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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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医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老年医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老年医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100203)一、培养目标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从事老年医学专业的教学与科研人才。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遵纪守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2.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创新意识,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踏实诚信,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实事求是、团结协作、品行端正。

积极强身健体、保持心身健康。

3. 业务上要求有广泛的专业基础,要求掌握医学免疫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实验技能、操作技术和科研常用方法,熟悉国内、外最新成果及进展情况。

熟练掌握老年医学专业的知识,具有独立的科学研究的能力和独立的承担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培养严谨的科学态度,实事求是的作风及团结协作的精神。

能熟悉地运用英语阅读书刊,并具有一定的听说能力。

二、研究方向本专业研究方向为:1.老年呼吸系统疾病;2.老年内分泌系统疾病;3.老年心血管系统疾病三、学习年限1.脱产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三年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学习。

第二学期:进入学科学习,查阅文献,为选题作准备。

第二学年第三学期:专业课学习,查阅文献,为选题作准备。

书写综述,做开题报告。

第四学期:参加教学工作,进一步查阅文献,进行课题研究。

第三学年第五学期:继续进行课题研究,资料整理、统计结果。

第六学期:完成课题研究,发表论文,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

2.在职研究生学习年限为三~四年具体安排除需参加教学工作和一定的临床工作外,余则与脱产研究生同。

四、课程设置(详见附表)五、学位论文工作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核心,严格按照《XX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暂行规定》执行,各导师指导研究生选题后由各学科统一组织公开开题,课题研究工作如期进行后要求研究生向导师小组作论文工作阶段报告和论文工作结束报告。

在第三学期末选题确定后开题,一方面继续查阅文献、积累资料,一方面需要着手摸索和掌握研究的技术操作,用严谨的科学态度有步骤地进行科研工作,以达到预期目的,第四学期结束前作论文工作阶段报告,至第六学期完成课题研究后作结束报告。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浙理工研〔2015〕24号为进一步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家教育部等部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培养目标(一)拥护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遵循学术道德规范,具有献身于科学的事业心、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积极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博士研究生应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国际视野及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技术研发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领域中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硕士研究生应掌握本学科坚实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创新能力较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国际视野和从事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人文修养和健康的体魄。

二、学习年限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

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3.5年,在校学习年限为3~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5.5年,在校学习年限为5~7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5年,在校学习年限为2~4.5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原则为2.5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在校学习年限为2~4.5年。

三、培养方式(一)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采取导师个别指导和指导小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并应注重发挥指导小组和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的集体指导作用。

(二)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重点培养博士研究生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并使博士研究生通过完成一定学分的课程学习(包括跨学科课程的学习),系统掌握所在学科领域的理论和方法,拓宽知识面,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基础理论的学习和研究方法的训练,以及创新能力培养。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我们的首要任务是明确培养目标,这就像是在大海中找到了航行的方向。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顾名思义,就是要在学术领域深耕细作,培养独立思考、创新研究的能力。

具体来说,我们要培养的是:1.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宽广的学术视野。

2.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课程设置1.必修课: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术英语、科研方法论等,这些课程为研究生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2.专业课:根据不同专业方向,设置相应的专业课程,如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等,以培养研究生深厚的专业知识。

3.选修课:包括跨学科课程、研究方法论课程、实践性课程等,旨在拓宽研究生的学术视野,提高实践能力。

4.实践环节:设置实验、实习、社会实践等环节,使研究生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增强实践能力。

三、师资队伍1.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学术领军人物。

2.实施导师责任制,每位导师负责指导若干名研究生,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

3.加强导师与学生的交流,定期举办学术沙龙、研讨会等活动,促进师生之间的思想碰撞。

四、学术交流1.鼓励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研讨会,拓宽学术视野。

2.建立学术交流平台,定期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来校讲学,与研究生面对面交流。

