,贻误时机,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五)同类事故在原单位一年内重复发生两次以上的。

(六)对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不予配合,阻扰、干涉对事故调查处理的。

第四条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本规定未涉及到的非领导职位的安全管理人员,由于职责不到位,工作不负责,造成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调查组由质安部牵头,会同工程部、办公室等部门组成。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切实在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努力提高全员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安全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和培训应贯穿施工生产的全过程,覆盖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确保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教育和培训的重点是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一条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

(一)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专业技能;

(二)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施工现场的安全规章、文明施工制度;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操作规程制度;

(五)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实施特定的安全技术规定;

(六)安全保证计划中针对性安全措施要求;

(七)特定环境中针对性安全措施要求;

(八)对潜在的事故隐患或发生紧急情况时,如何采取防范及自我解救措施;

(九)教育培训应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不同分别进行,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进行资格考核和专业培训。实施班组职工的进场安全教育及平时的安全教育培训,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十)其它临时性安全文件、制度,事故案例等。

第二条培训计划

每年年底制定下年度的安全培训需求计划,将需要参加安全培训的人员和时间安排做初步的估计。计划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修改。

培训方式可采用送出去、请专家到处授课及内部培训等。

第三条考核

所有进场人员,经过进场三级教育和培训后,必须参加“进场人员考试”,考试由各班组组织,试题由质安部参照国家的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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