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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文学辩论
翻译文学这一概念的出现最早应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梁启超在《佛典之翻译》1920和《翻译文学与佛典》1921等文中,介绍了佛典翻译的过程、特色,以及汉译佛典对中国文学的影响时,首次提出了翻译文学这一概念。
1938年,阿英发表《翻译史话》,内容讲的就是翻译文学。
20~30年代出版的若干国文学史的著作,如胡适的《白话文学史》、陈子展的《中国近代文学之变迁》、王哲甫的《中国新文学运动史》等都有专门章节讲述翻译文学。
1998年,马祖毅出版的《中国翻译简史•五四以前部分》也有大量涉及翻译文学的内容。
1989年,陈玉刚等主编的《中国翻译文学史稿》出版,这可以算作是第一部翻译文学的专著。
1998年,郭延礼著《中国近代翻译文学概论》更加系统地介绍了近代的翻译文学。
但这些著作都只是对翻译史的研究,并没有对翻译文学这一概念进行理论阐述。
1999年谢天振出版了《译介学》一书,第一次明确地指出了把翻译文学的定义、性质、归属等问题作为一个课题来进行研究。
自那以后,中国翻译界和文学界展开了对翻译文学的学术争鸣和理论构建。
王向远认为翻译文学指的是将原作转换为另外一种语言的文本,所形成的新的作品文本。
它是文学作品的一种存在状态和延伸方式。
翻译文学作为一个行为过程,是文学翻译;作为最终结果,是翻译文学[1]。
佘协斌通过对比文学翻译与翻译文学,分析了翻译文学的性质问题。
他指出,文学翻译与翻译文学是两个关系密切但并不相同的概念,相同点是二者都与文学及翻译有关,都涉及原作者与译者;不同点是二者的定义与性质各异文学翻译定性于原作的性质,即外国或古代、少数民族文学作品的翻译,与之相对照的是科学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作品的翻译。
翻译文学则是文学的一种存在形式,定性于译品的质量、水平与影响[2]。
谢天振则认为,翻译文学指的是属于艺术范畴的汉译外国文学作品。
他还指出,作为一个整体的翻译文学是外国文学的承载体—把外国文学载运介绍到各个国家,各个民族;翻译文学是外国文学的创造性叛逆;翻译文学是民族文学或国别文学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又区别于民族文学或国别文学[3]。
尽管学者们研究的视角和侧重点不同,翻译文学的性质应该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具备文学作品的文学性和艺术性;二是具备翻译作品的创造性叛逆。
翻译文学的归属之争是近年来翻译界和比较文学界的一大热点。
关于这一问题,观点不外乎两种一是认为翻译文学应被视为译出语文学的一部分,归属于外国文学;二是认为翻译文学应被视为译入语文学的一部分,归属于本国文学。
第一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有施蛰存,他在《翻译文学集》导言的附记中说过最初有人怀疑翻译作品也是中国近代文学吗?当然不是。
显然,施先生认为翻译文学不应属于译语文学也认为,不应将翻译文学定位在民族文学之中,其原因有四。
第一,译作本身所表现的思想内容、美学品格、价值取向、情感依归等等均未被全然民族化。
第二,这种观点无法妥善安顿原作者的位置。
第三,这种观点也不能妥善安顿翻译家的位置。
第四,从理论上说,这种观点是对翻译文学的民族性特征的片面放大[3]。
然而,这一观点却遭到了不少学者的质疑。
谢天振从文学翻译的创造性叛逆这一性质,指出翻译文学已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外国文学,而是本国文学的一部分。
文学翻译史一种在本土文学语境中的文化改写或文化协商行为……译者作为两种文化的中介,经过他解读、价值评判、改造、变通等文化协商的结果—译作,已不复是原来意义上的外国文学作品。
[1]基于此,他明确指出翻译文学以其独特的文学面貌,融入到民族文学的发展进程中,与创作文学一起共同构建了民族文学的空间,因此,它们理应在民族文学史上拥有自己的位置。
[1]佘协斌从翻译文学与外国文学的关系出发,分析了翻译文学的归属问题。
翻译文学与外国文学的关系,实际上是译作与原作的关系原作属于外国文学,