3.开展学术竞赛、学术论文评选等活动,激发研究生的学术热情。

五、考核评价1.实施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注重研究生学术素养的全面发展。

2.建立健全研究生学术成果评价体系,鼓励研究生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

3.定期对研究生进行综合评价,对表现优秀的研究生给予奖励,对存在问题的研究生进行帮扶。

六、就业指导1.开展就业指导课程,帮助研究生了解就业市场,提高就业竞争力。

2.建立就业信息库,为研究生提供丰富的就业信息。

3.搭建就业平台,与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为研究生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

在这个充满挑战和机遇的时代,我们希望每一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都能在这个方案中找到自己的方向,实现自己的价值。

学术型研究生含博士硕士培养方案总体框架及要求

学术型研究生含博士硕士培养方案总体框架及要求

学术型研究生含博士硕士培养方案总体框架及要求1.培养目标: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旨在培养具有高水平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学术素养的人才,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在学术界和科研机构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科研管理工作。

2.学位课程要求:学术型研究生需要修读一定的学位课程,主要包括学科基础课、专业课、研究方法课和学术论文写作等。

学科基础课主要是关于所研究领域的前沿知识和基础理论;专业课则是培养学生对于自己研究方向的理解和掌握;研究方法课着重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方法、实验设计和数据分析能力;学术论文写作课程则帮助学生提高论文写作和学术交流能力。

3.科研项目要求:学术型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需要参与科学研究项目,包括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自主申请的课题等。

科研项目的选择应与学生的研究方向和兴趣相关,旨在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科研成果要求:学术型研究生需要在培养期间产出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科研成果,如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获得科研奖励等。

这些科研成果既是对研究生科研能力的考核,也是评价学术型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

5.学术交流要求:学术型研究生应参加学术研讨会、学术报告会、学术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与其他领域专家、学者进行学术交流和探讨。

这些学术交流活动有助于学生拓宽研究视野、更新科研思路、提高学术交流能力。

6.学术道德要求:学术型研究生应严格遵守学术伦理和学术规范,尊重知识产权,不进行学术不端行为。

学术型研究生还要具备诚实守信、严谨细致的科研态度,积极参与学术道德培训和学术道德引导。

总之,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总体框架要求学生在学科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学术交流能力等方面全面发展,并要求学生在培养期间产生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科研成果。

同时,学术型研究生还应遵守学术伦理,保持良好的学术道德品质。

这些要求旨在培养具有高水平科研能力和学术素养的人才,为推动学科的发展和国家的科技进步做出贡献。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术型)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术型)

硕 士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学术型)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二○一七年九月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修订)为了加强对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硕士研究生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

一、适用对象本培养方案要求适用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培养目标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时代要求的高素质和高水平的人才。

要求硕士研究生做到:1、掌握系统的政治思想理论,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具备应用一门外语熟练阅读本专业书刊和初步听说能力,可用外语撰写论文摘要,熟悉现代实验技术和计算机技术,掌握相关学科和专业领域的基础知识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教学和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并具有经济和管理的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技术应用技能。

3、具有成熟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

三、学科方向设置根据国务院学位办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立我校学科专业点的学科方向。

其应具有坚实的研究基础和较为稳定的研究范围,且已完成若干独立的重要研究课题,并能体现出我校各学科、专业的学术优势和培养特色。

学科方向的设置应具备下列条件:1、应是本学科的重要发展方向;2、应有学术带头人和合理的人才梯队;3、应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和成果,以及相关的资料和相应的实验设备;4、应能开出本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的主干课程和相关课程,并附有这些课程教学大纲及阅读书目。

学科方向的确定应是认真的、严肃的,并注意其先进性、科学性和相对稳定性。

研究方向的学术领域不宜过窄,每个学科、专业的研究方向根据学科的实力一般以3~5个为宜。

四、学习年限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学习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年。

2024级工商管理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24级工商管理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24级工商管理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嘿,各位准研究生们,欢迎来到工商管理学科学术型硕士的培养方案大揭秘!今天,我就以一个有10年方案写作经验的大师身份,来给大家详细梳理一下这个方案,保证你们听起来既轻松又明白。

一、培养目标咱们的培养目标是打造出一批既有理论基础,又有实战能力的工商管理精英。

简单来说,就是让你们成为能思考、会分析、敢决策的全方位人才。

二、课程设置1.核心课程核心课程是培养方案的重中之重。

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学原理:这门课带你了解管理学的本质,让你知道管理不仅仅是管人,更是管事、管心。

企业战略管理:这门课教你如何制定和实施企业战略,让你成为企业发展的“掌舵人”。

市场营销:这门课让你了解市场规律,掌握营销策略,让你的产品卖得风风火火。

财务管理:这门课让你精通财务知识,成为企业的“财务管家”。

2.选修课程选修课程则是根据个人兴趣和发展方向来选择的,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这门课教你如何招聘、培训、激励员工,让企业团队充满活力。

企业运营管理:这门课让你了解企业运营的全过程,提高你的执行力。

创业管理:这门课激发你的创业激情,教你如何从零开始打造一家成功的企业。

三、实践环节实践环节是检验理论知识的试金石,主要包括:1.企业实习:实习期间,你们将进入企业,亲身参与企业运营,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

2.学术活动:参加各种学术论坛、研讨会,与业界精英交流,拓宽视野。

3.创业项目:鼓励你们积极参与创业项目,锻炼你们的实战能力。

四、师资力量咱们学院拥有一支强大的师资队伍,包括教授、副教授、讲师等。

他们既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是你们学习的良师益友。

五、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检验你们研究成果的重要环节。

论文题目可以自选,也可以由导师指定。

论文要求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实际应用价值。

六、培养方式1.双导师制:每位研究生都有一位学术导师和一位实践导师,学术导师指导你们的学术研究,实践导师则帮助你们更好地了解企业实践。

大连理工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20100519-大连理工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20100519-大连理工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2010年5月修订)一、培养目标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的体魄和完善的人格;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所从事研究方向的科学技术的现状和动向;具有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具有继续攻读博士学位或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的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备一定的听说和书面表达能力。

二、培养方式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也可实行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负责制。

导师(组)负责研究生日常管理、学风和学术道德教育、制订和调整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组织安排开题、指导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等。

在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挥导师(组)的指导作用,又要特别注重硕士生自学、独立工作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在申请答辩之前须修满所要求的学分。

三、学习年限学制3年,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答辩,研究生本人需在学制期满之前3个月向研究生院提交延期毕业申请,超过4年需向研究生院提交超期确认申请,限期毕业。

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含休学时间)。

四、学分要求硕士研究生达到毕业标准的课程总学分不低于30学分,其中学位必修课不低于24学分,选修课不低于6学分。

五、课程设置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包括:学位必修课、选修课、补修课程。

1、学位必修课分为公共基础课及专业必修课,是为达到培养目标要求,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而必须学习的课程。

(1)公共基础课包括下列课程:①自然辩证法(2学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1学分);②外语(4学分)、专业英语(1学分);③数学基础课(0-4学分);④近代物理实验(工科)(0-1学分);⑤体育课(不计学分)(2)学位必修课由各学科点按一级学科设置,每一级学科原则上不超过10门课程。

(3)学位必修课为考试课程,必须采用课堂授课的方式进行。

2、选修课是为拓宽研究生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或加深某方面知识而开设的课程。

音乐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教学与管理简介-华南师范大学

音乐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教学与管理简介-华南师范大学

音乐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教学与管理简介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研究生教育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订本方案。

第一部分培养目标与要求
培养目标:
培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适应地方经济建设、教育发展和音乐表演行业发展需要,培养的学术型研究生具有扎实、系统的音乐与舞蹈理论知识,较全面的专业技能、教育理论与实践素养,具备广博的文化艺术修养与执着的探索精神,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音乐与舞蹈教育、表演人才。

基本素质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国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应用经济学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科代码:020200一、培养目标:1.认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树立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身心健康。

2.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本学科硕士学位获得者应具备扎实的经济学理论、深广的经济学专业知识和较高的科研能力,能胜任教学、科研和组织管理等多方面的工作,毕业生适宜在国家各级综合管理部门、企业集团、跨国公司、金融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工商企业从事经济管理、理论研究与教学工作。

3.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阅读专业外文资料,并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

二、培养方向:1.产业经济与区域发展2.能源工业经济与管理3.国际石油合作4.国际经济贸易5.公司金融6.金融市场与投资7.银行经营与管理三、学习年限:2年四、学分要求:总学分最低28学分,必修课不得低于16学分。

课程类别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学期备注必修课公共必修课GS0000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6 2 1GS00002基础外语80 4 1-2备注:1.对跨学科报考或同等学力录取的研究生,由导师指定补修本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2门。

补修课所取得学分不记入总学分。

2.专业外语课程作为必修环节,由导师指导查阅一定数量的专业外文文献资料,在第三学期开题阶段提交一份外文文献阅读报告,交导师审查并评定成绩,通过后记1学分。

3.本专业未选的必修课,经济管理学院内其它专业的必修和选修课均可作为本专业的选修课。

4.课程学习在入学后四分之三学年内完成,其余为学位论文开题及写作时间。

六、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1.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阅读100篇管理学、经济学及和研究方向有关的文献资料,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1/3。

文献阅读情况由导师考核,并上交相关考核材料。

2.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积极参加科学研究活动,并从事一定的助教工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学术型硕士-企业管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学术型硕士-企业管理

企业管理(公司管理方向)研究生培养方案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培养类别学术型硕士一级学科名称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代码1202 适用年级从 2016级开始适用修订时间 2016 年 6 月覆盖专业企业管理(120202)基本学制学术型硕士3年学分学术型硕士(不含留学生):总学分≥40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35学分,非学位课学分≥5学分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在学科专业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能从事企业高、中层管理工作和本专业领域的科研、教学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是:(1)掌握一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2)具有一定的从事科学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3)具有应用外语开展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的基本能力。

科研能力及创新培养等要求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应协助指导老师从事科学研究,学习期间至少在相关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培养研究生从事科研工作能力的主要途径。

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应能充分反映研究生已全面达到“培养目标”所规定的各项要求。

创新培养包括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两类。

科学研究活动主要项目有专业学术活动、科研活动、专业学术论文、学科竞赛等。

社会实践活动主要项目为社会调查、毕业实习、“三助”活动等。

指导教师应根据研究生个人特点在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时,分别侧重于学术研究型和应用研究型。

对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活动既要兼顾,又要有所侧重。

培养方式硕士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系统掌握所在学科领域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硕士生的培养采用导师个别指导或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企业管理专业的研究生必须参加一定的学术讲座、学术报告、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研究活动,以加强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的训练和培养。

覆盖专业简介研究方向名称覆盖专业简介及研究方向企业管理(120202):我校企业管理专业创立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198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1995年批准建立博士后流动站。

东华大学关于攻读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

东华大学关于攻读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

东华大学关于攻读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展我校研究生教育,提高攻读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下文简称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教育部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培养目标(一)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研作风,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和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二)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进行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学术型专门人才。

(三)身心健康。

第三条学制与培养年限学术学位硕士生学制为2.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

第二章培养方式第四条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培养工作实行导师负责制,采取导师个别指导和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办法。

第五条导师是学术学位硕士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研究生进行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的责任。

研究生有学术不端行为,导师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章培养方案与课程计划第六条有权授予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应制定硕士生培养方案,基本要求如下:(一)培养方案一般按照一级学科制订。

按照一级学科招生的,必须按一级学科制订培养方案。

(二)培养方案制订应注重促进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的有机结合,强化创新能力培养。

主要内容包括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知识结构要求、课程设置和学分规定,以及对学位论文和学术成果的要求。

(三)培养方案应由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提出,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部审核、备案后实施。

第七条学术学位硕士生应在导师(导师组)指导下,按所在学科的培养方案制订个人培养计划。

(一)个人培养计划应在导师指导下,对修读课程、文献阅读、科学研究、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等要求和进度做出计划。

硕士生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硕士生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硕士研究生的管理,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科研能力,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第三条硕士研究生工作日常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教育为主,管理为辅;2. 严格要求,热情关怀;3. 科学合理,高效有序;4. 实事求是,持续改进。

第二章学业管理第四条硕士研究生应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

第五条研究生课程学习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鼓励学生参与学术研讨和实践活动。

第六条研究生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不得无故缺课。

如因特殊原因需请假,需提前向导师和所在学院请假。

第七条研究生课程成绩评定应客观公正,根据课程特点采用多种考核方式。

第八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应遵循以下要求:1. 论文选题应具有创新性、实用性,符合学科发展方向;2. 论文写作应遵循学术规范,保证论文质量;3. 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完成论文写作,定期向导师汇报研究进展;4. 研究生应按时提交论文,不得延期。

第三章科研管理第九条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提高科研能力。

第十条研究生应认真完成导师分配的科研任务,确保科研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第十一条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等活动,拓宽学术视野。

第十二条研究生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第十三条研究生应按时提交科研成果报告,包括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第四章实践管理第十四条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提高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研究生社会实践应与专业学习和科研工作相结合,注重实践效果。

第十六条研究生社会实践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

第十七条研究生社会实践结束后,应提交实践报告,总结实践经验。

第五章日常管理第十八条硕士研究生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校园秩序。

第十九条研究生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宿舍整洁。

工商管理学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工商管理学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工商管理学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级学科代码:1202一级学科名称:工商管理二级学科代码:120201二级学科名称:会计学二级学科代码:120202二级学科名称:企业管理二级学科代码:120204二级学科名称:技术经济及管理一、学科简介工商管理学科是研究赢利性组织经营活动规律以及企业管理的理论、方法与技术的学科。

该学科是学校“十一五”重点建设学科,已有二级硕士点三个:会计学(2003年)、企业管理(2003年)、技术经济及管理(2005年),拥有一个省级经济管理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科以船舶制造、现代物流及技术流通领域的管理理论、方法、应用问题为基本面向,在研究的对象、方法、应用领域等方面形成鲜明的特色。

学科团队承担并完成了一系列国家、省部级和横向合作科技项目,取得了一系列科技和教学教研成果。

二、培养目标本学科硕士生应具备必要的经济学、管理学、数学、计算机应用的基础,具有扎实的管理学科基本理论与知识,并熟练所研究领域的发展动态与学术前沿,具有继续学习与提高的基础与能力,具有运用先进的管理方法、系统分析方法及相应的管理技术方法对赢利组织系统构建与运作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决策和组织实施的能力。

三、学制在校学习期限为2.5年。

五、课程设置六、学科相关规定在学位论文答辩前须在核心或统计源及以上期刊发表(含被正式录用的论文,凭录用通知和版面费收据确定)或被ISTP、EI、SCI、CSSCI收录(含源刊或源会议)1篇与所研究课题有关的学术论文。

硕士生撰写的学术论文,投稿前应经导师审阅同意。

论文的署名由硕士生与导师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硕士生应为所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或第二作者;在硕士生为第二作者时,第一作者应为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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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管理办法
中地大研发〔2017〕101号
为了积极发展我校研究生教育,不断提高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以适应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新形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培养目标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应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成为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人才。

具体要求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

2.要求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掌握本门学科方面坚实的基础理论、
系统的专门知识和必要的技能,具有从事本学科领域内科学研究、大学教学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有较强地运用计算机的能力。

在所从事的研究方向范围内,了解本学科发展现状和动向及生产实际问题;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进行专业阅读并能撰写论文摘要;具有实事求是、严谨的科学作风。

第二条学习年限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学习期间不再享受奖、助学金,最长修业年限不能超过5年。

第三条培养方式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科研相结合的方式,贯彻课程学习与论文并重的原则,既要使之掌握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又要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能够有较强的知识获取能力、知识应用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采取指导教师负责制,提倡系(或研究所)成立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借助有关教师的业务专长,发挥集体指导的作用,以利于拓宽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知识面。

3.提倡鼓励科研单位和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与我校合作培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第四条培养方案
1.培养方案是实现本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的具体实施方案,它是培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基本教学文件,也是进行培养工作、教学管理和质量检查的主要依据。

凡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位授权点必须制定本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2.培养方案应根据国家建设发展的需要,把握学科发展的主流
和趋势,体现较高的学术起点,结合本学科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

并应根据学科发展适时调整。

3.培养方案应本着科学、规范和拓宽的原则,尽可能按一级学科制定。

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本学科的培养目标、学习年限、研究方向、课程设置与学分安排、课程教学大纲、学位论文工作要求和其他内容(如教学科研实践、文献阅读、学术活动、发表学术论文)等做出明确的规定。

4.培养方案由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经各学位授权点、培养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实施。

第五条培养计划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必须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

个人培养计划应在入学后一个月内,由导师与硕士生本人共同制定并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网上提交。

培养计划的制定应考虑硕士生本人的具体情况,充分发挥其特长和创造性。

网上提交成功后,导出《中国地质大学硕士生培养计划表》经导师签字,报硕士生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备案,硕士生本人、导师、培养单位各保存一份,以利检查和管理。

2.培养计划中应对硕士生本人的研究方向、课程学习、文献研读、教学科研实践、学术活动、论文开题和论文完成的时间等整个培养环节做出具体安排。

3. 硕士生的培养计划是导师指导硕士生学习的依据,也是对硕士生毕业和授予学位进行审核的依据。

培养计划一旦确定后,硕士生本人和导师均应严格遵守,在执行培养计划过程中,若因特殊原因需要修改培养计划,须经导师批准后完成系统操作,并重新导出
修改后的培养计划表报所在培养单位审批、更新、备案。

第六条课程学习与学分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用一年左右时间进行课程学习。

主要加强本专业的基础理论,扩大和加深专业知识、提高实验技能和初步接触科研实践。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总学分必须满足本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
3.专业学位课程由指导教师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研究方向的需要,以及研究生原有的基础和特长、爱好共同确定,给研究生留有充分的自学时间和选修课的灵活性,鼓励研究生进行跨学科、跨专业选修有关感兴趣的课程,以拓宽研究生的知识面,培养他们的适应能力。

4.跨学科、专业录取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根据导师意见,酌情补修本科主干课程,补修本科课程不记学分。

第七条中期考核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由各培养单位自行规定
第八条学术报告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每学年应至少做一次学术报告(共不少于2次,论文开题报告除外),并在研究生院网页的学术公告平台上发布信息,由指导教师负责对其学术报告进行考核。

不合格者需要重做。

第九条科学研究和论文工作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对本专业的生产实践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对没有或缺乏本专业生产工作经验的硕士生,必须规定利用寒暑假时间到科研、设计或生产单位进行调研。

到校外有困难的,也可安
排到实验室工作(如安装实验装置、修理调试仪器等),有条件的可参加小课题研究工作。

论文工作是培养硕士生掌握科学研究方法,培养独立科学研究能力的重要环节,是研究生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的衡量标志。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论文应当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鼓励研究生的独立创新,在论文开始之前,要进行与论文有关的文献阅读和综述;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应在答辩前不少于6个月完成。

学位论文涉密的,应在开题报告前提出申请。

经指导老师同意之后,开始撰写论文。

论文选题要有学术价值或对国民经济建设有一定意义。

研究生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和其他培养环节,由各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复核,完成规定的学术论文发表和撰写完学位论文后,可按学校学位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组织论文答辩。

通过答辩者,准予毕业并由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

第十条管理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各培养单位分党委(党总支)负责,日常具体工作以各培养单位分党委(党总支)为主,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指导各培养单位分党委(党总支)做好该项工作。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考试成绩单、试题、试卷、中期考核表、开题报告、发表学术论文和学位论文等均交各培养单位按档案管理要求归档。

上述材料经审查合格者,其学位论文方可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

3.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必须重视德育和综合素质教育。

通过政治思想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教育、社会实践以及教书育
人等各种活动,提高研究生思想觉悟、道德修养和综合素质。

硕士生导师和任课教师都应将立德树人贯穿于培养的全过程。

4.为加强导师的指导力度,各培养单位要建立导师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定期见面制度。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月与导师见面至少1次,汇报学习及科研进展情况。

各培养单位每学期要检查定期见面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做好记录。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原文件(中地大研字[2014]49号)同时废止。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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